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這些信仰的起源(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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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賦予了他們神聖的性質。

    例如在美拉尼西亞和波利尼西亞,據說有勢力的人物擁有曼納,他的影響就來自于曼納。

    [14]不過,顯而易見,他的地位要歸功于輿論所賦予他的重要性。

    因而,歸根結底,來自輿論的道德力量和神聖事物所賦有的道德力量是同出一源的,并且是由相同的要素構成的。

    這就是曼納一詞兼有上述兩種意涵的原因。

     除了人以外,社會也神化了事物,尤其是觀念。

    如果某個民族一概相信同一種信仰,那麼,由于上文我們所指出的原因,這一信仰将不容觸動,也就是說不允許拒絕或者懷疑。

    和其他那些禁忌一樣,人們也禁止批判它,所有這些,都充分證明了某種神聖事物的存在。

    即使在今天,無論我們承認别人的自由何等重要,要是一個人完全拒絕進步,或者是嘲笑現代社會所抱有的人類理想,也會産生亵渎的效果。

    那些最熱衷于對一切進行自由檢驗的人,至少會把一條原則置于讨論之上,并将其視為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這恰恰就是自由檢驗的原則。

     社會創造神或者把自己裝扮成神的本事,在法國大革命的開頭幾年裡表現得再明顯不過了。

    那時候,在普遍狂熱的影響下,實際上具有純粹世俗性質的事物也被公衆輿論轉變成了神聖的事物,那就是&ldquo祖國&rdquo、&ldquo自由&rdquo和&ldquo理性&rdquo。

    [15]一種宗教就要确立起來了,它還有它的教義[16]、符号[17]、聖壇[18]和節期[19]。

    對理性和上帝的膜拜就是要試圖給這些自發的激情提供一種冠冕堂皇的滿足。

    誠然,這次宗教改革隻是昙花一現,那是因為最初灌輸給群衆的愛國熱情很快就松懈了。

    [20]原因已經消逝,結果也就不再存在。

    然而,這次經曆雖然短暫,它卻保留了它全部的社會學意義。

    在特定的情況下,我們還會看到社會及其基本的觀念,直截了當地、未經任何變形就能成為名副其實的膜拜對象。

     所有這些事實使我們得以窺測氏族如何能在其成員中喚起這樣的觀念:在我們之外存在着支配他們同時又支持他們的力。

    說得文绉绉一點,這種力就是宗教力。

    因為再也沒有其他社會和原始人的聯系能比氏族更加直接與密切的了。

    他們與部落的聯結紐帶要松弛得多,而這種聯結的感覺也很微弱。

    雖然部落對原始人來說不是完全陌生和疏遠的,但還是本氏族的人擁有的共同事物最多,他們最直接感受到的也是氏族這個群體的作用,所以,氏族優先于其他群體用宗教符号來表達自己也是理所當然的了。

     不過,這個基本的闡釋太一般化了,它可以毫無差别的适用于各種社會,因而也适用于各種宗教。

    下面讓我們盡量精當地确定一下這種集體作用在氏族中采取什麼形式,以及它是如何喚起神聖感的。

    因為氏族中的集體作用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容易被觀察到,而且它的效果也最明顯。

     3 澳洲社會的生活是在兩個不同的周期中交替度過的。

    [21]有時候人們分成彼此獨立的一個個小組,分散到各自的領地;每個家庭自食其力,或打獵或捕魚,總之,就是盡其所能地争取必不可少的食物。

    有時候則相反,人們集中在特定地點進行集會,時間長達幾天乃至幾個月之久。

    如果有氏族或者是部落的一部分[22]受到召請參加集會,這時候,這種集中就發生了,他們将舉行宗教儀典,或者通常按照民族學的說法,叫做&ldquo集體歡騰&rdquo(corrobbori)[23]。

     這兩個時期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在前一個階段中,經濟生活占據優勢,它一般是非常乏味的。

