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選舉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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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賤,不可得也;馳骛進取而欲人見讓,猶卻行而求前也。
夫如此,愚智皆知進身求通,非修之於已則無由矣,浮聲虛論,不禁而自止矣。
" 齊王嘉平初,夏侯元請使官長各考其屬能否,而中正則惟考行迹。
(詳見《舉士門》)
晉武帝泰始七年,诏公卿以下舉将帥各一人。
太康九年,令内外群官舉清能,拔寒素。
又令舉守令之才。
晉依魏氏九品之制,内官吏部尚書、司徒、左長史,外官州有大中正,郡國有小中正,皆掌選舉。
凡吏部選用,必下中正徵其人居及祖父官名。
山濤為吏部尚書,再居選職,共十有馀年。
每一官缺,辄啟拟數人,诏旨有所向,然後顯奏,随帝意所欲為先。
故帝之所用,或非舉首,衆情不察,以濤輕重任意。
或谮之於帝,故帝手诏戒濤曰:"夫用人惟才,不遺疏遠單賤,天下便化之。
"而濤行之自若,一年之後,衆情乃浸。
濤所奏甄拔人物,各為題目,時稱"山公啟事"。
侍中彭權遷,當選代。
按:"雍州刺史郭奕高簡有雅量,在朝廷足以肅正左右;衛将軍王濟才高美茂,後來之冠,此二人誠顧問之秀。
聖意倘惜濟主兵者,骁騎将軍荀恺智器明敏,其典宿衛,終不減濟。
博士祭酒庾純強正有學義,亦堪此選。
國學初建,王、荀已亡,純能其事,宜當小留,粗立其制,不審宜爾有當聖旨者否?又尚書令缺,宜得其人。
征南大将軍祜體義立政,可以肅整朝廷。
"又雲:"有疾苦者,大将軍雖不整,正須筋力,戎馬間猶宜得健者。
征北大将軍瓘貞正靜一,中書監荀勖達練事物。
三者皆人彥,不審有可參舉者不?" 王戎遷尚書左仆射,領吏部,始為甲午制。
凡選舉皆先治百姓,然後授用。
司隸傅鹹奏戎,曰:"《書》稱'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今内外群官,居職未期而戎奏還,既未定其優劣,且送故迎新,相望道路,巧詐由生,傷農害政。
戎不仰依堯舜典谟,而驅動浮華,虧敗風俗,宜免戎官。
"戎與賈、郭通親,竟得不坐。
戎與時卷舒,自經典選,未嘗進寒素,退虛名,但與時浮沉,戶調門選而已。
王戎有人倫鑒識,嘗目山濤如璞玉渾金,人皆欽其寶,莫能名其器;王衍神姿高徹,於瑤林瓊樹,自然是風塵表物。
謂裴頠拙於用長,荀勖工於用短,陳道甯〈糹畏〉〈糹畏〉(初六反)如束長竿。
族弟敦有高名,戎惡之。
敦每候戎戎,辄託疾不之見,敦後果為逆亂。
其鑒賞先見如此。
按:西晉時,以吏部尚書執用人之柄,山濤、王戎相繼居是職,二人雖賢否不同,而皆有知人之鑒。
《巨源啟事》中所處分者,内則要地,外則方面;戎所評議者,亦一時名勝,非後進小吏也。
蓋當時尚書權任之重如此。
後來居是職者,既未嘗有二公之鑒識,且其所權衡,不過麼麼微官,所謂"唯取年勞,不簡賢否,使義均行雁,次若貫魚,勘簿呼名,一吏足矣,數人而用,何謂铨衡"者是也。
近世葉水心言:"今之大臣,以堂除與人者,乃昔日铨選常行之事。
大臣不知其職任有大於此者,而止以堂除為宰相之大權,則毋怪铨選為奉行文書之地也。
使今日铨選得稍稍自用,若堂除之選盡歸铨部,然後大臣知職任,而铨選亦能少助朝廷用人,尚書、侍郎不虛設矣。
"此語足以箴後來之失。
