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希臘和羅馬的文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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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法律對羅馬人與非羅馬人皆可适用。
羅馬人發展的最終的法律觀念也就是自然法的觀念。
自然法不是起源于司法實踐,而是從斯多葛派關于有一個理一性一之神統治宇宙的思想中産生的。
或者,用西塞羅的話來說,自然法超出于單純的風俗習慣或公衆輿論之上,"是由大自然确立起來的,通過健全的理智方能發現,而且對所有的時代和所有的民族都一樣有效"。
雖然法律專家們并不認為自然法無形中對羅馬民法起了限制作用,但是他們确實把它看作是人類立法應當順從的楷模。
這一基本原則是羅馬的一個偉大貢獻,至今仍在起作用。
實際上,羅馬法是後來公元6世紀中期在查士丁尼法典中系統化的,從而構成歐洲拉丁一柄一家、拉丁美洲國家、魁北克省和路易斯安那州現存法律制度的基礎。
八、後期帝國,公元284-467年 羅馬的偉大時代随着公元180年馬可·奧勒留的去世而告結束。
他的前任們有一段時間是将繼承權傳給确有才能的養子們,這一制度使極有才能的統治者得以一個接一個地上任。
但是,馬可·奧勒留讓他的親生兒子康茂德作繼承人。
其結果是災難一性一的。
康茂德無視其作為帝國首腦應盡的職責,将大部分時間用于觀看車賽和角鬥賽。
公元193年,康茂德遇刺身亡,他之後的統治者絕大部分和他一樣不稱職。
那時,奧古斯都為保護首都安全而創立的訓練有素、報酬優厚的禁衛軍已不受控制,皇帝隻有在得到禁衛軍支持時才得以掌權。
從公元235年至284年這一段時期裡,有過近24個皇帝,可隻有一個是因年老或患病而死。
中央的分裂必然會削弱邊境的防禦。
西方的邊遠行省遭到諸日耳曼部落的蹂一躏,東方的邊遠行省受到薩薩尼亞人的重新崛起的波斯帝國的侵犯。
公元3世紀時,帝國的衰微由于堅強而有才幹的皇帝戴克裡先(公元284-305年)和君士坦丁(公元312-317年)先後即位而一度中止。
他們為加強帝國統一采取了不少政策,對各方面實行嚴格管制是其中的三項,是應種種急需而逐步實施的。
由于某些農田無人耕種,帝國就要求村莊為這些被放棄的土地交納集體稅。
由于通貨膨一脹日益加劇,帝國就頒布有名的物價敕令(公元301年),規定數千種商品和勞務的最高價格價格根據商品質量和勞務種類的不同而不同。
由于利息率不斷猛漲,就将利息率限制在6-12%之間,利息率的高低取決于所冒風險的大小。
某些産品的短缺引起對出口商品的禁止,如各種糧食和諸如鐵、青銅、武器、軍隊裝備以及馬等"戰略物資"。
對這些方面的控制實質上一直擴大到等級制度方面。
君士坦丁要求每個士兵的兒子繼續當士兵,除非他不适宜服兵役。
同樣,農業勞動者須永久地、世世代代地務農。
這一趨勢後來擴大到被認為必不可少或後繼無人的各行各業。
在這一困難時期采取的另一政策是實行分區治理。
帝國經濟狀況的惡化證明這樣做是必需的。
戴克裡先将國土一劃為二,東半部歸他自己管轄,西半部由他新任命的共同皇帝分掌。
當君士坦丁在博斯普魯斯海峽西岸古希臘殖民城市拜占庭的所在地建立一個新都時,這一劃分進一步強固了。
新都選擇這一地點是很鼓舞人心的,因為這座不久後被稱為君士坦丁堡的新城由于海峽兩端狹窄而易于防守,并為抵達地處邊區的極其重要的多瑙河和幼發拉底河提一供了便利的通路。
