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選舉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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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帝時,三府任輕,陳忠上疏曰:"今之三公,雖當其名,而無其實,選舉誅賞,一由尚書。

    尚書見任,重於三公。

    " 延光二年,诏選三署郎及吏人能通《古文尚書》、《毛詩》、《榖梁春秋》各一人。

     順帝陽嘉元年,诏曰:"間者以來,吏政不勤,於災咎屢臻,盜賊多有。

    退省所由,皆以選舉不實,官非其人。

    令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三公也)。

    其簡叙先後,情覈高下,歲月之次,文武之宜,務存厥中。

    " 二年,郎僟上疏曰:"今選舉牧守,委任三府。

    長吏不良,既咎州郡,州郡有失,豈複不歸貢舉者?"書奏,帝複使對尚書,僟對曰:"今選舉皆歸三司,非有周、召之才,而當則哲之重,每有選用,辄參之掾屬,公府門巷,賓客填集,送去迎來,财貨無已。

    其當遷者,競相薦谒,各遣子弟,充塞道路,開長奸門,興緻浮僞,非所謂率由舊章。

    尚書職在幾衡,宮禁嚴密,私曲之意,差不得通,偏黨之恩,或無所用。

    選舉之任,不如還在機密。

    " 按:自光武不任三公,事歸台閣,故選舉之任亦在尚書。

    今陳忠之說如彼,而郎觊之說複如此,要之,三公與尚書均是人也,得其人則皆能舉賢,失其人則皆不免徇私。

    苟欲徇私,則何所不至?而謂其"職在機衡,宮禁嚴密,私意不得通",疏矣。

     永和三年,令大将軍、三公舉故刺史、二千石及見令、長、郎、谒者、四府掾屬剛毅武猛謀谟任将帥者各二人,特進、卿、校尉各一人。

     左雄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任将帥,直嘗坐贓受罪,周舉以此劾奏雄。

    雄曰:"诏書使我選武猛,不使我選清高。

    "舉曰:"诏書使郡選武猛,不使郡選貪污也。

    " 桓帝時,綱紀隳紊,凡所選用,莫非情故。

    時議以州郡相阿,人情比周,乃制婚姻之家及兩州之人,不得相臨,遂有三互法(三互,謂婚姻之家及兩州不得交互為官。

    是時,史弼遷山陽太守,其妻钜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轉拜平原相)。

    禁網益密,選用艱難,幽、冀二州久缺,而公府限以三互,經時不補。

    議郎蔡邕上言曰:"幽、冀舊壤,缺職經時,而三府選舉,逾月不定,而坐設三互,自坐留閡。

    昔韓安國起自徒中,朱買臣出於幽賤,并以才宜,還守本邦,豈複顧循三互,限以未制?願蠲除近禁,無拘三互,以差厥中。

    "書奏,不省。

     靈帝時,呂強上言:"舊典選舉委任三府,三府有選,參議掾屬,咨其行狀,度其器能,受試任用,責以成功。

    若無可察,然後付之尚書舉劾,請下廷尉,覆按虛實,行其誅罰。

    今但任尚書,或複敕用。

    如是,三公得免選舉之負,尚書亦複不坐,責賞無歸,豈肯空自勞苦乎?" 黃琬為五官中郎将,陳蕃為光祿勳,深相敬待,數與議事。

    舊制,光祿舉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異者為茂才四行。

    時權富子弟多以人事得舉,而貧約守志者以窮退見遺。

    京師為之謠曰:"欲得不能,光祿茂材。

    "於是琬、蕃同心,顯用名士,平原劉醇、河東朱山、蜀郡殷參等并以才行蒙舉。

