卽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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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當也。
日暖上來後引見,則其人必有所達矣。
信任之意則所當專一,而其間接待,則斟酌爲之可也。
一時極其接待,而終不能繼之,則讒說之所由生也。
宋仁宗朝韓琦、富弼、範仲淹、歐陽脩、杜衍,登用未幾,被讒退散。
登用之初,已有爲彼數人,而預慮者矣。
當今如是爲之,不世奇事,而有識之士,亦或有慮其後患者矣。
陰陽消長,亦其理也。
以至誠堅定,然後無後日之弊,而措世唐虞矣。
且不得已聖學高明,然後政事之得失是非,群臣之賢否邪正,可見矣。
《中庸》九經章曰:『修身則道立。
』《中庸》之道,以修身爲本,而程伊川,亦以立志求賢責任,爲治天下之要矣。
端本淸源,然後賢者樂爲之用。
不能用賢,則賢者雖欲有爲,而豈能盡心乎?此意自上留念,可也。
「 11月19日 ○庚午,上禦夕講于思政殿。
講《禮記》間傳。
奇大升臨文啓曰:「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以爲帝王之盛節,故號稱高宗。
其後又得傅說,爰立作相,濟以學問之道,皆由孝爲百行之源,故能得賢弼,以成治化。
然其時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故君得以三年不言。
至於後世,時異事殊,不得已命令敎戒,喪禮一節。
不得行古之道也。
然不可不留念也。
」仍進啓曰:「近日恩典大霈,無辜被罪者,皆得伸雪,人心快焉。
然其間遺漏者亦多。
己酉年李洪胤之事,忠州之人,不幹者多死杖下。
至於在京之人,一知其名,出於其口,則不得免焉。
至今二十年之久,猶在謫所者多。
如此大霈之日,若被鹹宥,則豈非聖代盛事乎?非獨此也。
厥後丙辰年,全羅道居安瑞順者,因求言之際。
上疏論宋麟壽等非罪誤死冤抑之事,又指尹元衡、李芑等所爲,故尹元衡故重其獄事,律以庇護逆賊,迷劣之人,惑於嚴刑,不能發明,竟死杖下。
辭連鄭倫,斬不待時,與瑞順同爲籍沒。
金應鼎,則以書給上疏,謫居平安道朔州地,至今猶在謫所。
宋麟壽等,今已昭雪,而此人猶未蒙宥,如此之人,下問大臣原放,則人情恰然矣。
況近日命召賢士,欲其觀感而興起焉。
而獨此一事未盡昭雪,則草野之人,豈不置疑於其間哉?黨附李芑、鄭順朋、林百齡之徒,搆成大禍,盡陷士類於不測之地,此乃近代大不幸之事也。
」又啓曰:「自古小人無寅緣綠,則不得逞其志。
往者金安老連姻王室,得肆邪毒,士林受害。
至於元衡,則又倍焉。
戚裡之人,若容假借,則雖不至於二人之甚。
委以世平,專無可乘之隙,而禁防疎虛,他日禍亂,未必不由此,而階也。
」 11月22日 ○癸酉,傳曰:「近日盡知公論,觀於安瑞順上疏,則論乙巳謀反不實之事,濫誤之言也。
大槪宋麟壽、林亨壽,無辜被罪,尹元衡之事,得聞而論也。
果然先王,當初幼沖之時,聞之叛逆,而公論鬱抑之事,則畏於元衡,暫無啓達之人,故不知公論,而治罪也。