因而,君士坦丁堡成為當時世界上的一座偉大城市,成為羅馬和西部帝國滅亡後的數世紀裡、東羅馬帝國即拜占庭帝國引以自豪的首都。
較後的數世紀裡,給後世以深刻影響的另一政策與基督教和帝國政一府之間的關系有關。
君士坦丁作出了通過與基督教合作而不是鎮壓基督教來謀求穩定和統一的重大決定。
這表示曆時數世紀的對宗教的一貫态度和做法已告結束。
帝國後階段,多變的日常生活使愈來愈多的人轉向各種救世宗教以尋求安慰,就跟早先在希臘化東方所發生的情況一樣(見本章第四節)。
對皇帝和官方多神教的崇拜已不再能滿足人們一精一神上的需要。
贊美神秘的東方諸神的各種宗教一性一團一體為世界、行為準則以及如何免除罪惡和死亡,提一供了令人滿意的解釋。
諸新宗教中,基督教最為成功。
它提出了"一個上帝"即"全能上帝"的教義,來代替多神教的希臘、羅馬諸神和廣為傳播的一種教的東方崇拜對象。
基督教帶來了救世主耶稣——耶稣不是神話中提到的迷宮裡的暧一昧人物,盡避他是上帝的兒子,卻令人驚歎地過着塵世生活——的安慰:"我給你們帶來了所有人都将獲得極大歡樂的消息。
"基督教還保證拯救信徒的靈魂,但是,它不是通過許諾一個星光燦爛的來世,而是通過基督本人複一活所預示的個人的複一活,使信徒醒悟過來。
所有一切中最重要的也許是,基督教在一個混亂不甯的時代,在老百姓感到無家可歸、為生活所抛棄之時,提一供了友誼。
所有基督徒都是兄弟,他們的聚會常被稱作'阿加比",意為希臘語中的"一愛一"。
他們相互幫助,用自己的虔誠和克己樹立了一個能鼓舞人的、富有感染力的榜樣。
因而,在舊秩序的法律和哲學日益落後于潮流、日益行不通之時,基督教為弱者和地位微賤者提一供了順應潮流的東西和希望。
到公元64年羅馬城遭大火時,基督徒已數目大增,以緻使尼祿相信,譴責基督徒為禍患、開始曆史上對基督徒多次迫害的第一次,是策略的。
但是,這僅僅使殉難者死後得到神聖的名聲,驅使人們努力改變宗教信仰。
在4世紀初對基督徒進行了最後一次大迫害之後,皇帝君士坦丁頒布米蘭敕令(313年),承認基督徒不再為異教徒,準許基督教同其他宗教一樣享有信仰自一由。
最後,皇帝狄奧多西(379-395年)使基督教實際上成為國教。
雖然羅馬舊貴族和普教者尤裡安皇帝(361-363年)為了改宗異教,曾打了一場頑強的維護異教的戰争,但到4世紀末,還是基督教占居統治地位。
正象皇帝們采納基督教是為了促進社會統一那樣,他們采用華麗盛大的東方宮廷禮儀也基于這同一原因。
戴克裡先與授自己以"第一公民"稱号的奧古斯都不同,替自己取名喬維安,意即朱庇特在塵世的代表,而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後,也擺出付神聖的架式。
自此以後,皇帝們的權力被認為是從神那裡得來的,而不是公民們授予的。
因此,現在的朝廷儀式使皇帝顯得遙遠而不可接近。
皇帝頭戴飾寶石的皇冠,身穿鎮金的紫綢長袍,所有臣民都須拜倒在皇帝面前,隻有少數權貴在得到準許時可吻皇帝長袍的邊。
帝國高級官吏也同樣享有榮華富貴——掌管财務的人成為"負責神聖的賞賜物的伯爵",帝國議會被稱為"神聖的參議會"。
3世紀和4世紀的皇帝們采用這些措施,勇敢地力求阻擋帝國的衰落。
如果光憑決心和努力便能成事,他們原本可取得驚人的成功。
實際上,他們确也多少穩定了形勢,但隻是暫時的。
他們作巨大努力的最後結果是延緩而不是避免了帝國的滅亡。
從406年起,西羅馬的皇帝們已無力阻止高盧、西班牙和非洲的法蘭克人、勃艮第人、西哥特人和汪達爾人的長期的大規模入侵。
