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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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仰上身。

    國運不幸,遭無前之喪亂。

    自上修己責人,定其聖心,急收人情,漸次整頓,內修外攘,則世事豈難治哉?心者,神明不測,危動難安。

    魏伯陽《參同契》謂:『眞人之息,至踵。

    』積之之久,煩惱澄靜,本體瑩然,治心之捷徑。

    若少誤用,或入於異端。

    司馬光思慮煩亂,達朝不寐,而念中,故不亂雲。

    程子以爲:『係迫,似一串珠。

    』佛家注念,冀其頓悟,上達未安。

    一僧問高僧:『佛何在?』曰:『在庭前栢樹。

    』思索此意,因以悟發。

    又一僧問安心之術,曰:『然心來。

    』其僧思索不得,謂之曰:『了不可得。

    』曰:『將則爾心存也。

    』此異端之事,不知吾儒眞脈,則如此誤往。

    必須安恬神氣,滋養義理。

    古人雲:『養心,莫善於寡慾。

    』若先澄淸本源,則盜賊非所患矣。

    」訓鍊都正趙儆啓曰:「江界形勢,則臣亦見之。

    賊路雖險,氷合之時,禿魯江口,便成陸地。

    若從此處,繞出伐登浦等處,則江界蹶矣。

    申磼,雖言植捍之策,賊亦可斫而入。

    臣意以爲,伐登浦堡,移設于其傍據險處,他堡疊入。

    又令南官守令,有兵者守之,則似好矣。

    」先覺曰:「然則山羊會、童巾江等處,亦可爲也。

    」上曰:「此亦備邊司議爲之。

    」弘文館副修撰洪慶臣啓曰:「平安道守令,多數改差矣。

    今方收糴之時,不可不催促下送。

    如有趁不赴任者,則摘發治罪,何如?守令無故棄官,極爲不當,而或病重而去,則祖宗朝準期不敍,還除外任,此是極法。

    頃者鄭曄,病之實否,雖不可知,旣非關防之地,則拿來過重。

    以此成規,則不可。

    」弘微曰:「儒臣接待,與武夫不同。

    武夫多以軍法從事,儒臣則當培養禮義廉恥。

    鄭曄之病,不論實否,而似爲未安。

    」行僉知中樞府事申點啓曰:「南賊未退,而金德齡移送西方,似爲未穩。

    」上曰:「金德齡犯罪不小。

    殺人而有司莫敢治,守令不得問,極爲駭愕。

    」成龍曰:「倭奴飽聞,謂之飛將。

    其罪亦多,姑留其處爲當。

    」憲國曰:「飛將挾乙,皆是長城縣監李貴之說。

    」上曰:「當初,予哂撫軍司如待韓信之語。

    賜號翼虎,尤爲無理。

    人腋之下,豈有虎乎?」成龍啓曰:「私情悶迫,不得已下去,物議不容,召命屢下,跼縮兢惶,有如負罪。

    且旣受體察重任,筋力所及,敢不殫竭?京城在在蕩然空虛之中,而畿甸亦多經理之事。

    所受者,近則可以措置,遠則勢不相及。

    鹹鏡一道,請畀能者。

    」上曰:「鹹鏡道,旣有監、兵使,但爲己所事,號令、規畫可也。

    」成龍曰:「小臣頃往驪州,出身數人來言:『今歲豐登,若於農隙鍊習,豈不成就?』雲。

    聞李時發鍊兵、分軍等事,極爲精詳。

    京畿、忠淸,次第擧行,得將授之,不患無兵。

    」上曰:「婆娑城,極險乎?形勢如何?」成龍曰:「形勢太露,中無隱處。

    城後有峯,必如平壤牡丹峯,設險堅守,可也。

    」上曰:「龍津,無據險處乎?」成龍曰:「此乃獨山,形勢則好,而排設似誤。

    月溪亦有山城,俯臨長江,乃是天險,而砲聲相聞,聲勢可倚矣。

    」 10月18日 ○丁巳,上敎政院曰:「各道敎師,等多作弊,民不堪支。

    鍊兵、防禦,何以爲之?禁戢之事,未可以婉辭,移帖于胡遊擊乎?令備邊司議啓。

    」備邊司回啓曰:「敎師之弊,至於如此,畏其發怒而不言,則孑遺民生,將不日潰散,其爲痛心,莫過於此。

    天朝之發送敎師,我國之初請訓鍊,其意豈若此而已乎?胡遊擊聽從與否,雖不可知,而如此切迫之事,不可不言。

    令承文院,磨鍊移咨,懇切其辭,急速專官馳送于胡處爲當。

    且孫侍郞已遞與否,尙未得詳知,故處置尤難。

    因老乙可赤之事,移咨于遼東,此時竝爲一咨,備我國已因敎師,粗解練兵之事,蕩破之處,久煩上國將官,請爲招還之意,令事知譯官,進去觀勢,可呈則呈之,似爲無妨。

    敢啓。

    」上從之。

     10月19日 ○戊午,司諫院啓曰:「黃海兵使具思稷,身膺重寄,不察職務,鍊兵等事,專不加意,以屍居度日爲得計。

    當此警急之時,不可一日付諸此人,請命遞差。

    濟州判官金汝嵂,前爲守令見罷,陰使所親之人,瞞呈善治之狀,圖爲仍任,用心奸巧。

    請命罷職。

    中殿久留海州,兩宮異處,非但事理未安,海西列邑,困於供億,物力殫竭,邑裡空虛,怨咨胥興,蕩析之虞,迫在朝夕。

    自京往來一路,尤甚擾害,雄富之地,已爲棄邑,中外之憂慮久矣。

    此猶不足言也。

    今日西北警報,不至大段,而都下人心洶洶,妄先揣度,至謂:『中殿之不爲奉還,上意有在也』,人無固志,相爲扇動,扶攜以出者,晨夜不絶。

    米賤布貴,馬價謄踴,驚駭崩潰,無異壬辰。

    都下如此,外方益甚。

    民心至愚而神。

    此無非聖志不爲堅定,使愚下之民,有以瞷其擧措而疑之也。

    今若奉還中殿,則旣合於事理,可以少紓海西倒懸之苦,亦可以鎭定京外之群心。

    請速涓吉,奉還中殿。

    」答曰:「具思稷事,徐當發落。

    金汝嵂遞差。

    內殿事,已爲發落矣。

    」 ○備邊司啓曰:「具思稷遞差當否,令備邊司議啓事傳敎矣。

    具思稷赴任,不爲不久,而防備等事,專不措置,頗有不謹之譏。

    此時不可仍授重寄,遞差,其代極擇而送,似爲便當。

    敢啓。

    」答曰:「其代,未知何人當之,可書啓。

    毋以鼠易貓。

    我國之事,多類此,不可不愼。

    」 ○備邊司啓曰:「平安道敎鍊砲手,其數甚多,足以分防於江邊,而京師侍衛虛踈,二百名抄送,果爲未穩。

    依申磼啓辭,勿爲下送。

    黃海道砲手,亦當次次推送,但其數不多,而預送,則非但軍餉可慮,亦不無騷擾之弊。

    姑令黃海監、兵使,量宜精抄裝束,聞變卽送宜當。

    崔輔臣,代邊應奎爲別將,專管操鍊之事,但此人年少未經事,必不能堪任。

    以金宗得,代授別將,聽監、兵使節制,駐兵安州以北便宜之地,爲江邊聲援,亦爲宜當。

    各司奴婢身貢作米及軍士奉足代糧捧上事,調度禦史李覮齎去事目,已爲磨鍊,自當次第擧行也。

    伐登浦,在禿魯江賊路之衝,移設于據險之處,他堡疊入,使守令有兵者守之,則果爲便當。

    如山羊會以下賊路要害處,竝宜審察形勢,一體措置宜當。

    以此意,監、兵使處,移文施行何如?」上答曰:「依啓。

    西鄙旣有聲息,上國移咨戒勑,所當盡我兵力而備之,今乃停兩將之招,〈韓明璉、金德齡。

    〉止砲手之赴。

    昔在壬辰,予明言大賊之來,旣出李鎰爲巡邊使,而大言止之,無乃近是乎?黃海道寧有砲手?若以擔荷鳥銃而行者,謂之砲手,則不敢知也。

    京中砲手,留屯於安、定等州,知賊所向而馳救,有何不可?然勿爲下送。

    令都監,裝速待令可矣。

    金宗得,曾經戰於海西。

    予意此人用於海西可矣。

    此一款,更爲議啓。

    」 ○以沈友勝爲戶曹參議,黃是爲司憲府執義,禹俊民爲司憲府掌令,洪世英爲司憲府掌令,宋駿爲司憲府持平,樸慶新爲全州府尹,裵應褧爲順天府使。

     10月20日 ○己未,司諫院連啓中殿還都事,上答曰:「如何指揮催迫?予之在,如過客之在逆旅,內殿上來,何爲?待日暖,則自當上來。

    今如是論之者,是欲固民乎?抑縶予乎?強請上來,則上來非難事,隻恐無益。

    」 ○政院啓曰:「南賊未退,西方亦不無啓釁之事。

    以此京城之人,自相洶駭,或有荷擔而立者。

    諫院所啓,專在於鎭定人心,而伏見批答,臣等不勝未安。

    以此傳敎,一播城中,人心愈益疑惑。

    臣等忝在近密,惶恐敢啓。

    」傳曰:「啓辭是矣。

    後凡有懷必啓。

    」 ○備邊司啓曰:「西方之事,極爲可慮。

    邊將擇人,正是今日急務。

    高山裡僉使金雲成,人器不稱,脫有邊警,後悔無及。

    爲先擇送可當之人,其餘邊將中不合者,本司與兵曹,亦爲同議,汰去宜當。

    賊之窺覬,若在江界,則禿魯江一帶,正當賊路要衝。

    如鑿氷植木,凡可以捍禦之備,令兵使,相度便否,盡力擧行亦當。

    南、北邊守令之擇人,視西方無間,而南方爲尤緊。

    差遣之際,每患乏人,未免有苟充之患,誠非細慮。

    依西方例,就敍用人中,勿拘解由越等而收用,似爲無妨。

    新除授西方守令赴任,則必入防于江邊。

    收糴之事,若不趁卽句管,將不免過時未捧之患。

    或令兼官催納,或爲別樣處置事,令監司,另加留意施行。

    捐銀貿穀,實是急務,己將五百兩,送于監司處。

    今則該曹餘存之數不多,不可又爲下送。

    姑待國儲稍優,更議爲之。

    北道人心慰悅之擧,亦不可不爲,但財力蕩竭,衲衣辦出無路,而武庫兵器,其數亦少,勢難優送。

    然不可空手而示其慰悅之意。

    令軍器寺,兵器量數下送,使巡按禦史,試才賞給。

    且訪問疾苦,或直自伸理,或啓聞處置,而戶內雜役,亦爲完除宜當。

    敢啓。

    」上答曰:「依啓。

    吏判啓辭〈勿拘解由越等擬望事。

    〉勿施。

    金雲成遞差,他相當處除授。

    」 ○宗廟修造都監啓曰:「臣等今日奉審宗廟基址,主山最高處,倭賊深掘成塹,累年不爲掩覆,風氣宣洩。

    此處所當先爲赴役,及時塡塞,然後可議營造之事,而日氣已寒,土脈凍堅。

    不得已待明春日暖,可以始役。

    請令該曹,預備畚鍤等物以待何如?」上從之。

     ○以備邊司鹹鏡監司狀啓,傳于政院曰:「樸仁賢拿鞫雲。

    〈仁賢,時任明川縣監,白應祥、金信元等戰死時,不救。

    〉我國邊將犯軍律者,滔滔皆是,而曾被拿鞫,有依軍法者乎?予意今則非如常時。

    道內旣有巡察使,俾專軍法。

    如是而拿來於京中者,何也?彼巡察使之啓稟,亦未免自失矣。

    令巡察使,遵依敎書,備細推酌其輕重,可斬則斬,可杖則杖,可充軍則充軍,斯爲得體。

    我國紀律之解弛,非自爲解弛,正由有司不用軍律耳。

    今此將官戰歿,士卒潰還,而回啓內:『數百人定配過中,摘發懲治』雲。

    人數則誠爲過中,而定配非正律矣。

    所謂懲治之語,未審指何律?陣書曰:『亡大將,則斬其衛將等而下之。

    』似當令巡察使,酌其各人之情犯,施此律以懲之。

    更議以啓事,言于備邊司。

    」備邊司啓曰:「樸仁賢之罪,臨陣失誤,則主將自當登時處置,而巡察使囚禁啓稟,故臣等以拿推入啓,伏承上敎,果爲允當。

    令巡察使,査覈罪犯輕重,與兵使同議,或從軍律,或重決,或充軍後,啓聞爲當。

    軍士失伍軍機,不救主將者,則所當一以軍法裁之,但約束不明,陷於伏中,全軍潰敗,則似不可以全律斷之。

    況北道軍卒,死亡之餘,餘存甚少。

    三百餘人,盡爲定配,則必有難處之患,而軍心騷動,恐不可施行。

    且陣法,亡大將則斬衛將,亡衛將則斬部將之律,亦須分部分明,約束詳審,然後可行。

    不然而紛然雜進,一時潰散,則難施此律。

    更爲査勘,如爲罪狀甚明,臨敵先退者,則懲一警百,未爲不可。

    此意竝行移知委何如?」上從之。

     ○奏請使韓準馳啓曰:「九月一十一日,儀制司郞中表一驥,招李彥華謂曰:『請封一節,隻不是爾國,天朝也有這般事體,故不卽準封。

    前勑與今咨,已有許他,隻未封號。

    爲光海者,自當行事,爲百姓者,亦該推戴,有何疑焉?開年再不煩奏。

    雖奏,該科與本部,亦必參奏。

    待後年,則光海之賢不賢、功不功,天朝自然知道。

    此時方可奏請也』雲。

    」 10月21日 ○庚申,備邊司啓曰:「具思稷之代,臣等極難其人。

    謹以李光嶽議啓,而亦未知如何。

    隻聞晉州之事,〈與金時敏,守晉州時,頗有膽勇。

    時敏中丸顚仆之後,非光嶽,城幾不守雲。

    〉而啓之。

    此外,未見其勝於具思稷者。

    敢啓。

    」答曰:「具思稷,姑爲仍任。

    」仍傳于政院曰:「以此意,諫院答之。

    」 ○司諫院連啓中殿奉還、具思稷遞差事,上從之。

     ○上敎政院曰:「都承旨趙仁得,往海州,內殿侍衛以來。

    」 ○上敎政院曰:「海州賞格:一,本州,賜今年田租之半。

    一,本州軍保、諸員、皀隷、羅將、一應諸雜色,皆減一度上番。

    一,本州諸各司、內需司奴婢,皆減今年身貢。

    一,服役人等,前日已爲論賞,然不無其後追役有功之人,東班職、禁軍許通。

    免鄕、免役、免賤等帖,量數齎去,與其處大臣同議,稟于內殿,卽爲頒賞。

    一,本州,如有孝子、忠臣、烈女、順孫,曾爲旌表者,或授職,或賜物。

    〈除職,則以齎去空名帖,授之。

    〉其生存者,則招緻于闕庭,饋酒而頒賞之;其已死者,則賜米于子孫。

    一,本州,有殺賊軍功之人,或雖非軍功,於倭變時,有功之人,亦招緻于闕庭,賜酒,令本州,常加厚恤。

    一,牧使張雲翼加資,判官陞職。

    右議啓,言于備邊司。

    此外如有遺漏之事,竝察議啓。

    」又以備忘記,傳曰:「海州鄕校,令下去承旨,緻察似當。

    議啓,言于備邊司。

    」 ○以宋賛爲知中樞府事,李光庭爲承政院右副承旨,尹覃茂爲承政院同副承旨,李光嶽爲黃海兵使。

     10月22日 ○辛酉,上敎政院曰:「大內狹窄,不能容,韓叢家當入內。

    諸司次次以退,內班院,亦無可接處,似當入於政院。

    政院退于他處。

    幷速參酌磨鍊以啓,言于兵曹。

    」 ○備邊司啓曰:「大駕留於海州之時,搶攘方劇,聖廟慰祭之事,未遑修擧。

    今則庶事,稍異前日,依上敎,別爲緻祭無妨。

    令禮官,節目磨鍊擧行何如?」上從之。

     ○兼四道都體使柳成龍啓曰:「平安道軍兵,右議政李元翼爲監司時,已曾分部定將,有哨官、旗總、隊總,以相統屬,敎之以砲殺之技,其數已多,比諸他道不經訓鍊之軍,相去遠矣。

