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七十 【宋紀一百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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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高斯得撰”而已。

    嵩之等又進孝宗《經武要略》、《甯宗玉牒》、《日曆》、《會要》、《實錄》、《皇帝玉牒》。

    庚戌,上《淳祐重修敕令格式申明》。

    诏史嵩之等進秩有差。

     壬戌,别之傑人觐,帝問邊境曾無加備,之傑言當修複壽春,又言上流之勢全在于蜀。

    帝又問金陵兵糧及居巢屯兵幾何,之傑言金陵見屯三萬,錢糧僅給;居巢所系甚重,見屯不過三千,遇秋增戍至二萬方足用;帝并然之。

     甲子,軍器監兼尚書左郎官範應旍進對,言宗社大計,舉嘉祐、紹興事。

    帝曰:“兩朝自有典故,非不知之,但難得其人。

    ”應旍言:“與賢與子,天實為之。

    天若祐宋,必有其人,以俟采擇。

    ” 以遊侶為資政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一撫使,尋提舉洞霄宮,從所請也。

     蒙古後稱制,崇信一奸一回,庶政多紊。

    溫都爾哈瑪爾以貨得政一柄一,廷中悉畏附之。

    耶律楚材面折廷争,言人所難言,人皆危之。

     二月,甲戌,以範鐘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徐榮叟參知政事,趙葵賜進士出身、同知樞密院事,别之傑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己卯,權兵部侍郎、淮東安一撫制置使兼知揚州李曾伯朝辭,言今若主必守之規,宜谕大臣,明示意向。

    帝曰:“當為必守之規。

    趙葵久任淮東,且有規畫。

    ”曾伯曰:“敢不循其成規!” 三月,戊子,诏:“沿江、丙淮,脣齒相依,其和州、無為軍安慶府,聽沿江制置司節制。

    ” 丙申,诏:“刑部戒饬諸道帥阃、邊戎司,今後州且官犯罪,毋加杖責。

    ” 癸卯,經筵進讀《孝宗聖政》終篇,講讀、修注、說書官各進一秩,馀補轉賞犒有差。

     侍禦史兼侍講金淵言:“請明谕宰輔近臣,謹選宗姓之賢德,參稽仁宗、孝宗之典故,次第舉行。

    ” 夏,四月,癸亥,倉部郎官趙希塈,言蜀自易帥之外,未有他策。

    帝曰:“今日救蜀為急,朕與二三大臣無一日不議蜀事。

    孟珙亦欲竭力向前。

    ”希塈曰:“當擇威望素著之人當夔、峽要害,建一大阃。

    ”帝曰:“重慶城賢,恐自可守。

    ”希塈曰:“重慶在夔、峽之上,敵若長驅南下,雖城賢如鐵,何救東南之危?”帝然之。

     诏:“明堂大禮,惟祀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禦,中外大費,并從省約。

    ” 丙子,考功郎劉漢弼,言吏部考功條法十六事,帝曰:“當付外施行。

    ” 五月,甲午,知梧州趙時學陛辭,言吳玠守蜀三關,今胥失之,固宜成都難守。

    帝曰:“嘉定可守否?”時學曰:“若論形勢,當守重慶。

    ”帝曰:“若守重太,成都一路便虛。

    ”時學曰:“重慶亦重地,可以上接利、阆,下應歸、峽。

    ” 已亥,淮東安一撫制置副使餘玠入奏,言事無大小,須是務實;又言:“方今世胄之彥,場屋之士,田裡之豪,一或即戎,則指之為粗人,斥之為哙伍。

    願陛下視文武為一,勿令偏重,偏則必激,非國之福。

    ”帝曰:“卿人物議論皆不尋常,可獨當一面。

    ” 蒙古兵破遂甯、泸州。

    乙巳,郎官龔基先入對,言上流事。

    帝曰:“上流可憂。

    ”基先言:“施、夔國之門戶,蕩無關防,存亡所系,豈可不慮?”帝曰:“屯田今歲如何?”基先曰:“屯田有名無實,牛種既貴,軍耕又惰,所收不償所費。

    ” 丁未,右正言劉晉之言:“蜀禍五六年間,曆三四制臣,無地屯駐,獨彭大雅城渝,為蜀根本,不然蜀事去矣。

    今宜于重慶立阃,庶可運掉諸戍。

    願早定至計,料簡邊臣,俾往經理,則蜀可為也。

    ” 戊申,知建甯府吳潛奪職,以台谏論之也。

     己酉,以趙葵為資政殿學士、知潭州、湖南安一撫使。

     六月,壬子朔,徐榮叟氣歸田裡,從之。

     甲寅,倉部郎官李鋂,請廣求備禦之方。

    帝曰:“去歲蜀事大壞,今當如何?”鋂曰:“陳隆之因成都城故基增築,未為非是。

    第功力苟且,識者逆知其難守。

    臣宗問其方略,但雲誓與城存亡而已,未幾,為田世顯所賣,城門夜開,隆之衄焉。

    ”帝嚬蹙久之。

     以餘玠權工部侍郎、四川宣谕使,應事幹機速,許同制臣公共措置,先行後奏。

    尋诏四川官吏、軍民等。

    悉條陳大計以聞。

     以久雨,诏決中外系囚。

     癸亥,參知政事徐榮叟罷為資政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丙寅,錄行在系囚。

     以别之傑同知樞密院事兼知政事,翰林學士、知制诰高定子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權禮部尚書兼中書舍人杜範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範既入都堂,凡行一事有得失,除授有是非,悉抗言無隐情。

    史嵩之外事寬容,心實忌之。

     戊寅,诏:“淮西制置大使司,出十七界楮币十萬,米二萬斛,令安豐軍修武備。

    ” 是月,積雨,浙西大水。

     秋,七月,丙申,餘玠陛辭,言外攘本于内修。

    帝曰:“今日之事,不必問敵運衰與不衰,但自靠實理會治内規摹。

    ”玠曰:“聖谕及此,宗社生靈之福。

    ”帝曰:“卿前所言靠實工夫,玩之有味,此去必能見之行一事。

    卿宜務忠實以革欺誕,施威信以戢潰衄,廣惠一愛一以撫流移。

    當為四蜀經久之謀,勿為一時支吾之計!” 是月,常、潤、建康大水,兩淮尤甚。

     蒙古萬戶張柔,自五河口渡淮,攻揚、滁、和、蕭。

    淮東忠勇軍統領王溫等二十四人戰于天長縣東,皆沒。

     八月,辛亥朔,诏戶部申嚴州且增收苗米斛面之弊。

     丁巳,以秘書省正字陳南一、國子正胡良并兼内學小教授。

     辛酉,進知夔州趙武官二秩,将佐王信等各轉一資,酬夔城版築之勞也。

     丁卯,诏出封樁庫十七界楮币十萬,赈紹興、外、婺水澇之民。

     丁醜,殿中侍禦史濮鬥南,言浙四郡民生蕩折,乞撫集流離,蠲減秋賦;從之。

     九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癸未,诏:“進納入官犯贓人,永不許注授。

    ” 辛卯,大飨于明堂,大赦。

    ” 丙申,诏:“六曹、館、學、寺、監、院轄倉、庫、務、場辟長官,将所管錢谷、貨币、器用、圖書,核實載籍,上之于朝,副在有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