卽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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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而宏弼則力行之人也。
成廟重之,以爲佐郞。
至燕山朝,以宗直門徒被禍,甲子終受大罪。
中廟卽位,惜其賢而表章之,贈職爲右議政。
趙光祖,又金宏弼弟子也。
有篤學工夫,欲挽回世道,防其利欲之源,而不得而死。
至今朝廷之上,不能明知是非,不得已是其是,而非其非,然後人心悅服矣。
李彥迪,旣蒙赦矣。
但非徒無罪,且其學行,近代無之。
頃日天使來時,他人則無著述,而李彥迪有所著述,故取來以示之。
所學程、朱,故其言皆出於道理。
且見其爲書,則乃少年所著也。
少時所著如此,則晩年所得,其可量乎?遺書之在其家者,宜令搜訪,使後學矜式。
而趙光祖、李彥迪,若表章而追尊之,則庶乎其興起人心矣。
頃者李芑、尹元衡當國,善人受罪,而得志者所其鷹犬,故貪汚成風,今則擧俗皆然。
今之所謂廉謹者,以祖宗朝廉謹者比之,則皆未免貪汚者也。
守令泛濫,滔滔皆是,如孟子所謂誅之,則可不勝誅也。
非但守令,朝廷之間,亦多有之,貪汚之人,必爲痛絶,然後可以變化風俗矣。
」 10月24日 ○乙巳,大臣請革貪風,臺諫論啓:「同知沈銓,陰邪貪毒,攘奪人財之罪,請命削奪官爵。
尙州牧使鄭惕,邪毒貪婪,請削官爵。
承文副正字林復,兇慝猜險,附托姦兇,構陷士林,今當正始之初,豈可復敍如此之人,以貽後日之悔哉?請命罷職。
」又劾:「靈巖郡守李千壽,貪虐官庫之物,公然舟運,又買濟州之馬,殆無虛月,請罷職,永不敍用。
綾城縣令李璜,悖妄貪鄙,請罷職不敍。
」答曰:「皆依啓。
」 10月30日 ○辛亥,經筵諸臣懇啓。
上命雪宋麟壽、林享秀,給其籍沒之物。
○以閔箕爲右議政,柳希春爲弘文館校理,樸忠元爲禮曹判書,柳潛爲工曹判書,樸應男爲大司憲。
十一月 11月3日 ○甲寅,上禦晝講于思政殿。
進講《大學》,自小人閑居,止可畏之甚也。
奇大升臨文啓曰:「《大學》曰誠,實也。
《中庸》曰誠者,眞實無妄之謂,誠卽天道也。
聖人之至功也。
欲其眞實無妄者,卽誠之也。
此章誠其意,卽誠之也。
所謂誠於中者,小人之心,十分人慾,則其慾眞實,故爲惡則實也。
小人之爲惡者,與君子爲善,功夫正相反,害其天理之誠,則莫大焉。
此章所謂如好好色如惡惡臭者,人遇其惡臭,則其惡之也無間,人雖知惡之可惡,而不知如惡臭之可惡,則是不誠也。
血氣者,稟受之所有,故好色之欲,爲最非爲人也。
其心眞實,故好之也亦誠,有賢者在此,豈有好之,如好好色者乎?於此每自警省,好善惡惡之心,無乃不如是乎?皆務去,求必得之,則誠意目慊之功至矣。
宋儒以爲,有國色則必求見,有國士則一不往見,此格言也。
人君於政事號令之間,善事十分雖多,而或以爲公論,不可不從。
泛然爲言,而不能眞實,不知實用其身,則終歸於無實,惟其眞實無妄者,乃作聖根柢也。
