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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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次。
6月21日 ○辛亥,以白仁傑爲大司憲。
6月28日 ○戊午,以李山海爲大司諫,以樸永俊爲兵曹判書,以高景虛爲承旨,以愼喜男爲弘文館副校理。
6月29日 ○己未,以李珥爲淸州牧使,鄭應奎爲昌原府使,盧禛爲昆陽郡守,李齊閔爲慶州府尹。
秋七月 7月1日 ○辛酉,大司憲白仁傑遞,而姜士尙爲之。
7月4日 ○甲子,姜士尙遞,而金德龍爲之。
尹剛元爲承文判校。
7月8日 ○戊辰,以樸承任爲黃海監司,宋庭筍爲求禮縣監。
○校書館啓:「《儀禮經傳續》已畢印,請進上頒賜,一依元集例。
」上從之。
○以洪淵爲昌原府使。
7月16日 ○丙子,上特命樸淳陞授崇政右贊成。
同日政,李墍爲直提學,吳祥爲吏曹判書,鄭宗榮爲刑曹判書,申湛爲執義。
八月 8月13日 ○壬寅,有政。
以李仲虎爲執義。
8月15日 ○甲辰,泗川李楨卒。
柳希春曰:「是何善人,相繼凋零也!」 8月18日 ○丁未,經筵官柳濤啓曰:「水軍本役之外,又有草席入送于平安道,箭竹以備納爲悶。
兵水營所用鹿皮,備之極難,呈訴者甚多。
小臣來時,見監司柳希春雲:」亦以此等事,呈訴於我者多矣。
「蓋水軍無蘇復之路,減彼一事,則夫豈偶然?道內濟州,多産獐鹿皮,移定於此,則庶蒙一分之惠矣。
監司柳希春,其道之人,細知民情,故所言如此。
」上曰:「濟州海外孤島,無前之事,有若貢物,爲之未穩矣。
啓辭,問於該曹,議之。
」 8月19日 ○戊申,有政。
以南智遠爲靈巖郡守,金逸駿爲淳昌郡守,金田漑爲龍安縣監,申翌爲南道兵使,徐應千爲慶尙右水使。
8月22日 ○辛亥,以鄭彥信爲全羅道都事。
8月24日 ○癸醜,有政。
以鄭彥信爲持平,金大鳴爲都事,李後白爲大司憲,鄭淹爲掌令,郭赳爲掌令,尹行爲光州牧使,許忠吉爲礪山郡守。
8月27日 ○丙辰,康陵丁字閣,失火燒盡。
九重震驚,卽白服,五日而除,百官皆然。
外官文書到日,皆白服,五日而除。
九月 9月4日 ○癸亥,朝廷公事,丁未年以後辛亥至,貧殘下戶及流亡絶戶所受還上積欠未上者,令各官守令,詳覈以聞。
下書各道,全羅道內,竝雜穀八萬三千四百餘石,民頗蘇復。
○藥房提調,懿聖大妃殿進藥後問安。
政院、弘文館問安。
傳曰:「予氣常有心熱之證。
元氣虛弱,又聞驚惑之變,悲痛罔極,是以氣候不調。
」雲雲。
9月6日 ○乙醜,有政。
以盧植爲全羅都事,奇大升爲吏曹參議,許曄爲大司諫。
○罷漏後,妖僧入坐于差備門外,政院覺察。
上命三省交坐推鞫。
○傳敎四館別遷。
乃振起淹滯之擧也。
9月7日 ○丙寅,傳:「來九月九日,耆英堂上、經筵堂上、郞廳賜宴及大殿、中宮殿養老宴,竝勿爲事,下禮曹。
」 9月8日 ○丁卯,臺諫啓:「今年雖曰稍稔,風水之災,無處無之,積債官租,倍數輸納。
不意園寢又災,國家之厄運極矣。
請士大夫病親呈辭外,其餘受由,限今年一切勿許。
」上從之。
9月10日 ○己巳,有政。
以樸啓賢爲戶曹判書,鄭宗榮爲知經筵,尹復爲司成。
9月12日 ○辛未,畿甸,虎豹盛行,白晝食人,或撤人家舍,恣食無厭。
