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明集卷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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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嘉賓奉法要顔延之庭诰二章王該日月燭。
奉法要(郗中書) 三自歸者。
歸佛歸十二部經歸比丘僧。
過去見在當來三世十方佛。
三世十方經法。
三世十方僧。
每禮拜忏悔。
皆當至心歸命。
并慈念一切衆生。
願令悉得度脫。
外國音稱南無。
漢曰歸命。
佛者漢音曰覺。
僧者漢音曰衆。
五戒一者不殺。
不得教人殺。
常當堅持盡形壽。
二者不盜。
不得教人盜。
常當堅持盡形壽。
三者不淫。
不得教人淫。
常當堅持盡形壽。
四者不欺。
不得教人欺。
常當堅持盡形壽。
五者不飲酒。
不得以酒為惠施。
常當堅持盡形壽。
若以酒為藥。
當權其輕重。
要于不可緻醉。
醉有三十六失。
經教以為深誡。
不殺則長壽。
不盜則常泰。
不淫則清淨。
不欺則人常。
敬信不醉則神理明治。
已行五戒便修歲三月六齋。
歲三齋者。
正月一日至十五日。
五月一日至十五日。
九月一日至十五日。
月六齋者。
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凡齋日皆當魚肉不禦。
迎中而食。
既中之後。
甘香美味一不得嘗。
洗心念道歸命三尊。
悔過自責行四等心。
遠離房室不着六欲。
不得鞭撻罵詈乘駕牛馬帶持兵仗。
婦人則兼去香花脂粉之飾。
端心正意務存柔順。
齋者普為先亡見在知識親屬并及一切衆生。
皆當因此至誠各相發心。
心既感發則終免罪苦。
是以忠孝之士務加勉勵。
良以兼拯之功。
非徒在己故也。
齋日唯得專惟玄觀講頌法言。
若不能行空當習六思念。
六思念者。
念佛念經念僧念施念戒念天。
何謂念天。
十善四等為應天行。
又要當稱力所及勉濟衆生。
十善者。
身不犯殺盜淫。
意不嫉恚癡。
口不妄言绮語兩舌惡口。
何謂不殺。
常當矜愍一切蠕動之類。
雖在困急終不害彼。
凡衆生厄難皆當盡心營救。
随其水陸各令得所。
疑有為已殺者皆不當受。
何謂為盜。
凡取非己有不問小大。
及莅官不清。
皆謂之盜。
何謂為淫。
一切諸着普謂之淫。
施之色欲非正匹偶。
皆不得犯。
又私竊不公亦兼盜罪。
所謂嫉者。
謂妒忌也。
見人之善見人有得。
皆當代之歡喜。
不得有争競憎嫉之心。
所謂恚者。
心懷忿恨藏結于内。
所謂癡者。
不信大法疑昧經道。
何謂妄言。
以無為有虛造無端。
何謂绮語。
文飾巧言華而不實。
何謂兩舌。
背向異辭對此說彼。
何謂惡口。
謂罵詈也。
或雲口說。
不善之事令人承以為罪。
亦為惡口。
凡此十事皆不得暫起心念。
是為十善。
亦謂十戒。
五戒檢形十善防心。
事有疏密。
故報有輕重。
凡在有方之境。
總謂三界。
三界之内。
凡有五道。
一曰天。
二曰人。
三曰畜生。
四曰餓鬼。
五曰地獄。
全五戒則人相備。
具十善則生天堂。
全一戒者則亦得為人。
人有高卑。
或壽夭不同。
皆由戒有多少。
反十善者謂之十惡。
十惡畢犯則入地獄。
抵揬強梁不受忠谏。
及毒心内盛殉私欺殆。
則或堕畜生。
或生蛇虺。
悭貪專利常苦不足。
則堕餓鬼。
其罪若轉少而多陰。
私情不公亮。
皆堕鬼神。
雖受微福不免苦痛。
此謂三塗。
亦謂三惡道。
色痛癢思想生死識。
謂之五陰。
凡一物外有形可見者為色。
失之則憂惱為痛得則歡喜為癢。
未至逆念為思。
過去追憶為想。
心念始起為生。
想過意識滅為死。
曾關于心戢而不忘為識。
識者經曆累劫。
猶萌之于懷。
雖昧其所由而滞于根。
潛結始自毫厘終成淵嶽。
是以學者務慎所習。
五蓋。
一曰貪淫。
二曰嗔恚。
三曰愚癡。
四曰邪見。
五曰調戲。
别而言之。
求欲為貪。
耽着為淫。
外發為嗔。
内結為恚。
系于縛着觸理倒惑為愚癡。
生死因緣癡為本。
一切諸着皆始于癡。
地獄苦酷多由于恚。
經雲。
卒鬥殺人其罪尚輕。
懷毒陰謀則累劫彌結。
無解脫之期。
六情。
一名六衰。
亦曰六欲。
謂目受色耳受聲鼻受香舌受味身受細滑心受識。
識者即上所謂識陰者也。
五陰六欲。
蓋生死之原本。
罪苦之所由。
消禦之方皆具載衆經。
經雲。
心作天心作人心作地獄心作畜生。
乃至得道者也亦心也。
凡慮發乎心皆念念受報。
雖事未及形而幽對冥構。
夫情念員速倏忽無間。
機動毫端遂充宇宙。
罪福形道靡不由之。
吉兇悔吝定于俄頃。
是以行道之人必慎獨。
于心防微慮。
始以至理為城池。
常領本以禦末。
不以事形未着而輕起心念。
