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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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兆銘小史
汪兆銘,字桂辛,廣東廣州府番禺縣人,京籍浙江山陰縣,伊伯汪辛生曾充前粵督張文襄幕賓,幼聰慧,下筆千言。
其從兄汪兆铨,字莘伯,舉人,曾充粵水提李準幕賓。
兆銘亦舉人,曾充前粵督岑春暄幕賓,均奇器之。
年十七應童子試,得府案第一,是年壬寅,其胞兄兆钅宏得縣案第一,兄弟同案府縣案元同補弟子員,洵舊日科舉時代之佳話也。
翌年生員等第四補廪生,諸生中鼎鼎大名。
越甲辰,岑春暄命藩司選考,舉貢員四十名赴日本學法政,兆銘獲選,聯赴翩東入法政學校。
校内四五百人,每期考辄冠其群。
時心醉革命,孫文适在東,慕其才以禮見,出赀組立《民報》,聘為編輯(時汪尚未畢業)。
《民報》中有署名精衛者,汪之别号也(取精衛欲填恨海之意),以第二畢業(第一人乃孔昭炎,廣東南海人,曾充粵督幕賓),畢業後岑囑乃兄兆镛速其返粵,籌辦廣州法政學堂。
汪覆兄函,言士各有志,不必相強,并預告聲明已出汪族,日後有革命舉動,與兄弟無涉,請存案。
兆镛面覆岑,岑笑而颔之。
當時出其鋒銳文字刊刻書報不一種,遍行國内外,各大吏雖禁販賣,然香港輸入者仍不絕。
洎至庚戌年,汪以革命無成就思以暗殺行其志,進都圖炸清監國,事敗為偵吏執。
民政大臣肅王在部讠凡汪所為,汪執筆直寫三萬餘字供詞,大旨上下古今縱橫歐美。
清肅王服其論,請于清監國,免死,永遠監禁。
案定送法部,司法大臣廷傑憤民政部之侵其權也,拟虐待汪以旁洩其憤,欲以黑暗之囚牢處之。
蕭聞之不悅,并出金二百書十餘種饬差送法部交汪以示意,廷傑頑固且嫉聞之,益憤饬歸肅。
肅言之清監國,監國韪肅,廷傑乃悻悻而罷。
汪因此在法部以書遣永日而已。
辛亥年秋九月,革軍勢大,監國不得已赦黨人以期解救,于月之十六日交旨赦汪等三人,交張鳴岐差委。
汪兆銘出獄後,有人叩其行狀,汪病甚且沉默久之,乃曆述在獄時之情況,謂自入獄以來,項間即荷以鐵枷,其量甚重,非書生所能勝任。
每日僅食稀粥一盂及粗面餅一撮,且不能以手取之,惟以口就食于架上而已。
是日突有禁子掀門入,餘正昏眩間,不料彼竟将吾項之鐵枷及吾手之鐵鎖解去,擁之出,吾眼已花,不知何往,以為必殺我也。
久之乃擁至一機房,即騾馬市泰安棧是。
餘尤大惑,豈于棧房殺我耶?禁子擁餘至一房,即将行李交我(即被獲時封存之行李),并交我銀百兩,謂吾家中前時寄來者,并殷殷向吾讨喜錢。
餘乃訝曰:“吾有何喜?”禁子告我曰:“爾已遇赦出獄矣。
”并示以當日之新聞紙數張,餘此時更疑,後遂昏昏睡去,今病仍偏身麻木,雖終日閱報紙記載東南各省戰事,然終疑為未确,以為僅入獄一年,吾國民進步即若是之速耶。
叩以政見,而竟沉默,不肯一言。
◎汪精衛之婚事 談汪精衛十六七歲時,其長兄曾為之訂婚于劉氏之女。
迨汪留學東京,與孫黃諸君組織同盟會,舉動漸為内地所聞。
汪慮以此株連家族,乃贻書訣别家庭。
其家人以書示劉,劉氏之長兄遂退還聘書定禮等,兩家婚約自是解除。
迨萍醴事敗之後,汪由文字鼓吹而入于實行犧牲之念至堅,自以訣别家庭之故,無複論娶之念。
黨中人有美其品節欲附為婚姻者,汪一切謝絕之。
後汪聞人言劉氏于退婚後曾為其女論婚他姓,女不欲,遂中辍,慨然曰:“此非情理所宜也。
”思以書曉女意。
