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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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酉時,四方昏蒙若下塵。

    巳時,日暈。

    午時,日暈兩珥,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未時申時,日暈。

    夜五更,四方有霧氣。

     ○備邊司啓曰:「陳遊擊昨見金睟,力陳倭書不可不受,而倭書中所言,兵部咨內,明白開寫,竝與其書而入送爲當雲雲。

    臣等初意,則旣受之後,處之似難,故以不必受之意入啓矣。

    今以遊擊之言,反覆參詳,則以其書中之言,備載兵部咨中,竝與其書,而付之遊擊之行,使兵部明知賊情之所在,亦爲無妨。

    敢啓。

    」傳曰:「於政院之意則如何?議啓。

    」吳億齡以政院意回啓曰:「我國,雖不獲已一任天朝所處,以僥倖賊之退去,而在我不可先自相通,有若忘讐求好者然。

    今賊酋,必因唐官而傳書,其意有在。

    若受之而達於上國,是正墮其愚我之術,而朝鮮代伊請封之說,將無以自解於天朝。

    一開其端,他日種種難處之憂,未必不由於此。

    況遊擊前後移帖之意,陪臣往來聞見之事,詳載咨中,據實回覆,則賊情所在,似無待倭書而後詳知也。

    機關甚緊,有難易處。

    臣等之妄慮如此。

    敢啓。

    」傳曰:「予見亦然,故問之。

    此意言于備邊司,更議以啓。

    」 2月29日 ○壬申,王世子朝問安。

     ○午時,上禦時禦所,接見敎師千摠曹忠、把摠殷文龍、陳應龍等三人。

    上曰:「地窄非便,不能一時奉邀,惶恐。

    」敎師曰:「曾欲就謁,而必待召命而來,故今始來拜。

    」上曰:「孫大人,安在否?小邦蒙東漸之化,昇平日久,不知兵革之事,故曾請於經略軍門矣。

    大人等,若勉敎小邦之人,則他日討賊,豈曰小補?」敎師曰:「俺等來時,經略有嘗藥之患,離來已久,想已平復。

    俺旣承經略之命,十二人來此。

    其於訓錬之事,敢不盡心?當初貴邦請來三千,以貴邦糧乏,故孫大人姑置遼陽而待之矣。

    」行茶禮,受禮單而罷。

     ○王世子晝問安。

     ○司諫院啓曰:「罪人黃赫,請命更鞫。

    」答曰:「勳舊之子,可貸其死。

    」 ○司憲府啓曰:「罪人黃赫請更鞫,司僕僉正金應壽請改正。

    」答曰:「黃赫與院答同。

    金應壽,有功之人,陞授未爲不可。

    若可從之事則不從乎?不允。

    」 ○慶尙左兵使高彥伯馳啓曰:「臣於今月二十日,與士卒較兵之際,降倭酒叱隻、鶴沙伊等,突進于臣之座前,辟左右,潛言曰:『我等旣背本國,則爲朝鮮之人也。

    旣爲朝鮮之人,則衣食於朝鮮,而所爲者何事乎?我等當圖賊魁,欲效我等之志矣。

    我等爲林郞將軍官,見淸正出入之狀,則淸正每於吾將期會時,所率不過十餘人,每以單騎來會,飮酒樂酣,日暮馳還者屢矣。

    又與其卒畋獵時,則單騎隨後,獨立高峯者,亦有素矣。

    當此時,與內應人圖之,則易如反掌,使道之意,如何?』臣佯答曰:『如此機關重事,豈可容易爲之?但大明曾已許和,天使未久當來,我朝鮮,以大明屬國,豈可違忤於其間哉?且爾等投來未久,口發此言,必欲驗我虛僞,豈發中情?且內應者誰?』倭等答曰:『使道之言如是,不爲則已,爲之則我等同來倭,仇叱已從兄古老非,方爲淸正軍官。

    最近者,其人亦與淸正有隙,每與其弟,同謀欲來,而今則落後,時在淸正幕下。

    我等使其倭及通事金古隱孫,潛入西生,與其內應倭相議,取血成誓,則圖之甚易。

    失此機關,則三月二十日間,其應古沙馬,領兵渡海,復犯如初,則何可支也?且淸正,諸賊中衆怨所叢。

    每請於關白,加兵渡海者,亦淸正也。

    不圖淸正,則雖定和於行長,關白必從此賊之言,豈輕易撤去也?使道若以爲不可,則隻望許我處置耳。

    臣抑以大明之言,以釣其情,又問圖之之術,則答曰:『我等十餘人,皆持鳥銃,隱伏于西生、林郞等處阻阨地,次設朝鮮精銳於前後路傍,期以日暮,淸正自林郞還歸時,先以鳥銃俱發,善射左右翼而擊之,則淸正雖曰勇敢,必隕首於我等之手矣。

    然後,其內應者,則奔往西生,驚惑其衆曰:「吾將已爲被殺。

    朝鮮大軍,亦爲圍抱,我等何歸?」乘夜橫生陳中放火,則諸衆必督乘舟。

    其明日,與朝鮮左右舟師,佯截於糧路,則諸鎭撤兵,可立而待。

    不然,使淸正晏然於此土,則雖久十年,返兵無期。

    且前日右道巨濟之役,若不退兵,則諸鎭皆以乘舟欲回,終不果,是可恨也。

    又於三月初三日,淸正必往林郞,其時可爲耳。

    』臣答曰:『若事成則當奏于殿下,當授汝高官,子子孫孫,永享榮祿,而凡諸話言,豈汝中情?』又佯抑以朝鮮,本不負約之言,一以諭之以利,則倭等自觸出血,成誓書以納矣。

    」上下備邊司。

    備邊司回啓曰:「機會變於斯須,而決策於千裡之外,兵家所難。

    如此之事,隻在主將臨機處置。

    況三月三日,隻隔數日,今雖指授,必已無及。

    又況圖之不成,激發其哮怒之勢,則右道之賊聞之,亦以爲天朝實無講和之意,必以此事欺誑,而欲乘虛圖之,更相驚動,則當此風汛時月,不無速禍之患,甚爲可慮。

    然明知其有可圖之勢,而畏首畏尾,臨機不發,亦非運變無方之道。

    無已則厚待降倭,結以心腹,使之出入賊中,陰結其類之欲爲內應者,乘狂賊挺身獨出之際,登時剪除,似若變自其類而起,而不疑我國,則成與不成,皆無大關於起釁,而腹心內披,支黨外攜,將不得安其窟穴,肆毒之勢少息。

    此雖奇謀,而我國射手,似不可得行。

    萬一降倭難於獨圖,強要不已,則當扮作倭衣,混於降倭,乘昏潛伏,勿令賊知其爲我人,亦一策也。

    大抵因敵國之人,以圖敵國,此兵家之勝算也。

    我國必疑倭奴譎詐,而不能潛布約束,使爲我用,此亦大拙也。

    今此來降之倭,旣非卒倭,而且有獻策自效之意,十分款待,坦去疑阻之心,而樂於緻死,成事之後,約以重加爵賞,則聞風歆羨,而相繼出來者,必不至一二人,而吉兇悔吝,生於動,動不可不愼也。

    遙度之難,自古而然。

    更觀事勢,參酌善處,母緻踈虞事,秘密行移。

    且別遣宣傳官一人,馳往高彥伯處,細探賊情,何如?」上答曰:「予意,此事決不可爲。

    爲則國事必敗,不可不深思而善處之。

    」 ○傳于政院曰:「淸正之事,備邊司有若可爲者然,是何見也?又以爲:『事若不成,則激變』雲,予則以爲成尤激變。

    今我國之勢,危如一髮,而其所以相持數年,保有今日者,隻由天朝之顧護耳。

    今忽作此,豈不寒心?假使淸正雖死,日本豈無淸正?徒足以激秀吉滔天之兵勢耳。

    卿等以秀吉爲何如人,而料之如此乎?朝殺淸正,秀吉夕必渡海,盡赤東土矣。

    況天朝方準封宣諭之際,我國有此作爲,惹起許多不可說之事乎?若石尙書等聞之,必震怒,不得顧護,而其間奸險之輩,仍做出不測之言,我國之事,於玆判矣。

    不忍言,不忍言。

    此時雖欲攅手乞和,其可得乎?是除一淸正,而買滅亡之禍,可謂非常之奇策乎?且以我國人,扮作倭形雲,是甚可哂。

    人形,雖可變,而矢形其可變乎?若倭人取矢而見之,寧有不知之理?所遣之人,一二被獲,亦安保其必無?欲變形而掩其迹,決無此理。

    不但此也,雖不遣射手,隻遣倭而圖之,萬無掩匿之理,此則少無可疑。

    昔,公孫述潛殺岑彭,果有益乎?但予素是病風,近日則隻存形骸,無處訴悶,惟自笑一身而已,如此存亡之機,何敢料之?若此事幸成而得安,則萬世之福也。

    予言雖不驗,有何害乎?萬一敗事,將置國家於何地?願諸卿深思,勿爲放過。

    爲不爲中,急遣宣傳官,刻日馳去,傳諭於兵使。

    淸正之賊,以予之心,寧不欲食其肉而寢其皮?然天下之事,揣摩機變,期不敗事,未可徇小丈夫一時僥倖之志也。

    此意言于備邊司。

    今雖夜深,卽卽傳敎。

    且淸正事,是國存亡莫重之事,政院在樞要之地,豈無意見?所當密贊機猷。

    今雖隻在入直,此事甚急,斯速書啓意見。

    」左副承旨柳永詢、同副承旨鄭淑夏回啓曰:「高彥伯狀啓之事,臣等之意,危亡之機,係於呼吸,決不可試之。

    假使幸成,必貽國家無窮之患。

    況萬無得成之理乎?淸正與行長,有隙素矣,常以和事之成,出於行長爲憤。

    安知此賊,故遣心腹之人,詐爲乞降之狀,佯示陰圖,以試我國之情,惹起釁端,冀敗垂成之事乎?臣等始見此狀啓,聚首驚顧,欲達一言,惶恐趑趄,姑待廟算,今承上敎,不勝感激。

    聖慮所及,超出尋常萬萬,臣等豈容贅議於其間哉?第彥伯狀啓中,有馳報元帥,以待指揮之語,元帥想已善處。

    萬一不幸,指揮失宜,則其禍將不可測,而日期已迫,勢未及止之。

    然依上敎,急遣宣傳官,星夜馳諭事,卽刻大臣及備邊司堂上,命招議處何如?」傳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政院啓辭,其於慮事曲折,可謂詳盡。

    臣等亦已念及於此,但婁國安之行,我國因兵部咨文,隻令樸振宗隨行,以察賊營動靜而已,初無一紙文字,先爲相通事,婁國安已知之。

    其還也,賊將自爲投書於樸振宗,使之傳於禮曹,振宗則辭而不受,而婁國安自爲持來,其非出於我國之通書也明矣。

    隻以賊書旣出,則中間不可掩置,而持來者又是唐人,則雖辭而不受,兵部豈不知之乎?等是知之,則寧以此事情,詳載咨中,而竝送其書,使天朝,洞然知賊情之所在,而爲之區處,恐無不可。

    若恐其開端難處之憂,則咨文末端,又陳『行長前於劉摠兵在京時投書,使小西飛卒倭持來,而本國拒而不受。

    其書已經兵部覽訖。

    今又如此投書者,似是期望沈遊擊之出來,詳知天使之遲速,爲之進退之,亦未知其意果如何?竝惟參詳,急速區處』雲,則其於申報賊情,無有所隱之意,尤爲周詳。

    臣等之意則如此,故敢啓。

    」答曰:「賊書非我國所當聞知,未可報也。

    但天使之來,必經一番兵部題本後出來。

    如非我國上奏,則必不出來,予意枚擧賊情,直爲奏聞,恭聽天朝處置,於義無害。

    若隻移咨於兵部摠督,則不過一邊報耳。

    兵部安能據此,奏請發遣哉?然則機事,漸緻遲誤,更議施行。

    」 2月30日 ○癸酉,王世子朝問安。

     ○上禦時禦所,接見敎師千摠葉大潮、把摠胡文桂、楊貴等三人。

    禮如初,坐定。

    敎師曰:「俺等承孫大人之命,來到貴邦,於操鍊之事,敢不悉心?但未知貴邦兵馬幾何。

    」上曰:「兵馬非不足,而糧餉匱乏,故不能多養士卒。

    」敎師曰:「敢問京城及各道之兵,大略幾何,於國王之意,欲爲敎鍊者幾何?」上曰:「京中見在之兵,不過數千,而諸道之兵,則或過萬兵,或不滿萬,其數不同。

    蓋非不欲鍊兵之多,隻爲無食,不得多鍊矣。

    」敎師曰:「纔經兵亂,殘敗已極,勢固然矣。

    然兵不在多。

    若得鍊精,一以當百,俺等當赤心敎之。

    」上曰:「多謝。

    」敎師曰:「此時豈知俺等之善敎乎?若觀其終則可知矣。

    」 ○王世子晝問安。

     ○司憲府啓曰:「罪人黃赫請更鞫,司僕僉正金應壽請改正。

    」答曰:「已諭。

    不允。

    」 ○司諫院啓曰:「罪人黃赫請更鞫。

    」答曰:「巳諭。

    不允。

    」 ○上禦別殿,引見大臣及備邊司堂上、兩司、玉堂。

    入侍,領議政柳成龍、左議政金應南、右議政鄭琢、行判尹金命元、戶曹判書金睟、行大司憲洪進、兵曹判書李恒福、參判尹先覺、右承旨李德悅、弘文館應敎黃是、司諫院獻納李鐵、弘文館修撰金湧、注書辛成己、假注書金廷龍、檢閱尹暉、李廷馦。