不誠,則至於讀書工夫,不過經筵應文備數而已。
《易》曰:『出其言而善,千裡之外應之;出其言而不善,則千裡之外應之。
』機關甚大,可不愼歟?又曰:『知爲善以去惡。
』自格物緻知中出來工夫也。
自欺小人,與閑居爲不善之小人不同,亦可以分別也。
意者,念慮初萌動處也。
意幾善惡,故人不善則之惡,謂之人鬼關,謂之善惡關者,以是也。
」 11月4日 ○乙卯,朝講。
進講《大學》,自富潤屋,止功不可闕如此雲。
李滉臨文啓曰:「古人先讀《小學》,涵養本源,故《大學》先言格物緻知。
後人不讀《小學》,故學無根本,不能知格緻之功。
《小學》非但年少所讀,長成之人,亦可讀也。
小學之書,流布東土已久,而人無能知其大義。
有金宏弼,聚徒講明,其書大行於世。
至於己卯年,人皆以《小學》爲本。
不幸,賢人君子陷於罪網,至今閭巷之間,無讀《小學》之人,此敎化不明之緻也。
自上雖進講《大學》,而《小學》亦可留覽也。
」講訖,又啓曰:「小臣,頃日以臺諫入侍,論趙光祖之賢,而不幸被罪之意,言語之間,不得分明啓達,至爲惶恐。
光祖非凡常賢士也,天資粹美,絶出等夷。
其篤學力行,鮮有比倫。
晩屈科擧,以大臣薦擧,陞授六品職。
及其科第,一時賢士,皆以光祖爲領袖。
四五年間,中廟擢拔,置之宰相之位,物望以爲允當。
光祖自以遭遇聖明,欲行道術、淑人心,措世唐虞,緻君堯、舜爲心。
不幸,小人因緣讒間,竟緻大罪。
其時被罪之人不一,而光祖,則以一國之人欽倚仰重,故被罪尤酷。
厥後中廟、仁廟,亦知其無罪矣。
其時爲士者,皆讀《小學》,故至今朝廷之上、閭巷之間,猶有興起之心,皆其餘化也。
頃日,小人欲害賢士,而無可名之罪,則曰此乃《小學》之徒。
《小學》乃聖賢之法言,其間雖有一二人讀《小學》,而心不正者,豈《小學》之罪哉?自上先定是非,然後人心興起。
金宏弼受業于金宗直,一日作詩曰:『《小學》書中悟昨非。
』宗直見之,以爲作聖根柢。
宗直則家行卓異,金宏弼、鄭汝昌,則學問純至,燕山朝,俱被大罪。
至中廟朝,伸雪無辜被罪之人,而此人等則以一時道學之宗,皆贈右議政,春秋賜祭焉。
光祖學行,與宏弼、汝昌一般人物也。
一樣追贈,則後人必有所矜式矣。
李彥迪事,前日亦已啓達,而以先王朝得罪之人,表章爲難,聖意至矣。
但彥迪之罪,則大不然。
初曰有功,而參於勳籍。
彥迪之賢,以參勳爲未安,則李芑、尹元衡以爲異己。
削其勳而罷其職。
旣而殺宋麟壽,又加遠竄之罪。
雖曰得罪於先王朝,而其實李芑、元衡罪之也。
彥迪學問無愧於宏弼、汝昌,必須一樣伸雪表章,然後是非可明也。
身在魑魅之鄕,不忘愛君之誠,至於著書以寓其志。
頃日敎以搜訪遺書,此盛擧也。
然臣竊聞之,則彥迪推《中庸》九經之旨,倣西山眞氏之說,作爲一秩,欲資備問之益,其心誠可悲也。
問于朝廷,處置可也。
」 ○夕講《禮記》。
李滉進啓曰:「禮者,古人釋之曰:『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
