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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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戰四五,克其大軍。

    韓擒虎自南道,乘虛入朱雀門,獲陳後主。

    其夕賀若弼。

    乃至爭功,隋文帝不能決其優劣,乃以爲俱第一。

    朱子《綱目》書賀若弼、韓擒虎滅陳,後人謂朱子斷斯訟。

    唐憲宗之征淮西也,將軍李光顔勇而知義,誓不與此賊俱生,戰于溵水陵、雲鷗城,皆盡力以大勝之。

    蔡人盡遣精兵以禦,光顔聚于洄曲。

    守蔡城者,但老弱羸卒。

    李愬自西邊,乘耕入蔡,縛元濟。

    憲宗不以光顔爲第一,愬爲第二,乃以愬爲第一,封涼國公,光顔檢司空。

    愬乃敢以判官,大將以下一百五十人奏請,憲宗不悅曰:『使如李晟、渾瑊,當何如哉?』遽留中不下。

    此由憲宗不能第二李之功,以緻此。

    後宋祁論曰:『世皆以李愬提孤旅入蔡,縛元濟爲奇功,殊不知光顔於平蔡功爲多也。

    若非光顔力戰,以緻空蔡城,愬不得入。

    』此至論也。

    唐蘇定方將與新羅金庾信,約夾攻百濟也,庾信遇百濟忠將階伯,力戰于黃山克之,蘇定方自西海乘虛入濟都,反以新羅爲愆期,欲斬之,庾信曰:『大將軍不見黃山之役,以我爲有罪,今當先決戰,定方乃止。

    昔魏龐涓伐趙,齊令孫臏、田忌救趙,忌欲趨魏,臏曰:『救鬪者,不搏撠批,元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爲解。

    』遂直趨魏都。

    龐涓聞之,去趙歸魏,與齊戰而大敗。

    漢高帝時,諸將以已被堅執銳,百戰有功,蕭何徒持文墨議論,而反居臣等上爲言。

    帝曰:『諸君徒能得走獸耳,功狗也。

    蕭何發縱指示,功人也。

    』此皆深識事理者也。

    且以劉、項之攻秦言之,滅秦之功,項梁、項羽爲最,而沛公次之,何也?項梁、項羽屢破秦軍,秦二世悉起兵益章邯後,後項羽大破王離軍,殺蘇角,秦二世大怒,悉遣精兵,關中空虛,沛公乘虛入秦。

    劉、項行事之是非得失則已矣,若論其滅秦之功,則項氏居多,故司馬遷以爲:『項羽起兵三年,遂將五諸侯兵滅秦。

    』以此觀之,人主於將帥之功,必究其根源,必考其難易本末,而爲之等第可也。

    」又陳曰:「昨日聖敎下問七夕詩,希春旣陳其姓氏之訛。

    因是思之,歷代蓋有訛誤之事,不可不辨者。

    如範蠡不載西施,韓信未嘗反,陶侃有八翼之夢,而無跋扈之志,李白不溺死於采石江之類是也。

    」上曰:「陶侃事,前日已於所進《十九史略》紙頭,見之矣。

    其他三事,願聞之。

    」對曰:「按《吳越春秋》,西施死於吳夫差之亡,範蠡辭卿相之榮,扁舟五湖,本無載西施之事,而唐時人杜牧之詩雲:『西施下姑蘇,一舸隨鴟夷。

    』蓋謂姑蘇之滅,西施飄泊無所依,如鴟夷之去耳。

    牧之旣誤,後人承誤踵訛,以爲實然。

    宋王銍,字性之,歷考諸書,竝無範蠡載西施事。

    朱子亟稱之,韓信旣以材能,見忌於高帝、呂後,又與私幸審食其,謀殺韓、彭,是故於彭越,令其舍人誣告而誅之,於信亦然。

    其所謂敎陳豨叛者,乃舍人弟謝公著之告狀也。

    朱子嘗稱韓信反無見證,呂祖謙修《十七史詳節》及《大事記》,竝以韓信謀叛被誅爲說,朱子以爲失入人罪。

    蓋陳豨赴代相之任也,賓客從之者千乘,周昌請按其賓客不法事,於是辭連及豨。

    豨懼誅而反,其不出於信明甚。

    朱子推見至隱於《綱目》,特書後殺《淮陰侯》韓信夷三族。

    蓋呂後與審食其,素欲滅諸將,故高帝崩,秘不發喪。

    是時陳平、周勃,將兵二十萬,以付盧綰在燕。

    灌嬰亦將十萬兵在洛陽,酈商說審食其曰:『若族誅諸將,周灌回軍,君輩無遺類矣。

    於是乃發喪。

    又按《漢書》《刑法志》,韓、彭之誅,呂後皆令先斬其舌,無乃懼言已穢行,而爲是濫刑耶?前朝鄭夢周入中國,詠淮陰侯墓雲:『孱子孱柔諸將雄,高皇無復念前功,楚王飮恨重泉下,千載知心隻晦翁。