    為了謀食而進行的采集或者漁獵,并不是能夠喚起活躍激情的工作。

    [24]社會的分散狀态使社會生活單調、委靡而且沉悶。

    [25]但是隻要集體歡騰一開始,一切就都改變了。

    既然原始人情感和情緒的機能還不能被他的理性和意志完全制約,那麼他就很容易失去對自己的控制。

    任何有點重要性的事件,都可能促使他完全出離自身。

    要是有了好消息會怎麼樣?那就立刻化為狂歡。

    要是相反,他就會像瘋子一樣到處狂奔,一個勁兒地任意胡為,他哭号、尖叫、在土堆裡打滾、四下亂撞、咬自己、猛烈地揮舞胳膊,諸如此類。

    [26]集中行動本身就是一種格外強烈的興奮劑。

    一旦他們來到一起,由于集合而形成的一股如電的激流就迅速使之達到極度亢奮的狀态。

    所有人的内心都向外部的印象充分敞開,想表達的任何情感都可以不受阻攔。

    每個人都對他人作出回應,同時也被他人所回應。

    最初的沖動就這樣推進、加劇,猶如下落的雪崩一樣在不斷地增強。

    因為這種躍動的激情沖破了所有限制,從而不可避免地爆發出來,所以到處隻見狂暴的舉動、哭喊、嘶咧的号叫和各種刺耳的噪音,而這有助于進一步強化他們所體現的精神狀态。

    又因為集體情感要想通過集體表達出來,就必須遵循一定的秩序,以便在協調中合作進行,所以那些舉動和叫喊就趨于變得有節奏、有規律,于是,舞蹈和歌唱就此産生了。

    但是它們采取了較為規則的形式,卻仍不失其自然的狂暴,有規律的喧嚣還是喧嚣。

    人類的聲音不足以當此重任,就采取人為的方式使之加強,于是,就用兩個飛去來器相互敲打,或者是旋轉牛吼器。

    這些器具在澳洲宗教儀典上應用得很普遍,最初可能是為了把人們所感受的激動之情更加充分地表達出來才使用的。

    然而它們表達了激情,同時激情又強化了它們的效果。

    這種歡騰往往愈演愈烈,直至産生駭人聽聞的行動,釋放出來的狂暴激情勢不可當。

    他們大大地偏離了通常的生活狀态,而且他們完全意識到了這一點,乃至于他們覺得必須使自己出離并超越通常的道德。

    于是兩性的結合違背了性關系的規定原則。

    男人相互交換妻子。

    有時候人們甚至亂倫,這種平常要受到憎惡和嚴厲懲罰的行為,此時卻可以公開進行并且不受處罰。

    [27]如果我們再考慮到這些儀典一般都在夜裡舉行,那點點火光刺破了黑暗,我們就很容易想象出這幅場景對于參與者的心理會産生什麼作用了。

    結果是導緻了他們在生理和心理上狂暴的過度興奮,以至于這種興奮不能支持太久,當事人最終會精疲力竭地倒在地上。

    [28] 這張圖畫當然隻是一幅草圖,為了舉例說明以使之更加明确具體,讓我們再來描述一些引自斯賓塞和吉蘭的場景。

     關于沃龍迦蛇的儀典是瓦拉蒙加人的宗教儀典中最重要的一個。

    它由一系列儀典組成,持續數天。

    以下是第四天時出現的場面。

     依照瓦拉蒙加人的儀規,兩個胞族的代表都要參加,一方作為司儀,另一方作為籌備者和輔助者。

    隻有烏魯魯胞族的成員才有資格主持儀式,但是金吉利胞族的成員必須為出演者搞好裝扮,準備場地和器具,而且還要充當觀衆。

    他們負責事先用濕沙堆成一個土墩,上面用紅色的絨羽标志出代表沃龍迦蛇的圖案。

    真正的儀典要在夜幕降臨以後才開始。

    将近10點或11點鐘,烏魯魯人和金吉利人來到場地,坐在土墩上開始唱歌。

    每個人顯然都很興奮。

    再晚一會兒,烏魯魯人把他們的妻子領來,交給金吉利人,金吉利人便與之交合。

    [29]然後,新近成年的年輕人被帶進來,他們被詳細告知整個儀典,此間歌唱一直持續到淩晨3點,片刻未停。

    接着,最野蠻興奮的場面出現了。

    當四面亮起火光,在夜色的襯托下橡膠樹被照得刷白,烏魯魯人就一個接一個地跪在土墩旁邊,之後又一躍而起,圍着土墩轉,他們的動作協調一緻,兩隻手撐在大腿上,但沒走多遠他們又跪在地上,于是再重複剛才的動作。

    與此同時,他們一邊忽左忽右地搖擺身體,一邊随着每一個動作發出刺耳的叫喊,那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号叫:&ldquo噫唏!噫唏!噫唏!&rdquo這時候,處于強烈興奮狀态的金吉利人則把他們的飛去來器敲得叮當響,而他們的首領比下屬還要更加狂躁。

