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職官考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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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中書門下三品、同平章事、參知機務、參預政事之名焉。

    諸名之中,所謂同平章事者,唐初雖以稱宰相,乃以處資淺之人,在參知政事之下(見前參政注),中世以後則獨為真宰相之官,至宋元豐以前皆然。

    然宰相者,總百官,弼天子,既不當侪之他官,而其上則不當複有貴官矣。

    自唐開元以來,郭子儀、李光弼相繼以平章事為節度使,謂之使相。

    而宰相之職侪於他官,自此始。

    自宋元祐以後,文潞公、呂申公相繼以平章軍國重事序宰臣上。

    而宰相之上複有貴官,自此始。

    然郭、李以勳臣名将為之,宜也。

    自此例一開,於是田承嗣、李希烈之徒,俱以節鎮帶同平章事者非一人;極而至於王建、馬殷、錢鏐之軰蠭起盜地者皆欲效之。

    蓋鄙他官而不為,而必欲儕於宰相,以自附於郭、李。

    則唐中葉以後,所謂平章者如此。

    文、呂以碩德老臣為之,宜也。

    自此例一開,於是蔡京、王黼相繼以太師總知三省事,三日一朝,赴都堂治事;以至於韓侂胄、賈似道,擅權專政之久者,皆欲效之。

    蓋卑宰相而不屑為,而必求加於相,以自附於文、呂。

    則宋中葉以後,所謂平章者如此。

    蓋平章之始立名也,本非甚尊之官,及其久也,則強藩之竊地者為之,權臣之擅政者為之。

    蓋雖官極尊,而居之者多非其人矣。

     ○宰相屬官 丞相司直。

    漢武帝五年置,掌佐丞相舉不法,位在司隸校尉上。

    翟方進為司直,旬歲間免兩司隸(旬歲猶言滿歲若十日之一周)。

    後漢罷丞相,光武以武帝故事,置司徒司直居司徒府,助司徒督錄諸州郡所舉上奏,司直考察能否,以徵虛實。

    建武十一年省。

    獻帝建安八年,複置司直,不屬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領諸州。

    九年,诏司直皆比司隸校尉,坐同席在上,假傳置也(伏湛字惠公。

    光武以湛才任宰相,拜為司直,行大司徒事)。

    後無(石勒置都部從事,各部一州,秩二千石,準丞相司直)。

     丞相長史。

    漢文帝二年置,一丞相有兩長史(《漢 百官表》雲,丞相有兩長史;而《張湯傳》雲,殺臣者,三長史也。

    顔師古雲,兼有守者,非正員故耳)。

    蓋諸史之長也,職無不監(田仁為宰相長史,上書言天下太守,皆下吏誅死。

    武帝悅,拜仁為丞相司直,威振天下)。

    介帻,進賢一梁冠,朱衣,銅印黃绶。

    劉屈氂為左丞相,分丞相長史為兩府,以待天下遠方之選(待得賢人,當拜為右丞相)。

    後漢建武中省司直,有長史一人。

    武為丞相、置左、右長史而已。

     丞相諸曹吏。

    掾屬三十,禦屬一。

    獻帝建安中,魏武為丞相,置徵事二人(建安十五年,初置徵事二人,以邴原、王烈選補之)。

    舊有東、西曹,自魏武大軍還邺,乃省西曹(時毛玠為東曹掾,與崔琰并典選舉。

    玠請谒不行,時人憚之。

    及議并省,鹹欲省東曹,皆曰:"舊西曹為上,東次之,宜省東曹也。

    "魏武知其情,令曰:"日出於東,月盛於西。

    凡人言方,亦複先東。

    "遂省西曹)。

    及鹹熙中,司馬昭為相國,相國府置中衛、骁騎二将軍,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主簿,舍人,參軍,參戰,東西曹及戶、賊、金、兵、騎兵、車、铠、水、集、法、奏、倉、士、馬、媒等曹掾屬,凡四十二人。

    晉元帝以鎮東大将軍為丞相,丞相府置從事中郎,分掌諸曹;有錄事中郎、度支中郎、三兵中郎;其參軍則有谘議參軍二人,主諷議事。

    江左初置軍谘祭酒,有錄事、記室,東曹、西曹等十三曹,其後又置七曹。

    宋武帝為相,合中兵、直兵,置一參軍曹,則猶二也(其小府不置長流參軍者,置禁防參軍。

    蜀丞相諸葛亮有行參軍。

    晉太傅司馬越府又有行參軍、兼行參軍。

    後漸加長兼字。

    除拜則為參軍事,府版則為行參軍。

    晉宋以來,參軍事、行參軍各有除版,行參軍下則長兼行參軍)。

    又有參軍督護、東曹督護、二督護江左置。

     尚書都司。

    隋置左、右司郎中各一人,掌都省之職。

    唐武德省,貞觀複置,掌副左、右丞所管諸司事(二十三曹呼左、右司為都公)。

    龍朔改為左、右承務,鹹亨中複為左、右司郎中,武後又增員外郎一人。

     宋熙甯時,诏中書五房各置檢正二員(在堂後官之上),都檢正一員(在五房提點之上,皆士人為)。

    元豐五年,罷檢正職務,分歸中書舍人、給事中。

    左右司郎官(未改官制前,左右司郎中為階官,無職掌):郎中各一人,員外郎各一人,凡四員,掌舉諸司之綱紀,号為都司,亦曰左、右曹。

    元豐六年,諸司置禦史房,主行彈劾禦史按察失職。

    建炎三年,以軍興多事,複置檢正二員(一員,吏禮、兵;一員,戶、刑、工),位序在左、右司上,四年罷。

    隆興元年,诏尚書省吏、兵房,三省、樞密院機速房,尚書省刑、戶、工房,三省、樞密院看詳賞功房,尚書省禮房,令左、右司分房書拟;其中書門下諸房,令檢正書拟。

    又有诏左、右司郎中各差一員,減罷二員。

    左司書拟吏、戶、禮、機速房,右司書兵、刑、工、賞功房文字。

    後以右司掌刑房事任為劇,乃置二員(馀見《尚書左右司郎中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