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學典禮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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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篇,亦未知本人親作,或假手于人。
監學考校,有稱可以模範一路者,有稱可學正、錄、教谕者,又各高下不等。
即目四方保牒填委,人人希望教授,恥作以次學官,窠阙塞滿,調選誠難。
本部切詳:一方教授,贍仰師尊,釋奠焚香,班在諸儒之首,講書會課,坐居正席之中,生員聽其傳經,路官與之抗禮。
若用晚進年少,恐難壓服人心,果能顔淵德行,賈誼高才,不拘此限。
而又今見任教授,月有俸祿,任有出身,豈宜虛通人情,縱令散儒濫保,莫若立法,今後薦舉學職,責任教授人員,須要保結所錄文字,委是親作,堪以傳授,又須保結委堪充師範,或學正、錄、教谕。
如是以後,但有虛冒不實,發露到官,止将教授量情降罰,教授慮其累己,選舉庶可核真。
如蒙準呈,乞下照會。
然此誠恐未當,具呈照詳施行。
都省:除己劄付禦史台依例體察外,咨請照驗,遍行合屬,依上施行。
準此。
已經行下各處照驗去訖。
省府議得:竊謂開設學校,置立教官,宏聖人之道,談聖人之經,務以養人材、正彜倫、美教化、移風俗,其意可謂盡善盡美矣。
近年以來,儒風浸壞,富家之子急于仕進,谒托經求,各路儒學往往?情保舉,提舉司校勘,虛加褒獎,廉訪司體察相應,一牒有二三十名。
照得即目到省學官已有五百八十餘員,山長、學正窠阙僅有一百餘處,又提舉司、縣設教谕二員,見在守阙,複有四百之上,似此泛濫,員多阙少,久而不能遷調,使真才實學之士,一概沉滞,甚不副國家設立學校之意。
腹裡縣家教谕,俱受中書吏部符文,本省管轄所教谕,提舉司委付出身,既與學錄一體,教谕亦各受省劄。
除于到選人内通行挨次铨注外,合下仰照驗,即将提舉司所設人員截日革去。
今後果有德業優長、堪為師範者,儒學從公薦舉,行移廉訪司,逐名依例體覆,繳連的本牒文,申省施行。
【下儒學提舉司。
】 成宗設立小學書塾 江浙等處儒學提舉司,大德四年六月指揮該:承奉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劄付該:據建康路申:勉勵學校,拟于請糧儒人内遴選堪為師範之士,于各鄉每都創立小學書塾一處,訓習生徒。
申奉行禦史台劄付該:化民成俗,莫善于學,若準儒學提舉司所言,各路一體設立,實為盛事,仰就申合幹上司施行,乞照驗事。
得此,會驗欽奉聖旨條畫内一款節該:今後每社設立學校一所,擇通曉經書者為學師,于農隙時月,各令子弟入學,先讀《孝經》《小學》書,次及《大學》、《論》、《孟》、經史,務要各知孝弟忠信,敦本抑末。
依鄉原例,出辦束修。
如自願立長學者,聽。
若積久學問有成者,申覆上司照驗。
欽此。
今據見申,省府:除外,合行仰照驗,依上施行。
奉此,照得近準建康路牒:準本路總管廉中議關:學校乃作養後進之地,除路、州、縣學、書院,各設小學教谕教習生員,外據請糧耆儒人内,遴選真材實學、前輩典型、堪為師範之士,在城八隅各設小學書塾一處,訓習生徒,作養後進,在塾生員,晨昏便于修讀。
或能擔簦負笈,不遠千裡而來者,皆所不拘。
若夫束修,如其父兄有樂教子弟之心,随宜多寡供送,各從其便。
為師尊者,常體教不厭、誨不倦之意,如遇朔望,令各塾師儒率領諸生,前詣學、院觀禮,使知學校規繩,期成遠大之器。
其餘州、縣,拟于各鄉每都,依上創設立小學書塾,近者每月赴學,鄉村遠者,不須赴學。
仍開坐設立書塾去處、員數,申覆照驗,庶幾将來可有稽考。
準此。
行據本路儒學并各州、縣儒學各狀申,依上于請糧儒人内選擇,設小學書塾訓習生徒。
外,今将各州司、縣設立書塾去處開坐前去,請照驗施行。
準此。
儒司參詳:古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所為作養後進,莫先于此。
今建康路坊隅鄉都拟設書院,似為相應。
申奉省府□該:照得欽奉聖旨節該:應設廟學,書院,作養後進,嚴加訓誨,講習道藝,務要成材。
本路總管、提舉儒學、肅政廉訪司宣明教化,勉勵學校,凡合行事理,照依已降聖旨施行。
欽此。