    』」上曰:「此詩,再誦之。

    」希春再誦之。

    又曰:「李白與友人,泛舟於采石江,醉中,以手欲捉月影,則有之,沈身則無是事。

    其後白之同姓李陽氷爲當塗,令白往依之,肅宗以左拾遺徵之,而白已卒。

    其後觀察使某,恤白之孫女二人,聽孫女二人之言,以白嘗愛姑熟謝家靑山,自初葬山麓,而遷葬于靑山。

    蓋凡詩人之詞,類多浮誕。

    如馬子才、李白騎鯨飛上天之類是也。

    」金宇顒曰:「韓信豈知君臣之義?與漢王,期共攻楚而不至。

    」上曰:「司馬公,亦以韓信爲自取,何也?」希春對曰:「草萊相屬,與平常君臣不同,當時漢臣,稱漢王爲足下。

    此豈常時君臣之禮乎?信之愆期不至,固有罪矣。

    據全齊之地,有三分之勢,蒯徹反覆敎誘,而斷然以爲:『吾豈可向利而背義?』此其大節之澟然處。

    又項羽初滅,漢王馳入齊王壁,悉奪其精軍,更封楚王,而略無不平之色。

    先儒以爲他自疑而虜之。

    是固漢王之過也。

    司馬遷、班固,以漢臣固不能直書。

    在後之司馬公戴溪,亦信其謀反。

    溫公性醇厚,而不甚明,徒執平日君臣之禮,以責草萊相屬之人。

    信無罪被虜,降爲列侯,其羞與噲伍快快無聊,則有之。

    若以爲謀反,則誣之甚矣。

    」講畢,希春進前,上曰:「昨日聞卿言,釋然知聖賢之事,爲人所訛。

    今日又聞論辨歷代訛誣之事,予聞所未聞,卿之學問,何如是之厚耶?此豈偶然哉?」臣又陳:「《大學或問》,極爲精詳。

    其間有釋些小文義不闕處,至其反覆論辨緊關處,不可不沈潛玩索。

    若於此書有得,則於天下之義理,皆觸處洞然矣。

    」特進官戶曹參判尹鉉,陳倉庫之耗縮,選上身貢之耗欠。

    上曰:「此豈予之所爲?」希春趨進曰:「尹鉉所陳之弊,若欲救之,則戶曹宜精擇人以授之。

    至於郞官,必選性近有才之人,牢定勿遷,竢修擧職二年,然後昇遷,則人樂趨事赴功,而積弊漸可革矣。

    」又陳:「前日所陳文公年譜上樑文,有落句。

    及考藏書閣一件,則乃抛梁東,編簡常存道不窮也。

    」諸臣進說畢,以次退。

     ○諫院劾:「慶州府尹梁應鼎,人物麤雜,前爲晉州牧使時,多有不廉之事,人皆唾鄙。

    今不可復爲臨民之官,請罷。

    」上從之。

     2月6日 ○辛亥,上以勤政殿修理,將移禦昌德宮。

     2月7日 ○壬子,朝講。

    領相李鐸入侍。

     ○有政。

    以辛應時爲直提學。

     ○傳于禮曹等曰:「鄕約乃化民成俗之要,所當擧行,以爲導率之方。

    但民生憔悴,莫甚於此時,當汲汲救弊,以解倒懸之苦,然後可行鄕約。

    猝然擧行,恐有難行之患。

    古之王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不可專以制度文,爲責民於善。

    且緩急先後,自有其序,養民爲先,敎民爲後。

    先擧養民之政,待民生蘇息,後行之宜當。

    今則停行。

    」 2月8日 ○癸醜,樸承任出爲慶州府尹。

    柳希春曰:「惜乎!以華國之手,爲州府之任也。

    」 ○漢城判尹姜暹、工曹判書樸永俊,俱以身病,三度呈辭,命遞差。

     ○院啓:「同知李純亨邪妄,請罷。

    」 2月9日 ○甲寅,朝講。

     2月10日 ○乙卯,政。

    上以特旨,擢兵曹參判沈守慶爲判尹,郭屹爲兵曹參判,尹毅中爲大司諫,趙廷機爲吏曹正郞,天安郡守辛應基以民願留,仍任不遷。

     2月11日 ○丙辰,柳希春校正《類合》,而圈其上去聲。

     2月12日 ○丁巳,朝講後,政院以經筵官所啓水原有殺母歐父之變,請降邑號,或罷守令。

    上答曰:「如此之變,前亦諭之,不可爲也。

    」又陳右相盧守愼正月不受祿,上命給之。

     ○上命景福宮修理,待明春爲之。

     ○成均館儒生上疏,大槪金宏弼、鄭汝昌、趙光祖、李彥迪、李滉從祀文廟事、淨業院革罷事、柳灌、柳仁淑等昭雪事、鄕約擧行事。

    上答曰:「因求言之旨,進陳戒之辭,良用嘉焉。

    予當留念。

    但其中數事,未可以輕施。

    」 2月13日 ○戊午,政院,以上不許李文學畬繼後,政院啓曰:「李畬,初以鳳男繼後,鳳男死,而以鷹男立後,無所不可。

    」上從之。

     ○院啓:「崔弘渡,爲人邪妄,到處貪濁,以尹元衡之妾蘭貞之産爲嫡壻,恃權驕恣,人所憤鄙,尙保儀章,出入都下,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前郡守裵德文,爲人姦邪,其未出身,?褙其妻家文書,有同姦吏之爲,不齒於人類。

    及其出身也,到處貪汚。

    其子娶妻之時,與人爭先,及其結婚之日,成群刦奪,有同強奸,其爲不道極矣。

    請命不齒仕版。

    」上先從德文之事。

     2月14日 ○己未,有晝講。

    希春講《盤庚》、《遲任》等二段。

    因人惟求舊,而言曰:「此盤庚主於世家舊族,胥動浮言而開諭,故引遲任之言,以爲人惟求舊。

    其實帝王之求賢,豈必專以舊家爲哉?成湯立賢無方,《孟子》雲:『國君進賢,卑踰尊,疎踰戚。

    』蓋求賢之路,宜廣而不宜狹也。

    」又說玆予大享于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曰:「勳業德望之臣,配享宗廟尙矣。

    我朝久遠之臣,難以遽言,隻如中廟配享,用樸元宗等三元勳及鄭光弼,仁廟用洪彥弼、金安國,明廟用沈連源、李彥迪,皆有勳勞德望者也。

    鄭光弼,當時士林以爲有寬厚夷曠之度,而小事不爭辨,士論或譏其曚曨,而無辨。

    然至於己卯,南袞、沈貞、洪景舟等搆成士禍,潛入神武門,讒說震驚中廟,至欲踐血士林於其夜,光弼以領相,被召參議,涕泣極諫,至以頭叩禦榻而出血,賴中廟性本慈仁,雖投杼於三至之讒,惻然感動,卽寢其鋒。