    上曰:「淸正事,急遣宣傳官,使之勿爲妄動。

    予意則然矣,僉議未知如何?」柳成龍曰:「見近日事勢,雖百爾思之,未得善策矣。

    」上曰:「卿等各言所見。

    」成龍曰:「淸正,固是虎狼之人也。

    三四月之間,天使若不來,則挑戰之患,必有之矣。

    每請秀吉,加兵渡海者淸正。

    若萬一除得淸正,則機不可失,而似難阻之,故昨日相議,如是啓之矣,伏見上敎之辭,則實甚允當。

    但賊中之事,不可遙度,而來降之人,果是淸正腹心,則似可圖之,而圖之不成,則機關甚重,上敎至當。

    」金應南曰:「臣之所見,亦與成龍無異矣。

    」上曰:「非謂淸賊不可殺也。

    殺則殺矣,殺之則必生大事,故予意則如是。

    凡事必詳盡,然後可也。

    」鄭琢曰:「自古以計制勝者多矣。

    臣意淸正與行長有隙,而屯兵旣久,且多怨詈之人。

    來降者果是腹心之人,此事似乎成矣。

    使將帥不失機會,可也。

    朝廷則擇將而已,千裡料敵,固是不可。

    若除一淸正,則可減十萬兵勢,不可以信義待賊也。

    但事若不成,則誠如聖慮也。

    」上曰:「詳細料之。

    若天朝不復顧念,則不可說不可說也。

    此賊,可以計破,不可爭衡。

    天下之兵,亦不可時時借之。

    觀降倭之獻策,則雖不甚齟齬,而必先立我國之勢,然後雖行此計,彼賊不爲憑淩矣。

    」金命元曰:「天朝之羈縻,與行長爲之,不與淸正爲之。

    雖除淸正,天朝不以爲異矣。

    」上曰:「除去後,恐有難事。

    且所謂激成者,計不成,而激成之謂乎?」金睟曰:「雖殺之,若知我國人所爲,則激成之謂也。

    」上曰:「寧有不知之理乎?」成龍曰:「設使淸正,若復侵犯,則以天朝講和,而不射殺乎?」上曰:「上下所見各異,各盡言,可矣。

    」成龍曰:「臣等之意,惟恐不殺,而恐殺之不易也。

    」上曰:「其計若行,則殺之必矣。

    倭人善爲謀者,前發銳而後發射,則可以殺矣,但我軍被捕,則不可說也。

    萬無不爲被捕之理。

    我國小事,固不能隱。

    委以自中之變,而有不疑我邦之理乎?」命元曰:「無是理也」上曰:「隻恐已行其計也。

    」鄭琢曰:「雖發遣宣傳官,恐無及也。

    」成龍曰:「淸正若除,則秀吉雖桀驁,必挫氣矣。

    」上曰:「淸正若除,則秀吉之勢果孤弱,而諸陣散落乎?」成龍曰:「昔,陳平間去亞父、鍾離昧等,而項羽之勢已去。

    秀吉之臣,如淸正者,不易得也。

    」命元曰:「殺淸正,則徒黨散落必然矣。

    」鄭琢曰:「以十萬之兵,固不易捕,而隻以五人捕之,則如此機會,其可失乎?」上曰:「戶判之意,如何?」睟曰:「天朝雖聞淸正除去之言,而不以爲異矣。

    」上曰:「除去後,天朝以爲好乎?不以爲好乎?」洪進曰:「備邊司之意,臣則不知矣,若成則固好矣。

    我國不知賊情,每每被瞞。

    淸正之除,行長爲喜之意,不可知,此降倭之意,亦不可知。

    無乃自作元隻,而緻有此謀乎?且此計,行於相戰之時則可,當此羈縻之時則似妨。

    淸正之除,行長不以爲快,則天朝亦以爲非矣。

    兵家之事,臣固不知,而臣之妄意如此。

    但此桀驁之將,爲除去,則秀吉之奪氣則有之矣。

    」上曰:「兵判之意,如何?」恒福進曰:「小臣之意,淸正不能捕也。

    降倭不能獨去,必欲與我軍偕去,我軍決不可偕送,以五倭之力,決不能捕矣。

    」上曰:「若當淸正之死時,則可以僥倖矣。

    」恒福曰:「行長雖與淸正有隙,秀吉若聞淸正之死,則必使行長報怨,行長豈不能聽秀吉之言乎?臣意以爲難行矣。

    」上曰:「予別有意思,高彥伯、金應瑞等,有爭功之心而緻然矣。

    應瑞不爲稟命,往來相會,以和爲功,故彥伯亦欲殺賊而爲功。

    邊將爭功,甚是不好,不可不慮也。

    且我國邊將,豈有計慮者乎?」成龍曰:「我國之事,不可爲矣。

    所恃者天朝。

    自上下敎,固出於萬全,然實使淸正犯我,則豈慮他事,而不射乎?」上曰:「此言則不然矣。

    」成龍曰:「羈縻之事,必須速請天使,然後庶可成矣。

    或雲:『沈惟敬出來之後,咨請天使而恐緩,速爲議定可也。

    』」睟曰:「李時發雲:『沈惟敬當不久出來矣。

    』」李德悅曰:「婁國安處,咨文宜速製給,而行長之書,不必載也。

    若載咨文中,中朝必以爲修好矣。

    」琢曰:「天使不來,倭賊決無退去之期。

    相持日久,則恐有意外之患。

    羈縻下策,亦恐難成。

    倭書雖載咨文中,未爲不可。

    」睟曰:「德悅之言,似是矣。

    聞時發之言,則權慄飮行長之酒,許割以二道而不與,甚不直矣。

    以此等語,行長說於陳遊擊,則天朝之人,皆知通倭之事矣。

    」上曰:「或謂治罪權慄者,而徐當察爲。

    應瑞與倭問答之書,爲陳遊擊所奪雲,我國之事踈矣。

    」晬曰:「李時發見其書,而爲陳家丁所奪,至今在於遊擊匣裏雲。

    」成龍曰:「若此文書,不必相送往來矣。

    我國之事,固如是矣。

    」上曰:「參判亦言之。

    」尹先覺曰:「臣之所見,槪與成龍同矣。

    昨夜見傳敎之辭,則臣等計慮之所不及,而策是萬全,故更爲回啓矣。

    凡議論,必須詳盡。

    行長幸其淸正之死者,臣意有不然矣。

    雖曰有嫌,而淸正若死,行長必動。

    以我事論之,則應瑞、彥伯,雖不相得,若某被害,則某豈能安心乎?淸正雖死,諸陣必不退去矣。

    」上曰:「中原方通行長、淸正等而羈縻矣,一朝除去淸正,則必有後患。

    中原常欲委之於我國,而未得其便。

    若聞此擧,則必盡委於我國矣。

    天朝若隻守鴨江,不顧我邦,則雖欲和之,不可得也。

    若殺一淸正,而事畢則可,若不然,則豈非可慮之大者乎?諸卿更詳盡議之。

    」琢曰:「初以臣等之意啓之,昨承上敎,極爲允當。

    此外無他。

    」成龍曰:「兵家應變,皆如捕風捉影之事,而或有成之者。

    彥伯此計,成與不成,固不知之,以兵家觀之,似有可乘之機,而但以天朝羈縻之事難之也。

    」上曰:「倭情奏聞使,各差遣之乎?」睟曰:「必差年少之人,輕騎馳送。

    可也。

    」上曰:「奏聞結尾,何以爲之乎?」成龍曰:「先據陳遊擊咨文及樸振宗書啓,陳其彼賊苦待天使,實出於誠心,而以前日喫哄之故,未卽退去。

    一日不退,則一日之害於小邦者,甚大。

    將此等語,枚擧奏聞可也。

    」上曰:「倭之書契,似不載於奏聞。

    於我國,決無容受倭書之理,而天朝豈見賊書而後,知賊情乎?」成龍曰:「婁國安,旣已受來,直上其書可矣。

    掩置不告,則似爲不直。

    」上曰:「我受之而不告則掩置矣,婁國安雖齎來,而我則不受,豈謂掩置乎?」成龍曰:「婁國安等盡知應瑞相通之事,豈以不受倭書,瞞過婁國安乎?」且曰:「國安與陳遊擊不相好矣。

    」上曰:「果有是乎?」恒福曰:「婁國安雲:『行長言曰:「陳遊擊,前者來營時,乞送船隻若幹,故我故爲送船者然。

    」以此咎陳遊擊。

    」上曰:「婁國安無乃以此,說與兵部乎?若然,則必以遊擊之咨爲虛矣。

    」睟曰:「遊擊與行長,有相誓之書,婁國安見而言於樸振宗處矣。

    」上曰:「所盟者何事?」先覺曰:「不可解見雲矣。

    」睟曰:「譚相公,亦與遊擊有隙。

    當初遊擊之久留居昌,亦是觀勢之意雲。

    」上曰:「秀吉之必請天使,必有其意。

    天使來而安知遭窘辱之事乎?若然則中原必以我邦歸罪矣。

    」恒福曰:「天使,一匹夫耳。

    何辱之爲?」上曰:「豈其然乎?無乃拘留天使,益求所欲乎?」恒福曰:「中原豈以天使之被執,從其不從之事乎?」上曰:「倭書送與不送,議定。

    」恒福曰:「雖送倭書,恐不害於義理,臣等之意,送之宜當。

    婁國安旣爲持來,不可不送。

    陳遊擊亦曰:『爾國不送,則俺當持去』雲矣。

    」上曰:「遊擊持去則無妨。

    」睟曰:「此則逆情之言矣。

    」上曰:「楊布政,何以出來?」睟曰:「陳遊擊雲:『布政自薦出來。

    』且昨見陳良璣,問出來之由,則答曰:『朝廷雖遣沈惟敬,而未悉倭情及貴邦事情,故發送矣。

    』問『何時還去?』答曰:『倭盡捲退,然後還去』雲。

    」上曰:「陳良璣之法,與前敎師同乎?」睟曰:「與前稍益,蓋似乎多誠之人矣。

    」上曰:「若然則無乃有兩不學之理乎?」睟曰:「大槪大同小異。

    」上曰:「敎師當分送諸道,而似難分遣,使陳遊擊分遣爲當。

    」成龍曰:「若分遣則可矣,而此事甚難。

    近聞唐人往來,責出刷馬之時,必先徵紬匹,一路不勝支當雲。

    若某處分遣,訓鍊士卒則可矣,而如宋大斌之作弊,則所管之車,不勝支當矣。

    且往年分送訓鍊節目,而守令等棄而不用,不過爲一張空文矣。

    」琢曰:「守令雖在平時,一年再易,則必爲棄邑。

    當此之時,僅得差遣,旋卽罷遞。

    自今以後,不許風聞擧劾,不爲數易,則庶或利民矣。

    星州牧使曺好益,善於治民,四境之民日集,眞循吏也。

    自朝廷褒奬循吏爲當矣。

    」成龍曰:「臣之所患疾病,日益深重。

    身不暇顧,但處事昏耗,前忘後失。

    伏願未死之前,遞改本職。

    」上曰:「領相此時若辭退,則國事如何?宜調理行之。

    」上曰:「沈惟敬,遼兵八百率來雲,未知其故。

    」成龍曰:「倭賊,雖或捲退,必用船運,不能一時以歸,故惟敬慮其我兵之厮殺,且欲示天兵之威,故恐爲是帶來。

    但糧餉匱竭,何以支待?人皆以作米爲說,而作米亦不可廢。

    雖以牟米代受,必受之,然後可以支當矣。

    」應南曰:「聞全羅道羅州、南原稍有儲穀,而其餘如全州巨邑,隻有二千石雲矣。

    」上曰:「李廷馣,豈如是乎?」先覺曰:「廷馣,以無事爲主,故不能俸糶矣。

    」上曰:「如是則妨于民也。

    」睟曰:「各邑之事,皆不成形,然守令或有豐侈好事者。

    安有如此駭愕之事乎?」上曰:「摘發治罪可矣。

    」上曰:「備邊司前言己醜冤枉事,予則以爲難矣。

    」成龍曰:「大亂之後,必有大赦然後,可以慰悅人心矣。

    」琢曰:「勿爲留滯,夬決赦宥,則大慰天地神人之心,而有補於中興之道矣。

    乙巳冤枉,亦且追雪,以光前烈。

    況事在聖朝者乎?」進曰:「不幸逆賊起於縉紳間,故士大夫多被橫罹。

    不謹交遊之罪則有之,豈知其渠之包藏乎?」上不答。

    〈當時士大夫使奸澈構捏之禍,含痛冤死者,非止一二也。

    聖上固巳洞燭冤枉,而不能沛雷雨之澤者,蓋由讒賊先入之言,尙爲之緻惑也。

    〉○都元帥權慄馳啓曰:「右兵使金應瑞馳報:『本月十四日,通事倭要時羅,持賊將調信書來曰:「小西飛家人,自北京還,備言封貢巳準之事,且曰:『詔使不久當至』雲,則大小諸倭,各自喜抃曰:『我等主還,隻在此時矣。

    』」又曰:「前元帥府關字及使道敎誘丁寧,故告于行長曰:『右道諸陣,移于左道,則金海等地流散之民,可以還集耕作』雲,則行長曰:『日本軍法,雖暫時留止之處,必以築城作家。

    移陣于左,功役不小。

    撤兵不遠,而遽興重役,甚非便宜,以是爲難耳。

    三月撤還,則耕作之時,亦非甚晩,何必急急?此意告于使道。

    』」乎兵使答曰:「詔使之來,必未及於三月。

    我國之風,四月覆種,則未及成熟,必於三月內覆種矣。

    大抵近日天朝許和,兩相信重相好之間,豈以功役少勞爲難,而使我有不滿之意哉?我之待汝,極其撫愛,汝所知也。

    汝等則於我,別無盡誠之事,領兵大還之事,則固不可擅爲,移陣之事,尙亦難乎?汝等急急移左,然後吾當信汝矣。

    」要時羅曰:「此事,則當盡力措辭以告,但釜山、東萊、機張、林郞、西生浦賊陣,左道人以買賣事,或百餘人,或五十餘人,連綿出入,互相言說曰:『講和之事,萬無可成之理』雲。

    諸倭將以此意,通報關白,關白累累緻詰曰:『吾欲渡海,而行長每以甘言止之。

    事若不成,汝歸何地?』行長頗不悅,使我進告使道。

    」雲雲。

    狡詐之言,雖不可信,而出入之人紛紜之說,亦不可謂必無。

    右道出入人,則兵使嚴加禁斷,使不得恣行,而左道人出入者,果爲興訛造言,至於此極,則末終之事,極爲可慮。

    左道諸將處,賊陣出入者,爲先嚴禁,使不得任意往來,而調信書監封上送』雲。

    大槪或托以誘引,或買賣興販,出入者連續,多般禁抑,而但念若一切禁斷,使不得出入,則必緻賊酋之生疑,處置得宜極難矣。

    調信書同封上送,而要時羅若或更來,則欲趁今月念時,使民種牟雲雲。

    又追到兵使馳報內,去正月初九日,兵使軍官宋南生,以偵探賊情,兼爲誘引事,入送于金海、梁山地。

    賊情則卒倭等爭先言之曰:『和事將成,吾輩可以速還。

    』雲,皆以爲喜矣。

    又言曰:『關白欲送加兵,直向中原事,通書于各鎭。

    』平行長回報曰:『朝鮮已爲蕩敗空虛之地,軍糧亦盡,千裡齎糧,與他戰鬪,而實非得宜,而加以軍情厭兵,爭先避逃于朝鮮,決不可出兵更戰,而今則和議將成,天使當來,姑爲歛兵,以待其來』雲。

    淸正則通書于關白曰:『初意,則欲以中原爲諸侯,而今則反爲中原之諸侯,極爲憤慨。

    今明年內,雖未能直擣于中原,留在此國,限十年侵擾,則庶可成事。

    行長之言,似爲卑弱,當斬梟示』雲。

    關白答內,以淸正爲妄言,以行長爲得計,和親封貢之事,專委於行長,故行長令其麾下軍官,送于左道,禁其作賊之倭雲。

    且『東萊地居民,自亂初,投入賊中者,幾至千餘戶,而今聞講和之奇,皆有向國之意,至於鄕所胥吏等,各備糧饌,源源出送,以供其主倅』雲。

    南生又言:『當初入歸時,行到梁山地仇法谷賊陣,則有倭二名,放賣於市裡焉。

    問我國被賣人以所由則雲:「山役倭賊,出歸于靈山地,逢我等四名,斬殺二名,而擄我等二名,轉賣如是」雲。

    於是,與金守世,同力挽留,而使金古隱孫,卽通于倭將朱沙佛處,則倭人十餘名出來,遂拿去其倭人及被擄人等,往倭將處推問,則金海柳汝文頓吾卒倭雲。

    朱沙佛,又通書于柳汝文頓吾,而又令其卒倭,押其作賊之倭,到金海焉。

    於是,言于倭將曰:「和事約成之後,殺掠之事,一如前日,上官等不信之態可知」雲,據理而言,則將倭聞而慙愧曰:「此乃不知之事,而違令至此,極爲駭愕」雲,卽斬二倭,以其頭及被擄男女,許我而歸雲。

    倭頭則監審後理置,而被擄人則留養于陣中。

    』宋南生,冒入賊藪,至於據理開諭倭將,令斬作賊之倭,而率來被擄之人,其功不貲。

    各別重賞,以勸將來。

    」上下備邊司。

    備邊司回啓曰:「行長處爲金海流民,還集耕作之事,元帥通關,兵使開諭,皆未穩當,而事已無及。

    但左、右道人民等,出入賊營,買賣自如,至以事關機密者,透漏無隱,極爲駭愕。

    當一切禁斷。

    但因此不無賊酋疑貳之端,諸陣偵探人,持傳令者外,毋令往來,且勿露形迹事,左、右道諸將處,秘密知委,而淸正所言,極爲兇悖,不勝痛憤,而今又出陣箭灘,厥情尤爲叵測。

    待變候望等事,另加申飭焉。

    宋南生,則令軍功廳,各別論賞,被擄還來人,令本道使之安揷,而以此辭緣,竝行移于右道觀察使、左道防禦使,左右道兵使、何如?」啓依允。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第六十〉 三月 3月1日 ○朔甲戌,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問安。

     ○兩司請罪人黃赫更鞫,依律定罪。

    上曰:「已爲取招定罪,別無更鞫。

    」 ○司憲府連請司僕僉正金應壽改正事,不從。

     ○慶尙道防禦使權應銖馳啓曰:「蔚山郡守金太虛馳報於臣,箭灘伏兵李甘孫進告曰:『今朝栗峴之路,倭賊一運,建紅、白旗,彌滿出來;又一運,亦建紅、白旗,箭灘越邊,長蛇列立,或騎馬馳騁,以示賈勇之狀。

