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選舉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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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天下開淩犯之端"之語為诋誣,坐罷歸。
辛未歲,緻以吳挺薦召,又為台臣所論,乃勒歸鄉增修所學焉。
葉適論制科曰:"用科舉之常法,不足以得天下之才,其偶然得之者,幸也。
自明道、景祐以來,能言之士有是論矣,雖然,原其本以至其末,亦未見有偶然得之者,要以為壞天下之才而使之至於舉無可用,此科舉之敝法也。
至於制科者,朝廷待之尤重,選之尤難。
使科舉不足以得才,則制科者亦庶幾乎得之矣。
雖然,科舉所以不得才者,謂其以有常之法而律不常之人;則制舉之庶乎得之者,必其無法焉,而制舉之法反密於科舉。
今夫求天下豪傑特舉之士,所以恢聖業而共治功,彼區區之題目記誦、明數暗數制度者,胡為而責之?而又於一篇之策,天文、地理、人事之紀,問之略遍,以為其說足以酬吾之問,則亦可謂之奇才矣。
當制舉之盛時,置學立師,以法相授,浮言虛論,披抉不窮,号為制科習氣,故科舉既不足以得之,而制舉又或失之。
然則朝廷之求為一事也,必先立為一法,若夫制科之法,是本無意於得才,而徒立法以困天下之泛然能記誦者耳,此固所謂豪傑特起者輕視而不屑就也。
又有甚此者:蓋昔以三題試進士,而為制舉者以答策為至難,彼其能之,則猶有以取之。
自熙甯以策試進士,其說蔓延,而五尺之童子無不習言利害,以應故事,則制舉之策不足以為能,故哲宗以為今進士之策有過此者,而制科由此再廢矣。
是以八九十年,其薦而不得試者,其試而不見取者其,幸而取者,其人才凡下,往往不逮於科舉之俊士。
然且三年一下诏而追複,不俟科舉之歲皆得舉之,将何所為乎?設之以至密之法,與之以至美之名,使其得與此者為急官爵計耳。
且天下識治知言之人,不應如是之多,則三歲以策試進士,使肆言而無所用,是誠失之矣。
今又使制舉者,自以其所謂五十篇之文,泛指古今,敷陳利害,其言泛雜,見者厭視,聞者厭聽。
且士之猥多,無甚於今世,挾無以大相過之實,而冒不可加之名,則朝廷所以汲汲然而求之者,乃為譏笑之具。
今宜暫息天下之多言,進士無親策,制舉無記誦,無論著,稍稍忘其故步,一日,天子慨然自舉之,三代之英才未可驟得,亦不至如近世之冗長無取,非惟無益而反有害也。
" 巽岩李氏《制科題目編序》曰:"閣試六論,不出於經史正文,非制科本意也。
蓋将傲天下士以其所不知,先博習強記之馀功,後直言極谏之要務,抑亦重惜其事而艱難其選,使賢良方正望而去者欤?然而士終不以此故而少挫其進取之鋒,問之愈深,則對之愈密,曆數世未嘗有敗績失據之過。
士豈真多能哉?斯執事者優容之也。
逮熙甯中,陳彥古始不識題,有司淮式不考,而制科随罷。
君子謂彥古不達時變,宜其黜也。
先是,孔文仲以直言極谏忤宰相意,駁高第,斥小官。
彼狡焉思縱其淫心,以殘害典則,厭是科之不便於己也,欲亟去之而不果,遂則姑置焉,名存而實亡矣。
凡所謂賢良方正,尚肯複遊其間乎?彥古區區,昧於一來,是必不敢高論切議也,殆揣摩當世,求合取容耳。
傳注義疏之麼麼纖微且不及知,矧惟國家之大體,渠能有所發明哉!而執事猶惡其名,決壞之然後止。
彥古之黜,宜也,而使天下遂無得以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舉者,獨何心欤?至於元祐,廑複旋廢,其得失之迹,又可見矣。
今天子明诏三下,而士莫應,豈非猶懲於彥古故邪?蓋古之所謂賢良方正者,能直言極谏而己;今則惟博習強記也,直言極谏則置而不問,甚至惡聞而諱聽之,逐其末而棄其本乃至此甚乎,此士之所以莫應也。
餘勇不自制,妄有意於古人直言極谏之益,而性最疏放,勉從事於博習強記,終不近也。
