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英傑歸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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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可容啓齒否?倘有不合之言,乞為赦宥。
” 幹王諭曰:“不妨,與其疑而生謗,不若問而得明,後將轉諭多人,足以新民新世,試爲言之。
”那人起而稟曰: 「天王尊號前代未有此稱。
而天王不稱皇,不稱帝,且貶前代僭稱皇帝以侯封之,恐有不當於人情乎?乞赦冒瀆之罪,明以敎我。
」 幹王諭曰:「噫,爾何不學之甚乎!三方五氏之稱,恐是後人妄稱,姑不置論。
而夏、商、周亦未敢自大,故孔丘作《春秋》,首正名份,大書直書曰『天王』,蓋謂系王於天,所以大一統也。
此天王尊號前代無人敢僭者,寔天殳留以與吾眞聖主也。
殊無知秦政妄自尊大,僭稱上主皇上帝大號,無怪其作事顛倒,年祚不長也。
後代效尤,遂無救止之者,緻妖魔有赤氏、白氏、青氏、黑氏等之僭妄也。
今吾眞聖主天王於天酉年轉天時,蒙天父暗置一朱書在燕寢門眉罅中,批雲: 天王大道君王全七字,是君王父尋着著的,鄰縣鄰鄉是人皆知。
故吾主天王受天真命為天王大道君王全,非自稱,非人稱,又非古書所稱,寔天父真命封為天王也,而較諸古之僭稱自稱,為至正至順焉。
至貶前代之僭號者為侯,以其有無知之罪二:一是僭皇矣上帝之尊也。
蓋大而無外謂之皇,超乎萬權謂之上,主宰天地人萬物謂之帝。
前侯何人?敢僭皇上帝之稱乎I壹是率人拜邪鬼也。
蓋前侯封禪立廟祭上帝所造之山川河瀆,及祭上帝所差之賢能者,所做事業,多是教人叛天信鬼,以此推之,實是後世之罪人也。
而吾主貶之為侯,仍是厚恕之道,實不如我天朝之檢點等官尚知尊敬上帝,不拜邪神也。
至韃妖之拜佛重僧,崇信九流雜教,直謂之妖而已,鬼而已,雖僭竊二百年,是上帝、基督、天王欲盡殲之而已,何足道哉I」那人曰:「天王是太陽能照天下,亦有據乎?」幹王諭曰;「日為君象,明燭萬方,此古人之僭醤,伊等非真太陌也。
若吾真聖主面形日角,眼若日輪,毫光巧射,無敢仰視之者,即在遊天下時而然也。
故天父聖旨雲『彎彎壹點在中央,,又雲『乃念日頭好上天,也。
在天酉年轉天時,曾對胞姊雲:『姊姊,爾見我手中何物?,姊雲:『無物。
,主雲,『左手執日,右手執月,爾不見乎?』三月初四將曉,鳥語喧嘩,遂吟七律雲;『鳥向曉兮必如我,太平天子事事可。
身照金烏災盡消,天將天兵都輔佐。
』是時連日陰雨,未見太陽,及吟後,即見日入東窗,而吾主聖目壹見即葡匐面起,離禦榻而出燕殿,遂覺昨晚臥不能起之病,不知消歸於何處矣。
夫吾主病在陰雨旬中,壹接太陽,即復原體以暢其光明,以驗『身照金烏災盡消』之句也。
又於癸榮年未曾看明天書以前壹晚,主夢日落於聖主前,主欲從容拾之,忽見壹人前來爭之,吾主以壹指指住那人,以壹手拾日拋之,口念雲:『風雲雷雨送上天。
』忽醒而吟七律雲:『天下太平真日出,那般堪火敢爭光丨高懸碧落煙雲卷,遠照塵環鬼蜮藏。
東西南北勤獻曝,蠻夷戎狄競傾陽。