    』其兇謀叵測,必有衝斥之患,而夜暗未可輕進,與左兵使高彥伯,合勢待變事。

    」啓下備邊司。

    備邊司回啓曰:「淸正桀驁之狀,在諸賊中爲最。

    近日降倭酒叱其來投之後,懇求縛送,而不爲應求,舍恨肆毒,似在無疑。

    萬一衝突於慶州等陣,策應之事,百計無路,可爲寒心。

    欲自京中,加送砲射手,而軍糧旣雲不足,則去亦無益。

    宣傳官發遣往探事,已爲啓請矣,但事勢甚急。

    今沈遊擊,來在遼東,此事急通於右兵使金應瑞,使行長聞之,而且雲:『淸正忌憚汝成大功,必欲敗事而後已。

    今天使先聲已到,而淸正犯境出來,又於延日等處,使倭船出沒。

    若天朝聞之,則其以汝輩之事爲實乎?』若是則行長不無極力沮抑之理,此亦一策也。

    一邊申飭高彥伯等,刻新待變,而忠淸道軍糧,幸若到陣,則收拾諸軍,多設形勢,以爲極力把截之計,賊之進退形止,急速馳啓,毋緻遲緩。

    仍令洪履祥,軍糧繼運,勿令匱乏,以濟大事事,幷不分晝夜,行移何如?」又啓曰:「忠淸道軍糧一千石,正月內輸運于慶州,全羅道軍糧一萬石,以水路輸運右道事,本司曾爲啓下行移,而今見巡察使洪履祥狀啓則以爲:『都元帥權慄,〈才智素乏,昧長者帥師之道。

    麴糱是耽,蔑古人投醪之心,士卒不之親愛,守令皆爲輕侮。

    專閫若此,識者寒心。

    〉以陸運之難,不輸於慶州,而以船路回泊於右道晉州等處,以爲右道軍糧,慶州朝暮之急,更無接濟之路,極爲悶迫』雲。

    若權慄分付如此,則極無意謂。

    慶尙右道,則因其便近,以全羅之穀,從海道輸運,忠淸道則直輸慶州,朝廷處置,實非偶然,而元帥盡將兩湖之穀,專送于一處,而不復爲慶州軍糧者,獨何歟?況忠淸道與慶尙右道,境界相接,若欲爲右道之糧,則陸路輸運爲便,何必從海道,迂回千裡,以犯風濤耶?此亦皆未知意見之如何。

    大抵朝廷旣已下令,則雖有難便之勢,所當更稟,而任意擅行,胡亂如此,時事可謂寒心。

    今左道賊勢似急,欲自此處,調遣精兵,而糧餉未辦,則去無所食。

    請急急下書于尹承勳、姜籤、慶州所送軍糧千石,今已所輸幾何,從陸從水以送事,急速不分晝夜,使之馳啓,而一邊急遣宣傳官一人,星馳下去慶州之陣,審察賊勢動靜如何,且觀諸將策應形止而來何如?」答曰:「依啓。

    」 ○夜一更至五更,四方有昏蒙之氣。

     ○備邊司啓請,以僧人義嚴,爲都摠攝,令修築婆娑山城。

     ○二月二十日成貼,都元帥權慄狀啓: 淸正副將喜八,抵書于左兵使,故賊書及修答草,同封上送。

    此賊意思,雖未得料度,而姑令送去一老夫,探試其情焉。

     啓下備邊司。

    啓目粘連:「近觀邊將處置,皆狃於目前姑息之安,而都無遠慮,極爲寒心。

    倭賊與我人,非其同類,前則我民之視此賊,如狼虎、蛇蠍,聞之慄然。

    況敢之同處乎?是以倭賊,當初入境之時,雖分遣醜類,雄據郡邑,勢力甚盛,而我國之民,除被脅勒留者外,其餘皆提挈老幼,分散山谷,未有甘心投入者,故賊勢雖熾,而民心則不至陷溺。

    此乃國家收復之根本也。

    今賊久居邊境,歲月旣多,而殺戮稍戢,又佯爲喣濡之狀,不相侵暴,資以飮食,則愚民之失其常性,困於飢餓者,已紛然相率而歸之,不可禁抑。

    爲之耕田納租,以供其役而不恥,日往月來,幾與之化而相忘焉。

    傳聞東萊、釜山、金海等處,耕犂滿野,三分之二,皆爲我國之民,而往往有剃髮、染齒,以從其俗者。

    又有遠處買賣之人,各持其物往來,互市於賊陣,略無防範界限,事之寒心,無過於此,而賊之所以盤桓累年,歛兵畜力者,其奸計所在,亦或可占。

    今賊雖聲言退兵,其言豈可信乎?諸將不此之思,而欲於賊陣近處,遣民入耕,此何理也?此聲一出,而左右道之賊,有以巧計中之,廣布牢籠之術,而元帥似亦不悟,至令蔚山老人,往受約束於賊酋。

    觀喜八通書,則種子農食,幷欲隨盡借之。

    彼以海途千裡輸運之糧,無故而欲貸我民者,是實愛我耶?救我耶?其情不難知也。

    兵興四載,我國之民,困於徵發徭役,赤立遑遑,苟有可食之處,雖赴水火而不辭,賊之此言,豈可令愚民聞之乎?聞湖南等處之民,近日流入於密陽等地,襁負相屬。

    賊使要時羅,來于金應瑞陣中者,見其如此,語之曰:『好爲耕種,和若不成,則當爲我食』雲。

    其計可見,況又爲之驅入乎?今慶尙道,土廣人稀,不患無可耕之地。

    何必驅民入賊陣,然後始可耕哉?倭性兇狡難測,悍毒得於天性,其於同類,斬刈屠戮,有同草芥,於我民,獨有恩義乎?萬無此理。

    往時京城之民,初不知被禍,而入與同處,一夜之間,滿城爲其魚肉,此乃已然之明驗也。

    將官常以此意,曉諭人民,勿使自投於虎狼之口,而又爲之嚴立界限,絶其交通之路,且廣招撫陷賊之人,勿使賊之奸計,終始得行。

    其他處置曲折,不能盡煩於辭說之中,唯在當事之人,默念善處。

    請以此意,密諭于都元帥及左右道巡察使、兵使何如?」上從之。

     3月2日 ○乙亥,王世子問安。

     ○以金時獻爲典翰,樸而章爲副應敎。

    〈先是,上使大臣,薦遽易者,故大臣以是二人,薦之而有是除。

    〉 3月3日 ○丙子,王世子問安。

     ○兩司連請黃赫更鞫事,上不從。

     ○弘文館啓曰:「夕講進講之書,以《高麗史節要》爲之事,前已傳敎。

    其後經筵官,以此書不合講讀,而且卷秩不具,請改講他書。

    臣等更爲商議,則三代以下,文字之切迫於事情,有益於治道者,莫如《陸宣公奏議》。

    故宋朝,皆以此講讀於經筵,而程、朱論議,亦以爲下王佐一等。

    經傳之外,唯此書,切於進講。

    請夕講,以《奏議》進讀,而《高麗史節要》則一件入內,以備燕閑中睿覽,以知我國成敗之跡,何如?」答曰:「《奏議》,豈至於進講?《高麗史》,乃我國之史。

    我國之人,而不知我國之史,可乎?成廟朝,亦曾有進講之例。

    」 3月4日 ○丁醜,王世子問安。

     ○卯時,上幸南別宮,接見陳遊擊。

    〈是日,遊擊發還中原,故餞慰。

    其名雲鴻。

    〉上曰:「封倭天使,何時出來乎?」陳曰:「必貴國奏聞而後,出來矣。

    且奏本草請看之。

    」上曰:「搆草而時未繕寫矣。

    」陳曰:「奏聞頭辭,不可刪去。

    若刪去,則俺說歸虛。

    倭船三十六隻還歸之言,請勿刪去。

    」上曰:「所敎之言,當依爲之。

    」陳曰:「前日所上,善後良圖十策,請勿鄙夷。

    」上曰:「大人所論,甚是切中,不勝感激。

    當奉行之。

    」接伴官李時發曰:「遊擊雲:『俺若率三千兵馬出來,則能使富國強兵。

    爾國奏請可矣。

    』觀其辭氣,則欲爲出來者,出於誠心矣。

    」上謂都承旨吳億齡曰:「言于備邊司。

    」上曰:「大人詳知小邦之情,若還中原,則於小邦之事,必多周旋裨益矣。

    封倭天使出來,使賊捲退,則皇恩罔極,不知所言。

    第聞倭奴謝使,當穿過小邦而去雲。

    然則他日必有無窮之患,不勝悶迫。

    須詳言兵部,使不由小邦之路,則幸甚幸甚。

    」陳曰:「俺則當言于兵部,但已題本奉聖旨,不可改也。

    」上曰:「若必使穿過小邦,則不可說也。

    此意欲爲汲汲奏聞,未知如何?」陳曰:「已奉聖旨,雖爲奏聞,不能得請。

    俺知賊情,他日朝貢,必由寧波舊路,而不由貴邦矣。

    」 ○王世子晝問安。

     ○兩司連請黃赫更鞫,上不從。

     ○備邊司啓曰:「近日,遼東布政等咨文,節節可虞。

    其中處置倭退後等事,尤爲後日無窮之禍。

    若失此機會,不爲辯論及止,則後雖悔之,亦已無及。

    當初顧養謙,雖主封貢之議,所陳之策則以爲:「朝鮮許接倭戶於釜山,實爲禍本。

    今當使一倭,不留釜山,而通貢道於寧波,十年爲限雲雲。

    』此其計策踈密,有不暇論,而其爲我國之慮則盡矣。

    今兵部題本以爲:『日本謝恩之船,先到對馬島,候旨定數進京雲雲。

    』此雖不許貢,而貢在其中矣。

    對馬島開市之議,始發於劉黃裳之謬妄,而今乃踵而行之。

    假使萬有一分,倭賊因封退去,而此路一開,連續以通貢中原爲名,而多數繼來者,將何以待之?若許路,則禍不可測,不許,則賊反以抑絶貢道爲辭,其禍不但如壬辰而已。

    且咨文中,有投降倭衆,與被脅朝鮮人民,令楊布政,會該國,從便安揷招募雲。

    臣等初來泛見,隻疑近日降倭之來投者,今更詳考咨意,則似是倭退之後,其因留我境而不還者,指以爲投降之倭,而容令雜處於境上,又慮我國之或不從,使楊布政主張。

    其與顧養謙,欲使一倭不留釜山之議何如也?倭留則境上猶未淨盡,而百釁從此而起。

    雖雲賊已撤回,實則猶在,其爲可慮極矣。

    此事當急速陳奏,以杜於始事之初,不可少緩。

    令本院十分善爲措辭,懇切爲文,期於晤聽,速改幷付於奏請使之行爲當。

    」上從之。

     ○禮曹啓曰:「奏請使尹根壽,齎來皇勑,降于東宮,迎勑儀注,當爲磨鍊矣。

    此是無前之禮,憑考無據,酌定似難。

    本曹之意,則殿下率東宮郊迎,詣南別宮,殿下陞受勑位時,東宮隨之;殿下受勑覽訖,仍授東宮;東宮見訖,殿下率東宮降復位,行禮似當。

    議于大臣,則其意亦然。

    以此曲折,儀注磨鍊,何如?敢稟。

    」傳曰:「皇命出來,自上所當祇迎,而此是下于東宮,而何以言自上受勑乎?於予意,未爲穩當。

    」 3月5日 ○戊寅,王世子朝問安。

     ○司諫院連請黃赫更鞫。

    上曰:「所論直截之論,但亦不得無參酌活法。

    已與禁府議定,固難從之。

    」 ○司憲府連請黃赫更鞫。

    上曰:「黃赫豈可殺之乎?旣令安置,不可加也。

    」 ○有政。

    以李墍爲吏曹參判,〈淸修苦節,老而益篤,眞筍班之霜竹,百僚之儀表也。

    〉李廷馨爲司諫院大司諫。

     ○答領敦寧府事李山海疏曰:「國事至此,是予之緻。

    豈卿之故?卿宜勿辭。

    」上疏見下。

     ○備邊司啓曰:「沙古所于等十五名,自前年春在李薲陣中,馴擾已久,性度恭順,皆以李爲姓,蓋從李薲姓也。

    放砲、煮藥,無不慣熟,留在京中,屬於訓鍊都監,使之各効其技,而延老古等六人則平安道,山汝文等七人,鹹鏡道分送宜當。

    敢啓。

    」 ○備邊司啓曰:「忠淸道水軍及糧餉、戰船、軍器,蕩竭之餘,艱難收拾,一道人力已盡,而發行之初,不幸潝沒於海中。

    傳聞一船之人,死亡幾盡雲,極爲慘惻。

    今雖出新水使,而必更爲措置,徵集散卒,然後可以回泊於閑山島,恐非時月可辦,尤爲可慮。

    請下送宣傳官一人,馳往敗船處,觀其形止及死亡軍卒之數,且與新水使宣居怡,問其處置,回報後,別爲議處何如?」答曰:「此事至爲不幸。

    但馳往敗船處,不可問諸水濱,安能知其死亡之數?雖問於宣居怡,宣居怡新差之人,亦何能知之?予意可馳問於監司。

    監司乃兼兵馬、水軍節度之任,必能知之。

    大槪監司等,視水軍事,如他人之職,似爲未便。

    更議以啓。

    」 ○備邊司啓曰:「近自兵興以來,武士之不顧親喪,私自起復,有傷倫紀者,固爲有罪。

    臺諫所啓,實出於扶植人紀之意,固非偶然,但其中,亦有不可以一槪論者。

    蓋壬辰事變,不但爲門庭之寇,金革不避而已也。

    況如平安道順安等陣中聚會之軍,初因官家徵發而赴戰,朝廷急於收拾武士,就陣中設爲科擧,因爲出身者甚多。

    雖無起復赴擧之令,而其使之赴擧者,實由於徵在軍中故也。

    若試取之時,自以身有私服而不試,則固爲甚善,然豈可責之於卒伍之人乎?伏見承傳辭緣,外則令各道監司,一一摘發,旣爲削科,又令治罪,是國家急則借其力,緩則議其罪,恐人心未免騷擾,而後日以此爲懲,雖有調發之事,擧生規避之路也。