    蓋光弼臨大節,而澟然者也。

    洪彥弼,位高而小心謹愼;沈連源,以後戚居首相,乃以謙謹自飭,愛護士林,嘗以乙巳士林之禍傷痛,亦善人也。

    金安國事,臣希春頃已陳達;李彥迪,道德學問,自上已知之矣。

    此等名臣,上亦不可不知。

    」講畢,希春進曰:「李海嘉所論傳口訣爲當,請改正。

    」上曰:「不改亦可。

    」希春又言於上曰:「鄕約舊規,則固當待時而行之。

    其中一事,簡便無弊,而有補於化民成俗,故謹啓達。

    臣謹按鄕約之儀,同類相接,有五等。

    一曰尊者,長於已二十歲者是也;二曰長者,長於已十歲者是也;三曰敵者,與已年相上下,不至十歲者是也;四曰少者,下於已十歲者是也;五曰幼者,下於已二十歲者是也。

    尊者與幼者相對,長者與少者相對,鄕約之會,幼者少者,於尊者長者,皆再拜。

    蓋以長幼之序爲重,又雲:『凡會者,皆以齒,若有異爵者,雖鄕人,亦不以齒。

    』此又以朝廷之爵爲重,以長長貴貴,竝行不悖之義也。

    國俗,於公廳禮,行再拜禮,私禮隻揖。

    私處,當竝用兩義。

    常時士人,於尊長,行單拜禮。

    單拜雖非華禮,亦有緻敬之意,與相抗而揖,不同。

    自中廟朝前,同類士人,私處相見,非但拜於尊者,於長者處亦多拜。

    長幼有序,恭順成俗,自三二十年來,人心不古,士習日趨於簡慢,鄕黨閭裡之間,非特見兄長,而不拜,雖遇父行尊者,相與抗揖者往往有之。

    蓋徒見朝宦私禮之揖,而未知公禮再拜之恭;徒見道路地上之不可拜,而不知堂室之上,不可不拜,因循浸漬,漸成驕倨之風。

    朱子說《論語》恭近於禮曰:『見尊長而拜,禮也。

    』又作《童蒙須知》,訓小子曰:『道路遇長者,疾趨而揖。

    』今若申明此禮,凡同類士人,於尊者,非陋地,則必拜於長者,或拜或揖,各隨其宜。

    同爲朝官者,於齒爵俱高之尊者,私處必拜,於長者隻揖;或少者有官,長者無官,則相敬而揖,通行長幼官爵之義;卑幼路遇尊者,下馬。

    此亦敎民以禮,事體非輕,乞命該曹,議諸大臣,詳定施行,以革苟簡傲慢之習,以成恭遜和順之風,不勝幸甚。

    」上曰:「此說是矣。

    可令該曹議行。

    」臣希春卽起謝。

    李海壽力陳李珥該博,又能通曉是務。

    希春亦曰:「李珥識時務之人也。

    」說畢而退,未時末矣。

     ○陽城居前左議政削官黃憲死。

    素締尹元衡,謀害仁廟。

    及乙巳士禍之際,適在西道,未及參預。

    丁未十月,終制還朝,自求爲佐理,元衡等答曰:「無可給之物。

    」憲大言曰:「盡殺謫人,而籍沒之,豈不足以與我乎?」元衡不從。

    其兇邪貪毒,貫天達地,如此大姦。

    老死牖下,識者無不憤嘆。

     ○上命:「來十五日朝講。

    」 ○政院啓:「風氣尙寒,朝講早動,恐傷玉體,請移定晝夕講。

    」上命晝講。

     2月17日 ○壬戌,弘文館上箚略曰: 臺諫爲人主耳目,當知無不言,振擧綱紀,而近來委靡成習,循默成風,人倫瀆亂之罪,顯有端緖,而茫若不聞;兵政權要之地,麤庸武士,冒授非據,而置而不論,請大司諫尹毅中、掌令樸應福外兩司,竝命遞差。