重輪赫赫遮星月,獨擅貞明照萬方。
』凡此諸證,皆十年前之天啟而今俱驗者,足徵天王為太陌之據。
至其英明果毅,廣大包容,真如日照萬方,面群陰不敢出現,月星不敢爭光也。
如欲沾恩光者,當留心欽讀聖詔而欽遵之可也。
至於幼主降世二年,歲在庚戌,有粵西大臣黃盛爵、侯昌伯來接。
是晚屋上發紅圓光壹道,遠見者疑為焚燒,近者見漸高而散,壹連兩夜如是。
及到天京時,吾幼主萬壽才幾齡,乃於夢覺中常發聲雲『日頭王,照萬方。
』是豈泛常之語手?當亦有啟之者耳。
弟試思之,足徵真聖主當陽之據否?」那人稟曰I「此理既蒙指示,確乎的論,令人欽服之^^罕。
但又以義、安、福、燕、豫、侯為宙爵名銜,未免太新至丞相、檢點、指揮、將軍、監軍、軍帥、師帥、旅帥、百長、句馬等官,雖古有之,今何太卑也?」幹王諭曰:「今之義、安、福、燕、豫、侯六爵,勝過古之公、侯、伯、子、男爵多倍矣。
蓋公、伯、子、男等字,是家人兒子之稱,以之名宮,實屈糊混不雅之至。
今我天王蒙天父、天兄下凡帶坐山河,創丌天國、天朝,定鼎天京,奉天誅妖,兵轉天兵,將皆天將,官屬天官,盡理天事,問頂天父綱常,故自天王以至某天侯皆冠以天字,不惟超乎古之叛天拜鬼者,即較古之僭號自尊者亦是出乎其類也。
至丞相以下等名銜,較諸前代叛天拜鬼之官實有無限榮寵,不過有侯爵,以上各官似稍卑耳。
其名銜之正大堂煌,尊榮已極,何謂名銜太新,實爾等聽聞未久,覺以為新耳。
至韃妖所稱甚麼巴圖魯、帖木兒之鬼號,未知作何解意者,未見我華人目為鬼名,以為太新也。
哀哉,習俗移人,忘其身之為華,壹至於此也!」那人稟曰:「官爵既明,而士階未曉,謂何以秀才為秀士,以補廩為俊士,以拔貢為傑士,以舉人為約士,以進士為達士,以翰林為國士乎此亦有所異乎?」幹王諭曰:「噫,世人之食古不化泥古鮮通也!本軍師所以請旨改之者,欲有以定其尊卑層次,令無失其所以為士之實。
此難壹言明透,仰將兄前諭左副史喬彥材所註述之文讀之,大意瞭然矣。
」隨即遞觀,那人即跪接起讀,其略雲:「天國創萬年之基業,樹萬年之規模,得非常之賢才,乃克佐非常之治績。
是故取士之法不壹,而登明選公之意則同,特天情與凡情有別焉。
荷蒙天父、天兄大開天恩,親命我真聖主降凡宰治天下,定鼎天京,立政任人,,,揆文奮武,兩科取士之盛,惟在在革除凡例,俾人人共證天心,法至良,意至美也。
粵稽古昔,其設科拔擢亦有制定章程,第名實不符,士風日下。
值此天命維新之會,道既切乎性命身心,制自超乎古今前後,豈若承訛襲謬,因陋就簡之所為哉!且夫秀才、舉人諸名目,考前侯試士之典,有虞則三載考績,成周則三年賓興,無所為秀才等名也。
故科目莫備於唐,唐有六科:壹曰秀才,二曰明經,三曰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書,六曰算。
當時以詩賦取者謂之進士,以經義取者謂之明經。
其秀才有上上、匕中、上下、中上四等。
唐玄侯手撰六典,舉凡貢舉人有博識高才強學待問無失俊選者為秀才,故有鄉舉進士求試秀才者。
明太侯以秀才丁士梅為蘇州郡知郡,又以秀才曾泰為戶部尚書,是秀才之科第甚高,不容濫冒,其名當改也。
舉人者,舉到之人。
唐高侯顯慶四年,侯親策試之凡九百人,登科則除以官,不復謂之舉人,而不第則須再舉,不若後世以舉人為--定之名也。