豈唯言出乎室千裡應之。
莫見乎隐所慎在形哉。
異出十二門經雲。
人有善恒當掩之。
有惡宜令彰露。
夫君子之心無适無莫。
過而無悔當不自得。
宜其任行藏于所遇。
豈有心于隐顯。
奉法要(郗中書) 三自歸者。
歸佛歸十二部經歸比丘僧。
過去見在當來三世十方佛。
三世十方經法。
三世十方僧。
每禮拜忏悔。
皆當至心歸命。
并慈念一切衆生。
願令悉得度脫。
外國音稱南無。
漢曰歸命。
佛者漢音曰覺。
僧者漢音曰衆。
五戒一者不殺。
不得教人殺。
常當堅持盡形壽。
二者不盜。
不得教人盜。
常當堅持盡形壽。
三者不淫。
不得教人淫。
常當堅持盡形壽。
四者不欺。
不得教人欺。
常當堅持盡形壽。
五者不飲酒。
不得以酒為惠施。
常當堅持盡形壽。
若以酒為藥。
當權其輕重。
要于不可緻醉。
醉有三十六失。
經教以為深誡。
不殺則長壽。
不盜則常泰。
不淫則清淨。
不欺則人常。
敬信不醉則神理明治。
已行五戒便修歲三月六齋。
歲三齋者。
正月一日至十五日。
五月一日至十五日。
九月一日至十五日。
月六齋者。
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凡齋日皆當魚肉不禦。
迎中而食。
既中之後。
甘香美味一不得嘗。
洗心念道歸命三尊。
悔過自責行四等心。
遠離房室不着六欲。
不得鞭撻罵詈乘駕牛馬帶持兵仗。
婦人則兼去香花脂粉之飾。
端心正意務存柔順。
齋者普為先亡見在知識親屬并及一切衆生。
皆當因此至誠各相發心。
心既感發則終免罪苦。
是以忠孝之士務加勉勵。
良以兼拯之功。
非徒在己故也。
齋日唯得專惟玄觀講頌法言。
若不能行空當習六思念。
六思念者。
念佛念經念僧念施念戒念天。
何謂念天。
十善四等為應天行。
又要當稱力所及勉濟衆生。
十善者。
身不犯殺盜淫。
意不嫉恚癡。
口不妄言绮語兩舌惡口。
何謂不殺。
常當矜愍一切蠕動之類。
雖在困急終不害彼。
凡衆生厄難皆當盡心營救。
随其水陸各令得所。
疑有為已殺者皆不當受。
何謂為盜。
凡取非己有不問小大。
及莅官不清。
皆謂之盜。
何謂為淫。
一切諸着普謂之淫。
施之色欲非正匹偶。
皆不得犯。
又私竊不公亦兼盜罪。
所謂嫉者。
謂妒忌也。
見人之善見人有得。
皆當代之歡喜。
不得有争競憎嫉之心。
所謂恚者。
心懷忿恨藏結于内。
所謂癡者。
不信大法疑昧經道。
何謂妄言。
以無為有虛造無端。
何謂绮語。
文飾巧言華而不實。
何謂兩舌。
背向異辭對此說彼。
何謂惡口。
謂罵詈也。
或雲口說。
不善之事令人承以為罪。
亦為惡口。
凡此十事皆不得暫起心念。
是為十善。
亦謂十戒。
五戒檢形十善防心。
事有疏密。
故報有輕重。
凡在有方之境。
總謂三界。
三界之内。
凡有五道。
一曰天。
二曰人。
三曰畜生。
四曰餓鬼。
五曰地獄。
全五戒則人相備。
具十善則生天堂。
全一戒者則亦得為人。
人有高卑。
或壽夭不同。
皆由戒有多少。
反十善者謂之十惡。
十惡畢犯則入地獄。
抵揬強梁不受忠谏。
及毒心内盛殉私欺殆。
則或堕畜生。
或生蛇虺。
悭貪專利常苦不足。
則堕餓鬼。
其罪若轉少而多陰。
私情不公亮。
皆堕鬼神。
雖受微福不免苦痛。
此謂三塗。
亦謂三惡道。
色痛癢思想生死識。
謂之五陰。
凡一物外有形可見者為色。
失之則憂惱為痛得則歡喜為癢。
未至逆念為思。
過去追憶為想。
心念始起為生。
想過意識滅為死。
曾關于心戢而不忘為識。
識者經曆累劫。
猶萌之于懷。
雖昧其所由而滞于根。
潛結始自毫厘終成淵嶽。
是以學者務慎所習。
五蓋。
一曰貪淫。
二曰嗔恚。
三曰愚癡。
四曰邪見。
五曰調戲。
别而言之。
求欲為貪。
耽着為淫。
外發為嗔。
内結為恚。
系于縛着觸理倒惑為愚癡。
生死因緣癡為本。
一切諸着皆始于癡。
地獄苦酷多由于恚。
經雲。
卒鬥殺人其罪尚輕。
懷毒陰謀則累劫彌結。
無解脫之期。
六情。
一名六衰。
亦曰六欲。
謂目受色耳受聲鼻受香舌受味身受細滑心受識。
識者即上所謂識陰者也。
五陰六欲。
蓋生死之原本。
罪苦之所由。
消禦之方皆具載衆經。
經雲。
心作天心作人心作地獄心作畜生。
乃至得道者也亦心也。
凡慮發乎心皆念念受報。
雖事未及形而幽對冥構。
夫情念員速倏忽無間。
機動毫端遂充宇宙。
罪福形道靡不由之。
吉兇悔吝定于俄頃。
是以行道之人必慎獨。
于心防微慮。
始以至理為城池。
常領本以禦末。
不以事形未着而輕起心念。
豈唯言出乎室千裡應之。
莫見乎隐所慎在形哉。
異出十二門經雲。
人有善恒當掩之。
有惡宜令彰露。
夫君子之心無适無莫。
過而無悔當不自得。
宜其任行藏于所遇。
豈有心于隐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