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十九 【宋紀一百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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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言,咎已著明,禍必随應。

    宗社事重,生靈事重,可不念哉。

    ” 丙寅,诏權免明年正旦朝會。

    辛未,損膳,避朝。

    乙亥,大赦。

     十二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樞密副都承旨兼右司郎官王伯大言:“今天下大勢,如江河之決,日趨日下而不可挽。

    其始也,搢紳之論,莫不交口誦詠,謂太平之期可喬足而待也。

    未幾而以治亂安危之幾為言矣,又未幾則置治安不言而直以危亂言矣,又未幾則置危亂不言而直以亡言矣。

    嗚呼!以亡為言,猶知有亡也,今也置亡而不言矣。

    人主之患,莫大乎處危亡而不知;人臣之罪,莫大乎知危亡而不言。

     “陛下親政,五年于茲,盛德大業未能著見于天下,而招天下之謗議者,何其藉藉而未已也!議逸欲之害德,則天下将以陛下為商纣、周幽之主;議戚宦近習之撓政,則天下将以朝廷為恭、顯、許、史、武、韋、仇、魚之朝;議一奸一俦佞朋之吳國,則天下又将有漢一黨一锢、元佑一黨一籍之事。

    數者皆犯前世危亡之轍,忠臣志士憤激言之。

    陛下雖日禦治朝,日親儒者,日修詞飾色,而終莫能弭天下之議。

    言者多,聽者厭,天是厭轉而為疑,疑增而為忿,忿極而為愎,則罪言黜谏之意已藏伏于陛下之胸中,而凡迕己者皆可逐之人矣。

    彼中人之一性一,利害不出于一身,莫不破崖絕角以阿陛下之所好;其稍畏名義者,則包羞闵默而有跋前疐後之憂;若其無所顧戀者,則皆攘袂遠引,不願立于朝矣。

     “陛下試反身而自省曰:吾之制行,保無有屋漏在上、知之在下者乎?徒見嬖昵之多,選擇未已,排當之一聲,時有流聞,則所謂一精一神之内守,血氣之順軌,未可也。

    陛下又試于宮阃之内而加省曰:凡吾之左右近屬,得無有因微而入,緣形而出,意所狎言,不複猜覺者乎?徒見内降幹請,數至有司,裡言除官,每實人口,則謂浸一潤不行,邪徑已塞,未可也。

    陛下又試于朝廷政事之間而三省曰:凡吾之諸臣,得無有讒說殄行,震驚朕師,惡直醜正,側言敗度者乎?徒見剛方峭直之士,昔者所進,今不知其亡,柔佞阘茸之徒,适從何來,遽集于此,則謂舉國皆忠臣,聖朝無阙事,未可也。

     “未以陛下之好惡取舍,無非有招緻人言之道;及人言之來,又複推而不受;不知平日之際遇信任者,肯為陛下分此謗乎?無也。

    陛下誠能布所失于天下,而不必為之曲護,凡人言之所不貸者,一朝赫然而心去之,務使蠹根盡去,孽種不留,如日月之更,如風雨之迅,則天下之謗自息矣。

    陛下何憚何疑而不為此哉!” 己亥,诏罷天基節上壽。

     壬寅,诏衡州置雄楚軍五百人。

     丙午,出豐儲倉萬石,贍臨安貧民。

     蒙古耶律楚材薦楊奂為河南路征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奂将行,言于楚材曰:“仆誤蒙不次之用,以書生而理财賦,已非所長,況河南兵荒之後,遺民無幾,烹鮮之喻,正在今日,急而擾之,糜爛必矣。

    願假以歲月,使得撫一摩瘡痍,以為朝廷一愛一養基本萬一之助。

    ”楚材甚善之。

    奂既至,以簡易為治,按行境内,親閱監務,月課有以增額言者,奂責之曰:“剝下欺上,汝欲我為之耶!”即減元額四之一。

    公私便之。

     嘉熙二年蒙古太宗十年春,正月,戊申朔,诏:“侍從、台谏、卿監、郎官、帥臣、監司及前宰執、侍從,舉曉暢兵機、通練财計者各二人;三衙及諸軍都副統制舉堪充将材者二人。

    ” 以吏部尚書兼給事中餘天錫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己未,诏:“淮西被兵日久,近令荊湖制置使史嵩之應援黃州,淮東制置使趙葵應援安豐,俱能命将出師。

    捷收上聞,朕深嘉歎,可令學士降诏獎谕。

    有功将士姓名,令制司等第具上推賞。

    光州、信一陽一二城,并當乘勝共圖克複。

    ” 辛酉,以華文閣學士史嵩之為端明殿學士,視執政恩數;寶章閣學士趙葵為刑部尚書;制置并如舊。

    孟珙而下,遷轉各有差。

     二月,甲申,知蕲州張可大伏誅,知安慶府李士達除名,編管雷州;以棄城宵遁也。

     丁亥,以大理寺少卿硃揚祖為蒙古押伴使。

     庚寅,以史嵩之為參知政事,督視京西、荊湖南北、江西路軍馬。

     癸巳,大宗正丞賈似道言:“北使将至地界,名稱歲例,宜有成說。

    ”又奏:“裕财之道,莫急于去贓吏,藝祖治髒吏,杖殺朝堂;孝宗真決刺面。

    今日行之,則财自裕。

    ” 戊戌,诏:“近覽李埴奏,知蜀漸次收複。

    然創殘之馀,綏靖為急。

    宜施蕩宥之澤,以示憂顧之懷,可令學士院降德音。

    淮西被兵,近已獲捷,亦合一體施行。

    ” 蒙古使王檝入見,議歲币、銀絹各二十萬。

    李宗勉言:“輕諾者多後患,當守元約。

    然比之開禧時物價騰踴,奚啻倍蓰矣!”史嵩之力主和議。

    宗勉言:“使者可疑者三。

    嵩之職在督戰,如收複襄、光,扼施、澧,招集山砦,保固江流,皆今所當為。

    若所主在和,則凡有機會可乘,不遠退縮之意,必緻虛損歲月,坐失事功。

    ” 三月,丁未朔,诏安集淮、蜀軍民。

     戊申,以将作監周次說為蒙古通好使,濠州一團一練使、左武衛将軍張勝副之。

     己未,以著作郎兼權工部郎官李心傳為秘書少監、史館修撰,修高宗、孝宗、光宗、甯宗四朝國史實錄。

     辛酉,以史嵩之兼督視光、蕲、黃、夔、施州軍馬。

     夏,四月,庚寅,都省言:“國計軍需,多仰鹽課。

    乾道以來,歲額六十五萬有奇。

    自鈔法變而請買稀少,亭戶失業。

    請饬江淮諸司、諸屯,毋得私買浮鹽,令提舉司複亭場,委官屬依直收買,是利歸公上。

    或以贍軍為辭,當核實以聞。

    ”從之。

     戊戌,诏:“戶部及财用司,應折帛、沙田、酒息、鹽袋、租谷、絲絹錢,一團一田沒官田米未催者,悉行拘催,歲終較其數而殿最之。

    ” 閏月,丁卯,右司郎官傅康言:“陛下更化之初,嘗置局會計财賦,當時版曹以合發上供之數置籍應诏,今殿最法是也”凡州郡之出納,則不與知焉。

    請朝廷給降印冊,别其窠名,頒之漕司,下之州郡,每季以冊上于朝,會萃為收,藏之計簿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