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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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修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領侍衛内大臣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務正黃旗滿洲都統世襲騎都尉軍功加七級随帶加一級尋常加二級軍功紀錄一次臣慶桂總裁官經筵講官太子太傅文
華殿大學士文淵閣領閣事稽察欽奉上谕事件處管理刑部戶部三庫事務世襲騎都尉軍功加十九級随帶加二級又加二級臣董诰内大臣戶部尚書鑲藍旗滿洲都統軍功紀錄五次尋常紀錄十四次臣德瑛經筵講官太子少保工部尚書紀錄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元年。
丙辰。
十一月。
乙巳。
上禦乾清門聽政。
○轉戶部右侍郎趙殿最、為左侍郎。
以倉場侍郎呂耀曾、為戶部右侍郎。
詹事府詹事順天學政崔紀、為倉場侍郎。
光祿寺卿劉吳龍、提督順天學政。
○以提督四譯館少卿汪由敦、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和碩悫靖公主薨。
遣官緻祭建碑如例。
○予故太子太傅大學士緻仕陳元龍、祭葬如例。
谥文簡。
○丙午。
是日起。
上以冬至祀天于圜丘。
齋戒三日。
○丁未。
以降調戶部左侍郎李绂、為詹事府詹事。
○戊申。
殿試中式武舉。
命莊親王允祿、平郡王福彭、公慶複、内大臣常明、大學士邁柱、都統豐盛額、閱弓馬技勇。
○己酉。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世宗憲皇帝、孝敬憲皇後。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停次日朝賀。
○庚戌。
策試中式武舉馬負書等九十八名于太和殿前。
○兵部議覆、總理事務王大臣疏言、雍正八年十二月、十年正月内。
有哈密駐防、及派赴阿濟畢濟、查看道路之千總楊文蔚、把總張閱、遇賊打仗陣亡。
請分别給與恤蔭如例。
陣亡傷亡兵丁張洪友等、四十一名。
受傷兵丁莊英等、十六名。
各加恤賞有差。
從之。
○廣東巡撫楊永斌疏報、安南國王嗣黎維祎遣使慶賀登極。
請準其奉表來京。
允行。
○遣官祭永定河神。
○辛亥。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昨據貴州總督張廣泗、陳奏苗疆善後事宜三條。
朕已降旨交總理事務王大臣、議政大臣、會同該部妥議。
今朕思張廣泗所奏第一條。
請于新疆内地添設官兵。
駐劄彈壓。
自應照所請行。
但所添兵丁。
計一千三百餘名。
以之分布各處。
朕意似稍覺不敷。
現在安設營汛。
是否足敷巡防之用。
目前斷不可以節省錢糧。
而為遷就之舉。
其第二條。
請設立郡縣。
在目前似可不必。
或因地方遼闊。
所有同知通判等官。
難于統轄。
酌設道員彈壓巡查。
似尚可行。
至第三條内。
奏請将内地新疆、逆苗絕戶田産。
酌量安插漢民領種。
朕思苗性反覆靡常。
經此番兵威大創之後。
雖畏懼懾伏。
而數十年後。
豈能豫料。
若于新疆各處。
将所有逆産。
招集漢民耕種。
萬一苗人滋事蠢動。
則是以内地之民人。
因耕種苗地而受其荼毒。
朕心深為不忍。
此必不可行者。
朕意逆苗因罪入官之地。
自無複賞給逆苗之理。
與其招集漢人。
不若添設屯軍。
即令兵丁耕種。
俾無事則盡力南畝。
萬一有警。
就近即可抵禦。
且收獲糧石。
又可少佐兵食。
以省内地之挽運。
較屬有益。
其安設屯軍。
于額設汛防兵丁之外。
就地畝之多寡。
酌量添設。
或專令屯種。
或令與汛防兵丁。