然汪與劉氏女之婚約非彼此由于愛情而締結,乃兩家家長所訂定,今婚約既解,汪向循俗例,前此與女未通音問,今更無可以投書之理。
乃為書寄女之兄某,述婚事以愛情與名分為原素,今者名分既絕,彼此又夙無愛情,不宜再生糾葛雲雲。
某不報,汪自是絕意于劉姓事矣,然亦不更論娶他姓,如是者凡數年。
汪性謹饬,生年不作狹邪遊,以是行年二十餘未嘗一近女色,其友人多能言之。
汪嘗遊曆南洋各埠,所至鼓吹革命,演說與書報并行。
槟榔嶼有廣東新會商人陳氏女名璧君者,好學,留心祖國事,平日讀汪所為文,心儀之;及聞其演說,益感動,遂入同盟會。
汪在南洋招緻同志甚多,此亦尋常之一事,惟璧君自入同盟會後未幾即留學日本,既又入暗殺部。
入部者資格最嚴,而汪所與同事者更嚴之,又嚴組織數年,所始終不渝者廣東則汪與陳及黎仲實,福建則方君瑛、曾醒,四川則黃複生、喻雲紀而已。
數人嘗相将至廣東、至上海、至漢口等處分設機關,辛亥武昌起義,孫武所試驗之物品即彼等所留遺者也。
最後汪偕陳、黎、黃、喻同入北京,留方、曾為後援。
及事不成,陳、黎、喻離北京為後圖,汪與黃同留北京機關,遂及于難。
然事雖敗,海内受其影響矣。
汪固堅忍不避艱險,惟在黨人中聲名甚著,為清政府所指目,故其入内地動辄不能,自由實賴陳左右之。
汪在上海、在大連、在奉天屢瀕于危,皆陳拯之得免。
陳之于汪固極見愛,然知汪有家庭之隐痛,故未嘗以婚嫁事言之于汪之前,汪由是常敬重之。
然以在内地為革命行動之故,兩人常飾為親族關系以避羅偵,陳略不介意而汪則深以為疚,嘗歎曰:“誤陳君者,我也。
”陳之母亦同盟會中人,熱心任事于暗殺及軍事計劃,嘗鬻田宅、典簪珥以應急需,亦嘗以陳之隐意為汪言之,汪堅默不言。
及在北京謀炸清攝政,布置既定,汪與陳為犧牲者,将出發,汪謂陳曰:“曩所以不提婚事者,以離家之人不宜享家庭之幸福也。
今瀕死,已無未來之幸福,盍一言為定以申我感恩知己之意。
”遂為書告陳之母。
逮汪入囹圄,陳與諸同志苦心焦慮以求拯救。
汪出獄後,以臨命時有一言為定之語義不負約,且此次不死實出于意想之外,非當時所能料及,以為天下必有能諒我者。
回家後以颠末詳告家人,鹹為感歎,汪于壬子四月間介紹陳璧君見其家族。
或問汪對于劉氏有無惡感,汪曰:“無之。
惟自兩家家長解除婿約之後,名分既絕,而彼此向未謀面,毫無愛情,自無守節之義務。
但于劉氏之女不但并無惡感,且甚敬其為人,特解約非出自我,亦非出自劉氏之女,故兩人别謀伉俪以遂其愛情,故不得謂之負約也。
”雲雲。
以上為汪氏家人所述。
◎汪兆銘暗殺史 汪兆銘者,一代之文豪也,名聞四百餘州,為人慷慨好義。
庚戌年春廣東之革命軍失敗後,汪大憤,乃決意單身入北京,将暗殺清攝政以報其使軍人慘殺同胞之仇。
當時孫逸仙與黃興皆止其勿行,徐圖萬全之策,汪不聽,謂:“苟止我行,當投海以死。
”其決意之堅,立心之固實非凡人可及,言詞慷慨,黃興為之淚下,乃從其計,更約以相助。
于是汪與同志男女六七人起程入北京開照相店,以為表面上之掩飾,一面密購軍火,結交宮人,在宮内密埋炸藥,連結電線以為點炸藥之用。
其運動之巧妙,裝置之精細,實出人意想之外。
布置已周,時機将熟,正當大功告成之頃,不期為奸奴探悉,即行告發,大事遂歸失敗。
汪兆銘與其同志黃樹中竟被獲下投獄中。
汪黃二人既被獲,于法廷上被問時,汪謂此事是一人之計劃,并無同謀者。
而黃則欲救汪,謂此事是黃一人之計,不關他人。
此實為當時之美談也。
于是問官即判此二人均為主謀者,一同治罪。
汪被審時,其态度泰然,應答裕如,其從容慷慨實使人感泣。
問官問以何故出此陰謀,汪即執筆疾書,立成數千言,措詞慷慨、懇切、光明,問官觀之心為之動,本拟處以死刑,因減等定為終身監禁。