臺官啓請勤捕。
○全羅監司馳啓:「靈巖、康津、海南三邑,介在兩營之間,又當濟州直路要衝之地,貢賦十倍於他官。
自乙卯經變以後,防備諸事極多,民甚困苦。
三邑不産鹿尾、鹿舌、快脯,請移於濟州獐鹿興産之地。
校書館冊紙長、興庫見樣紙,請令正供都監,磨鍊移於內地事歇之地。
」 ○有政。
以申湛爲應敎,孔士儉爲平安兵使。
9月14日 ○癸酉,全羅道監司,以善行樸光前等六十三人行實啓本封上。
啓下禮曹,禮曹啓目:「樸光前等六人,爲先相當職除授事。
」蒙允。
9月29日 ○戊子,議政府舍人司關字,以災變求言傳旨,通諭八道。
冬十月 10月2日 ○辛卯,以成世平爲礪山郡守。
10月14日 ○癸卯,大司憲樸應男病遞。
當日爲政,吏曹以金貴榮、盧守愼、李後白擬大司憲望未入,上傳于吏曹政廳曰:「全羅監司柳希春,爲之可也。
」 ○傳曰:「《禮記》最關於講禮,而士大夫罕有書,以豐儲倉注紙,印出廣頒事,下禮曹。
」 10月15日 ○甲辰,有政。
以鄭惟一爲執義,郭赳、申點爲掌令,李增、尹希吉爲持平。
10月19日 ○戊申,府啓:「大司憲柳希春,以全羅監司,時在本道,除交代乘馹上來事,下諭。
依前例,府書吏給馬下送。
」答曰:「如啓。
」 ○觀象監,《天文圖》一百二十軸進上。
政院啓曰:「《天文圖》,餘數三十件,而文臣二品已上五十一員,而其中三十員落點。
」傳曰:「知道。
」 ○院啓:「高城郡守金適,性本邪娟,諂付權奸,前爲維新縣監時,船輸木穀於權門,爲民塡澤,爲之作畓而與之。
忠州之民,至今怨入骨髓,士論唾鄙久矣。
吏曹,以如此等人,擬之守令,亦爲非矣。
請罷職不敍。
」答曰:「如啓。
」 10月27日 ○丙辰,白額虎出沒恭、順陵山林。
高陽等處,攪殺人物四百餘頭。
朝廷令大擧討捕。
○聖上明辨刑獄,每
6月21日 ○辛亥,以白仁傑爲大司憲。
6月28日 ○戊午,以李山海爲大司諫,以樸永俊爲兵曹判書,以高景虛爲承旨,以愼喜男爲弘文館副校理。
6月29日 ○己未,以李珥爲淸州牧使,鄭應奎爲昌原府使,盧禛爲昆陽郡守,李齊閔爲慶州府尹。
秋七月 7月1日 ○辛酉,大司憲白仁傑遞,而姜士尙爲之。
7月4日 ○甲子,姜士尙遞,而金德龍爲之。
尹剛元爲承文判校。
7月8日 ○戊辰,以樸承任爲黃海監司,宋庭筍爲求禮縣監。
○校書館啓:「《儀禮經傳續》已畢印,請進上頒賜,一依元集例。
」上從之。
○以洪淵爲昌原府使。
7月16日 ○丙子,上特命樸淳陞授崇政右贊成。
同日政,李墍爲直提學,吳祥爲吏曹判書,鄭宗榮爲刑曹判書,申湛爲執義。
八月 8月13日 ○壬寅,有政。
以李仲虎爲執義。
8月15日 ○甲辰,泗川李楨卒。
柳希春曰:「是何善人,相繼凋零也!」 8月18日 ○丁未,經筵官柳濤啓曰:「水軍本役之外,又有草席入送于平安道,箭竹以備納爲悶。
兵水營所用鹿皮,備之極難,呈訴者甚多。
小臣來時,見監司柳希春雲:」亦以此等事,呈訴於我者多矣。
「蓋水軍無蘇復之路,減彼一事,則夫豈偶然?道內濟州,多産獐鹿皮,移定於此,則庶蒙一分之惠矣。
監司柳希春,其道之人,細知民情,故所言如此。
」上曰:「濟州海外孤島,無前之事,有若貢物,爲之未穩矣。
啓辭,問於該曹,議之。
」 8月19日 ○戊申,有政。
以南智遠爲靈巖郡守,金逸駿爲淳昌郡守,金田漑爲龍安縣監,申翌爲南道兵使,徐應千爲慶尙右水使。