』禮出於天命之性,故常人不知,而惟聖人知之,作爲禮法,以敎一世。
其所敎者,布在方策,匹夫而違於禮,尙有死生榮辱,爲目者非禮,則不可統億兆也。
一失於禮,萬事皆誤,是以古之聖人,以禮爲重。
後世未明於禮,牽情而行,事多苟且。
必也愼之於禮,然後可以垂裕無疆也。
頃者,自上方在私喪,入承大統。
入承之後,則大統爲重,私親則屈於禮,而不得伸其情也。
初喪未葬,大臣啓達,至於緻祭,考之於禮,甚爲未安。
國君初喪,則宗廟之祭,亦且廢焉。
況爲私親緻奠乎?大臣雖曰熟計而啓之,臣竊恐,徒知情之無窮,而不思禮之當然也。
小臣在外聞之,今始啓達,旣往無及,而將來可戒,自上知其非禮而戒之,則可也。
且祭文,禮曹亦不詳考而定之,亦爲未安。
昔宋仁宗無後,以從兄濮安懿王之子爲嗣,是爲英宗。
其時朝議濮安懿王尊崇典禮,而司馬光、王珪主其正論,韓琦、歐陽脩主其誤議,朝廷之相爭不決,程伊川代彭思永之作,在於全集。
其書曰:」雖當專意於正統,豈得盡絶於私恩?稱爲皇伯父濮國大王可也。
祭文稱皇伯母者,雖接此禮而定之,論其事,大相不同。
所謂伯父者,皇帝之伯父也,如皇子皇孫之類也。
後世之以皇考皇妣,書于神主者,以皇字爲大字意,故尊之也。
上自天子,下至庶人,莫不通用。
至元時,回避皇字,以顯字通用。
今者誤見皇字之意而用之,豈不未安乎?祭文稱以孤姪,以家禮見之,則姪字當上,而孤字當下也。
以文字之難,今稱孤姪,一字甚關。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宜令禮官,更爲講究可也。
大抵近來,禮學不明,禮文亦少,隻以《家禮》一書,用之喪葬,而知之者亦鮮,故倉卒臨事,不免違禮之譏矣。
《禮記》之書,掇拾於煨燼之餘,故後人或有傅會處。
周公之制禮作樂也,著爲《儀禮》,此其本經也。
韓退之亦曰:『《儀禮》誰讀,後世無有知之者。
』朱子旣爲四書三經集註,末年專意於禮書,故寧宗初,有天脩三禮箚子之論。
立朝未久,退作《儀禮經傳通解》,未終而卒。
門人黃幹終之。
是謂《儀禮經傳通解續》也。
此冊,人皆無見。
頃日適考弘文館藏冊目錄,得所謂《儀禮經傳通解》,合四十餘卷,則雜行諸書,摠爲一秩。
自初喪以下,各各條件,甚爲明白會通。
此冊,若令校書館印布,則士之欲爲禮學者,皆得參考取法,而自上亦能撮要提領,見一知十也。
禮敎興行,則風俗丕變,而治化在是矣。
「 ○乙卯,領左相詣闕,請罷院相。
上從之。
是時,他公事處分,皆讓於慈殿,惟除官落點,上親爲之。
11月5日 ○丙辰,朝講。
領事閔箕、特進官南緻勤、柳智善、知經筵樸忠元、承旨李俊民、大司諫睦詹、持平樸希立、校理柳希春、正字趙廷機、假注書兪大脩、翰林鄭彥信、鄭士偉入侍思政殿。
慈殿垂簾,而坐于殿北之西。
主上設禦榻,坐其東。
講畢,大司諫睦詹、持平樸希立,俱進陳於簾前,請伸雪乙巳掛網之冤抑。
慈殿答曰:「固當定是非,但予非有識見之婦人,主人幼沖,俟聖學高明,定之未晩也。
」 ○夜對。
承旨許晬、校理柳希春、正字趙廷機、注書尹卓然、翰林鄭彥信、鄭士偉入侍。