    大抵賊未退去,此等事似未急急。

    摘發削科,治罪承傳,勿爲擧行宜當。

    」上從之。

     3月6日 ○己卯,王世子朝問安。

     ○午時,上禦時禦所,接見敎師千摠朱文彩、把摠陳文亮、屠科等三人。

     ○兩司連請更鞫黃赫,上不從。

     ○傳于政院曰:「迎勑儀,禮曹以自上行禮磨鍊矣,此節有所未合。

    皇勑來臨,自上固當率群臣出迎,若其行禮,則世子當爲之。

    譬如皇上臨朝,千官侍立於殿庭,其中有父子焉,帝若有宣命于其子,則其子當疾趨而進,行禮受命。

    厥父可自陞殿,而代受其命乎?代受而轉語,恐近於慢褻。

    此日此時,惟見皇上臨禦,惟知皇上有命而已。

    今勑命,降于世子,非降于予也。

    使予陞殿受之,無乃不可乎?此意言于禮曹。

    」 ○王世子晝問安。

     ○去二月二十二日四更,忠淸道馳報,地震,屋宇搖動。

     3月7日 ○庚辰,王世子朝問安。

     ○兩司連請更鞫黃赫,上不從。

     ○禮曹回啓曰:「伏承下諭,聖意明切,臣等更難容議。

    竊伏惟念,國統於君,分義至嚴。

    今玆皇勑,似當降于殿下,使東宮陪承奉行,而今乃直下于東宮,不能無未安之意,則其於承受之禮,東宮固不敢獨當,自上似不可獨專於東宮也。

    皇命之下,雖無間於遠近,以勑宣旨,其與親臨面命,體面有異。

    故累承下敎,反復思量,他無可據之例,再議大臣,亦無改講之意。

    但事係重大,不可不十分審定。

    令儒臣博考典禮處之。

    」 ○以兵曹判書李恒福,爲吏曹判書,〈善爲詼諧。

    可作伴食之宰相,固非濟世才。

    〉吏曹判書李德馨爲兵曹判書。

    〈先是,德馨上箚曰:「臣銜哀抱慟,黽勉從仕,戎務之事,有所不避,銓衡之地,決不可處,故有是除也。

    〉○禮曹啓:「今次尹根壽齎來勑書,非冊封之勑。

    東宮未受皇命,不可用翼善冠、袞龍袍。

    以烏紗帽、黑袍,行禮宜當。

    」上從之。

     3月8日 ○辛巳,王世子朝問安。

     ○午時,上禦時禦所,接見敎師唐官胡汝和、王大貴、李二、張六三。

     ○兩司連請更鞫黃赫。

    上曰:「似煩,當議處。

    」 ○弘文館啓曰:「皇勑直下于世子,非禮之常,廣考典故,未見有明文可據。

    但以《禮經》之意推之:『凡冠昏告廟之際,支子不敢自主,而必宗子主之。

    』至於喪禮:『國君,若弔隣國之臣,則其孤不敢受弔,而主國之君拜賓。

    』大抵土無二王,家無二尊。

    國家之事,當統於尊也。

    《大明會典迎詔條》:『郡王同居一城者,迎接詔勑,禮儀從尊行』雲,卑行不敢迎詔之意,亦可見矣。

    」傳曰:「此考啓之辭,似不幹於今次勅書。

    事體當以君命爲重,其義至嚴,餘不可論。

    反復思之,代受不合。

    令禮曹更議。

    」 ○兵曹判書李德馨上箚陳情,辭以衰絰帶職。

    答曰:「省箚。

    非不知卿心悶切,但國事至此,凡爲臣子者,無大無小,皆思竭力匡救,未宜徒守常制。

    司馬之長,乃是王都之元戎,非銓曹之比。

    此時不可以衰絰辭也。

    卿宜抑情從仕,盡心經理,寧有不堪之理乎?若其小小曲折,奚關大體?今日之事,一日爲急,隻望從速就職。

    」 ○行司直李好閔,上疏陳情,乞解職終喪。

    傳曰:「此疏,何以處之?令承文院議啓。

    」承文院〈柳成龍。

    〉回啓曰:「疏辭則極爲切迫,似難忍留,但聞其祥期,在於五月雲。

    近日陳奏文書,皆是緊關之事,辭命得失,所係甚重,故前亦以此請留。

    文書事畢,不過今月之內,畢後許令從願,似爲無妨。

    」 ○王世子夕問安。

     ○義禁府以委官意,啓曰:「黃赫事,公論如此,而前日三省推鞫時,已爲議啓,今不敢擅便更議。

    請議于他大臣。

    」領議政柳成龍議:「黃赫畏死偸生,所爲無狀。

    律以人臣之義,固無容議,臺諫堅執,未爲不可。

    但當時陷賊之臣,六等定罪,或流竄免死,不必盡用重律,亦出於一時從寬之典。

    委官與禁府,已爲議啓,臣之意,亦不外是。

    」左議政金應南議:「黃赫罪犯極重,公論誠是。

    但臣曾爲委官,已與禁府議啓,伏惟上裁。

    」領府事沈守慶議:「不知獄事,不敢擅議,而委官已與禁府議啓,臣之意,亦不外是。

    」上命以此議,言于兩司。

    「 3月9日 ○壬午,王世子朝問安。

     ○獻納李鐵來啓曰:「匿喪登科者,頃日本院啓請,削科治罪,捧承傳,而備邊司又請勿爲奉行。

    當此事變方棘之時,備邊司之欲爲納汚藏疾,使渠輩不至缺望,意亦有在,而當初設科時,無喪人竝赴之令,而自爲忘哀冒赴。

    今雖摘發削名,是乃自作之孽,初非朝廷之前後異令也。

    見利忘親之輩,雖姑息寬假,他日難望移孝爲忠。

    況如此悖倫滅理之人,其在同類,亦羞與爲伍。

    若仍許其科,則是欲施恩澤於數三不孝之子,而反使千百人解體也。

    物情莫不駭怪,請命依承傳施行。

    」上從之。

    〈甚矣,人心之不淑也!乘國家大亂之時,爲行惡悖倫之地,肆然作孽,無所不至,至於忘哀、匿喪,圖竊科第,戴花榮耀,揚揚自得。

    嗚呼!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在王法罔赦之罪,而大臣之置而勿論,必姑與之者,將欲市恩於此,時望其効力於他日乎,古今天下,寧有是理耶?猶幸一脈公議,未盡絶滅,諫官得以盡言,聖上悅而從之,使三綱淪而復張,九法斁而更立,意者,天欲中興我邦乎!〉○禮曹回啓曰:「伏見聖敎,辭意嚴截,似難容議。

    竊伏妄念,今此下勑,自上旣以爲:『君命爲重,其義至嚴』,則承受之禮,專委東宮,使之獨行,反有苟簡未安之意。

    且上之於東宮,情則至親,分則至嚴,雖依前啓稟行禮,乃是殿下率東宮而欽受,東宮陪殿下而奉承也。

    不可謂殿下代東宮受之也。

    況受勑後謝恩之禮,似當由殿下,不可使東宮當之,則其於受謝之禮,有所相妨。

    本曹殫竭思量,更無可據之例,大臣之議,博考之啓,亦無改講之意。

    然事係重大,如不得已,則廣收廷議處之何如?」傳曰:「謝恩,自上亦當行之,勑書,降于東宮,亦似不可不爲。

    令大臣各各獻議。

    」 3月10日 ○癸未,王世子問安。

     ○兩司更請黃赫定罪事,上不從。

     ○戶曹啓曰:「稅入比前半減,經費日漸繁夥,而上年田稅未漕運前,京倉儲米,勢將罄竭。

    以一朔用度計之,則散料二千九百二十一石零數內,東、西班一千一百十員題給米一千一百八十五石零,太六百二十二石零內。

    兼砲、殺、射手赴戰人幷一千一百四十六員題給米八百六十二石零,下人六百五十名題給米二百五十一石零,雜用度亦至米太一千餘石。

    以其遺在,計其前頭之用,則僅支數月餘。

    事若至此,有司雖蒙重罪,有不足恤,其於國體何?軍餉廳一朔支用,砲、殺手、訓鍊都監農軍幷米五百七十五石零,南下砲手妻料米三十二石零,訓鍊都監匠人料米六石零,同都監射手馬、農牛太幷三十二石零,龍津軍料米九十八石,飢民賑濟米太幷四百五十石,雜用度四十石,都合計數,則大槪一千四百二十八石餘,遺在米、太、皮雜穀,幷僅六千石,是不過數三朔之用,此雖不在本曹經費之中,用之已盡,則如砲、殺手料,飢民賑濟之終不可廢者,勢將以軍資監所儲題給,亦不可不爲之節用也。

    凡幹浮費冗官,議大臣別爲裁減,及時區處爲當。

    且平時西班軍職,皆以遞兒高下受祿,而今則已陞堂上正三品加,則勿論時付軍職高下,皆受參上之料。

    如文武兼宣傳官、諸都監郞廳、曾經東西班六品正職者,則皆不付軍職,而直受參上之料。

    如漢吏學官、通事、醫官等雜職陞堂上者,皆受參上料,或因別啓請,至受正三品堂上料,此亦未便。

    納粟等賞職之人堂上官,則例授加設職,故不得受料,而爲堂上者,則例皆受料,尤爲未便。

    此則初陞堂上時,例授別兒護軍,而更待移付實遞兒,然後方許散料。

    以刑、戶曹堂上官下批者,亦是加設之類,若限內肅拜者,則肅拜後,卽遞授軍職,若過限者,則遞付軍職,使之受料,似合政體。

    大抵平日,則雖以文武正科出身之人,陞堂上時,例授別兒,及其祿都目,陞降付祿,故其中或無任使之人,則付之司正以下,或付無祿遞兒,雖名爲堂上官,多有不受祿者,意亦有在,而目今國儲蕩竭之時,毋論職事緊不緊,堂上官在京者,則例受散料,因此虛僞甚多。

    或有退在鄕家,而仍受其料者,以其無職事而出入,不得以知之也。

    此等曲折,令該曹參酌舊例,陞降付職,或授無祿遞兒,以省浮費事,捧承傳施行。

    」 3月11日 ○甲申,王世子問安。

     ○兩司連請黃赫更鞫,上不從。

     ○備邊司啓曰:「伏見陳千總揭帖,辭意懇至,實非偶然。

    兵寓於農,固是我國之所常行者,而狃於昇平,凡百兵務,廢弛益甚,猝遇酷變,一敗塗地。

    收拾餘燼,力加修擧,正是今日急務。

    陳公所言,其爲我國緻勤之意至矣。

    以佩服遵守,毋負盛敎之意,推演成文,依上敎,作回帖以送。

    」 ○罪人黃廷彧,拿來入京,三省推鞫。

    廷彧供曰:「傳旨內屈膝事,則被擄宰臣、朝士、儒生,不爲不多,彼賊皆不使之屈膝而緻辱。

    況王子,則賊以爲奇貨,待之以禮,淸正上堂脫冠以謁,諸賊下庭脫冠以謁。

    待王子如此,故陪臣亦無屈辱之事,人所共知。

    及到釜山,馬島諸賊,見臣拜曰:『曾於禮曹判書、參判時得謁』雲雲,頗緻敬禮。

    屈膝之事,千萬無理。

    推問前後陷賊之人則可知。

    當在京城時,沈遊擊深責淸正之不恭,將與行長,定其約和,淸正憤其功之不出己。

    適金千鎰幕下李盡忠者,來入淸正陣中,正賊於王子座前,求以其意,通書于行在。

    書旣成,使賊卒送于臣處,求臣着名。

    臣以爲此不過誑賊之僞書,姑調柔賊心,尋見應署處,隻書長溪君三字,其次亦隻書行護軍三字,皆不書臣字姓字,乃無心着僞書以送。

    以此僞書,前日李弘業、趙仁徵、金貴榮出來時,亦皆有之,或誤傳、或不傳,而不書臣字,終始如一。

    李弘業持來僞書,則金貴榮亦同着名以送,而其時則寂無人言。

    大抵如平調信,擧大兵直向西路,而臨津牛角之書,亦用臣字。

    彼自稱臣於我國,安有禁我之自臣於君父乎?若妄用此字於賊眼所見處,使賊又知我國文書行用之式,則恐有後日難處之患,故一切不用臣字。

    區區用意深處,正在於此。

    且賊輩,常時稱關白,或曰大閤,或曰司馬,不稱殿下。

    適沈惟敬通書于王子,有關白殿下之語,賊纔見之,故成此僞書之際,使依天將所稱而書之。

    其簡謄本亦在,遊擊出來,則可以憑準。

    其僞書辭緣,依俙憶得,則正賊以爲:『大明許和,而朝鮮獨不許和。

    若不與我相和,則關白殿下,將渡海而來』雲雲。

    此殿下雲者,乃彼賊自稱其主之言。

    人之聞者,不暇緻察上下文義,徒執殿下二字,有如此議論,不勝痛哭。

    至如割地之言,當賊在安邊之日,屢發此言。

    一行之人以爲,賊情不可不達于朝廷,乃因其情而直書其賊請,送人于行在。

    出於不意,欲達密狀,而蒼黃窘束,不及檢看,其措辭失誤處何限?若按其文,而求其罪,則可死者,固非一二,而臣竊念割地之言,不可不熟思而預防,使鹹廷虎等宣言於賊中曰:『諸侯土地,受之天子。

    非諸侯之所得擅割』,至引樂浪、臨屯等語以拒之。

    其後,賊絶口不言割地之事。

    大抵臣之萬死回生者,實由遭遇聖明,待以宰相,位封勳爵,聞見自別,故賊以爲大官,終始不害之。

    此實聖上平日寵待之餘恩。

    古人有殺身成仁,捨生取義者,皆見其可死而死,不可徒死於不死之地。

    若文天祥,崎嶇全命於宋亡七年之後者,其志欲圖存趙氏,更爲興復,而乃捐生於賊刃之下。

    此豈忘讎而苟活者哉?以臣等之義言之,王子不幸,則陪官當死,王子得保,則陪官亦何敢徒死乎?況兵家之事,本不厭詐。

    劉備敗軍之後,歸依曺操,常稱爲忠臣,而密與董承圖之。

    謂備推尊曺操,可乎?顔眞卿始陷于賊,至着柘黃衣,以安賊心,終始收復之功。

    謂眞卿附賊,可乎?至如金方慶,親子、愛子之辨,能使蒙古信之,此無非用詭道也。

    臣垂死之年,重得罪名,遠竄荒裔,人皆賤棄,隣近守令,頓無顧見之人,有何氣力,可以指使州縣,有流毒貽害之事乎?其爲虛實,下書本道,詳加窮覈,若有一分作弊之狀,則鼎鑊不辭。

    幷爲相考分揀。

    」 ○黃廷彧推案入啓,上曰:「不可刑推。

    議處。

    」 ○義禁府委官啓曰:「黃廷彧,旣不可刑推,則似當依前減死遠竄,而在配所時,貽害公私雲,更宜嚴加防禁,使不得出入,何如?」遂命依禁府所啓,還發配所,圍籬安置。

     ○受勑事,大臣收議。

    領議政柳成龍議:「皇勑雖降于東宮,而東宮獨爲承受,未安。

    禮曹磨鍊節目,以殿下陞殿,而東宮隨陞,秪受之意爲啓。

    依該曹所定宜當。

    謝恩則自上當行之。

    」沈守慶議:「殿下陞殿時,東宮隨陞,差後而跪,是乃殿下,率東宮而承受也。

    」判府事崔興源、右相鄭琢議皆同。

    上從之。

     3月12日 ○乙酉,王世子朝問安。

     ○兩司更請黃廷彧、黃赫,依律定罪。

    上曰:「已爲議定。

    不可更鞫。

    」 ○傳于政院曰:「今天子之命,下于東宮,而使予受之,此何禮也?所謂國統于君者,乃國中之私義也;天子之命,乃天下之大義也。

    其所謂國者,亦非天子之國乎?今勑書內書諭某,未嘗書諭朝鮮國王。

    使予敢受之,是越天子之命,而自受其不當受者,豈非未安者乎?予誠不解此惑。

    若強以爲世子不可獨爲行禮雲,則自上陞殿,跪於帝前,世子直受聽命,於義爲得。

    令禮曹議大臣。

    」 ○以李憲國爲刑曹判書,姜紳爲刑曹參判。

     3月13日 ○丙戌,兩司連請黃廷彧、黃赫更鞫,上不從。

     ○玉堂亦上箚請之,上不從。

     ○副提學金宇顒、典翰金時獻、校理樸弘老、修撰鄭經世上箚曰: 伏以,天下之惡非一,而莫大於爲臣不忠,爲子不孝;不孝、不忠之罪非一,而莫重於忘君事讎,背國從賊。

    人臣負如此之罪惡,則天理之所不容,人心之所同憤,雖寬仁大度之君,亦不能假貸而存全之。

    誠以罪大而不討,惡盈而不誅,則王法廢隳,亂逆之徒,無所懲,而無邦之禍,爲可畏也。

    伏見黃廷彧、黃赫,父子同朝,恩眷如山,身寵而載高位,家溫而食厚祿。

    不幸而國有大亂,則緻死之義,萬倍平人,而顧乃一入賊庭,奴顔婢膝,凡可以得生者,無所不爲。

    國書而無臣字,則忍忘君矣;賊酋而稱殿下,則甘事讎矣。

    至於爲賊制媾,敢發割地之言;挾虜要喝,無非爲臣之計。

    其背國媚賊、偸生苟活之狀,思之痛憤,氣塞難言。

    方其身在賊穴,籍虜爲勢,則殿下雖欲加誅,國人雖欲甘心,有不可得者矣。

    及其來自讎庭,就鞫司寇,則是天以忘君負國之賊,付之殿下之手,使卽天誅,以立王法,以存大防,以快輿憤,而獄辭旣具,寬典旋行,使戴頭顱,立在天壤,名禦魑魅,威行郡邑。

