卷之一千四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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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
○谕軍機大臣曰、琳甯等奏、查看昭陵石牌樓情形一摺内稱。
此工百有餘年。
地基微有沉伏。
向南偏欹。
而頭停完整。
巳屬站定着實。
随問及關防拉隆阿、伊自襲官二十年以來。
所見即系如此。
至今并未另有偏欹。
請先行采辦戗石。
擇吉安設。
以昭慎重等語。
此事竟可不必。
已于摺内批示。
陵寝重地。
工程不宜輕動。
此項牌樓。
自建立以來。
巳閱百餘年。
地基沉伏。
不過向南稍有偏欹。
亦已閱數十餘年。
可見從前工程堅固。
可保無虞。
況據琳甯等奏、詢之拉隆阿稱、伊在彼二十年。
并未見另有偏欹。
是地勢久經站定。
何必亟亟安設戗柱。
看來此事。
竟系該處工部官員。
希圖另行拆建。
可以大興工程。
從中沾潤。
慫恿琳甯具奏。
而泰甯面奉谕旨。
到彼查看工程。
實可無須辦理。
但琳甯既巳具奏在前。
故為取和加戗之請。
遷就原奏。
而其采辦戗石開銷。
以朕料之。
不啻數萬。
所奏甚屬非是。
琳甯、泰甯、均着傳旨嚴行申饬。
并傳谕該将軍等、此時戗石亦不必采辦。
即或将來實有必須加戗之處。
維時再行奏明備辦。
亦不為遲。
○丁未。
谕軍機大臣等、本年系朕禦極六十年慶期。
業經降旨不必舉行慶典。
因思蔡新在籍年久。
情殷瞻戀。
自當陳請來京祝厘。
但閩省距京較遠。
蔡新年近九十。
長途跋涉。
于高年頤養之道。
究非所宜。
着伍拉納等傳知蔡新。
竟可不必前來。
蔡新務當仰體朕懷。
遵照此旨。
毋庸再行陳請。
以副朕體恤至意。
将此傳谕伍拉納等知之。
尋蔡新奏、仰體恩意。
惟有自加頤養。
以報眷憐。
仍拟于庚申年展觐阙庭。
叩祝九旬萬壽。
得旨、字字出于誠心。
我君臣共勉之。
若天恩得符所願。
實佳話也。
○又谕曰、倉場侍郎奏、據江蘇巡撫咨稱、上年蘇松等五府州屬漕糧。
間有青腰白臍。
請敕下漕臣、于過淮盤驗時。
細加查看米色。
即分晰州縣幫數。
先行知照。
以便抵通後分别收貯等語。
江浙等省漕糧。
從前遇有青腰白臍之時。
該督撫等俱系奏明辦理。
何以此次江蘇僅咨會倉場衙門。
并未專摺奏聞。
至該省上年秋間。
雖因雨水稍多。
米色或未能一律純淨。
然亦想屬無多。
漕運為天庾所關。
蘇松等五府州屬額糧。
共一百餘萬。
豈有皆系青腰白臍之理。
若不确加查核。
無所區别。
殊非慎重倉儲之道。
着傳谕該督撫、務宜饬令慎加揀擇。
須盡堅實圓潔者。
裝兌超運。
毋任不肖官吏。
借詞攙雜兌交。
并着管幹珍、于過淮簽盤時。
逐加挑驗。
查明此項青腰白臍之米。
實有若幹。
先行知照倉場衙門。
以便抵通交卸時。
另廒存貯。
先行支放。
以杜弊混而免黴折。
○戊申。
谕、刑部議覆、湖廣拏獲私販小錢案内、通同販賣之陸禮逢等五犯。
均請從重改為杖一百。
流二千裡。
仍各加枷号三個月。
滿日發配等因一摺。
已依議行矣。
因思此等拟流之犯。
發配向無一定省分。
現在正當肅清錢法。
整頓剔除之際。
而雲貴四川廣西等省。