     上卽命遞臺諫,當日爲政。

    沈義謙爲大司憲,鄭琢爲執義,愼喜男爲司諫,崔興源爲掌令,鄭芝衍爲副應敎,樸崇元、成渾爲持平,閔忠元爲獻納,趙溥、尹晛爲正言。

     2月18日 ○癸亥,開城府儒生,以撤埋塑像爲未安,上疏。

    上命收議于大臣。

    左、右相皆以爲當改正,餘以爲不必改。

    上從左、右相議。

     2月20日 ○乙醜,府啓:「頃年有一書狀官,病重於燕都,其時使臣憐憫,替載其所乘之轎,自以馬行,此出於不得已也。

    冬至使、書狀官、質正官等,往來一路,偃然乘轎,其弊端不貲,聞見駭異,敢行無忌之習,不可不痛懲。

    請命罷職。

    」上從之。

    卽兪大脩及修撰成洛也。

    又啓:「郭屹別無勇智,請遞兵參。

    明川縣監樸漸,疎迂殘拙,無弓馬禦敵之用,請遞。

    」上答曰:「郭屹非不合於兵曹參判也,斷不可遞。

    樸漸事,禦敵字牧,在於其人之心智如何耳。

    豈必馳騁破的,然後可以折衝禦侮哉?決不可遞。

    」 2月21日 ○丙寅,全羅監司狀啓: 潭陽,素稱閑丁有餘之邑。

    府使金偉不肯刷出,臣巡到其邑,凡上納等事,多不擧行。

    色吏推論之際,或爲逃躱,以他人苟充,如是者非一非再,皆出於下人怨叛,故爲生事,逃亡者相繼,幾至空邑。

    鄕所公兄等,移他官囚鞫,金偉,不可一日在職,罷黜事。

     啓下吏曹。

     2月23日 ○戊辰,希春講殷降大虐,予若籲懷玆新邑。

    因蘇氏從衆之說,言此謂:「非從其口之所不樂,從其所不言而同然者。

    以當時大家世族,安土重遷,胥動浮言,而小民亦惑於利害之實,胥爲怨咨,故有是言耳。

    非謂衆口之所不樂,全不可計也。

    大抵從衆,則事順而易成;不從衆,則事不順而難成。

    是故從衆而成者,十八九。

    或有高明之見,出於庸陋之見,不從衆而成事,亦十之一二。

    昔楚伐鄭,晉欒書領軍往救,楚人退師;晉人侵蔡,楚復來救,軍師之欲戰者十一人。

    唯三卿以爲不可戰。

    欒書以元帥,而斷之曰:『善衆之主也。

    三卿爲主,不亦重乎?』遂旋師,君子是之。

    蓋從衆,不若從善,故曺操擊吳,遣孫權書曰:『今治水軍八十萬衆,方與將軍,會獵于吳。

    』群下震懾,鹹以爲不如迎降。

    獨魯肅、周瑜決策迎戰,而破之於赤壁。

    蓋衆人固當從,但或固陋之見。

    滕文公聞孟子之言,欲行三年之喪,父兄百官,皆不欲行,文公斷然行之。

    蓋或有如此之事,儘有精微曲折,不可不察也。

    」講畢,尹根壽陳天安郡守辛應基,得民心,而方爲軍籍,民之遮挽號泣,不可形言。

    希春:「應基之得民心,血誠願留,雖古人不過也。

    」又啓曰:「徐敬德,雖學主於數,然其德義立言,高出常儒。

    隻贈佐郞,請更隆贈。

    」希春曰:「敬德,學術主數,若邵康節、蔡元定之於程、朱,故李滉論其不的。

    然道德踐履,則有之矣。

    」食宣飯。

     ○有政。

    以宋麒壽爲戶判,辛應時爲承旨,李仲虎爲潭陽府使,宋應漑爲掌令。

     2月25日 ○庚午,晝講。

    柳希春講今汝將試,以汝遷一段曰:「耿爲河水所圮,盤庚之遷,不得不然,而臣民胥動浮言,以爲震動以遷。

    蓋遷徙雖有艱關勞苦,然終得安寧,所謂一勞永佚。

    古人雲:『凡事無大小。

    』雖日用至微之事,亦必齟齬而難成,或已成而還離,中離而復合,然後方得永久安寧,而無後患。

    若忽然已成,後必有不如意,造物微機,可以寬懷。

    」又言:「前進十二辟卦,仲冬復卦一陽,臘月臨卦二陽,正月泰陽三陽,二月大壯四陽,三月夬五陽,四月乾純陽,五月姤一陰,六月遯二陰,七月否三陰,八月觀四陰,九月剝五陰,十月坤純陰。

    蓋善惡邪正之消長,治亂吉兇之倚仗,莫不如是。

    復之一陽,善與吉之初萠也;姤之一陰,惡與兇之初萠也。

    一陰始於姤,至於剝,則切近之災。

    此盤庚水患之時也。

    於此不爲遷都,則爲坤卦純陰之淪沒矣。

    盤庚之欲遷,是復之一陽,旣遷則二陽三陽,而至於純陽之吉矣。

    凡事皆然,人君不可不知。

    」又論自怒曷瘳曰:「怒者人之所必有,而最不可不愼也。

    非惟養德,於養生,亦最緊。

    南朝陶弘景,識養生之理,作《衛生歌》雲:『道家更爲頤生旨,第一平朝戒嗔恚。

    』蓋一日之朝,一歲之元日,不可不怡悅無怒,一月之朔亦然。

    大抵怒最易發而難制。

    程子《定性書》,以爲深戒。

    許衡詩有雲:『怒氣劇炎火,焚如徒自傷,觸來勿與競,事過心淸涼。

    』伏乞留神焉。

    」講畢,辛應時啓:「樸漸前日被論經筵,故枉爲上所不取,以是補外,請遞。

    」上不答。

    蓋不靖之人,不必強護,辛之此諭,亦非公。

     2月26日 ○辛卯,院啓:「天安郡守宋應秀,人物昏劣,請遞。

    」 2月27日 ○壬辰,府啓:「鹹鏡監司樸啓賢,多率無賴子弟,縱恣淫暴,貽害官家,請罷。

    又凡守令子弟作弊人吏者,竝令監司摘發治罪。

    會寧府使林晉,以妓妾濫率驛馬,侵擾驛吏,請命拿推。

    」上命遞樸啓賢,而推考林晉。

     2月28日 ○癸酉,大司憲沈義謙等,以樸漸不當遣明川,上箚字。

    答曰:「臆度人主之意,敢肆煩說,其爲讜護之謀,則得矣。

    不料時事之至此也。

    」又答兩司曰:「公麿一樸漸,牧民明川,本不當論,而累日煩執,誠可駭怪,決不可允。

    」 2月29日 ○甲戌,朝講。

    領事盧守愼、同知樸謹元、大司憲沈義謙、獻納閔忠元、館官尹晛、金宇顒也。

     ○以鄭芝衍爲執義,鄭琢爲副應敎,樸大立爲鹹鏡道監司,申翌爲濟州牧使,姜呂爲會寧府使。

     ○上謂李珥曰:「漢文帝,何以不用賈誼乎?」珥對曰:「文帝雖賢,志趣不高,見賈誼言,大疑而不用耳。

    凡人有大志,然後可以做大事。

    譬如主人欲搆數間小屋,而工師乃欲搆大廈,則豈肯聽其言乎?」珥因曰:「今者災變累作,若以爲無道之世,則聖明在上,常存圖治之心,若以爲有道之世,則民生困悴,日以益甚。