除欽遵外,今據見申,除已劄付建康路就便申覆行禦史台,行下廉訪司講究拟議可否施行外,仰照驗施行。
奉此,已經移牒建康路,并行下本路儒學,依奉省、台事理施行。
去後,今奉前因,儒司:除外,合下仰照驗,于本處請糧儒人内,遴選真材碩學、堪為師範之士,并合設去處,拟定官吏保結,申司施行。
山長改教授及正錄教谕格例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大德五年六月劄付:準中書省咨:吏部呈,奉省判元呈江南書院山長改設教授,又教官額員升轉等事,于大德四年六月内,約會到翰林國史、集賢院,禮部官等,一同議拟到下項事理,具呈照詳。
得此,都省:除外,咨請照依區處定奪事理施行。
準此。
除外,省府:合下仰照驗,照依中書省咨文内事理,濫用員數盡行革去,仍照勘亡宋歸附以前合設書院去處,所出學糧多寡,歸附後創設去處,目今有無學田,通行照勘明白,備細開坐,同合設教官額員,并各各到任月日一就開申。
外據見設教官并以後補替人員,依下季報施行。
一江淮迤南書院改設教授,照得至元二十一年二月呈準中書劄付:近為江淮見設提舉學校官,各路亦有設者,此職與教授等學官,其品級相懸,于義未當,兼南方府、州、軍、縣學校、書院所在皆多,若不定立學官員數及各分品級,使高下合宜,以備将來升轉,南方選到文儒之士、可為後進師範者,何以處之?為此,送吏部與禮部、翰林國史集賢院,一同議得:南方前進士可為師範者多,兼所在學校、書院俱有錢糧,足以贍給,使教官得人,職業修舉,作成人材,以備他日選用,其于治化本原,所系甚重。
緣自附之後,老成前輩恬于進取,各處保充教官者,其學問才德往往不壓人望。
近年以來,一道既設提舉學校官,各路又設提學,既與教授并為學官,教授而下又有訓導、提點錢糧等職名,不惟品級相懸,于義未當,而官冗人濫,深為不副上司崇重師範、樂育人材之意。
議得:随路教授、學正、學錄,師範後進,作養人材,撰述進賀表章,考試歲貢儒吏,資品雖輕,責任實重。
若非公選博學洽聞、有德之士,将見幸門一啟,賢不肖混淆,雖欲盡革前弊,不可得已。
今拟到江淮學官格例,乞照詳。
都省:除革罷各道提舉學校官,并訓導、提調錢糧等官聞奏外,餘準所拟,仰照驗施行。
數内開項該;江浙學官,各路拟設儒學提舉一員,教授一員,學正一員,學錄一員,直學二員,散府、諸州并各處書院拟設教授一員,學正一員,學錄一員,直學一員。
教授祇受敕牒。
學正拟受行中書省劄付,學錄、教論拘該行中書省親臨路分,拟授本省劄付。
外,宣慰司所轄去處,并受本
監學考校,有稱可以模範一路者,有稱可學正、錄、教谕者,又各高下不等。
即目四方保牒填委,人人希望教授,恥作以次學官,窠阙塞滿,調選誠難。
本部切詳:一方教授,贍仰師尊,釋奠焚香,班在諸儒之首,講書會課,坐居正席之中,生員聽其傳經,路官與之抗禮。
若用晚進年少,恐難壓服人心,果能顔淵德行,賈誼高才,不拘此限。
而又今見任教授,月有俸祿,任有出身,豈宜虛通人情,縱令散儒濫保,莫若立法,今後薦舉學職,責任教授人員,須要保結所錄文字,委是親作,堪以傳授,又須保結委堪充師範,或學正、錄、教谕。
如是以後,但有虛冒不實,發露到官,止将教授量情降罰,教授慮其累己,選舉庶可核真。
如蒙準呈,乞下照會。
然此誠恐未當,具呈照詳施行。
都省:除己劄付禦史台依例體察外,咨請照驗,遍行合屬,依上施行。
準此。
已經行下各處照驗去訖。
省府議得:竊謂開設學校,置立教官,宏聖人之道,談聖人之經,務以養人材、正彜倫、美教化、移風俗,其意可謂盡善盡美矣。
近年以來,儒風浸壞,富家之子急于仕進,谒托經求,各路儒學往往?情保舉,提舉司校勘,虛加褒獎,廉訪司體察相應,一牒有二三十名。
照得即目到省學官已有五百八十餘員,山長、學正窠阙僅有一百餘處,又提舉司、縣設教谕二員,見在守阙,複有四百之上,似此泛濫,員多阙少,久而不能遷調,使真才實學之士,一概沉滞,甚不副國家設立學校之意。
腹裡縣家教谕,俱受中書吏部符文,本省管轄所教谕,提舉司委付出身,既與學錄一體,教谕亦各受省劄。
除于到選人内通行挨次铨注外,合下仰照驗,即将提舉司所設人員截日革去。
今後果有德業優長、堪為師範者,儒學從公薦舉,行移廉訪司,逐名依例體覆,繳連的本牒文,申省施行。
【下儒學提舉司。
】 成宗設立小學書塾 江浙等處儒學提舉司,大德四年六月指揮該:承奉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劄付該:據建康路申:勉勵學校,拟于請糧儒人内遴選堪為師範之士,于各鄉每都創立小學書塾一處,訓習生徒。