    元翼遞來之後,未知練習成就,能不廢舊規與否;且不知當初分定哨官、旗總、隊總,皆未移易,而所屬之軍,亦果保無離散與否。

    治兵條理,隻在於此。

    令本道巡察使,急速修正軍案一冊,依訓鍊都監下送規模,劃卽上送,以憑後考。

    且雖事變調發之際,當依平日部伍,次次調用,毋得換易隊伍,離其統屬,移此屬彼,使軍心不定,將卒不相知,更蹈前日紊亂之弊,以誤軍機爲當。

    江邊形勢,最爲險要。

    我國之地,與虜地,大牙相錯,中挾大江,合氷之後,虜騎雖乘氷馳突,而山崖險阻,洞壑成磎之處,可以設險。

    如滿浦高山裡之間,有所灘,賊由黃城以出,則必從此路,出於伐登浦。

    高山裡下禿魯江口、渭原林裡及郡後鴨綠江口、山羊會、童巾江口、碧潼、碧團大小吉號裡等處,皆係緊要雲。

    此外,亦必有可守可據之處,在於主將,臨時處置如何?氷上設險之事,前於備邊司之啓略陳矣。

    大槪長江若合,則化爲坦途,虜之馬足,不可遮遏,故中原於遼河,爲氷墻,此則人力多入。

    且長江一望之地,亦難處處設之。

    惟於江口峽束之處,兩岸鬥絶,而中通一條路,則可以橫鑿,品防於氷上,而於氷穴,列植多枝之木,與氷水堅結,滿江設爲六七重,則虜騎不敢輕進,而我軍從兩岸,多發火器,可以卻虜。

    此乃可行之策。

    大抵虜兵,長於弓馬,而不事火器。

    若我軍多備鳥銃、火箭、雜砲,預爲精習,而臨機善用,則虜兵雖多,似當制之。

    至於守城之法,亦有其要。

    我國城子,垜堞低淺,賊之矢石,雨集於城上,則守城之人,不得出頭。

    賊必直進於城下,或梯城以上,或以長楸毀城,頃刻之間,我軍失於隄防,而城不可守。

    中國之人,爲此於城垜,必爲懸眼,以見城下之賊。

    我國城則無此制。

    且曲城不多,禦此極難。

    惟當以大木,橫設於城上,相去二三垜,使兩頭出外一尺,其末,橫木相連,而上施防牌爲樞,使之開閉,則旣可以防賊矢石,又可以下瞰城下之賊,以施擊刺也。

    且城制屈曲處,亦當設防牌,而左右前面,多鑿孔穴,如倭陣土墻之法,以放大、小砲,亦妙也。

    高麗時,樸犀開守龜城也,賊兵以生牛革,裹木自蔽,而直前城下,矢石無可如何。

    樸犀開鎔鐵液以灌之,頃刻灰燼。

    金汴城,爲蒙古所圍,蒙古兵直坎城下,城上人,以鐵索,懸震天雷以下,火發於城下,而卽爲糜爛。

    此皆禦附城之賊之法也。

    凡爲將者,通知前古已行之迹,計策先定,則器械亦可預備,倉卒不至失措也。

    南、北邊城之上,必置細沙、軟灰,欲以眯賊目,而使不敢登城。

    此策近戲,而實爲有益,亦不可不備也。

    江邊列郡土兵之勇力曉事者,往往有之。

    禦史下去時,此等人皆當招緻,饋以酒食,詳問邊情。

    兵使亦當留在幕下,以備採擇。

    其中有軍功,有心計,有才器可用,則不妨啓聞褒奬,或除邊堡之任,以慰邊上健兒之心也。

    其中金雲成,最有功勞可用。

    雖遞高山裡僉使,而如此等人,或爲別將,以守要害之處,亦無不可。

    本道火藥,未知所儲幾何,然若軍多,則一日所用者,其數不貲。

    往日,唐焰焇分置於義州、平壤、寧邊者數千斤,此亦當及時,改煉劑藥,入送于江邊,而傳聞在義州者,久未改煉,太半消融,誠爲可惜。

    亦須相考,督令改煉、合藥,分上于江邊要害之處,以擬緩急也。

    軍器寺僉正李??,以敎作砲樓事,下去,我國之事,悠悠度日,一無見效。

    且砲樓則役巨,不可易爲。

    隻當斬木爲柱,中爲闆壁,從內作穴,使便放砲。

    畏其火攻,則外面塗土爲壁,以爲救急之計可也。

    若人力不足,則道內僧軍,量宜調發,分送於各處,依樣一時造作,使無緩不及事之悔,而已成之處,禦史巡視。

    且令砲手試放,又審城中火砲、火藥、鐵丸所在多少,不足處,急速推移分上。

    若砲樓雖成,而火砲器具,一有不備,則將何用焉?昌城地靑山山城內,軍倉穀多少,及龜城片月山城地形,竝爲看審,馳啓爲當。

    大抵朝廷慮臨時遣將之弊,西道之事,專委於監、兵使,事有得失,不可他諉。

    今於禦史之去,以各項辭緣,明白知委,使知朝廷之意,何如?」上從之。

     10月23日 ○壬戌,司諫院啓曰:「中殿駐駕海州,守土之臣,雖有微勞,乃臣子職分之當爲,而牧使張雲翼、判官柳澤等,有加資陞敍之命,爵賞太濫。

    前日大駕臨幸之地,輒賜重加,物情以爲猥濫。

    況今事體有異,豈可因循謬例,輕施僭賞乎?請還收成命。

    《法典》內,在喪起復人員,該曹報兩司,署經給帖,方爲除職,乃所以重其事也。

    近日武臣起復者甚多。

    銓曹若急於除職,則亦當以事急不待署經,注擬之意,啓稟除職,猶之可也,而吏、兵曹不顧署經之法,遽卽擬差,其前後非一。

    廢格通行之例,請堂上色郞廳,竝命推考。

    」上答曰:「加資、陞職事,不可已也。

    推考,依啓。

    」 ○備邊司啓曰:「今將以老乙可赤事,移咨遼東矣。

    若得伶俐、曉事之人,跟同中朝衙門開諭員役,進入賊窟,詗探賊中事狀而來,則其於策應,不爲無補。

    卽招譯官李海龍密議,則事之成不成,自此難必,但欲入歸周旋雲。

    善爲措辭,秘密移咨,且給銀兩,使之多般曲圖,似爲便益。

    且馬都督,在迫近地方,先以此事,試探馬都督之意,而進入遼東,宜當。

    或以爲:『中國直擧大義,切責老乙可赤,使不敢動,則不無有益。

    若私挾我國之人,變服潛去,若將圖彼之爲者,老乙可赤耳目必廣,不幸而見覺,則非徒深怨我國,亦將歸怨於中朝,而事端紛挐,猝難收拾。

    此亦不可不慮。

    不如但呈禁約咨文,以聽中朝處置,似無後悔』雲。

    司中之意不一,敢稟聖裁。

    」上答曰:「欲爲偵探,意甚好。

    自司商議處之可矣。

    」 ○備邊司啓曰:「李提督畫像,前年八月,漢城參軍鄭檄齎持,傳于平壤。

    其後處置,未得聞知。

    唐將、唐兵往來如織,至今不設,而香火寂然,我國緻感於天朝之意,誰復知之?假使碑文不具,石刻有待,而堂中設畫像,竝爲香火,似不可不早爲之。

    此意下書于平安監司。

    」上從之。

     10月24日 ○癸亥,司諫院連啓張雲翼、柳澤,加資還收事,答曰:「不允。

    」 ○備邊司啓曰:「辭命文書之事,近日尤重,而大提學在外,提學未差,緊關文書,無主管之人,極爲未安。

    大提學李山海,急速上來事,下諭何如?」上答曰:「大提學遞差。

    」 ○春秋館〈領事柳成龍、監事金應南。

    〉啓曰:「列聖《實錄》,時方權安于海州。

    今者中殿還都,遠方下邑,屋宇湫隘,非國史藏置之處。

    且在官舍連接之中,意外火災之弊,皆不可不慮。

    群議以爲:『當以船隻奉載,移安于江華,稍近京師,事勢便當,』然亦未知如何。

    其處亦有大臣及春秋館堂上,自此發遣史官一人,詳議便否,不分晝夜,馳啓後,處置爲當。

    敢啓。

    」上從之。

     ○兵曹,軍籍事目入啓,上敎政院曰:「目今大賊未退,存亡未決,瘡痍未起,遺民未集,乃爲此簽括之擧,其間侵撓之弊,何可勝言?雖曰便宜行之,予不信也。

    此令一下,鳥驚魚駭,是驅民於賊。

    予以爲此擧大早矣。

    與備邊司,更議以啓。

    」 10月25日 ○甲子,司諫院連啓張雲翼、柳澤加資還收事,答曰:「不可改。

    」 ○司贍寺正黃愼馳啓曰:「副使到倭營,時無說話;行長,自昨,稱病不出。

    臣使譯官,密問於諸倭,則行長見天使,行叩頭禮,而天使坐椅子上,不肯少低頭,行長心甚慙怒,故托病不出。

    蓋行長見關白行禮,關白亦必低頭答之。

    今天使待渠甚蔑,羞見傍人。

    大槪近日倭人等,苦待天使,每以爲:『天使之來,必聳觀瞻』,而一行員役甚少,行色草草,反不如沈遊擊之行,倭人等頗懷缺望。

    似聞遊擊累請上使進來,而上使答以:『淸正不過海,決不可來』雲,而倭營中譁言:『副使旣來,上使當以來十五日起身』雲雲事。

    〈十月十一日成貼。

    〉機張一帶,係是淸正所管,此處人民,亦不得通行,彼間形止,不得詳知矣。

    機張人樸延守告目內:『近日,淸正陣中,外城垓子,掘取木柵之事,晝夜撿勑,有一副將倭,言於淸正曰:「如此兩國相和,不久渡海,城機刻促,似爲不可。

    」淸正大怒,令左右卽斬。

    』倭將等聞天使下駕曰:『幸天使巡見此地,道路不可不治雲』,擧軍修治道路事。

    〈十月十二日成貼。

    〉行長自初十日,稱病不出,至十二日,副使坐堂,行長、玄蘇,行禮於楹內,副使坐接受之,謂行長曰:『天高地卑,乾坤分定,大明中天,天下一統。

    關白雖在海外,亦是好人,豈有終不順之理?爾領兵來此,已過四年。

    皇上悶兩國生靈塗炭,特遣詔使往封,實萬古所未有之大慶也。

    爾們何至今不爲過海耶?』行長對曰:『蒙朝廷恩典,豈敢不感?』副使又曰:『我不該先入爾營,爾亦知之乎?我初欲住居昌,待爾過海焚柵,而沈遊擊再三見請,故入來。

    爾須速盡撤,乃可成大事矣。

    』行長曰:『第一起、第二起,曾已發去;第三起,亦過半發去矣。

    』副使曰:『聞一、二起中,亦有未盡過海者雲;第三起亦不須留許多也。

    』行長曰:『老爺使人巡審,則可知也。

    』副使曰:『爾是忠厚的人,必不敢哄我。

    爾須打發各倭過海畢,來告,則我當卽請李老爺入來,上本過海。

    』行長曰:『當依分付。

    小的,曾知老爺久在顧軍門,豈敢違命?』副使曰:『此事,初出於顧老爺之上本力請。

    沈遊擊替爾請款,四年不怠爾。

    今此大事,專賴此兩爺。

    我亦非沈遊擊,亦豈肯徑入乎?』行長曰:極知老爺所諭。

    』遂辭出。

    頗恭順。

    副使令譯官樸義儉,語臣曰:『罷堂後,須常服以來。

    我有說話,欲於密地相見』雲。

    當日夕,臣依分付,往候於門外,則副使謂義儉曰:『倭人及遊擊下人,多伺候者,陪臣出入似煩,爾須傳語:「姑回寓舍,詳開倭營已燒及未燒處以來。

    且陪臣在這裏久,必知此間事。

    淸正緣何不去乎?正使入營,則倭果一時撤去乎?三班在此者,亦果先已發送,手下兵,隻有供給伺候者乎?須一一回報。

    我當據此,參酌事情,報知正使。

    」雲。

    』臣卽爲開錄十六倭營形止以呈,且使義儉回話曰:『當初行長以爲:「副使到密陽,則淸正當先發去」雲,老爺到密陽之後,復以爲:「副使入來,則當打發淸正去」雲,或以爲:「淸正,當俟兩使入營,同時過海」雲,其言反覆,不足信也。

    行長等,又以爲:「關白之子平秀次,謀殺關白,相戰不勝,關白遂殺秀次及其倘七大將。

    今所餘者三人,淸正卽其一也。

    以此淸正,要去不得,關白亦遲疑未決」雲,此言似不近理。

    鄙意,淸正之不去,必是關白之令也。

    淸正素著兇悍。

    我國、天朝,每言須先撤淸正,故倭賊反欲藉此以爲重。

    苟無關白之令,則其勢必不肯先撤也。

    且倭賊反覆多詐,兇謀極難測。

    兩使入營之後,未知復有何計,其肯聽命盡撤,亦未可保其必然也。

    三班留此者,則手下軍兵,雖或有些少先發去者,在此者亦衆。

    大槪臆料,則十六倭營,十營已撤,先後過海者,僅五分之三。

    如淸正陣兵,素號萬餘,而見今尙有八千餘名雲矣。

    』副使曰:『我已知道了。

    淸正之不去,果此意也。

    』因謂義儉曰:『此事,唯我與陪臣及爾知之。

    雖遊擊府下人,切不宜使知』雲。

    臣則各倭營再査事,當日內發向金海等地矣。

    」上下備邊司。

     ○以吳億齡爲禮曹參議,鄭光績爲兵曹參議,奇自獻爲兵曹參知,金時獻爲議政府舍人,李鐵爲司憲府掌令,洪世英爲成均館直講,柳珩爲司憲府監察,李壽俊爲寧海府使。

     ○夜二更三更四更,巽方電光;五更,流星出左攝提星下,入巽方天際,狀如拳,長三四尺許,色白。

     ○戶曹啓曰:「三倉遺在,隻有米、太幷二萬四千五百餘石及皮穀三千餘石,而一朔百官以下散料與時在天兵放糧之數,多至二千九百六十餘石,意外不時之費,則不在此限,前頭經費,將有匱渴之憂。