若以近年自悟之事,可悔之事也。
瑞順及倫,還授籍沒之物,金應鼎放送事,議于大臣。
」領相李浚慶議:「安瑞順、鄭倫等事,反覆究觀,瑞順等之死,人心皆以爲冤悶。
權奸當國,雖有所懷,畏懾其威,莫敢開口。
當此繼述之初,雪釋冤枉,則先王在天之靈,亦豈不悅豫於冥冥之中乎?」左相權轍議:「臣伏承安瑞順等伸釋事,往在乙巳無辜被罪之士林,庶盡昭雪於今日,天心有格,人心可和,太平之治,將自基矣。
安瑞順等,抗疏於求言之日,橫被庇護逆賊之罪,冤枉莫甚。
公論鬱抑,不得不激發啓達於經席之上矣。
開釋乙巳等年無辜之人,乃是先王之遺意,雖在主上幼沖、慈殿垂簾之日,其於快釋無辜,以伸數十年憤鬱之氣,豈有未安之理?」右相閔箕議:「乙巳治罪之事,雖在先王,非先王之政也。
乃是元衡之政也。
被罪之中,冤枉實多,而畏元衡,莫敢開口進言,有所分辨,朝廷之負先王大矣。
安瑞順當元衡之時,心知其必死,而抗疏敢論,由於憤激而然也。
還給籍沒之物,或放送,上敎至發冤枉之事。
不持此也。
蓋多有之,自上樂問,則豈不進言乎?聖志以爲:『人主幼沖,母後臨朝,欲使暫無猥濫之事,快釋未安雲。
』聖敎果當然。
元衡之姦狀,乙巳之多冤,先王旣已洞照,慈殿亦已盡知,先王將次第伸雪,而未及者。
不於慈殿臨朝之時,有所繼述,以畢先王之恩澤,則恐後而失其時。
」領府事李蓂議:「乙巳曖昧被罪之事,擧朝畏元衡,莫敢開口,而安瑞順身在草野,忠憤所激,不避鈇鉞,敢爲上疏,此實出於愛君之誠也。
臣意,非徒還給籍沒,亦宜錄恤,以慰冤魂。
」答曰:「依三公議爲之。
」 ○敎旨: 王若曰。
嗚呼!濟川必待於舟楫,搆廈當資於棟樑,自古有天下國家者,孰有不登賢俊,不任鴻碩,而能興治道歟?肆惟我先王,季年更化,勵精求理,好賢有誠,待士以禮,爰命具僚,搜揚遺逸賢於是時。
特膺宣旨,郵傳交馳,布衣登對,溫語丁寧,奬掖崇至。
蓋自東國以來所未有之盛事也。
景星爭覩,而白駒難縶,寵秩纔加,而雲翮還騰。
淵哀正軫於側席,慘痛終極於崩天,眇眇予末小子,嗣無彊大歷服,嬛嬛在疚,惟不克負荷是懼。
若涉大水,其無津涯,夙夜兢惕,罔知攸濟。
此誠國家安危之會,宗社存亡之秋也。
昔商之太甲、周之成王,間世之賢君也。
然猶嗣服之初,未免有失德,終賴匡救之力,基業得不墜,矧予沖人,入自私邸,仰戴慈恩,摠攬權綱,素無輔養之功,顧闕體驗之實,其於君德明暗、政治得失、人物邪正、古今成敗,豈能灼見炯知,隨事精察,如鑑之空、如衡之平也?雖左右輔弼之臣,晨夕篤棐,任重道遠,有退無進,秕繆滋多,過咎日彰。
玆予憂慄,恐速戾于躬,自取禍殃。
人有片善,士有寸長,思欲鹹共理于朝,況聞高義,樹立卓異,輕千駟、脫世紛而獨往,蘊經世之材,而深有用之學哉?肆予竭誠,形諸夢寐,幸毋以寡昧,爲不足與有爲,而翻然一起,使予獲聞弘道之方,益廣取善之路,置藏嶽,而學齊語,無負居州,起草廬,而贊漢業,庶效孔明,則窮不失義,達不離道,豈獨無負於所學?抑亦有以報知遇於先王也。
喪亂蔑資,邦本殄瘁,殞心慘目,予將疇依,嫠不恤緯,而悲周室女,惜園葵,而憂魯國,彼無知女子,其於國家,忠憫切迫,至於此極。
