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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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閣、兵部奏、南苑牧放倒斃馬匹。
請變通撥補。
本日又據培成等奏、馬匹全數出苑各一摺。
所有直隸天津各營縣應行撥補馬匹。
業據培成等提撥足數。
着即照議辦理。
至直隸出青在苑牧放馬匹。
除充補前次及陸續倒斃外。
實存馬二千二百六十八匹。
即着交該省委員收領。
其不敷原額馬一千八匹。
着鐵麟等于各蒙古捐輸馬内照數撥歸直隸。
以足原額。
即由宣化鎮就近驗收分領。
其倒斃馬匹皮張。
着交兩翼監督變價歸繳。
○又谕、此案珽璋等疊次假印冒領庫貯。
現供有曾經司員等查出。
複行消弭情事。
必應徹底根究。
除郎中克明額、業經病故外。
郎中富呢雅杭阿、員外郎明浩、俱着解任。
其珽璋所供道光十六年營造司掌印司員。
暨銀庫郎中。
亦着内務府查明。
一并解任。
歸案審訊。
刑部堂司各員。
務當細心究訊。
斷不準有所瞻徇。
緻令不實不盡也。
懔之。
○谕軍機大臣等、寄谕兩江總督耆英。
禦史雷以諴奏、豫籌款項及善後事宜一摺。
據稱<?口英>夷各國。
所需中國貨物。
以茶葉大黃湖絲為最。
該夷前曾不經牙行。
向商購買茶葉。
載回盡屬假造。
請于茶葉大黃湖絲出産地方。
及經過各關口。
聚頓各牙行。
實力稽查。
酌加稅銀。
現在增給口岸。
将來地方如何整頓。
兵将如何設備。
請饬熟思遠慮等語。
<?口英>夷現已就撫。
所有通商章程。
善後事宜。
前已有旨令該督妥籌具奏。
并将閩浙二省應辦事宜。
均交該督會辦。
該禦史所奏、陸續加增茶葉大黃湖絲稅銀。
以抵所賞該夷之項。
所奏不為無見。
惟有無苛累及民。
能否禁絕走私。
并如何整頓口岸。
嚴防要隘之處。
着即通盤籌畫。
悉心妥議。
務期操縱在我。
足以收利權而杜後患。
方為盡善。
雷以誠原摺。
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壬申。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軍機大臣等、富勒敦泰奏、請将防堵官兵炮位。
一并撤回一摺。
<?口英>夷現已就撫。
所有沿海防兵。
自應一體酌撤。
以節勞費。
所有前次調赴石河口防堵山海關、冷口、喜峰口、滿洲營官兵二百餘員名。
暨滿洲營安設炮位。
均着一并撤回。
其揀出尚可适用之紅衣銅鐵炮九位。
着該副都統每屆操演之期。
親加演試。
務期精熟。
其不堪适用之炮六位。
即着照議交山海路遊擊收貯。
将此谕令知之。
○癸酉。
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敬徵等奏、查看桃北漫口形一摺。
據稱會勘缺口水面。
東西兩壩裹頭護埽。
足資抵禦。
其改由中河倒塘各工。
約計完及九分。
添建箝口托清各壩。
布置尚屬周密等語。
着即責成敬徵。
廖鴻荃。
周曆南北兩岸及各海口。
并舊河各道。
逐一詳細查勘。
應堵應改。
熟審機宜。
籌定大局。
毋庸會商麟慶。
妥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江南壽春鎮總兵官岱昌奏謝實授恩。
得旨、壽春兵弁。
素稱強勁。
各項技藝。
斷不準稍有廢弛。
務當精益求精。
鹹歸勇壯。
懔之勉之。
○以服阕布政使龔绶、為四川布政使。
○革職留任江南河道總督麟慶奏報節交霜降。
修防平穩。
出力員弁議叙有差。
○以孟冬時享太廟。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甲戌。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伊裡布等馳奏、遵旨會議一摺。
據奏通商輸稅則例案據。
俱在廣東。
必須到粵後體察情形。
方能酌辦。
其商欠不求代還一層。