    忠淸道牙山倉未收田稅,則當遣本曹郞廳柳思瑗,督捧上納矣,黃海,亦欲遣郞廳一人,收合米、太,未凍前,及期船運,而現在郞廳,隻有三人,本曹亦多句管之事,不得發遣。

    請令吏曹,勿論文、武、蔭官,別擇勤幹之人,速爲差出,曹郞廳稱號,及時發送何如?」上從之。

     ○戶曹啓曰:「中殿上京時,所經延安、白川及京畿各官,疲弊已極,支待之事,措辦無路。

    依大駕還都時例,扈衛人員堂上官以下及各衙門一應差備下人,令分戶曹,以其朔散料,計其入京程途,幷爲裹糧,以除一路之弊事,今將移文矣。

    其中開城府,物力蕩竭,常時府官及往來天將、天兵糧料,皆自京倉受去,今此內殿之行,許多支供之需,決無辦出之路。

    請令京畿監司,留守同議,分定各官,無弊助辦,何如?」上從之。

     10月26日 ○乙醜,司諫院連啓張雲翼還收成命事,答曰:「不可改。

    」 ○兵曹〈判書李德馨、參判韓孝純。

    〉啓曰:「近日射藝勸奬之規,似爲解弛,人心頗不興起。

    今當農隙,令各道監、兵使,巡行于鎭管大邑,聚會其屬邑武士及公、私賤,試射行賞,以爲聳動之擧,則甚爲利益,緩急抄兵,亦不爲無助。

    事目磨鍊,知委何如?」上從之。

     ○訓鍊都監〈領相柳成龍、兵曹判書李德馨、同知中樞府事趙儆。

    〉啓曰:「聚兵操練,事事無非實戰,而不近於戲具,然後終有其效。

    至於蒐狩之事,則專爲講武,而習用號令耳。

    豈詭遇獵獸之爲務哉?日昨西山打圍時,都監慮軍兵病重,載魚酒而饋于中路;又慮有獸咬、落傷者,令醫齎藥,往陣中慰諭矣。

    昨暮聽得,將官等處事,頗有欠當,緻令軍情不齊,達夜暴露於山谷,終欲得獸塞責,累度勞軍,而情志旣懈,各哨似不相協力,隻捉小獸數口而來告,深爲可惡。

    大槪動兵之事,至嚴至重,其發也,有行營誓衆之辭;其進退也,有約束不可易之法。

    申令曉諭,毫髮不貸,令旣明白,衆無異志,然後乃可言管下之不用命也。

    今則以西山洪福近處,爲獵場,而未至其處,因前鋒傳告,徑先打圍於迎曙近處,以緻各軍,昏暮乃得止舍,翌曉又早爲行軍,擧止顚倒。

    設令實戰,未到期戰之地,而遇有賊餌我之牛馬、輜重,則不量其期會之遠近,乃反引軍趨之乎?此雖與臨陣有間,而常時軍法,不可苟焉而已。

    請領去千總李天文,後日習陣時,各別重究,以驚軍中。

    」上從之。

     ○上敎政院曰:「今倭賊徘徊不去,變詐推託,引日留時,其迹不難知,而淸正之雄據自如,豈無其所以然哉?我國之人則皆曰:『賊必退』,隻望其退去之日,豈不寒心?前日,姜士俊〈河東校生,被擄陷賊者。

    〉賊中之書,有曰:『丙申年是吉年,故關白大擧雲雲。

    』其意宜留意見之,以爲應變之圖,明白言于備邊司。

    」 10月27日 ○丙寅,司諫院連啓張雲翼、柳澤加資改正事。

    上答曰:「雖是職分,而有功勞,則不爲賞乎?若可改,則不聽乎?」 ○備邊司啓曰:「此賊,兇謀難測,不待姜士俊所報,而明年之事,已爲可憂矣。

    大抵禦敵、保國之道,當先定大計;大計旣定,則又有布置、措畫之事;旣有布置、措畫之事,則又當愛惜寸陰,分寸補綴,要使一言爲一事,一事爲一效。

    若是則雖日計不足,而歲計有餘。

    古人臨敵,必先量彼我之勢,可戰則戰,可守則守。

    然先爲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此尤兵家之勝算也。

    今日我國,與倭賊相角,戰則有十敗之勢,守則有可爲之望,此不待智者而知也。

    往日,金時敏守晉州,則倭賊不敢破;權慄守幸州,則我軍得以大捷;李廷馣守延安城,而獨得保全;林仲樑修葺數尺土壘,而一番勝敵;黃州之民,保聚蒜山,而賊屢攻,不得利。

    以此觀之,守之有異於野戰明矣,而地利之險,焉可誣也?惟其如此,故臣等自前,每以據險一事,前後啓達,而知委四方者,不可勝計矣。

    隻恨人心渙散,旣無意於團保城壘,而中外之人,徒見賊勢浩大,亦無意於設險保守之計。

    且以前年以上,則瘡痍、飢饉之民,生理僅續,故不可驅之於役使團束之事,悠悠玩愒,以至於此,環顧四方,無一處可恃可守之地。

    賊之來否,雖不可必,而在我則蕩然空虛,無可依賴,其爲寒心,庸有極乎?今倭賊徘徊不去,已迫歲暮,一無要索之事,遷延推托,坐度時日,姜土俊所謂,亦豈盡委於漫浪難信而已哉?臣等思慮短淺,當此大事,豈有應變良圖,可以上達者乎?但據已然之迹言之,則水戰,頗爲我國所長,龜船之制,尤爲要捷,故賊之所憚在此,姜士俊之報亦然。

    當賊兵之始到釜山也,若使左右道兵船數百餘艘,及時要截於絶影以南,則似當得利,而不能爲之。

    以是賊勢,無復有後顧之慮,而任意猖獗。

    古雲:『前事之不忘,後事之明戒。

    』今者亦當乘此冬月,汲汲修整船隻、器械,厚集水軍之勢,龜船不足,則晝夜加造,多載大砲、佛狼機、火箭器具,以爲遮截海道之計,此乃最爲救急之良策也。

    常時慶尙道船材所産處,隻有巨濟玉浦、知世浦等處,賊兵經年入處島內,未知船材尙有餘存與否。

    此事密通於都體察使、統制使,勿露軍機,留意措置,以備緩急可也。

    至於陸地防禦,則前所陳據險一事外,他無善策。

    倭賊善於置陣,必爲於路邊要衝,左右控制,通望無礙之處。

    又不深求於高山絶壑、巖石險阻之處,隻是尋討山無草木,其勢凸出,四面童童,無所遮障之地爲陣,故往日降倭亦言:『坡州山城,無避石之處,故望之而不敢前』雲。

    此是吐實之言,非虛設之語也。

    以此論之,則處處皆可設險,處處皆可保守。

    要當指授得宜,措置簡便,約束傍近之民,使之入保,而多備器械、火砲,時時聚民,操練、守城之規,使民之見者,曉然皆知入此,眞可以求生而免死,則民志自定,而倉卒無離散之憂。

    因爲收聚公、私之穀,盡置其中,則所謂淸野之謀,亦在其中矣。

    今不先爲入保之地,而勸之淸野,則事勢有所不行,臨時,雖不欲齎盜,不可得也。

    近日水原禿城,城堞粗就,而又設砲樓,民之來見者,頗有守城之意雲。

    此亦民心,見其所恃,則稍定之一驗也。

    兵興四年,講求此等之策,亦非一二,而無以成形者,患在於紀綱解弛,不相維持。

    所謂:『徒有終身之議論,竟無一日之躬行者』,不幸近之矣。

    下三道,則都體察使,必有處置矣,臣等又有所慮,濟州在海中絶島,賊之窺覦此處,欲以爲侵犯燕、齊、遼、薊,必不暫忘,而走回被擄人及降倭所言,往往如此,防備之事,尤爲關緊。

    聞去年、今年,年穀不登,癘疫興行,人畜多死雲,亦爲可慮。

    此一州及珍島,必須各別經理,然後可也。

    此意竝通於都體察使及本道巡察使等官爲當。

    臣等坐談遙度之言,不過如此,至於引而伸、觸類而長,在於當事之地。

    今者都體察使從事官金時獻,將下去,以此辭緣,秘密言送知委,何如?」上從之。

     ○接伴使李恒福馳啓曰:「副使入倭營時,先令可信人,跟天使而往,臨還,天使貽書於臣,極謝自上款接之禮,兼及戀臣眷眷之意。

    且令留駐慶州,俟其渡海。

    其意蓋因彼中供億,多不如意,時時令臣,措置諸具而送之也。

    天使初到,沈遊擊言於將官等曰:『倭奴甚毒,若有不耐事,拔劍刎人,不計其死,愼勿放心。

    』將官因此會諸軍諭之,故軍丁則屛氣不敢自恣。

    其中或有狂逞者,若以非理,橫加淩暴於倭奴,則便按劍相向,以此切不敢與之相較。

    淸正則時無渡海之意,故天使不得已先邀正使入來,然後彼乃渡海雲。

    」上下備邊司。

     ○兼四道都體察使李元翼馳啓曰:「倭賊去留情形,近以各處所報參觀,則撤去處、留在處,竝如前一樣,而沈遊擊陣中各將,則每稱留倭不滿一萬,詆訾金指揮〈嘉猷。

    〉之不知的數,而胡報於天使。

    金指揮之報,亦必得其可據而爲言,似不至於捏虛,彼此實狀,誠難得知。

    淸正尙未渡海,而副天使,初八日離密陽,已入釜山,上天使,近日自南原向嶺南,其所處置,實未測識。

    倭營中唐將等,每以安集流民爲辭,督令守令,來在營下,雜處賊中,其事勢,實有難便。

    賊中附賊人,雖守令同在賊中,而無可下手措置之路。

    頃日東萊縣令鄭光佐,進去看審,卽令出來,而各處守令,從外而撫恤,出來之人,使之存撫,則彼中附賊之人,聞見所及,自可不爽於向背矣。

    熊川、巨濟、金海等地守令,則各處留倭,往來無常,或肆殺掠之毒,民人不肯進往,守令亦未敢前進事矣。

    」上下備邊司。

     ○夜一更,天中及四方,雷動電光,雨雹交下,狀如小豆。

    二更三更,坤方、西方,雷動。

     10月28日 ○丁卯,領議政柳成龍、左議政金應南啓曰:「近日變異薦疊,人心駭懼。

    昨日雷雹之變,又出於純陰之月,天之譴告極矣。

    目今國事,艱虞日甚,而災變又如此,臣等俱以無狀,冒居鼎軸之地,欲望其上享天心,下副人望,以收闆蕩之勢,不亦難乎?『國亂思良相』,乃古語也。

    臣等妨賢病國,屍素度日,天怒之作,必有所緻。

    中心憂惕,不知所出。

    伏乞聖明,諒察危懇,遞斥臣等,更蔔賢能,以答天譴,以濟國事,不勝幸甚。

    惶恐敢啓。

    」上答曰:「負罪,尙今冒據,恒切懼悶。

    何待天譴?天譴有由矣,卿等宜勿辭。

    凡爲大臣之道,必先正其大本,以安社稷。

    大本者人君也。

    不然,凡所以修內攘外者,皆苟而已。

    日所望于卿等者在此。

    」 10月29日 ○戊辰,司諫院上箚曰: 伏以,金玉錦繡,一夫之寶也;土地人民,萬乘之寶也。

    寶有大小之異,而寶之之道則同。

    今人之有其寶者,愛惜之、顧戀之,藏之有所,守之有道,則寶爲我有矣;尋常焉、輕忽焉,護之不愼,備之不密,則寶非我有矣。

    今我殿下,有其寶矣,第未知殿下之心,以爲愛惜,而顧戀之耶?抑未知尋常,而輕忽之耶?以殿下爲愛惜而顧憐也,則棄屣之意,每見於言語之際;以殿下爲尋常而輕忽也,則宵衣之憂,常切於政事之間,不可謂愛其寶也,亦不可謂輕其寶也。

    雖然,存諸中則形於外,有其心者發乎言。

    殿下欲退之心,形於外,發乎言者,非一非再,而頃日之敎至曰:「予之在,如過客之在逆旅。

    」是果有心於愛寶者乎?以此觀之,則雖謂之尋常,可也,雖謂之輕忽,可也。

    金玉錦繡,寶之小者也,而一夫一婦,皆知自愛。

    土地人民,是何等寶,而殿下獨不念寶之之道乎?觀殿下之所爲,正如守他人之寶者,暫時看護之,主人來,則卽還授退去者。

    有國家者,固如是乎?而況土地,祖宗之土地也;人民,祖宗之人民也;宗廟、社稷,祖宗之宗廟、社稷也。

    殿下受祖宗之命,有其土地、人民,有其宗廟、社稷,則身雖殿下之身,殿下不得自有其身矣。

    奈何上不念祖宗之托,下不顧臣民之望,每下未安之敎,而去留進退,欲如匹夫然哉?謂殿下倦于勤而緻然,則殿下之春秋鼎盛,唐堯之揖遜,不如是矣;謂殿下遭喪亂而自沮,則古之人有臥薪嘗膽,而誓雪國恥者,未聞徒自貶損而求退者也。

    殿下雖欲自輕其身,其於祖宗之托何,其於臣民之望何,其於後世之議何?人主一心,國家存亡之所係也。

    一念之敬,亂反爲治;一念之怠,福轉爲禍。

    況今國家亂亡無日,而殿下之心,又從而不能自強乎?殿下雖軫宵旰之憂,實懷將退之心,人心至靈,皆能揣度,孰肯憂殿下之憂,而盡其誠乎?群下之解體,國事之潰裂,無一不由於此也。

    非但此也。

    東宮之於殿下也,義則君臣,恩則父子也。

    骨肉之情,上下無間。

    今有人之父母,受祖考之命,有其田宅,有其奴婢,率其子而同居,撫養於膝下,則子之情安樂矣,一朝,盜入其室,奴婢、家業,至我而盡蕩,我實祖考之罪人,不可以仍居,盡傳餘業於其子,奉身而出,則子之心安乎?否乎?子必號泣於父母哀訴,而父母猶且強之,則子有悶迫罔極之懷,而無處自伸,將鬱結成疾矣。

