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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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例。
一、雇人誣告。
應與受雇誣告人者同罪。
應如所請、嗣後如有雇人誣告者、除受雇人仍照律治罪外。
其雇人誣告之人。
照設計教誘人犯法、與犯法人同罪律、即與受雇誣告之人同罪。
一、棍蠹窩娼。
請定重懲之條。
應如所請、嗣後如有無藉之徒、窩頓娼妓。
引誘局騙。
無論人數多寡。
照違制律、杖一百。
其劣衿、衙役、兵丁、窩妓在家。
引誘局騙。
及得受窩妓之家财物。
挺身駕護者。
革去衣頂。
不準食糧充役。
仍照違制例、杖一百。
鄰保知情容隐者、坐不應重律。
受财者、準枉法論、計贓從重科斷。
失察之地方官、交部議處。
一、同宗無服之犯奸者。
應照凡人加等。
應如所請、嗣後凡奸同宗無服親、及無服親之妻者。
奸夫奸婦、照軍民相奸、各枷号一月、杖一百、加為枷号四十日。
杖一百。
從之。
○又議覆、原任廣東按察使白映棠奏、請停竊盜會勘之例。
應如所請、嗣後除強劫盜案、仍照例會勘外。
其以被竊具報者、查訊确實。
無庸會勘。
倘事主果有諱強為竊情弊。
查出、照例治罪。
如地方官有抑勒改報、諱強為竊。
将文武員弁、仍照諱盜例議處。
從之。
○調原任山西布政使司布政使溫而遜、赴部引見。
○赈安徽泗州衛、屯田水災饑民。
○戊午。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戶部議準、經略苗疆貴州總督兼管巡撫張廣泗奏、平越、鎮遠、各府州縣。
條丁改徵糧米、原與徵銀無異。
請照條丁之例、蠲免三年。
從之。
○予故副将管陝西興漢總兵官事張傑、祭葬。
贈都督佥事。
○是日起、上以孟冬享太廟。
齋戒三日。
○已未。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據總督李衛面奏、乾隆元年直隸河工。
河流循軌。
工程平穩。
實賴神明之佑等語。
今年江南、河東、黃運安瀾。
浙江海塘甯貼。
前已降旨、各令緻祭河海之神。
以答神贶。
今直隸河神、亦應一體緻祭。
着傳谕禮部知之。
○追封黃氏格格為儀嫔。
遣官讀冊緻祭如例。
○禦試博學鴻詞一百七十六員、于保和殿。
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吏部侍郎邵基、閱卷。
○兵部以武會試中額請。
得旨、這考試。
漢軍取中六名。
直隸取中十五名。
江南取中六名。
浙江取中五名。
湖北中三名。
湖南取中二名。
四川取中六名。
山西取中八名。
廣東取中十名。
福建取中八名。
江西取中二名。
雲南取中五名。
山東取中五名。
河南取中六名。
陝西取中十五名。
廣西取中三名。
貴州取中三名。
○以成都副都統烏赫圖、為涼州将軍。
副都統銜敦巴、為成都副都統、原任江甯副都統黑色、為涼州副都統。
副都統品級鳥槍護軍參領色爾固楞、為莊浪副都統。
○赈江蘇六合等十三州、縣、衛、水災饑民。
并緩徵本年額賦有差。
○庚申。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緻祭。
○谕、粵西舊有軍屯田畝。
當日原系給與各屯兵領耕。
不與民田一例編徵四差等項。
是以糧額較重于民田。
其他州縣、偏重之數無多。
又無别項差徭。
民間尚不至于苦累。
惟武緣一縣、所徵糧額。