已與該夷議定。
載入條款各等語。
着伊裡布于到粵後察看情形。
将稅課事宜妥行定議。
萬不可稍存遷就。
贻誤将來。
其商欠一節。
再與切實要約。
不能官為代還。
免緻日後藉口。
所有應議各事宜。
該大臣務當慎之又慎。
不準稍留罅隙。
另片奏、随帶員弁。
已明降谕旨允行矣。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寄谕兩江總督耆英。
伊裡布等馳奏遵旨會議一摺。
據稱通商舊有例案。
俱在粵東。
一切應行詳籌事宜。
俟抵粵後查明酌辦。
其嗣後商欠不求官為代還一層。
亦俟到粵時。
再與切實要約等語。
已谕知伊裡布斟酌妥辦矣。
至通商及一切善後章程。
在在均關緊要。
前因兩江總督管轄較繁。
并需會辦閩浙兩省諸務。
已有旨令耆英将南河修築事宜。
暫且無庸兼管。
該督務當專心緻志。
督辦江防及一切應辦公務。
所奏赴清江浦會晤麟慶、講求河務一節。
着仍遵前旨。
俟各省會商事件辦竣。
再行奏明請旨。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命福州将軍保昌來京。
以陝西巡撫壁昌、為福州将軍。
未到任前。
以閩浙總督怡良兼署。
○以辦理漕務妥速。
予坐糧廳吏部郎中重熙等升叙有差。
○予因公淹斃河南知縣李雲松祭葬恤蔭。
○乙亥。
谕内閣、漕糧為天庾正供。
節經降旨令有漕各省督撫嚴饬所屬。
早兌早開。
克期渡黃。
毋稍遲誤。
乃近年重運漕船。
不能如期抵壩抵通。
以緻歸次受兌。
節節耽延。
總緣各該督撫不肯破除情面。
實力催趱之所緻。
現在節逾霜降。
水勢漸消。
中河豫備灘塘各工。
據報完竣。
各省回空軍船。
即可次第灌放。
着漕運總督及沿途各督撫分饬所屬。
嚴行催趱。
務使連樯渡黃南下。
銜尾遄行。
不準片刻停留。
庶幾以速補遲。
如期歸次。
來年新漕。
尤當趕緊辦理。
按限兌開。
統限于四月初十日以前。
全數趱至清江。
克期抵壩。
以便渡黃北上。
無許稍有延誤。
傥意存怠玩。
視為具文。
仍緻臨事周章。
有逾例限。
定将該漕督及各該督撫嚴行懲處。
決不寬貸。
将此通谕知之。
○以江蘇布政使李星沅、為陝西巡撫。
調浙江布政使孫善寶為江蘇布政使。
實授卞士雲浙江布政使。
○以直隸永定河防汛出力。
予同知馮季曾等加銜升用有差。
○緩徵直隸武清大城、東安、雄、安、河間、青、靜海、滄、南皮、鹽山、大名、南樂、清豐、廣平、磁、元城、井陉、新河、十九州縣被水被旱被雹村莊新舊額賦。
請變通撥補。
本日又據培成等奏、馬匹全數出苑各一摺。
所有直隸天津各營縣應行撥補馬匹。
業據培成等提撥足數。
着即照議辦理。
至直隸出青在苑牧放馬匹。
除充補前次及陸續倒斃外。
實存馬二千二百六十八匹。
即着交該省委員收領。
其不敷原額馬一千八匹。
着鐵麟等于各蒙古捐輸馬内照數撥歸直隸。
以足原額。
即由宣化鎮就近驗收分領。
其倒斃馬匹皮張。
着交兩翼監督變價歸繳。
○又谕、此案珽璋等疊次假印冒領庫貯。
現供有曾經司員等查出。
複行消弭情事。
必應徹底根究。
除郎中克明額、業經病故外。
郎中富呢雅杭阿、員外郎明浩、俱着解任。
其珽璋所供道光十六年營造司掌印司員。
暨銀庫郎中。
亦着内務府查明。
一并解任。
歸案審訊。
刑部堂司各員。
務當細心究訊。
斷不準有所瞻徇。
緻令不實不盡也。
懔之。
○谕軍機大臣等、寄谕兩江總督耆英。
禦史雷以諴奏、豫籌款項及善後事宜一摺。
據稱<?口英>夷各國。
所需中國貨物。
以茶葉大黃湖絲為最。
該夷前曾不經牙行。
向商購買茶葉。
載回盡屬假造。
請于茶葉大黃湖絲出産地方。
及經過各關口。
聚頓各牙行。
實力稽查。
酌加稅銀。
現在增給口岸。
将來地方如何整頓。
兵将如何設備。
請饬熟思遠慮等語。
<?口英>夷現已就撫。
所有通商章程。
善後事宜。
前已有旨令該督妥籌具奏。
并将閩浙二省應辦事宜。
均交該督會辦。
該禦史所奏、陸續加增茶葉大黃湖絲稅銀。
以抵所賞該夷之項。
所奏不為無見。
惟有無苛累及民。
能否禁絕走私。
并如何整頓口岸。
嚴防要隘之處。
着即通盤籌畫。
悉心妥議。
務期操縱在我。
足以收利權而杜後患。