    殿下之於東宮,亦猶是也。

    殿下每以退遜迫切之說,屢及於東宮,東宮誠孝出天,每聞斯敎,摧心踧躬,若無所容。

    竊念東殿之愆違,未必不由於此也。

    孔子曰:「父母,惟其疾之憂。

    」殿下獨何安於此乎?臣等竊恐國事之崩壞,本於退之一言;儲嗣之疾恙,亦本於退之一言。

    雖謂之喪亡之祟,亦可也。

    殿下不去欲退之一念,則雖使伊、周立軒陞,孫、白守四方,必無可爲之理。

    倘殿下改思易慮,一意直前,則群僚競勸,撥亂回治,擧此而措之矣。

    噫!方今事勢,譬如大病之餘,百疾外攻,而氣證內作,奄奄之狀,口不忍言也。

    姑就急時之務而論之,選將也,訓卒也,器械也,蓄積也,而撫養民心,爲之本焉。

    未知,廟堂之上,講之熟處之詳,而盡得其道乎?嗚呼!將者,三軍之司命,國家之安危係焉。

    非丈人,則必有輿屍之兇。

    我國之選將也,不問材局之大小,隻取武藝之能否,至於功罪不覈,而黜陟乖當,妄作不懲,而姑息是事。

    用將之失宜,軍法之不嚴,類如此,誠可痛也。

    今者自上,特命體察使,分寄八路,雖未知設施之如何,而其盡心循國,則必異於他人矣。

    然而古者之遣將也,使專制閫外,軍功爵賞,皆自決焉。

    今也則大小號令,皆稟朝廷,往復之間,日月遲延,可否之際,論議掣肘,如是而欲望其成功,難矣。

    南方體察,已爲推轂,陰雨之計,則關西尤急。

    視師江上,指授方略,不可使有後時之悔。

    又使兩體察,專摠道內之事,軍務民政,皆以便宜行之,勿爲從中遙沮,期以數年,責其成效,而不搖於人言,有如憲宗之於裵度也,則功業庶可成就矣。

    嗚呼!兵務精,不務多。

    兵不精,則雖多無益。

    符堅之百萬,敗北於淝水;項羽之八千,橫行於天下,則衆聚不敎之民,適足爲潰散之助矣。

    我國之兵,平時則散處於田畝,警急則驅之於戰鬪,故荷鋤帶鍤者,不習擊刺之法,遇賊見敵,則輒生奔潰之心,何暇奮勇皷氣,以挫賊鋒哉?今者別設都監,敎習砲手,其鍊兵務精之意至矣。

    然而砲、射二技,如鳥兩翼,不可偏廢,而砲、殺則人爭學習,射手則漸至生拙。

    豈上之所好,有所偏哉?弧矢,乃我國之長技,歷代之勝敵,皆以此也。

    今玆之敗衂,是人心不固,望風奔潰而然,非射之罪也。

    砲固切於禦敵,射尤不可不勸也。

    竊聞閭巷間武士,頗有失望解體者,弧矢之精,漸不如前。

    若於京外砲、殺與射手,一體勸勵,使之興起,各盡其妙,而殘劣無才者,使不得濫廁行間,虛費軍糧,則緩急有用,而實是長遠之計也。

    嗚呼!器械精利,兵家之先務也。

    我國之於軍器,唯取樸實,不尙輕銳,故甲冑、槍劍,皆爲無用之物,而其中可恃者,唯弧矢一藝而已。

    壬辰以後,散失無遺,脫有警急,何所恃而禦賊?今宜廣募匠徒之在民間者,分遣于防緊處,使之董造,又於湖南,多所箭竹,載船以運,刻日就役,而甲冑、槍劍之新造者,務令精利,使捷於坐作,便於轉輸。

    且戰艦、戰馬,亦當預備,而海口、江徼,不見舳艫之接,衛士騎卒,皆有玄黃之歎,此不可不慮也。

    斫伐船材,多裝鬪艦,捉出場馬,分給戰士。

    如此則器械有備,而軍有所恃矣。

    嗚呼!足食而後足兵,乃不易之言也。

    我國平時,稍有蓄積,經變之後,灰燼無餘,兵無數月之糧,士多飢餒之色。

    雖使賣職之帖,遍滿於村巷,調度之官,出入於閭閻,未聞積幾石充幾庫,以補軍資,豈不寒心哉?充國之防胡也,先事屯田;孔明之伐魏也,唯務勸農。

    方今繼糧之策,莫如屯田。

    宜於各邑、各鎭、各堡、各驛,皆令廣墾陳田,使各處之官,各掌其田,以監司總之,考察勤慢,以爲勸懲,而至秋成會計,不煩民而出穀多者,超其職,煩民而穀少者,重其罰,又悉罷別屯田官,使無相侵奪,唯專責於守令,則無官多掣肘之弊,有任專成事之效,而不出數年,必多餘積矣。

    嗚呼!今民之困於誅暴者,不可枚擧,而刷馬與一族之弊,爲尤甚。

    以刷馬之弊而言,則唐軍之出入,使命之絡繹,其他公差往來者,一日之內,不定其數,而所騎之馬,所輸之駄,皆責於民,以有限之民力,辦無窮之重役,豈有可支之理乎?百爾思之,終無可救之策,誠可悶也。

    無已則有一焉,國家之蓄馬諸島,所以備緩急之用也。

    今日國家之事,可謂急矣,不於此時,而更待何日乎?矧諸島場馬之老而自斃者甚多。

    與其空老而自斃,曷若緻用於救民乎?若於路傍各邑,量其大小而俵給之,使守令馴養,隻用於唐軍之往來,而限事定間,我國使命大小人員,皆令自備騎行,一切勿許官馬,有不得已緊急傳命之事,則以道中驛馬給之,其間或有不當騎而騎者,則使監司,隨所聞啓聞治罪,則刷馬之弊,不無少紓矣。

    以一族之弊而言,則亂後人口,散亡殆盡,軍卒餘存,什僅一二,而兵曹不覈存歿,例責立番,行移各道,督責闕價。

    當身不存,則責出於一族;一族不支,則又責於一族之一族;一族之一族不支,則害及於隣裡。

    以一夫之故,而十人被侵;以一戶之逃,而十室皆空,其間或多漏名閑遊,而不爲刷出。

    是故,苦者偏苦,逸者偏逸,而軍簿將虛,民怨日深。

    當此人心驚擾之日,雖未能大段軍籍,其利於國而便於民者,則不可不講,以解倒懸。

    今者西南,皆有體察使,使其從事官,分掌各道,巡行列邑,撿勑守令,淸査其死亡者,勿令族隣被侵,而閑丁之隱漏者,隨現充補。

    又不爲一時盡塡其額,以緻騷擾,使姦吏不得用手於其間,則可以少祛侵徵之弊,而軍簿亦得漸完矣。

    夫如是,則任將有道,訓卒有方,器械有備,蓄積有儲,而民生安業,國之元氣漸實,國之大勢漸張,南賊之遊魂,西虜之跳梁,已爲皮膚之疾,而所謂大病者,有不足患矣。

    噫!我國八道,不過中國之一大州,而分爲郡縣,多至三百餘矣。

    小邑民戶,或不滿百,而官家模樣,無異大邑,故其民偏苦,而其役不均。

    古人雲:「官多則民擾。

    」豈不信哉?今宜合幷殘邑,因人情、順地理,永作定制,則官不多,而役不偏矣。

    事變以後,使命旁午,列邑困弊,將不能支。

    至於巡按禦史,非他使命之比,威行一道,供億趨從,擬於方伯,到處騷然,當初特遣之意,欲其彈壓守令,禁止非違,而留連旣久,狃於相熟,或不免徒勞廚傳。

    是於各道,剩設一監司,而無益有害也。

    若罷巡按,而時或特遣禦史糾察,則守令知懼,而不至貽弊矣。

    我國,承平二百年,民不知兵,猝遇大賊,上下遑遑,倉卒出去豳之計,籲亦殆矣。

    賴天之祐,旋軫故都,固不可每恃而爲得計也。

    今倭寇未退,西鄙有警,賊未犯境,民心先擾,或東西奔竄,或聚會相弔,有若今日不死,則明日必死者然,人心之渙散,氣象之悲慘,有不忍見也。

    三軍至多,而係於將,故將不怯則軍亦不怯;兆民至衆,而依於軍,故軍不動,則民亦不動。

    以此而言,則今民之不定,未必不由於殿下之無以鎭之也。

    夫大福,不可再僥。

    自今以往,君臣上下,戮力誓心,共守社稷,以示必死之意,然後萬民之心以定,三軍之氣可振矣。

    不然而他日,或有風塵之警,猶循前日之覆軌,則外賊不至,而必有他變,思所以求全,而反所以速禍也。

    伏願殿下,徵於前而勉於後焉。

    取進止。

     上答曰:「省箚。

    忠款如此,何憂國事?無任感惕。

    然予之心事,則有大不然者。

    他餘事,則當與廟堂議處。

    」 ○掌隷院判決事崔岦上疏曰: 伏以臣,生地之卑,立身之微,在諸臣中,無有倫比。

    獨以早竊文字間虛名,朝家以爲,或堪一分需用之故,前後處之從優,蓋三授本職。

    恩命雖出於上,臣豈不知物議之苟然饒假耶?至於承文院提調,乃儒臣盛選,而臣又以此故得帶,尤豈不知一日不可堪處,而近數年間,可謂國家危急存亡之秋也。

    爲臣子者,無論堪與不堪,有不容自言得免之義,故黽勉以就之,然臣未嘗一寤寐而自安也。

    且使臣之爲文字,果有關於需用,則猶之可也,顧臣旣幸科第之後,不得萠意以此一事,售於當世,故三十餘年,一廢而無所用心,間雖爲之,亦止於迂僻而已。

    近數年來,乃強而從事,辭命則泥滯齟齬之爲病,雖經刪潤之手,而終是不中者多,合用者少。

    比及再忝使事,持是無以動人而格天,則臣之無狀,已畢見矣。

    況今國勢稍定,用人務在澄汰,而槐院提調之足當專責,兼官之足責成就,不似疇曩行朝之乏匱其人,何至使如臣者,久於虛受,而虛授之譏,歸於朝家也哉?抑臣有一焉。

    在臣分內當得,亦可以少展所學者,唯字牧一事,而嘗亦得試之七邑。

    雖未有以來赫赫之譽,而猥自以爲無甚關曠也。

    目今銓曹注擬之際,尤患守宰之難塡,令臣獲解非據,以見畀一州郡,則當此國與民俱艱之日,庶自竭其憂,以實効報君父,亦免於衰晩餘景,悠悠虛名之下矣。

    此臣自知之明,區區之忠,而非所敢誣於宸聽也。

    伏望聖慈垂察,命下有司,遞臣本職及承文院提調,俾安賤分。

    至其情願外補,則量宜施行。

     上答曰:「卿文章動一國,當此艱虞之時,方委以辭命之任。

    豈可辭職?若其門地,又何足論?宜勿辭,更加勉力。

    」 十一月 11月1日 ○朔己巳,上在貞陵洞行宮。

     ○司憲府啓曰:「先王陵寢,非畋獵之所。

    常時,雖有惡獸驅逐之擧,必啓稟而行之,亦出於不得已也。

    頃者訓鍊都監打圍之場,旣定於西山,而徑先妄動,擅移他處,進退顚倒,已失行軍之律,而至於亂入昌、敬兩陵之內,踐踏神宇至近之地,砲響、喊聲,震驚陵寢,其無知妄作之罪,極矣。

    其日領去千摠李天文,請命詔獄究問定罪。

    德山縣監文夢轅,爲人泛濫,當此闆蕩之時,多聚族屬,濫費公廩,官庫日就虛竭。

    請命罷職。

    」上從之。

     ○上敎政院曰:「方感寒患痰,勢難接見。

    〈胡遊擊大受,要與相見,故有此敎。

    〉欲言之事,未知是何事,或令都監堂上往聽,參酌爲之。

    」 ○接伴使金睟馳啓曰:「本月十九日,天使到海印寺,李元翼亦往候。

    臣以謝恩當否,將備邊司兩條事意,與李元翼同辭稟告,則初以爲:『二班已去之意,爲先謝恩,淸正去後,大謝恩不妨』雲。

    更告以淸正去後,爲先謝恩,俟老爺過海,大謝恩之意,婉辭微稟,則答曰:『亦是如此爲之可也。

    』」〈小錄曰:「天使在靈山,見倭子新丘門,分付曰:『我待淸正之退,盡燒東萊等處各營柵,一面上本,一面渡海。

    汝回說行長,速令遵行。

    我已到此,天氣漸寒,不可更遲留也。

    』新丘門對曰:『老爺分付,當說與行長,行長自當來見於密陽,若面諭丁寧,豈敢違命?』天使,仍賞銀三兩、段一匹。

    令小西飛同去,回諭行長,仍諭行長,與淸正俱來聽命。

    二十四日,天使坐堂,見倭子三甫隻老等話曰:『多謝行長送禮。

    』回諭行長曰:『天氣寒涼,則渡海非便。

    速令淸正撤回,盡燒竹島、安骨、加德、東萊、豆毛、西生等處房柵。

    我卽上本渡海。

    我已到此,不要如前耽閣。

    』三甫隻老對曰:『當回諭行長矣。

    但未運米糧,今亦數多,恐滯幾日。

    』天使笑曰:『不可以米糧,故誤事。

    斯速處之,毋失其時。

    』仍賞三兩,而送到密陽之日,南好正與管家官等私語,以老爺擧動如何,語及淸正不去,莫測其端倪,則皆曰:『淸正可惡。

    至今濡滯者,皆淸正故也。

    老爺已令小西飛,諭行長,帶淸正來聽分付。

    今念六七日當到,面諭丁寧,宜無不退。

    可至開月初四五間,淸正去後,方入倭營,而釜山留候外,如東萊、竹島等處,各營盡燒,盡還爾國地方,然方上本渡海』雲。

    二十日,天使喫茶酒時,天使令南好正,先謂李元翼曰:『在天朝久聞賢名,來時幸遇平安道,多緻騷擾。

    前在王京,委來相問,今又來見,多謝。

    』仍問:『熊正東所撫募流民,何以處之?』令好正告曰:『所謂招募之人,皆在本土賊中之人,錄其姓名而已。

    厥後出來七百餘人,已分派地方,安揷去矣。

    其他在賊中者,時方招募,而流民亦欲出來,爲賊所攔,不得出來。

    前月晦,安骨浦人,多數出來,盡爲所殺,深爲悶慮。

    』天使曰:『旣曰盡還朝鮮人,又何殺之?可怪。

    』酒數行,臣等令好正告曰:『前奉聖旨,倭賊盡退後,令國王,會同老爺上本,而又蒙老爺分付,上本陪臣姓具者,〈卽具宬也。

    〉先到江上伺候,本至,庶幾速達京師,以便老爺之行,而今有奏請陪臣到北京之日,石尙書分付曰:「頭班、次班等倭已去,爾國可謝恩雲。

    」小邦以爲,非但有違旨意,淸正未退,措語亦難,老爺旣在此,令陪臣,稟老爺定奪,故敢稟。

    』答曰:『今先謝頭班二班之退,又另謝淸正之退。

    是石尙書之意。

    且疏中語,極恭謹,無閑話,可也,恐沖撞皇上之惱。

    』臣又令好正告曰:『外國上本以謝,與海內衙門不同,不當煩瀆。

    今以二班之退上本;淸正之退又謝;老爺之到海又謝,則不亦煩乎?姑待淸正之退,一倂上本,小邦之意,而至於言辭,則豈敢不恭謹?謝恩之文,亦豈敢有閑話乎?』天使微笑曰:『待淸正之退,一倂上本,此亦不妨。