    此眞將治未亂之幾,不可徒曰恐懼修省,而無其實也。

    近來傳敎儘善,而實效則未之見也。

    」上曰:「何以則有實效耶?」珥曰:「自上每以變通爲難,故終無實效。

    若不更張,無以爲國。

    」上曰:「若非祖宗法,則更張何難?」珥曰:「非欲盡變祖宗之法也。

    至如貢案,是燕山所加定,非祖宗法也。

    臣非好更張,欲救民瘼也。

    若欲改紀今日之政,則必求有爲之才,若不復紀,則求賢何用?近日自上眷注於盧守愼,而守愼謝病不出,此亦有意雲。

    守愼少有善名,前此未相,時人皆曰:『此人作相,則太平可緻。

    』而及居相位,別無建明,人皆笑其不職。

    守愼欲有所建白,則上意不欲變通,進退極難,故不得已乞退也。

    」上曰:「此可笑也。

    此人建白,予別無不聽之事也。

    」珥曰:「此人有經濟之才,則臣未之知也。

    至於坐鎭雅俗,則優爲之矣。

    願上勿許退休也。

    」上曰:「非但坐鎭雅俗,亦是學問之人也。

    但不得其君耳。

    」珥曰:「豈其然乎?但願勿許其退,而聽其言也。

    」上曰:「予見其意,亦欲改紀者也。

    」珥曰:「自古聖賢,隨時變通。

    以天運言之,歲久則曆數必差,代各有人,出而改正,若不隨改,則天象差謬,四時易序矣。

    」珥問上曰:「前日經席,趙廷機以臣言啓曰:『成渾一動一靜,必以規矩。

    』雲。

    有之乎?」上曰:「方欲問之,而未及也。

    成渾何如人耶?」珥對曰:「此人臣所熟知,是成守琛之子也。

    早承家庭之訓,不聞駁雜之說,資質醇厚,可以爲善。

    謂之勉於學問,則可也;不可謂之學成德立也。

    奚至於一動一靜,必以規矩乎?但其人多病,持平之職,決不能堪也。

    」上曰:「予聞治心,則無病。

    學問之人,亦有病乎?」珥曰:「雖學問之人,受氣甚薄,則未免有病。

    昔者伯牛有疾,孔子以爲命,明其非所自緻也。

    渾以受氣之薄,嬰疾甚重,其能不死者,亦治心之功也。

    若放心者有渾之疾,則豈不遄死乎?若殿下必欲見此人,則遞其職,而使之上來,可也。

    大抵待士之道,可用則用之,不能用,則許其恬退,褒其節操,使之守高山林,亦養士氣之一道也。

    」金宇顒曰:「如成渾者,不可不召也。

    」珥曰:「未出身人除官,必從《大典》者,此指門蔭也。

    若山林賢者,則當以格外殊待也。

    豈可視以門蔭乎?招之以賢者,而待之以門蔭,非用賢之道也。

    兼帶經筵,雖是法外,亦可爲也。

    爲治當立根本,必廣聚賢士,以輔君德。

    上有聖明之質,而下無交修輔養之人,此臣之所憂也。

    」上曰:「試言之,予質稟何如?可以有爲耶?」宇顒曰:「氣質之用少,學問之功多,苟能學問,則天下之事,無不可爲。

    聖質英明,超出百王之上,加之以學問,則何患不能?隻患不爲耳。

    」上曰:「此言過矣。

    」珥曰:「若謂之出超出百王,則其言果過矣。

    但殿下英明寡慾,決是有爲之資,其不能善治者,不爲也,非資質之過也。

    爲治有本有末,必須自上勉於學問,明理而知人,然後可以任賢使能,惠及生民矣。

    近日群臣,急請行鄕約,故自上命行之。

    臣意以爲,行鄕約太早也。

    養民爲先,敎民爲後,民生憔悴,莫甚於今日,汲汲救弊,先解倒懸,然後可行鄕約也。

    德敎是梁肉,若脾胃極傷,糜粥不下,則粱肉雖好,其能食乎?」柳希春曰:「李珥之言是也。

    」上曰:「當初予亦知其難矣。

    今已命行而中止,何如哉?」珥曰:「養民然後,乃行鄕約,此非中止也。

    凡事自上當躬率之,不然,則民必不從。

    上曰:」予資質鹵莽,何能有爲?「珥曰:」每於講論之際,自上所言,超出人意,豈非可爲之質乎?「上曰:」鄕約,今命中止,則雖欲退行,安知百姓不之信耶?「珥曰:」旣停鄕約,而不擧養民之政,則民必不信。

