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七 諸家氣法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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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和則經水安靜,寒則經水凝冱,暑則經水沸溢,卒風暴起,則經水波湧而隴起,或虛邪因而入客,亦由水之得風也。

    天溫日明,則人血淖液而衛氣揚;天寒日陰,則人血凝冱而衛氣沉。

    血氣者,喜溫而惡寒,寒則冱而不能流,溫則喜而去之。

    蒼天之氣清靜,則志意治,從之則陽氣固,賊邪不能容,此因時之孕也。

    月始生,則人血氣始精,衛氣始行;月郭滿,則血氣實,肌肉堅;月郭空,則肌肉減,經絡虛,衛氣去,形獨居。

    是以因天時而調血氣者也。

    若此時犯冒虛邪,則以身之虛,而逢天之虛,兩虛相感,其起至骨,入則傷五髒,故曰天忌不可不知也。

    八正者,所以候八風虛邪以時至者也。

    八正之虛邪,避之如矢射,慎勿犯之。

    假令冬至之日,風從南來,為賊傷也。

    謂從虛之鄉來,乃能病人也。

    他節仿此。

    陽氣者,一日而主外,平旦人氣生,日中陽氣隆,日西陽氣虛,氣門乃閉,是故暮而收拒,無擾?骨,無見霧露,反此三時,形乃困薄。

     久視傷血久卧傷氣久立傷骨久行傷?久坐傷肉,是謂五勞所傷也。

    憂愁思慮則傷心,形寒飲冷則傷肺,恚怒氣逆、上而不下則傷肝,飲食勞倦則傷脾,久坐濕地,強力入水則傷腎。

    人有五氣:喜、怒、憂、悲、恐也。

    怒則氣上,喜即氣緩,悲則氣消,恐則氣下,寒即氣聚,熱則氣洩,憂則氣亂,勞則氣耗,思則氣結。

    喜怒不節,寒暑過度,氣乃不固五。

    味所入:苦入心,辛入肺,酸入肝,甘入脾,鹹入腎。

    陰之生,本在五味,是故味過于酸,則肝氣以津,肺氣乃絕;味過于?醎,則骨氣勞,短肌,氣折;味過于苦,則心氣喘滿,色黑,腎氣不衛;味過于甘,則脾氣濡,骨氣乃厚;味過于辛,則?脈沮弛,精神乃央。

    是故謹和五味,則骨正?柔,氣血以流,湊理以密。

    如是則氣骨以精,謹道如法,長天有命。

    多食鹹,則脈凝冱而變色;多食苦,則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則?急而爪枯;多食酸,則肉胝?刍而脣揭;多食甘,則骨痛而發落。

    此五味之所傷也。

    此論飲食之五味而藥性亦有五味,服餌丸散,特宜慎之。

    服氣之人,不宜食辛味,何者?辛走氣,氣病無食辛也。

     △五髒論第七 夫生之成形也,必資之于五髒,形或有廢,而髒不可阙;神之為性也,必禀于五髒,性或有異,而氣不可虧。

    是天有五星,進退成其經緯;地有五嶽,靜鎮安其方位;氣有五行,混化弘其埏埴:人有五髒,生養處其精神。

    故乃心藏神,肺藏氣,肝藏血,脾藏肉,腎藏志。

    志通内連骨體,而成身形矣。

    又:心者,生之本,神之處也;肺者,氣之本,魄之處也;肝者,罷極之本,魂之處也;脾者,倉廪之本,榮之處也;腎者,封藏之本,精之處也。

    至于九竅施為,四肢動用,骨肉堅實,經脈宣行,莫不禀源于五髒,分流于百體,順寒暑以延和,保精氣而享壽。

    且心為諸髒之主,主明則運用宣通,有心之子,安可不悟其神之理邪? 髒有要害,不可不察。

    肝生于左,肺生于右,心部于表,腎位于裡,脾為之使,胃為之市。

    心為之汗,肺為之涕,肝為之淚,脾為之涎,腎為之唾,是謂五液。

    心為噫,肺為咳,肝為語,脾為笑,腎為嚏。

    天氣通于肺,地氣通于肝,雷氣通于心,谷氣通于脾,雨氣通于腎。

    五髒各有所合:心之合于脈也,其榮色也;肺之合于皮也,其榮毛也;肝之合于筋也,其榮爪也;脾之合于肉也,其榮脣也;腎之合于骨也,其榮發也。

    五髒各有腑,髒為陽,腑為陰。

    五髒者,藏精神而不洩也,故滿而不能實;六腑者,受水谷而不留,故實而不能滿。

    則小腸為心之腑,大腸為肺之腑,膽為肝之腑,胃為脾之腑,膀胱為腎之腑。

    六腑者,各有其應:小腸者,脈其應也;大腸者,皮其應也;膽者,筋其應也;胃者,肉其應也;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應也。

     十二髒之相使者: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肺者,相傳之官,治節出焉;肝者,将軍之官,謀慮出焉;膽者,忠正之官,決斷出焉;膻中者,臣使之官,喜樂出焉;胸中,上焦之門戶也;脾胃者,倉廪之官也,五味出焉;大腸者,傳導之官也,變化出焉;小腸者,受盛之官也,化物出焉;腎者,作強之官也,伎巧出焉;三焦者,決渎之官也,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郡之官也,津液藏焉,化氣則能出焉。

    凡此十二官,不得相失也。

    故主明則下安和,以此養生則壽,沒世不殆;主暗則十二官危,使道閉塞而不通,形乃大傷,以此養生則殆也。

     △服氣療病論第八 夫氣之為功也,廣矣妙矣。

    故天氣下降,則寒暑有四時之變;地氣上騰,則風雲有八方之異。

    兼二儀而為一體者,總形氣于其人。

    是能存之為家,則神靈俨然;用之于禁,則功效着矣。

    況以我之心,使我之氣,适我之體,攻我之疾,何往而不愈焉。

    習服閑居,則易為存,使諸有疾痛,皆可按而療之。

     凡欲療疾,皆可以日出後,天氣和靜,面向日,在室中亦向日,存為之,平坐,瞑目,握固,叩齒九通,存日赤晖紫芒,乃長引吸而咽之,存入所患之髒腑。

    若非髒腑之疾,是謂肢體筋骨者,亦宜先存入所主之髒也。

    閉極又引,凡得九咽,覺其髒中有氣,乃存其氣攻于所苦之處。

    閉極,微微吐氣,其息稍定,更咽而攻之,覺疾處溫暖出汗出為佳。

    若在四肢,應可導引者,則先導引其處,已後攻之,縱是體上亦宜按念,令其氣通。

    若在頭中,當散發,梳頭皮數百下,左右搖頭數十過,乃吸氣,訖,以兩手指于項上急攀之,以頭向上力拒之,仍存氣向上入腦,于頂發諸孔沖出散去,一極訖,放手通氣,更為之,以覺頭頸汗出,痛處寬暢為候。

    若病在髒腑者,仰卧吸引,存入其處,得五六咽,則一度閉息攻之,皆以意消息其病,或久來痼疾,并有症塊堅積者,則非氣之所能愈,終亦覺積寬平也。

    兼藥同療亦無所妨,乃于藥性易效爾。

    雖用氣攻病,雖攻其處膚腠散出,然兼依《明堂圖》,取其所療之穴,而相引去之佳。

    既知其穴,宜依十二月,各用其律管,急按穴上,相而出之。

    則心存有所主,氣行有的适矣。

     黃锺十一月律也,管長九寸,空中,圍九分,諸管并同;大呂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