    嗚呼!聖明亦嘗見古今天下,人臣有如此之罪,而不卽誅者乎?設或有之,亦衰世之事耳,庸主之爲耳,非所望於聖明也。

    民彜不泯,公議積憤,按律之論,幸發於二年假息之後,則謂宜殿下,深惟前失,大明典刑,以爲答人心,恢王業之本,而尙稽天討,久鬱公論,一則曰不可殺,二則曰已議定。

    夫殺雲者,不當殺而殺之謂也。

    如廷彧輩而受刑,則後世良史,當以伏誅書,不當以爲不可殺矣。

    議者,疑事也。

    廷彧輩之罪,固有可疑而當議者乎?大臣、禁府之議定,亦未免委靡苟且之歸,則何可以此,而拒萬口一辭之公論乎?流竄之刑,四兇嘗受之矣。

    今其忘君、背國之惡,孰與象恭方命之罪,而乃與之同律論乎?若使廷彧父子,出於唐、虞之際,雖堯、舜好生之德,與天同大,而必不寬容,止從驅逐之典,使天討王法,蕩然而無遺也。

    人臣責望於君,當以堯、舜之事,漢、唐以下,固不足論也。

    刑人於市,與衆共之,乃天討也,非人主之所得私也。

    今若咈衆情,以撓王法,則竊恐臣庶之窺聖人之心者,謂殿下或有私焉。

    其爲聖德之累,不亦大乎?伏乞聖明,夬從公論,以正天討,不勝甚幸。

     答曰:「言論則直截矣,已與大臣議定,不可更鞫。

    」 ○禮曹啓曰:「迎勑事,更議于大臣,則領議政柳成龍以爲:『禮之大體,主於嚴敬,而其節目,則隨處異宜,故在王朝,則有王朝之禮;在邦國,則有邦國之禮。

    雖同是帝命,而宣讀承受之節,事體自別,不可以一槪論也。

    今勑書,雖下於東宮,而殿下不敢獨使東宮行禮,必躬率東宮而秪受;東宮亦不敢專受帝命,必陪殿下而欽承,莫非所以尊皇命而嚴大禮,少無未安之意,故臣於該曹所定儀節,亦以爲當然,而不敢有異也。

    此事在前古,應有參互依倣之禮,而臣病昏,不能記憶。

    但記得古者,諸侯、大夫,受衣服、車馬之賜於天子,而若無其君之命,亦未敢卽乘服也。

    雖與此不同,似亦可以類推,而所謂國統於君者,亦可見矣。

    』領中樞府事沈守慶以爲:『上敎允當。

    』左議政金應南以爲:『此事出於禮之變,而無明文可據,如臣愚昧,固難容議。

    但以《禮經》及《會典》之意推之,則該曹所定儀節,恐未爲失。

    蓋古之附庸之國,不能自達於天子,而附於諸侯,如《春秋》邾儀父之屬,是也。

    旣不能自達於天子,而附於大國,以聽天子之命令,則今之受勑之儀,自東宮承當,似爲未穩。

    臣之愚見,終始如此。

    』右議政鄭琢以爲:『臣伏審聖敎,反覆丁寧,其臨事不苟之意至矣。

    但臣之謬見,以爲普天之下,雖曰莫非王土,而凡萬國就封之後,土地之分,各有所守。

    朝鮮,自殿下視之,則猶一家也;王世子,其一家之子也。

    帝勑來臨戶庭,雖不直下于殿下,而體貌孔嚴。

    殿下若不自承奉,而使世子直受之,則揆之事體,終有所未安。

    況古經明有可據之文,依該曹議啓節目行之,則是殿下克盡主君之道,而世子亦無白專之嫌,庶幾得禮之變,恐無不可。

    」上命依前議。

     3月14日 ○丁亥,王世子晝問安。

     ○兩司連請黃廷彧、黃赫更鞫。

    上曰:「大臣之議,亦公論,不允。

    」 ○司憲府啓曰:「王府重地,不可一日闕員,而新除授堂上,無一人翌日謝恩。

    若有時急推鞫之事,將何以處之?物情極爲駭愕。

    在外受由人外,請竝推考。

    」答曰:「依啓。

    」 3月15日 ○戊子,王世子朝問安。

     ○領議政柳成龍,身病呈辭,傳于政院曰:「觀領相證勢,必須靜處,久調乃可。

    大事則或遣郞廳,或有司堂上親去議之,小事則勿煩可矣。

    此意言于備邊司。

    且凡用藥,亦不無未得良材,不能易瘳之理。

    況此時,藥材之良者爲尤難。

    領相病證相當可用諸材,令內醫院極擇,優數送之。

    」〈唐宗之翦髮賜勣,何以加此?孟子曰:「君視臣如手足」,其是之謂乎!〉○兩司連請黃廷彧等事,上不從。

     ○兵曹啓曰:「經亂之後,軍政尤爲紊亂,中外文案,無憑考驗,下吏之奸濫者,因而舞術其間,無所不至。

    今將更考各道見存軍數,詳加査覈,以爲量處之計矣,但自上年以來,兵荒疾疫,人乏生理,小利所在,不避死罪。

    上年春,本曹見上番軍士,無非代立。

    欲嚴加痛禁,繩以重律,則抵罰未已,作罪愈甚。

    且到處皆然,雖欲另加善處,固無可奈何。

    作栍驗分隊伍,錄其容貌、年歲、保主、居住,限秋成許代事,入啓允下,其時外方當番之軍,得便於歸農,而城中丁壯之丐食無所資者,亦因此多所活矣。

    若於收管調用之際,勒察詳處,俾無虛踈奸濫之弊,則事甚多便。

    名雖代立,而軍額之實,則殊勝於當身孤弱者之直立矣。

    第以官事,無盡力主管之人,加之私情關節,混行無忌,以緻豪猾之輩,代立累名,求差歇處,置簿虛號,卒有定軍之事,倉黃窘迫,不知所出,例以賑濟飢民充送。

    官員不能正其本,而下人尤其恣意用手,紛如亂絲,不知頭緖。

    上年秋,又有禁代立之命,而潛相代立,則難以盡禁,軍額之不實,反甚於許代之時。

    今若嚴立法令,一一責以當身自立,則民怨甚多,畢竟有難處之勢。

    又不爲權時之擧,而官許代立,則張三李四,任下人之爲,而憑覈無據,終難以杜其弊矣。

    上年領議政柳成龍上箚,請收上番軍士價米,爲召募之兵。

    今日目前救急之策,似無過於此,已經備邊司議啓,令本曹擧行,而至今不試其可。

    宜更酌定番糧之數,每人一朔價米,以九鬥爲準,而本曹預爲召募丁壯可堪爲軍者,詳錄容貌、年歲、保主居住等,除分伍,使有條理,別成假軍案一件,臨番捧米分給,許其代立,以充諸處調用,或選其精勇,敎以砲、殺等武藝,以備衛卒,允爲便益。

    此蓋隨時不得已之計,依此捧承傳施行。

    」上曰:「依啓。

    善爲之則吉,否則有悔。

    」 ○傳于禮曹曰:「此儀註,《五禮儀》有之乎?何所據而爲之乎?」禮曹回啓曰:「此儀註,皆依《五禮儀》迎勑禮,而但時禦所、南別宮,皆與法宮不同,故出還宮節次,略有變通。

    」傳曰:「予非問此也。

    五拜三叩頭之禮,在《五禮儀》乎?」 3月16日 ○己尹,王世子朝問安。

     ○兩司連請黃廷彧、《黃赫》更鞫事,不從。

     ○以李德馨爲藝文館提學,韓孝純爲戶曹參判,禹俊民爲司憲府掌令,趙庭芝爲司諫院獻納,權春蘭爲侍講院弼善,成好善爲刑曹正郞,尹義立爲弘文館正字。

     ○卯時至申時,日暈。

     ○禮曹回啓曰:「五拜三叩頭,雖不在於禮文,而自龔用卿天使以後,每於迎勑時,行用此禮,流來已久,故近來凡迎勑儀註中,例爲磨鍊入啓矣。

    」傳曰:「禮曹全不緻察。

    五拜三叩頭,本國使臣出來時無有,隻天使時爲之矣。

    」 3月17日 ○庚寅,王世子朝問安。

     ○兩司連請黃廷彧、黃赫等更鞫,不從。

     3月18日 ○辛卯,王世子朝問安。

     ○領議政柳成龍上箚辭職,答曰:「豈可辭職?須安心久久調理。

    雖不來仕,國事足以料理,如小事,不必一一緻念。

    宜知予意。

    」 ○兩司連啓曰:「黃廷彧、黃赫,屈膝降賊,反面賣國,忘君不臣,尊賊爲主。

    及逭天誅,益肆其惡,名爲流竄,實無忌憚。

    此豈一日容息於覆載之間者乎?國人皆曰可殺,聖明亦已洞燭,則當快從公論,明示典刑,使人人知天理之不可泯,人倫之不可滅,王法之不可不行,而委靡頹惰,曲爲容貸,前後三省交鞫之擧,至嚴且重,而終歸於飾詐供招之一案而止,此何等政刑耶?物情久而愈激,有口者皆言:『廷彧父子有所恃。

    』又曰:『當今豈有法?隻得窟穴盤據而已。

    』人心至此,何以爲國?請加三思,亟命更加嚴鞫,依律定罪。

    」上從之。

     ○領議政柳成龍,令備邊司郞廳啓曰:「近觀中外人心,解弛日甚,紀律蕩然,少聞賊報,隻以逃竄爲上策,自將帥以下,以及守令,皆先懷此意,故軍民之心,亦皆如此,略無持循遮蔽之意。

    人心不善,至於如此,事無可爲者。

    良由壬辰之變,事起倉卒,雖有棄陣之將,空城之守,無一伏罪者,故習以爲常,以爲進前則事危,退走則身便,人心一變,不復知有法律之爲重,故其患至於如此。

    今宜申明紀法,凡將帥之臨陣退走者,守令之有城不守者,令都元帥,先斬後聞,使人人預知軍法之難逃,而稍爲力戰不避之計,然後庶可有望於萬一矣。

    今之論者皆以爲:『賊以運糧爲難,不能深入。

    』此其不思之甚也。

    此賊來如風雨,去如激電,狡計變幻,不可測度。

    若欲長驅,人持三四日糧,不至無食。

    況今正當麥熟之節,到處餘糧捿畝,何患於無食哉?萬一左右道之賊,以兩頭牽掣我軍,而從中路直衝,則不數日當至嶺下。

    此處則一皆空虛,賊之來去,朝廷雖欲聞知,不可得矣。

    鳥嶺直路,雖有辛忠元,不可倚仗。

    何者,人微而無權,雖有平時召募之兵,當此農月,分散諸處,何以呼召?事極可憂。

    宜令監司,限一二月留駐于忠州,以通道路聲息,而鳥嶺大路,雖略已設關,亦須有兵守之。

    其餘小路之旁出者,如聊城及伊火峴等地,亦須別定勇將,預爲分付,爲設伏把截之計可也。

    蓋地勢險狹,可以寡制衆,所謂兩鼠鬪於穴中,有力者勝也。

    況草長之時,山谷之間,擇其?薄深密之處,多設射手疑兵,可以制之,隻患爲將者不知出此耳。

    又令尙州牧使鄭起龍,聞賊聲息,預爲把截之計,益以他縣數千之兵,猶可守禦,隻恐無食難久耳。

    至於竹嶺,則正當左道之衝。

    往年賊兵,以其地勢險絶,不能經由,然亦不可預料。

    萬一下道蹉跌,則合左道之軍,亦可把截於此處也。

    淸州正當秋風、黃澗、永同之路,兵使當爲留住,而元均赴任與否,時未得知,亦爲可慮。

    此亦急須催促,使之先事而圖可也。

    淸安縣監全有亨,通書于臣曰:『淸州所鎭之官,皆是焚燬之邑,所抄之兵,僅一千五百,丁壯不過三百,而又爲分屬諸將,其餘不過百餘。

    願專屬于有亨,使不至僨事』,且求軍器、火藥。

    此亦似當依其所請,勿令分屬,責以防守一路,而弓箭、火藥,亦多數下送,別遣宣傳官一人,往問措置等事以來爲當。

    且金應瑞,似爲深信倭賊甘言,不無墮於賊術之憂。

    以高彥伯啓狀之辭,亦遣宣傳官,急急傳諭,使之整飭軍兵,刻心待變,而賊中形止,詳細偵探,一邊急速馳報事,亦下書爲當。

    全羅道人心,尤爲渙散,防守之事,益無可爲,然南原等地,旣築山城,賊兵若犯其境,則堅守其處,以爲把截之計,不可已也。

    至如羅州、長城,則雖有山城,地勢偏於西海,僅可自保其境土之民,不可控制其要衝也。

    李鎰時在道中,未知布置如何,然以此意,急急馳諭,南原守城諸具及糧穀,竝爲措置而待變可也。

    全州,正當一道根本之地。

    往時,朝廷使之建設砲樓,計非偶然,而竟未克就。

    近日又因備邊司行移,又爲始役雲,而見者皆言其齟齬。

    此亦必爲文具塞責而止耳。

    且若設砲樓,則又必有火砲、器械與火藥、鐵丸,一齊準備,然後可以爲用。

    不然則砲樓雖百丈,何益哉?以此知守土之臣,無意於以死守城也。

    然旣雲始役,亦令事知武臣一人,馳去見之,若稍爲成形,猶可應變,則道內諸處大、小砲,量數移置,且自京中,分送火藥及火砲匠數人,使於平日,從其孔穴放砲,以習臨急之用,且令民心,曉然知其可守,則亦可以鎭定人心,不至潰散。

    公州在湖南直路,而修築城內,又有倉穀,不可不守。

    李慶濬已爲下去,依前日啓辭,道內砲手,聚會其處,日事鍊習,且各官出身、禁軍能射人,未赴戰所者,亦分運抄出,竝隷於兵使及鎭管所在處,分付定將,詳定約束,如賊從某某處以動,則把截於某處,設伏於某處,或合勢或分兵等事,以其大槪,預爲相約,待時策應,如有失誤及後期者,一以軍律梟示,下諭于巡察使、兵使宜當。

