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職官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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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自是踵為故事。
時郭子儀、朱泚雖以軍功為宰相,皆不預朝政,衮獨居政事堂,代二人署名奏。
祐甫既貶,二人表言其非罪,上問:"卿向言可貶,今雲非罪,何也?"二人對:"初不知。
"上初即位,以衮為欺罔,大駭,乃貶衮為潮州刺史,以祐甫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為宰相之職,無常員;有二人,則分日知印。
以丞郎以上至三師為之。
其上相為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其次為集賢殿大學士。
或置三相,則昭文、集賢兩學士并監修國史并除焉(國初,範質昭文學士,王溥監修國史,魏仁浦集賢學士,此三相例也。
唐以來,三大館皆宰相兼之。
宋仍唐制)。
參知政事掌副宰相,毗大政,參庶務。
其除授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預奏事,不升政事堂,殿庭别設磚位於宰相後,及敕尾署銜降宰相一等(乾德二年,以趙普為相,上欲為普置副而難其名稱,問陶榖下丞相一等何官,榖引唐參知政事為對。
時薛居正為樞密直學士,呂馀慶為兵部侍郎,乃命二人以本官兼,不宣制押班。
蓋未欲遽令與普齊也。
史臣曰:"按唐參預朝政、參知政事等職,皆宰相任也。
高宗嘗欲用郭待舉參知政事,複以其資淺,止令同承受平章事,則平章亞於參政矣。
榖言失之。
")。
至道元年,诏宰相與參政輪班知印,同升政事堂。
二年,诏複如舊制(參政押敕齊銜、行并馬,自寇準始,至今不易)。
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兼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者,謂之使相。
不預政事,不書敕,惟宣敕除授者,敕尾存其銜而己(乾德二年,範質等三相皆罷,以趙普同平章事,李崇矩為樞密使。
命下,無宰相書敕,使問翰林陶榖。
榖謂:"自昔輔相未嘗虛位,唯唐太和中甘露事數日無宰相,時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
今尚書亦南省官,似可書敕。
"窦儀曰:"榖所陳,非承平令典。
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可書敕。
"上從之。
)神宗新官制,於三省置侍中、中書尚書二令,而不除人;而以尚書令之貳左、右仆射為宰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職;右仆射兼中書侍郎,以行中書令之職;複别置中書門下侍郎、尚書左右丞,以代參知政事。
中書揆而議之,門下審而覆之,尚書承而行之。
獨中書取旨,而門下、尚書之官為首相者,不複與朝廷議論(時王珪、蔡确俱為宰相,确奏:"三省長官位高,恐不須設。
"遂以兩仆射行三省事,而确為次相專政,珪不複預)。
元祐初,司馬光乃請令三省合班奏事,分省治事。
自紹興以後皆因之。
時議者謂:"門下相凡事既同進呈,則不應自駁己行之命,是省審之職可廢也。
"政和中,改左、右仆射為太宰、少宰,仍兼兩省侍郎。
靖康中,複為左、右仆射焉。
建炎三年,呂頤浩請參酌三省之制,舊尚書左仆射,今欲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舊尚書右仆射,今欲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門下、中書二侍郎,并改為參知政事;廢尚書左、右丞。
從之。