    若擧養民之政,則民必信之矣。

    「 三月 3月2日 ○丁醜,諫院啓:「濟州牧使姜呂仍任,及安馥淫奸女婦,不可一日容息於覆載間,請更鞫。

    」上從之。

     3月3日 ○戊寅,吏批啓曰:「今政吏曹判書差出,而參判李後白,以課試進參,而小臣獨爲政事,正二品之人不足,三公處議論擬望,何如?」上命如啓。

     ○院啓:「質正官趙憲赴京之行,人所厭憚,不可以其司推尋得免,請仍遣。

    」上從之。

     ○府啓:「有秘密,故縣監申石河妻盧氏淫亂,其侍養子申櫓淫蒸,請推鞫治罪。

    」上從之。

    卽下詔獄。

     ○以樸永俊爲吏曹判書,崔弘僴爲會寧府使,金宇宏爲持平,尹卓然爲校理,樸謹元爲副總管。

     3月5日 ○庚辰,朝講。

     ○傳曰:「成洛必有其意,拿問可也。

    」 ○政院啓:「成洛勿問。

    」上答曰:「啓意殊未曉也。

    決不可不問也。

    」再啓,不允。

     ○許篈、尹晛共草小箚,大略:「經席所啓之辭,出於風聞,故或有錯誤,若必究問言根,於進言之路,大有所復。

    成洛徒聞應梅爲安馥之孽屬,而不能詳審寸數,率爾啓達。

    此則非矣。

    然成洛所指之人,旣已現出,不必更問於洛,況洛之啓辭,本出於疾惡之心而已。

    豈復有他意於其間哉?乞更三思,命勿拿問。

    」上答曰:「決必問而後已。

    以斷大獄,不可相護也。

    」 3月6日 ○辛巳,朝講。

    副提學柳希春入侍,講《盤庚》中「予念我先神後之勞爾。

    」先三段曰:「神後謂神明在上曰神,後曰先後,特變文耳。

    亦猶《舜典》、《禹謨》曰『正月上日』:『正月元日』:『正月朔旦。

    』皆一元日也。

    又講」人君不能爲君圖安,還亦虐民也。

    「曰:」方今民生之困,正坐貢物及身役之不均平,宜依李珥萬言疏,變通以救弊。

    「講畢,掌令宋應漑進曰:」成洛以經筵官,隨所聞安馥事,陳達上前,雖有應梅四寸之錯說,不宜拿問。

    「柳希春進曰:」凡臺諫言事不盡,則玉堂論箚,例也。

    頃日安馥之事,騰播人口,有雲現有端緖,臣等亦以爲然。

    遂上箚,到今別無端緖現出,臣等亦爲不能詳愼,極爲未安。

    成洛於經筵,啓其所聞,以疎遠應梅爲安馥四寸,此固錯謬,然出於疾惡之心。

    以經筵官啓達,伏乞優待,命勿拿問。

    「上曰:」此不然。

    當優待,則優待;當問,則豈不可問乎?「柳希春遂退。

    許篈陳說深切,但以上爲不勤經筵,此則過當。

     3月7日 ○壬午,玉堂與入番尹晛、金應南及許篈,上箚請勿拿問成洛。

    答曰:「曾已諭之。

    不允。

    」 ○晝講,尹晛、金應南入參,極陳成洛事。

    上默然,然無峻折之語。

     ○兩司合司,請勿拿推成洛,刑訊應梅。

     ○玉堂柳希春等,再爲箚子,以理有大小,事有緩急爲言,請勿拿問成洛。

     ○上答兩司玉堂箚曰:「洛旣發言,必有其由,固當先卽拿問此人,詳推其根。

    四寸之有無,獄事之虛實,將暸然痛快矣。

    而必使勿問,抑何意也?後弊無窮,不允。

    」 3月8日 ○癸未,玉堂上箚,請勿拿問成洛。

     ○夕講。

    入侍之臣,皆言成洛不當拿問。

    上曰:「洛旣詳知其事,不可不問。

    」講罷後,上答玉堂箚曰:「昨已諭之,不允。

    」答兩司啓曰:「予聞之經筵,成洛詳知其事,不可不問。

    」玉堂再箚,上又不允。

     ○府啓:「請丁卯以後,士大夫冒占海澤官屯田者,竝沒官。

    」上從之。

     3月9日 ○甲申,朝講。

    領相李鐸入參啓成洛事,未蒙允。

    領相及右相盧守愼詣闕,啓請復正殿。

    再啓,上從之。

     3月10日 ○乙酉,○經筵官鄭芝衍,啓請存問老退臣。

    命吏曹書啓。

    乃吳謙、鄭大年、宋純、白仁傑也。

     3月11日 ○丙戌,上命賜吳謙、宋純、白仁傑食物。

     3月12日 ○丁亥,刑房承旨加刑取稟。

    傳曰:「應梅、安馥亡妻七寸疎族,親密出入,自覩大惡。

    揆之於理,萬無之事也。

    且本無孽四寸,而以四寸傳播,由此以觀,搆成誣陷,亦可知矣。

    應梅如或目覩,則連受刑二次,而不爲直招乎?不幹女人,數多加刑,其冤爲如何哉?無據已甚。

    竝放送可也。

    」 ○禁府論執。

    上更命刑訊應梅三次後,勿更訊取,安馥妾億今刑訊。

     3月14日 ○己醜,經筵副提學柳希春,講《盤庚》下篇首四段末說雲:「無戲怠,則敬事也;敷心腹腎腸,則誠告也。

    天下之理,莫大於誠敬,又存心之方也。

    朱子曰:『謾誕欺詐爲不誠,怠惰放肆爲不敬。

    』人苟能敬,則安有不誠之事乎?至誠未有不動者也,伏願體念焉。

    」講畢金宇宏進言安馥淫奸之事。

    「應梅、大極,承服於柳夢獅面質之時。

    」盧守愼以爲:「安馥事涉不明。

    」上亦言:「古人雲:『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有所不爲。

    卿其愼哉!」守愼、金宇宏,皆言柳夢獅以馥妻三寸姪,勇於訐發。

    「上曰:」此必有情由。

    「金宇宏又啓:」慶尙道軍籍敬差官鄭以周,令帶率孽屬參預,推刷閑丁,任其受賂,賄賂公行,臣久聞其迹。

    及今名士金誠一上來,言其目覩,今當論啓。

    不可使此人,仍掌其任,以爲無窮之弊。

    「盧守愼曰:」此皆土豪不便於己,造言毀謗者也。

    二南,此風尤甚,不可不察。

    「宇宏復言:」聞之金誠一,金誠一非妄言者。

    「守愼又駁。

    許篈以爲:」安馥子婦宋氏,常時大唱說安馥淫奸事,宜拿問。

    「柳希春進曰:」凡刑政,宜以培養風化爲先,不可問子婦以舅父之罪,以復父子之倫。

    「守愼啓曰:」戶曹判書,宜以有精力者,代衰老之臣。