方為盡善。
雷以誠原摺。
着鈔給閱看。
将此谕令知之。
○壬申。
孝慈高皇後忌辰。
遣官祭福陵。
○谕軍機大臣等、富勒敦泰奏、請将防堵官兵炮位。
一并撤回一摺。
<?口英>夷現已就撫。
所有沿海防兵。
自應一體酌撤。
以節勞費。
所有前次調赴石河口防堵山海關、冷口、喜峰口、滿洲營官兵二百餘員名。
暨滿洲營安設炮位。
均着一并撤回。
其揀出尚可适用之紅衣銅鐵炮九位。
着該副都統每屆操演之期。
親加演試。
務期精熟。
其不堪适用之炮六位。
即着照議交山海路遊擊收貯。
将此谕令知之。
○癸酉。
上詣大高殿行禮。
○還宮。
○谕軍機大臣等、敬徵等奏、查看桃北漫口形一摺。
據稱會勘缺口水面。
東西兩壩裹頭護埽。
足資抵禦。
其改由中河倒塘各工。
約計完及九分。
添建箝口托清各壩。
布置尚屬周密等語。
着即責成敬徵。
廖鴻荃。
周曆南北兩岸及各海口。
并舊河各道。
逐一詳細查勘。
應堵應改。
熟審機宜。
籌定大局。
毋庸會商麟慶。
妥議具奏。
将此谕令知之。
○江南壽春鎮總兵官岱昌奏謝實授恩。
得旨、壽春兵弁。
素稱強勁。
各項技藝。
斷不準稍有廢弛。
務當精益求精。
鹹歸勇壯。
懔之勉之。
○以服阕布政使龔绶、為四川布政使。
○革職留任江南河道總督麟慶奏報節交霜降。
修防平穩。
出力員弁議叙有差。
○以孟冬時享太廟。
自是日始。
齋戒三日。
○甲戌。
孝敬憲皇後忌辰。
遣官祭泰陵。
○谕軍機大臣等、本日伊裡布等馳奏、遵旨會議一摺。
據奏通商輸稅則例案據。
俱在廣東。
必須到粵後體察情形。
方能酌辦。
其商欠不求代還一層。
已與該夷議定。
載入條款各等語。
着伊裡布于到粵後察看情形。
将稅課事宜妥行定議。
萬不可稍存遷就。
贻誤将來。
其商欠一節。
再與切實要約。
不能官為代還。
免緻日後藉口。
所有應議各事宜。
該大臣務當慎之又慎。
不準稍留罅隙。
另片奏、随帶員弁。
已明降谕旨允行矣。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又谕、寄谕兩江總督耆英。
伊裡布等馳奏遵旨會議一摺。
據稱通商舊有例案。
俱在粵東。
一切應行詳籌事宜。
俟抵粵後查明酌辦。
其嗣後商欠不求官為代還一層。
亦俟到粵時。
再與切實要約等語。
已谕知伊裡布斟酌妥辦矣。
至通商及一切善後章程。
在在均關緊要。
前因兩江總督管轄較繁。
并需會辦閩浙兩省諸務。
已有旨令耆英将南河修築事宜。
暫且無庸兼管。
該督務當專心緻志。
督辦江防及一切應辦公務。
所奏赴清江浦會晤麟慶、講求河務一節。
着仍遵前旨。
俟各省會商事件辦竣。
再行奏明請旨。
将此由四百裡谕令知之。
○命福州将軍保昌來京。
以陝西巡撫壁昌、為福州将軍。
未到任前。
以閩浙總督怡良兼署。
○以辦理漕務妥速。
予坐糧廳吏部郎中重熙等升叙有差。
○予因公淹斃河南知縣李雲松祭葬恤蔭。
○乙亥。
谕内閣、漕糧為天庾正供。
節經降旨令有漕各省督撫嚴饬所屬。
早兌早開。
克期渡黃。
毋稍遲誤。
乃近年重運漕船。
不能如期抵壩抵通。
以緻歸次受兌。
節節耽延。
總緣各該督撫不肯破除情面。
實力催趱之所緻。
現在節逾霜降。
水勢漸消。
中河豫備灘塘各工。
據報完竣。
各省回空軍船。
即可次第灌放。
着漕運總督及沿途各督撫分饬所屬。
嚴行催趱。
務使連樯渡黃南下。
銜尾遄行。
不準片刻停留。
庶幾以速補遲。
如期歸次。
來年新漕。
尤當趕緊辦理。
按限兌開。
統限于四月初十日以前。
全數趱至清江。
克期抵壩。
以便渡黃北上。
無許稍有延誤。
傥意存怠玩。
視為具文。
仍緻臨事周章。
有逾例限。
定将該漕督及各該督撫嚴行懲處。
決不寬貸。
将此通谕知之。
○以江蘇布政使李星沅、為陝西巡撫。
調浙江布政使孫善寶為江蘇布政使。
實授卞士雲浙江布政使。
○以直隸永定河防汛出力。
予同知馮季曾等加銜升用有差。
○緩徵直隸武清大城、東安、雄、安、河間、青、靜海、滄、南皮、鹽山、大名、南樂、清豐、廣平、磁、元城、井陉、新河、十九州縣被水被旱被雹村莊新舊額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