上禦丕顯閣西壁東向坐。
11月6日 ○丁巳,以尹鬥壽爲大司諫,李湛爲司諫,金鸞祥爲獻納,崔頲、具忭爲正言,安自裕爲執義,金啓爲掌令,鄭彥智、李海壽爲持平。
11月7日 ○戊午,是時,吏曹判書樸永俊、參判李文馨、參議姜士弼、正郞李齊閔、李山海、佐郞李珥、鄭惟一、具鳳齡、戶曹判書洪曇、參判尹毅中、參議李之信、正郞李景明、金富仁、佐郞許晉、柳德粹、盧祺、禮曹判書樸忠元、參判吳祥、參議任鼐臣、正郞鄭彥智、黃廷彧、尹剛元、佐郞李海龜、權徵、兵曹判書元混、參判鄭大年、參議李希儉、參知樸謹元、正郞權克禮、黃允吉、金戣、佐郞李廷馣、金孝元、吳健、任國老、刑曹判書金鎧、參判南宮忱、正郞張範、黃璘、黃允中、樸蘭榮、佐郞洪仁祉、權鵬、柳均、安溶、工曹判書柳潛、參判金弘元、參議崔顒、正郞任允臣、李禮悅、成子濟、佐郞李挺立、金景憲、鄭彧。
11月16日 ○丁卯,夕講。
進講《禮記》喪服四制。
李滉進啓曰:「當初以《禮記》付標而入,以喪中喪禮爲切故也。
但詳於節文度數,故多有煩亂之處。
古人曰:『乍讀難曉。
』自上用意覽之,未穩處下問,則自下當講究以達。
大抵《禮記》之書煩雜,不切於初講,而旣已始之,且數三篇付標之處停之,亦爲未安,而最切者《小學》也。
《禮記》四十九篇,《中庸》、《大學》二篇,則程子表出,而庸學之外嘉言,則皆在《小學》,故古人先讀《小學》,次讀《大學》。
今此經筵,則先講《大學》矣。
本館之意,欲講《小學》,而領事之意,則以爲聖學,漸至高明,而且《小學》之書,曾已讀之也。
以此不爲進講矣。
雖讀他書,而《小學》亦時時習之可也。
凡書乍讀,則不能詳曉。
一度二度,至於百度,然後可詳曉也。
此所謂溫故而知新也。
《大學》乃包天下
成廟重之,以爲佐郞。
至燕山朝,以宗直門徒被禍,甲子終受大罪。
中廟卽位,惜其賢而表章之,贈職爲右議政。
趙光祖,又金宏弼弟子也。
有篤學工夫,欲挽回世道,防其利欲之源,而不得而死。
至今朝廷之上,不能明知是非,不得已是其是,而非其非,然後人心悅服矣。
李彥迪,旣蒙赦矣。
但非徒無罪,且其學行,近代無之。
頃日天使來時,他人則無著述,而李彥迪有所著述,故取來以示之。
所學程、朱,故其言皆出於道理。
且見其爲書,則乃少年所著也。
少時所著如此,則晩年所得,其可量乎?遺書之在其家者,宜令搜訪,使後學矜式。
而趙光祖、李彥迪,若表章而追尊之,則庶乎其興起人心矣。
頃者李芑、尹元衡當國,善人受罪,而得志者所其鷹犬,故貪汚成風,今則擧俗皆然。
今之所謂廉謹者,以祖宗朝廉謹者比之,則皆未免貪汚者也。
守令泛濫,滔滔皆是,如孟子所謂誅之,則可不勝誅也。
非但守令,朝廷之間,亦多有之,貪汚之人,必爲痛絶,然後可以變化風俗矣。
」 10月24日 ○乙巳,大臣請革貪風,臺諫論啓:「同知沈銓,陰邪貪毒,攘奪人財之罪,請命削奪官爵。
尙州牧使鄭惕,邪毒貪婪,請削官爵。
承文副正字林復,兇慝猜險,附托姦兇,構陷士林,今當正始之初,豈可復敍如此之人,以貽後日之悔哉?請命罷職。
」又劾:「靈巖郡守李千壽,貪虐官庫之物,公然舟運,又買濟州之馬,殆無虛月,請罷職,永不敍用。
