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選舉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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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則訾不及算與及算而為賈人者,皆不可以為官,則所限者衆矣。

    故景帝诏減作訾算四乃得官雲。

     景帝時,上郡以西旱,複修賣爵令,而裁其價以招人(裁謂減省);及徒複作,得輸粟於縣官以除罪。

     武帝時,董仲舒對策言:"選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賢也。

    " 武帝即位,幹戈日滋,财賂衰耗而不贍,入物者補官,出貨者除罪,選舉陵遲,廉恥相冒,興利之臣自此始也。

    其後府庫益虛,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終身複,為郎增秩,及入羊為郎,始於此。

     元朔五年,置賞官,命曰武功爵(《茂陵中書》有武功爵,一級曰造士,二級曰閑輿衛,三級曰良士,四級曰元戎士,五級曰官首,六級曰秉铎,七級曰千夫,八級曰樂卿,九級曰執戎,十級曰左庶長,十一級曰軍衛。

    此武帝所制,以寵軍功),級十七萬,凡直三十馀萬金(《索隐》曰:"大顔雲:'一金,萬錢也。

    計十一級,級十七萬,合百八十七萬金。

    '而此雲三十馀萬金,其數必有誤者。

    "顧氏按:"或解雲,一級十七萬,自此以上,每級加一萬,至十七級,合成三十七萬也。

    "或說:"'七'當為'一',即十一級,衍'萬'字,其曰直三十馀萬者,蓋賣爵必級級少增其價,至直三十馀萬金也。

    ")。

    諸買武功爵官首者,試補吏,先除(官首,武功爵第五也。

    位稍高,故得試為吏,先除用也;)千夫如五大夫(千夫,武功爵第七級。

    五大夫,舊二十等爵第九級也。

    言千夫爵秩比於五大夫,故楊仆以千夫為吏,殆謂此),其有罪又減二等。

    爵得至樂卿(樂卿,武功爵第八。

    言買爵唯得至第八也),以顯軍功。

    軍功多,用越等,大者封侯、卿、大夫,小者郎吏。

    吏道雜而多端,則官職廢耗。

     元狩四年,除故鹽鐵官家富者為吏,吏道益雜,不選,而多賈人矣。

     元鼎二年,始令史得入榖補官,郎至六百石(師古曰:"吏更遷補高官,郎又就增其秩,得至六百石也。

    ")。

     元鼎三年,所忠言:"世家子弟富人或鬥雞走狗馬,弋獵博戲,亂齊民。

    "乃徵諸犯令,相引數千人,命曰"株送徒",入财者得補郎,郎選衰矣(言被牽引者為其根株所送,當充徒役;而能入财者,即當補吏)。

     按:漢初,入仕之途,不加澄汰。

    懼民之棄本逐末而儲蓄不豐也,遂立為入粟之法;懼吏之貧乏無藉而貪欲無厭也,遂立為赀算之法。

    雖有愧於古人任賢使能之意,然猶不過随時以救弊,而上之人初未嘗利其财也。

    至武帝,以征伐之馀,用度不足,始立賞官,明開鬻賣之門,入榖者,入羊者,入奴婢者,煮鹽冶鐵者,皆得入仕。

    至株送之法行,則陷之以罪罟,以取其财,而複酬之以官,於是名器益濫矣。

     西漢以赀為郎:(如淳曰:"漢制,赀五百萬得為常侍郎。

    ") 張釋之 司馬相如 《楊恽傳》:"恽遷中郎将。

    郎官故事,令郎出錢市财用,給文書,廼得出,名曰'山郎'(山,财用之所出,故取名焉)。

    移病盡一日,辄償一沐(言出财用者,雖非休沐,常得在外也),或至歲馀不得沐。

    其豪富郎,日出遊戲,或行錢得善部,貨賂流行,轉相放效。

    恽為中郎将,罷山郎,移長度大司農,以給财用(長,久也。

    一歲之調度。

    言總一歲所須财物,文書調度,移司農以官錢給之)。

    其疾病、休谒、洗沐,皆以法令從事,有罪辄奏免,薦其賢者。

    郎官化之,莫不自勵。

    絕請谒貨賂之端,宮殿翕然稱之。

    " 《貢禹傳》"禹言:'孝文時,貴廉潔,賤貪污,賈人、贅婿及吏坐贓者,皆禁锢不得為吏,賞善罰惡,不阿親戚,罪白者伏其誅,疑者以與民,毋贖罪之法,固令行禁止。

    武帝始臨天下,尊賢用士,辟地廣境,自見功大威行,遂從嗜欲,用度不足,乃行一切之法,使犯法者贖罪,入榖者補吏,是以天下奢侈,官亂民貧,盜賊并起,亡命者衆。

    郡國恐伏其誅,則擇便巧史書,習於計簿,能欺上府者,以為右職;奸軌不勝,則取勇猛能操切百姓者,以苛暴威服下者,使居大位。

    故亡義而有财者顯於世,欺謾而善書者尊於朝,悖逆而勇猛慧貴於官。