    當今沈守慶、尹鉉、李後白,皆可爲戶曹,物論皆然。

    「上曰:」人固各有所長,長於戶曹者,未必長於吏曹;長於吏曹者,未必長於禮曹。

    此三人,予當留念焉。

    「 ○上以備忘記下曰: 應梅,安馥家,親密出入,與其婢妾億今同生,則寧有不識其面之理乎?其前納招之辭,皆未可據,況柳夢獅則以爲:「言于其妻,而傳于李覺。

    」覺則以爲:「聞諸夢獅。

    」且夢獅後與應梅面質時,曰:「妻娚李覺言曰,億今傳說于宋氏。

    」雲。

    非但前後招辭,大相乖錯,應梅之招,亦多與夢獅之言矛盾不同。

    且三寸叔姪之間,理當隱諱,而揚臂大言,惟或不露,情狀兇慝,必有其由。

    拿來,爲先刑推窮問。

    且皆以爲出於宋氏雲,存大之妻,因其嫌隙,搆捏虛言,謀害舅父,公論騰播,綱常大變,極爲駭愕,聞者痛憤,拿來窮推其由。

     ○上於朝講曰:「末世人心邪惡,凡有所憎,必加誣陷。

    今此下敎,亦甚有理。

    但其間,亦不無曲折耳。

    」 3月15日 ○庚寅,以李珥爲大司諫,韓脩爲掌令,宋應漑爲副校理,尹卓然爲副校理,徐崶爲長興府使。

     ○兩司俱啓,柳夢獅、宋氏不可遽加刑訊之意,上不聽。

     ○院啓:「忠淸兵使李戩貪暴請罷,權大德在寧遠重地,病重不治官事,請罷。

    」上命遞戩,而罷大德。

     ○府啓:「慶尙道軍籍敬差官鄭以周,其所施措,事多顚倒。

    儒生自有曾時讀之法,而必抽罕有之書,講穾奧之義,故使失對除下者,居四分之一。

    且帶庶弟之無賴者,任以簿書句檢之權,因緣措縱,取舍百端,或以匿名書,恐動士族,納賂者免禍,無物而受枉。

    山縣海郡,隨其所有,徵索多般,駄載連絡。

    亦未盡輸運,聚會京商,販貿如市。

    一道騷然,如經喪亂,而以周不之察,其受人譏侮,忝辱君命甚矣。

    請鄭以周亟命罷職,擇送新敬差官。

    」上答曰:「以周處,下書戒勑而已。

    」 3月16日 ○辛卯,上傳于政院曰:「二十五日,當親閱,諸事預備。

    此乃親閱習陳也。

    諸扈衛未及,一切隨駕之臣,皆戎服羽笠。

    」 3月17日 ○壬辰,朝講。

    領事洪暹,同知事樸謹元,持平金宇宏,獻納閔忠元入侍。

     3月18日 ○癸巳,以趙溥爲持平,趙廷機爲校理,洪曇爲都摠管,郭屹爲副摠管。

     ○昨日大司諫李珥辭免,啓曰:「竊念,今日紀綱之頹,民生之困,天鑑已悉,不容贅陳。

    尤可憂者,自上旣小推心委任之意,廷臣又乏擔當緻力之志,大官恬於流俗,縮手傍觀,任其成敗,小官雖有建白,或激或迂,不切實用。

    議論多岐,無所統一,國勢日非,如水益下。

    當此之時,上以繩愆糾謬,下以警惰矯輕,惟諫官是賴,苟非才誠兼備,識慮明達,不泥於古,不惑於今者,則無以當此任也。

    」 3月19日 ○甲午,以吳健爲執義,鄭芝衍爲副應敎,兪泓爲開城留守,柳景先爲會寧府使。

     3月20日 ○乙未,諫院啓:「以上特命,入黃蠟五百斤,敢問此物何所用之?」以濫用爲諫。

    上答之曰:「昔梁武帝口苦,索蜜不得,時事如此,不勝痛心。

    」今日大司諫李珥等啓:「伏承聖敎,辭氣太厲,至以候景比臣等,臣等不勝駭愕戰慄之至。

    近者,外間喧播之說,或以爲將造佛像,或以爲將興佛事,水銀貢獵內用之命,適下於此日,人心涵涵,皆有疑言。

    臣等以爲:『聖學高明,似不惑於異敎,故敢以仰問,將以昭聖明之無惑,以絶群疑耳。

    』殿下以一言之不敢承順,輒加震怒,至於痛心。

    梁武之事,何足取?此聖敎不度是非,不揣異同,惟引古語,以折群臣,則殿下讀書之功,隻爲拒諫之資而已。

    」上答曰:「今見啓辭,尤不足以滿一笑。

    假予崇奉佛敎,自古來胡像亦多矣。

    新造何爲焉?況未聞崇異敎,而獲福者也。

    奉佛何爲焉?且以水銀黃蠟,爲造佛而奉之,若小有知識者,必不爲此言。

    不過求其說而不得,敢自做出耳。

    未知聞於某人乎?予欲拿而辨之也。

    夫以孔子之聖,而見武叔之毀,以曾參之賢,而被殺人之名。

    今雖有崇佛之言,其何傷於予乎?祗見其不知義也。

    抑因此而尤可見人心囂薄,益起予憾。

    予所以無心於斯世,絶意於有爲也。

    」 ○諫院再啓:「今承聖批,尤不勝惶惑之至。

    傳播之說,非出於一人之口。

    若如一一拿鞫,則何異於衛巫之監謗哉?聖學高明,臣等固以爲不惑異敎。

    今承聖敎,若是其丁寧,則足見傳播之不實也。

    第以不正之用,不止奉佛一事而已。

    稍涉非禮,則莫非不正,殿下何不痛示,以解群下之惑乎?殿下痛心於臣等之無狀,至以無意於有爲爲敎,臣等勢不可在職,請命斥罷臣等之職。

    」上答曰:「予豈敢答仰問,以取輕於下,而肇後弊哉?諫官必有所聞之人,君父之前,敢隱乎?直啓,勿辭。

    」 ○政院啓曰:「伏覩答諫院之辭,有曰未聞崇異敎,而獲福者也。

    聖學高明,不爲邪說所惑,臣等不勝感激之至。

    但尤不足滿一笑,敢自做出,拿鞫等敎,至爲未安。

    不敢以此傳于諫官。

    」傳曰:「知道。

    」 3月21日 ○丙申,弘文館,以上折峻諫臣,至欲窮問,乃上箚。

    上答曰:「當留念。

    」 ○有政。

    特旨擢戶參尹鉉爲判書,從人望也。

    其才合於地官故也。

    任鼐臣爲全州府尹,權德輿爲左副承旨,鄭芝衍爲司諫。

     3月25日 ○庚子,經筵。

    柳希春講《說命》上篇曰:「凡人多不讀題,此亦一欠。

    今宜讀之,命官制詞,此卽後世學士草制之詞。

    朱子嘗曰:」今之表啓,是臣諛其君;制誥,是君諛其臣。

    「蓋制詞宜的,不宜過也。

    又按商之一代,以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爲天子之號,疑卽因其所生之歲以爲號,而疊則加一字,如小乙、武丁之類。