向為小錢淵薮。
若将此等不法奸民發往。
更易作奸牟利。
嗣後遇有拏獲販賣小錢應行拟流之犯。
着該部查明向無私鑄小錢省分。
按照裡數。
酌量發配。
以杜奸販而絕弊端。
所有陸禮逢等一案。
即着照此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朱圭奏、拏獲海洋盜犯、及續獲挾嫌放火、燒斃一家三命逸犯。
審明辦理各摺。
僅于摺尾會銜。
而摺前俱未列長麟之名具奏。
朕初閱之下。
未免心生疑訝。
以為長麟或病。
若尋常命盜各案。
系巡撫專政。
審明後、或題或奏。
原可不必無總督聯銜。
至于洋面行劫重案。
則總督管轄營伍。
海防尤其專責。
自應聯銜入告。
即如閩省拏獲海洋盜犯。
俱系督撫會同定拟。
聯銜具奏。
今朱圭摺、即行重處之案。
止會總督于摺後。
究于體制未協。
即或因長麟前往廣西查閱營伍。
亦當于摺内聲明。
方為明晰。
着傳谕各督撫、嗣後凡有審拟地方事關軍務、及洋盜重案。
俱着列總督銜于前。
以符體制。
此朕經事久。
有關國政之深意也。
○調鑲紅旗漢軍副都統宗室宜興、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
以鑲白旗蒙古參領本智、為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己酉。
禮部題、朝鮮國王李算、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
并以本年為皇上國慶六十年。
另具表貢稱賀。
得旨、覽王所奏。
以朕禦極六十年。
特遣臣赍表慶賀。
進獻方物。
具見悃忱可嘉。
所有呈進物件。
該衙門知道。
仍加恩賞赉。
以昭優眷。
○庚戌。
谕、前經降旨普免天下積欠錢糧。
令各督撫查明具奏
○谕軍機大臣曰、琳甯等奏、查看昭陵石牌樓情形一摺内稱。
此工百有餘年。
地基微有沉伏。
向南偏欹。
而頭停完整。
巳屬站定着實。
随問及關防拉隆阿、伊自襲官二十年以來。
所見即系如此。
至今并未另有偏欹。
請先行采辦戗石。
擇吉安設。
以昭慎重等語。
此事竟可不必。
已于摺内批示。
陵寝重地。
工程不宜輕動。
此項牌樓。
自建立以來。
巳閱百餘年。
地基沉伏。
不過向南稍有偏欹。
亦已閱數十餘年。
可見從前工程堅固。
可保無虞。
況據琳甯等奏、詢之拉隆阿稱、伊在彼二十年。
并未見另有偏欹。
是地勢久經站定。
何必亟亟安設戗柱。
看來此事。
竟系該處工部官員。
希圖另行拆建。
可以大興工程。
從中沾潤。
慫恿琳甯具奏。
而泰甯面奉谕旨。
到彼查看工程。
實可無須辦理。
但琳甯既巳具奏在前。
故為取和加戗之請。
遷就原奏。
而其采辦戗石開銷。
以朕料之。
不啻數萬。
所奏甚屬非是。
琳甯、泰甯、均着傳旨嚴行申饬。
并傳谕該将軍等、此時戗石亦不必采辦。
即或将來實有必須加戗之處。
維時再行奏明備辦。
亦不為遲。
○丁未。
谕軍機大臣等、本年系朕禦極六十年慶期。
業經降旨不必舉行慶典。
因思蔡新在籍年久。
情殷瞻戀。
自當陳請來京祝厘。
但閩省距京較遠。
蔡新年近九十。
長途跋涉。
于高年頤養之道。
究非所宜。
着伍拉納等傳知蔡新。
竟可不必前來。
蔡新務當仰體朕懷。
