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選舉考八
關燈
小
中
大
條格議,同申奏聞,便寫告身。
諸道士、女道士、僧、尼如納錢,請準敕回授馀人,并情願還俗、授官勳邑号等亦聽;如無人回授及不願還俗者,準法不合畜奴婢、田宅、赀财,既助國納錢,不可更拘常格。
其所有赀财,能率十分納三分助國,馀七分并任終身自蔭,身殁之後,亦任回與近親。
又準敕納錢百千文,與明經出身,如曾受業,粗通帖策,修身謹行,鄉曲所知者,量減二十千文;如先經舉送到省落第,灼然有憑,帖策不甚寥落者,減五十千文;若粗識文字者,準元敕處分;未曾讀學,不識文字者,加三十千。
應授職事官并勳階号及贈官等,有合蔭子孫者,如戶内兼蔭丁、中三人以上免課役者,加一百千文,每加一丁、中,累加三十千文。
其商賈準令所在收稅,如能據所有赀财十分納四助軍者,便與終身優複;如於敕條外有悉以家産助國,嘉其竭誠,待以非次;如先出身及官資,并量資曆好惡,各據本條格例節級優加拟授;如七十以上情願授緻仕官者,每色内量十分減二分錢。
"(時屬幽寇内侮,天下多虞,軍用不充,權為此制,尋即停罷。
) 元和十二年,诏:"入粟助邊,古今通制。
如聞定州側近秋稼方登,念切救人,不同常例。
有人能於定州納粟五百石者,放優出身,仍減三選;一千石者,無官便授解褐官,有官者依資授官;二千石者,超兩資。
如先有出身及官,情願減選者,每三百石與減一選。
"又敕:"入蕃使不得與私觌正員官告,量别支給,以充私觌。
" 舊例,使絕域者許賣正員官十員,取赀以備私觌。
雖優假遠使,殊非典法,故革之。
十五年,複其制,入回鹘使仍舊與私觌正員官十三員,吐蕃使八員。
宋興以來,所重者獨進士,若納粟授官,止贖刑而己,於民政無預也。
神宗熙甯元年,行入粟補官法,出将作監主簿、助教告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撫司募人入粟。
尋又賜河東空名敕诰。
徽宗宣和三年,臣僚言:"元豐所立進納官法,多所裁抑,應入令、錄及因賞得職官,止與監當,該磨勘者即換授降等,使臣仍不免科率,法意深矣。
迩者,東南用兵,民入金榖,皆得補文武官,理選依限如官戶,此不便也。
且富而入納者,皆嘗與不入納者均受科取,今複其戶不輸,是得數千缗於一日,而失數千斛於無窮也。
況大戶得複則移其科於下戶,下戶重貧,州縣緩急,當責何人辦事?況不注監當,不限磨勘,與士大夫泾渭并流,驽骥同皂,又弊之大者。
乞改用進納本法。
"诏:"近東南捕賊,入金粟而補之官,與常平法進納者異。
可如已命毋改。
該注親民官,而有田業在所莅,其毋得注。
" 高宗紹興二十年,用吳逵言,置力田科,命江、浙、福建監司守臣募民往兩淮開墾田地。
歲收榖五百石歸官莊者,免本戶差役;七百石,補進義副尉;至四千石,補進武校尉,并作力田出身。
其被賞後再開墾及元數,許參選如法,理名次在武舉特奏名出身之上,遇科場許赴轉運司應舉。
孝宗淳熙二年,诏進納補官請舉年及合免舉之人,許納補授文書,直赴南省。
七年,中書門下省言:"湖南、江西旱傷,立賞格以勸積粟之家,凡出米振濟,系崇尚義風,不與進納同。
一千石,補進義校尉,願補不理選将仕郎者聽;二千石,補進武校尉,如系進士,與免文解一次;四千石,補承信郎,如系進士,與補上州文學;五千石,補承節郎,如系進士,補迪功郎。
○方伎 西漢衛绾以戲車為郎,事文帝(仕至丞相)。
鄧通以濯船為黃頭郎(佞幸)。
周仁以醫見,景帝為太子時,為舍人(仕至侍中)。
吾邱壽王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诏(仕至大中大夫)。
荀彘以禦見,侍中。
武帝時,虞初以方士侍祠,東郭先生以方士待诏公車。