    」又講「亮陰三年,不言。

    」曰:「人君居喪,亮陰三年,不言。

    孔子以爲:『古昔人君之常法。

    』然後世又有隨時處中之義,是故寧宗執孝宗之喪,踰月卽開經筵。

    朱子亦勸勤禦經筵,數召儒臣,切劘治道,蓋不可執一故也。

    又講」今王不言,臣下罔攸稟令。

    「曰:」人徒知言所不當言爲不可,而不知不言所當言爲不可。

    若人君一向淵默不語,上下之情不通。

    此乃衰亂危亡之端,不可不戒也。

    「講畢,臺諫及盧守愼皆啓:」右相樸淳,昨日五度呈辭,上命遞差。

    相臣非庶官之比,《周書》所謂官不必備,惟其人任大責丕,不可輕遞。

    雖畀閑秩,不可遽充其位。

    「希春曰:」頃日諫官,論啓黃蠟濫入事,實出於愛君憂國之誠心。

    殿下當以逆耳利行,樂聞而嘉納之。

    乃以忿厲之氣,引所不當引之語以折之。

    此蓋由涵養本源之功,未至而然。

    苟能涵養功夫,無小間斷,則豈有辨意峻厲之辭乎?養心如養身,殿下玉音,久不通暢,入侍之臣,鹹以爲憂。

    今聞玉音洪暢,近年所未有,臣等不勝驚喜。

    此蓋調攝有方之効。

    願殿下,常加操存涵養之功,以變氣質。

    「盧守愼曰:」柳希春涵養本源之說,誠哉,是言也。

    「 ○有政。

    以樸淳爲判中樞,尹卓然爲掌令。

     3月27日 ○壬寅,右相盧守愼啓曰:「左議政樸淳學問有源,操履無玷,爲多士之望。

    乞勿以微痾許遞,仍任前職。

    」上答曰:「已遞,玆不允。

    」盧守愼再啓,上答曰:「予見其病非輕,就閑調理可矣。

    」三啓,答曰:「待差復用,今不可仍任。

    」 3月28日 ○癸卯,玉堂上箚:「以左相樸淳,操履雅望,實爲士林之所推。

    殿下旣知其賢,而置之相位,宜推誠委寄,悠久責成,豈可因一時微恙,輕許就閑哉?」又曰:「殿下,因循怠緩,不思振勵,以至忠賢無腹心之寄,大臣多休告之請,諫爭之臣,謝病乞閑,而殿下曾無敦勸勉留之意,臣等未知,國無仁賢,殿下誰與之共理耶?乞特命仍職,以重相臣之位。

    」上答曰:「前日已諭。

    」 3月29日 ○甲辰,弘文館博考古事曰:「魯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高麗明宗十八年七月戊申,東界鎭溟境內,黃末黃鼠,隨雨而下,大損禾稼;高宗十五年,三十三年五月,幷雨螽。

    」 夏四月 4月1日 ○乙巳,諫院上箚略曰: 伏以爲學,在於涵養本源,變化氣質;爲政,在於虛己推誠,倚任賢臣。

    殿下學問,庶臻高明之域,而涵養變化之功,則未之聞也。

    逆耳之說纔進,則訑訑之色輕發;涉內之事著外,則遮障之辭轉嚴;爭辨之語稍激,則理奪之言不從。

    三者爲殿下氣質之病,必須涵養,而守之於靜,克己而治之於動,然後可以變化矣。

    殿下好善愛士,固出於天性,而推誠委任者,未之見也。

    群臣之少可倚信者,固所自取,雖然臨禦八年,俯察已熟,賢愚邪正,想不逃於聖鑑,豈無一人之可作腹人者哉?殿下恬於守古之習,不發必治之志,故其待群臣,茫無取舍,以之愛賢不切,疾惡不深,人心之靡定,紀綱之不立,職此之由。

    近者經席接見之際,亦無虛己詢咨之益,凡有啓沃,邈然若不聞,大臣之言,亦不酬答。

    頃日樸淳之遞,上意固出於悶其沈綿,欲使將息,而第於允許之辭,不示留難顧惜之意,若庶官得辭,則旣失敬大臣之體貌矣。

    伏願殿下,勿以人廢言,試垂睿察焉。

     上答曰:「予當留念焉。

    」 ○府啓:「林晉嘉善還收。

    」上從之。

     4月3日 ○丁未,院啓:「宗簿寺都提調,必以屬尊宗親擇差者,欲以德望之重,鎭壓宗室,使無愆違耳。

    今者宗室有悖理失行者,而宗簿寺官欲啓請治罪,則都提調德陽君岐,偏聽私囑,固執不從,使爲惡者益肆,而執法之官無所措手足。

    請罷其職,以絶循私之習。

    」上答曰:「王子君請罷非輕,固不可因此而罷。

    況未必實乎?不允。

    」又啓曰:「今見義州牧使狀啓,則中朝移設鎭堡之事,的實不虛。

    所謂長甸子者,距二十餘裡設鎭之後,唐人蔓延開墾,漸次成村,則與我國人煙相接,物貨相通,姦細之虞,紛爭之患,勢所必至。

    將必告訴鎭官,惹起事端,而況饑饉薦至,必有流移投入之弊,撻奴侵寇,亦有相救嫁禍之理。

    此是邊將之失計,皇上深拱,豈知兩國邊氓之相雜,至於此哉?請別遣使臣,刻日發程,以誠懇奏聞天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