更番屯種。
則苗疆駐劄之兵數較多。
而兵氣自奮。
且省添兵之費。
朕意如此。
可先行寄信張廣泗知之。
苗疆善後事宜。
關系重大。
極宜詳慎籌畫。
俾可永遠遵行。
張廣泗、切不可因從前原欲郡縣其地。
目今仗此兵威。
遂欲回護前議也。
總之苗疆之事。
可省而不可繁。
可拒卻而不可招來。
即今之添兵設防。
亦不過因已經如此辦理。
于國家顔面有關。
難于全徹耳。
尚須妥協計議。
使地
丙辰。
十一月。
乙巳。
上禦乾清門聽政。
○轉戶部右侍郎趙殿最、為左侍郎。
以倉場侍郎呂耀曾、為戶部右侍郎。
詹事府詹事順天學政崔紀、為倉場侍郎。
光祿寺卿劉吳龍、提督順天學政。
○以提督四譯館少卿汪由敦、為内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和碩悫靖公主薨。
遣官緻祭建碑如例。
○予故太子太傅大學士緻仕陳元龍、祭葬如例。
谥文簡。
○丙午。
是日起。
上以冬至祀天于圜丘。
齋戒三日。
○丁未。
以降調戶部左侍郎李绂、為詹事府詹事。
○戊申。
殿試中式武舉。
命莊親王允祿、平郡王福彭、公慶複、内大臣常明、大學士邁柱、都統豐盛額、閱弓馬技勇。
○己酉。
冬至。
祀天于圜丘。
上親詣行禮。
○詣大高殿、壽皇殿、行禮。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昭西陵、孝陵、孝東陵、景陵、世宗憲皇帝、孝敬憲皇後。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停次日朝賀。
○庚戌。
策試中式武舉馬負書等九十八名于太和殿前。
○兵部議覆、總理事務王大臣疏言、雍正八年十二月、十年正月内。
有哈密駐防、及派赴阿濟畢濟、查看道路之千總楊文蔚、把總張閱、遇賊打仗陣亡。
請分别給與恤蔭如例。
陣亡傷亡兵丁張洪友等、四十一名。
受傷兵丁莊英等、十六名。
各加恤賞有差。
從之。
○廣東巡撫楊永斌疏報、安南國王嗣黎維祎遣使慶賀登極。
請準其奉表來京。
允行。
○遣官祭永定河神。
○辛亥。
上詣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昨據貴州總督張廣泗、陳奏苗疆善後事宜三條。
朕已降旨交總理事務王大臣、議政大臣、會同該部妥議。
今朕思張廣泗所奏第一條。
請于新疆内地添設官兵。
駐劄彈壓。
自應照所請行。
但所添兵丁。
計一千三百餘名。
以之分布各處。
朕意似稍覺不敷。
現在安設營汛。
是否足敷巡防之用。
目前斷不可以節省錢糧。
而為遷就之舉。
其第二條。
請設立郡縣。
在目前似可不必。
或因地方遼闊。
所有同知通判等官。
難于統轄。
酌設道員彈壓巡查。
似尚可行。
至第三條内。
奏請将内地新疆、逆苗絕戶田産。
酌量安插漢民領種。
朕思苗性反覆靡常。
經此番兵威大創之後。
雖畏懼懾伏。
而數十年後。
豈能豫料。
若于新疆各處。
将所有逆産。
招集漢民耕種。
萬一苗人滋事蠢動。
則是以内地之民人。
因耕種苗地而受其荼毒。
朕心深為不忍。
此必不可行者。
朕意逆苗因罪入官之地。
自無複賞給逆苗之理。
與其招集漢人。
不若添設屯軍。
即令兵丁耕種。
俾無事則盡力南畝。
萬一有警。
就近即可抵禦。
且收獲糧石。
又可少佐兵食。
以省内地之挽運。
較屬有益。
其安設屯軍。
于額設汛防兵丁之外。
就地畝之多寡。
酌量添設。
或專令屯種。
或令與汛防兵丁。
更番屯種。
則苗疆駐劄之兵數較多。
而兵氣自奮。
且省添兵之費。
朕意如此。
可先行寄信張廣泗知之。
苗疆善後事宜。
關系重大。
極宜詳慎籌畫。
俾可永遠遵行。
張廣泗、切不可因從前原欲郡縣其地。
目今仗此兵威。
遂欲回護前議也。
總之苗疆之事。
可省而不可繁。
可拒卻而不可招來。
即今之添兵設防。
亦不過因已經如此辦理。
于國家顔面有關。
難于全徹耳。
尚須妥協計議。
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