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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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其食、是即祿廪所頒、分所應得者、尚不暇計及。
況非分之獲、有關名節者乎。
昔我皇祖臨禦日久。
天覆海涵。
臣工賢否、無不洞悉。
晚年多所優容。
大臣中或有徇情納賄之弊、豈能逃皇祖之聖鑒。
但不欲深究、以保全之。
而見輕于君上、終身不複信用者、亦不知凡幾矣。
我皇考恐風氣之日靡。
念紀綱之宜饬。
禦極以來、力為整刷。
弊絕風清。
間有一二營私之輩、亦迥非從前肆行無忌者可比。
今朕之身、即皇考之身也。
朕之政、即皇考之政也。
朕所用之人、即皇考所用之人也。
爾等之事朕、亦當如皇考之時、各凜操持。
各勤職業。
庶幾大法小廉、不負朕委任之意。
若謂朕務從寬大。
遂思改易前操、複有徇情納賄之事。
朕自度馭下之才、遠不逮皇祖皇考之兼容并包、掩瑕錄過。
斷難為之容隐。
即如傅鼐之瞻徇情面、代人求蔭。
勵宗萬之保舉河員、暗通賄賂。
朕一有聞見、即為指出、俾衆共知。
蓋無心之過、尚可原情。
而有意營私、漸不可長。
略露端倪、必為宣示。
情罪果實、定加重懲。
至于擯棄之後、亦斷不再行錄用。
即為一身謀之、亦何苦徇親朋之情面、損自已之功名。
圖一時之小利、緻終身之擯棄乎。
但當常思國法之宜凜。
幽獨之難欺各洗心滌慮、交勉于公爾忘私之誼。
則可以永保一生之名節。
而常受朕優恤之恩矣。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今年伏秋交會之際。
南方雨多、水勢甚大。
朕深為黃運海塘等處工程系念。
昨據江南河道總督高斌摺奏、時過白露、黃運湖河各處工程、在在保護平穩。
且毛城鋪北岸、于六月間、有天開引河一道。
不費人力、自然化驗為平。
人民莫不歡忭等語。
又據大學士嵇曾筠摺奏、今年伏秋、海塘水勢雖大。
因先期修整坦水、建築土戗、得以護衛平安。
且江海形勢、漸向南趨。
海甯東西兩塘、日夕漲沙、将來易于施工。
比較上年情形、已不啻迳庭之别等語。
又據河東總河白鐘山摺奏、秋汛已過、河東兩省、南北兩岸、一切埽壩工程、均屬穩固等語。
南北河工。
與浙江海塘。
關系國計民生、最為緊要。
且當朕即位元年、仰荷神明默佑。
數處重大工程、俱各循流順軌、共慶安瀾。
朕心不勝感慶。
理宜虔修祀典。
以答神贶。
所有應行禮儀、該部察例具奏。
此三處總理之大臣、督率有方。
在事各員、殚心防護。
俱屬可嘉。
着分别議叙具奏。
○減浙江嚴州屯糧。
谕、朕聞浙省屯糧、向來每石徵銀一兩。
因軍丁等輸納維艱、于康熙年間特恩減免。
改徵銀五錢五厘。
計算每畝徵銀八分有零。
彼時惟嚴州一所、遺漏開報、未經查明減免。
每畝仍徵銀二錢一分五厘。
查杭州前右二衛屯田、與嚴所地方、相距咫尺。
每畝止徵銀一錢二分八厘零。
而嚴所地土、比通省較薄、賦額則比通省較重。
實屬偏枯。
所當酌量變通。
使一體均沾恩澤者。
為此特頒谕旨、将嚴所屯糧、循照杭州前右二衛科則徵收。
以纾軍力。
其應豁減銀兩若幹、着大學士嵇曾筠、确查報部、永着為例。
○定浙鹽增觔改引之法。
谕、浙江濱海、地皆斥鹵。
向來鹽價甚賤。