以高賢超世幹時之器,當艱危之際,尙不爲哀憐,邈然無動於心,憂時憂君之義,果與二女子何如?大抵幼學,欲以壯行,窮養所以達施,惟其時可否、道是非,而出處顯晦。
士君子行己立志,不越於此矣。
若同室有鬪,而當堅閉門之守,是特晨門荷簣潔身亂倫者之爲耳。
非所望於權時處道之賢者也。
嗚呼!善人天地之紀、君子國家之基也。
予處欒棘之中,豈爲彌之粉飾之擧,虛應故事而已歟?誠願試屈蒲輪,許登龍閣,嘉言讜議,旣以繩愆而糾繆,高風峻槪,亦以範世而師俗,俾予涼德,得免於顚躓之途,寔所至懷,賢其念哉!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又有有旨曰:「予欲見賢士之心,一日急於一日。
年高之人,如此隆寒,或慮傷寒,不克就途。
爾其勿拘遲速,待時日溫和,從容上來。
」 十二月 12月2日 ○壬午,兩司啓:「光平君金明胤,本以陰邪兇譎,反測無狀之人,處心行事,自少卑汚,欺世盜名,猥側薦選之列。
及其罷也,旋着儒冠,更爲決科之計,識者已知行檢掃地,而略無羞惡之心。
緻位通顯,尙不知足,貪功樂禍之心,囂然於晝思夜度之中。
乘國家不幸,權姦用事之際,遂開大獄之端,務悅姦兇之膽,使其一家至切之親,吾君幼稚之子,俱以無辜就戮。
鳳城之無罪,非但擧國冤之。
明宗大王雖在幼沖,尙知其幽枉,至下哀痛之詔。
其爲禍本,據此可知。
況其乘時低昻,變態無窮,雖古之善伺人意,以中機會之小人,無以復加矣。
今者聖化維新,朝著漸淸,白日昭垂,陰邪自遁,出就江徼,以竢放流之顯罰,以其罪稔惡積,自知不容於人類也。
請快從公論,亟命竄逐。
」慈殿不允。
玉堂爭之愈切。
12月9日 ○己醜,上召對于丕顯閣。
上問:「伐氷之家,伐氷者何謂也?」奇大升啓曰:「卿是公卿,天子之三公六卿,諸侯無三公,大國三卿。
卿大夫以上,祿厚而事備,故於喪祭,藏氷以用。
《詩》豳風:『言二之日,鑿氷沖沖。
』二之日,卽十二月也。
陽氣生於地下,陰氣發於地上,水凍而成氷。
先王非徒用於飮食,陽氣在天地間,如火之着於物。
冬則陰盛,故藏氷。
三四月之間,陽氣發盛,故出用。
此燮理陰陽之一大政事也。
」上曰:「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雲,千乘萬乘,獨不然乎?」大升啓曰:「千萬乘,何獨不然乎?不畜聚斂之臣,獨言於百乘之家者,百乘之家,始有采地,故以家臣爲邑宰,而使治之,食其常錄,故不畜聚斂之臣。
百乘之家,猶且不可聚斂,以取怨於民,況於千萬乘乎?擧小而喩大之言也。
古者,公儀子拔園葵,去織婦曰:『食祿而與民爭利,則小民將何所售乎?後世食祿,而爭利於民,肥己而爲分利之事,甚矣。
盜臣者,盜國之有者也。
斂臣者,斂民食,而入之國也。
盜國財者,不至於失民心,故曰家有盜臣,所以甚言斂臣之不可畜也。
後世人主有富國之計,而言利之臣起矣。
如我朝戶曹之官,欲富國計喜聚斂,而不念生民,則財雖聚而民散,不能爲國矣。
非宜有盜臣也,所以甚言聚斂之臣之不可畜也。
」又啓曰:「財者,天地所生,自有常數,不在於民,則在於上。
窮奢極慾,用之無節,則目前財匱,不得不用斂臣矣。
掊克之言,順適其意,故人君樂用焉。
巧爲名目,重取於民,皆由於不儉約。