申奉行禦史台劄付該:化民成俗,莫善于學,若準儒學提舉司所言,各路一體設立,實為盛事,仰就申合幹上司施行,乞照驗事。
得此,會驗欽奉聖旨條畫内一款節該:今後每社設立學校一所,擇通曉經書者為學師,于農隙時月,各令子弟入學,先讀《孝經》《小學》書,次及《大學》、《論》、《孟》、經史,務要各知孝弟忠信,敦本抑末。
依鄉原例,出辦束修。
如自願立長學者,聽。
若積久學問有成者,申覆上司照驗。
欽此。
今據見申,省府:除外,合行仰照驗,依上施行。
奉此,照得近準建康路牒:準本路總管廉中議關:學校乃作養後進之地,除路、州、縣學、書院,各設小學教谕教習生員,外據請糧耆儒人内,遴選真材實學、前輩典型、堪為師範之士,在城八隅各設小學書塾一處,訓習生徒,作養後進,在塾生員,晨昏便于修讀。
或能擔簦負笈,不遠千裡而來者,皆所不拘。
若夫束修,如其父兄有樂教子弟之心,随宜多寡供送,各從其便。
為師尊者,常體教不厭、誨不倦之意,如遇朔望,令各塾師儒率領諸生,前詣學、院觀禮,使知學校規繩,期成遠大之器。
其餘州、縣,拟于各鄉每都,依上創設立小學書塾,近者每月赴學,鄉村遠者,不須赴學。
仍開坐設立書塾去處、員數,申覆照驗,庶幾将來可有稽考。
準此。
行據本路儒學并各州、縣儒學各狀申,依上于請糧儒人内選擇,設小學書塾訓習生徒。
外,今将各州司、縣設立書塾去處開坐前去,請照驗施行。
準此。
儒司參詳:古者家有塾,黨有庠,術有序,所為作養後進,莫先于此。
今建康路坊隅鄉都拟設書院,似為相應。
申奉省府□該:照得欽奉聖旨節該:應設廟學,書院,作養後進,嚴加訓誨,講習道藝,務要成材。
本路總管、提舉儒學、肅政廉訪司宣明教化,勉勵學校,凡合行事理,照依已降聖旨施行。
欽此。
除欽遵外,今據見申,除已劄付建康路就便申覆行禦史台,行下廉訪司講究拟議可否施行外,仰照驗施行。
奉此,已經移牒建康路,并行下本路儒學,依奉省、台事理施行。
去後,今奉前因,儒司:除外,合下仰照驗,于本處請糧儒人内,遴選真材碩學、堪為師範之士,并合設去處,拟定官吏保結,申司施行。
山長改教授及正錄教谕格例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大德五年六月劄付:準中書省咨:吏部呈,奉省判元呈江南書院山長改設教授,又教官額員升轉等事,于大德四年六月内,約會到翰林國史、集賢院,禮部官等,一同議拟到下項事理,具呈照詳。
得此,都省:除外,咨請照依區處定奪事理施行。
準此。
除外,省府:合下仰照驗,照依中書省咨文内事理,濫用員數盡行革去,仍照勘亡宋歸附以前合設書院去處,所出學糧多寡,歸附後創設去處,目今有無學田,通行照勘明白,備細開坐,同合設教官額員,并各各到任月日一就開申。
外據見設教官并以後補替人員,依下季報施行。
一江淮迤南書院改設教授,照得至元二十一年二月呈準中書劄付:近為江淮見設提舉學校官,各路亦有設者,此職與教授等學官,其品級相懸,于義未當,兼南方府、州、軍、縣學校、書院所在皆多,若不定立學官員數及各分品級,使高下合宜,以備将來升轉,南方選到文儒之士、可為後進師範者,何以處之?為此,送吏部與禮部、翰林國史集賢院,一同議得:南方前進士可為師範者多,兼所在學校、書院俱有錢糧,足以贍給,使教官得人,職業修舉,作成人材,以備他日選用,其于治化本原,所系甚重。
緣自附之後,老成前輩恬于進取,各處保充教官者,其學問才德往往不壓人望。
近年以來,一道既設提舉學校官,各路又設提學,既與教授并為學官,教授而下又有訓導、提點錢糧等職名,不惟品級相懸,于義未當,而官冗人濫,深為不副上司崇重師範、樂育人材之意。
議得:随路教授、學正、學錄,師範後進,作養人材,撰述進賀表章,考試歲貢儒吏,資品雖輕,責任實重。
若非公選博學洽聞、有德之士,将見幸門一啟,賢不肖混淆,雖欲盡革前弊,不可得已。
今拟到江淮學官格例,乞照詳。
都省:除革罷各道提舉學校官,并訓導、提調錢糧等官聞奏外,餘準所拟,仰照驗施行。
數内開項該;江浙學官,各路拟設儒學提舉一員,教授一員,學正一員,學錄一員,直學二員,散府、諸州并各處書院拟設教授一員,學正一員,學錄一員,直學一員。
教授祇受敕牒。
學正拟受行中書省劄付,學錄、教論拘該行中書省親臨路分,拟授本省劄付。
外,宣慰司所轄去處,并受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