在獄三年,逢武昌起義,清政府欲買人民之歡心,乃準張鳴岐之電奏,使出獄。
◎汪兆銘之詩詞 轟殺鳳山之革命少年年方十六歲,癸戌十二月念八夜曾至北京訪汪兆銘于獄中。
格于獄例不得入,乃作詞一阕投之。
汪君和以詞雲:“别後平安否?便相逢,凄涼舊事不堪回首。
國破家亡無限恨,禁得此生消受。
又添了離愁,萬鬥眼底心頭。
如昨日數襟期,夢裡重攜手。
一腔血為君剖,淚痕莫滴新詞透。
倚寒窗循環細讀,殘燈如豆,留此餘生成底事。
空令多情亻孱亻愁,愧戴卻頭顱仍舊跋涉。
山河知不易,願孤魂繞護車前後。
腸已斷,歌難又。
”(金縷曲)又和福建某寡婦詩雲:“忘卻形骸累靈台,擴自然良知通妙。
偈新理悟陳編,霜鬓欺侵易冰心。
抱自堅舉頭成,一笑其靜月華妍。
”又和廣東某女士雲:“落葉空庭萬籁微,故人夢裡兩依依。
風蕭易水今如昨,魂渡楓林是也非。
入地相逢終不愧,擘山無路欲何歸。
記從共灑新亭,淚(新亭在新嘉坡公園汪兆銘與某女士握别處),忍使啼痕又染衣。
” ◎李烈士昆季傳 李景沅,字壽堂,壽州人,家小康,兄若弟皆從父賈,而景沅獨從師受學。
性狂放,資甚敏,書過目成誦,父愛之,衣食之獨豐。
十歲能屬文,下筆千言立就。
時王學之風漸盛,故景沅嗜讀《陽明先生集》。
十八歲應前清童子試,州府辄冠其曹偶,人以是奇之。
于是戚好相聚必稱景沅,前輩宿學言後生學子亦必稱景沅,而景沅亦顧盼自雄,以為學不過如是,而天下事甚易為也。
又體弱多病,弗克精進,遂閣棄典籍,縱飲喜博。
博必聲妓優伶于前,放浪形骸。
然當酒酣耳熱,偶道及當世事,未嘗不唏噓感喟,闾裡少年皆宗之。
庚戌九月,淮上義軍起,兩淮健兒相率入軍,司令張孟介率師西征,景沅執參軍事,其戰守機宜多所規畫,孟介倚之若長城。
穎州光複,任民政長。
恕齋名仁忠者,其仲兄也,于是亦應孟介之召,來穎司财政。
未幾而倪嗣沖之兵來,當倪軍之攻穎州也,地方紳民及外國教士欲居間調和,景沅獨慷慨痛哭,誓以身與城俱存亡,堅不退讓,遺民國羞。
旋城陷,兄弟俱死,其兄支解以殉,尤慘烈也。
然景沅義不狗屈,大罵倪賊,百世而下猶聞其聲矣。
語罕曰:“壽堂,吾同裡且好友也。
吾愛壽堂異于尋常人之愛;吾哭壽堂異于尋常人之哭,文以傳之,亦不敢以尋常人之是非為是非。
嗚呼!羊石黯黯淮水沉,沉呼之欲出,斯人何人。
” ◎高丕儒傳 高君丕儒,号席珍,奉天金州人,尚俠義,有膽識。
幼失怙恃,依叔兄丕相居,家中資濟貧殊不靳,設帳于鄉,貧苦子弟求學者,束盡卻之,常為人排難解紛,不避權豪,名大噪。
當中東戰後,嘗憤語人曰:“吾國内政腐窳,外交失敗,皆緣政府惡劣,恨不能殺盡當道。
”識者異之。
鄰封之地,盜贓蜂起,有孟傳文者倡辦民團,知君名,邀之出,被舉為團防長。
複慮民風強悍,嗜槍慣載,君仿前明保甲制,寓兵于農,編練萬餘人,指揮教導俨成勁旅,非惟盜賊斂迹,即劣紳李浩年、土棍劉鴻源向以漁肉鄉民為事,至是亦不敢逞兇橫,地方頗賴以安。
官府專制,轉忌嫉之,但系保衛地面無如何也。
庚子變亂,盜賊紛起于磨盤山茨溝一帶,勢甚猖獗。
君嘗往剿,民心鹹服,而李劉惡徒誣罔賄賂,牽而成谳,拘君下獄。
地方嘩然,民衆代訴,卒不直。
緻友人某僧函曰:“貪官惡紳狼狽虐民,世界黑暗至此,斯極死何足惜!惟宿志未償,公仇未報,吾同胞其何日能脫專制範圍乎?”時君在獄已越一年,有閩人曾石農與新州牧藩茂荪者具道君冤,詳審數次得轉環釋出。
地方仍舉為團防長,官府不許,君聚地方父老而言曰:“清國官吏向以壓制民權為主義,夫何足怪?吾輩既為地方治安計,隻有為吾所為,公款吾償足矣。