    』仍曰:『我非貪功名、圖富貴,而此非文官,亦非武官,與國家同休戚。

    陪臣等,勿以爲疑。

    何苦以未退之倭爲退,事未妥帖而謂妥帖乎?若以苟完目前之事爲心,則其於二百年恩何,祖宗勳業何?斷無苟且之事。

    我今到密陽,倭將必來見。

    我當諭,使倩正退去,然後方上本渡海,而迎候之倭,不留五千,則不足使用。

    渡海之日,要使一倭,不在境上耳。

    不要疑懼。

    』臣等又告曰:『蒙老爺分付,不勝感激。

    然則,到密陽暫駐,待淸正之退,方入倭營乎?』天使曰:『到彼觀勢,自當處置。

    』雲。

    臣等告曰:『亂初,有浙江人許儀後,在倭中上本,其所論倭賊用兵之事,驗之多中。

    近無如此人上本者乎?』天使曰:『許儀後,卽江西醫者。

    今居日本薩摩州,與朱君聖,同志上本。

    君聖自來,而彼人所言,多有乖違。

    君聖亦走之,不知去處。

    』臣等告曰:『今聞老爺分付,始知是江西人,而又知是醫者。

    聞上年巨濟倭疫之際,儀後來活雲,必是醫者。

    』雲雲。

    」〉○忠淸道觀察使尹承勳馳啓曰:「據淸州牧使李嵓馳報:『州居郭希貞、郭應水進告內:「州西江外居學生李成男,與姜孝男、申汝沃、韓淡、李景詳、淸安居全大老、鎭川居南應信、懷德居樸生員稱名人等,謀叛事。

    」』」下義禁府。

     11月2日 ○庚午,持平趙挺啓曰:「臣於壬辰夏,以兼弼善,將詣東宮行在,而承奉內出封書,行到雲山,路聞老母在朔寧,遇賊之奇,方寸已亂,私情所蔽,妄自計料,尋知老母生死,還向東宮行在,則兩不負君親之義,間關賊藪,冒死出來,始得見母。

    卽欲西還,聞東宮來駐伊川,奔往之際,賊勢四逼,又遭大水,艱難得達,始進聖紮,稽滯之久,自至月餘。

    揆臣之罪,萬死無惜,幸賴聖度包容,得逭常刑,而人臣負罪至此,決不可更廁淸班,重辱名器。

    伏乞聖慈,亟賜罷斥。

    」 ○司憲府啓曰:「趙挺,前以稽傳聖紮之罪,至被拿推照決。

    厥後蒙恩收用已久,不可因以一事,每爲引咎。

    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訓鍊主簿金景祥書啓: 十三日,與黃愼,進于梁山地龍塘,探審賊勢,則同陣曾已燒撤,我國人作田種牟茂盛矣。

    北邊有家四坐,伏兵稱雲,行長小將三人,各率七八倭人留在,捧納還上矣。

    陣外北邊,又有倭家六坐,我國人爲半入接矣。

    渡小津,進于漢饣島,探審,則我國人家百五十餘戶居接,又有倭人作家,伏兵稱雲,七八人留在矣。

    蚊頭島探審,則我國人二百餘家居接,又有伏兵倭人作家,六七人留在矣。

    金海地饣飛乙山探審,則我國人民三十餘戶入接,又有倭賊三十餘名,作畓四十餘鬥落種,時方秋收矣。

    十四日,到德島探審,則我國人家百餘戶入接,又有伏兵倭六七人留在矣。

    到竹島探審,則陣中形止,與釜山一樣,賊數則大槪七八千雲。

    外則土城,內則石城,皆堅實,而留陣江于道老者,石城內,作三層閣,留在矣,船數則百餘隻。

    金海府探審,則城中倭等,合于竹島,隻有收租倭二三百,將帥則劉汝文,出入竹島雲。

    同陣官客舍,築石城,將帥入接,外則我國人及倭賊相雜入接,我國人家,至於六百餘戶矣。

    進德橋探審則倭營盡燒,合于竹島,餘半渡海雲矣。

    到安骨浦探審,則舊倭盡爲渡海,今則林浪浦倭陣來接,柵房重脩。

    將帥則毛利、一歧守,自林浪,入歸日本,其子毛利、豐前守代其衆,率四小將,各領四五百雲。

    到加德,則同陣倭盡爲渡海,今則永登浦倭將義弘來陣,留數二千餘名雲。

    我國人家百餘戶居接,船數則六十餘隻矣。

    到巨濟探審,則永登、場門、所津三陣,盡燒空虛矣。

    熊川熊浦、森浦兩陣,亦爲燒撤,熊浦居民二百餘戶居接,而安骨倭賊,每來侵掠,故移接于金海、釜山等處雲矣。

    到金海城中,見我國被擄人金千同,則自對馬島出來,纔數日,方在義智陣中。

    且曰:『賊雖渡海,不入于日本,而對馬島近處三日程,留住待變』雲。

    又曰:『對馬島作家,待天使留置,而關白許入後,天使陪入』雲雲。

    釜山探審,則留賊盡爲渡海,行長移陣于此,率下將六人,各領數千,或率砲、劍手千餘,船數則六百八十餘隻矣。

    又有天使迎接倭正成者,東邊入接,稱病不出,天使到釜山,幾至十日,而不爲見謁雲。

    所築新城,周回六七裡,又設市場,倭賊男女及我國人民,日日物貨交易矣。

    自東平至凡川,我國人居接者,多至三百餘戶,佐子川近處,鮑作居接者,又百餘戶。

    主山上築石城,作三層闕,倭賊禁人,使不得入見。

    問於我國人則曰:『軍器等物入置,故不使人入見。

    』東萊探審,則舊倭盡數渡海,今則平義智,自森浦來陣,軍數則五百餘名。

    與平調信合陣,而調信則將天使入來之奇,十五日入歸雲。

    城內外,我國人居接者三百餘戶矣。

    林浪、西生、豆毛三陣,則淸正所屬也。

    使不得出入,故未能探審。

    傳聞,則西生之軍,已爲撤合於豆毛,而五六百名留在雲;林浪之軍,撤合於安骨,而四百名留在雲。

    大槪上天使到釜山,則倭賊與天使,一時渡海雲然,其言不可取信。

    「 11月3日 ○辛未,行判中樞府事尹鬥壽、行知中樞府事具思孟,在海州馳啓曰:「《實錄》不合仍在海州之意,已爲狀啓,而以船隻移安于江華之事,臣等未及料處矣。

    今見領事、監司、堂上獻議,實有憂深慮遠之意。

    江華稍近京師,事勢便當,臣等不敢有異議。

    宜及江水未氷,急速移安于客舍一隅,而一邊脩理可藏之處,以爲觀勢永久之圖。

    」 ○司贍寺正黃愼馳啓曰:「本月十五日,正使牌文到釜山。

    聞正使欲於十六日間起身雲。

    同日,平調信發向日本,報關白去雲。

    昨日千總婁國安,自京回還,持兵部箚付來言:『石尙書要冊使徑進倭營,故正使倍日前進』雲。

    臣使倭通事李彥瑞,私問淸正行期及未撤各營去留於行長手下倭將《作右衙門》,則答曰:『關白,以淸正善戰,故使之留待天使入營,卽先發去,其餘各營,亦當跟天使,一時過海,決不留一陣在此。

    』遊擊手下錢旗鼓、陸千緫等,謂臣曰:『昨日婁千緫,自京來言:「石尙書深怪貴國,且怒尹根壽」雲。

    蓋以貴國每言:『倭衆不曾燒一營、撤一兵,此尹根壽之說也。

    』』臣答曰:『我國本不曾有此言。

    但以當初聖旨以爲:「倭果盡渡後,據實馳奏」,而淸正及竹島、安骨等兵未撤,故不敢曚曨馳奏耳。

    』錢旗鼓曰:『今則更不等朝鮮上本,亦不俟朝廷旨意,兩使當徑過去矣。

    』臣又問曰:『淸正及各營未撤,而兩使徑進,未知三班諸倭,果肯一時過海否?』旗鼓曰:『兩使入營,則各營倭衆,自當乾淨去矣。

    但有一句語,冊使過海後,彼此傳報極緊,老爺欲留倭船四箇,傳通消息,亦不過百餘倭也。

    』臣答曰:『百餘之倭,固不足慮,但外邊聽聞不好,且有後日之虞。

    須乾淨十分,不可留一箇在此也。

    』錢旗鼓曰:『固知不留一箇最好,但以傳報爲緊耳。

    倘貴國有船,則此亦不須留也。

    』臣答曰:『我國亦有大船。

    我國之船,可以遞至對馬;對馬之船,自當遞至日本矣。

    』錢旗鼓曰:『此事須預備。

    待明日,老爺面前再講』雲。

    我國兵船,遞至對馬,亦似非便,而倭船則決不可留。

    朝廷從速議處。

    」啓下備邊司。

    備邊司回啓曰:『倭賊若果順天使分付而退去,則當使一箇無留境上,方是結末。

    豈可托於傳報之難,而更養禍胎,使不可收拾耶?此事極爲重大,不可草草定議。

    急速行移于都體察使,更爲査看賊情退去眞僞,一邊通議於沈遊擊及天使,極盡臨機處置後馳啓。

    「上從之。

     ○中殿之止,海州東面娚城村止宿。

     11月4日 ○壬申,王世子朝問安。

     ○備邊司啓曰:「倭賊,終年與天朝,托爲輸款,而屢變辭說,遷延至今。

    副天使入倭營後,情形似尤倨傲。

    淸賊屯據益固,而上天使,又將竝入賊中。

    一入之後,進退操縱之權,皆在賊手,不得自由,前頭可慮之事,何可一二計也?黃愼之言,不無所見。

    上天使時在密陽,尙未進入,自此若爲咨文,言其賊情可疑,更加詳審,愼毋遽入雲雲,以觀天使之答。

    萬一事有狼狽,而天朝有言,則我國之移咨天使,不害於爲天使愼行止之意,而有辭於天朝矣。

    假使天使,不聽而入,我國之道則盡矣。

    請令承文院,急速磨鍊咨文,別遣事知官員馳送,且密諭於接伴使金睟,以此意告於天使,而觀其所處。

    」上從之。

     ○訓鍊都監啓曰:「沿江設鎭一事,上年則蕩無依據,今年,都監略設屯田,又建置婆娑以下一二處權輿。

    明年,不可不漸次布置水下。

    幸州,亦是形勢所盡之地,我國曾賴其利。

    所當排設一營,與龍山,形勢相通。

    其措置之事,則方自都監料理矣,但山底還集之民,或困於徭役,不能保接。

    請依幸州、禿城例,入城居住人,盡免他役,使之多數來集。

    」上從之。

     ○司宰監啓曰:「本監屬其人元數,以二百三十三名,各宮殿及一應諸處進排,艱難分定,而今因變亂,慶尙、京畿兩道全減,全羅道四名、忠淸道十三名、黃海道二名、江原道一名蠲減,隻存一百十二名,而元定進排之外,華使、唐將、諸處應供之數,不知紀極。

    數小其人,不勝其役,財力已竭。

    中殿又將還都,諸嬪、諸阿隻氏,各處支供之數,又倍於前日,而其人之數,則過半蠲減,其勢自當難支。

    反覆思惟,未得其策,極爲悶慮。

    慶尙道,則雖不可復定,全羅、忠淸、黃海、江原、京畿等邑,所減其人,請量宜還定。

    且經亂之後,京江眞燒木,興販無人,今氷凍,雖有其價,貿之亦艱,此又難支之患。

    大殿、中殿、東宮、嬪宮外,依前啓請,令漢城府,量宜給貼,以四山枯松,間間添補進排,俾無生事之患,而東監外貢魚醢之物,亦皆作米,遺儲蕩竭,而天將支待及許多帶率軍丁供饋,與各處進排應用之數,比平日倍多,隻以天使時用餘,僅僅支用。

    今將中殿還都,供上、宣飯之數,勢將倍多於已往,前頭繼用無策。

    請令該曹,預爲措置何如?」傳曰:「依啓,禁山枯松,不可斫取爲薪。

    」 ○忠淸、全羅、黃海、江原、平安等道砲、殺手,後苑試才時,居首全州貢生金見龍,直赴殿試;之次金翼龍以下,賞職、賞物有差。

     ○中殿晝停于延安地新院,夕宿延安府。

     11月5日 ○癸酉,敎政院曰:「先王《實錄》,有如先王之行幸。

    蒼黃時則猶可也,今則不然。

    江華渡來時,似當行祭。

    」 ○左副承旨李好閔啓曰:「李提督別章,因李德馨啓辭,令臣專掌爲之矣。

    提督有大功於我國,我國之人,將歌詠而楡楊之。

    此係擧國鹹頌之擧,必好其文辭,以顯其意可也。

    臣本失學,草土萬死之餘,精靈已逝。

    自授本職,本院務劇,課督一事,亦不得相顧,而今欲使臣,收召能詩之人,使之製述,如天使時製述官製作之例,此尤一時別樣之擧。

    承文院提調中,詞翰大手,有勝於臣者,奚啻十數?伏望聖慈,去臣專掌之命,改授可堪之人。

    」傳曰:「勿辭。

    但使他人製述,是近於欺詐,極爲無理。

    夫詩句之工拙,何關於爲國?此一款,勿施爲當。

    」 ○司憲府啓曰:「千摠李天文,擅自打圍於昌、敬兩陵之內,踐踏神宇至近之地,放砲、發喊,震驚陵寢,凡在見聞,莫不駭愕。

    究問定罪,在所不已,而隻因自已誣飾之招,都監泛啓之辭,遽卽放釋,物情極爲未便。

    請命更鞫,以定其罪。

    訓鍊都監,不有公論,信其管下私相掩護之說,不覈其實,矇然啓達。

    次知堂上、郞廳,竝命推考。

    」上從之。

     11月6日 ○甲戌,忠淸道觀察使樸弘老狀啓曰:「溫陽、瑞山、稷山等官,十月二十七日,風雨雷電大作。

    當此收聲之日,變異非常事。

    」 11月7日 ○乙亥,春秋館啓曰:「先王《實錄》,自海州,今將移安於江華,奉安之處,已令本道監司,及時脩理矣。

    但江華館舍中,可堪奉安《實錄》之處,未知有無。

    雖有之,而亦當急急脩理,然後可以趁時奉安。

    此事體極重大,不可專委外官。

    請禮曹參判、參議中一員,明日內,急速下去看審,督令修掃,而一邊馳啓。

    」 ○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見平安監司狀啓及上送老乙可赤文書,與唐官回答票文,夷情固爲難測。