綾城縣令李璜,悖妄貪鄙,請罷職不敍。
」答曰:「皆依啓。
」 10月30日 ○辛亥,經筵諸臣懇啓。
上命雪宋麟壽、林享秀,給其籍沒之物。
○以閔箕爲右議政,柳希春爲弘文館校理,樸忠元爲禮曹判書,柳潛爲工曹判書,樸應男爲大司憲。
十一月 11月3日 ○甲寅,上禦晝講于思政殿。
進講《大學》,自小人閑居,止可畏之甚也。
奇大升臨文啓曰:「《大學》曰誠,實也。
《中庸》曰誠者,眞實無妄之謂,誠卽天道也。
聖人之至功也。
欲其眞實無妄者,卽誠之也。
此章誠其意,卽誠之也。
所謂誠於中者,小人之心,十分人慾,則其慾眞實,故爲惡則實也。
小人之爲惡者,與君子爲善,功夫正相反,害其天理之誠,則莫大焉。
此章所謂如好好色如惡惡臭者,人遇其惡臭,則其惡之也無間,人雖知惡之可惡,而不知如惡臭之可惡,則是不誠也。
血氣者,稟受之所有,故好色之欲,爲最非爲人也。
其心眞實,故好之也亦誠,有賢者在此,豈有好之,如好好色者乎?於此每自警省,好善惡惡之心,無乃不如是乎?皆務去,求必得之,則誠意目慊之功至矣。
宋儒以爲,有國色則必求見,有國士則一不往見,此格言也。
人君於政事號令之間,善事十分雖多,而或以爲公論,不可不從。
泛然爲言,而不能眞實,不知實用其身,則終歸於無實,惟其眞實無妄者,乃作聖根柢也。
不誠,則至於讀書工夫,不過經筵應文備數而已。
《易》曰:『出其言而善,千裡之外應之;出其言而不善,則千裡之外應之。
』機關甚大,可不愼歟?又曰:『知爲善以去惡。
』自格物緻知中出來工夫也。
自欺小人,與閑居爲不善之小人不同,亦可以分別也。
意者,念慮初萌動處也。
意幾善惡,故人不善則之惡,謂之人鬼關,謂之善惡關者,以是也。
」 11月4日 ○乙卯,朝講。
進講《大學》,自富潤屋,止功不可闕如此雲。
李滉臨文啓曰:「古人先讀《小學》,涵養本源,故《大學》先言格物緻知。
後人不讀《小學》,故學無根本,不能知格緻之功。
《小學》非但年少所讀,長成之人,亦可讀也。
小學之書,流布東土已久,而人無能知其大義。
有金宏弼,聚徒講明,其書大行於世。
至於己卯年,人皆以《小學》爲本。
不幸,賢人君子陷於罪網,至今閭巷之間,無讀《小學》之人,此敎化不明之緻也。
自上雖進講《大學》,而《小學》亦可留覽也。
」講訖,又啓曰:「小臣,頃日以臺諫入侍,論趙光祖之賢,而不幸被罪之意,言語之間,不得分明啓達,至爲惶恐。
光祖非凡常賢士也,天資粹美,絶出等夷。
其篤學力行,鮮有比倫。
晩屈科擧,以大臣薦擧,陞授六品職。
及其科第,一時賢士,皆以光祖爲領袖。
四五年間,中廟擢拔,置之宰相之位,物望以爲允當。
光祖自以遭遇聖明,欲行道術、淑人心,措世唐虞,緻君堯、舜爲心。
不幸,小人因緣讒間,竟緻大罪。
其時被罪之人不一,而光祖,則以一國之人欽倚仰重,故被罪尤酷。
厥後中廟、仁廟,亦知其無罪矣。
其時爲士者,皆讀《小學》,故至今朝廷之上、閭巷之間,猶有興起之心,皆其餘化也。
頃日,小人欲害賢士,而無可名之罪,則曰此乃《小學》之徒。