”時顧人宜亦練民團于顧家嶺,互相為助。
顧與君乃姻娅也,同遭官府深痛,屢加以私會之名欲解散而不能。
餘掌滿州警政曆兩載,地方得安谧者君之臂助力居多。
辛亥夏,莊河官紳勒捐,潘永忠率衆力抗,顧約起應,君以時機尚早未決。
旋清督趙爾巽派重兵剿殺潘。
李浩年與巡防營管帶李萬勝有舊,串通陷君黨潘誘殺之,臨刑神色不變,從容就義,時年三十七。
顧聞憤甚,與君叔兄丕相謀購槍置械,依君舊有計劃擴充大舉,以承遺志。
迨武昌起義,遂起應于莊河,連戰皆捷。
君逝矣,共和告成。
生前有功于闾裡,死後有功于民國,非當代之偉人乎?故為之書而傳之也。
◎吳廷萃傳 吳君名守欽,字志遠,号明陔,生于中華民國前二十五年,吾友春陔之胞弟也。
父炷庭公理商,以忠厚訓後嗣,君起而家益貧,然甘旨之奉不稍缺。
幼從春陔攻儒書,聰明沉着,許以大器。
長好劍,年念歲遊于鄂,慨然有乘風破浪志。
先是春陔策名鄂軍三十标三營考取陸軍特别學校信字齋學兵額,君以友愛之情不忍離兄,亦投效該營。
越明年充智字齋學兵,雖學未成立而志益堅,心益苦,潛心操課,飽讀兵書,敦品力學,為同袍先,尤酷好東西代數、顔柳書法。
暇則取戰術、築城、地形諸書編輯之以待梓。
昆季月饷之餘不盈拾缗而概作菽水之資,故自闾裡以及軍中稱其孝友無間言。
然世居枝城,與荊州駐防逼近,而該營官兵滿奴尤多,身受其壓制力不可以鬥量計。
每讀《揚州十日記》辄椎胸跌足,曰:“苟得志,誓殺之。
”不顧其身。
庚戌出鎮長沙,與王君文錦談及滿清稗政,痛哭流涕,恨革命排滿之說不速行于世,吾輩魚肉無遺類矣。
錦遂引為同志,入革命黨。
适遭母喪,春陔約歸葬之,君曰:“弟有志未逮,仇未複,非兄所知也,兄歸矣,俟志逮仇複之後當即助禮。
”辛亥八月,恭逢革命起義,首先樹幟者工程,響應者炮隊,而奔赴火藥局占領楚望台者乃君也。
君智勇忠烈,素性使然,非霖等所及。
念六日,劉家廟迎敵,鏖戰三日夜,剿殺無算。
九月初五日複戰三日夜,乃漢奸輩出以緻失利,獲命于九死一生。
然銳氣雖挫而精神益振,十月初一日奉都督命,受八标一營督隊官職。
初四日督隊至鍋底山殺敵,于千軍萬馬之中而右腿受傷,官兵均慰以告病,君曰:“敵兵壓境,病讵足塞責,獨不聞諸葛武侯‘鞠躬盡力,死而後已’之言乎?”尤複料理戰事,益加謹嚴。
初五日,該營管帶官謝湧泉受傷就醫,君旋代理管帶任務,帶兵至黑山、梅子山等處與敵大戰。
乃漢奸又出,暗通敵情毀防禦,日夜死力抵制迄無效。
初七日大兵退卻争渡,大半沉沒,君曰:“今日之事有殺敵之責,當為黃帝複仇,同胞流血。
興漢滅滿在此一舉。
兵法曰:‘幸生不生,畏死必死’,毋庸争渡,冀圖徼幸須以死地求生,危地求存。
”言畢乃督排長蔡治正及兵士數十人将沿途遺彈拾擊殆盡,而大兵退卻已畢,敵兵僅距數十米遠。
君飛身小艘,身受數傷猶作射擊之勢,口罵漢奸滿奴不休,複泣曰:“吾死不足惜,而陽夏重鎮失守,喪我同袍二萬,為可惜也。
生不能複仇,死當作厲鬼以剿賊!”言未已,額中一彈,直貫後腦,翻身落船喪命。
此是日下午二時事也。
嗚呼!男兒死矣,死得其所矣。
君子一名先鋒,幼聰慧好談戰術,春陔出繼也。
霖不才,與君昆季共行伍越七年矣。
起義來,霖督糧饷往來武漢,凡君所曆巅末皆霖所親見、親聞者,故鄂軍都督始許其勇烈可嘉,繼許其忠烈可風雲。
◎過古革命家呂留良墓記事 梵領之東,語水之畔,郁郁松風起怒濤聲,累累墓門成崩裂狀。
餘經過其間駐足觀之,則見哀鴻紛飛,荒草蔓延,心目中發見悲慘之狀,恨無斷碑殘碣足為餘志字迹者,不知是誰氏之墓。
正歎息間,适來一樵子肩薪而至,凄然對斯墓泣數行下,竟嗚咽不成聲。