武帝即位,博開藝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學,通一伎之士鹹得自效,絕倫超奇者為右,亡所阿私(《龜筴傳》)。
丞相魏相奏言知音善鼓雅琴者趙定、龔德,皆召見待诏,伍宏以醫待诏。
成帝時,言祭祀、方術者皆得待诏。
又有本草待诏(《郊祀志》)。
範晔《東漢書 方伎傳》論曰:"漢自武帝頗好方術,天下懷挾道藝之士,莫不負策抵掌,順風而屆焉(謂李少翁、栾大之徒)。
後王莽矯用符命。
及光武,尤信谶言,士之赴趨時宜者,皆騁馳穿鑿,争談之也。
故王梁、孫鹹名應圖籙,越登槐鼎之任,鄭興、賈逵以附同稱顯,桓譚、尹敏以乖忤淪敗。
自是習為内學,尚奇文,貴異數,不乏於時矣。
是以通儒碩生,忿其奸妄不經,奏議慷慨,以為宜見藏擯(謂桓譚、賈逵、張衡之流)。
子長亦雲:'觀陰陽之書,使人拘而多畏。
'蓋謂此也。
" ※《東漢書 方術傳》所載在仕路者 任文公(善天官風角,仕至司空掾) 郭憲(善術,仕至光祿勳) 許楊(善術,曉水脈,仕至都水掾) 王喬(有神術,仕至縣令) 謝夷吾(善風角,仕至太守) 李郃(善《河洛》風星,以孝廉舉,仕至司徒) 樊英(善風角、星算,《河洛》七緯,推步災異。
以隐士聘,任至光祿大夫) 公沙穆(善《河洛》步推之術,仕至弘農令) 單颺(善天官算術,仕至漢中太守) 韓說(善圖緯,仕至江夏太守)。
按:史所載兩漢士大夫明方術,善技藝,而在仕途有至大官者,如衛绾、周仁、吾邱壽王,則假方術以進,而自他有文行以取顯貴者也;如李郃、樊英之徒,則雖善方術,而本不假此以進身取位者也。
然考《東漢書 方術傳》所載,則終身肥遁,不求聞達者甚多,有不應辟舉者,有變姓名不知所終者,真賢士也。
其與後世之以一伎自名,而奔走形勢之塗,以為幹名徇利之階者,大有迳庭矣。
唐高祖以舞胡安叱奴為散騎侍郎,禮部尚書李綱谏曰:"古者,樂工不與士齒,雖賢如子野、師襄,皆終身繼世,不易其業。
唯齊末封曹妙達為王,安馬駒為開府,有國家者以為殷監。
今天下新定,建義功臣行賞未遍,高才碩學猶滞草萊,而先擢舞胡為五品,使鳴玉曳組、趨跄廊廟,非所以規模後世也。
"上不從,曰:"吾業已授之,不可追也。
" 故事,伎術官皆本司定,送吏部附申。
謂秘書、殿中、太常、左春坊、太仆等伎藝之官,唯得本司遷轉,不得外叙。
若本司無阙,聽授散官;有阙,先授。
若再經考滿者,聽外叙。
唐制,凡醫術不過尚藥奉禦,陰陽、蔔筮、圖書、工巧、造食、音聲及天文,不過本色局署令,鴻胪譯語不過典客署令。
中宗神龍元年,太白山人鄭普思以方術除秘書監。
其年,又除方術人葉靜能為國子祭酒。
元宗開元七年,敕:"出身非伎術而以能任伎術官者,聽量與員外。
其選叙考勞,不須拘伎術例。
" 天寶十三載,吏部奏:"準格,伎術官各於當色本局署員外置,不得同正員之數。
"從之。
文宗太和五年,敕:"諸色藝能授官,今後如有罪犯停職者,委本司牒報吏部,不在叙用限。
" 後唐莊宗同光二年,初,胡柳之役,伶人周匝為梁所得,帝每思之。
入汴之日,匝谒見於馬前,帝甚喜。
匝涕泣言曰:"臣所以得生全者,皆梁教坊使陳俊、内園栽接使儲德源之力也。
願就陛下乞二州以報之。
"帝許之。
郭崇韬谏曰:"陛下所與共取天下者,皆英豪忠勇之士。
今大功始就,封賞未及一人,而先以伶人為刺史,恐失天下心。
"既而伶人屢以為言,帝謂崇韬曰:"吾已許匝矣,使吾慚見此三人。
公言雖正,當為我屈意行之。
"乃以俊為景州刺史,德源為憲州刺史。
時親軍有從帝百戰未得刺史者,莫不憤歎。
宋太祖皇帝開寶十年,诏:"司天台學生及諸司伎術工巧人,不得拟外官。
" 教坊使衛德仁以老求外官,且援同光故事乞領郡。
上曰:"用伶人為刺史,此莊宗失政,豈可效之邪!"宰相拟上州司馬,上曰:"上佐乃士人所處,資望甚優,亦不可輕授,此輩但當於樂部遷轉。
"乃以為太樂署令。
真宗天禧元年,诏:"伎術人雖任京朝官,審刑院不在磨勘之例。