    蕃、琬遂為權富郎所見中傷,坐免官禁锢。

     曹公初建魏府,以毛玠、崔玠為東曹掾吏,铨衡人物,選用先尚勤儉,於是天下士人皆砥砺名節,務從約損。

    和洽言於公曰:"天下大器,在位與人,不可以一節儉也。

    儉素過中,自以處身則可,以此格物,所失或多。

    今朝廷之儀,吏有著新衣好車者,不謂之廉潔。

    至令士大夫故汙辱其衣,藏其輿服,朝府大吏或自挈壺飧,以入官寺。

    夫立教觀俗,貴處中庸,為可繼也。

    今崇一概難堪之行,以檢殊途,勉而為之,必有疲瘁。

    古之大教,務在通人情而已,凡激詭之行,則容僞矣。

    " 魏文帝立九品官人之法,州郡皆置中正。

    (見《舉士門》) 漢昭烈既崩,諸葛孔明秉政,懲惡舉善,量能授任,不計資叙。

    時犍為郡守李嚴以楊洪為功曹,嚴未去郡,而洪以才能已為蜀郡守。

    洪門下書佐何祇有才策,洪未去郡,而祇已為廣漢郡守。

     孫氏有江東,選曹尚書主選舉。

    吳郡暨豔性峭刻,好清議,為尚書,以郎署混淆,多非其人,豔欲激濁揚清,别其善否,乃覈選三署,皆貶高就下,降損數等,其居位貪婪,志節卑污者,皆以為軍吏,置之營府。

    於是怨聲嚣然,競言豔用私情,虧公法,豔坐自殺。

     明帝太和之後,俗用浮靡,遞相标目,而夏侯、諸葛、何、鄧之俦,有"四聰"、"八達"之稱,帝深所嫉惡。

    於是士大夫之有名聲者,或禁锢廢黜以懲之。

    帝曰:"選舉莫取有名,名如畫地作餅,不可啖也。

    "吏部尚書盧毓曰:"名不足以緻異人,而可以得常士;常士畏教慕善,然後有名。

    " 其後士人多務進趨,廉遜道缺,劉寔著《崇讓論》以矯之,其略曰:"古聖王之化天下,所以貴讓者,欲以出賢才,息争競也。

    夫人情莫不欲已之賢也,故勸令讓賢以自明賢也,豈假讓不賢哉!故讓道興,賢能之人不賢而自至出矣,至公之舉自立矣,百官之副亦豫具矣。

    一官缺,擇衆官所讓最多者而用之,審才之道也。

    在朝之土相讓於上,下皆化之,推賢讓能之風從此生矣。

    為一國所讓,則一國士也;天下所共推,則天下士也。

    推讓之風行,則賢不肖灼然殊矣。

    故非時獨乏賢也,時不貴讓,一人有先衆之譽,毀必随之,名不得成,使之然也,雖令稷、契複存,亦不複全其名矣。

    能否混雜,優劣不分,士無素定之價,官職有缺,主選之吏不知所用,但按官次而舉之。

    同才之人先用者,非勢家之子,則必為有勢者之所念也。

    非能獨賢,因其先用之資而複遷之無已,不勝其任之病發矣。

    夫一時在官之人,雖雜有凡猥之材,其中賢明者亦多矣,豈可謂皆不知讓賢為貴耶?直以時皆不讓,習以成俗,故遂不為耳。

    人臣初除,皆通表上聞,名之謝章,所由來尚矣。

    原謝章之本意,欲進賢能以謝國恩也。

    昔舜以禹為司空,禹拜稽首,讓於稷、契及咎繇,益讓熊罴,伯夷讓夔、龍。

    唐、虞之時,衆官初除,莫不皆讓也。

    謝章之義,蓋取於此。

    季代不能讓賢,虛謝見用之恩而已。

    相承不變,習俗之失也。

    夫叙用之官得通章表者,其讓賢推能乃通,其不能有所讓,徒費簡紙者,皆絕不通。

    人臣初除,各思推賢能而讓之矣,讓文付主者掌之。

    三司有缺,擇三司所讓最多者而用之,此為一公缺,三公已豫選之矣。

    且主選之吏,不必任公而選三公,不如令三公自共選一公為詳也。

    推之四征、尚書、郡守皆然。

    夫衆官百郡之讓,與主者共相比,不可同歲而論也。

    賢愚皆讓,百姓耳目盡為國耳目。

    夫人情争則欲毀已所不如,讓則競推於勝已。

    故世争則毀譽交錯,優劣不分,難得而詳也;時讓則賢智顯出,能否之美,曆曆相次,不可得而亂也。

    當此時也,能退身修己者,讓之者多矣,雖欲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