8月22日 ○辛亥,以鄭彥信爲全羅道都事。
8月24日 ○癸醜,有政。
以鄭彥信爲持平,金大鳴爲都事,李後白爲大司憲,鄭淹爲掌令,郭赳爲掌令,尹行爲光州牧使,許忠吉爲礪山郡守。
8月27日 ○丙辰,康陵丁字閣,失火燒盡。
九重震驚,卽白服,五日而除,百官皆然。
外官文書到日,皆白服,五日而除。
九月 9月4日 ○癸亥,朝廷公事,丁未年以後辛亥至,貧殘下戶及流亡絶戶所受還上積欠未上者,令各官守令,詳覈以聞。
下書各道,全羅道內,竝雜穀八萬三千四百餘石,民頗蘇復。
○藥房提調,懿聖大妃殿進藥後問安。
政院、弘文館問安。
傳曰:「予氣常有心熱之證。
元氣虛弱,又聞驚惑之變,悲痛罔極,是以氣候不調。
」雲雲。
9月6日 ○乙醜,有政。
以盧植爲全羅都事,奇大升爲吏曹參議,許曄爲大司諫。
○罷漏後,妖僧入坐于差備門外,政院覺察。
上命三省交坐推鞫。
○傳敎四館別遷。
乃振起淹滯之擧也。
9月7日 ○丙寅,傳:「來九月九日,耆英堂上、經筵堂上、郞廳賜宴及大殿、中宮殿養老宴,竝勿爲事,下禮曹。
」 9月8日 ○丁卯,臺諫啓:「今年雖曰稍稔,風水之災,無處無之,積債官租,倍數輸納。
不意園寢又災,國家之厄運極矣。
請士大夫病親呈辭外,其餘受由,限今年一切勿許。
」上從之。
9月10日 ○己巳,有政。
以樸啓賢爲戶曹判書,鄭宗榮爲知經筵,尹復爲司成。
9月12日 ○辛未,畿甸,虎豹盛行,白晝食人,或撤人家舍,恣食無厭。
臺官啓請勤捕。
○全羅監司馳啓:「靈巖、康津、海南三邑,介在兩營之間,又當濟州直路要衝之地,貢賦十倍於他官。
自乙卯經變以後,防備諸事極多,民甚困苦。
三邑不産鹿尾、鹿舌、快脯,請移於濟州獐鹿興産之地。
校書館冊紙長、興庫見樣紙,請令正供都監,磨鍊移於內地事歇之地。
」 ○有政。
以申湛爲應敎,孔士儉爲平安兵使。
9月14日 ○癸酉,全羅道監司,以善行樸光前等六十三人行實啓本封上。
啓下禮曹,禮曹啓目:「樸光前等六人,爲先相當職除授事。
」蒙允。
9月29日 ○戊子,議政府舍人司關字,以災變求言傳旨,通諭八道。
冬十月 10月2日 ○辛卯,以成世平爲礪山郡守。
10月14日 ○癸卯,大司憲樸應男病遞。
當日爲政,吏曹以金貴榮、盧守愼、李後白擬大司憲望未入,上傳于吏曹政廳曰:「全羅監司柳希春,爲之可也。
」 ○傳曰:「《禮記》最關於講禮,而士大夫罕有書,以豐儲倉注紙,印出廣頒事,下禮曹。
」 10月15日 ○甲辰,有政。
以鄭惟一爲執義,郭赳、申點爲掌令,李增、尹希吉爲持平。
10月19日 ○戊申,府啓:「大司憲柳希春,以全羅監司,時在本道,除交代乘馹上來事,下諭。
依前例,府書吏給馬下送。
」答曰:「如啓。
」 ○觀象監,《天文圖》一百二十軸進上。
政院啓曰:「《天文圖》,餘數三十件,而文臣二品已上五十一員,而其中三十員落點。
」傳曰:「知道。
」 ○院啓:「高城郡守金適,性本邪娟,諂付權奸,前爲維新縣監時,船輸木穀於權門,爲民塡澤,爲之作畓而與之。
忠州之民,至今怨入骨髓,士論唾鄙久矣。
吏曹,以如此等人,擬之守令,亦爲非矣。
請罷職不敍。
」答曰:「如啓。
」 10月27日 ○丙辰,白額虎出沒恭、順陵山林。
高陽等處,攪殺人物四百餘頭。
朝廷令大擧討捕。
○聖上明辨刑獄,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