然後來之大臣,苟非作奸擅權、固位植黨者,其於用人亦不過謹守資格,以為寡過之地,毋以異於吏部之铨衡。
如蕭何之以大将舉韓信,狄仁傑之以宰相舉張柬之,其事亦寥寥矣。
九品之法漸敝,中正任久,愛憎由已,遂計官資以定品格,天下惟以居位為貴。
尚書仆射劉毅上言:"九品始因魏初喪亂,是軍中權時之制,非經久之典也。
宜用土斷,複古鄉舉裡選之法。
"因言九品有八損,而官才有三難:人物難知,一也;愛憎難防,二也;情僞難明,三也。
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
今九品不狀才能之所宜,而以九等為例,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長,以狀取人,則為本品之所限。
若狀得其實,猶品狀相妨,況不實者乎!"(詳見《舉士門》)
按:既曰九品中正之官設之於州縣,是即鄉舉裡選之遺意。
然未仕者,居鄉有履行之善惡,所謂品也;既仕者,居官有才能績效之優劣,所謂狀也。
品則中正可得而定,狀則非中正可得而知。
今欲為中正者,以其才能之狀,著於九品,則宜其難憑。
要知既入仕之後,朝廷自合别有考課之法,而複以中正所定之品目第其升沉,拘矣。
況中正所定者,又未必允當乎! 宋營陽王時,以蔡廓為吏部尚書,廓謂傅亮曰:"選事若悉以見付,不論;不然,不能拜也。
"亮以語錄尚書徐羨之,羨之曰:"黃、散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複措懷;自此以上,故宜互參同異。
"廓曰:"我不能為徐千水署紙尾。
"遂不拜。
千木,羨之小字。
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雲"署紙尾"。
宋黃門,第五品也。
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郡縣以六周而代,刺史或十馀年。
及孝武即位,仕者不複拘老幼,守宰以三周為滿。
時中軍錄事參軍周朗上疏曰:"欲為教者,宜以二十五家選一長,百家置一帥。
男子十三至十七,皆令學經;十七至二十,皆令習武。
訓以書記圖緯、忠孝仁義之禮,廉讓恭勤之則;授以兵經戰略、軍部舟騎之容,挽強擊刺之法。
習經者五年有成,而言之司徒;習武者三年善藝,亦升之司馬。
若七年而經不明,五年而勇不達,即更求其言行,考其事業,必不足取者,雖公卿子弟,長歸農畝,終身不得為吏。
"兼述農桑生植之本,及禮教刑政之端。
帝省之不悅。
左衛将軍謝莊以其時搜才路狹,又上表曰:"九服之曠,九流之難,提鈞懸衡,委之選部。
一人之鑒易限,而天下之才難原。
以易限之鑒,照難原之才,使國無遺授,野無滞器,其可得乎?請普令大臣,各舉所知,以付尚書铨用。
"不從。
帝又不欲重權在下,乃分吏部,置兩尚書,以散其權。
裴子野曰:"官人之難,尚矣。
居家視其孝友,鄉黨察其誠信,出入觀其志義,憂難取其智謀,煩之以事,以求其理,臨之以利,以察其廉。
《周禮》,始於學校,論之州裡,考諸六事,然後貢於王庭。
其在漢家,州郡積其功能,五府舉為掾屬,三公參其得失,尚書奏之天子。
一人之身,所閱者衆,故能官得其才,罕有敗事。
魏晉易是,所失弘多。
夫厚貌深衷,險如谿壑,擇言觀行,猶懼弗周,況今萬品千群,俄析乎一面,庶僚百位,專斷於一司,於是嚣風遂行,不可抑止,幹進務得,兼加谄黩,無複廉恥之風、謹願之操,官邪國敗,不可紀綱。
假使龍作納言,舜居南面,而治緻平章,不可必也,況後之官人者哉!孝武雖分曹為兩,不能反之於周漢,朝三暮四,其庸愈乎。
