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千四百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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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該處風雪嚴寨。
并給福康安、和琳、上用黃裡元狐搭護各一件。
以資禦寒之具。
各官兵再各賞一月錢糧。
用照鼓勵。
又吳半生被獲之後。
吳隴登自知罪重。
不敢複出。
有平隴苗頭吳八月。
帶領黑苗前來。
幫同守寨。
福康安、和琳、應即用計離間。
或設法招徕。
倘狼狽為奸。
不肯離散。
即必一并生擒。
不留餘孽。
其詣營乞降苗衆。
自應暫準歸順。
但仍當妨其反覆。
不可稍存大意。
又據奏、派令諸神保、清安泰、押解吳半生起程。
現當剿賊吃緊之際。
額勒登保、德楞泰、正資其用。
今改派鎮道等、極為得當。
又鎮筸一路。
前此為賊常往肆擾之處。
安知其不思由彼竄逸。
以冀苟延殘喘。
福康安、和琳、應于就近地方兵丁内。
酌撥前往。
幫同守禦。
至福甯既不能帶兵剿賊。
僅令在鎮筸守城。
豈尚不能辦理。
即日大功告成。
若伊再不知奮勉。
緻賊匪或由鎮筸他竄。
恐福甯不能當此重戾也。
○戊午。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涼州副都統員缺。
着敷倫泰調補。
敷倫泰俟百日孝滿。
即由彼速赴新任。
其西安左翼副都統員缺。
着花尚阿調補。
所遺西安右翼副都統員缺。
着福州協領豐紳布補授。
○己未。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命皇太子陪祀如儀。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孝儀皇後陵、端慧皇太子園寝。
○庚申。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赈奉天金州、熊嶽、錦州、三城。
甯海、錦縣、甯遠、三州縣。
旱災旗民。
并蠲緩額賦有差。
○以廣西思恩府屬白山司土巡檢王偉子言紀襲職。
○辛酉。
上幸瀛台。
○戶部議覆貴州巡撫馮光熊疏稱、威甯州屬陳家溝銅廠。
向供大定局鼓鑄。
今已停鑄。
該廠仍令威甯州采辦俟積有成數。
就近撥湊滇銅運京。
查滇銅運京。
每運九十四萬餘觔。
今陳家溝廠。
每年出銅七萬斤。
積五六年。
亦不足一運之數。
應令該撫照例抽收。
按年運貯州庫。
俟數敷一運。
徑行題明解京。
從之。
○壬戍。
谕曰、吉慶等奏、拏獲積年洋匪。
并疊次行劫之夥盜。
分别辦理一摺。
此案盜匪業經審明正法。
餘着照所拟完結矣。
該撫等所辦、差強人意。
可嘉之至。
已于摺内批示。
洋匪四出劫搶。
節經降旨。
令該督撫等實力緝拏。
今吉慶等、督饬舟師分布各洋。
嚴密堵緝。
總兵孫全謀、在定海外洋。
了見匪船十餘隻。
向南駛竄。
該鎮即将兵船分作兩幫。
迅往兜捕。
參将李鉷、所帶一幫。
連夜跟追。
施放槍炮。
打翻匪船一隻。
淹斃數十名各匪被炮打傷。
落水身死者十餘名。
守備吳奇貴、首先跳過匪船。
砍倒二賊生擒盜首陳言。
并獲夥盜多名。
辦理尚屬認真可嘉。
吉慶、王彙、孫全謀、均着交部議叙。
又據另片奏、李鉷前在南策門捕盜。
兵丁放炮炸裂一案。
吳奇貴任内、有失察潘相旺透漏火藥一案。
雖均有應得處分。
但此次拏獲盜匪。
李鉷帶領兵船。
奮力窮追。
尚屬出力。
吳奇貴首先過船生擒盜犯。
尤為奮勇。
其前項處分。
均着寬免。
李鉷仍着交部從優議叙。
吳奇貴遇有都司缺出。
即行升補。
以示獎勵。
其未淨之賊。
仍着上緊捕捉。
務令洋面肅清。
○谕軍機大臣曰、吉慶奏、拏獲積年洋匪審明辦理一摺。
可嘉之至。
此案盜匪。
俱籍隸福建之晉江同安等縣。
現經浙省查拏緊急。
或又竄回原籍。
亦未可定。
并着魁倫奏一體饬屬速拏。
以期必獲。
又據哈當阿等奏、拏獲逸匪審明辦理各摺。
所辦尚是。
此等從逆匪徒。
既經拏獲。
自應速正刑誅。
但台灣孤懸海外。
民情刁悍。
又甫經陳周全等滋事之後。
