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十九 【宋紀一百七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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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蒙古建國号曰大元,取《易》“大哉乾元”之義,從太保劉秉忠請也。

     丙戌,元置四川行省于成都。

     元萬安閣成。

     十二月,辛卯朔,元宣徽院請以闌遺戶淘金,元主曰:“姑止,毋重勞吾民也。

    ” 辛亥,初置士籍。

     賈似道欲制東南士心,乃令禦史陳伯大請籍士人,開具鄉裡、姓名、年甲、三代、妻室,令鄉鄰結勘,于科舉條制無礙,方許納卷。

    又嚴後省安試法,比校中省元卷字迹稍異者,黜之。

    覆試之日,露索懷挾。

    有李钫孫者,少時戲雕股間,索者視之,駭曰:“此文身者!”事聞,被黜。

    時邊事危急,束手無策,而以科舉累士人,其謬至此。

     初,陳仲微為江西提刑,忤似道,罷去,至是起知惠州,遷太府寺丞,輪對,言:“祿餌可以釣天下之中才,而不可以啖嘗天下之豪傑;名航可以載天下之猥士,而不可以陸沉天下之英雄。

    ”似道怒,又諷言者論罷其官。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八年(元至元九年) 春,正月,庚申,诏曰:“朕惟崇儉必自宮禁始,自今宮禁敢以珠翠、銷金為首飾服用,必罰無赦。