遵照此旨。
毋庸再行陳請。
以副朕體恤至意。
将此傳谕伍拉納等知之。
尋蔡新奏、仰體恩意。
惟有自加頤養。
以報眷憐。
仍拟于庚申年展觐阙庭。
叩祝九旬萬壽。
得旨、字字出于誠心。
我君臣共勉之。
若天恩得符所願。
實佳話也。
○又谕曰、倉場侍郎奏、據江蘇巡撫咨稱、上年蘇松等五府州屬漕糧。
間有青腰白臍。
請敕下漕臣、于過淮盤驗時。
細加查看米色。
即分晰州縣幫數。
先行知照。
以便抵通後分别收貯等語。
江浙等省漕糧。
從前遇有青腰白臍之時。
該督撫等俱系奏明辦理。
何以此次江蘇僅咨會倉場衙門。
并未專摺奏聞。
至該省上年秋間。
雖因雨水稍多。
米色或未能一律純淨。
然亦想屬無多。
漕運為天庾所關。
蘇松等五府州屬額糧。
共一百餘萬。
豈有皆系青腰白臍之理。
若不确加查核。
無所區别。
殊非慎重倉儲之道。
着傳谕該督撫、務宜饬令慎加揀擇。
須盡堅實圓潔者。
裝兌超運。
毋任不肖官吏。
借詞攙雜兌交。
并着管幹珍、于過淮簽盤時。
逐加挑驗。
查明此項青腰白臍之米。
實有若幹。
先行知照倉場衙門。
以便抵通交卸時。
另廒存貯。
先行支放。
以杜弊混而免黴折。
○戊申。
谕、刑部議覆、湖廣拏獲私販小錢案内、通同販賣之陸禮逢等五犯。
均請從重改為杖一百。
流二千裡。
仍各加枷号三個月。
滿日發配等因一摺。
已依議行矣。
因思此等拟流之犯。
發配向無一定省分。
現在正當肅清錢法。
整頓剔除之際。
而雲貴四川廣西等省。
向為小錢淵薮。
若将此等不法奸民發往。
更易作奸牟利。
嗣後遇有拏獲販賣小錢應行拟流之犯。
着該部查明向無私鑄小錢省分。
按照裡數。
酌量發配。
以杜奸販而絕弊端。
所有陸禮逢等一案。
即着照此辦理。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朱圭奏、拏獲海洋盜犯、及續獲挾嫌放火、燒斃一家三命逸犯。
審明辦理各摺。
僅于摺尾會銜。
而摺前俱未列長麟之名具奏。
朕初閱之下。
未免心生疑訝。
以為長麟或病。
若尋常命盜各案。
系巡撫專政。
審明後、或題或奏。
原可不必無總督聯銜。
至于洋面行劫重案。
則總督管轄營伍。
海防尤其專責。
自應聯銜入告。
即如閩省拏獲海洋盜犯。
俱系督撫會同定拟。
聯銜具奏。
今朱圭摺、即行重處之案。
止會總督于摺後。
究于體制未協。
即或因長麟前往廣西查閱營伍。
亦當于摺内聲明。
方為明晰。
着傳谕各督撫、嗣後凡有審拟地方事關軍務、及洋盜重案。
俱着列總督銜于前。
以符體制。
此朕經事久。
有關國政之深意也。
○調鑲紅旗漢軍副都統宗室宜興、為鑲白旗滿洲副都統。
以鑲白旗蒙古參領本智、為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己酉。
禮部題、朝鮮國王李算、遣使表賀萬壽、冬至、元旦、三大節。
并以本年為皇上國慶六十年。
另具表貢稱賀。
得旨、覽王所奏。
以朕禦極六十年。
特遣臣赍表慶賀。
進獻方物。
具見悃忱可嘉。
所有呈進物件。
該衙門知道。
仍加恩賞赉。
以昭優眷。
○庚戌。
谕、前經降旨普免天下積欠錢糧。
令各督撫查明具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