人君如欲不畜斂臣,當以儉約爲根本也。
」又啓曰:「頃者,或有人,以其田民,納于內需司,內需司就訟而推之。
王者至公無私,與天地日月爲一,何可受人之私物,至與民爭訟乎?豪右之家,與民爭訟,人且非議之,而況以國,而可與民訟乎?故曰國不以利爲利,以義爲利也。
利者義之和,己安而人亦安矣。
不求利而自無不利,所謂以義爲利者也。
利心生於物我之相形,欲利於己,必害於人。
人各欲利於己,而與我爭奪,則求利未得,而害己隨之,所謂以利爲利者也。
聖人之丁寧告戒如此,而後世亡國敗家者,率多昧於此義,伏願十分省念焉。
」上曰:「絜秬言,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則財不必言,而言之何耶?」大升啓曰:「財者,人之所以生養者,故聖人重之。
古人有言,食爲民天。
《易》曰:『何以聚民?曰財。
』生理必賴飮食,不可一日而無財。
但以財爲主,則利欲之心生,而爭訟起矣。
故曰德者本也。
民安然後國治,百姓足,君誰與不足?衣食足以仰事俯育,然後可與爲善。
飢寒切身,則不顧廉恥。
孟子亦以不奪農時,爲王政之本,因天地自然之財,而撙節之,民之衣食旣足,然後可以治禮節,故必言財。
然以財爲主,則有害,故先言德。
人君不可專利,而必與百姓同其利也。
《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食貨流通,然後足用矣。
人君徒政,而無愛民之心,則是無根本也;徒心,而無均民之政,則澤不下究矣。
散財者,謂與民共之也。
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矣。
《大學》以絜秬爲主,而多言財用者,人生日用,不可無財者也。
人君善處財用,使民均蒙其澤,
日暖上來後引見,則其人必有所達矣。
信任之意則所當專一,而其間接待,則斟酌爲之可也。
一時極其接待,而終不能繼之,則讒說之所由生也。
宋仁宗朝韓琦、富弼、範仲淹、歐陽脩、杜衍,登用未幾,被讒退散。
登用之初,已有爲彼數人,而預慮者矣。
當今如是爲之,不世奇事,而有識之士,亦或有慮其後患者矣。
陰陽消長,亦其理也。
以至誠堅定,然後無後日之弊,而措世唐虞矣。
且不得已聖學高明,然後政事之得失是非,群臣之賢否邪正,可見矣。
《中庸》九經章曰:『修身則道立。
』《中庸》之道,以修身爲本,而程伊川,亦以立志求賢責任,爲治天下之要矣。
端本淸源,然後賢者樂爲之用。
不能用賢,則賢者雖欲有爲,而豈能盡心乎?此意自上留念,可也。
「 11月19日 ○庚午,上禦夕講于思政殿。
講《禮記》間傳。
奇大升臨文啓曰:「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以爲帝王之盛節,故號稱高宗。
其後又得傅說,爰立作相,濟以學問之道,皆由孝爲百行之源,故能得賢弼,以成治化。
然其時百官總己,以聽於冢宰,故君得以三年不言。
至於後世,時異事殊,不得已命令敎戒,喪禮一節。
不得行古之道也。
然不可不留念也。
」仍進啓曰:「近日恩典大霈,無辜被罪者,皆得伸雪,人心快焉。
然其間遺漏者亦多。