    臣庶之家,鹹宜體恤工匠,犯者亦如景祐制,必從重典。

    ” 又诏曰:“有虞之世,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

    漢之為吏者長子孫,則其遺意也。

    比年吏習偷薄,人懷一切,計日待遷,事未克究,又望而之它。

    吏胥狎一玩,竊弄官政,吾民莫敕焉!繼自今,内之郎曹,外之牧守以上,更不數易。

    其有治狀昭著,自宜大擢。

    ”時有識者皆以襄、樊為憂,而诏書徒托空言,洩洩如平時。

     甲子,元井尚書省入中書省,平章尚書阿哈瑪特、張易并為中書平章政事,參知尚書省事張惠為中書左丞,參知尚書省事李堯咨、敏珠爾丹并為參知中書政事。

    罷給事中、中書舍人、檢正等官,仍設左右司。

    省六部為四,改稱中書。

     辛未,皇子昺生。

     庚辰,元改北京、中興、四川、河南四路行尚書省為行中書省,京兆複立行省。

     壬午,元改山東東路都元帥府統軍司為行樞密院,以伊蘇爾岱、庫春并為副使。

     己醜,端明殿學士、緻仕湯漢卒,谥文清。

     二月,庚寅朔,元奉使日本趙良弼,遣書狀官張鐸同日本二十六人,至中都求見。

     壬辰,元改中都為大都。

     癸巳,故左丞相謝方叔卒。

    方叔相業,無過人者,晚困于權臣,至以玩好、丹劑壽其君,為時論所鄙。

     前知台州趙子寅,死無所歸,诏:“特贈直秘閣,給沒官宅一區、田三百畝,養其遺孤,以旌廉吏。

    ” 甲元,元命阿珠典蒙古軍,劉整、阿爾哈雅典漢軍。

     庚子,元建中書省署于大都。

     戊申,元始祭先農,如祭社之儀。

     元诏諸路開浚水利。

     元主如上都。

     三月,乙醜,元主谕中書省,日本使人速議遣還。

    安圖言:“趙良弼請移金州戍兵,勿使日本妄生疑懼。

    臣等以為金州戍兵,彼國所知,若複移戍,恐非所宜。

    但開谕來使,此戍乃為耽羅暫設,爾等不須疑畏也。

    ”元主稱善。

     甲戌,元阿珠、劉整、阿爾哈雅破樊城外郛,守将堅閉内城,阿珠等增築重圍以困之。

     元赈濟南路饑。

     夏,四月,戊子,利路安一撫張珏創築宜勝山城。

     元庫春侵漣州,破射龍溝、五港口、鹽場、白頭、河城堡。

     甲寅,元赈大都路饑。

     五月,辛巳,元敕修築都城,凡費悉從官給。

     乙酉,元宮城初建東、西華、左、右掖門。

     襄一陽一被圍五年,援兵不至,呂文煥竭力拒之。

    城中稍有積粟,乏鹽、薪、布帛。

    張漢英守樊城,募善泅者,置蠟書于髻,藏積草下浮水而出,謂“鹿門既築,勢須自荊、郢援救。

    ”至隘口,元守卒見積草多,鈎為薪,泅者被獲,郢、鄧之路亦絕。

     至是诏京湖制置使李庭芝移屯郢州,将帥悉駐新郢及均州、河口以守要津。

    庭芝闖知襄一陽一西北一水曰清泥,源于均、房,即其地造輕舟百艘,每三舟聯為一舫,中一舟裝載,左右舟則虛其底而掩覆之;出重賞,募死士,得襄、郢、山西民兵之骁悍善戰者三千人;求得民兵部轄張順、張貴俱智勇,素為諸将所服,俾為都統,号貴曰“矮張”,順曰“竹園張”。

    出令曰:“此行有死而已,汝輩或非本心,宜亟去,毋敗吾事。

    ”人人感奮。

    漢水方生,溯流發舟。

    稍進一團一山下,又進高頭港口,結方陣,各船置火一槍一、火砲、熾炭、巨斧、勁弓,夜漏下三刻,起碇行,以紅燈為号,貴率先,順殿之,乘風破一浪一,徑犯重圍。

    至磨洪灘,元舟師蔽水,無隙可入,順等乘銳斷鐵絙,攢杙數百,轉戰百二十裡,元兵皆披一靡一。

    黎明,抵襄一陽一。

    城中久絕援,聞順等至,踴躍過望,勇氣百倍。

    及收軍,獨失順。

    越數日,有浮一屍一逆流而上,被甲胄,執弓矢,直抵浮梁。

    視之,順也,身中四一槍一六箭,怒氣勃勃如生。

    諸軍驚以為神,結冢斂埋之。

     六月,甲午,高麗告饑,元命轉東京米以赈之。

     丙申,徙皮龍榮于衡州。

    龍榮,舊宮僚也,知賈似道忌之,家居杜門,不預人事。

    一日,帝偶問龍榮安在,似道恐其召用,一陰一諷湖南提刑李雷應誣劾以事,徙衡州居住。

    龍榮恐不為雷應所容,未至,飲藥卒。

    龍榮少有智略,一性一伉直,故卒為似道所擯死。

     丁酉,以吏部尚書章鑒同簽書樞密院事。

     發錢十萬缗,命京湖制置司籴米百萬石,轉輸襄一陽一積貯。

     乙巳,以家铉翁兼權知紹興府、浙東安一撫提舉司事,以唐震為浙西提點刑獄。

    铉翁,眉州人;震,馀姚人也。

     辛亥,台臣言江西推排田結局已久,舊設都官一團一長等虛名尚在,占B!”38常役,為害無窮;又言廣東運司銀場病民;诏俱罷之。

     高麗國王禃請元讨耽羅馀寇。

     秋,七月,丁巳朔,元河南省臣言:“往歲徙民實邊屯耕,以貧苦悉散還家。

    今唐、鄧、察、息、徐、邳之民,一愛一其田廬,仍守故屯,願以絲銀準折輸糧,而内地州縣轉粟饷軍者,反厭苦之。

    臣議今歲沿邊州郡,驗其戶數,俾折鈔就沿邊和籴,庶幾交便。

    ”從之。

     壬午,元和爾果斯言蒙古字設國子學,而漢官子弟未有學者,及官府文移猶有輝和爾字。

    诏:“自今凡诏令并以蒙古字行,仍遣百官子弟入學。

    ” 元董文炳遷樞密院判官,行院事于淮西,築正一陽一兩城,夾淮相望,以綴襄一陽一。

     元大司農司以安肅州被徐水之害,議奪大故道,決使東入清苑。

    然地勢不便,徒使害及清苑而故道必不可奪,清苑縣尹耶律伯堅陳其形勢,圖其利害,要大司農司官及郡守行視可否,事遂得已。

    清苑西有塘水,溉民田甚廣,勢家據以為硙,民以失利訴,伯堅命毀硙;決其水而注之田,許以溉田之馀月乃得堰水置硙;仍以事聞于省部,著為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