餘異之,呼樵子而問曰:“此何墓也?曷為崩裂?子何哭為?”樵者含淚告餘曰:“此古革命家呂留良先生之墓也,前清乾隆初遭文字之禍,為滿清朝掘其墓、戮其屍,且下
其從兄汪兆铨,字莘伯,舉人,曾充粵水提李準幕賓。
兆銘亦舉人,曾充前粵督岑春暄幕賓,均奇器之。
年十七應童子試,得府案第一,是年壬寅,其胞兄兆钅宏得縣案第一,兄弟同案府縣案元同補弟子員,洵舊日科舉時代之佳話也。
翌年生員等第四補廪生,諸生中鼎鼎大名。
越甲辰,岑春暄命藩司選考,舉貢員四十名赴日本學法政,兆銘獲選,聯赴翩東入法政學校。
校内四五百人,每期考辄冠其群。
時心醉革命,孫文适在東,慕其才以禮見,出赀組立《民報》,聘為編輯(時汪尚未畢業)。
《民報》中有署名精衛者,汪之别号也(取精衛欲填恨海之意),以第二畢業(第一人乃孔昭炎,廣東南海人,曾充粵督幕賓),畢業後岑囑乃兄兆镛速其返粵,籌辦廣州法政學堂。
汪覆兄函,言士各有志,不必相強,并預告聲明已出汪族,日後有革命舉動,與兄弟無涉,請存案。
兆镛面覆岑,岑笑而颔之。
當時出其鋒銳文字刊刻書報不一種,遍行國内外,各大吏雖禁販賣,然香港輸入者仍不絕。
洎至庚戌年,汪以革命無成就思以暗殺行其志,進都圖炸清監國,事敗為偵吏執。
民政大臣肅王在部讠凡汪所為,汪執筆直寫三萬餘字供詞,大旨上下古今縱橫歐美。
清肅王服其論,請于清監國,免死,永遠監禁。
案定送法部,司法大臣廷傑憤民政部之侵其權也,拟虐待汪以旁洩其憤,欲以黑暗之囚牢處之。
蕭聞之不悅,并出金二百書十餘種饬差送法部交汪以示意,廷傑頑固且嫉聞之,益憤饬歸肅。
肅言之清監國,監國韪肅,廷傑乃悻悻而罷。
汪因此在法部以書遣永日而已。
辛亥年秋九月,革軍勢大,監國不得已赦黨人以期解救,于月之十六日交旨赦汪等三人,交張鳴岐差委。
汪兆銘出獄後,有人叩其行狀,汪病甚且沉默久之,乃曆述在獄時之情況,謂自入獄以來,項間即荷以鐵枷,其量甚重,非書生所能勝任。
每日僅食稀粥一盂及粗面餅一撮,且不能以手取之,惟以口就食于架上而已。
是日突有禁子掀門入,餘正昏眩間,不料彼竟将吾項之鐵枷及吾手之鐵鎖解去,擁之出,吾眼已花,不知何往,以為必殺我也。
久之乃擁至一機房,即騾馬市泰安棧是。
餘尤大惑,豈于棧房殺我耶?禁子擁餘至一房,即将行李交我(即被獲時封存之行李),并交我銀百兩,謂吾家中前時寄來者,并殷殷向吾讨喜錢。
餘乃訝曰:“吾有何喜?”禁子告我曰:“爾已遇赦出獄矣。
”并示以當日之新聞紙數張,餘此時更疑,後遂昏昏睡去,今病仍偏身麻木,雖終日閱報紙記載東南各省戰事,然終疑為未确,以為僅入獄一年,吾國民進步即若是之速耶。
叩以政見,而竟沉默,不肯一言。
◎汪精衛之婚事 談汪精衛十六七歲時,其長兄曾為之訂婚于劉氏之女。
迨汪留學東京,與孫黃諸君組織同盟會,舉動漸為内地所聞。
汪慮以此株連家族,乃贻書訣别家庭。
其家人以書示劉,劉氏之長兄遂退還聘書定禮等,兩家婚約自是解除。
迨萍醴事敗之後,汪由文字鼓吹而入于實行犧牲之念至堅,自以訣别家庭之故,無複論娶之念。
黨中人有美其品節欲附為婚姻者,汪一切謝絕之。
後汪聞人言劉氏于退婚後曾為其女論婚他姓,女不欲,遂中辍,慨然曰:“此非情理所宜也。
”思以書曉女意。
然汪與劉氏女之婚約非彼此由于愛情而締結,乃兩家家長所訂定,今婚約既解,汪向循俗例,前此與女未通音問,今更無可以投書之理。
乃為書寄女之兄某,述婚事以愛情與名分為原素,今者名分既絕,彼此又夙無愛情,不宜再生糾葛雲雲。
某不報,汪自是絕意于劉姓事矣,然亦不更論娶他姓,如是者凡數年。
