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鹹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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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駿的弟弟楊濟一向跟傅鹹友好,他給傅鹹寫信說:“江海的流水波濤滾滾,所以能成就它的深廣。

    天下是個大器物,不可能很明白,而我看你是每件事都想弄明白。

    你生一性一癡呆,卻想明了官事,而官事也是不容易明白的。

    明了官事正該癡呆,又是痛快的事。

    左丞總領朝廷,輔正八座公卿百官,此位不容易居。

    以你的任一性一直言而又處在不易居的職位,就更不容易了。

    想得頭疼,所以陳述如上。

    ”傅鹹答複說:“衛公說,用酒色殺人,這比作正直之人更厲害。

    因貪酒色而死,個人不後悔。

    事先害怕因正直招緻災禍,這是由于心地不正直,想把苟且偷生當作聰明聖哲罷了!自古以來因正直招緻禍患的人,應是自己矯枉過正,或者不夠忠誠允當,要用極度的嚴酷樹立聲譽,所以遭緻忿恨。

    哪有誠懇盡忠而被嫉妒憎恨的呢!”過了不久,楊駿被誅,傅鹹轉任太子中庶子,升為禦史中丞。

     當時是太宰、汝南王司馬亮輔佐朝政。

    傅鹹緻書說:“我認為商朝的太甲、周朝的成王時值年幼,所以才會有伊尹、周公輔政的事情。

    前代聖賢尚且免不了被懷疑,何況現在的臣屬本非聖人,君王也非孺子,怎麼可以仿效伊尹周公的舊事呢!君主居喪,聽命于太宰,楊駿無禮,卻想當伊尹周公,自以為可以輔佐朝政,安定天下,所以緻死。

    他的罪行已不可勝數,這是殿下你目睹了的。

    楊駿遭讨伐,出自天子的聖明,孟觀、李肇隻是參與知道密旨罷了。

    至于評論功勞,應當歸于皇上。

    孟觀等人已經是幾千戶的大縣侯爵,聖上因為誅殺楊駿莫大歡欣,所以論功行賞甯可優厚,以表達他的喜悅心情。

    這是群臣下屬應當權衡的實情。

    可是現在卻由此鼓動慫恿,東安公封為王,孟觀、李肇都封為郡公,其餘封為侯、伯、子、男,虛妄加封之後,又使三等破格升遷。

    這種顯赫的氣勢,震動大地,自古以來,沒有過這樣的封賞。

    沒有功勞卻厚加封賞,就沒有誰不高興國家有災禍,因為災禍興起又會有大功了。

    人們以禍亂為樂,哪還有個極限呢!這種作法,都出自東安公。

    殿下就任後,自當有辦法糾正它。

    用大道使之正,衆人還有什麼憤怒呢?衆人所憤怒的,隻在于不公平罷了。

    如今都在背地議論,沒有誰不大失所望。

    我愚鈍,不隻是失望而已,還私下感到憂慮。

    另外,聲讨楊駿的時候,殿下你還在朝廷之外,委實不曾參與。

    現在要委以重任,所以讓殿下論功。

    論功的事,實在不容易處置,不如坐觀其利弊得失,就有居位正直的事實了。

    ” 傅鹹又因司馬亮輔政專權,便上谏言:“楊駿有讓國君震動的威勢,委任親戚,這是天下喧嘩的原因。

    現在你居職輔政,應糾正這種過失。

    我覺得應該靜心養神,有大的得失,便維持處理,除了大事,一律抑制遣散。

    四次拜訪貴府以及平時經過您的門前,總見官宦車馬,充塞街道,這種夙習,也應止息。

    另外夏侯長容奉使為先帝請命,祈禱沒有感動上蒼,先帝駕崩,夏侯長容應該引咎自責,可是現在卻自求請命的功勞,你竟任命他為少府。

    我私下認為,夏侯長容是你的姻親,所以才至如此。

    ‘一犬吠形,群犬吠聲’。

    因害怕群犬的叫一聲,于是就不可依從了。

    我的為人,就是不能當面阿谀順從,背後又有诽謗之言。

    原來曾經觸犯楊駿,幾乎身遭禍害,何況對殿下,自當有所珍惜。

    先前随駕,你對我說:‘你難道不知道韓非子所說的觸犯人君如同觸一摸龍倒生的鱗片的話嗎?而你竟然在觸一摸天子倒生的鱗片。

    ’我自知所陳述的,的确是在不停止地觸一摸猛獸的胡須。

    而我之所以敢言,是希望殿下你會了解我區區之心。

    先前摸天子倒生的鱗片,想要盡忠;現在觸一摸猛獸的胡須,也不是要作惡,因而必将被寬恕。

    ”司馬亮沒有采納。

    夏侯長容就是夏侯駿。

     五月二十八日,下诏讓百官推薦各郡縣的官員補充朝官。

    傅鹹又上書說:“我認為國家興隆教化的關鍵,在于選取人才給予恰當的官職。

    才能不隻一類,職務各有不同。

    例如林木,粗細曲直,各有用途。

    所以明察并舉薦出身微賤之人,謀劃咨詢不論内外,内外任職,隻求合宜,現在選拔任用,隻推重内官;地方官舉薦既已偏廢,又多生枝節,人們争當朝官輕視地方任職。

    便成風俗。

    這種弊病真應該馬上改正,使内官外職選拔渠道暢通而且無所偏重。

    使渠道暢通無所偏頗之後,如果選用不公平,就有辦法重責;責罰加重,就不用擔心不公平了。

    再說,粘住弦就不能調瑟,何況選拔人才任職又怎麼可以限制呢?我想之所以限制,是為了防止選用不能超出衆人,若不能超出衆人,應按事情制裁,不用限制選用辦法。

    選拔辦法有限制,要想實行久遠,恐怕也太拘泥了吧!有人認為不制定選拔辦法,憑什麼選拔,我聽說用刑罰懲治小人,用道義要求君子,對君子的要求在内心而不在限制。

    正始年間(240~248),委任何晏選舉,朝廷内外的各種職官都得到了合适的人才,傑出的人才于此可觀。

    所以這樣,不是用限制統禦,也不是憑措施招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