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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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永遠甯谧。
○壬子。
上詣壽皇殿行禮。
○總理事務王大臣議覆、原任正黃旗漢軍都統管理井田事務甘國璧疏陳、屯莊事宜。
一、井田每戶原給田一百二十五畝。
十二畝五分為公田。
十二畝五分為廬含場圃。
百畝為私田。
公田盡收盡報。
今既改屯莊。
應令按畝完納屯糧。
一、堡戶原止給地三十畝。
令其耕種。
不交公糧。
今若令一體完課。
未免拮據。
請加恩增給地畝。
一、三堡旗民雜處。
難于稽查。
請将各戶原領三堡房地。
盡交該州縣。
即于現今咨回井戶所遺房地内、照數撥給。
一、八旗改屯人戶。
嗣後身故有子者。
自應頂補。
倘遇無子寡婦。
情願守節。
并無親戚可依者。
請留地四十畝、以資養贍。
即令本屯之人、代種完糧。
俟伊身後。
仍将地畝交官召種。
一、井田原撥霸州、固安、永清、新城、四州縣地。
今改屯莊。
令防禦管轄。
請将附近霸州者。
令霸州防禦管轄。
附近固安者。
令固安防禦管轄。
一、井田向設鄉長。
請仍留供役。
果能勤慎。
遇有屯長缺出拔補。
一、骁騎校應遵議徹回。
但一時未有可補之缺。
請俟補放之日。
令其交地回京。
均應如所請。
惟堡戶一條。
納糧既屬無力。
增地又似多事。
應仍令其照舊暫行耕種。
從之。
○癸醜。
兵部議覆、調任山東巡撫嶽浚疏言、登标中營之即墨、武定、濟南、城守、四營。
兖标之壽張、德州、二營。
向設守備。
并無衙署。
應一體添建。
又請将移駐海豐縣佘家巷之武定營守備。
徹回管理中軍事務。
添設佘家巷守備一員。
應如所請。
從之。
○甲寅。
皇太後聖壽節。
前期。
禮部奏請行禮。
奉皇太後懿旨停止。
是日、遣官祭太廟後殿。
○上詣皇太後宮、行禮。
進膳。
○乙卯。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黔省逆苗不法。
擾害地方。
哈元生等各挾私心。
措置乖舛。
以緻稽遲軍務。
小醜肆其跳梁。
朕即位之初。
特命張廣泗為經略。
專其事權。
俾無牽制掣肘之患。
伊受事以來。
殚心籌畫。
調度有方。
董率數省官弁兵丁。
奮勇戮力。
不避險阻。
未及一載。
即奏膚功。
從此苗氛掃蕩。
四境輯甯。
足以仰慰皇考在天之靈。
朕心甚為嘉悅。
張廣泗應加恩議叙之處。
前旨甚明。
着遵前旨行。
所有在事文武大小官弁兵丁。
俱着分别等次。
加恩議叙賞赉。
以獎勞績。
其陣亡弁兵等。
着查明一一賞恤。
不得遺漏。
從前兩廣總督鄂彌達。
盡心協濟軍需。
曾奉皇考事竣議叙之旨。
其他鄰省大臣官弁等。
或派遣弁兵。
或運送糧饷。
或撫恤流民。
實有裨益于軍務黔民者。
着張廣泗确查據實陳奏。
一并分别交部議叙。
○戶部議準、原署四川巡撫王士俊疏言、甯遠府知府事務較繁。
請将南門外落地一稅。
并甯番、會川、九道溝、三稅口。
改歸續設之通判經理。
從之。
○賜殿試武舉馬負書等九十八人、武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引見弓馬技勇最優者十人、及王大臣等揀選可充侍衛者、二十五人。
上禦箭亭親試。
授一甲一名馬負書、為一等侍衛。
二名韓锜、三名李星垣、為二等侍衛。
二甲萬岱、許成麟、孟紹先、馬揚遠、塞爾特、熊良臣、史譽、許忠朝、唐紹堯、馬捷元、為三等侍衛。
三甲王國宗、劉士清、郭璞、袁勳、呂文英、王曰敏、王振元、左秀、田懷孝、溫達勇、解遜、李渌、張拔、馬雲鵬、趙登高、邱良樂、為藍翎侍衛。
○丙辰。
上詣路大兵。
已經徹回。
而鄂爾昆。
烏裡雅蘇台。
尚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現今兩路大兵。
已經徹回。
而鄂爾昆、烏裡雅蘇台。
尚有駐防之奉天兵二千名。
甯古塔兵一千名。
黑龍江兵二千名。
綠旗兵二千名。
喀爾喀兵一千五百名。
種屯綠旗兵六百名。
哈密地方。
尚有駐防綠旗兵五千名。