    然其情,隻以當初自爲刷還我國之人,有所希覬,而尙無還償之物,且有渭源採參胡被殺之怨,故其怒未解,而欲逞兇於邊境。

    唐將所言以牛償命者,亦以夷狄性貪,欲以此戢其獸心也。

    渭原之胡,雖邊將過於斬殺,而虜旣越境深入見殺,以此償以牛馬,則似示弱。

    但初以刷還之功,欲爲宴享,兼且賜物,以慰其心,而虜更發怒不來。

    此則當以實狀語之曰:『爾旣以好意,刷還我國之民,故我國亦深嘉爾意,多備宴享之需,且辦段衣、人參、紬布等物,以待爾等之來,我國之於汝,意亦不薄。

    不意渭源,有偶然格鬪殺傷之事,此亦非我國兵官,與爾有心讐殺也。

    隻是爾的?子,私自越境,散入山谷,昏夜不知好歹之人,以至於此。

    然我國,以地方官司,不能禁抑,方爲拿究。

    以此觀之,我國與爾,無讐可知。

    今爾反以此爲辭,不來受宴享,此何意也?然當初備設之物,本欲與爾,且以刷還我國人厚意,不可不報,故送與爾的差人雲雲』,因令唐官發送,則其於止怨之策,似爲便當。

    大抵兵端,最不可啓。

    今適唐官在彼,欲止釁隙,委曲譬諭,此則似是一幸。

    其處置之權,在於唐將,雖略有贈給,措辭開諭,是唐將爲之,在我別無嫌於示弱也。

    且見唐官宣諭之辭,深得中朝馭夷之法,至給其所乘之馬,又欲進去虜中面諭,其緻力我國之事,甚爲可嘉。

    此乃胡遊擊所送之人,此意當別緻謝於遊擊。

    且急遣宣傳官一人,往謝在彼唐官,令本道備給禮物,以酬其勞。

    童汝乙古,同時入去我國之人,未知伶俐與否,若果解事之人,則其還必得虜情,竝爲詳問,急速來報。

    童汝乙古,亦給物厚待,以悅其意。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無責之臣,〈司諫院。

    〉目見國勢危迫,箚陳時務之所急者,以選將鍊卒,器械蓄積爲言,而以撫養生靈爲之本,其於禦敵保民之方,可謂得其要矣。

    近日自上命二大臣,分寄八路,此乃祖宗朝已試之美規也。

    凡節制布置之事,許以便宜從事,勿爲浮議所動,期以歲月,責其成功,則庶可展其素志,而收其成效矣。

    但大臣出入,事體亦重,西方雖有釁端,似不如南方之爲急。

    且凡幹方略,旣已指授於方伯、閫帥,則防備之事,自當措置,而自此或遣幕僚,巡檢形止,更觀邊報緩急,以爲前卻,恐或未晩。

    砲、射二技,固無輕重,而射者我國之長技,雖不勸勉,人人自可學習,至如砲手,非我國所長,若不別樣勸奬,則人不興起,而非砲莫能禦賊也。

    此都監之所以設,而優賞而勸之之意也。

    然上之所好,習俗隨而變焉,此自然之理也。

    數年以來,中外武士,頗有缺望之心。

    弓矢之技,漸不如前,有識之憂,亦已久矣。

    今者,內而都監,外而主兵之官,砲、殺與射手,一體勸勵,俾不偏廢,而淸汰冗雜,十分精鍊,則常時無費糧之患,而警急可得其力也。

    臨戰所用,莫如器械。

    器械不完,則雖有猛將勁卒,亦無能爲矣。

    弓矢、槍、劍、戰馬、鬪艦之類,壬辰之變,散失無餘。

    今宜刻意善措,以備倉卒之用可也。

    廣開屯田,以補軍餉,數年以來,朝廷所講,惟此一事,而徒有煩擾之弊,未見積穀之處。

    此由處置之不得其方而然也。

    若專責於守令,以監司總治,則事有統緖,庶可見效。

    此二件事,令該官,反覆講定,着實施行宜當。

    我國壤地褊小,郡縣太多,合幷之論,自古有之,但兵亂之後,民不奠居,遠近繹騷,莫保朝夕。

    此時惟當靜而鎭之。

    移此合彼,恐難輕議。

    中原地方闊遠,設官甚多,布政司,隻治民事,無黜陟之權。

    此所以置巡按之官,以主糾劾之任也。

    我國,則與此不同。

    各道監司,實兼行臺之任,守令黜陟之事,無不爲之,而又置巡按禦史,是道內又有一監司,徒貽廚傳之弊,而別無利益,物情以爲未便久矣。

    言官所論,有見於此。

    亟罷巡按,時時別遣禦史,以劾守令之非違,允合事宜。

    」上曰:「依啓。

    巡按禦史,豈可罷?」 ○平安兵使邊應奎馳啓曰:「江邊淸野事,則合氷後,列堡等例爲疊入,而經冬添防,極緊處外,盡爲疊入,而沿江村民,亦令撤還城中,或移山谷矣。

    焚草一事,則江邊軍馬,常患馬草之乏絶。

    若行此事,使我戰馬,旋遭飢斃之患,實非得計,而至如內地倉穀,輸移非便,人心搖動,調兵之日,竝擧轉運之役,勢有所難。

    與監司尹承吉同議,善處計料事。

    」啓下備邊司。

     ○中殿敎海州牧使曰:「闕內器皿等物,內人不謹,雖或有閪失之弊,本州下人,勿爲生徵,俾無民怨。

    」 ○中殿渡碧瀾渡,宿開城府。

     11月8日 ○丙子,政院啓曰:「觀兇賊近日所爲,其情形實爲叵測,而正使又將經入,意外之虞,難保其必無。

    移咨備陳,請令愼重,在我國道理,固在所不已。

    第念事有不可預知者,欲爲正使,爲之謀者,反爲正使執以爲言之資,以爲:我欲依朝廷分付,指日前進,而朝鮮止之,故不果入雲』,則沈遊擊亦將仍此多語,恐有難進之悔,尤非細慮。

    臣等之意,姑勿移咨,隻具由下書於接伴使,令詳其曲折,因語咨稟於天使前,則於今日事體似穩,亦未必不爲他日之辭,而彼亦不得執以爲言矣。

    請令備邊司,參以此意,更議定奪。

    」 ○黃海道觀察使柳永詢報曰:「本月初二日初更爲始,赤氣一道,起於西方,狀如炬火,光燭半天,俄而南方東方一時竝起,雞鳴之後,漸次消滅;五更後,東北間,赤氣又起,狀如烈焰,平明後始滅」雲。

     ○義禁府啓曰:「罪人李成男等,已爲拿囚。

    當初郭希貞父子,以謀叛進告,似當庭鞫。

    」上命曰:「闕庭推鞫。

    」 11月9日 ○丁醜,敎吏批曰:「生員吳鼎,以海州人,中初試,上來而見屈。

    此人乃生員,百執事可以爲之,相當職除授。

    」 ○同副承旨尹覃茂,以李成男等推案十四道封入,仍啓曰:「日勢將曉,中殿入京,百官當早出郊外,闕庭亦當淨掃,而罪人等元情已畢,姑待中殿還都後,更推宜當。

    」 ○李成男供稱:「年三十八。

    父假引儀應璋。

    母陳氏。

    世居淸州西面。

    家世素貧。

    粗學地理,族親間或往來看山。

    韓淡,前年七月間,病重,今年三月,始歇。

    四月,見火賊後,韓淡往姜孝男家,則孝男曰:『汝經病與火災,盍挈妻以來?』來時,令率臣身而來。

    七月,韓淡夫妻及臣夫妻,一時進去,則姜孝男隣居申汝玉及汝玉妹壻李景祥、趙德輔妾等在內廳;韓從雲、韓仲雲、趙德輔等在外廳。

    臣買奴愛孫隨從,淸州妓內隱娥、女香,以乞食亦往。

    其日,則飮于孝男家;次日,則與前日同往人,飮于申汝玉家。

    從雲、仲雲,亦請來飮,翌日各散。

    以此郭希貞、應水等,指以無賴人結黨雲,風雲變化、遁甲藏身道術,專不得知,結陣藏兵等事,尤爲不知。

    去辛巳年冬,新都後岬寺,讀書,橫行相地,遊觀新都。

    將帥在全羅,明年二月六月間,欲擧事等語,皆爲虛事。

    大槪臣粗解占術。

    壬辰焚蕩之時,倭賊五月陷淸州,燕歧縣監任兌,謂臣曰:『倭賊來否,汝須占之。

    』臣曰:『賊雖來,縣地則丁寧不入』雲。

    其後,賊入燕歧東北面,太守謂曰:『初言倭賊不入縣地,今何來耶?』對曰:『賊雖遍滿國中,太守所在處則不入矣。

    』太守曰:『何謂?』臣推數答之曰:『倭賊在木方,庚寅、辛卯,木年,鍊兵;壬辰,水年,出來。

    遂陷淸州,淸州乃木方也。

    燕歧之燕字,鳥屬也。

    鳥則屬金。

    太守之名兌也,兌亦屬金;太守,壬寅生,金生也。

    縣地四方,又皆屬金;縣地北有鸛洞,鸛字屬金;東面有釜谷,西面有釜洞,南面又有金沙驛,皆金地也。

    彼賊皆以木方之人,木年鍊兵,先陷淸州,木地,乘木旺之氣以來。

    縣地,皆金地,則彼賊雖至官廳門外,不入還退』雲。

    其後,賊果不犯官門,太守此等事,常言於巡察使及諸陣,故人皆疑我有道術雲。

    」 ○姜孝男供稱:「世居淸州東面,與郭希貞及應水等,隔籬居生。

    癸巳年,染病臥痛時,臣牟田二日耕處,應水兄弟,白晝偸刈,呈官接訟,還徵其半。

    以此相詰懷嫌。

    大槪聞李成男精於相地。

    家世獨子傳來,恐或不吉,欲爲移葬,適與成男,相値於選鋒將權仁龍陣中。

    見其爲人輕狂,不信,不與偕來。

    又聞前府使鄭賜湖,亦問地理於成男之奇,意謂成男術業必精,韓淡慰問時,成男夫妻,竝爲請來。

    饋酒而罷,兇謀事狀,專不得知。

    」 ○韓淡供稱:「臣自壬辰以後,長立從軍,今年四月,被火賊,頭顱盡破,六月至臥痛。

    三寸姜孝男,牛峰地牛隻收貢,相議屠殺,孝男請臣夫妻,數三日,來住其家。

    今年七月二十四日,率妻歸到,孝男曰:『家世獨子相傳,此必葬山不吉。

    欲問於李成男改葬,其夫妻竝爲請來。

    』雲雲。

    新都可都之言及樸仲宣家北結陣等事,專不得知。

    」 ○韓從雲供稱:「今年四月,淸州月老洞奴訓世家下歸,其奴已死,隻有畓五鬥落。

    手自耕種,間或販鹽資生。

    七月間,姜孝男設酒。

    語同生弟仲雲曰:『彼家緻酒速客,而吾等以貧寒之故不招,極爲慙愧。

    然若上去,則豈不饋酒乎?』遂往孝男家,酒半甁、靑太一笥出送,遂飮以來。

    臣與李成男、韓淡,初見於是日,有道術之事,豈得語及乎?隣家捉犬,尙不妄言於人,而況不小一罪之事乎?姜孝男等同謀情狀,竝知不得。

    」 ○韓仲雲供稱,與從雲相同。

     ○趙德輔供稱:「臣自亂初,彌助項僉使軍官討賊。

    今年三月,往淸州南一裡婢井今家,外六寸韓從雲、仲雲,來接于奴家,臣初面相見。

    厥後各出米升,三次釀酒相飮,姜孝男一番來參。

    七月,聞孝男家設酌,與從雲、仲雲同往,則韓淡、李成男、李景祥,先在其家。

    韓淡等,以其妻子在內,皆入去,臣等在外亭。

    自內送酒,相與飮罷,先爲出來。

    李成男所爲之事,專不得知。

    」 ○申汝玉供稱:「初居淸州西面,前年月老洞移居。

    臣與李成男,一再相見。

    今年七月,請臣及妻。

    姪女夫李景祥,適來臣家,同日率去,參設酌罷來。

    李成男精於相地陰陽之事,聞於姜孝男處,一無往來通書,有道術之事,得知無路。

    臣無子,得少妾,乃希貞族也。

    今年八月,臣與妾相鬪,妾乘怒奔往希貞家,希貞嫁以其雇工,一月不出。

    臣僅僅窺伺奪來,以此構嫌誣訴。

    新都等語,專不得知。

    」 ○閑良李景祥供稱:「李成男有道術之事則不得知,而但善於地理、陰陽則聞之矣。

    七月,姜孝男慰問其姪子韓淡,臣妻與孝男妾,七寸親也,故請之。

    夫妻一時進去,仍爲設酌。

    臣與李成男五寸親,韓從雲、仲雲、趙德輔、樸仲宣等,皆是初面。

    新都等語,專不得知。

    」 ○全大老供稱:「臣居淸安,距淸州六十餘裡。

    姜孝男、李成男等,締結往來,屠牛飮酒等事,萬無聞知之理。

    姜孝男,雖是妻娚,而已爲義絶。

    孝男本無定居,或娶妻居京,或居水原,或居淸州,雖無狀謀逆,與義絶妹夫同謀,萬萬無理。

    」 ○樸仲宣供稱:「世居報恩。

    壬辰避倭,往洪州,至今乞食。

    今年二月,陳疏上洛,止宿淸州正坐山名不知家,乃兩班韓淡家也。

    淡病不出見,作飯供饋,糧米數升許給。

    李成男稱名人,聞上洛儒生來到,來見給糧。

    上京呈疏,留四日,還下去,到淸州茂陵亭,得霍亂,往月老洞,則人家焚蕩,隻有京人趙德輔幕,乞哀投宿。

    德輔曰:『此裡上有人家。

    』因往乞食,乃姜孝男家也。

    其夕,又就食於申汝沃家,發向懷仁,欲得精米以祭,往茂陵亭村。

    路逢韓淡、李成男。

    曰:『吾等將往姜孝男家。

    汝亦偕往可也。

    』遂引到孝男家,木不飮酒,隻飮數杯而罷。

    臣本窮甚,本無家舍,臣家北結陣事,極爲荒誕。

    新都相地等事,專不得知。

    」 ○閑良韓絢供稱:「世居淸州正坐山。

    四月,忠淸兵使軍官自望,七月,藍浦、結城等官,闕軍捉送事進去時,公州刷馬到靑陽,遞送其官,馬夫以其家雇工代送,中間持馬逃走。

    刷馬馬夫,以失馬之故,訴于巡察使,同州被囚。

    四寸韓淡,持酒壼,與姜孝男、李成男等,往慰於獄中。

    成男則家在臣居七裡許,雖曰相知,以其人愚妄,不與之交。

    或以相地賣蔔,出入無常,適來見於獄中,成男締結事,專不得知。

    」 ○私奴三從供稱:「以水原黃汝弼奴子,居於燕歧。

    今年二月,移居淸州姜孝男家門外。

    韓淡、李成男、李景祥等,姜孝男家,釀酒三度會飮事,聞知。

    傭食資生,他餘事不得知。

    」 ○愛孫供稱:「以正郞韓淵奴子,隨上典,義州扈駕,上典身死後,放賣於李成男家。

    七月,上典夫妻,俱往于姜孝男家,所知者,申汝沃、韓淡、李景祥而已。

    飮罷各散,上典則留一宿,翌日還家。

    李景祥謂奴曰:『詭勝從政圖,賭得男女仕官,如此秋事方急之時,遂成無益之會。

    』隻聞此語,他事專不得知。

    」 ○姜孝男妾順玉供稱:「十年前,姜孝男交嫁往來,所知人,則李成男,或稱彥男,李景祥、韓淡、申汝沃、韓從雲、仲雲。

    韓淡病後,欲爲慰問,竝請其妻。

    李成男,則以善於地理,欲厚遇而請來。

    女賓在內,男子在外,臨罷,李景祥、李成男、韓淡入內,各飮一杯,各還其家。

    領議政稱號事,則從政圖稱領議政、左議政,故以此雲雲。

    女夫,去九月二十二日,與申汝沃出去,過三日乃還,迷劣女人,不知往還處。

    全羅道將帥人,專不聞知。

    」 ○推鞫廳〈領議政柳成龍、左議政金應南、行知中樞府事鄭琢、判義禁府事金命元、知義禁府事尹自新、權慄、同副承旨尹覃茂、掌令禹俊民、獻納金澤龍。

    〉啓曰:「伏見忠淸監司樸弘老狀啓,姜孝男書簡現出鄭仁吉稱名人,不得捕捉。

    其弟義吉招內:『仁吉,以告變事,今月初六日,直往京城』雲。

    來接可疑處,多般捕捉,亦令本道,窮極跟捕,堅囚啓聞。

    天安居陸長生,旣發於郭希貞進告,而已爲捉囚雲,令本道繫械上送。

    」 ○尹敬立爲兼侍講院弼善,金弘微爲兼侍講院文學,洪慶臣爲兼侍講院司書。

     ○中殿渡臨津,宿碧蹄。

     11月10日 ○戊寅,西方,雷動電光。

    五更,雷動電光。

     ○未時,內殿還宮。

     ○藥房、政院、政府、六曹二品以上,內殿問安。

     ○推鞫廳啓曰:「李成男、姜孝男、韓淡、韓從雲、仲雲、趙德輔、申汝沃、李景祥、全大老、樸仲宣、韓絢、奴三從、愛孫、順玉等,以郭希貞進告辭緣,推問則別無端緖。

    但郭希貞等,本道更推招內以爲:『七月分,田頭出歸,謂孝男曰:「汝等雖有結約,欲成大事,南北有變,軍卒不齊,何以成功?」孝男曰:「軍則自有之。

    且明年二月、六月,已爲擇日」雲。

    九月二十六日,姜孝男使其奴萬從,打木麥而傍觀。

    郭應水,自本州場市,歸到同坐,謂孝男曰:「戰場,必有戎器,而汝等無一物」雲,則孝男曰:「先攻淸州,則豈無軍器乎?」應水曰:「漢江設有水使營」雲,則孝男曰:「水使,亦不安坐。