較之下則民田、每畝多出銀二錢二分。
未免過重。
小民輸納維艱。
着該撫将武緣縣軍田舊額酌減。
每畝定以一錢徵收。
永着為例。
以示朕優恤闾閻之意。
○又谕、前奉皇考谕旨。
骁騎校、護軍校、兵丁等、所買官房未完銀兩。
亦着照官員之例。
俟由軍營回京時、再行坐扣。
臨時朕另行酌定。
此特欲看伊等在軍前效力之處、酌量加恩之意。
着交八旗。
将軍營回京之骁騎校、護軍校、兵丁内、由軍前列為一等者、全行豁免。
二等者、坐扣一半。
三等全行坐扣。
○戶部議、查印委各官點驗災黎、按戶計口。
每有豪紳劣衿。
将家人佃戶、連名開送。
又各官書役。
結引親族鄰友、混報私收。
甚至并無其人、捏造名口。
借端影射。
詭冒累累。
轉使真正饑戶、遺漏删汰。
應令該督撫嚴饬各屬、盡心稽查。
務使虛捏者不得冒領。
則實在者不緻删汰。
倘有前項情弊、立即申詳、黜革究拟。
如該地方官徇情縱役。
贻累災民。
該督撫即行嚴參、從重究處。
又被災各屬。
凡貢監生員、實系赤貧乏食者。
令報明該教官、确查造冊、轉送該地方官。
按其家口、酌加撫恤。
并嚴饬該教官、不得徇情詭冒。
挾私批駁。
從之。
○兵部議覆、漕運總督補熙奏、漕标兩營副将、遊擊、都司、等員。
每年派催糧船。
營中将備乏員。
不能專心訓練。
緻兵丁技藝多疎。
須添大員彈壓。
請将漕标現兵一千八百餘名、分為三營。
左營副将、改為中營副将。
管轄都司一員。
千總二員。
把總四員。
外委千把四員。
領馬步兵七百名。
左營、請添設遊擊一員。
守備一員。
管轄千總一員。
把總三員。
外委千把四員。
領兵五百五十名。
右營、遊擊一員。
管轄守備一員。
千總一員。
把總三員。
外委千把四員。
領兵五百五十名。
止須添設遊守各一員。
無庸增設糧饷。
副将、改給中營關防。
新添遊守、建立衙署。
從之。
○赈兩淮分司所屬闆浦、徐渎等場、水災竈戶。
并停徵本年分額賦有差。
○是月。
盛京工部侍郎希德慎奏、原任侍郎對琳。
委派管千丁之四品官王世奇等、修理
一、雇人誣告。
應與受雇誣告人者同罪。
應如所請、嗣後如有雇人誣告者、除受雇人仍照律治罪外。
其雇人誣告之人。
照設計教誘人犯法、與犯法人同罪律、即與受雇誣告之人同罪。
一、棍蠹窩娼。
請定重懲之條。
應如所請、嗣後如有無藉之徒、窩頓娼妓。
引誘局騙。
無論人數多寡。
照違制律、杖一百。
其劣衿、衙役、兵丁、窩妓在家。
引誘局騙。
及得受窩妓之家财物。
挺身駕護者。
革去衣頂。
不準食糧充役。
仍照違制例、杖一百。
鄰保知情容隐者、坐不應重律。
受财者、準枉法論、計贓從重科斷。
失察之地方官、交部議處。
一、同宗無服之犯奸者。
應照凡人加等。
應如所請、嗣後凡奸同宗無服親、及無服親之妻者。
奸夫奸婦、照軍民相奸、各枷号一月、杖一百、加為枷号四十日。
杖一百。
從之。
○又議覆、原任廣東按察使白映棠奏、請停竊盜會勘之例。
應如所請、嗣後除強劫盜案、仍照例會勘外。
其以被竊具報者、查訊确實。
無庸會勘。
倘事主果有諱強為竊情弊。
查出、照例治罪。
如地方官有抑勒改報、諱強為竊。
将文武員弁、仍照諱盜例議處。
從之。
○調原任山西布政使司布政使溫而遜、赴部引見。
○赈安徽泗州衛、屯田水災饑民。
○戊午。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戶部議準、經略苗疆貴州總督兼管巡撫張廣泗奏、平越、鎮遠、各府州縣。
條丁改徵糧米、原與徵銀無異。
請照條丁之例、蠲免三年。
從之。
○予故副将管陝西興漢總兵官事張傑、祭葬。
贈都督佥事。
○是日起、上以孟冬享太廟。
齋戒三日。
