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六十八 【宋紀一百六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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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旃蒙協洽正月,盡柔兆涒濰十二月,凡二年。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複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端平二年(蒙古太宗七年) 春,正月,乙未朔,帝不祝朝。

     丙申,诏:“中書後省,将端平改元以來中外言事書疏,科别其申明條目,速與繳入,以便省鑒;繼自今計月類進,送之中書,俾大臣參閱酌行,如紹興故事。

    ” 诏:“三衙、沿江、京湖、四川、兩淮制帥并諸處軍帥,非臨陣對敵,至幹軍令,不得遽行誅戮;如果犯顯著,須按實取旨。

    ” 庚子,诏:“榮王府、皇後宅置教授各一員。

    皇後宅可依紹興舊典,四姓小侯立《五經》師之遺意。

    ” 丁未,诏:“京湖、四川、兩淮制臣、帥臣,所宜練兵恤民,峙糧繕器,經理營屯,控扼險阻,使警饬之嚴,常如敵至。

    諸軍将士,昨已第賞,所在速與放行。

    或一時有失條具,并以名姓來上。

    其中原歸附人,忠節可尚,當視功推賞,随材錄用,毋使失職。

    ” 辛亥,诏曰:“國家進士之科,得人為盛。

    比年場屋循習寬縱,易卷、假手、傳義之弊,色一色有之。

    深恐真才實能,無以自見。

    可令監試官嚴行覺察,犯者依貢舉條制,取中人就尚書省安試,以副親策之選。

    ” 甲寅,禮部尚書兼侍講李埴,奏胡瑗、孫複、邵雍、歐一陽一修、周敦頤、司馬光、蘇轼、張載、程颢、程頤十人,卓然為學者所宗,宜在從祀之列,又請将子思并與升祀,列在十哲之間;從之。

     丙辰,以帶禦器械兼權主管侍衛馬軍行司公事孟珙黃州駐紮。

    珙入對,帝問恢複,珙對曰:“願陛下寬民力,蓄人材,以俟機會。

    ”問和議,珙曰:“臣介胄之士,當言戰,不當言和。

    ”賜赉甚厚。

    珙至黃;增埤浚隍,搜讨軍實,邊民來歸者日以千數,為屋三萬間以居之,厚加赈貸。

    又慮軍民雜處,因高阜為齊安、鎮淮二寨,以居諸軍。

     丁巳,诏經筵所進讀《通鑒綱目》。

     辛酉,以甯淮軍統制程芾為蒙古通好使,浙西路兵馬钤轄王全副之,各借金帶服系。

    尋以杜顯為添差通好副使。

     時江西安一撫使史嵩之力主和議,起居舍人袁甫言:“臣與嵩之同裡,未嘗相知;而嵩之父彌忠,則與臣有故。

    嵩之易于主和,彌忠每戒其輕易。

    今朝廷甘心用父子異心之人,臣謂不特嵩之易于主和,朝廷亦未免易于用人也。

    ”疏入,不報。

     诏知衢州蔡節削二秩,以本郡會價抵減故也。

     二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丁卯,诏:“諸道提點刑獄,以五月按部理囚徒。

    ” 蒙古城和林,作萬安宮。

    和林本回鹘故城,蒙古以為會同之所,使安一撫使劉敏城之,并命營建萬安宮,設宮闱司,立驿傳,以便貢輸。

    城成,周圍五裡許。

     蒙古以宋子貞為東平行台右司郎中。

    子貞,長子人也,先在嚴實幕府,為詳議官。

    時蒙古略定中原,諸事草創,實建行台,統五十馀城,州縣之官,或擢自将校,或起由民伍,率昧于從政,甚者專以掊克聚斂為能,官吏相與為貪私以病民。

    子貞仿前代觀察采訪之制,命官分三道糾察官吏,立為程式,與為期會,黜貪惰,獎廉勤,官府始有紀綱,民得蘇息。

    東平将校占民為部典戶,謂之鄉寨,擅其賦稅,幾四百所。

    子貞請罷歸州縣,實初難之,子貞力言,乃聽,人以為便。

     三月,乙巳,以曾從龍兼同知樞密院事,真德秀參知政事,守吏部尚書兼給事中、侍讀陳卓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辛亥,以權兵部尚書餘鑄、監察禦史丁伯桂同提領會子所官,公共措置商榷收換事宜。