" 顔峻為吏部
夫如此,愚智皆知進身求通,非修之於已則無由矣,浮聲虛論,不禁而自止矣。
" 齊王嘉平初,夏侯元請使官長各考其屬能否,而中正則惟考行迹。
太康九年,令内外群官舉清能,拔寒素。
又令舉守令之才。
晉依魏氏九品之制,内官吏部尚書、司徒、左長史,外官州有大中正,郡國有小中正,皆掌選舉。
凡吏部選用,必下中正徵其人居及祖父官名。
山濤為吏部尚書,再居選職,共十有馀年。
每一官缺,辄啟拟數人,诏旨有所向,然後顯奏,随帝意所欲為先。
故帝之所用,或非舉首,衆情不察,以濤輕重任意。
或谮之於帝,故帝手诏戒濤曰:"夫用人惟才,不遺疏遠單賤,天下便化之。
"而濤行之自若,一年之後,衆情乃浸。
濤所奏甄拔人物,各為題目,時稱"山公啟事"。
侍中彭權遷,當選代。
按:"雍州刺史郭奕高簡有雅量,在朝廷足以肅正左右;衛将軍王濟才高美茂,後來之冠,此二人誠顧問之秀。
聖意倘惜濟主兵者,骁騎将軍荀恺智器明敏,其典宿衛,終不減濟。
博士祭酒庾純強正有學義,亦堪此選。
國學初建,王、荀已亡,純能其事,宜當小留,粗立其制,不審宜爾有當聖旨者否?又尚書令缺,宜得其人。
征南大将軍祜體義立政,可以肅整朝廷。
"又雲:"有疾苦者,大将軍雖不整,正須筋力,戎馬間猶宜得健者。
征北大将軍瓘貞正靜一,中書監荀勖達練事物。
三者皆人彥,不審有可參舉者不?" 王戎遷尚書左仆射,領吏部,始為甲午制。
凡選舉皆先治百姓,然後授用。
司隸傅鹹奏戎,曰:"《書》稱'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今内外群官,居職未期而戎奏還,既未定其優劣,且送故迎新,相望道路,巧詐由生,傷農害政。
戎不仰依堯舜典谟,而驅動浮華,虧敗風俗,宜免戎官。
"戎與賈、郭通親,竟得不坐。
戎與時卷舒,自經典選,未嘗進寒素,退虛名,但與時浮沉,戶調門選而已。
王戎有人倫鑒識,嘗目山濤如璞玉渾金,人皆欽其寶,莫能名其器;王衍神姿高徹,於瑤林瓊樹,自然是風塵表物。
謂裴頠拙於用長,荀勖工於用短,陳道甯〈糹畏〉〈糹畏〉
族弟敦有高名,戎惡之。
敦每候戎戎,辄託疾不之見,敦後果為逆亂。
其鑒賞先見如此。
按:西晉時,以吏部尚書執用人之柄,山濤、王戎相繼居是職,二人雖賢否不同,而皆有知人之鑒。
《巨源啟事》中所處分者,内則要地,外則方面;戎所評議者,亦一時名勝,非後進小吏也。
蓋當時尚書權任之重如此。
後來居是職者,既未嘗有二公之鑒識,且其所權衡,不過麼麼微官,所謂"唯取年勞,不簡賢否,使義均行雁,次若貫魚,勘簿呼名,一吏足矣,數人而用,何謂铨衡"者是也。
近世葉水心言:"今之大臣,以堂除與人者,乃昔日铨選常行之事。
大臣不知其職任有大於此者,而止以堂除為宰相之大權,則毋怪铨選為奉行文書之地也。
使今日铨選得稍稍自用,若堂除之選盡歸铨部,然後大臣知職任,而铨選亦能少助朝廷用人,尚書、侍郎不虛設矣。
"此語足以箴後來之失。
然後來之大臣,苟非作奸擅權、固位植黨者,其於用人亦不過謹守資格,以為寡過之地,毋以異於吏部之铨衡。
如蕭何之以大将舉韓信,狄仁傑之以宰相舉張柬之,其事亦寥寥矣。
九品之法漸敝,中正任久,愛憎由已,遂計官資以定品格,天下惟以居位為貴。
尚書仆射劉毅上言:"九品始因魏初喪亂,是軍中權時之制,非經久之典也。
宜用土斷,複古鄉舉裡選之法。
"因言九品有八損,而官才有三難:人物難知,一也;愛憎難防,二也;情僞難明,三也。
凡官不同事,人不同能。
今九品不狀才能之所宜,而以九等為例,以品取人,或非才能之所長,以狀取人,則為本品之所限。
若狀得其實,猶品狀相妨,況不實者乎!"