汪性謹饬,生年不作狹邪遊,以是行年二十餘未嘗一近女色,其友人多能言之。
汪嘗遊曆南洋各埠,所至鼓吹革命,演說與書報并行。
槟榔嶼有廣東新會商人陳氏女名璧君者,好學,留心祖國事,平日讀汪所為文,心儀之;及聞其演說,益感動,遂入同盟會。
汪在南洋招緻同志甚多,此亦尋常之一事,惟璧君自入同盟會後未幾即留學日本,既又入暗殺部。
入部者資格最嚴,而汪所與同事者更嚴之,又嚴組織數年,所始終不渝者廣東則汪與陳及黎仲實,福建則方君瑛、曾醒,四川則黃複生、喻雲紀而已。
數人嘗相将至廣東、至上海、至漢口等處分設機關,辛亥武昌起義,孫武所試驗之物品即彼等所留遺者也。
最後汪偕陳、黎、黃、喻同入北京,留方、曾為後援。
及事不成,陳、黎、喻離北京為後圖,汪與黃同留北京機關,遂及于難。
然事雖敗,海内受其影響矣。
汪固堅忍不避艱險,惟在黨人中聲名甚著,為清政府所指目,故其入内地動辄不能,自由實賴陳左右之。
汪在上海、在大連、在奉天屢瀕于危,皆陳拯之得免。
陳之于汪固極見愛,然知汪有家庭之隐痛,故未嘗以婚嫁事言之于汪之前,汪由是常敬重之。
然以在内地為革命行動之故,兩人常飾為親族關系以避羅偵,陳略不介意而汪則深以為疚,嘗歎曰:“誤陳君者,我也。
”陳之母亦同盟會中人,熱心任事于暗殺及軍事計劃,嘗鬻田宅、典簪珥以應急需,亦嘗以陳之隐意為汪言之,汪堅默不言。
及在北京謀炸清攝政,布置既定,汪與陳為犧牲者,将出發,汪謂陳曰:“曩所以不提婚事者,以離家之人不宜享家庭之幸福也。
今瀕死,已無未來之幸福,盍一言為定以申我感恩知己之意。
”遂為書告陳之母。
逮汪入囹圄,陳與諸同志苦心焦慮以求拯救。
汪出獄後,以臨命時有一言為定之語義不負約,且此次不死實出于意想之外,非當時所能料及,以為天下必有能諒我者。
回家後以颠末詳告家人,鹹為感歎,汪于壬子四月間介紹陳璧君見其家族。
或問汪對于劉氏有無惡感,汪曰:“無之。
惟自兩家家長解除婿約之後,名分既絕,而彼此向未謀面,毫無愛情,自無守節之義務。
但于劉氏之女不但并無惡感,且甚敬其為人,特解約非出自我,亦非出自劉氏之女,故兩人别謀伉俪以遂其愛情,故不得謂之負約也。
”雲雲。
以上為汪氏家人所述。
◎汪兆銘暗殺史 汪兆銘者,一代之文豪也,名聞四百餘州,為人慷慨好義。
庚戌年春廣東之革命軍失敗後,汪大憤,乃決意單身入北京,将暗殺清攝政以報其使軍人慘殺同胞之仇。
當時孫逸仙與黃興皆止其勿行,徐圖萬全之策,汪不聽,謂:“苟止我行,當投海以死。
”其決意之堅,立心之固實非凡人可及,言詞慷慨,黃興為之淚下,乃從其計,更約以相助。
于是汪與同志男女六七人起程入北京開照相店,以為表面上之掩飾,一面密購軍火,結交宮人,在宮内密埋炸藥,連結電線以為點炸藥之用。
其運動之巧妙,裝置之精細,實出人意想之外。
布置已周,時機将熟,正當大功告成之頃,不期為奸奴探悉,即行告發,大事遂歸失敗。
汪兆銘與其同志黃樹中竟被獲下投獄中。
汪黃二人既被獲,于法廷上被問時,汪謂此事是一人之計劃,并無同謀者。
而黃則欲救汪,謂此事是黃一人之計,不關他人。
此實為當時之美談也。
于是問官即判此二人均為主謀者,一同治罪。
汪被審時,其态度泰然,應答裕如,其從容慷慨實使人感泣。
問官問以何故出此陰謀,汪即執筆疾書,立成數千言,措詞慷慨、懇切、光明,問官觀之心為之動,本拟處以死刑,因減等定為終身監禁。
在獄三年,逢武昌起義,清政府欲買人民之歡心,乃準張鳴岐之電奏,使出獄。
◎汪兆銘之詩詞 轟殺鳳山之革命少年年方十六歲,癸戌十二月念八夜曾至北京訪汪兆銘于獄中。
格于獄例不得入,乃作詞一阕投之。