己酉年李洪胤之事,忠州之人,不幹者多死杖下。
至於在京之人,一知其名,出於其口,則不得免焉。
至今二十年之久,猶在謫所者多。
如此大霈之日,若被鹹宥,則豈非聖代盛事乎?非獨此也。
厥後丙辰年,全羅道居安瑞順者,因求言之際。
上疏論宋麟壽等非罪誤死冤抑之事,又指尹元衡、李芑等所爲,故尹元衡故重其獄事,律以庇護逆賊,迷劣之人,惑於嚴刑,不能發明,竟死杖下。
辭連鄭倫,斬不待時,與瑞順同爲籍沒。
金應鼎,則以書給上疏,謫居平安道朔州地,至今猶在謫所。
宋麟壽等,今已昭雪,而此人猶未蒙宥,如此之人,下問大臣原放,則人情恰然矣。
況近日命召賢士,欲其觀感而興起焉。
而獨此一事未盡昭雪,則草野之人,豈不置疑於其間哉?黨附李芑、鄭順朋、林百齡之徒,搆成大禍,盡陷士類於不測之地,此乃近代大不幸之事也。
」又啓曰:「自古小人無寅緣綠,則不得逞其志。
往者金安老連姻王室,得肆邪毒,士林受害。
至於元衡,則又倍焉。
戚裡之人,若容假借,則雖不至於二人之甚。
委以世平,專無可乘之隙,而禁防疎虛,他日禍亂,未必不由此,而階也。
」 11月22日 ○癸酉,傳曰:「近日盡知公論,觀於安瑞順上疏,則論乙巳謀反不實之事,濫誤之言也。
大槪宋麟壽、林亨壽,無辜被罪,尹元衡之事,得聞而論也。
果然先王,當初幼沖之時,聞之叛逆,而公論鬱抑之事,則畏於元衡,暫無啓達之人,故不知公論,而治罪也。
若以近年自悟之事,可悔之事也。
瑞順及倫,還授籍沒之物,金應鼎放送事,議于大臣。
」領相李浚慶議:「安瑞順、鄭倫等事,反覆究觀,瑞順等之死,人心皆以爲冤悶。
權奸當國,雖有所懷,畏懾其威,莫敢開口。
當此繼述之初,雪釋冤枉,則先王在天之靈,亦豈不悅豫於冥冥之中乎?」左相權轍議:「臣伏承安瑞順等伸釋事,往在乙巳無辜被罪之士林,庶盡昭雪於今日,天心有格,人心可和,太平之治,將自基矣。
安瑞順等,抗疏於求言之日,橫被庇護逆賊之罪,冤枉莫甚。
公論鬱抑,不得不激發啓達於經席之上矣。
開釋乙巳等年無辜之人,乃是先王之遺意,雖在主上幼沖、慈殿垂簾之日,其於快釋無辜,以伸數十年憤鬱之氣,豈有未安之理?」右相閔箕議:「乙巳治罪之事,雖在先王,非先王之政也。
乃是元衡之政也。
被罪之中,冤枉實多,而畏元衡,莫敢開口進言,有所分辨,朝廷之負先王大矣。
安瑞順當元衡之時,心知其必死,而抗疏敢論,由於憤激而然也。
還給籍沒之物,或放送,上敎至發冤枉之事。
不持此也。
蓋多有之,自上樂問,則豈不進言乎?聖志以爲:『人主幼沖,母後臨朝,欲使暫無猥濫之事,快釋未安雲。
』聖敎果當然。
元衡之姦狀,乙巳之多冤,先王旣已洞照,慈殿亦已盡知,先王將次第伸雪,而未及者。
不於慈殿臨朝之時,有所繼述,以畢先王之恩澤,則恐後而失其時。
」領府事李蓂議:「乙巳曖昧被罪之事,擧朝畏元衡,莫敢開口,而安瑞順身在草野,忠憤所激,不避鈇鉞,敢爲上疏,此實出於愛君之誠也。
臣意,非徒還給籍沒,亦宜錄恤,以慰冤魂。
」答曰:「依三公議爲之。
」 ○敎旨: 王若曰。
嗚呼!濟川必待於舟楫,搆廈當資於棟樑,自古有天下國家者,孰有不登賢俊,不任鴻碩,而能興治道歟?肆惟我先王,季年更化,勵精求理,好賢有誠,待士以禮,爰命具僚,搜揚遺逸賢於是時。