    當烏魯魯人圍着土墩轉完了兩圈,就從下跪的地方撤出,又開始唱歌,其歌聲每每在餘音散盡之時又突然暴發。

    直到天色破曉,所有人又從原地躍起。

    熄滅的火焰被重新點燃,在金吉利人的激勵之下,烏魯魯人用飛去來器、長矛和棍棒向土墩發起瘋狂的攻擊,頃刻之間土墩就化為齑粉。

    火焰熄滅,深邃的寂靜重又籠罩那裡。

    [30] 而這些考察者們所看到的更為狂暴的場面是瓦拉蒙加人有關火的儀典。

     從傍晚時分開始,各種列隊、舞蹈、歌唱都在火把照耀下進行,普遍的歡騰持續高漲。

    在一個指定的時刻,有12個人每人拿起一把熊熊燃燒的火把,其中一個就像拿刺刀那樣拿着火把,他們沖入一群土著,而對方則用棍棒和标槍抵擋攻擊。

    随後就是一場全面的混戰。

    人們到處蹿蹦跳躍,不停地發出野蠻的尖叫,燃燒的火把在人們的頭上和身體上不斷爆裂,火花四濺。

    斯賓塞和吉蘭說:&ldquo煙霧、熾烈的火把、四處濺落的火星,成群結隊的舞蹈、大呼小叫的人們,共同形成了一種實在野蠻暴戾的場面,簡直無法用任何适當的語言加以表達。

    &rdquo[31] 可以想象,當一個人達到了這種亢奮的狀态,他就不可能再意識到自己了。

    他感到自己被某種力量支配着,使他不能自持,所思所為都與平時不同,于是,他自然就會産生&ldquo不再是自己&rdquo的印象了。

    他好像已經變成了一個新的存在,而他佩戴的裝飾和遮臉的面具從物質方面也形成了這種内在的轉化,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用來确定它的性質。

    與之同時,他的夥伴們也感到自身發生了同樣的轉化,并把這種情感表達為叫喊、動作和共同的姿态,一切都仿佛是他們果真被送入另一個特殊的世界,一個與他們的日常生活完全不同的世界,一個充滿了異常強烈的力量的環境&mdash&mdash這力量左右他并使他發生質變。

    像這樣的體驗,而且是每天重複、長達幾個星期的體驗,怎麼可能不使他深信确實存在着兩個異質的、無法相互比較的世界呢?在一個世界中,他過着孤單乏味的日常生活;而他要突入另一個世界,就隻有和那種使他興奮得發狂的異常力量發生關系。

    前者是凡俗的世界,後者是神聖事物的世界。

     所以,宗教的觀念似乎正是誕生于這種歡騰的社會環境,誕生于這種歡騰本身。

    在澳洲,宗教活動幾乎全都在集會的時候進行,這一事實可以證明這種關于宗教觀念的真正起源的理論。

    誠然,所有民族偉大莊嚴的膜拜儀式總歸都是定期舉行的,但是,在較為先進的社會中,可以說沒有一天不向神祈禱、獻祭,或者進行某種儀式活動的。

    而澳洲恰恰相反,除了氏族和部落的慶典以外,幾乎所有的時間都被世俗的事務占據着。

    當然,即使在世俗活動期間,也還是保留着禁忌的,至少在那些禁忌還保持着它的原初活力的地方,圖騰動物是從來不允許被随意宰殺和吃掉的。

    但是,在此期間幾乎不舉行任何積極的儀式,也沒有任何重要的儀典。

    這些儀式和儀典隻有在群體集會時才舉行。

    澳洲人的宗教生活相繼經曆了完全平靜的和過度興奮的兩個階段,而社會生活也以同樣的節奏來回轉換,這使得兩者的相互關系變得一清二楚。

    但是,在所謂開化的民族中,它們相對的連續性卻模糊了它們的關系。

    甚至可以懷疑,這種對照的破壞必然會消解掉其最初形式中的神聖感。

    集體生活由于幾乎完全集中于确定的時刻,它就能夠獲得最大的強度和效果,因而使得人們對他們所過的雙重生活和他們所享有的雙重本性都具有了更加積極的情感。

     但是,這種解釋還不夠全面。

    我們已經表明了氏族是如何對它的成員産生作用,如何在他們内心喚起支配他們、振奮他們的外在力量的觀念的。

    可是我們還必須知道,這些力量怎麼會被設想為圖騰的形式,也就是說,怎麼會具有動物或植物的外形的。

     這是因為,圖騰動物或植物的名字被賦予了氏族,而且它們還成為了氏族的标記。

    實際上,某種東西在我們内心所激發起的情感會自發地附加在代表這種東西的符号上,這是一條衆所周知的法則。

    對我們來說,黑色是哀悼的記号,它也暗示了悲傷的印象和觀念。

    之所以會形成這種情感的傳遞,是因為在我們的頭腦中,事物的觀念和其符号的觀念之間是緊密相連的,結果一方所引起的情緒就感染擴展到了另一方。

    這種感染在任何情況下都會以不同程度發生,但是,對事物本身來說,規模、組成要素的數量和複雜的結構都是人腦難以把握的,不過,它的符号卻很簡單、比較确定而且易于表現,每當此時,這種情緒的感染就會變得更全面、更顯著。