他們也未能制止410年和450年蠻族人兩度洗劫羅馬這一最大侮辱。
最後,也就是476年,西羅馬最後一個皇帝羅慕路斯·奧古斯圖盧斯在日耳曼即匈奴雇傭軍軍官奧多亞塞的一逼一迫下不得不退位。
羅馬人發展的最終的法律觀念也就是自然法的觀念。
自然法不是起源于司法實踐,而是從斯多葛派關于有一個理一性一之神統治宇宙的思想中産生的。
或者,用西塞羅的話來說,自然法超出于單純的風俗習慣或公衆輿論之上,"是由大自然确立起來的,通過健全的理智方能發現,而且對所有的時代和所有的民族都一樣有效"。
雖然法律專家們并不認為自然法無形中對羅馬民法起了限制作用,但是他們确實把它看作是人類立法應當順從的楷模。
這一基本原則是羅馬的一個偉大貢獻,至今仍在起作用。
實際上,羅馬法是後來公元6世紀中期在查士丁尼法典中系統化的,從而構成歐洲拉丁一柄一家、拉丁美洲國家、魁北克省和路易斯安那州現存法律制度的基礎。
八、後期帝國,公元284-467年 羅馬的偉大時代随着公元180年馬可·奧勒留的去世而告結束。
他的前任們有一段時間是将繼承權傳給确有才能的養子們,這一制度使極有才能的統治者得以一個接一個地上任。
但是,馬可·奧勒留讓他的親生兒子康茂德作繼承人。
其結果是災難一性一的。
康茂德無視其作為帝國首腦應盡的職責,将大部分時間用于觀看車賽和角鬥賽。
公元193年,康茂德遇刺身亡,他之後的統治者絕大部分和他一樣不稱職。
那時,奧古斯都為保護首都安全而創立的訓練有素、報酬優厚的禁衛軍已不受控制,皇帝隻有在得到禁衛軍支持時才得以掌權。
從公元235年至284年這一段時期裡,有過近24個皇帝,可隻有一個是因年老或患病而死。
中央的分裂必然會削弱邊境的防禦。
西方的邊遠行省遭到諸日耳曼部落的蹂一躏,東方的邊遠行省受到薩薩尼亞人的重新崛起的波斯帝國的侵犯。
公元3世紀時,帝國的衰微由于堅強而有才幹的皇帝戴克裡先(公元284-305年)和君士坦丁(公元312-317年)先後即位而一度中止。
他們為加強帝國統一采取了不少政策,對各方面實行嚴格管制是其中的三項,是應種種急需而逐步實施的。
由于某些農田無人耕種,帝國就要求村莊為這些被放棄的土地交納集體稅。
由于通貨膨一脹日益加劇,帝國就頒布有名的物價敕令(公元301年),規定數千種商品和勞務的最高價格價格根據商品質量和勞務種類的不同而不同。
由于利息率不斷猛漲,就将利息率限制在6-12%之間,利息率的高低取決于所冒風險的大小。
某些産品的短缺引起對出口商品的禁止,如各種糧食和諸如鐵、青銅、武器、軍隊裝備以及馬等"戰略物資"。
對這些方面的控制實質上一直擴大到等級制度方面。
君士坦丁要求每個士兵的兒子繼續當士兵,除非他不适宜服兵役。
同樣,農業勞動者須永久地、世世代代地務農。
這一趨勢後來擴大到被認為必不可少或後繼無人的各行各業。
在這一困難時期采取的另一政策是實行分區治理。
帝國經濟狀況的惡化證明這樣做是必需的。
戴克裡先将國土一劃為二,東半部歸他自己管轄,西半部由他新任命的共同皇帝分掌。
當君士坦丁在博斯普魯斯海峽西岸古希臘殖民城市拜占庭的所在地建立一個新都時,這一劃分進一步強固了。
新都選擇這一地點是很鼓舞人心的,因為這座不久後被稱為君士坦丁堡的新城由于海峽兩端狹窄而易于防守,并為抵達地處邊區的極其重要的多瑙河和幼發拉底河提一供了便利的通路。
因而,君士坦丁堡成為當時世界上的一座偉大城市,成為羅馬和西部帝國滅亡後的數世紀裡、東羅馬帝國即拜占庭帝國引以自豪的首都。
較後的數世紀裡,給後世以深刻影響的另一政策與基督教和帝國政一府之間的關系有關。