《小學》乃聖賢之法言,其間雖有一二人讀《小學》,而心不正者,豈《小學》之罪哉?自上先定是非,然後人心興起。
金宏弼受業于金宗直,一日作詩曰:『《小學》書中悟昨非。
』宗直見之,以爲作聖根柢。
宗直則家行卓異,金宏弼、鄭汝昌,則學問純至,燕山朝,俱被大罪。
至中廟朝,伸雪無辜被罪之人,而此人等則以一時道學之宗,皆贈右議政,春秋賜祭焉。
光祖學行,與宏弼、汝昌一般人物也。
一樣追贈,則後人必有所矜式矣。
李彥迪事,前日亦已啓達,而以先王朝得罪之人,表章爲難,聖意至矣。
但彥迪之罪,則大不然。
初曰有功,而參於勳籍。
彥迪之賢,以參勳爲未安,則李芑、尹元衡以爲異己。
削其勳而罷其職。
旣而殺宋麟壽,又加遠竄之罪。
雖曰得罪於先王朝,而其實李芑、元衡罪之也。
彥迪學問無愧於宏弼、汝昌,必須一樣伸雪表章,然後是非可明也。
身在魑魅之鄕,不忘愛君之誠,至於著書以寓其志。
頃日敎以搜訪遺書,此盛擧也。
然臣竊聞之,則彥迪推《中庸》九經之旨,倣西山眞氏之說,作爲一秩,欲資備問之益,其心誠可悲也。
問于朝廷,處置可也。
」 ○夕講《禮記》。
李滉進啓曰:「禮者,古人釋之曰:『天理之節文,人事之儀則。
』禮出於天命之性,故常人不知,而惟聖人知之,作爲禮法,以敎一世。
其所敎者,布在方策,匹夫而違於禮,尙有死生榮辱,爲目者非禮,則不可統億兆也。
一失於禮,萬事皆誤,是以古之聖人,以禮爲重。
後世未明於禮,牽情而行,事多苟且。
必也愼之於禮,然後可以垂裕無疆也。
頃者,自上方在私喪,入承大統。
入承之後,則大統爲重,私親則屈於禮,而不得伸其情也。
初喪未葬,大臣啓達,至於緻祭,考之於禮,甚爲未安。
國君初喪,則宗廟之祭,亦且廢焉。
況爲私親緻奠乎?大臣雖曰熟計而啓之,臣竊恐,徒知情之無窮,而不思禮之當然也。
小臣在外聞之,今始啓達,旣往無及,而將來可戒,自上知其非禮而戒之,則可也。
且祭文,禮曹亦不詳考而定之,亦爲未安。
昔宋仁宗無後,以從兄濮安懿王之子爲嗣,是爲英宗。
其時朝議濮安懿王尊崇典禮,而司馬光、王珪主其正論,韓琦、歐陽脩主其誤議,朝廷之相爭不決,程伊川代彭思永之作,在於全集。
其書曰:」雖當專意於正統,豈得盡絶於私恩?稱爲皇伯父濮國大王可也。
祭文稱皇伯母者,雖接此禮而定之,論其事,大相不同。
所謂伯父者,皇帝之伯父也,如皇子皇孫之類也。
後世之以皇考皇妣,書于神主者,以皇字爲大字意,故尊之也。
上自天子,下至庶人,莫不通用。
至元時,回避皇字,以顯字通用。
今者誤見皇字之意而用之,豈不未安乎?祭文稱以孤姪,以家禮見之,則姪字當上,而孤字當下也。
以文字之難,今稱孤姪,一字甚關。
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宜令禮官,更爲講究可也。
大抵近來,禮學不明,禮文亦少,隻以《家禮》一書,用之喪葬,而知之者亦鮮,故倉卒臨事,不免違禮之譏矣。
《禮記》之書,掇拾於煨燼之餘,故後人或有傅會處。
周公之制禮作樂也,著爲《儀禮》,此其本經也。