汪君和以詞雲:“别後平安否?便相逢,凄涼舊事不堪回首。
國破家亡無限恨,禁得此生消受。
又添了離愁,萬鬥眼底心頭。
如昨日數襟期,夢裡重攜手。
一腔血為君剖,淚痕莫滴新詞透。
倚寒窗循環細讀,殘燈如豆,留此餘生成底事。
空令多情亻孱亻愁,愧戴卻頭顱仍舊跋涉。
山河知不易,願孤魂繞護車前後。
腸已斷,歌難又。
”(金縷曲)又和福建某寡婦詩雲:“忘卻形骸累靈台,擴自然良知通妙。
偈新理悟陳編,霜鬓欺侵易冰心。
抱自堅舉頭成,一笑其靜月華妍。
”又和廣東某女士雲:“落葉空庭萬籁微,故人夢裡兩依依。
風蕭易水今如昨,魂渡楓林是也非。
入地相逢終不愧,擘山無路欲何歸。
記從共灑新亭,淚(新亭在新嘉坡公園汪兆銘與某女士握别處),忍使啼痕又染衣。
” ◎李烈士昆季傳 李景沅,字壽堂,壽州人,家小康,兄若弟皆從父賈,而景沅獨從師受學。
性狂放,資甚敏,書過目成誦,父愛之,衣食之獨豐。
十歲能屬文,下筆千言立就。
時王學之風漸盛,故景沅嗜讀《陽明先生集》。
十八歲應前清童子試,州府辄冠其曹偶,人以是奇之。
于是戚好相聚必稱景沅,前輩宿學言後生學子亦必稱景沅,而景沅亦顧盼自雄,以為學不過如是,而天下事甚易為也。
又體弱多病,弗克精進,遂閣棄典籍,縱飲喜博。
博必聲妓優伶于前,放浪形骸。
然當酒酣耳熱,偶道及當世事,未嘗不唏噓感喟,闾裡少年皆宗之。
庚戌九月,淮上義軍起,兩淮健兒相率入軍,司令張孟介率師西征,景沅執參軍事,其戰守機宜多所規畫,孟介倚之若長城。
穎州光複,任民政長。
恕齋名仁忠者,其仲兄也,于是亦應孟介之召,來穎司财政。
未幾而倪嗣沖之兵來,當倪軍之攻穎州也,地方紳民及外國教士欲居間調和,景沅獨慷慨痛哭,誓以身與城俱存亡,堅不退讓,遺民國羞。
旋城陷,兄弟俱死,其兄支解以殉,尤慘烈也。
然景沅義不狗屈,大罵倪賊,百世而下猶聞其聲矣。
語罕曰:“壽堂,吾同裡且好友也。
吾愛壽堂異于尋常人之愛;吾哭壽堂異于尋常人之哭,文以傳之,亦不敢以尋常人之是非為是非。
嗚呼!羊石黯黯淮水沉,沉呼之欲出,斯人何人。
” ◎高丕儒傳 高君丕儒,号席珍,奉天金州人,尚俠義,有膽識。
幼失怙恃,依叔兄丕相居,家中資濟貧殊不靳,設帳于鄉,貧苦子弟求學者,束盡卻之,常為人排難解紛,不避權豪,名大噪。
當中東戰後,嘗憤語人曰:“吾國内政腐窳,外交失敗,皆緣政府惡劣,恨不能殺盡當道。
”識者異之。
鄰封之地,盜贓蜂起,有孟傳文者倡辦民團,知君名,邀之出,被舉為團防長。
複慮民風強悍,嗜槍慣載,君仿前明保甲制,寓兵于農,編練萬餘人,指揮教導俨成勁旅,非惟盜賊斂迹,即劣紳李浩年、土棍劉鴻源向以漁肉鄉民為事,至是亦不敢逞兇橫,地方頗賴以安。
官府專制,轉忌嫉之,但系保衛地面無如何也。
庚子變亂,盜賊紛起于磨盤山茨溝一帶,勢甚猖獗。
君嘗往剿,民心鹹服,而李劉惡徒誣罔賄賂,牽而成谳,拘君下獄。
地方嘩然,民衆代訴,卒不直。
緻友人某僧函曰:“貪官惡紳狼狽虐民,世界黑暗至此,斯極死何足惜!惟宿志未償,公仇未報,吾同胞其何日能脫專制範圍乎?”時君在獄已越一年,有閩人曾石農與新州牧藩茂荪者具道君冤,詳審數次得轉環釋出。
地方仍舉為團防長,官府不許,君聚地方父老而言曰:“清國官吏向以壓制民權為主義,夫何足怪?吾輩既為地方治安計,隻有為吾所為,公款吾償足矣。
”時顧人宜亦練民團于顧家嶺,互相為助。
顧與君乃姻娅也,同遭官府深痛,屢加以私會之名欲解散而不能。
餘掌滿州警政曆兩載,地方得安谧者君之臂助力居多。
辛亥夏,莊河官紳勒捐,潘永忠率衆力抗,顧約起應,君以時機尚早未決。
旋清督趙爾巽派重兵剿殺潘。