" 魯國長公主以趙自化藥餌有功,請授尚食使兼醫官院事。
上曰:"自化頃因雍王元份以求刺郡,尋谕以方術之流不可任郡。
今複有此請,命樞密使召戒之。
" 乾興元年,中書言:"舊制,翰林醫官、圖畫、琴棋待诏轉官,止光祿寺丞;天禧四年,乃遷至中允、贊善、洗馬同正。
請勿逾此制,惟特恩至國子博士而止。
" 徽宗大觀四年,并書學生入翰林書藝局,畫學生入翰林圖畫局,醫學生入太醫局,而算書生則歸之太史局(畫學、醫學等并見《學校考》)。
諸道士、女道士、僧、尼如納錢,請準敕回授馀人,并情願還俗、授官勳邑号等亦聽;如無人回授及不願還俗者,準法不合畜奴婢、田宅、赀财,既助國納錢,不可更拘常格。
其所有赀财,能率十分納三分助國,馀七分并任終身自蔭,身殁之後,亦任回與近親。
又準敕納錢百千文,與明經出身,如曾受業,粗通帖策,修身謹行,鄉曲所知者,量減二十千文;如先經舉送到省落第,灼然有憑,帖策不甚寥落者,減五十千文;若粗識文字者,準元敕處分;未曾讀學,不識文字者,加三十千。
應授職事官并勳階号及贈官等,有合蔭子孫者,如戶内兼蔭丁、中三人以上免課役者,加一百千文,每加一丁、中,累加三十千文。
其商賈準令所在收稅,如能據所有赀财十分納四助軍者,便與終身優複;如於敕條外有悉以家産助國,嘉其竭誠,待以非次;如先出身及官資,并量資曆好惡,各據本條格例節級優加拟授;如七十以上情願授緻仕官者,每色内量十分減二分錢。
"
) 元和十二年,诏:"入粟助邊,古今通制。
如聞定州側近秋稼方登,念切救人,不同常例。
有人能於定州納粟五百石者,放優出身,仍減三選;一千石者,無官便授解褐官,有官者依資授官;二千石者,超兩資。
如先有出身及官,情願減選者,每三百石與減一選。
"又敕:"入蕃使不得與私觌正員官告,量别支給,以充私觌。
" 舊例,使絕域者許賣正員官十員,取赀以備私觌。
雖優假遠使,殊非典法,故革之。
十五年,複其制,入回鹘使仍舊與私觌正員官十三員,吐蕃使八員。
宋興以來,所重者獨進士,若納粟授官,止贖刑而己,於民政無預也。
神宗熙甯元年,行入粟補官法,出将作監主簿、助教告敕七十道,付河北安撫司募人入粟。
尋又賜河東空名敕诰。
徽宗宣和三年,臣僚言:"元豐所立進納官法,多所裁抑,應入令、錄及因賞得職官,止與監當,該磨勘者即換授降等,使臣仍不免科率,法意深矣。
迩者,東南用兵,民入金榖,皆得補文武官,理選依限如官戶,此不便也。
且富而入納者,皆嘗與不入納者均受科取,今複其戶不輸,是得數千缗於一日,而失數千斛於無窮也。
況大戶得複則移其科於下戶,下戶重貧,州縣緩急,當責何人辦事?況不注監當,不限磨勘,與士大夫泾渭并流,驽骥同皂,又弊之大者。
乞改用進納本法。
"诏:"近東南捕賊,入金粟而補之官,與常平法進納者異。
可如已命毋改。
該注親民官,而有田業在所莅,其毋得注。
" 高宗紹興二十年,用吳逵言,置力田科,命江、浙、福建監司守臣募民往兩淮開墾田地。
歲收榖五百石歸官莊者,免本戶差役;七百石,補進義副尉;至四千石,補進武校尉,并作力田出身。
其被賞後再開墾及元數,許參選如法,理名次在武舉特奏名出身之上,遇科場許赴轉運司應舉。
孝宗淳熙二年,诏進納補官請舉年及合免舉之人,許納補授文書,直赴南省。
七年,中書門下省言:"湖南、江西旱傷,立賞格以勸積粟之家,凡出米振濟,系崇尚義風,不與進納同。
一千石,補進義校尉,願補不理選将仕郎者聽;二千石,補進武校尉,如系進士,與免文解一次;四千石,補承信郎,如系進士,與補上州文學;五千石,補承節郎,如系進士,補迪功郎。
○方伎 西漢衛绾以戲車為郎,事文帝
鄧通以濯船為黃頭郎
周仁以醫見,景帝為太子時,為舍人
吾邱壽王年少以善格五召待诏
荀彘以禦見,侍中。
武帝時,虞初以方士侍祠,東郭先生以方士待诏公車。
武帝即位,博開藝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學,通一伎之士鹹得自效,絕倫超奇者為右,亡所阿私