君士坦丁作出了通過與基督教合作而不是鎮壓基督教來謀求穩定和統一的重大決定。
這表示曆時數世紀的對宗教的一貫态度和做法已告結束。
帝國後階段,多變的日常生活使愈來愈多的人轉向各種救世宗教以尋求安慰,就跟早先在希臘化東方所發生的情況一樣(見本章第四節)。
對皇帝和官方多神教的崇拜已不再能滿足人們一精一神上的需要。
贊美神秘的東方諸神的各種宗教一性一團一體為世界、行為準則以及如何免除罪惡和死亡,提一供了令人滿意的解釋。
諸新宗教中,基督教最為成功。
它提出了"一個上帝"即"全能上帝"的教義,來代替多神教的希臘、羅馬諸神和廣為傳播的一種教的東方崇拜對象。
基督教帶來了救世主耶稣——耶稣不是神話中提到的迷宮裡的暧一昧人物,盡避他是上帝的兒子,卻令人驚歎地過着塵世生活——的安慰:"我給你們帶來了所有人都将獲得極大歡樂的消息。
"基督教還保證拯救信徒的靈魂,但是,它不是通過許諾一個星光燦爛的來世,而是通過基督本人複一活所預示的個人的複一活,使信徒醒悟過來。
所有一切中最重要的也許是,基督教在一個混亂不甯的時代,在老百姓感到無家可歸、為生活所抛棄之時,提一供了友誼。
所有基督徒都是兄弟,他們的聚會常被稱作'阿加比",意為希臘語中的"一愛一"。
他們相互幫助,用自己的虔誠和克己樹立了一個能鼓舞人的、富有感染力的榜樣。
因而,在舊秩序的法律和哲學日益落後于潮流、日益行不通之時,基督教為弱者和地位微賤者提一供了順應潮流的東西和希望。
到公元64年羅馬城遭大火時,基督徒已數目大增,以緻使尼祿相信,譴責基督徒為禍患、開始曆史上對基督徒多次迫害的第一次,是策略的。
但是,這僅僅使殉難者死後得到神聖的名聲,驅使人們努力改變宗教信仰。
在4世紀初對基督徒進行了最後一次大迫害之後,皇帝君士坦丁頒布米蘭敕令(313年),承認基督徒不再為異教徒,準許基督教同其他宗教一樣享有信仰自一由。
最後,皇帝狄奧多西(379-395年)使基督教實際上成為國教。
雖然羅馬舊貴族和普教者尤裡安皇帝(361-363年)為了改宗異教,曾打了一場頑強的維護異教的戰争,但到4世紀末,還是基督教占居統治地位。
正象皇帝們采納基督教是為了促進社會統一那樣,他們采用華麗盛大的東方宮廷禮儀也基于這同一原因。
戴克裡先與授自己以"第一公民"稱号的奧古斯都不同,替自己取名喬維安,意即朱庇特在塵世的代表,而君士坦丁皈依基督教後,也擺出付神聖的架式。
自此以後,皇帝們的權力被認為是從神那裡得來的,而不是公民們授予的。
因此,現在的朝廷儀式使皇帝顯得遙遠而不可接近。
皇帝頭戴飾寶石的皇冠,身穿鎮金的紫綢長袍,所有臣民都須拜倒在皇帝面前,隻有少數權貴在得到準許時可吻皇帝長袍的邊。
帝國高級官吏也同樣享有榮華富貴——掌管财務的人成為"負責神聖的賞賜物的伯爵",帝國議會被稱為"神聖的參議會"。
3世紀和4世紀的皇帝們采用這些措施,勇敢地力求阻擋帝國的衰落。
如果光憑決心和努力便能成事,他們原本可取得驚人的成功。
實際上,他們确也多少穩定了形勢,但隻是暫時的。
他們作巨大努力的最後結果是延緩而不是避免了帝國的滅亡。
從406年起,西羅馬的皇帝們已無力阻止高盧、西班牙和非洲的法蘭克人、勃艮第人、西哥特人和汪達爾人的長期的大規模入侵。
他們也未能制止410年和450年蠻族人兩度洗劫羅馬這一最大侮辱。
最後,也就是476年,西羅馬最後一個皇帝羅慕路斯·奧古斯圖盧斯在日耳曼即匈奴雇傭軍軍官奧多亞塞的一逼一迫下不得不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