    舟師之勢,亦甚可憂。

    頃日賊船,托以和好,潛來窺覘而去。

    賊之不能一日忘其報怨之計者,實有如李舜臣狀啓之辭。

    賊若水、陸俱進,而舟師不能遮截,則事益危矣。

    大抵倭賊,非不慣水戰也,隻以其船遠來,其制不能堅厚壯大,故無以安大砲於其上,而爲我國船所制耳。

    今賊久在巨濟多材之處。

    若依我國船制,多造闆屋船,載砲而出,則敵之亦難。

    當此事急之際,舟師孤弱,甚於前日,巡察使等,又不能深惟遠慮,諸將則盡爲差使員,軍糧則亦多減數。

    且不幸而忠淸道之船,敗於海中,又難登時進去,事之可憂,種種非一。

    李舜臣所請諸將,今、明日內,急速發遣。

    且密諭此意于李舜臣等,使之刻期措置,勿令蹉跌爲當。

    臣病中精神甚昏,未能精思,但事機危急,敢陳悶迫之意。

    請下備邊司,急速議處何如?」答曰:「降倭之言,雖未必皆實,在我措置,備盡果虛何害?備邊司回啓歇後,方切憂虞,今觀書啓,深感意思自別。

    當下備邊司,疾速擧行,但近觀人心益懈,此最可慮。

    」仍傳于政院曰:「此書啓,下于備邊司,斯速施行。

    」 ○備邊司啓曰:「臣等伏見柳成龍啓辭,各條所論,無不切實。

    皆當擧行,但忠淸監司,一二月久住忠州,則本州極敗,事多非便。

    臣等之意,鳥、竹兩嶺及淸州一路等處防備之事,躬自巡審,從速撿飭後,箚住公州,則其於湖嶺要衝,凡百策應之事,似爲便當。

    且合慶尙左道之軍,把截竹嶺之事,若先分付於慶州諸將,則非但人心不固,開其退守之路,騷動之患,亦爲可慮。

    隻當使巡察使,預知臨時策應而已。

    今日之事,不可晷刻少緩。

    都元帥、下三道巡察使、巡邊使、統制使、兵、水使等處,竝以啓辭之意,不分晝夜,下諭宜當。

    」傳曰:「依啓。

    遣宣傳官諭之。

    」 3月19日 ○壬辰,王世子朝問安。

     ○午正,上禦別殿,講《周易》。

    特進官趙仁得、尹先覺、參贊官鄭淑夏、侍講官金時獻、檢討官鄭經世、假注書尹晫、記事官吳百齡、李廷馦入侍。

    淑夏曰:「見陳遊擊善後十策,有義塚之事。

    其於掩髂埋胔之義,可謂至矣。

    請出軍掩髂,仍設義塚,以慰其魂。

    外方僵屍蔽路,請命監司,亟令埋掩,何如?」上曰:「各別言於漢城府,且下書於監司處。

    」 ○及第黃赫供曰:「區區情狀,已陳於前後,到此地頭,惟有一死,更無可達之事。

    屈膝降賊,反面賣國之言,耳不忍聞,口不忍言。

    爲人臣子,而得此惡名,一刻偸生,亦爲苟且,萬世之勸忠在此,臣等之冤死,亦在於此,不得不疾呼父母焉。

    臣非如草間圖活之人。

    出入往來賊中者甚衆,若令推問崔遇等則可知。

    京城事,則推問李盡忠則可知。

    至於釜山,則王子移在行長陣中時,沈惟敬率行長來見王子,遊擊主壁,王子及行長,分東西坐,陪官等則使之南行坐。

    臣使譯官李愉,通於惟敬曰:『我國在平時,待日本不以隣國均敵之禮遇之。

    今陪臣等,雖不幸陷賊,豈敢坐於南行?』雲,則惟敬曰:『陪官之言是也。

    』使之坐於王子之後。

    屈膝之事,千萬無理。

    推問李愉則可知。

    臣在安邊時,七歲孫兒,血染淸正之刃,常爲叩心椎胸,冤痛罔極,反面賣國,尤爲無理。

    隻以僞書一事,終陷不測之地,李盡忠齎廻,有眞僞二本。

    所謂僞書,則隻以誑解賊怒,脫王子目前之禍,故非但不書臣字,又不書姓字。

    是乃無名狀、匿名書一樣。

    其元本,今在於其時體察使處。

    卽令取考眞僞後,李盡忠所齎密狀,幷比較,則曖昧之狀,立可辨知。

    臣之赤心保護王子之狀,抗賊徇國之誠,沈惟敬近將出來,一一質問後,如有一毫可疑之罪,甘受刑章。

    朝廷猶不取信,願以臣等及公私解事可仗人員,一時入送于淸正陣中,使之反覆辨論,因及被擄時行事,則死亦明白,冤痛獲伸,不至黯黮徒死,相考分揀。

    」 3月20日 ○癸已,王世子朝問安。

     ○備忘記,傳于政院曰:「朱千總依其執籌,可送于平安道。

    蓋唐官,雖才高而意勤,在我無人,則難期其有效,不可不商量而處之。

    且每道共遣二員可也。

    至於寧邊,別送一派,未知如何?朱千總旣往平壤,則一道之軍,自當總攝訓鍊,何必於寧邊別送乎?且如是分送,而獨無江原道,亦未知如何?且我國所習釰、槍之術,乃其糟粕,所見齟齬,故別請敎師於經略之擧,初出於予意,正在於欲盡傳中國釰、槍之妙法。

    今若有司悠悠泛泛,非予初意也。

    敎師十二員中,精於釰、槍諸藝二三員,須留于京中,使都監諸軍,日夜學習,期傳白猿之術。

    」 ○備邊司啓曰:「此事雖可爲,但恐非其時。

    淺謀輕擧,定有後悔。

    僉議旣同,似不可不從,而我國素不能料敵,此事亦安能入於袖中?予則難以允下。

    本司更議,從長施行幸甚事,傳敎矣。

    此事機關極重,以時以勢,皆難輕擧,而設令其計得行,善後之策,亦難得其萬全。

    神算所及,果出於尋常萬萬。

    臣等反覆思量,亦不外此。

    姑觀近日事勢如何而處之。

    且依上敎,別爲厚待,使之感激國恩,然後徐圖大事,恐似無妨。

    若如處刑事,則決不可爲之,以前後啓辭之意,參入於下書中,諭于都元帥,巡察使、左、兵使處何如?」傳曰:「依啓。

    兵家之事,勢而已,徐圖幸甚。

    姑且厚待,結其歡心。

    若至處刑,貽笑後世。

    使賊聞之,喜可知也。

    」 ○未時,日暈。

     3月21日 ○甲午,王世子朝安安。

     ○政院啓曰:「令各道,收拾死亡人屍骸,葬爲義塚,別爲設祭事,今當竝諭于統制使矣。

    臣等伏聞閑山島戌卒,長在船上,不見放還,至淹數歲,其爲困苦,倍甚於陸陣,人皆厭避,百計逃躱,故諸將嚴加防禁,拘之如縶,雖海島之中,不敢任意下船,泉水不得飮,恒飮醎水。

    且糧餉,常患不足,人不得日食一升,軍中莫不飢餒,兼且霧瘴所侵,疾病易乘,輾轉染熾,死者枕籍,極爲矜痛。

    死者已矣,生者可惜。

    自今以後,毋如前日拘縶,另加撫恤,賑飢救疾等事,十分盡心,以體如傷之念,竝入於下諭中。

    」上從之。

     ○卯時辰時,日暈。

    夜一更,艮方,雲中如火氣。

    五更,金星與木星同度。

     3月22日 ○乙未,卯時,上禦別殿,講《周易》。

    領事金應南、知事金睟、大司憲金宇顒、特進官李輅、大司諫李廷馨、特進官姜紳、參贊官鄭逑、侍講官金時獻、檢討官鄭經世、假注書尹晫、記事官吳百齡、李廷馦入侍。

    講畢,上掩卷,李廷馨進曰:「近日賊情,未知如何,而相持四載,頓無措置之方,兇賊若動,則必有土崩之患。

    頃日石柱之軍,聞箭灘賊出之奇,一時潰散雲。

    凡事有如兒戲,而何事可爲?當此兵殘糧乏之時,事勢固爲極難。

    若於險阻要害之處,把截之事,可以爲之。

    若預把截,彼賊豈能長驅乎?雖不可多守各處,或於要害不得不守之處,監、兵使預定把守,另加措置,則可以守禦。

    」上曰:「某某防守之事,備邊司爲之乎?權慄上疏內,石柱之軍潰散雲者,已見於公文。

    雖不能一一治罪,其中必有領將,或有倡走者,備邊司當移文元帥處,必以軍法從事可也。

    此非所以不愛人也,乃所以愛人。

    備邊司之不請治罪,深爲未安。

    」鄭逑曰:「山同、毛裡金,已爲伏誅,〈山同、毛裡金,同謀殺其主蘇継賢,朝廷鞫而轘之。

    〉而蘇繼先事,時未決正,故事幹人仍囚矣。

    以繼先逃走之事觀之,似爲荒唐,而繼禧之罪,恐不可鞫以三省,以禁府推之似當。

    且繼賢先爲推問,亦可得其端緖,請先推鞫。

    」上曰:「依啓。

    令禁府推鞫。

    」逑曰:「黃廷彧,今明日當爲入來,而臣之迷意,不得不達。

    黃赫,則加刑當矣。

    廷彧,因黃赫作弊,而當爲更鞫。

    偸生畏死,罪固當死,然國家二百年未定之倫紀,始定於廷彧專對之日,功在廟社,名記勳府,未可無議功之事乎?若殺之,則當初殺之可也。

    以子作弊之故,殺其父則似爲未穩。

    」上曰:「臺諫有曰:『有所私』,又曰:『作窟穴』,予不得爲也。

    三省斟酌爲之。

    」金宇顒曰:「廷彧之罪,固可殺,而更論之也。

    非以子之作弊而論之也。

    」金睟曰:「如逑之言亦有之,蓋因成世寧之事,而激發矣。

    」應南曰:「言官之言,固爲過重。

    自上必優容而聽之可也。

    」上曰:「左相之言,當體念。

    」 ○王世子夕問安。

     ○以金億秋爲滿浦僉使。

     3月23日 ○丙申,王世子朝問安。

     ○傳于政院曰:「砲手、射手,各二三十人,或四五十人,精爲抄擇。

    砲手則鳥銃三柄三巡,射手則片箭三矢三巡。

    貫革百步,貫三十分,邊十五分。

    砲手與射手爲耦,試才勝負。

    且殺手,亦爲抄擇分邊,彼此兩兩對耦,相戰勝負,先擊剌者爲勝,被擊剌者爲負。

    試畢,竝書啓事,言于訓鍊都監。

    」 ○訓鍊都監啓曰:「敎師分道派遣事,昨日習陣罷後,更爲齊會商議,則議論紛起,爭詰未定,多般措辭開諭,如是磨鍊以啓矣。

    但敎師等,今雖下歸,而在我欲誠心接待,着實看事之人,則徒貽弊往來而已,此極可慮。

    所當別擇勤幹官員,帶同下去,有所料理經營,而恰當之人,亦未易得。

    更爲商量,隨後以啓。

    黃海道粗有鍊兵之形,而敎師無留住之處。

    頃日問其形止於鄭光績,幸若請送,則在京人一二員,可派遣矣。

    其中武藝絶妙乏人,欲特留京城,敎訓各哨軍兵,則把總楊貴、陳伯奇爲其類之冠。

    昨日措辭,請觀更試各藝,則楊貴最善於雙刀、偃月刀,至於搶筅諸技,陳伯奇似勝。

    大槪今來敎師等,別無武藝特妙之人,俱是王大貴等夷,而或有不及者,浙兵各樣武藝,元以鍊手、鍊足熟之,而鍊心膽爲務而已,似無別法。

    其中驍健者,則善爲運用,觀見似好矣。

    今殺手各兵,雖鮮操搶筅,而知譜鮮少。

    但當精敎各譜,使至於鍊熟,則自然無齟齬之弊。

    其要則惟在頻示賞罰,勤而不懈耳。

    全羅道地唐人多,如光、羅州等處,善爲招集訓鍊,則可以大擧。

    李二、張六三,雖執籌如此,而二人不解營陣之法。

    葉大潮,武藝勝人,曾從事於戚繼光軍中,多有所聞見之事。

    葉大潮先往全羅敎訓後,及於慶尙則何如?京城造火箭、火器之人,則陳千總親丁吳天明、吳守仁,不讓於陳應龍、故應龍派分慶尙道矣。

     3月24日 ○丁酉,王世子朝問安。

     ○章都司、〈應龍。

    〉愼都司〈懋龍。

    〉接伴官都摠府都事金義直,自倭營入京,書啓一路事情及倭營答問。

    其略曰: 去二月二十八日,到慶州,兩都司留臣於慶州。

    三月初二日,率漢通事李希仁、倭通事黃慶豪等三人、兵使軍官一人,發行到箭灘邊,則淸正差副將喜八及唐通事康宗麟,率馬十九匹,率倭五十餘名,先到岸上,打起小帳。

    酒三行後,進入倭營,日已暮矣。

    喜八請入其家,過夜一更,無人來問。

    至夜半,淸正使僧倭一眞來曰:「淸正出獵始回,氣甚不平。

    上官涉遠來臨,想多辛苦,明日可相見。

    」翌日,唐官往淸正下處,禮畢,淸正曰:「旣勞來臨,且送貴物,惶恐惶恐。

    」卽起入寢房。

    唐官莫知其意,將欲問之,淸正使一眞來請曰:「有面議事,請入內房。

    」唐官入其房,則淸正隱幾問曰:「沈遊擊和親,何以爲之?」答曰:「方爲議封,天使將爲出來。

    」淸正又問曰:「小西飛一介奴倭,假稱上官,遊擊帶去中原。

    西飛說何言乎?和親以何事爲主乎?」唐官書示曰:「孫老爺新到遼東,久聞先鋒正直,比他將不同,故差我二都司,持綵叚來賞矣。

    沈遊擊與小西飛在北京,天朝已議封關白爲王,而遼東去北京二千裡,天使之行,未能的知。

    」淸正曰:「小西飛、沈遊擊,今在何處?」曰:「時在北京。

    」曰:「何不放回?」曰:「今方議封,故留在北京。

    」淸正曰:「平行長、沈遊擊之事,皆是奸僞。

    孫侍郞何不奏知皇帝耶?」曰:「今我來此,聽先鋒之言,始知其僞。

    侍郞何以知之?」唐官厭其多言,言于淸正曰:「日已曛黑,氣且不平,請退。

    」淸正聽而不聞,因書示曰:「大明、朝鮮,不可屬于日本乎?」唐官勃然變色而起,罷回下處。

    淸正使喜八,書示五件事曰:「行長見敗平壤,關白欲殺之,行長曰:『我當成此五事』,故關白饒之,以待其斡事。

    今行長不圖此五事,彼此相欺。

    」其五事,一曰,大明與日本婚姻;二曰,朝鮮四箇道,屬于日本;三曰,朝鮮王子,質于日本;四曰,朝鮮大官老人,入質日本;五曰,同大官家老,共誓議和等事也。

    初五日,唐官回還,淸正使僧倭一眞,與其副將喜八,餞別於中路。

    淸正所答孫侍郞書,文多不載,且未解見,故不得書啓矣。

     ○慶尙左兵使高彥伯馳啓曰:「臣使酒倭,潛言於內應古老非曰:『許多天使,近當下來,所圖之事,決不可爲。

    』古老非大怒曰:『我日本則自大明求婚、割地等事成,然後可和。

    不然則雖百天使來,不可成矣。

    』大抵此人等所爲,決不可禁。

    臣非不知陷於奸謀,而誠僞未著,處置極難,事甚岌岌,極爲悶迫。

    臣不得已與所屬諸將,軍馬整齊,刻新待變,都元帥及巡察使處,領軍馳援。

    」 3月25日 ○戊戌,王世子朝問安。

     3月26日 ○己亥,王世子朝問安。

     ○午時,上禦別殿,接見章都司、愼都司。

    上曰:「大人往賊陣,賊情如何?且賊魁所言如何?」都司卽於座上,書呈。

    其書曰:「嘗聞智者,燭事于未萌。

    況已萌乎?今淸正將勇兵,擁據西浦,大擧入犯,形情可覩。

    雖封事已成,行長撤兵,彼必不退。

    思患預防,此其時也,將何術而禦之?王必籌之熟矣,幸明以告我,可爲轉奏何如?」上覽訖曰:「賊情之叵測,小邦久已知之。

    今見書示,賊情尤爲兇悖。

    以大人所見,用何策而可除此賊乎?願聞大人勝算。

    」兩人曰:「亦有中心所思,但貴邦勝算,必已素定,願先聞之。

    俺亦當陳愚見。

    」上曰:「倭賊兇狡叵測,若不示天威,則必無退去之理。

    必用兵然後,可以勦滅,而小邦糧餉匱竭,惟望天朝,大發軍兵,水陸幷進,且多運糧而繼之,則此賊不足滅矣。

    然此賊先爲起動,則小邦不能支吾。

    若天使速爲出來,姑示羈縻,使行長先撤回巢,則淸正兵勢必單,或有退去之理矣。

    」兩人答曰:「觀賊情,則行長雖退,淸正必動。

    且表文,皆是行長之所爲,非關白之所知。

    若欲知表文之虛實,須持來前去表文,與爾的同入關白處考核,則可知虛實雲。

    觀淸正之本意,則以爲若割給四道,則欲向日本之意,亦無向大明之意雲。

    」上曰:「大人,今當何說,回報軍門耶?」兩人曰:「俺等到軍門,說此情狀,又差一官,送淸正手帖于行長曰:『天使來待于境上,而淸正之情如此,若使淸正先撤,則天使卽當出來,否則必不來。