○已未。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據總督李衛面奏、乾隆元年直隸河工。
河流循軌。
工程平穩。
實賴神明之佑等語。
今年江南、河東、黃運安瀾。
浙江海塘甯貼。
前已降旨、各令緻祭河海之神。
以答神贶。
今直隸河神、亦應一體緻祭。
着傳谕禮部知之。
○追封黃氏格格為儀嫔。
遣官讀冊緻祭如例。
○禦試博學鴻詞一百七十六員、于保和殿。
命大學士鄂爾泰、張廷玉、吏部侍郎邵基、閱卷。
○兵部以武會試中額請。
得旨、這考試。
漢軍取中六名。
直隸取中十五名。
江南取中六名。
浙江取中五名。
湖北中三名。
湖南取中二名。
四川取中六名。
山西取中八名。
廣東取中十名。
福建取中八名。
江西取中二名。
雲南取中五名。
山東取中五名。
河南取中六名。
陝西取中十五名。
廣西取中三名。
貴州取中三名。
○以成都副都統烏赫圖、為涼州将軍。
副都統銜敦巴、為成都副都統、原任江甯副都統黑色、為涼州副都統。
副都統品級鳥槍護軍參領色爾固楞、為莊浪副都統。
○赈江蘇六合等十三州、縣、衛、水災饑民。
并緩徵本年額賦有差。
○庚申。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緻祭。
○谕、粵西舊有軍屯田畝。
當日原系給與各屯兵領耕。
不與民田一例編徵四差等項。
是以糧額較重于民田。
其他州縣、偏重之數無多。
又無别項差徭。
民間尚不至于苦累。
惟武緣一縣、所徵糧額。
較之下則民田、每畝多出銀二錢二分。
未免過重。
小民輸納維艱。
着該撫将武緣縣軍田舊額酌減。
每畝定以一錢徵收。
永着為例。
以示朕優恤闾閻之意。
○又谕、前奉皇考谕旨。
骁騎校、護軍校、兵丁等、所買官房未完銀兩。
亦着照官員之例。
俟由軍營回京時、再行坐扣。
臨時朕另行酌定。
此特欲看伊等在軍前效力之處、酌量加恩之意。
着交八旗。
将軍營回京之骁騎校、護軍校、兵丁内、由軍前列為一等者、全行豁免。
二等者、坐扣一半。
三等全行坐扣。
○戶部議、查印委各官點驗災黎、按戶計口。
每有豪紳劣衿。
将家人佃戶、連名開送。
又各官書役。
結引親族鄰友、混報私收。
甚至并無其人、捏造名口。
借端影射。
詭冒累累。
轉使真正饑戶、遺漏删汰。
應令該督撫嚴饬各屬、盡心稽查。
務使虛捏者不得冒領。
則實在者不緻删汰。
倘有前項情弊、立即申詳、黜革究拟。
如該地方官徇情縱役。
贻累災民。
該督撫即行嚴參、從重究處。
又被災各屬。
凡貢監生員、實系赤貧乏食者。
令報明該教官、确查造冊、轉送該地方官。
按其家口、酌加撫恤。
并嚴饬該教官、不得徇情詭冒。
挾私批駁。
從之。
○兵部議覆、漕運總督補熙奏、漕标兩營副将、遊擊、都司、等員。
每年派催糧船。
營中将備乏員。
不能專心訓練。
緻兵丁技藝多疎。
須添大員彈壓。
請将漕标現兵一千八百餘名、分為三營。
左營副将、改為中營副将。
管轄都司一員。
千總二員。
把總四員。
外委千把四員。
領馬步兵七百名。
左營、請添設遊擊一員。
守備一員。
管轄千總一員。
把總三員。
外委千把四員。
領兵五百五十名。
右營、遊擊一員。
管轄守備一員。
千總一員。
把總三員。
外委千把四員。
領兵五百五十名。
止須添設遊守各一員。
無庸增設糧饷。
副将、改給中營關防。
新添遊守、建立衙署。
從之。
○赈兩淮分司所屬闆浦、徐渎等場、水災竈戶。
并停徵本年分額賦有差。
○是月。
盛京工部侍郎希德慎奏、原任侍郎對琳。
委派管千丁之四品官王世奇等、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