然未仕者,居鄉有履行之善惡,所謂品也;既仕者,居官有才能績效之優劣,所謂狀也。
品則中正可得而定,狀則非中正可得而知。
今欲為中正者,以其才能之狀,著於九品,則宜其難憑。
要知既入仕之後,朝廷自合别有考課之法,而複以中正所定之品目第其升沉,拘矣。
況中正所定者,又未必允當乎! 宋營陽王時,以蔡廓為吏部尚書,廓謂傅亮曰:"選事若悉以見付,不論;不然,不能拜也。
"亮以語錄尚書徐羨之,羨之曰:"黃、散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複措懷;自此以上,故宜互參同異。
"廓曰:"我不能為徐千水署紙尾。
"遂不拜。
千木,羨之小字。
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雲"署紙尾"。
宋黃門,第五品也。
文帝元嘉中,限年三十而仕,郡縣以六周而代,刺史或十馀年。
及孝武即位,仕者不複拘老幼,守宰以三周為滿。
時中軍錄事參軍周朗上疏曰:"欲為教者,宜以二十五家選一長,百家置一帥。
男子十三至十七,皆令學經;十七至二十,皆令習武。
訓以書記圖緯、忠孝仁義之禮,廉讓恭勤之則;授以兵經戰略、軍部舟騎之容,挽強擊刺之法。
習經者五年有成,而言之司徒;習武者三年善藝,亦升之司馬。
若七年而經不明,五年而勇不達,即更求其言行,考其事業,必不足取者,雖公卿子弟,長歸農畝,終身不得為吏。
"兼述農桑生植之本,及禮教刑政之端。
帝省之不悅。
左衛将軍謝莊以其時搜才路狹,又上表曰:"九服之曠,九流之難,提鈞懸衡,委之選部。
一人之鑒易限,而天下之才難原。
以易限之鑒,照難原之才,使國無遺授,野無滞器,其可得乎?請普令大臣,各舉所知,以付尚書铨用。
"不從。
帝又不欲重權在下,乃分吏部,置兩尚書,以散其權。
裴子野曰:"官人之難,尚矣。
居家視其孝友,鄉黨察其誠信,出入觀其志義,憂難取其智謀,煩之以事,以求其理,臨之以利,以察其廉。
《周禮》,始於學校,論之州裡,考諸六事,然後貢於王庭。
其在漢家,州郡積其功能,五府舉為掾屬,三公參其得失,尚書奏之天子。
一人之身,所閱者衆,故能官得其才,罕有敗事。
魏晉易是,所失弘多。
夫厚貌深衷,險如谿壑,擇言觀行,猶懼弗周,況今萬品千群,俄析乎一面,庶僚百位,專斷於一司,於是嚣風遂行,不可抑止,幹進務得,兼加谄黩,無複廉恥之風、謹願之操,官邪國敗,不可紀綱。
假使龍作納言,舜居南面,而治緻平章,不可必也,況後之官人者哉!孝武雖分曹為兩,不能反之於周漢,朝三暮四,其庸愈乎。
" 顔峻為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