特膺宣旨,郵傳交馳,布衣登對,溫語丁寧,奬掖崇至。
蓋自東國以來所未有之盛事也。
景星爭覩,而白駒難縶,寵秩纔加,而雲翮還騰。
淵哀正軫於側席,慘痛終極於崩天,眇眇予末小子,嗣無彊大歷服,嬛嬛在疚,惟不克負荷是懼。
若涉大水,其無津涯,夙夜兢惕,罔知攸濟。
此誠國家安危之會,宗社存亡之秋也。
昔商之太甲、周之成王,間世之賢君也。
然猶嗣服之初,未免有失德,終賴匡救之力,基業得不墜,矧予沖人,入自私邸,仰戴慈恩,摠攬權綱,素無輔養之功,顧闕體驗之實,其於君德明暗、政治得失、人物邪正、古今成敗,豈能灼見炯知,隨事精察,如鑑之空、如衡之平也?雖左右輔弼之臣,晨夕篤棐,任重道遠,有退無進,秕繆滋多,過咎日彰。
玆予憂慄,恐速戾于躬,自取禍殃。
人有片善,士有寸長,思欲鹹共理于朝,況聞高義,樹立卓異,輕千駟、脫世紛而獨往,蘊經世之材,而深有用之學哉?肆予竭誠,形諸夢寐,幸毋以寡昧,爲不足與有爲,而翻然一起,使予獲聞弘道之方,益廣取善之路,置藏嶽,而學齊語,無負居州,起草廬,而贊漢業,庶效孔明,則窮不失義,達不離道,豈獨無負於所學?抑亦有以報知遇於先王也。
喪亂蔑資,邦本殄瘁,殞心慘目,予將疇依,嫠不恤緯,而悲周室女,惜園葵,而憂魯國,彼無知女子,其於國家,忠憫切迫,至於此極。
以高賢超世幹時之器,當艱危之際,尙不爲哀憐,邈然無動於心,憂時憂君之義,果與二女子何如?大抵幼學,欲以壯行,窮養所以達施,惟其時可否、道是非,而出處顯晦。
士君子行己立志,不越於此矣。
若同室有鬪,而當堅閉門之守,是特晨門荷簣潔身亂倫者之爲耳。
非所望於權時處道之賢者也。
嗚呼!善人天地之紀、君子國家之基也。
予處欒棘之中,豈爲彌之粉飾之擧,虛應故事而已歟?誠願試屈蒲輪,許登龍閣,嘉言讜議,旣以繩愆而糾繆,高風峻槪,亦以範世而師俗,俾予涼德,得免於顚躓之途,寔所至懷,賢其念哉!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又有有旨曰:「予欲見賢士之心,一日急於一日。
年高之人,如此隆寒,或慮傷寒,不克就途。
爾其勿拘遲速,待時日溫和,從容上來。
」 十二月 12月2日 ○壬午,兩司啓:「光平君金明胤,本以陰邪兇譎,反測無狀之人,處心行事,自少卑汚,欺世盜名,猥側薦選之列。
及其罷也,旋着儒冠,更爲決科之計,識者已知行檢掃地,而略無羞惡之心。
緻位通顯,尙不知足,貪功樂禍之心,囂然於晝思夜度之中。
乘國家不幸,權姦用事之際,遂開大獄之端,務悅姦兇之膽,使其一家至切之親,吾君幼稚之子,俱以無辜就戮。
鳳城之無罪,非但擧國冤之。
明宗大王雖在幼沖,尙知其幽枉,至下哀痛之詔。
其爲禍本,據此可知。
況其乘時低昻,變態無窮,雖古之善伺人意,以中機會之小人,無以復加矣。
今者聖化維新,朝著漸淸,白日昭垂,陰邪自遁,出就江徼,以竢放流之顯罰,以其罪稔惡積,自知不容於人類也。
請快從公論,亟命竄逐。
」慈殿不允。
玉堂爭之愈切。
12月9日 ○己醜,上召對于丕顯閣。
上問:「伐氷之家,伐氷者何謂也?」奇大升啓曰:「卿是公卿,天子之三公六卿,諸侯無三公,大國三卿。
卿大夫以上,祿厚而事備,故於喪祭,藏氷以用。
《詩》豳風:『言二之日,鑿氷沖沖。