    」且曰:「軍糧,各官多有之,擧事,則自有得處」雲雲。

    』此問答,乃是逆謀之明著者,進告之辭,亦不如是之詳備,似當以此辭緣,姜孝男爲先更推,窮鞫事狀,然後且與告者郭希貞等,面質憑覈,以得端緖何如?」答曰:「依啓。

    」 ○姜孝男更招內:「申汝沃妾,應水八寸妹也。

    汝沃率畜,應水嫁與其家雇工。

    臣謂應水曰:『兩班之妾,無端招引,嫁其雇工,極爲無理』雲,以此懷嫌,做出虛說,二月、六月,已爲擇日雲。

    雖鼠竊狗偸,以此十餘人,猶不生心。

    況此大事乎?郭希貞造作南應信,本無之名,與臣同倘雲。

    其虛僞之狀,據此可知。

    應水等懷嫌之心,以爲陷我於謀叛,則嚴刑之下,使不得覈實,極爲冤枉。

    」 ○推鞫廳啓曰:「姜孝男,以郭應水、郭希貞等,本道更推現出之事,枚擧更問,則一向稱冤,不直納招。

    又與郭希貞、郭應水,面質窮問,則雖互相紛拏,不得歸一,而希貞、應水之招,前後亦頗有異同。

    此乃大獄,正犯旣不可遽爲刑訊;告者又不可一二違端,先爲鞫問。

    其招辭中現出幹證,如三從、愛孫者,更爲盤問,期得實情何如?」答曰:「依啓。

    」 ○三從更招:「奴,以姜孝男傭役,收太時,孝男田歸到,郭應水,亦以傭役來到。

    點心食罷後,同坐田中,孝男曰:『吾今年,不爲早種來牟,來年,牟餠,亦難得食。

    』且曰:『來年,倭賊多來,與壬辰年同雲。

    雖多種牟,避亂隱伏林間,則他人盡拾食,吾豈能得食乎?』但聞此言而已。

    七月以前,則申汝沃獨往來,以後,則韓淡、李成男、李景祥、趙德輔、韓從雲、仲雲等,二番剝瓜釀酒,粗設會飮。

    他餘荒唐形迹,則不得知。

    」 ○愛孫更招:「奴所居處,與孝男所居,幾至一息程,成男,雖名上典,本上典韓淵,時未永葬,燔灰浮槨等事,奔走,故成男處,不得數往。

    適會飮之日,隨成男,一暫往來於孝男家,所爲之事,不得參知。

    從政圖勝負之事,李景祥處暫聞,某處得來與否,則不知。

    」 11月11日 ○己卯,王世子朝問安。

     ○都承旨趙仁得啓曰:「臣到海州,招牧使張雲翼,鄕校祭物及闕庭賜饋之物,速令措備,去二十九日,無事行祭。

    使張雲翼等,第功勞聚會于闕庭,職帖,免賤、免役、免鄕等帖,一一分給。

    其他父老人等,依傳敎,臣親自執盃饋酒,減租、蠲貢、除上番,各項恩命,曉諭示之,則各人等感激,至有泣下者矣。

    」 ○前禮曹參判申湛卒。

    〈湛字沖鄕。

    系出高靈,世居韓山。

    天性溫雅,風度端凝。

    守正好古,博洽群書,最深於《韓子》、《楚辭》。

    幼而穎悟,未十歲,能通四書。

    早丁母憂,居墓三年,一不到家,鄕裡稱孝。

    與其弟妹,友愛尤篤。

    又恬靜,不樂進取,其在淸要,輒懷恬退。

    薄於自奉,家無姬妾,居官淸謹,人莫幹私。

    湛奴有妹,尹元衡婢也。

    當其濁亂,使人謂湛曰:「許我以奴,美官可得。

    」乃嘆曰:「富貴在天,曲逕趨勢,吾不忍爲。

    」乃謝不聽,遂見擯斥。

    後觀《詩傳》,上問囷字之義,左右曰:「囷倉。

    如今之露積也。

    」湛進曰:「囷字古制,不可詳。

    嘗觀魯肅止囷之語,囷必儲穀之所,字義不必拘。

    伏願留心於勤儉、質樸,憂深思遠數語可也。

    」上嘉納焉。

    壬辰,尹全州,人吏迎觀,以老易之,多般瞞弄,湛默不與言,任其所爲,到任之日,枚擧決罪,吏皆驚服。

    〉 11月12日 ○庚辰,推鞫廳啓曰:「今以姜孝男、郭希貞、郭應水面質之言,更爲取招,則希貞曰:『見孝男於田間,多發叛國之說』雲,而孝男則曰:『我無見汝之時,隻與汝子相見』雲雲。

    今者三從之招則曰:『姜孝男收太時,以傭役歸到,隻見郭應水,而希貞相語事,不知』雲。

    所言相違如此,希貞進告之言,似涉可疑。

    且愛孫招內:『以從政圖勝負之說,聞於李景祥』雲。

    姜孝男一家,皆稱領議政之言,亦出於當初進告之人,其間不無可問之事。

    李景祥,亦爲盤問,以得實狀何如?」答曰:「依啓。

    」 ○推鞫廳啓曰:「李景祥,更爲取招,則所供如此,〈六月晦間,往州內,因日暮投宿于申汝沃家,翌日與汝沃,同來孝男家。

    遂分邊戲擲從政圖,負者率男女仕官,臣則全不曉官爵高下,遂爲孝男所欺。

    臣邊見負,其後七月二十五日,如約仕官。

    往孝男家時,與愛孫,私相語曰:」爲此無益之事,落盡吾五十日稱。

    「雲雲。

    相與到孝男家,則其家設酌。

    綢繆情狀,暫時往來,得知無由。

    〉別無違端,而申汝沃招內:『今年五月晦間,郭希貞三父子,以忠州官秘密關,囚禁於淸州獄,裡人相語曰:「前者,池景淸之子衣服,偸取現捉,今又如此,希貞等爲賊丁寧」雲。