    』如是爲言,而行長不撤淸正之兵,則行長之狡詐,可知矣;關白雖使淸正撤兵,而淸正不去,則淸正之兇謀,亦可見矣。

    」上曰:「大人旣見小邦之事勢,又悉彼賊之情狀,願善辭于軍門,終始拯濟。

    」兩人曰:「淸正、行長不能相,素矣。

    今若行長受封先還,則淸正必益怒,直犯全羅地方無疑矣。

    淸正,若不得四箇道,雖死不還雲。

    曾聞淸正,是有勇、無謀人,今親見之,有熊豹之才,而極爲暴惡,必不肯渡海矣。

    」上曰:「有勇無謀之說,予曾聞之,雖死不還之言,乃新聞也。

    」 ○傳于禮曹曰:「皇帝降勑于世子,而世子不爲謝恩,則似若不爲對答者然,此一節最是大事。

    皇帝降勑,豈有等級?中原之人,雖微賤,親自謝恩,題本亦皆爲之。

    此事不是小事,言于禮曹,議大臣以啓。

    」 ○禮曹啓曰:「議于大臣,則皆以爲:『受勑後謝恩,當自上行之。

    反覆思量,更無他議』雲。

    本曹伏覩下敎,聖意眞切,似難容議。

    第竊伏念,今此降勑,自上旣爲率世子承受,其於謝恩,當以與世子欽受,感戴皇恩之意,摭實敷陳以謝,則非但得於事體,在世子自謝情禮,亦存於其中,而無自專瀆冒之嫌。

    本曹之議,亦與大臣無異,故敢此昧稟。

    」上從之。

     3月27日 ○庚子,王世子朝問安。

     ○寅時,上幸西郊迎勑,王世子、百官從。

    奏請使尹根壽〈副使崔岦、書狀官申欽。

    〉奉勑。

    勑書曰: 「皇帝勑諭朝鮮國光海君琿。

    先該經略官題稱,倭衆遁歸,屬國已復。

    光海君靑年英發,臣民服從,宜令琿選帶忠義陪臣,駐箚全、慶地方,經理防禦。

    該部議覆,請給專勑,以便責成。

    今特命爾,總督全、慶軍務。

    積儲錢糧,號名壯勇,一應設險置器,鍊兵守要,俱許以便宜區處,仍督率陪臣權慄,盡心協理。

    爾宜奮身苦志,幹蠱圖存,內起瘡痍,外修戰備,博擧萬全之策,永爲善後之圖,固我藩籬,寧爾宗社。

    俟有成功,另議優處。

    毋或違越明命,廢失良時。

    緻悞事機,噬臍何及?爾其欽承之。

    故諭。

     ○司諫院啓曰:「今日皇勑奉安龍亭陞殿時,贊禮不爲啓請鞠躬,遂失祗迎之禮,使殿下向上之至誠,大有歉然。

    請贊禮命罷職。

    政院在近密之地,自上行禮儀節,所當十分詳審,而矇然放過,因緻失儀。

    請都承旨、色承旨,竝命推考。

    」答曰:「依啓。

    贊禮推考,禮判遞差。

    」 ○傳于政院曰:「今次勑書,皇恩罔極。

    乃一國之慶,似當作敎書,昭示四方。

    且勑書內,令世子總督軍務。

    今後軍務,稟世子裁決,言于大臣。

    」 ○左議政金應南啓曰:「伏承聖敎,令東宮裁決軍務,不勝未安之至。

    東宮於上年,奉聖旨南下,雖因事勢難便,還于都中,而此則中朝之所未及知也。

    中朝必以爲東宮尙在全、慶之間,故有此總督全、慶軍務等語,非謂總督一國軍務也。

    皇勑旨意,不過如此,而聖敎所及,出於千萬意慮之外,臣惶駭悶迫,不知所出。

    將此一事,前後血誠陳達,非一非再,想已洞悉下情矣。

    且降勑于東宮之事,恩出非常,誠一國莫大之慶。

    作敎書昭示四方,恐無不可。

    臣今日獨進賓廳,此一節,問于他大臣,如以爲可,則行之無妨。

    」答曰:「聖旨旣降,尙亦有他言乎?有命自天,非卿等之所沮遏。

    此義至嚴。

    信乎人之所欲,天必從之。

    豈非罪人一端微誠,上徹于天,有以緻之也歟?夫全、慶,方與賊對壘,今日全、慶之外,無他軍務。

    旣命總督全、慶軍務,便宜區處,卽指一國之軍務也。

    欽遵聖旨,急急擧行。

    倘或二三,是悖逆皇命也。

    豈非可懼?敎書事,議于他大臣可矣。

    」 ○司憲府啓曰:「今日迎勑時,東宮所坐馬,驚躍良久,僅免失禦,所見極爲未安。

    內乘平日,不勤調習,緻有如此之患。

    請命推考治罪。

    」上從之。

     3月28日 ○辛醜,王世子朝問安。

     ○備邊司啓曰:「移咨經略,備陳賊情,事機關重。

    二人始入賊營,厚被哄喝,及其脫來,盛傳淸正動兵之肆言。

    經略聞之,必止封使之行,而且不卽發兵,則施爲往復之際,我國之勢,自至於不支矣。

    宜使經略,洞知此賊之情形,略及愼、章二人被其恐動之由也。

    咨文措語,須有斟酌,首擧兩都司所陳賊情與辭說,次擧接伴官說稱,仍及與賊講和之時,多被恐動之事,終乃結之曰:『行長與淸正,搆怨有素,凡有施爲,每與矛盾,互相沮撓。

    變初,淸正在北道時,亦詆行長之敗,而行長旣退京城,則淸正不敢不退;行長又因沈遊擊之言,又下嶺南,則淸正非不欲與行長立異,而以其主管專在行長,故又不敢不退。

    今方毀斥行長之所爲,忿其計謀初不由已,必欲沮敗其事而後已。

    其爲兇詐逾甚』雲雲,以此措辭,參以接見時問答之語,添潤以送似當。

    」答曰:「經略前移咨事,雖可移咨,愼、章被恐動之由竝陳,似未穩。

    且若如此措辭,而淸正終不退,則恐近於誣經略。

    竝更參酌施行。

    」 ○領中樞府事沈守慶、左議政金應南啓曰:「伏承昨日聖敎,不勝惶悶之至。

    皇上以東宮尙留住全、慶地方,故更爲降勑,責以經理、防禦等事,亦不過欲令東宮,協同權慄,俟有成功,爲他日另議優處之地,決非總督一國機務之謂也。

    今若自上,一委軍政於東宮,而使之區處,則恐非皇勑本意,而反歸於違越皇命,豈非未安之甚者乎?」答曰:「今日之事,異於前日。

    帝命旣降,不可更有他言。

    」 ○政院啓曰:「臣等伏覩昨日答大臣之敎,且以備邊司粘目,爲軍務之事而還下,臣等不勝未安之至。

    臣等竊詳,皇勑旨意,必以爲東宮猶在全、慶,故因其所住之地,責以便宜區處,其所總督,不過全、慶間事,非謂擧國之戎務,竝與之管攝也。

    不然,何惜於冊封名號,而遽先以一國之重事,專委也哉?自上旣以欽遵皇旨爲重,而反欲行皇旨中所不及之事,臣等竊恐此有違於皇旨之本意,而其於至誠事大之盛心,亦或未盡也。

    況賊之情形,倍前叵測,危逼之勢,日甚一日?自上尤當奮勵自強,晷刻不忘,思有以雪恥除兇,燕翼貽謀之不暇,豈宜過執謙挹,使群情遑惑,事機蹉跌,國勢日至於無可奈何之地也?臣等忝在近密,不敢不違,惶恐敢啓。

    」傳曰:「已與大臣議之。

    」 3月29日 ○壬寅,寅時,上出內中門外幕次,親傳夏享大祭香祝。

     ○王世子朝問安。

     ○領中樞府事沈守慶、左議政金應南,率二品以上〈判敦寧府事鄭崑壽、判尹金命元、刑曹判書李憲國、吏曹判書李恒福、知中樞府事申點、護軍郭嶸、吏曹參判李墍、護軍崔遠、護軍趙儆、護軍曺大坤、工曹參判李輅、兵曹參判尹先覺、護軍李忠元、禮曹參判柳希霖、右尹李瓘、刑曹參判姜紳、戶曹參判韓孝純、護軍許晉、護軍邊良俊、護軍崔汝霖、同知李思命、工曹參議張士重、戶曹參議尹仁涵、禮曹參議李蘧、吏曹參議李光庭。

    〉啓曰:「臣等伏覩聖批,每以皇勑內總督一事爲敎,不勝未安之至。

    中朝所謂總督軍務者,乃指分閫之臣,各自總督其該掌地方之謂也。

    上年東宮住箚于全、慶地方,方承帝命也;今者皇勑所謂總督軍務者,申前命也。

    聖意所在,蓋以全、慶兩道,正當賊衝,軍務之重,比他道尤急,故特命東宮,旣令住箚於前,又令摠督於後,無非所以重兩南之意也。

    此豈摠督一國軍務之謂乎?皇勑旨意,明白若此,而自上乃欲委軍政於東宮,臣等竊恐有違於勑旨。

    非但聖上,不可以此,命之東宮,東宮決不敢越帝命,而承當聖旨也。

    當今國事日危,軍機交急,成敗之決,在於呼吸,而自上必欲推托於東宮,脫有急報,朝夕猝至,未知將何以應之也?中外疑惑,罔知所出。

    伏願聖上,亟收成命,鎭定人心。

    」答曰:「決不可爲之事,雖極言之,其可爲乎?」 ○仍再啓曰:「伏承聖批,極爲惶悶。

    今日人心之離合,國事之成敗,亶在於此,其事勢之決不可爲,累度論辨,聖上想已洞悉矣。

    況此摠督之命,實非一國軍務之謂也,而乃欲因此委軍政於東宮,則不惟非皇上降勑之本意,前頭上國之使,項背相望,我國擧措,雖係微細,無不洞知,忽有此擧,其將謂何?戎興四年,四方危疑,而前後未安之命,常出於意慮之外。

    一番命下,一番危懼,延至四年,國勢已至於渙散。

    伏乞上念宗社,俯循輿望,亟收成命,不勝幸甚。

    」答曰:「雖萬端言之,何敢爲不敢爲之事乎?以罪人,冒居民上,古今天下無此理。

    今帝命旣降,惟當奉承欽遵而已。

    如是論之,實無所益。

    」 ○仍三啓曰:「伏承聖批,又下未安之敎,臣等之惑,滋甚焉。

    夫罪已之言,固聖王之謙德,亦何過自菲薄,引喩失宜,以塞群下之望也?今此帝勑之降,不過申上年往督全、慶軍務之命,而自上乃欲以一國軍務,專畀於東宮,此豈奉承欽遵之道乎?伏願聖明,更加三思,亟寢成命,以安一國臣民之心。

    」答曰:「已諭。

    」 ○王世子啓曰:「臣伏聞聖敎,不勝驚惶悶迫,置身無所。

    目今國勢,危如一髮,而存亡成敗,係於呼吸之間。

    軍務之事,莫急於此時,而況老賊伺釁,方稔更犯之惡,國事之罔極,何可一二而形言乎?當此之時,雖以聖上之仁明神武,猶恐不克。

    顧臣昏弱,加之以不學無識乎?臣聞命之後,退伏私室,怖懼隕越,蹙蹙焉,不知所歸。

    伏願聖慈,曲加憐察,亟回天聽,俾臣庶免僨事之罪,則非但愚生得保愚分,宗社生民,莫不幸甚。

    臣心神驚喪,罔知所達,無任兢惶祈懇切祝之至。

    」答曰:「終不得不爲之事,豈可每辭乎?今皇命如此,當與朝廷議處。

    可退去焉。

    」 ○兼三道防禦使權應銖馳啓曰:「蔚山郡守金太虛,馳報於臣曰:『西生浦賊藪,比前無減。

    今年爲始,遍野開墾,運糧船隻,倍前出來。

    城子逐日加築,前排垓子改掘,退排垓子內邊,生松如柵木樣裁植,稱爲夏日待變時避暑雲,而淸正每曰:『朝鮮人詐稱講和,不無平壤之變。

    嚴加防備。

    』且今三月爲始,賊徒以爲:『甘樸司馬領大軍,不久出來』,莊船處,廣爲掘取。

    近日賊勢異常,衝犯丁寧。

    臣之所率之軍六百餘名,與諸陣所率,竝纔滿二千餘名。

    軍勢如此,極爲悶慮。

    自朝廷,砲、殺手等急速下送。

    」 夏四月 4月1日 ○朔癸卯,王世子朝問安。

     ○司憲府啓曰:「海平府院君尹根壽、行護軍崔岦、司成申欽等,奉使天朝,請建國本,事莫重於此者,而未能竭誠周旋,已失專對之責。

    及其奉勑而還也,所當登時復命,不可一日淹滯,或遲留中路,以濟已私;或取便迂道,以挈家眷,遂緻迎勑大禮,累次退行。

    至於公議已發,罪不可掩,則托稱畿甸殘破,川水漲溢,多費辭說,欺罔聖聽,其不有皇勑,奉命無狀之狀大矣。

    請竝命罷職。

    」上曰:「若然則事極可駭,當依啓。

    海平,乃是一品元勳,不可罷職,推考。

    」 ○行判中樞府事崔興源、左議政金應南、右議政鄭琢,率〈海平府院君尹根壽、行判敦寧府事鄭崑壽、行漢城府判尹金命元、商山君樸忠侃、左參贊韓準、戶曹判書金睟、同知洪進、知事申點、判決事趙仁得、行護軍郭嶸、崔遠、趙儆、崔汝霖、曺大坤、工曹參判李輅、兵曹參判尹先覺、行護軍李忠元、禮曹參判柳希霖、右尹李瓘、刑曹參判姜紳、戶曹參判韓孝純、行護軍許晉、邊良俊、同知李嗣命、工曹參議張士重、戶曹參議尹仁涵、禮曹參議李遽。

    〉啓曰:「臣等伏閤籲呼,誠未格天,兪音尙閟,不勝惶懼悶鬱之至。

    竊念,皇朝專勑,隻因上年總督全、慶之命,申勑責成而已。

    今若因此,擧一國軍務而委諸東宮,則非但有違於勑旨,自中朝聞之,其將謂何?至於昨日,則備邊司公事,亦爲還下,此命一下,瞻聆驚駭,人皆解體,臣等尤極惶惑,不知所出。

    皇勑本意,旣非如此,而自上牢拒堅執,至於此極,則此非但於義理,大有所未安,祖宗在天之靈,以中興之責,望於聖明者,恐不止此而已也。

    數年以來,將此等事,上下之間,有若相持者然,所傷已多,而及至今日,聖敎益峻,臣等相顧血泣,罔知所爲。

    伏乞更加睿念,俯循輿望,不勝幸甚。

    」上曰:「今但就聖旨中論之。

    聖旨曰:『總督全、慶軍務,便宜區處。

    』總督者,總治之謂也。

    全、慶者,全、慶方與賊對壘,乃一國之本,全、慶之外,有他大叚軍務乎?至於便宜區處雲者,乃是自斷之意。

    聖旨如此其昭昭,此乃天地之大義。

    豈容更有他言,許多禦賊保守之方,皆一一指授?皇恩罔極,所當欽遵之不暇,而返爲如此之言,其於大義,豈非乖違?今日之事,不得不爾。

    且此非如攝政之比,隻依皇命,治軍務而已。

    勿爲如是煩擾,速遵聖旨施行。

    」 ○大臣以下再啓,上曰:「雖百樣言之,得罪於大義之事,何敢爲之?願勿更言,欽遵聖旨施行。

    」 ○政院〈都承旨吳億齡、右承旨李德悅、左副承旨柳永詢、右副承旨鄭逑、同副承旨鄭叔夏。

    〉啓曰:「昨日,伏承聖敎,以爲總督軍務,便宜區處,卽是聖旨,以此下諭可也。

    若皇旨,果在於總督一國軍務,則嚴命之下,臣等敢有所違越也哉?皇旨,則隻全、慶軍務總督而已;聖敎,則欲擧一國之軍務而付托焉。

    孔子借王者之筆,而於一字異同,其義至嚴。

    聖上親奉天子之明命,而便將一國,換卻全、慶。

    作爲諭書,布告四方,則下民以爲何如?天子以爲何如?於聖上,平日事大臨下,純亦不已之至誠亦如何?而臣等惟知將順之爲美,不能反覆論啓,以回聖意,則後世之公論,又復以爲何如哉?此臣等之所以終始懇懇,不敢承命爲恭也。