』二之日,卽十二月也。
陽氣生於地下,陰氣發於地上,水凍而成氷。
先王非徒用於飮食,陽氣在天地間,如火之着於物。
冬則陰盛,故藏氷。
三四月之間,陽氣發盛,故出用。
此燮理陰陽之一大政事也。
」上曰:「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雲,千乘萬乘,獨不然乎?」大升啓曰:「千萬乘,何獨不然乎?不畜聚斂之臣,獨言於百乘之家者,百乘之家,始有采地,故以家臣爲邑宰,而使治之,食其常錄,故不畜聚斂之臣。
百乘之家,猶且不可聚斂,以取怨於民,況於千萬乘乎?擧小而喩大之言也。
古者,公儀子拔園葵,去織婦曰:『食祿而與民爭利,則小民將何所售乎?後世食祿,而爭利於民,肥己而爲分利之事,甚矣。
盜臣者,盜國之有者也。
斂臣者,斂民食,而入之國也。
盜國財者,不至於失民心,故曰家有盜臣,所以甚言斂臣之不可畜也。
後世人主有富國之計,而言利之臣起矣。
如我朝戶曹之官,欲富國計喜聚斂,而不念生民,則財雖聚而民散,不能爲國矣。
非宜有盜臣也,所以甚言聚斂之臣之不可畜也。
」又啓曰:「財者,天地所生,自有常數,不在於民,則在於上。
窮奢極慾,用之無節,則目前財匱,不得不用斂臣矣。
掊克之言,順適其意,故人君樂用焉。
巧爲名目,重取於民,皆由於不儉約。
人君如欲不畜斂臣,當以儉約爲根本也。
」又啓曰:「頃者,或有人,以其田民,納于內需司,內需司就訟而推之。
王者至公無私,與天地日月爲一,何可受人之私物,至與民爭訟乎?豪右之家,與民爭訟,人且非議之,而況以國,而可與民訟乎?故曰國不以利爲利,以義爲利也。
利者義之和,己安而人亦安矣。
不求利而自無不利,所謂以義爲利者也。
利心生於物我之相形,欲利於己,必害於人。
人各欲利於己,而與我爭奪,則求利未得,而害己隨之,所謂以利爲利者也。
聖人之丁寧告戒如此,而後世亡國敗家者,率多昧於此義,伏願十分省念焉。
」上曰:「絜秬言,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則財不必言,而言之何耶?」大升啓曰:「財者,人之所以生養者,故聖人重之。
古人有言,食爲民天。
《易》曰:『何以聚民?曰財。
』生理必賴飮食,不可一日而無財。
但以財爲主,則利欲之心生,而爭訟起矣。
故曰德者本也。
民安然後國治,百姓足,君誰與不足?衣食足以仰事俯育,然後可與爲善。
飢寒切身,則不顧廉恥。
孟子亦以不奪農時,爲王政之本,因天地自然之財,而撙節之,民之衣食旣足,然後可以治禮節,故必言財。
然以財爲主,則有害,故先言德。
人君不可專利,而必與百姓同其利也。
《洪範》八政,一曰食,二曰貨,食貨流通,然後足用矣。
人君徒政,而無愛民之心,則是無根本也;徒心,而無均民之政,則澤不下究矣。
散財者,謂與民共之也。
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矣。
《大學》以絜秬爲主,而多言財用者,人生日用,不可無財者也。
人君善處財用,使民均蒙其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