至乾道八年,诏尚書左、右仆射可依漢制,改作左、右丞相。
詳定敕令所言:"近承诏旨,改左、右仆射為左、右丞相,令删去侍中、中書尚書令,以左、右丞相充。
緣舊左、右仆射非三省長官,故為從一品。
今左、右丞相系充侍中、中書尚書令之位,即合為正一品。
"從之。
丞相官以太中大夫以上充。
參政以中大夫以上充,常除二員或一員。
嘉泰三年,始除三員。
故事,丞相谒告,參預不得進拟。
惟丞相未除,則參預輪日當筆,多不逾年,少才旬月。
獨淳熙初,葉衡罷相,龔茂良行相事近三年,亦創見也。
按:以三省為宰相之司存,以三省長官為宰相之職任,其說肇於魏、晉以來,而其制定於唐。
然中書、尚書之名,始於漢。
《通典》言漢武帝遊宴後庭,始令宦者典事尚書,為之中書谒者。
則中書、尚書隻是一所。
然考《霍光傳》,光薨,霍山以奉車都尉領尚書事。
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之,所言不善,屏去不奏。
魏相請去副封,以防壅蔽。
而光夫人顯及禹、山、雲等言上書者益黠,盡奏封事,辄下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
則其時中書、尚書似己分而為二。
蓋尚書在漢時乃禦前管文書之所,故漢人上書言"昧死上言尚書"。
如丞相、大将軍己下連名奏太後廢昌邑王,亦是尚書令讀奏。
武帝雖令宦者典其事,然其末年以霍光出入禁闼,謹慎可屬大事,輔少主,則以光領之。
光薨,而山繼領其事,蓋既以大臣之秉政者領之,則其事始在外庭矣。
然則所謂上書者為二封,意正本則徹中書而人主閱之,副封則徹尚書而大将軍閱之。
自此始判而為二,而有内外之分。
此顯、禹所以有"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之說欤。
霍氏既敗,張安世複以大司馬、車騎将軍領尚書事。
史言安世職典樞機,謹慎周密,每定大政,已決,辄移病出,間有诏令,乃驚,使使之丞相府問焉。
蓋霍光領尚書之時,丞相乃蔡義、楊敞也;張安世領尚書時,丞相乃魏相、丙吉也。
是時,尚書雖在外庭,以腹心重臣領之,然於宰相并無幹預。
此安世所以密議大政,及出诏令而佯為不知,遣使問之丞相府。
則丞相府,乃宣行尚書所議之政令耳,而尚書非丞相之司存也(漢丞相府有東曹、西曹,為處掾屬、議政令之地,於尚書并無幹預)。
至魏明帝,常卒至尚書門,陳矯為尚書令,跪問欲何之,帝曰:"欲案行文書。
"然則魏時尚書猶去禁中不遠。
及唐初,始定制以三省為宰相之司存,以三省長官為宰相之職任。
然省分為三,各有所掌,而其官亦複不一。
相職既尊,無所不統,則不容拘以一職,於是始有
時郭子儀、朱泚雖以軍功為宰相,皆不預朝政,衮獨居政事堂,代二人署名奏。
祐甫既貶,二人表言其非罪,上問:"卿向言可貶,今雲非罪,何也?"二人對:"初不知。
"上初即位,以衮為欺罔,大駭,乃貶衮為潮州刺史,以祐甫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為宰相之職,無常員;有二人,則分日知印。
以丞郎以上至三師為之。
其上相為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其次為集賢殿大學士。
或置三相,則昭文、集賢兩學士并監修國史并除焉
唐以來,三大館皆宰相兼之。
宋仍唐制)。
參知政事掌副宰相,毗大政,參庶務。
其除授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預奏事,不升政事堂,殿庭别設磚位於宰相後,及敕尾署銜降宰相一等
時薛居正為樞密直學士,呂馀慶為兵部侍郎,乃命二人以本官兼,不宣制押班。
蓋未欲遽令與普齊也。
史臣曰:"按唐參預朝政、參知政事等職,皆宰相任也。
高宗嘗欲用郭待舉參知政事,複以其資淺,止令同承受平章事,則平章亞於參政矣。
榖言失之。
")。
至道元年,诏宰相與參政輪班知印,同升政事堂。
二年,诏複如舊制
親王、樞密使、留守、節度使兼中書令、侍中、同平章事者,謂之使相。
不預政事,不書敕,惟宣敕除授者,敕尾存其銜而己
命下,無宰相書敕,使問翰林陶榖。