韓退之亦曰:『《儀禮》誰讀,後世無有知之者。
』朱子旣爲四書三經集註,末年專意於禮書,故寧宗初,有天脩三禮箚子之論。
立朝未久,退作《儀禮經傳通解》,未終而卒。
門人黃幹終之。
是謂《儀禮經傳通解續》也。
此冊,人皆無見。
頃日適考弘文館藏冊目錄,得所謂《儀禮經傳通解》,合四十餘卷,則雜行諸書,摠爲一秩。
自初喪以下,各各條件,甚爲明白會通。
此冊,若令校書館印布,則士之欲爲禮學者,皆得參考取法,而自上亦能撮要提領,見一知十也。
禮敎興行,則風俗丕變,而治化在是矣。
「 ○乙卯,領左相詣闕,請罷院相。
上從之。
是時,他公事處分,皆讓於慈殿,惟除官落點,上親爲之。
11月5日 ○丙辰,朝講。
領事閔箕、特進官南緻勤、柳智善、知經筵樸忠元、承旨李俊民、大司諫睦詹、持平樸希立、校理柳希春、正字趙廷機、假注書兪大脩、翰林鄭彥信、鄭士偉入侍思政殿。
慈殿垂簾,而坐于殿北之西。
主上設禦榻,坐其東。
講畢,大司諫睦詹、持平樸希立,俱進陳於簾前,請伸雪乙巳掛網之冤抑。
慈殿答曰:「固當定是非,但予非有識見之婦人,主人幼沖,俟聖學高明,定之未晩也。
」 ○夜對。
承旨許晬、校理柳希春、正字趙廷機、注書尹卓然、翰林鄭彥信、鄭士偉入侍。
上禦丕顯閣西壁東向坐。
11月6日 ○丁巳,以尹鬥壽爲大司諫,李湛爲司諫,金鸞祥爲獻納,崔頲、具忭爲正言,安自裕爲執義,金啓爲掌令,鄭彥智、李海壽爲持平。
11月7日 ○戊午,是時,吏曹判書樸永俊、參判李文馨、參議姜士弼、正郞李齊閔、李山海、佐郞李珥、鄭惟一、具鳳齡、戶曹判書洪曇、參判尹毅中、參議李之信、正郞李景明、金富仁、佐郞許晉、柳德粹、盧祺、禮曹判書樸忠元、參判吳祥、參議任鼐臣、正郞鄭彥智、黃廷彧、尹剛元、佐郞李海龜、權徵、兵曹判書元混、參判鄭大年、參議李希儉、參知樸謹元、正郞權克禮、黃允吉、金戣、佐郞李廷馣、金孝元、吳健、任國老、刑曹判書金鎧、參判南宮忱、正郞張範、黃璘、黃允中、樸蘭榮、佐郞洪仁祉、權鵬、柳均、安溶、工曹判書柳潛、參判金弘元、參議崔顒、正郞任允臣、李禮悅、成子濟、佐郞李挺立、金景憲、鄭彧。
11月16日 ○丁卯,夕講。
進講《禮記》喪服四制。
李滉進啓曰:「當初以《禮記》付標而入,以喪中喪禮爲切故也。
但詳於節文度數,故多有煩亂之處。
古人曰:『乍讀難曉。
』自上用意覽之,未穩處下問,則自下當講究以達。
大抵《禮記》之書煩雜,不切於初講,而旣已始之,且數三篇付標之處停之,亦爲未安,而最切者《小學》也。
《禮記》四十九篇,《中庸》、《大學》二篇,則程子表出,而庸學之外嘉言,則皆在《小學》,故古人先讀《小學》,次讀《大學》。
今此經筵,則先講《大學》矣。
本館之意,欲講《小學》,而領事之意,則以爲聖學,漸至高明,而且《小學》之書,曾已讀之也。
以此不爲進講矣。
雖讀他書,而《小學》亦時時習之可也。
凡書乍讀,則不能詳曉。
一度二度,至於百度,然後可詳曉也。
此所謂溫故而知新也。
《大學》乃包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