恐其幸而得從晁、董、公孫之後,曾是弗察,而猥承彥古之羞,乘此暇日,取五十馀家之文書,掇其可以發論者,各數十百題,具如别錄。
間亦颠倒句讀,竄伏首尾,乃類世之覆物謎言,雖若不可知,而要終不可欺,戲與朋友共占射之,賢於博奕雲耳,實非制科本意也。
因書以自警雲。
" 按:制科所難者六論,然所謂四通、五通者中選,所謂準式不考者聞罷,則皆以能言論題出處為奇,而初不論其文之工拙,蓋與明經墨義無以異矣。
況有博B聞W強Q記如巽岩者,聚諸家奇僻之書,掇其可以為論題者,抄為一編,揣摩收拾,殆無所遺,然則淺學之士,執此以往,亦可哆然以賢良自名,而有掇巍科之望矣。
科目取人之弊,一至於此!然觀《邵氏聞見錄》言範文正公以制科薦富鄭公,富公辭以未習,範公曰:"已為君辟一室,皆大科文字,可往就館。
"以是觀之,所謂大科文字者,往往即巽岩所編之類是也。
以富公異時之德業如許,然應制科之初,倘不求其文而習焉,則亦未必能中選。
東坡作《張文定公墓銘》言:"天下大器,非力兼萬人,孰能舉之?非仁宗之大,孰能容此萬人之英?蓋即位八年,而以制策取士,一舉而得富弼,再舉而得公。
"蓋所以誇制科得人之盛,然制科之為制科,不過如此,則二公之所蘊蓄抱負,此豈足以知之乎? ◎博學宏辭科 紹興三年立此科,凡十二題,制、诰、诏、表、露布、檄、箴、銘、記、贊、頌、序,於内雜出六題,分為三場,每場一古一今。
試人先投所業三卷,朝廷降付學士院,考其能者召試。
遇科場年,應命官,除歸明、流外、入赀及嘗犯贓人外,公卿大夫子弟之俊秀者皆得試,每次所取不得過五人,若人才有馀,臨時取旨,具合格字号,同真卷繳納中書看詳。
推恩則例比舊制更加優異,以三等取人:上等轉一官,選人改秩,無出身人賜進士及第,并免召試,除館職;中等減三年磨勘,與堂除,無出身人賜進士出身;下等減二年磨勘,無出身人賜進士出身,并許召試館職。
大觀中,有詞學兼茂科,建炎初猶有應者,至是始更立焉。
自複科以來,所得鴻筆麗藻之士,多有至卿相、翰苑者。
紹興中,得十有七人;隆興至淳熙,得十有三人;紹熙,一人;開禧至嘉定,三人。
初,洪遵入中等,洪适入下等。
高宗覽其文,歎曰:"此洪皓子邪?父在遠,能自立,忠義報也。
"即以遵為秘書省正字,适為樞密院編修官。
詞科即入館自遵始。
後三歲,洪邁繼之。
真德秀、留元剛應選,有司書德秀卷曰"宏而不博",書元剛卷曰"博而不宏"。
甯宗喜其文,命俱寘異等。
其後有司值郡試,必摘其微疵,僅從申省或降旨升擢而已。
容齋洪氏《随筆》曰:"本朝宏詞雖用唐時科目,而所試文則非也。
自乙卯至於紹熙癸醜二十榜,或三人,或二人,或一人,并之三十三人,而紹熙庚戍阙不取。
其以任子進者,湯岐公至宰相,王曰嚴至翰林承旨,李獻之學士,陳子象兵部侍郎,湯朝美右史,陳岘方進用,而予兄弟居其間,文惠公至宰相,文安公至執政,予冒處翰苑。
此外皆系已登科人,然擢用者唯周益公至宰相,周茂振執政,沈德和、莫子齊、倪正父、莫仲謙、趙大本、傅景仁至侍從,葉伯益、季元衡至左右史,馀多碌碌,而見存未顯者陳宗召也。
然則吾家所蒙,亦雲過矣。
" 葉適論宏詞曰:"法或生於相激。
宏詞之廢久矣,紹聖初,既盡罷詞賦,而患天下應用之文由此遂絕,始立博學宏詞科。
其後又為詞學兼茂,其為法尤不切事實。
何者?朝廷诏诰典冊之文,當使簡直宏大,敷暢義理,以風曉天下,典谟、訓诰諸書是也。
孔子錄為經常之詞,以教後世,而百王不能易,可謂重矣。
至兩漢诏制,詞意短陋,不複仿佛其萬一。
蓋當時之人,所貴者武功,所重者經術,而文詞者,雖其士人嘩然自相矜尚,而朝廷忽略之,大要去刀筆吏之所能無幾也。
然其深厚溫雅,猶稱雄於後世,而自漢以來莫有能及者。
若乃四六對偶,銘檄贊頌,循沿漢末以及宋、齊,此真兩漢刀筆吏能之而不作者,而今世謂之奇文絕技,以此取天下士而用之於朝廷,何哉!自詞科之興,其最貴者四六之文,然其文最為陋而無用。
士大夫以對偶親切、用事精的相誇,至有以一聯之工,而遂擅終身之官爵者,此風熾而不可遏,七八十年矣。
前後居卿相顯人,祖父子孫相望於要地者,率詞科之人也。
其人未嘗知義,其學未嘗知方也,其才未嘗中器也,操紙援筆以為比偶之詞,又未嘗取成於心而本其源流於古人也。