進士即科目中之&mdash科,有舉進士者,有舉進士不第者,但雲舉進士而第不第未可知,蓋自本人言之,謂之舉進士,自朝廷言之仍謂之舉人,非必以鄉試為舉人,會試為進士也。
是舉人、進士之名當改也。
進中之特出者為翰林,自漢以來皆有之
” 幹王諭曰:“不妨,與其疑而生謗,不若問而得明,後將轉諭多人,足以新民新世,試爲言之。
”那人起而稟曰: 「天王尊號前代未有此稱。
而天王不稱皇,不稱帝,且貶前代僭稱皇帝以侯封之,恐有不當於人情乎?乞赦冒瀆之罪,明以敎我。
」 幹王諭曰:「噫,爾何不學之甚乎!三方五氏之稱,恐是後人妄稱,姑不置論。
而夏、商、周亦未敢自大,故孔丘作《春秋》,首正名份,大書直書曰『天王』,蓋謂系王於天,所以大一統也。
此天王尊號前代無人敢僭者,寔天殳留以與吾眞聖主也。
殊無知秦政妄自尊大,僭稱上主皇上帝大號,無怪其作事顛倒,年祚不長也。
後代效尤,遂無救止之者,緻妖魔有赤氏、白氏、青氏、黑氏等之僭妄也。
今吾眞聖主天王於天酉年轉天時,蒙天父暗置一朱書在燕寢門眉罅中,批雲: 天王大道君王全七字,是君王父尋着著的,鄰縣鄰鄉是人皆知。
故吾主天王受天真命為天王大道君王全,非自稱,非人稱,又非古書所稱,寔天父真命封為天王也,而較諸古之僭稱自稱,為至正至順焉。
至貶前代之僭號者為侯,以其有無知之罪二:一是僭皇矣上帝之尊也。
蓋大而無外謂之皇,超乎萬權謂之上,主宰天地人萬物謂之帝。
前侯何人?敢僭皇上帝之稱乎I壹是率人拜邪鬼也。
蓋前侯封禪立廟祭上帝所造之山川河瀆,及祭上帝所差之賢能者,所做事業,多是教人叛天信鬼,以此推之,實是後世之罪人也。
而吾主貶之為侯,仍是厚恕之道,實不如我天朝之檢點等官尚知尊敬上帝,不拜邪神也。
至韃妖之拜佛重僧,崇信九流雜教,直謂之妖而已,鬼而已,雖僭竊二百年,是上帝、基督、天王欲盡殲之而已,何足道哉I」那人曰:「天王是太陽能照天下,亦有據乎?」幹王諭曰;「日為君象,明燭萬方,此古人之僭醤,伊等非真太陌也。
若吾真聖主面形日角,眼若日輪,毫光巧射,無敢仰視之者,即在遊天下時而然也。
故天父聖旨雲『彎彎壹點在中央,,又雲『乃念日頭好上天,也。
在天酉年轉天時,曾對胞姊雲:『姊姊,爾見我手中何物?,姊雲:『無物。
,主雲,『左手執日,右手執月,爾不見乎?』三月初四將曉,鳥語喧嘩,遂吟七律雲;『鳥向曉兮必如我,太平天子事事可。
身照金烏災盡消,天將天兵都輔佐。
』是時連日陰雨,未見太陽,及吟後,即見日入東窗,而吾主聖目壹見即葡匐面起,離禦榻而出燕殿,遂覺昨晚臥不能起之病,不知消歸於何處矣。
夫吾主病在陰雨旬中,壹接太陽,即復原體以暢其光明,以驗『身照金烏災盡消』之句也。
又於癸榮年未曾看明天書以前壹晚,主夢日落於聖主前,主欲從容拾之,忽見壹人前來爭之,吾主以壹指指住那人,以壹手拾日拋之,口念雲:『風雲雷雨送上天。
』忽醒而吟七律雲:『天下太平真日出,那般堪火敢爭光丨高懸碧落煙雲卷,遠照塵環鬼蜮藏。
東西南北勤獻曝,蠻夷戎狄競傾陽。
重輪赫赫遮星月,獨擅貞明照萬方。
』凡此諸證,皆十年前之天啟而今俱驗者,足徵天王為太陌之據。
至其英明果毅,廣大包容,真如日照萬方,面群陰不敢出現,月星不敢爭光也。
如欲沾恩光者,當留心欽讀聖詔而欽遵之可也。
至於幼主降世二年,歲在庚戌,有粵西大臣黃盛爵、侯昌伯來接。