榖謂:"自昔輔相未嘗虛位,唯唐太和中甘露事數日無宰相,時左仆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
今尚書亦南省官,似可書敕。
"窦儀曰:"榖所陳,非承平令典。
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之任也,可書敕。
"上從之。
)神宗新官制,於三省置侍中、中書尚書二令,而不除人;而以尚書令之貳左、右仆射為宰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職;右仆射兼中書侍郎,以行中書令之職;複别置中書門下侍郎、尚書左右丞,以代參知政事。
中書揆而議之,門下審而覆之,尚書承而行之。
獨中書取旨,而門下、尚書之官為首相者,不複與朝廷議論
"遂以兩仆射行三省事,而确為次相專政,珪不複預)。
元祐初,司馬光乃請令三省合班奏事,分省治事。
自紹興以後皆因之。
時議者謂:"門下相凡事既同進呈,則不應自駁己行之命,是省審之職可廢也。
"政和中,改左、右仆射為太宰、少宰,仍兼兩省侍郎。
靖康中,複為左、右仆射焉。
建炎三年,呂頤浩請參酌三省之制,舊尚書左仆射,今欲尚書左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舊尚書右仆射,今欲尚書右仆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門下、中書二侍郎,并改為參知政事;廢尚書左、右丞。
從之。
至乾道八年,诏尚書左、右仆射可依漢制,改作左、右丞相。
詳定敕令所言:"近承诏旨,改左、右仆射為左、右丞相,令删去侍中、中書尚書令,以左、右丞相充。
緣舊左、右仆射非三省長官,故為從一品。
今左、右丞相系充侍中、中書尚書令之位,即合為正一品。
"從之。
丞相官以太中大夫以上充。
參政以中大夫以上充,常除二員或一員。
嘉泰三年,始除三員。
故事,丞相谒告,參預不得進拟。
惟丞相未除,則參預輪日當筆,多不逾年,少才旬月。
獨淳熙初,葉衡罷相,龔茂良行相事近三年,亦創見也。
按:以三省為宰相之司存,以三省長官為宰相之職任,其說肇於魏、晉以來,而其制定於唐。
然中書、尚書之名,始於漢。
《通典》言漢武帝遊宴後庭,始令宦者典事尚書,為之中書谒者。
則中書、尚書隻是一所。
然考《霍光傳》,光薨,霍山以奉車都尉領尚書事。
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之,所言不善,屏去不奏。
魏相請去副封,以防壅蔽。
而光夫人顯及禹、山、雲等言上書者益黠,盡奏封事,辄下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
則其時中書、尚書似己分而為二。
蓋尚書在漢時乃禦前管文書之所,故漢人上書言"昧死上言尚書"。
如丞相、大将軍己下連名奏太後廢昌邑王,亦是尚書令讀奏。
武帝雖令宦者典其事,然其末年以霍光出入禁闼,謹慎可屬大事,輔少主,則以光領之。
光薨,而山繼領其事,蓋既以大臣之秉政者領之,則其事始在外庭矣。
然則所謂上書者為二封,意正本則徹中書而人主閱之,副封則徹尚書而大将軍閱之。
自此始判而為二,而有内外之分。
此顯、禹所以有"中書令出取之,不關尚書"之說欤。
霍氏既敗,張安世複以大司馬、車騎将軍領尚書事。
史言安世職典樞機,謹慎周密,每定大政,已決,辄移病出,間有诏令,乃驚,使使之丞相府問焉。
蓋霍光領尚書之時,丞相乃蔡義、楊敞也;張安世領尚書時,丞相乃魏相、丙吉也。
是時,尚書雖在外庭,以腹心重臣領之,然於宰相并無幹預。
此安世所以密議大政,及出诏令而佯為不知,遣使問之丞相府。
則丞相府,乃宣行尚書所議之政令耳,而尚書非丞相之司存也
至魏明帝,常卒至尚書門,陳矯為尚書令,跪問欲何之,帝曰:"欲案行文書。
"然則魏時尚書猶去禁中不遠。
及唐初,始定制以三省為宰相之司存,以三省長官為宰相之職任。
然省分為三,各有所掌,而其官亦複不一。
相職既尊,無所不統,則不容拘以一職,於是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