居民稱便。
十餘年來、鹽價增長。
近則加至二三倍不等。
夫以小民日用必須之物。
而昂貴若此、朕心深以為憂。
即中外之人、亦無不知兩浙鹽貴之為累者。
朕屢次切谕大學士嵇曾筠、令其悉心經理。
乃數月以來、雖據奏報鹽價漸平。
然較之十數年前、仍屬昂貴。
朕再四圖維、并留心咨訪、鹽價之貴、固在于場鹽少産。
亦由于商本艱難。
惟有使商人鹽觔充裕、則鹽價自然平減。
今酌定增觔改引之法。
将杭、嘉、紹、三所引鹽、循照兩淮舊額、每引加增鹽五十斤。
連包索共重三百三十五斤。
至松江一所、原屬濱海産鹽之區。
向因額設季引九萬餘道、分别上中下三則、徵收正課公費銀、五萬四千餘兩。
遂使近場州縣、多有鹽貴之苦。
今循照沿海溫台等處之例、改行票引九萬餘道。
每引給鹽四百斤。
令商人設店住賣。
如此增觔改引、一為變通。
則商本寬裕、轉輸便易。
商人不受減價之累。
百姓多受減價之益。
大學士嵇曾筠、再為多方調劑、加意體恤。
庶可複還十數年之原價、以便民用。
着該部行文大學士嵇曾筠、遵照谕旨辦理。
○谕、朕因八旗兵丁、寒苦者多。
再四思維、特命借給官庫銀兩。
俾伊等營運有資、不憂匮乏。
伊等自應仰體朕心。
諸凡撙節、以為久遠之計。
乃聞領銀到手、濫行花費、不知愛惜。
而市肆貿易之人、惟利是圖、将綢緞衣服等項、增長價值以巧取之。
獨不思兵民商買、原屬一體。
兵丁用度寬餘、則百貨流通。
商人可獲自然之利。
是國家加恩于兵丁、未嘗無益于商賈也。
何得昧其天良。
背公平之義、而為刻薄之舉。
使窮苦兵丁、暗中受其剝削。
獲利幾何、已幹為富不仁之戒。
縱國法不便遽加、亦當各自猛省。
着順天府、五城、通行曉谕商人。
并令八旗大臣等、教訓兵丁、鹹使聞知。
○谕理藩院、喀喇沁王伊達木劄蔔等旗所屬之人、耕種地畝、今年收成歉薄。
應
況非分之獲、有關名節者乎。
昔我皇祖臨禦日久。
天覆海涵。
臣工賢否、無不洞悉。
晚年多所優容。
大臣中或有徇情納賄之弊、豈能逃皇祖之聖鑒。
但不欲深究、以保全之。
而見輕于君上、終身不複信用者、亦不知凡幾矣。
我皇考恐風氣之日靡。
念紀綱之宜饬。
禦極以來、力為整刷。
弊絕風清。
間有一二營私之輩、亦迥非從前肆行無忌者可比。
今朕之身、即皇考之身也。
朕之政、即皇考之政也。
朕所用之人、即皇考所用之人也。
爾等之事朕、亦當如皇考之時、各凜操持。
各勤職業。
庶幾大法小廉、不負朕委任之意。
若謂朕務從寬大。
遂思改易前操、複有徇情納賄之事。
朕自度馭下之才、遠不逮皇祖皇考之兼容并包、掩瑕錄過。
斷難為之容隐。
即如傅鼐之瞻徇情面、代人求蔭。
勵宗萬之保舉河員、暗通賄賂。
朕一有聞見、即為指出、俾衆共知。
蓋無心之過、尚可原情。
而有意營私、漸不可長。
略露端倪、必為宣示。
情罪果實、定加重懲。
至于擯棄之後、亦斷不再行錄用。
即為一身謀之、亦何苦徇親朋之情面、損自已之功名。
圖一時之小利、緻終身之擯棄乎。
但當常思國法之宜凜。
幽獨之難欺各洗心滌慮、交勉于公爾忘私之誼。
則可以永保一生之名節。
而常受朕優恤之恩矣。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今年伏秋交會之際。
南方雨多、水勢甚大。
朕深為黃運海塘等處工程系念。
昨據江南河道總督高斌摺奏、時過白露、黃運湖河各處工程、在在保護平穩。
且毛城鋪北岸、于六月間、有天開引河一道。
不費人力、自然化驗為平。
