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教父 第一章 猶太人的宗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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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期羅馬帝國傳給蠻族的基督教包括三種要素:一,哲學的一些信念,主要是來自柏拉圖和新柏拉圖主義者,但在部分上也來自斯多葛學派;二,來自猶太人的道德和曆史的概念;三,某些學說,特别是關于救世的學說,它們在部分上雖然可以追溯到奧爾弗斯教(Orphism)和近東的一些類似的教派,但他們在基督教裡大緻上卻是新東西。

     我認為在基督教裡最重要的猶太要素有以下幾點: 1.一部聖史,從上帝創造萬物起一直叙述到未來的結局,并向人類顯明上帝的作為都是公義的。

     2.有一部分為上帝所特别寵愛的人。

    對猶太人來說,這部分人就是上帝的選民;對基督徒來說則是蒙揀選的人。

     3.關于“公義”的一種新的概念。

    例如施舍的美德便是基督教從後期猶太教裡繼承過來的。

    對于洗禮所賦予的重要性可能來自奧爾弗斯教或東方異教的一些神秘的教派。

    但作為基督教美德概念中的一個要素的實踐性的慈善則似乎起源于猶太人。

    4.律法。

    基督徒們保全了一部分希伯來的律法,例如十誡,但除去了有關典禮與儀式的部分。

    然而在實踐中他們卻大緻以猶太人給予律法那樣的感情來對待使徒信條。

    這就意味着正确的信仰至少和道德的行為占同等重要的地位,這種學說本質上是出自希臘的。

    但是選民的排他性則起源于猶太民族。

     5.彌賽亞。

    猶太人相信彌賽亞會給他們帶來現世的繁榮和幫助他們戰勝地上的敵人;他們尤其相信他出現在未來。

    基督徒認為彌賽亞是曆史上的耶稣,而耶稣又被認為是希臘哲學中的道(Logos)①;然而彌賽亞使其信徒戰勝敵人的地方卻是在天國,而不是在地上。

     ①Logos或譯為邏各斯,基督教聖經中譯為“道”,詳見約翰福音第1章第1節。

    ——譯者 6.天國。

    來世在某種意義上,是猶太人、基督徒和後期柏拉圖主義者們所共有的概念。

    然而這個概念在猶太人和基督徒當中比在希臘哲學家那裡,采取了更為具體的形式。

    在許多基督教哲學中,而不是在通俗的基督教中,所見到的希臘學說認為——空間與時間中的感性世界是一個幻覺,一個人隻有通過精神與道德的訓練,才能學着生活在唯一真實的永恒世界裡。

    另一方面,猶太教和基督教的教義,則認為來世不是形而上學地區别于現世,而是在未來有所區别,那時善人将要享受永恒的喜樂,而惡人将要遭受永刼的痛苦。

    這種信念具體表現了為人人所能理解的複仇心理,然而希臘哲學家的學說卻不是這樣的。

     為了理解上述這些信念的起源,我們必須考慮到猶太曆史中的一些事實,現在我們就要着重叙述這方面的問題。

     以色列民族先期的曆史是不能從舊約全書以外的任何來源得以證實的,同時我們也無從知道從何時起它才不再是純粹的傳說。

    我們不妨認為大衛和所羅門是兩個确曾有過的國王。

    在我們所觸及的一些确屬曆史事實的最早記述中,已經有了以色列和猶大兩個王國。

    在舊約全書裡所叙述的人物中最初有獨立記載的人是以色列的國王亞哈。

    在一篇公元前853年亞述人的信裡曾提及過他。

    亞述人終于在公元前722年征服了北部王國①,并擄去了大部分居民。

    此後猶大王國獨自保存了以色列的宗教和傳統。

    巴比倫人和米底人于公元前606年攻陷了尼尼微,亞述國從此滅亡,但猶大王國于亞述滅亡後卻繼續維持了一個短時期。

    公元前586年尼布甲尼撒攻陷了耶路撒冷,毀壞了聖殿,将大部分百姓擄到巴比倫。

    巴比倫于公元前538年被米底人和波斯人的王居魯士①滅亡了。

    居魯士王于公元前537年發出一道命令準許猶太人返回巴勒斯坦。

    在尼希米和以斯拉的領導下許多人回到巴勒斯坦,他們重建了聖殿,于是猶太正教便開始定形化了。

     ①此處之北部王國,指以色列王國。

    ——譯者 ①聖經上譯為古列。

    ——中譯本編者 在被擄的時期,以及在這一時期的前後,猶太教經曆了一番極其重要的發展。

    從宗教觀點上來看,以色列人和其周圍的部落之間,最初似乎沒有什麼很大差别。

    亞威(Jahweh)②當初隻是一個鐘愛以色列子孫的部落神,但是無可否認此外還有别的神,同時對這些神的崇拜也是習以為常的。

    十誡第一條中說:“除我之外,你不可有别的神”說明這是被擄到巴比倫不久以前的一次革新。

    這一點已經被早期先知們的各種經文所證實。

    這個時代的先知們首先教訓人們說崇拜異教的神便是罪。

    他們宣稱為了在當時不斷的戰争中獲得勝利,亞威的恩惠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他們同時也敬拜别的神,亞威即将撤消他的恩寵。

    尤其是耶利米和以西結,他們似曾發明了一種想法認為除了唯一的宗教以外,其餘的一切宗教都是僞教,同時主(theLord)①是要懲罰偶像崇拜的。

     ②亞威按即《舊約》中之耶和華,近代語言學家認為将上帝稱為亞威時更近于希伯來語語音。

    ——譯者 ①主,原文大寫,指上帝。

    ——譯者 以下的引證可以說明他們的訓誡,以及為他們所反對的盛行于當代的異教崇拜。

    “他們在猶大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上所行的,你沒有看見麼?孩子揀柴,父親燒火,婦女抟面做餅獻給天後‘伊什塔Ishtar’,又向别神澆奠祭,惹我發怒。

    ”②主為此而發怒。

    “他們在欣嫩子谷建築陀斐特的丘壇,好在火中焚燒自己的兒女。

    這并不是我所吩咐的,也不是我心所起的意。

    ”③ ②《耶利米書》,第7章,第17—18節。

     ③同上書,第7章,第31節。

     在《耶利米書》中有一段很有趣的記載,其中叙述:耶利米責難在埃及的猶太人敬拜偶像。

    他曾親自和他們在一起生活過一個時期。

    這位先知告訴流亡在埃及的猶太人說,亞威因為他們的妻子向其它神祇焚香,要毀滅他們所有的人。

    但是他們都不聽從他,他們說:“我們定要成就我們口中所說出的一切話,向天後燒香,澆奠祭,按着我們與我們列祖、君王、首領、在猶大的城邑中和耶路撒冷街市上,素常所行的一樣。

    因為那時我們吃飽飯,享福樂,并不見災禍。

    ”①但是耶利米卻向他們确言,亞威已經注意到這些偶像崇拜,并因此曾經降禍給他們。

    “耶和華說,我指着我的大名起誓,在埃及全地,我的名不再被猶大一個人的口稱呼……我向他們留意降禍不賜福,在埃及地的一切猶大人必因刀劍饑荒所滅,直到滅盡。

    ”② ①同上書,第44章,第17節。

    ——譯者 ②同上書,第44章,第11節—末節。

     以西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