共一萬四千一百名。
俱各戍守邊疆。
際此嚴冬。
卡倫了望。
偵探巡查。
倍覺寒苦。
朕心、深為轸念。
着每名賞給銀三兩。
為制辦冬衣禦寒之具。
該
○壬子。
上詣壽皇殿行禮。
○總理事務王大臣議覆、原任正黃旗漢軍都統管理井田事務甘國璧疏陳、屯莊事宜。
一、井田每戶原給田一百二十五畝。
十二畝五分為公田。
十二畝五分為廬含場圃。
百畝為私田。
公田盡收盡報。
今既改屯莊。
應令按畝完納屯糧。
一、堡戶原止給地三十畝。
令其耕種。
不交公糧。
今若令一體完課。
未免拮據。
請加恩增給地畝。
一、三堡旗民雜處。
難于稽查。
請将各戶原領三堡房地。
盡交該州縣。
即于現今咨回井戶所遺房地内、照數撥給。
一、八旗改屯人戶。
嗣後身故有子者。
自應頂補。
倘遇無子寡婦。
情願守節。
并無親戚可依者。
請留地四十畝、以資養贍。
即令本屯之人、代種完糧。
俟伊身後。
仍将地畝交官召種。
一、井田原撥霸州、固安、永清、新城、四州縣地。
今改屯莊。
令防禦管轄。
請将附近霸州者。
令霸州防禦管轄。
附近固安者。
令固安防禦管轄。
一、井田向設鄉長。
請仍留供役。
果能勤慎。
遇有屯長缺出拔補。
一、骁騎校應遵議徹回。
但一時未有可補之缺。
請俟補放之日。
令其交地回京。
均應如所請。
惟堡戶一條。
納糧既屬無力。
增地又似多事。
應仍令其照舊暫行耕種。
從之。
○癸醜。
兵部議覆、調任山東巡撫嶽浚疏言、登标中營之即墨、武定、濟南、城守、四營。
兖标之壽張、德州、二營。
向設守備。
并無衙署。
應一體添建。
又請将移駐海豐縣佘家巷之武定營守備。
徹回管理中軍事務。
添設佘家巷守備一員。
應如所請。
從之。
○甲寅。
皇太後聖壽節。
前期。
禮部奏請行禮。
奉皇太後懿旨停止。
是日、遣官祭太廟後殿。
○上詣皇太後宮、行禮。
進膳。
○乙卯。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黔省逆苗不法。
擾害地方。
哈元生等各挾私心。
措置乖舛。
以緻稽遲軍務。
小醜肆其跳梁。
朕即位之初。
特命張廣泗為經略。
專其事權。
俾無牽制掣肘之患。
伊受事以來。
殚心籌畫。
調度有方。
董率數省官弁兵丁。
奮勇戮力。
不避險阻。
未及一載。
即奏膚功。
從此苗氛掃蕩。
四境輯甯。
足以仰慰皇考在天之靈。
朕心甚為嘉悅。
張廣泗應加恩議叙之處。
前旨甚明。
着遵前旨行。
所有在事文武大小官弁兵丁。
俱着分别等次。
加恩議叙賞赉。
以獎勞績。
其陣亡弁兵等。
着查明一一賞恤。
不得遺漏。
從前兩廣總督鄂彌達。
盡心協濟軍需。
曾奉皇考事竣議叙之旨。
其他鄰省大臣官弁等。
或派遣弁兵。
或運送糧饷。
或撫恤流民。
實有裨益于軍務黔民者。
着張廣泗确查據實陳奏。
一并分别交部議叙。
○戶部議準、原署四川巡撫王士俊疏言、甯遠府知府事務較繁。
請将南門外落地一稅。
并甯番、會川、九道溝、三稅口。
改歸續設之通判經理。
從之。
○賜殿試武舉馬負書等九十八人、武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引見弓馬技勇最優者十人、及王大臣等揀選可充侍衛者、二十五人。
上禦箭亭親試。
授一甲一名馬負書、為一等侍衛。
二名韓锜、三名李星垣、為二等侍衛。
二甲萬岱、許成麟、孟紹先、馬揚遠、塞爾特、熊良臣、史譽、許忠朝、唐紹堯、馬捷元、為三等侍衛。
三甲王國宗、劉士清、郭璞、袁勳、呂文英、王曰敏、王振元、左秀、田懷孝、溫達勇、解遜、李渌、張拔、馬雲鵬、趙登高、邱良樂、為藍翎侍衛。
○丙辰。
上詣路大兵。
已經徹回。
而鄂爾昆。
烏裡雅蘇台。
尚皇太後宮問安。
○谕總理事務王大臣、現今兩路大兵。
已經徹回。
而鄂爾昆、烏裡雅蘇台。
尚有駐防之奉天兵二千名。
甯古塔兵一千名。
黑龍江兵二千名。
綠旗兵二千名。
喀爾喀兵一千五百名。
種屯綠旗兵六百名。
哈密地方。
尚有駐防綠旗兵五千名。
共一萬四千一百名。
俱各戍守邊疆。
際此嚴冬。
卡倫了望。
偵探巡查。
倍覺寒苦。
朕心、深為轸念。
着每名賞給銀三兩。
為制辦冬衣禦寒之具。
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