    臣等不勝惶恐之至。

    」上曰:「定後爲之。

    」 ○大臣以下三啓,上曰:「聖旨旣如此,今日之事,不容議爲。

    願勿更擾,惟當欽遵聖旨而已。

    」 ○大臣以下四啓,上曰:「違逆聖旨,自陷於蔑義之歸。

    寧死,豈敢強爲?如是煩論,實爲未曉。

    」 ○王世子啓曰:「臣連日伏地,哀呼天門,而非但未蒙允兪,反承嚴峻之敎,踧踖震慄,無所自容。

    夫愚臣之無狀,國事之罔極,聖鑑旣已洞燭無餘,故不敢更瀆宸嚴。

    伏望聖明,俯察微悃,更加三思,還收成命,則其於國家生民,無不幸甚。

    臣不勝惶悶懇迫,瞻天泣血之至,謹伏地冒死以聞。

    」上曰:「嚴旨昭如日,皇恩不可違。

    惟當能繼述,靑史照輝輝。

    」 ○弘文館〈典翰金時獻、應敎黃是、校理樸弘老、申湜、正字尹義立。

    〉上箚曰: 伏以,伏覩頃日下大臣之敎,皇勑旣降,今後軍務,稟世子裁決。

    臣等相顧失色,且驚且惑,實不知聖意之所在也。

    竊念皇朝之賜勑於東宮者,隻因上年駐箚全、慶之命,申勑責成,爲他日另議優處之地而已。

    非以殿下盡委軍務於東宮,而欲使東宮,專制而顓斷也。

    夫總督雲者,乃中朝命官置使之號,故凡於戎旅、轉漕,槪以總督稱之,此不過一奉勑幹事之任也。

    今若因此,而命東宮,專行聽斷,則大非皇上降勑之本意。

    殿下,固不得以此而命之;東宮,亦不敢以此而承之也。

    況今讎賊壓境,兇謀叵測,禍機將發,莫保朝夕,策應庶務,日急一日,而規畫可否,不許裁處,深恐軍國重事,坐失機會,終至於無可爲者,豈不大可懼哉?殿下爲今日計,隻在於薪膽刻厲,圖恢再造,以自獻于先王,而奈何過爲貶損,每下未安之敎?王言一出,擧國扁該。

    臣等,豈料以殿下聖明,有此擧措於遑遑汲汲之時也?若牢執意見,必欲行之而後已,則臣等抑恐殿下之所謂欽遵皇命者,適足爲違越之歸耳。

    伏願聖明,更加三思,亟收成命,以答生民之望,不勝幸甚。

     上曰:「聖旨旣下,但當欽遵。

    此大義所關,豈可有他議?」 ○大臣以下五啓,上曰:「雖極言之,不可爲之事,爲之乎?」 4月2日 ○甲辰,王世子朝問安。

    仍啓曰:「臣於昨日,瀝血竭誠,籲呼天庭,而微誠莫白,聖旨益嚴,退伏私室,終夜悶泣,遑遑蹙蹙,置身無所。

    我國危迫之勢,到今尤急,弘濟興撥之策,悉在於神武獨斷之中。

    皇上遠居,豈能洞燭愚臣不堪負荷之狀乎?況復皇旨本意,不過謂臣往駐全、慶之地,故今次降勑,兼有軍務之諭耳。

    聖旨嚴峻,每以帝命旣降爲敎,臣極愚昧,莫知聖意。

    伏願聖明,曲加憐察,亟回天聽。

    臣不勝悶鬱隕越之至,謹伏地以聞。

    」上曰:「旣爲儲嗣,終當受付托。

    今皇命如此,義不可辭。

    安心勉承,以副予志。

    」 ○領議政柳成龍,率百官啓曰:「臣等將此一事,竭誠籲呼,至於百僚廢事,鹹造在庭,逐日陳達,不避煩瀆者,實出於群情之悶迫,而兪音未下,天聽愈邈,臣等相顧惶駭,不知所出。

    夫以義制命者,君之明也;以直匡違者,臣之職也。

    是故,命雖出於上,而於義有所未安,則臣子皆當以死爭之。

    豈可苟且將順,以誤國事乎?今聖上之所重者,在於皇勑,而臣等之所重者,亦在於皇勑。

    何者,勑書之所謂總督者,斷非軍國之意,而自上,引以爲敎,欲擧一國之軍務,歸之東宮,而上不與聞焉,名雖奉行帝勑,而實與帝命本意,大相背馳。

    以聖上平日至誠事大之意推之,無乃未安之甚乎?中朝地方,總督之任甚多。

    如所謂總督軍務、總督倉場之類,可見。

    豈以有總督於外,而朝廷不爲敢斷之理乎?此其事理之灼然者也。

    且臣等,亦有私憂,近日中原之人,往來如織,凡國內小事大事,無不聞知。

    此言流入中朝,豈不緻其疑怪,而起後日難處之端乎?臣等,雖不敢明言曲折,而私憂則如此。

    惟望,聖明深慮,而早允臣等之請,勿緻多日騷擾而已。

    今邊報日急,國如累卵,一日二日之間,事機愈遠。

    豈可上下相持,使至緊至急之事,皆無稟決之處,而益緻僨事乎?臣等辭竭意蹙,不能盡達微忱,而其所言,莫非宗社之至計,軍民之共願。

    伏乞俯循輿望,亟賜兪音,以安物情。

    」上曰:「人之所欲,天必從之;臣之所願,君亦曲從。

    蓋一理無間,何嘗有彼此、上下之分哉?今予抱至悶至迫之情,不得蒙諸卿矜察,強逼如此,區區一端之意,何處申訴?夫寡人罪人也,不宜更汚臣民之上;皇命至嚴,不可更治軍政之務;若其痼病之狀,昏謬之態,不敢更贅。

    國事日誤,如水潰裂,而不可挽回。

    今日之擧,以義、以理、以情、以勢,萬不可堪,必決無疑。

    願諸卿更加念慮,上遵聖旨,中爲宗社,下察微忱,特許放退。

    軍務則令世子總督;其餘庶政,則姑仍冒舊,豈不便穩?騷擾至此,深恐無益而有傷。

    」 ○上敎左議政金應南曰:「今朝,領相肅拜,不覺喜飜,日念吾何過憂時事?使人視之;領相咳嗽之症,猶夫前也,於是又不覺惘然自失。

    今日,風日不調,雨餘沈濕,深恐冒犯出入,更緻觸傷。

    若其所論之事,則雖非領相,可以爲之;領相如有所懷,則亦可在家陳箚。

    何必來詣?宜將予意敦諭,使卽還家調理。

    」 ○領議政柳成龍,率百官再啓,上曰:「聖旨決不可不欽遵。

    此義理之當然,而強爲如是論之,然則願以全、慶二道軍務,使東宮裁處,以示必遵聖旨之意。

    」 ○兩司啓曰:「自上欲委軍務於東宮,群臣廷爭,鹹以爲不可,而聖上每以皇勑爲諉,尙閟兪音,臣等不勝悶迫焉。

    伏覩皇勑之意,不過申諭前旨,令世子,總督全、慶軍務,以示委寄之意而已,非以軍國大政,悉寄總決也。

    夫總督之名,乃中朝委寄方面之任也。

    勑內之旨,必謂世子,留在全、慶,故使之督率陪臣,以期成功耳。

    今乃以一國軍政,委之於東宮,而聖上欲無所預,此豈皇勑本意哉?目今賊情異常,奸計叵測,安危成敗,決於呼吸之間。

    聖上誠宜躬勤宵肝,總攬權綱,以濟艱危,猶懼其未也。

    何乃遽形退托,以疑動群情乎?竊恐觀聽交駭,大有不便。

    乞回睿思,俯從輿言。

    」上曰:「聖旨,義不可不遵。

    勿爲騷擾。

    」 ○司憲府啓請罷海平府院君尹根壽,上不從。

     ○領議政柳成龍,率百官三啓,上曰:「不勝痛悶,惟自涕泣。

    願卿等放予。

    雖放,予將安往?如庶務雜機,豈不盡心?聖旨如此其昭昭,而強爲違拂,是何義耶?縱令東宮,隻聽軍務,其於事勢,亦何有妨,而反爲如是乎?更爲曉諭群下,以不得不爾之意,使之欽遵聖旨,退而各察職事。

    」 ○領議政柳成龍,率百官四啓,上曰:「聖勑內,旣有全、慶軍務總督便宜之旨,此則決不可不欽遵。

    更加商議,毋違聖旨。

    」 ○領議政柳成龍,率百官五啓,上曰:「日夜,願速退,而不得。

    今聖敎如彼,而尙且仍冒,豈不痛悶?違逆聖旨,廢置軍務,惟事騷擾,是何義也?宜勿更擾,各治職事,上遵天子之明命,下遂罪人之情願。

    」 ○兩司再啓,上曰:「予意,已諭於大臣。

    不可如是騷擾。

    」 ○兩司三啓,上曰:「已諭。

    」 ○弘文館上箚曰: 伏以近因軍務,稟世子裁決之敎,大臣宰從,連日陳啓,而聖批嚴峻,一向牢拒,臣等且驚、且惑,實未知聖意之所在也。

    夫以皇勑旨意,坦然明白,聖明於此,宜無所不察,而堅執意見,托爲辭說,每以欽遵聖旨爲敎,臣等今亦不必更爲他語,而聖上之事大,如子事父,請以人子事親之道,反覆而推明之。

    凡人子受父母之命,籍記而佩之,時省而速行之,務在奉承其命而已。

    如不能深察父母命言之意,或以一毫私意,參錯其間,認彼爲此,事與命異,則雖所行皆是,猶未免爲違越之歸,況未必是乎?其不貽怒於父母,見非於鄕黨,籲亦難矣。

    聖明試將皇上勑辭,澄慮而深察之,則皇上本意,果許世子裁決一國軍務,如聖明之敎乎?總督之稱,不過專閫,許以便宜,隻要責成,而原其降勑之意,則不欲孤聖上奏請之望,以示他日冊封之微旨也。

    其曰:「俟有成功,另議優處。

    』者蓋已說盡無蘊矣。

    今若擧一國軍務,專委於世子裁決,則不幾於認彼爲此,事與命異者乎?必將貽怒於天朝,見非於人議,他日之虞,或出於意慮之所不及,則豈非可懼之甚乎?綸綍之言,下及於外藩陪臣,乃一國無前之事,而郊迎纔罷,聖敎遽降,上乖皇命,下咈衆情,加以引喩失宜,過自菲薄。

    一則曰罪人;二則曰冒據。

    前後聖批,多有臣子所不忍聞者,百僚惶駭,庶務隳廢,若此騷擾之擧,在平時猶且不可,況今危急存亡之日乎?伏乞聖明,深思皇勑旨意,務盡欽遵之道,無爲違越之歸,不勝幸甚。

     上曰:」予意,已諭於大臣。

    不可如是騷擾。

    「 ○弘文館再上箚,上曰:「聖旨旣降,義當欽遵。

    此理甚明,未容他議。

    」 4月3日 ○乙巳,王世子朝問安。

    仍啓曰:「暗弱愚臣,將此竭悶罔極之情,泣血竭誠,哀籲天閽,今已累日,而兪音尙閟,天聽愈邈,至以聖旨如日,皇恩不違爲敎,臣奉瀆宸章,感淚自零,惶懼震越,罔知攸歸。

    夫軍機之緊急,莫重於全、慶,而聖勑之本意,亦不過協力雲爾,則總督之任,決非愚臣之所堪托。

    其於聖聰,洞燭已盡,臣不敢更爲縷陳,以煩睿鑑。

    伏願聖慈,亟賜兪音。

    臣無任兢惶悶迫,懇訴切祝之至。

    」上曰:「但俟朝廷處置。

    」 ○領議政柳成龍、左議政金應南、右議政鄭琢,率百官啓曰:「臣等將一國悶迫之情,竭誠籲呼,今已累日矣。

    義理可否,事勢難易,非不詳盡,而天聽邈然,兪音未下,徒使群心騷動,氣象愁慘,至於緊急策應之務,一切停廢。

    斯豈聖鑑,不諒國事及人情而然哉?實由於臣等誠意淺薄,辭說不明之緻,相顧惶悶,欲痛哭排闥而無由也。

    今之國勢,以臣愚見料之,則一刻急於一刻矣。

    因此一事,上下相持,百僚廢事,四方傳聞,無不驚駭,而雖使唐官之往來者聞之,亦未知何怪,相竊緻怪,其以國事爲何如也?帝勑來臨,昭如日星,所謂總督全、慶之命,不過因上年之事,申勑之也。

    本無他旨於其間,而輾轉至此,其爲未安,庸有極乎?自上,雖切於奉行皇勑,而自中朝聞之,則必將駭異之不暇,不但以爲有違帝命而已也。

    伏乞聖明,深思遠念,毋以臣等所陳,爲不足採,而竝賜允兪。

    」上曰:「決不可爲之事,爲之乎?」 ○領議政柳成龍啓曰:「以啓辭,不能道達情意,請入對。

    」上曰:「予氣不平,不得見也。

    」 ○領議政柳成龍,率百官再啓,上曰:「所論,實非皇勑之意。

    皇帝令總督軍務,便宜區處,而今乃不遵,是何義耶?願速遵行,毋負聖旨。

    身且死,國可亡,豈有不遵聖旨之理乎?」 ○領議政柳成龍,率百官三啓,上曰:「隻願蒙諸卿垂察,特許一退,此外更無他言。

    皇勑旣降,以爲微願得遂,今若復不得行,必發狂疾,將安用哉?願諸卿更加商量,曉諭群下以不得不爾之意,欽遵聖旨施行。

    」 ○兩司啓曰:「臣等血誠論列,伏承已諭之敎,不勝悶鬱焉。

    自上,欲委軍務於東宮,蓋拈勑內總督二字,以爲欽遵聖旨。

    竊計勑諭之辭,不過申詔前命,以示委重之意,爲他日優處之地而已,決非使東宮,上有聖明,而敢爲專決顓斷之謂也。

    勑旨灼然明甚,而惟是聖上退托之念,一向偏主,故每諉以欽遵,而揮斥輿言,上乖勑意,下咈人心。

    當此賊謀叵測,邊報日急之時,群僚伏闕,機務停廢,危亡之患,迫在朝夕,相顧憂惶,不知所出,騷擾之弊,有不暇恤。

    請加三思,亟賜一兪。

    」上曰:「前已盡言。

    」 ○兩司再啓,上曰:「隻依欽遵聖旨。

    何用別生他議?」 ○兩司三啓,上曰:「已諭。

    」 ○司憲府啓曰:「穩城府使崔錪,人物麤冗,素無行檢,酗酒荒色,身且有病。

    六鎭重地,決非此人所能彈壓。

    請命遞改。

    」上曰:「依啓。

    」仍敎政院曰:「崔錪、安邊府使仍任。

    」 ○司憲府監察宋弘烈等上疏曰:「請快從公論。

    」上曰:「已諭於朝廷。

    」 ○弘文館上箚曰: 伏以,昨承聖批,以爲:『皇命旣下,義當欽遵。

    此理甚明,未容他議。

    』竊念聖上所敎,本非皇勑之意。

    臣僚所陳,乃爲欽遵之道,而殿下每換說易稱,牢拒廷論,甚非平日臣隣所望於聖明也。

    皇朝,蓋以世子,爲曾在全、慶之間,故申以總督之命,示以委寄之意,以答殿下請冊之奏耳。

    實無他意於其間,而其曰:『便宜區處。

    』雲者,尤非重稱。

    古之帝王,於命將遣吏之際,亦用此語。

    今日,全、慶,與賊對壘,緩急策應,呼吸異形,故許以便宜徒事,俾無後時失機之會而已。

    非謂,陪侍闕下,而姑舍人子問寢之職,遽代君父聽斷之事也。

    語意分明,允合情理,曷嘗如殿下之所料耶?設令世子,尙駐邊境,總督之任,自與裁決有間,況今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