    故俗皆曰:"何以孝弟為?财多而光榮。

    何以禮義為?史書而仕宦。

    何以謹慎為?勇猛而臨官。

    "故黥劓而髡鉗者,猶複攘臂為政於世,行雖犬彘,家富勢足,目指氣使,是為賢耳。

    故謂居官而置富者為雄桀,處奸而得利者為壯士。

    察其所以然,皆以犯法得贖罪,求士不得真賢,相、守崇财利誅,不行之所緻也。

    今欲興至治,緻太平,宜除贖罪之法。

    相、守選舉不以實,及有贓罪者辄誅,亡但免官,則争盡力為善,貴孝弟,賤賈人,進真賢,舉實廉,而天下治矣。

    " 按:《楊恽傳》所載,及貢禹所言,大概皆為赀郎設也。

    任官不以材德選,而徒擇其赀力之富厚,豈理也哉!然赀郎之見於《漢史》者,惟張釋之、司馬相如。

    釋之十年不得調,有"久宦減仲産"之歎;相如亦謝病免歸成都,家徒四壁立。

    蓋其初非以德選,遂為世所輕,而宦亦不達,故資産之富厚者,反因遊宦而貧。

    雖以釋之之才,相如之文,苟非一日他有以見知人主,自緻顯榮,則必為赀郎所累,終身坎壈矣。

    士之所以進身者其發軔可不審哉。

     《黃霸傳》:"馮翊以霸入财為官,不署右職,使領郡錢榖計。

    "夫輸财於官而得仕者,猶不以右職畀之,況徒以其家資之厚而予之官者乎? ○輸财得官 蔔式(武帝時,上書願輸家财半助邊,不報;再獻錢三十萬,拜郎中。

    後為禦史大夫,封侯) 黃霸(武帝末,以待诏入錢賞官,補侍郎谒者,坐同産有罪劾免;後複入榖沈黎郡,補左馮翊二百石卒史,至丞相) 楊仆(以千夫為吏。

    一千夫即武功賞第七級。

    至樓船将軍,封侯) 東漢安帝永初三年,三公以國用不足,奏令吏人入錢榖得為關内侯、虎贲、羽林郎、五大夫、官府吏、缇騎營士各有差。

     桓帝延熹四年,占賣關内侯、虎贲、羽林、缇騎營士、五大夫錢各有差。

     靈帝光和元年,初開西邸賣官,自關内侯、虎贲、羽林入錢各有差。

    私令左右賣公卿,公千萬,卿五百萬。

     《山陽公載記》曰:"時賣官,二千石二千萬,四百石四百萬,其以德應選者半之,或二分之一,於西園立庫貯之。

    " 中平四年,賣關内侯,假金印紫绶,傳世,入錢五百萬。

    時開鴻都門,榜賣官爵,公卿、州郡下至黃绶各有差。

    其富者則先入錢,貧者到官而後倍輸,或因常侍、阿保别自通達。

    是時,段闾、樊陵、張溫等雖有功,勤名譽,然皆先輸貨财而後登公位。

    崔烈時因傅母入錢五百萬,得為司徒,及拜日,帝曰:"悔不小靳,可至千萬。

    "烈於是聲譽衰減。

     帝欲以羊績為太尉,時拜三公者皆輸東園禮錢千萬,中使督之,名為左驺,其所之往,辄迎緻禮敬,厚加贈賂。

    績乃坐使人於單席,舉緼袍示之,曰:"臣之所赀,惟此而己。

    "左驺白之,帝不悅,以故不登公位。

     劉陶為京兆尹,到職當出修宮錢直千萬(時拜職名當出買官之錢,謂之修宮錢,)陶既清貧,而恥以錢買職,稱疾不聽政。

    帝重陶才,原其病。

     武帝、靈帝賣官之事同,而其指意則異。

    武帝取之於豪富之百姓,蓋風以毀家纾國之公誼,故蔔式、黃霸雖以赀财進身,而不害其為名士也。

    靈帝取之於貪饕之公卿,蓋縱其剝下媚上之私心,故崔烈,張溫雖以公譽登仕,而無救其為小人也。

     晉武帝太康三年,問司隸校尉劉毅曰:"朕可方漢何帝?"毅曰:"桓、靈。

    "帝曰:"吾雖德不及古人,猶克己為治,南平吳會,混一天下,方之桓、靈,不己甚乎?"對曰:"桓、靈賣官錢入官庫,陛下賣官錢入私門,以此言之,乃不如也。

    " 後魏明帝時,孝宣二年初,承喪亂之後,倉廪虛罄,遂班入粟之制:輸粟八千石賞散侯,六千石散伯,四千石散子,三千石散男;職人輸七百石賞一夫階,授以實官;白人輸五百石聽依第出身,千石加一大階;諸沙門有輸粟四千石入京倉者,授本州統,各有差。

     唐置公廨本錢,以諸州令史主之,号"捉錢令史",每司九人,補於吏部。

    所主才五萬錢,以下市肆販易,月納息錢四千,歲滿授官。

    谏議大夫褚遂良上言:"七十馀司,更一二載,捉錢令史六百馀人受職。

    太學高第、諸州進士,拔十取五,猶有犯禁罹法者,況廛肆之人苟得無恥,不可使其居職。

    "太宗乃罷捉錢令史,複诏給百官俸。

    又令:文武職事三品以上給親事、帳内。

    以六品、七品子為親事,以八品、九品子為帳内,歲納錢千五百,謂之品子課錢。

    凡捉錢品子無違負者,滿二百日,本屬以簿附朝集使上於考功、兵部,滿十歲,量文武授散官。

     至德二年七月,宣谕使、侍禦史鄭叔清奏:"承前諸使下召納錢物,多給空名告身,雖假以官,賞其忠義,猶未盡才能。

    今皆量文武才藝,兼情願穩便,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