    希貞,以我出此言懷嫌,且以奪妾之事,搆嫌誣訴雲。

    』被囚必有公文,雖不可直問於告者,而時任盜將李光憲,方在囚中,希貞二父子被囚辭緣,憑閱得實,何如?」答曰:「依啓。

    」 11月13日 ○辛巳,推鞫廳啓曰:「三從、愛孫、李光憲、李景祥,昨日盤詰時,可疑端緖,尙未現出。

    當初,本道取招,郭希貞所供內:『李成男,本名彥男。

    逆賊鄭汝立餘黨,改名成男』雲雲。

    姜孝男妾順玉招內:『李成男,或稱彥男』雲。

    成男變名互稱之事,似爲可疑。

    以此辭緣,李成男、姜孝男,更爲窮推得情,不服則與郭希貞、順玉,面質何如?」答曰:「依啓。

    」 ○推鞫廳啓曰:「李成男、郭希貞更推,則所供如此。

    李成男供:『彥男,是前名。

    己卯前,讀書于全義鄕校,校生五六人,受學於訓導樸淵。

    諸輩尹忠良等,臣名彥男,以其音相似,或弄曰:「孽男。

    」或弄曰:「孽娚。

    」歸而議諸父,父曰:「以名取笑於諸輩,不可不改。

    」遂改以成男,因入帳籍。

    前此雖往來諸處人,皆曰:「汝不無道術而已」,別無妖妄之毀。

    姜孝男家往來後,孝男與希貞大隻,故做出如此之言。

    』希貞供:『七月分,孝男太田耘草時,孝男場邊居人萬從、三從、貴必等言曰:「李成男,京城往還,在半日內。

    」臣問於姜孝男曰:「成男,半日內,往還京城雲,果有是事乎?彼若中路還來,則何以知之?」孝男曰:「靑瓦片持來,豈虛語乎?成男本名彥男,鄭汝立時,改以成男。

    能用身作霧,能遁甲藏身,化爲獐鹿,其身之有無,何處覓得?」雲。

    』又以希貞所招,更問於姜孝男,而與之面質,則互相發明牴牾,尙無指的現出之端。

    成男初名彥男事,則三人所供一樣,而其稱汝立餘黨,變名免害之言,則希貞雖指爲姜孝男所言,而不擧參聞之人,虛實亦難分辨。

    但雲其子應水,七月間,貴必、三從、萬從處聞知雲雲,應水等更問何如?」答曰:「依啓。

    」 ○推鞫廳啓曰:「郭應水更推,所供如此。

    『李成男,鄭汝立餘黨之說,初不出吾口。

    臣以軍人選鋒將權仁龍陣中歸,在告變辭緣,專不得知。

    臣父,以臣指的告者,故牧使捉來,以加枷杻推問。

    前日臣聞於姜孝男,曰:「我國無將帥。

    如能作霧氣,能使木馬者,眞將帥也」雲雲,故以此納段。

    牧使謂姜孝男,明火強盜,捕捉計料,臣父曰:「孝男富人,非強盜也。

    推牛會飮,遊觀諸處,殊常事頗多」雲雲。

    臣父,以迷劣之人,以逆賊進告,臣身以父之故,將至死滅矣。

    』可問之人,皆已反覆窮問,而無一端緖。

    郭應水則以告者,且爲希貞之子,而所供之辭,與希貞相違。

    貴必,雖言孝男等往來新都之事,而亦不言綢繆事狀。

    以此觀之,則其所告變之辭,似爲虛疎,不可爲據。

    但此乃莫大之獄,推覈虛實,不可不詳盡爲之。

    鄭仁吉,旣發於本道狀啓,且聞以欲告變事,來京還去雲,此必有情由。

    臣等之意,罪人等,姑皆仍囚,急遣都事,拿來鄭仁吉、鄭義吉等,竝與仁吉姓名現出書簡上送,憑閱參問處之,則庶無未盡之事。

    敢稟。

    」上從之。

     ○以金宇顒爲吏曹參判,成壽益爲昌山君,金湧爲吏曹佐郞,趙希輔爲藝文館奉敎,崔東立爲藝文館待敎。

     11月14日 ○壬午,司諫院啓曰:「點馬,例於禾穀收齊之後,初冬未寒之前爲之,猶有凍死之患。

    今因都事有故,節屆深冬,迄未往點。

    出入海島,跋涉泥濘之際,寒凍殞斃,勢所必至。

    糧儲匱竭,煮鹽貿穀,以補國用,固出於不得已也。

    鹹鏡道都事尹??,監掌煮鹽之任,役民太重,按名懲柴,束數猥多,一道之人,怨咨盈路,或流移他道。

    如此毒民取盈,初豈朝家之本意乎?極爲駭愕,請命罷職。

    觀察使洪汝諄,不爲檢察,緻令貽害一道,請命推考。

    」上從之。

     11月16日 ○甲申,上敎政院曰:「平安道赴防砲手等,昨日來陳:『願試內中日而下去。

    』予曰:『明日乃國忌。

    然則十六日下直之時試之。

    雖日暮出去可也。

    』其軍喜躍而去。

    今日雨勢如此,不可試放。

    古人與虞人期,尙不背之。

    今予與赴防諸士約,豈可欺之?寧遲緩數日,不可不試放。

    姑退日限,令兵曹議啓。

    」 ○備邊司啓曰:「河世國持來老乙可赤書,雖不得詳知曲折,而大抵其意則似雲:『遊擊宣諭,莫與高麗爲讐,我竝無違法。

    隻是尊守國法,保守九百五十餘裡之邊壃,學好。

    上年,高麗避亂撻子地方,收留在家,將一十二名,回送滿浦,其五名送還天朝,兩家爲一家,往來行走。

    ?子違法,進入邊境殺了。

    全是無有爲讐。

    』雲雲。

    其下銜冤在訴:『請遊擊,轉上撫部。

    』雲雲:『達擔國、海西及建州,必直有好人、歹人,而把好人,作歹人,以爲違法之罪,難當領受。

    』今將冤屈情由,訴稟遊府老爺,將老乙可赤忠順情由,奏與朝廷,而有開天門、見天日等語。

    此等所言,未省何謂。

    意是頃日,冬至使鄭淑夏狀啓:『老乙可赤部下,犯淸河堡,以此祖承訓提監老乙可赤中軍』雲,以因此事,而訴冤于遊擊也。

    餘希元,雖未入來,而此書似當示於遊擊,聽其所言。

    如遊擊更有答書,則我國亦令河世國等,更爲隨去,解釋結怨之意,而令數人,來受刷還賞物以去。

    萬一因此,獸心少解,而兵端暫息,則實爲邊境之幸。

    河世國,以滿浦人,有往來體探之勞,除職論賞,以慰其心,何如?」答曰:「依啓。

    雖不能詳知其語,而大槪觀其所爲,姑無不順之意,此今日之大幸。

    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

    蓋暴我天兵之留守,張皇聲勢,而仍責其犯法,彼雖獸心,莫敢動矣。

    夫安得不服哉?胡塵一起,其禍有不可言者,今乃坐而消之,豈非兵判之策,而遊擊之功也?私竊感感。

    遊擊前不可不呈禮單、設宴,以緻感謝之意。

    若其兵判之爲國忠謀,則予不能報矣。

    」 11月17日 ○乙酉,上敎政院曰:「當今各道守令之賢否,民間之弊瘼,豈無可言者,而巡按禦史等,寂無一言,豈可謂察其任乎?下書責之。

    」 ○上敎政院曰:「別出規矩,下送于各道巡按禦史,令巡行列邑,砲、殺手試才,啓聞論賞事,言于兵曹議處。

    」 ○弘文館上箚,論時事,仍請淸心,頻禦經筵,引接臣僚,勤加延訪,咨以時務,上曰:「省箚。

    忠亦至矣,深用感惕。

    第病痼日深,隻待死期。

    雖欲策鞭昏塞,正如朽木之不可彫,勢所難能,徒爲悲涕而已。

    」 11月18日 ○丙戌,賜文科趙廷堅等三人、武科洪允先等五百七十四人,及第、出身有差。

    〈海西別試取。

    〉○政院啓曰:「各道守令賢否,民間弊瘼,巡按禦史等所當從實採訪,一一啓聞,日月已久,寂無一言,殊無察職之意。

    請竝推考。

    」上曰:「當初巡按禦史設立之意,非謂句營公事,專主彈論,近來專不得見。

    今後一一啓聞之意下諭,推考則勿爲。

    」 ○推鞫廳啓曰:「陸長生、郭希貞,更推及面質,則所供如此。

    陸長生供稱:『父天壽,母任氏。

    世居淸州,父母俱沒後娶妻,移居天安。

    李成男,則初不聞知,姜孝男,則壬辰以前,同居一裡,故相知。

    今則移居,兩人兇謀事狀,專不得知。

    』希貞當初進告時,隻擧李成男等十一人姓名,謀爲叛逆,而陸長生之名,則不及焉。

    本道再招時,乃始進告,今則曰:『當初十一人進告時,竝爲書納』雲,前後之招,大相不同。

    且曰:『長生,亂後,居于天安,全不往來於姜孝男家,今年爲始,自春至秋,五六度往來,似爲殊常。

    其中所言之事,未得聞知,但慮有荒唐之事,進告』雲雲。

    其子應水則言:『陸長生與李成男等,謀叛辭緣,則元不進告』雲雲。

    以此觀之,希貞進告陸長生之事,甚爲虛疎。

    申汝沃、鄭仁吉,更推及面質,則所供如此。

    鄭仁吉供稱:『父主夫舜年,母樸氏。

    世居淸州。

    臣父身死,欲擇葬山,聞成男善地理,請來看山後,申汝沃謂臣曰:「彼乃不善人。

    何以請來看山乎?」問曰:「何以謂之?」汝沃曰:「似逆賊之人。

    何以請之?」問其逆賊之由,則曰:「不知」雲雲。

    臣以告變上來,而事無可據,還爲下去。

    姜孝男,則初不聞名。

    謀叛情狀,臣身雖死,參知無路。

    』仁吉:『當初聞申汝沃之言,上京欲爲告變,而事無可據,卽止下去。

    』仁吉之言,亦不十分眞的。

    反覆窮詰,未得端緖,極爲可疑。

    大槪成男等情迹,姜孝男奴萬從,必詳知之,而今方被囚於本道,已令都事拿來。

    待其上來,盤詰得實間,仁吉等,姑竝仍囚何如?」上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河世國,今將還歸奴酋處,不可無回報。

    在我辭順理直,則彼雖禽獸,庶可回心而自戢也。

    以滿浦僉使意,答其來書,以爲:『今見爾書,爾意亦好。

    本國與爾,境土相連,數百年來,各守封壃,不相侵犯,本無一毫讐怨也。

    況爾刷還本國人物十餘名,爾之處置,亦爲善矣。

    深感厚意,久欲報之。

    爾當簡送的有功勞者,若幹人來,受宴享。

    若然則可以情意相通,而釋然無疑阻也。

    頃日,渭原之事,爾的?子,冒犯越境,黑夜闌入村家,搶掠財貨,無知村民,安知非賊們,而不爲格鬪乎?彼此格鬪之際,俱爲殺傷,此則未免均有所失也。

    然本國則少無嫌怨,隻責我國地方官,至於革職究問矣。

    爾亦有耳,必已聞知也。

    自今以後,我國與爾們,各遵天朝法令,不相踰越。

    我的高麗,則我禁之;爾的?子,則爾禁之,各自保存,不相生事,則豈不好哉?豈不美哉?』大槪如是措辭,令承文院,答書速爲磨鍊,且令都監堂上,告于胡遊擊前,成送回帖後,別擇有計慮解事武臣一員,與河世國,一時馳送虜中,一邊開諭,一邊體探,恐合事宜。

    河世國遠路往來,衣薄足繭,至爲可矜。

    馬匹及衣服,令該司題給。

    」上從之。

     ○上敎曰:「《實錄》江華奉安後,堂上留在乎?上來乎?」政院回啓曰:「《實錄》在海州時,中殿留駐所,故堂上留在矣。

    江華奉安後,堂上留與上來,禮曹時未來言矣。

    」禮曹啓曰:「江華奉安等事,非本曹之所擅便,故往議于大臣,則領議政柳成龍適病,左議政金應南以爲:『平時全州等邑,則別無留衛之事。

    江華奉安後,不當視同海州例』雲。

    本曹之意,亦爲相同,堂上似不必留在。

    敢啓。

    」上曰:「然則奉安後還來矣,吏判送之。

    但堂上,雖不可留在,今此《實錄》非輕,難以平時全州等邑視之。

    予意似當遣史官,留守檢飭,另加愼重。

    」 ○上敎政院曰:「都監哨官等,拘於職事,不得遷動,守令亦不除授,人情必不喜。

    凡事,人情興起,然後乃可爲。

    哨官等,或有時陞授京職,或以其軍試才,入格多寡,論賞陞職,或間爲守令除授,使之興起樂屬,言于訓鍊都監。

    」 ○接待都監啓曰:「昨日,臣德馨往于胡遊擊下處,問慰之後,仍及餘希元,爲我國緻力,開諭獸心,使之效順之事,而盛推餘希元,歸功於遊擊,則遊擊答稱不敢雲雲。

    臣仍出袖中老乙可赤答書示之,又問:『此答書,老大人卽爲成送乎?』遊擊答稱:『當待餘生報來,而勸之卽爲回答』,則亦似有肯許之意。

    但慮書中所雲之語,必細知其情而答之,然後斯爲無欠。

    臣聞餘希元與老乙可赤次將問答之言,時未見錄於狀報中,欲待此,而與遊擊更議,爲之回答,故不爲決語而出。

    」上曰:「知道。

    此等之語,封入可也。

    」 11月20日 ○戊子,司諫院啓曰:「宣傳官黃履中,監軍落點後,無緣不進,罪犯軍律,不可尋常推考。

    請命詔獄推考。

    行副司直金希契,以前爲眞寶縣監時,手斬十二級軍功,陞堂上。

    希契本無膽勇,未嘗與賊厮殺,隻取管下人所得首級,瞞報主將,至授重加,物情莫不痛憤。

    且本縣之境,賊倭初不來犯,則終始守土之功,固不足言,而使完全之地,蕩敗爲棄邑,其汎濫之罪大矣。

    請命罷職,堂上加改正。

    南賊狺然境上,禍機叵測,西方亦有警報,任方面者,當鞫躬竭力,以圖報效,不可引疾乞解,陳疏請遞,目謀安便之時也。

    頃日五道監司,或張其疾病,或敢陳私情,紛然解職。

    其病勢輕重,情事切迫,雖不能知,而未免退托自便之迹,殊無臣子盡瘁奉公之義。

    請平安道觀察使尹承吉、江原道觀察使宋言愼、全羅道觀察使洪世恭、慶尙道觀察使徐渻、黃海道觀察使柳永詢等,竝命推考。

    各道狀啓陪持人等,呈納政院之際,下人等阻當要索,至於時急狀啓,若無賄物,則亦不卽捧納。

    當此遑遑之時,近密之地,首先作弊,而不爲禁戢,使緊關文書,不得趁時入啓,遠方之人,交口怨詈,極爲駭愕。

    請都承旨以下及注書等,竝命推考治罪。

    」答曰:「依啓。

    」仍傳于政院曰:「政院,何以爲此事乎?其作弊下人,捧傳旨治罪。

    」 ○平安道兵使邊應奎馳啓曰:「滿浦僉使柳濂牒報:『去八月十八日,唐官家丁,與鄕通事河世國等,梨坡胡童汝古、童坪古等,一時宣諭事,老乙可赤處入送,今十一月初二日,各人及老胡兄弟、次將馬臣、佟羊才等,一時出來。

    河世國處,虜情推問,則老乙可赤常時所住之家,麾下四千餘名,佩劍衛立,而設坐交椅。

    唐官家丁先爲請入,拜辭而罷然後,世國亦爲請入,揖禮而出,小乙可赤處,一樣行禮矣。

    老乙可赤屠牛設宴,小乙可赤屠豬設宴,各有賞給。

    老乙可赤城,周回八十餘裡許,城門七處,無弓家石築。

    胡家五百餘戶,城外六百餘戶。

    內城,周回十裡許,石築弓家,樓閣五處則已造,又以木手,時方赴役造作。

    老乙可赤兄弟所住家舍,則蓋瓦各以十坐,分爲木柵,各造大門。

    別設樓閣三處,皆爲蓋瓦。

    大槪目覩,則老乙可赤麾下萬餘名,小乙可赤麾下五千餘名,長在城中,而常時習陣。

    千餘名,各持戰馬着甲,城外十裡許鍊兵,而老乙可赤戰馬,則七百餘匹,小乙可赤戰馬四百餘匹,竝爲點考矣。

    畫員二名、瓦匠三名,則天朝命送之人雲,而時方始役燔瓦。

    文學外郞,則以唐人投屬虜地,幾至三十餘年,而凡所通書,此人專掌雲。

    甲匠十六名、箭匠五十餘名、弓匠三十餘名、冶匠十五名,皆是胡人,無日不措矣。

    世國三日留住,而水上西海坪頭頭胡人,竝皆進來,未知因何事聚會。

    與童大吉等同宿,而引問虜情,則潛言曰:「因朝鮮作爲仇讐,來正二月間,必爲起兵報復設計,故諸部落胡人等,方爲調聚鍊兵,而朝鮮如是送人和親,別無起釁」雲。

    胡人童海者,又以潛言曰:「我亦前日,渭原境內採蔘事入歸,而同郡之人,要路隱伏,射斬二十七名。

    吾身則艱難遊泳生還,而老乙可赤,以犯入朝鮮之境,家口竝爲捉來,炊飯汲水定罰。

    」起兵報復之事,與童大吉等言辭,一樣說道矣。

    二十六日,辭退回程之際,老乙可赤曰:「前日,童海老冒入朝鮮之境,同類之胡,多至二十七名被殺而僅還,故捉緻家口,定苦役。

    今後犯于朝鮮城底,朝鮮不爲射殺而捉送,則我極法斬之。

    朝鮮之人,犯于我地方,我捉送,則朝鮮亦可處置。

    然則彼此無讐矣。

    」唐人退來後,老乙可赤別招世國言曰:「兩國別無讐怨,隻緣我?子,冒入爾境,自取殺死,故已將其輩妻屬,拿緻於此,爲爾輩設供而辱之也。

    今後如前和好,則往來之人,隻持馬箠行走可也。

    天朝之人,尋常往來,不是異事,爾國之人,古無來此者。

    今之殺牛供饋,專爲爾也」雲雲。

    馬臣等,相公宴賜後,僉使繼往懷遠館,設行宴禮,次將等曰:「朝鮮人搶在他衛?子者,則我王子計慮長遠,故前後竝十餘名,無遺刷還。

    朝鮮則設有隣好之意,無知?子,冒入採蔘者,不爲拘迫解送于我,盡殺無餘。

    至今子喪其父,弟失其兄,婦哭其夫,號呼冤痛,慘不忍聞。

    我王子不堪目前悲苦之狀,將起兵報讐,適有天朝宣諭告示,帶朝鮮人來到,我王子以爲,死者已矣,旣承委遣,則不可不面話,故差送我們,告以相好之意。

    且要互相行走往來」雲雲。

    僉使答曰:「夏間,爾等來試入境採蔘之意,我告以不可之意,冀免相害之虞,而爾等不我聽信,冒入渭原,至掠人家牛隻,無知山谷之民,驚見異色人物,互相鬪格之際,不徒爾的?子,有殺死者,朝鮮人物,亦多傷害。

    爾的偏咎於我,是甚道理?」馬臣等曰:「今後,則爾國視同一體,凡有事,當以文書相通」雲。

    僉使答曰:「自古以來,爾與我國,原不以文書相通。

    且不敢私交,遵奉天朝法令。

    今此一遭通書,亦出於不得已也。

    自後則彼此當以言語相通而已。

    」因勸諭行酒。

    馬臣等曰:「我們次將,非庸劣奴子之比,而宴具徒豐,未見女樂,不勝缺望。

    」僉使曰:「宴享用樂則果有之,前次爾的刷還我國人物,我朝廷嘉其誠意,卽欲設宴享,以酬其勞,而刷還者係是鹹鏡道人物,文移往問之間,未免稽延日月。

    今年九月間,已爲定日備具,而因爾輩不準到,迄不果行。

    明春當爲設行,爾等切勿雜擾沓至,擇當初刷還有功若幹人,期日來參,毋緻違悞可也。

    」答曰:「謹領命。

    」仍給鹽石、魚物、木匹、器皿等物有差』雲雲。

    通書之事,慮有難處之患,以言語通情,已爲啓達,而更爲思量,則彼有通書,峻拒不答,徒增其憤,無益於事。

    若老乙可赤通書,則略修回答,姑順其意。

    令朝廷商確處置。

    」上下于備邊司。

     ○楊布政接伴使沈喜壽馳啓曰:「西事艱虞,而水上、水下防備,一樣虛疎。

    旣乏未雨之戒,又無臨渴之掘,江氷旣合,懍懍日甚。

    伏聞譯官樸仁儉之言:『遼東將官輩,深以東?子爲憂,日夜待變』雲,而又聞義州官奴回自遼陽者之說:『賊犯靉陽等堡,道路喧傳,羽檄交馳雲。

    』唇齒之害,漸至逼迫,在我之備,不容少忽。

    新兵使邊應奎,在輩流中,頗有聲名,而亦是年少崛起,不習戰陣之人。

    巡察使尹承吉,白面慈祥,不閑軍旅,脫有緩急,似難獨任。

    臣之愚意,自朝廷擇遣知邊務有威望重臣,以爲元帥之任,節制諸將,則事體重大,策應得宜,庶有禦敵之望矣。

    大抵寇賊作耗,必先於上流,稍稍蠶食,以及下流,則義州乃江邊七邑之末端,固無切急之虞矣。

    第念此距賊境,僅三日程,伊之朶頤流涎,未必不在於號爲豐饒巨鎭者,而連陸之後,千蹊百逕,無所不通,飄風驟雨,實未知適發於何地,首尾運動,難測其先起於某處。

    若大勢長驅,則必不畏我軍之綴後,又何憚唐兵之夾攻也?以此而言,義州危迫,少無間於水上諸鎭,諉謂防歇,抽出土兵武士,移用他處,失計之甚者。

    臣之愚意,方山、淸城兩堡將卒及龍、鐵守令,率其砲手,皆令疊入本州,悉力防守,而些小倉穀,隨便搬運,則恐有兩全之益。

    此外南關數三邑精兵砲手,亦宜添防本州,以備不虞。

    若聞水上有變,則道裡不遠,猶可奔馳繼援也。

    蓋氷上,則黃海道新及第及本道列邑之兵,足以分防,此州則城子最大,無險可據,非四千餘兵,不可守,而壬辰以後,不堪師旅之擾害,力役之煩重,流亡相繼,軍額極縮,今雖拔盡閑雜老弱,猶未滿二千之數,其中操弓者,不能十之一。

    載簿軍器,散失殆盡,又遭上年火變,弓矢重物,最爲缺少,樓櫓、器械,亦多齟齬。

    久安之地,固宜如此,臣所目覩,不勝寒心。

    以此一州,可想諸鎭同然。

    不幸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