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也迂直

關燈
鐘繇多少是有點迂的,不過是不是迂腐得可恨,是迂直得有些可愛。

    後來當到大理(也就是司法部長)的鐘繇,提出恢複肉刑。

     乍聽起來肉刑是野蠻的,無論是砍人的腳指頭還是在人的臉上刺字都是被看作為殘忍的事情。

    可是在三國時期鐘繇提出的恢複肉刑卻是減輕刑法的舉措,主要是将一些漢法裡的死刑換成留下犯人性命的肉刑。

    雖然說砍掉腳趾不能夠再長出來,但是總比讓犯人就此送命好一些。

    鐘繇的建議是:“其當棄市,欲斬右趾者許之。

    其黥、劓、左趾、宮刑者,自如孝文易以髡、笞。

    能有奸者,率年二十至四五十,雖斬其足,猶任生育。

    今天下人少于孝文之世,下計所全,歲三千人。

    張蒼除肉刑,所殺歲以萬計。

    臣欲複肉刑,歲生三千人。

    ”為了活人性命,使亂世中人口的數量能夠迅速恢複的動機是好的,就是有點迂,畢竟條文上的減死會被人淡忘,而現實中的殘廢會被人銘記。

    本來曹操在世的時候對鐘繇的提議是贊成的,畢竟曹操是反對“處虛名而受實禍”的務實主義者。

    不過反對的人很多,曹操很是拿不定主意。

    碰巧鐘繇舉薦的西曹掾魏諷謀反,牽連到了鐘繇,曹操并非是疑心鐘繇也參與謀反,不過是給曹丕留下個收買鐘繇人心的機會,于是鐘繇被免職。

     曹操死後,鐘繇馬上被曹丕官複原職,還成了三公之一的太尉。

    于是鐘繇又提出以肉刑換死刑的建議,他并非不知道這不是“悅民之道”,于是在奏章裡說道:“子貢問能濟民可謂仁乎?子曰:‘何事于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又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苦誠行之,斯民永濟。

    ”一副隻要問心無愧,就不要懼怕議論的架式,曹丕看在他當年玉玦的份上,讓朝臣一起共議,結果還是反對的人居多。

    因為大家知道,“恐所減之文未彰于萬民之目,而肉刑之問已宣于寇仇之耳”,本來是為了利民的好事,卻成了吳、蜀妖魔化魏國的工具。

    最後老好人王朗提出了:“今可按繇所欲輕之死罪,使減死之髡、刖。

    嫌其輕者,可倍其居作之歲數。

    内有以生易死不訾之恩,外無以則易钛鑽駭耳之聲”的解決方案,又進一步用徒刑代替了鐘繇的肉刑。

    鐘老頭看到自己的目的已經達到,自然也就不不再堅持肉刑的方案。

    客觀的說,沒有鐘繇三番五次的上表減刑,就沒有王朗後來更為文明的解決方案。

    不過,鐘繇因為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被誤解是免不了的了。

    千年之下,如果光看到他要求恢複肉刑的條目,還以為是酷吏或者是虐待狂呢,其實有除肉刑的張蒼之流才是有好殺的嫌疑。

     黃初五年的時候,鐘繇家又出了一件轟動朝野的大事。

    鐘繇有個叫張昌蒲的妾,是個知識女性,據稱四歲就讀了《孝經》,七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