     乙卯,诏吏部尚書兼給事中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李埴專提領《高宗正史》。

     夏,四月,都省言:“第十六、十七界會子,散在民間,為數浩汗,會價日損,物價日昂,若非措置收減,無由增長。

    ”诏:“令封樁庫支撥度牒五萬道,四色官資付身三千道,紫衣師号二千道,封贈敕告一千道,副尉減年公據一千道,發下諸路監司、州郡,廣收兩界會子。

    ” 前權發遣肇慶府陳雷奮入對,言廣東民兵首領事,帝曰:“廣東民兵之制如何?”雷奮曰:“止為保衛鄉井,無調發之擾,無出戍之勞。

    且臣所奏民兵,不止為廣東設。

    伏見親政以來,百度振饬,未見成效大驗者,何也?良由竭東南之力,養百萬之兵,财力既竭,内治不易,兵力既殚,外攘亦難。

    願陛下于民兵加之意,非惟可以摧一奸一雄之膽,絕盜賊之萌,當不費億萬,而盡得天下一精一勇之用。

    ”帝曰:“廣西曾行之否?”雷奮曰:“廣西前後帥臣未能行此,然二廣賴民兵之用為多。

    如向者廣東峒寇陳三一槍一之叛,招捕陳韡,正藉民兵協力收獲;如近者廣州戍卒之叛,既自兵變,自難以本州之兵制之,崔與之實率首領民兵登城捍禦,叛卒遂循,此皆已試之效。

    陛下若由二廣推而行之,澤被生靈者廣矣。

    ”帝首肯再三。

     丁卯,臨安火。

     庚辰,宰執言:“節用自貴近始,積财在于節用,律下當以身先。

    請将俸給自五月始減半幫支,痛自撙節,以示表勵。

    ”從之。

    乙酉,刑部尚書李埴請捐俸給之半,繼是卿監亦上捐俸之奏,诏不許。

     丁亥,太白晝見。

     戊子,大閱。

     五月,癸巳朔,監察禦史李宗勉言:“廟堂更化之始,将兩界會子亟易,勞費特甚,行之日久,折閱如故。

    不若節用而省退官吏,充為内外營繕,支費浮泛,務從節約。

    其監司、帥守,既無苞苴、饋運之費,盡可撙節以為稱提之助。

    ”從之。

     丙申,以軍民交哄,罷和州防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趙勝。

    以韓昱為帶禦器械,權主管殿前司公事,王鑒帶禦器械,權主管步軍兼馬軍司職事。

     進知平江府張嗣古、知嘉興府趙與囗官各一秩,以和籴有勞也。

     甲辰,參知政事真德秀薨,谥文忠。

    德秀立朝不滿十年,奏疏皆切當世要務,直聲震朝廷。

    為史彌遠所忌,屢擯不用,而聲聞愈彰。

    仕宦所至有惠政,不愧其言。

     庚戍,以喬行簡兼參知政事。

     六月,癸亥,诏殿前司招制刺一萬人,補諸軍效用阙額。

    統制常思訓以軍哄,削二秩,勒停,從淮西制司自效;将佐責降有差,複令揀汰軍士,年老無依尚堪披帶者,且與存留。

     戊寅,以鄭清之為左丞相,喬行簡為右丞相,并兼樞密使,己卯,以葛洪為盜政殿大學士,仍提舉洞霄宮。

     庚辰,祈雨。

    錄行在系囚。

     時《會要》書成,召李心傳赴阙,為工部侍郎。

    上言:“臣聞大兵之後,必有兇年,蓋其殺戮之多,賦斂之重,使斯民怨怒之氣,上幹一陰一陽一之和也。

    陛下宜與諸大臣掃除亂政,與民更始,以為消惡運,迎善祥之計。

    而法弊未嘗更張,民勞不加振德,既無能改于其舊,而殆其甚焉。

    廉平之吏,所在罕見,而貪利無恥敢于為惡之人,挾敵興兵,四面而起,以求逞其所欲,如此而望五福來備,百谷用成,是緣木而求魚也。

    臣考緻旱之由,曰和籴增多而民怨,流散無所歸而民怨,檢稅不盡而民怨,籍盜不以罪而民怨。

    凡此皆起于大兵之後;而勢未有以消之,故愈積而愈極也。

    成湯,聖主也,而桑林之禱,猶以六事自責。

    陛下願治,七年于此,災浸饑馑,史不絕書,其故何哉?朝令夕改,一靡一有常規,則政不節矣;行赍居送,略無罷日,則使民疾矣;陪都園廟,工作甚殷,則土木營矣;潛邸女冠,聲焰滋熾,則女谒盛矣;珍玩之獻,罕聞卻絕,則苞苴行矣;鲠切之言,類多厭棄,則讒夫昌矣。

    此六事者,一或有焉,猶足以緻旱。

    望亟降罪己之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