人民莫不歡忭等語。
又據大學士嵇曾筠摺奏、今年伏秋、海塘水勢雖大。
因先期修整坦水、建築土戗、得以護衛平安。
且江海形勢、漸向南趨。
海甯東西兩塘、日夕漲沙、将來易于施工。
比較上年情形、已不啻迳庭之别等語。
又據河東總河白鐘山摺奏、秋汛已過、河東兩省、南北兩岸、一切埽壩工程、均屬穩固等語。
南北河工。
與浙江海塘。
關系國計民生、最為緊要。
且當朕即位元年、仰荷神明默佑。
數處重大工程、俱各循流順軌、共慶安瀾。
朕心不勝感慶。
理宜虔修祀典。
以答神贶。
所有應行禮儀、該部察例具奏。
此三處總理之大臣、督率有方。
在事各員、殚心防護。
俱屬可嘉。
着分别議叙具奏。
○減浙江嚴州屯糧。
谕、朕聞浙省屯糧、向來每石徵銀一兩。
因軍丁等輸納維艱、于康熙年間特恩減免。
改徵銀五錢五厘。
計算每畝徵銀八分有零。
彼時惟嚴州一所、遺漏開報、未經查明減免。
每畝仍徵銀二錢一分五厘。
查杭州前右二衛屯田、與嚴所地方、相距咫尺。
每畝止徵銀一錢二分八厘零。
而嚴所地土、比通省較薄、賦額則比通省較重。
實屬偏枯。
所當酌量變通。
使一體均沾恩澤者。
為此特頒谕旨、将嚴所屯糧、循照杭州前右二衛科則徵收。
以纾軍力。
其應豁減銀兩若幹、着大學士嵇曾筠、确查報部、永着為例。
○定浙鹽增觔改引之法。
谕、浙江濱海、地皆斥鹵。
向來鹽價甚賤。
居民稱便。
十餘年來、鹽價增長。
近則加至二三倍不等。
夫以小民日用必須之物。
而昂貴若此、朕心深以為憂。
即中外之人、亦無不知兩浙鹽貴之為累者。
朕屢次切谕大學士嵇曾筠、令其悉心經理。
乃數月以來、雖據奏報鹽價漸平。
然較之十數年前、仍屬昂貴。
朕再四圖維、并留心咨訪、鹽價之貴、固在于場鹽少産。
亦由于商本艱難。
惟有使商人鹽觔充裕、則鹽價自然平減。
今酌定增觔改引之法。
将杭、嘉、紹、三所引鹽、循照兩淮舊額、每引加增鹽五十斤。
連包索共重三百三十五斤。
至松江一所、原屬濱海産鹽之區。
向因額設季引九萬餘道、分别上中下三則、徵收正課公費銀、五萬四千餘兩。
遂使近場州縣、多有鹽貴之苦。
今循照沿海溫台等處之例、改行票引九萬餘道。
每引給鹽四百斤。
令商人設店住賣。
如此增觔改引、一為變通。
則商本寬裕、轉輸便易。
商人不受減價之累。
百姓多受減價之益。
大學士嵇曾筠、再為多方調劑、加意體恤。
庶可複還十數年之原價、以便民用。
着該部行文大學士嵇曾筠、遵照谕旨辦理。
○谕、朕因八旗兵丁、寒苦者多。
再四思維、特命借給官庫銀兩。
俾伊等營運有資、不憂匮乏。
伊等自應仰體朕心。
諸凡撙節、以為久遠之計。
乃聞領銀到手、濫行花費、不知愛惜。
而市肆貿易之人、惟利是圖、将綢緞衣服等項、增長價值以巧取之。
獨不思兵民商買、原屬一體。
兵丁用度寬餘、則百貨流通。
商人可獲自然之利。
是國家加恩于兵丁、未嘗無益于商賈也。
何得昧其天良。
背公平之義、而為刻薄之舉。
使窮苦兵丁、暗中受其剝削。
獲利幾何、已幹為富不仁之戒。
縱國法不便遽加、亦當各自猛省。
着順天府、五城、通行曉谕商人。
并令八旗大臣等、教訓兵丁、鹹使聞知。
○谕理藩院、喀喇沁王伊達木劄蔔等旗所屬之人、耕種地畝、今年收成歉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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