是晚屋上發紅圓光壹道,遠見者疑為焚燒,近者見漸高而散,壹連兩夜如是。
及到天京時,吾幼主萬壽才幾齡,乃於夢覺中常發聲雲『日頭王,照萬方。
』是豈泛常之語手?當亦有啟之者耳。
弟試思之,足徵真聖主當陽之據否?」那人稟曰I「此理既蒙指示,確乎的論,令人欽服之^^罕。
但又以義、安、福、燕、豫、侯為宙爵名銜,未免太新至丞相、檢點、指揮、將軍、監軍、軍帥、師帥、旅帥、百長、句馬等官,雖古有之,今何太卑也?」幹王諭曰:「今之義、安、福、燕、豫、侯六爵,勝過古之公、侯、伯、子、男爵多倍矣。
蓋公、伯、子、男等字,是家人兒子之稱,以之名宮,實屈糊混不雅之至。
今我天王蒙天父、天兄下凡帶坐山河,創丌天國、天朝,定鼎天京,奉天誅妖,兵轉天兵,將皆天將,官屬天官,盡理天事,問頂天父綱常,故自天王以至某天侯皆冠以天字,不惟超乎古之叛天拜鬼者,即較古之僭號自尊者亦是出乎其類也。
至丞相以下等名銜,較諸前代叛天拜鬼之官實有無限榮寵,不過有侯爵,以上各官似稍卑耳。
其名銜之正大堂煌,尊榮已極,何謂名銜太新,實爾等聽聞未久,覺以為新耳。
至韃妖所稱甚麼巴圖魯、帖木兒之鬼號,未知作何解意者,未見我華人目為鬼名,以為太新也。
哀哉,習俗移人,忘其身之為華,壹至於此也!」那人稟曰:「官爵既明,而士階未曉,謂何以秀才為秀士,以補廩為俊士,以拔貢為傑士,以舉人為約士,以進士為達士,以翰林為國士乎此亦有所異乎?」幹王諭曰:「噫,世人之食古不化泥古鮮通也!本軍師所以請旨改之者,欲有以定其尊卑層次,令無失其所以為士之實。
此難壹言明透,仰將兄前諭左副史喬彥材所註述之文讀之,大意瞭然矣。
」隨即遞觀,那人即跪接起讀,其略雲:「天國創萬年之基業,樹萬年之規模,得非常之賢才,乃克佐非常之治績。
是故取士之法不壹,而登明選公之意則同,特天情與凡情有別焉。
荷蒙天父、天兄大開天恩,親命我真聖主降凡宰治天下,定鼎天京,立政任人,,,揆文奮武,兩科取士之盛,惟在在革除凡例,俾人人共證天心,法至良,意至美也。
粵稽古昔,其設科拔擢亦有制定章程,第名實不符,士風日下。
值此天命維新之會,道既切乎性命身心,制自超乎古今前後,豈若承訛襲謬,因陋就簡之所為哉!且夫秀才、舉人諸名目,考前侯試士之典,有虞則三載考績,成周則三年賓興,無所為秀才等名也。
故科目莫備於唐,唐有六科:壹曰秀才,二曰明經,三曰進士,四曰明法,五曰書,六曰算。
當時以詩賦取者謂之進士,以經義取者謂之明經。
其秀才有上上、匕中、上下、中上四等。
唐玄侯手撰六典,舉凡貢舉人有博識高才強學待問無失俊選者為秀才,故有鄉舉進士求試秀才者。
明太侯以秀才丁士梅為蘇州郡知郡,又以秀才曾泰為戶部尚書,是秀才之科第甚高,不容濫冒,其名當改也。
舉人者,舉到之人。
唐高侯顯慶四年,侯親策試之凡九百人,登科則除以官,不復謂之舉人,而不第則須再舉,不若後世以舉人為--定之名也。
進士即科目中之&mdash科,有舉進士者,有舉進士不第者,但雲舉進士而第不第未可知,蓋自本人言之,謂之舉進士,自朝廷言之仍謂之舉人,非必以鄉試為舉人,會試為進士也。
是舉人、進士之名當改也。
進中之特出者為翰林,自漢以來皆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