丞相魏相奏言知音善鼓雅琴者趙定、龔德,皆召見待诏,伍宏以醫待诏。
成帝時,言祭祀、方術者皆得待诏。
又有本草待诏
範晔《東漢書 方伎傳》論曰:"漢自武帝頗好方術,天下懷挾道藝之士,莫不負策抵掌,順風而屆焉
後王莽矯用符命。
及光武,尤信谶言,士之赴趨時宜者,皆騁馳穿鑿,争談之也。
故王梁、孫鹹名應圖籙,越登槐鼎之任,鄭興、賈逵以附同稱顯,桓譚、尹敏以乖忤淪敗。
自是習為内學,尚奇文,貴異數,不乏於時矣。
是以通儒碩生,忿其奸妄不經,奏議慷慨,以為宜見藏擯
子長亦雲:'觀陰陽之書,使人拘而多畏。
'蓋謂此也。
" ※《東漢書 方術傳》所載在仕路者 任文公
以隐士聘,任至光祿大夫) 公沙穆
按:史所載兩漢士大夫明方術,善技藝,而在仕途有至大官者,如衛绾、周仁、吾邱壽王,則假方術以進,而自他有文行以取顯貴者也;如李郃、樊英之徒,則雖善方術,而本不假此以進身取位者也。
然考《東漢書 方術傳》所載,則終身肥遁,不求聞達者甚多,有不應辟舉者,有變姓名不知所終者,真賢士也。
其與後世之以一伎自名,而奔走形勢之塗,以為幹名徇利之階者,大有迳庭矣。
唐高祖以舞胡安叱奴為散騎侍郎,禮部尚書李綱谏曰:"古者,樂工不與士齒,雖賢如子野、師襄,皆終身繼世,不易其業。
唯齊末封曹妙達為王,安馬駒為開府,有國家者以為殷監。
今天下新定,建義功臣行賞未遍,高才碩學猶滞草萊,而先擢舞胡為五品,使鳴玉曳組、趨跄廊廟,非所以規模後世也。
"上不從,曰:"吾業已授之,不可追也。
" 故事,伎術官皆本司定,送吏部附申。
謂秘書、殿中、太常、左春坊、太仆等伎藝之官,唯得本司遷轉,不得外叙。
若本司無阙,聽授散官;有阙,先授。
若再經考滿者,聽外叙。
唐制,凡醫術不過尚藥奉禦,陰陽、蔔筮、圖書、工巧、造食、音聲及天文,不過本色局署令,鴻胪譯語不過典客署令。
中宗神龍元年,太白山人鄭普思以方術除秘書監。
其年,又除方術人葉靜能為國子祭酒。
元宗開元七年,敕:"出身非伎術而以能任伎術官者,聽量與員外。
其選叙考勞,不須拘伎術例。
" 天寶十三載,吏部奏:"準格,伎術官各於當色本局署員外置,不得同正員之數。
"從之。
文宗太和五年,敕:"諸色藝能授官,今後如有罪犯停職者,委本司牒報吏部,不在叙用限。
" 後唐莊宗同光二年,初,胡柳之役,伶人周匝為梁所得,帝每思之。
入汴之日,匝谒見於馬前,帝甚喜。
匝涕泣言曰:"臣所以得生全者,皆梁教坊使陳俊、内園栽接使儲德源之力也。
願就陛下乞二州以報之。
"帝許之。
郭崇韬谏曰:"陛下所與共取天下者,皆英豪忠勇之士。
今大功始就,封賞未及一人,而先以伶人為刺史,恐失天下心。
"既而伶人屢以為言,帝謂崇韬曰:"吾已許匝矣,使吾慚見此三人。
公言雖正,當為我屈意行之。
"乃以俊為景州刺史,德源為憲州刺史。
時親軍有從帝百戰未得刺史者,莫不憤歎。
宋太祖皇帝開寶十年,诏:"司天台學生及諸司伎術工巧人,不得拟外官。
" 教坊使衛德仁以老求外官,且援同光故事乞領郡。
上曰:"用伶人為刺史,此莊宗失政,豈可效之邪!"宰相拟上州司馬,上曰:"上佐乃士人所處,資望甚優,亦不可輕授,此輩但當於樂部遷轉。
"乃以為太樂署令。
真宗天禧元年,诏:"伎術人雖任京朝官,審刑院不在磨勘之例。
" 魯國長公主以趙自化藥餌有功,請授尚食使兼醫官院事。
上曰:"自化頃因雍王元份以求刺郡,尋谕以方術之流不可任郡。
今複有此請,命樞密使召戒之。
" 乾興元年,中書言:"舊制,翰林醫官、圖畫、琴棋待诏轉官,止光祿寺丞;天禧四年,乃遷至中允、贊善、洗馬同正。
請勿逾此制,惟特恩至國子博士而止。
" 徽宗大觀四年,并書學生入翰林書藝局,畫學生入翰林圖畫局,醫學生入太醫局,而算書生則歸之太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