    因為我們不可能把一種我們隻能吃力而混亂地加以表現的抽象實體,看作是我們的強烈感情的來源。

    隻有把它們和我們能夠真真切切地意識到其實在性的具體事物聯系起來,我們才能夠向自己對它們作出解釋。

    那麼,如果事物本身不符合這個條件,即使确實是它激發起我們的感情的,它也不能夠被接受為我們感情的基礎。

    于是它的位置就被某種記号所取代了,它所激發的情緒也被我們和這個記号聯系起來了。

    我們愛慕、畏懼、崇敬的是記号,我們覺得感激和快慰的是記号,我們為之獻身的也是記号。

    士兵為他的旗幟而死,為他的國家而死;但事實上,在他的意識中,旗幟卻是第一位的。

    有時候甚至是旗幟直接決定了行動。

    單單一面旗子是不是在敵人手中,并不會決定國家的命運,而士兵為了奪回它卻不惜犧牲生命。

    他不顧旗子隻是一個記号、本身沒有價值,隻是想到它所代表的實體,于是,記号被當作實體本身那樣對待了。

     圖騰就是氏族的旗幟。

    因此氏族在個體心中所激起的印象,即可靠的和生機盎然的印象,自然就應該被設定在圖騰的觀念上,而不是氏族的觀念上。

    因為氏族是一個太過複雜的實體,這樣粗淺的知性對其全部的複雜統一性是無法清晰地加以表現的。

    不僅如此,原始人甚至不明白他的那些印象是來自于群體的。

    他不知道在共同生活中相互關聯的一些人來到一起,就會釋放出新的力量,使他們每個人都發生轉化。

    他隻知道他被提升出自身,他見到了和平常不同的生活。

    然而,他又一定要把這些感受和某種外在事物聯系起來,作為它們的原因。

    那麼他在他的周圍看到了什麼呢?到處刺激他的感官、沖擊他的想象的都是大量的圖騰形象。

    有作為聖物的符号的旺甯架和納屯架,有往往刻着具有相同意涵的線條組合的儲靈珈和牛吼器,有他身體不同部位上作為圖騰标志的裝飾。

    圖騰形象以各種形式到處出現,它怎麼可能不在人們心中格外鮮明地突出出來呢?它這樣被置于場景的中心,也就變成了場景的代表。

    于是,人們所體驗的情感就固着到上面,因為它是情感唯一可以固着其上的具體事物。

    它不斷把這種情感帶到人們的心中,甚至在集會解散以後仍能喚起這種情感,因為圖騰形象被刻在了膜拜法器上、岩石上和盾牌上,在集會之後仍然存在。

    憑借它,人們所體驗的激情将永遠保持并不斷更生。

    方方面面都好像是它們直接激發了這些感情一樣。

    既然這些情感是群體所共有的,那麼它們就隻能和所有人所共同擁有的某種東西相關聯,從而把這些情感歸因于圖騰形象也就更加自然了,因為圖騰标記是唯一符合這一條件的事物。

    它的意義就是為所有氏族人所共有。

    在儀典上,它是一切敬意的歸指。

    世代更替,它卻保持不變。

    它是社會生活的永恒要素。

    所以,人們覺得與之發生關系的那種神秘的力量就似乎是從中流溢出來的,于是,他們就借助氏族用以命名的那些生物或非生物來表現這些力量了。

     一旦确立了這一點,我們就可以理解圖騰信仰中的全部本質所在了。

     既然宗教力隻不過是氏族集體的和匿名的力,既然這種力在人們心中隻能用圖騰的形式加以表現,那麼圖騰标記就宛如神的可見的軀體。

    因此,膜拜設法要引起或阻止的那些仁慈或可怖的作用,似乎就出自于它了。

    因而,膜拜所針對的正是圖騰标記。

    這就解釋了為什麼圖騰在一系列聖物中占據着首要的地位。

     但是,氏族就像其他各種社會一樣,隻有在構成它的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