尤以鎮靜為主。
着傳谕哈當阿等、止須不動聲色。
遇有訪獲之犯。
迅速審辦。
亦不必過事搜求。
輾轉株連。
以緻衆心驚疑。
此為最要。
○旌表守正被戕河南光山縣民梅芳妻李氏、守正捐軀夏邑縣民李虎妻駱氏、 卷之一千四百九十
并給福康安、和琳、上用黃裡元狐搭護各一件。
以資禦寒之具。
各官兵再各賞一月錢糧。
用照鼓勵。
又吳半生被獲之後。
吳隴登自知罪重。
不敢複出。
有平隴苗頭吳八月。
帶領黑苗前來。
幫同守寨。
福康安、和琳、應即用計離間。
或設法招徕。
倘狼狽為奸。
不肯離散。
即必一并生擒。
不留餘孽。
其詣營乞降苗衆。
自應暫準歸順。
但仍當妨其反覆。
不可稍存大意。
又據奏、派令諸神保、清安泰、押解吳半生起程。
現當剿賊吃緊之際。
額勒登保、德楞泰、正資其用。
今改派鎮道等、極為得當。
又鎮筸一路。
前此為賊常往肆擾之處。
安知其不思由彼竄逸。
以冀苟延殘喘。
福康安、和琳、應于就近地方兵丁内。
酌撥前往。
幫同守禦。
至福甯既不能帶兵剿賊。
僅令在鎮筸守城。
豈尚不能辦理。
即日大功告成。
若伊再不知奮勉。
緻賊匪或由鎮筸他竄。
恐福甯不能當此重戾也。
○戊午。
上詣南郊齋宮齋宿。
○谕、涼州副都統員缺。
着敷倫泰調補。
敷倫泰俟百日孝滿。
即由彼速赴新任。
其西安左翼副都統員缺。
着花尚阿調補。
所遺西安右翼副都統員缺。
着福州協領豐紳布補授。
○己未。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命皇太子陪祀如儀。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泰陵、泰東陵。
○遣官祭孝賢皇後、孝儀皇後陵、端慧皇太子園寝。
○庚申。
聖祖仁皇帝忌辰。
遣官祭景陵。
○上詣奉先殿、壽皇殿、行禮。
○赈奉天金州、熊嶽、錦州、三城。
甯海、錦縣、甯遠、三州縣。
旱災旗民。
并蠲緩額賦有差。
○以廣西思恩府屬白山司土巡檢王偉子言紀襲職。
○辛酉。
上幸瀛台。
○戶部議覆貴州巡撫馮光熊疏稱、威甯州屬陳家溝銅廠。
向供大定局鼓鑄。
今已停鑄。
該廠仍令威甯州采辦俟積有成數。
就近撥湊滇銅運京。
查滇銅運京。
每運九十四萬餘觔。
今陳家溝廠。
每年出銅七萬斤。
積五六年。
亦不足一運之數。
應令該撫照例抽收。
按年運貯州庫。
俟數敷一運。
徑行題明解京。
從之。
○壬戍。
谕曰、吉慶等奏、拏獲積年洋匪。
并疊次行劫之夥盜。
分别辦理一摺。
此案盜匪業經審明正法。
餘着照所拟完結矣。
該撫等所辦、差強人意。
可嘉之至。
已于摺内批示。
洋匪四出劫搶。
節經降旨。
令該督撫等實力緝拏。
今吉慶等、督饬舟師分布各洋。
嚴密堵緝。
總兵孫全謀、在定海外洋。
了見匪船十餘隻。
向南駛竄。
該鎮即将兵船分作兩幫。
迅往兜捕。
參将李鉷、所帶一幫。
連夜跟追。
施放槍炮。
打翻匪船一隻。
淹斃數十名各匪被炮打傷。
落水身死者十餘名。
守備吳奇貴、首先跳過匪船。
砍倒二賊生擒盜首陳言。
并獲夥盜多名。
辦理尚屬認真可嘉。
吉慶、王彙、孫全謀、均着交部議叙。
又據另片奏、李鉷前在南策門捕盜。
兵丁放炮炸裂一案。
吳奇貴任内、有失察潘相旺透漏火藥一案。
雖均有應得處分。
但此次拏獲盜匪。
李鉷帶領兵船。
奮力窮追。
尚屬出力。
吳奇貴首先過船生擒盜犯。
尤為奮勇。
其前項處分。
均着寬免。
李鉷仍着交部從優議叙。
吳奇貴遇有都司缺出。
即行升補。
以示獎勵。
其未淨之賊。
仍着上緊捕捉。
務令洋面肅清。
○谕軍機大臣曰、吉慶奏、拏獲積年洋匪審明辦理一摺。
可嘉之至。
此案盜匪。
俱籍隸福建之晉江同安等縣。
現經浙省查拏緊急。
或又竄回原籍。
亦未可定。
并着魁倫奏一體饬屬速拏。
以期必獲。
又據哈當阿等奏、拏獲逸匪審明辦理各摺。
所辦尚是。
此等從逆匪徒。
既經拏獲。
自應速正刑誅。
但台灣孤懸海外。
民情刁悍。
又甫經陳周全等滋事之後。
尤以鎮靜為主。
着傳谕哈當阿等、止須不動聲色。
遇有訪獲之犯。
迅速審辦。
亦不必過事搜求。
輾轉株連。
以緻衆心驚疑。
此為最要。
○旌表守正被戕河南光山縣民梅芳妻李氏、守正捐軀夏邑縣民李虎妻駱氏、 卷之一千四百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