李浩年與巡防營管帶李萬勝有舊,串通陷君黨潘誘殺之,臨刑神色不變,從容就義,時年三十七。
顧聞憤甚,與君叔兄丕相謀購槍置械,依君舊有計劃擴充大舉,以承遺志。
迨武昌起義,遂起應于莊河,連戰皆捷。
君逝矣,共和告成。
生前有功于闾裡,死後有功于民國,非當代之偉人乎?故為之書而傳之也。
◎吳廷萃傳 吳君名守欽,字志遠,号明陔,生于中華民國前二十五年,吾友春陔之胞弟也。
父炷庭公理商,以忠厚訓後嗣,君起而家益貧,然甘旨之奉不稍缺。
幼從春陔攻儒書,聰明沉着,許以大器。
長好劍,年念歲遊于鄂,慨然有乘風破浪志。
先是春陔策名鄂軍三十标三營考取陸軍特别學校信字齋學兵額,君以友愛之情不忍離兄,亦投效該營。
越明年充智字齋學兵,雖學未成立而志益堅,心益苦,潛心操課,飽讀兵書,敦品力學,為同袍先,尤酷好東西代數、顔柳書法。
暇則取戰術、築城、地形諸書編輯之以待梓。
昆季月饷之餘不盈拾缗而概作菽水之資,故自闾裡以及軍中稱其孝友無間言。
然世居枝城,與荊州駐防逼近,而該營官兵滿奴尤多,身受其壓制力不可以鬥量計。
每讀《揚州十日記》辄椎胸跌足,曰:“苟得志,誓殺之。
”不顧其身。
庚戌出鎮長沙,與王君文錦談及滿清稗政,痛哭流涕,恨革命排滿之說不速行于世,吾輩魚肉無遺類矣。
錦遂引為同志,入革命黨。
适遭母喪,春陔約歸葬之,君曰:“弟有志未逮,仇未複,非兄所知也,兄歸矣,俟志逮仇複之後當即助禮。
”辛亥八月,恭逢革命起義,首先樹幟者工程,響應者炮隊,而奔赴火藥局占領楚望台者乃君也。
君智勇忠烈,素性使然,非霖等所及。
念六日,劉家廟迎敵,鏖戰三日夜,剿殺無算。
九月初五日複戰三日夜,乃漢奸輩出以緻失利,獲命于九死一生。
然銳氣雖挫而精神益振,十月初一日奉都督命,受八标一營督隊官職。
初四日督隊至鍋底山殺敵,于千軍萬馬之中而右腿受傷,官兵均慰以告病,君曰:“敵兵壓境,病讵足塞責,獨不聞諸葛武侯‘鞠躬盡力,死而後已’之言乎?”尤複料理戰事,益加謹嚴。
初五日,該營管帶官謝湧泉受傷就醫,君旋代理管帶任務,帶兵至黑山、梅子山等處與敵大戰。
乃漢奸又出,暗通敵情毀防禦,日夜死力抵制迄無效。
初七日大兵退卻争渡,大半沉沒,君曰:“今日之事有殺敵之責,當為黃帝複仇,同胞流血。
興漢滅滿在此一舉。
兵法曰:‘幸生不生,畏死必死’,毋庸争渡,冀圖徼幸須以死地求生,危地求存。
”言畢乃督排長蔡治正及兵士數十人将沿途遺彈拾擊殆盡,而大兵退卻已畢,敵兵僅距數十米遠。
君飛身小艘,身受數傷猶作射擊之勢,口罵漢奸滿奴不休,複泣曰:“吾死不足惜,而陽夏重鎮失守,喪我同袍二萬,為可惜也。
生不能複仇,死當作厲鬼以剿賊!”言未已,額中一彈,直貫後腦,翻身落船喪命。
此是日下午二時事也。
嗚呼!男兒死矣,死得其所矣。
君子一名先鋒,幼聰慧好談戰術,春陔出繼也。
霖不才,與君昆季共行伍越七年矣。
起義來,霖督糧饷往來武漢,凡君所曆巅末皆霖所親見、親聞者,故鄂軍都督始許其勇烈可嘉,繼許其忠烈可風雲。
◎過古革命家呂留良墓記事 梵領之東,語水之畔,郁郁松風起怒濤聲,累累墓門成崩裂狀。
餘經過其間駐足觀之,則見哀鴻紛飛,荒草蔓延,心目中發見悲慘之狀,恨無斷碑殘碣足為餘志字迹者,不知是誰氏之墓。
正歎息間,适來一樵子肩薪而至,凄然對斯墓泣數行下,竟嗚咽不成聲。
餘異之,呼樵子而問曰:“此何墓也?曷為崩裂?子何哭為?”樵者含淚告餘曰:“此古革命家呂留良先生之墓也,前清乾隆初遭文字之禍,為滿清朝掘其墓、戮其屍,且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