是何所取而以卿相顯人待之,相承而不能革哉!且又有甚悖戾者,自熙甯之以經術造士也,固患天下習為詞賦之浮華而不適於實用,凡王安石之與神宗往反極論,至於盡擯斥一時之文人,其意曉然矣。
紹聖、崇甯号為追術,熙甯既禁其求仕者不為詞賦,而反以美官誘其己任者使為宏詞,是始以經義開迪之,而終以文詞蔽淫之也,士何所折衷?故既以為宏詞,則其人己自絕於道德性命之本統,而以為天下之所能者盡於區區之曲藝,則其患又不特舉朝廷之高爵厚祿輕以與之而己也,反使人才陷入於不肖而不可救。
且昔以罷詞賦而置詞科,今詞賦、經義并行久矣,而詞科迄未嘗有所更易。
是何創法於始,而不能考其終,使不自為背馳也!蓋進士、制科,其法猶有可議而損益之者,至宏詞則直罷之而已矣。
"
辛未歲,緻以吳挺薦召,又為台臣所論,乃勒歸鄉增修所學焉。
葉適論制科曰:"用科舉之常法,不足以得天下之才,其偶然得之者,幸也。
自明道、景祐以來,能言之士有是論矣,雖然,原其本以至其末,亦未見有偶然得之者,要以為壞天下之才而使之至於舉無可用,此科舉之敝法也。
至於制科者,朝廷待之尤重,選之尤難。
使科舉不足以得才,則制科者亦庶幾乎得之矣。
雖然,科舉所以不得才者,謂其以有常之法而律不常之人;則制舉之庶乎得之者,必其無法焉,而制舉之法反密於科舉。
今夫求天下豪傑特舉之士,所以恢聖業而共治功,彼區區之題目記誦、明數暗數制度者,胡為而責之?而又於一篇之策,天文、地理、人事之紀,問之略遍,以為其說足以酬吾之問,則亦可謂之奇才矣。
當制舉之盛時,置學立師,以法相授,浮言虛論,披抉不窮,号為制科習氣,故科舉既不足以得之,而制舉又或失之。
然則朝廷之求為一事也,必先立為一法,若夫制科之法,是本無意於得才,而徒立法以困天下之泛然能記誦者耳,此固所謂豪傑特起者輕視而不屑就也。
又有甚此者:蓋昔以三題試進士,而為制舉者以答策為至難,彼其能之,則猶有以取之。
自熙甯以策試進士,其說蔓延,而五尺之童子無不習言利害,以應故事,則制舉之策不足以為能,故哲宗以為今進士之策有過此者,而制科由此再廢矣。
是以八九十年,其薦而不得試者,其試而不見取者其,幸而取者,其人才凡下,往往不逮於科舉之俊士。
然且三年一下诏而追複,不俟科舉之歲皆得舉之,将何所為乎?設之以至密之法,與之以至美之名,使其得與此者為急官爵計耳。
且天下識治知言之人,不應如是之多,則三歲以策試進士,使肆言而無所用,是誠失之矣。
今又使制舉者,自以其所謂五十篇之文,泛指古今,敷陳利害,其言泛雜,見者厭視,聞者厭聽。
且士之猥多,無甚於今世,挾無以大相過之實,而冒不可加之名,則朝廷所以汲汲然而求之者,乃為譏笑之具。
今宜暫息天下之多言,進士無親策,制舉無記誦,無論著,稍稍忘其故步,一日,天子慨然自舉之,三代之英才未可驟得,亦不至如近世之冗長無取,非惟無益而反有害也。
" 巽岩李氏《制科題目編序》曰:"閣試六論,不出於經史正文,非制科本意也。
蓋将傲天下士以其所不知,先博習強記之馀功,後直言極谏之要務,抑亦重惜其事而艱難其選,使賢良方正望而去者欤?然而士終不以此故而少挫其進取之鋒,問之愈深,則對之愈密,曆數世未嘗有敗績失據之過。
士豈真多能哉?斯執事者優容之也。
逮熙甯中,陳彥古始不識題,有司淮式不考,而制科随罷。
君子謂彥古不達時變,宜其黜也。
先是,孔文仲以直言極谏忤宰相意,駁高第,斥小官。
彼狡焉思縱其淫心,以殘害典則,厭是科之不便於己也,欲亟去之而不果,遂則姑置焉,名存而實亡矣。
凡所謂賢良方正,尚肯複遊其間乎?彥古區區,昧於一來,是必不敢高論切議也,殆揣摩當世,求合取容耳。
傳注義疏之麼麼纖微且不及知,矧惟國家之大體,渠能有所發明哉!而執事猶惡其名,決壞之然後止。
彥古之黜,宜也,而使天下遂無得以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舉者,獨何心欤?至於元祐,廑複旋廢,其得失之迹,又可見矣。
今天子明诏三下,而士莫應,豈非猶懲於彥古故邪?蓋古之所謂賢良方正者,能直言極谏而己;今則惟博習強記也,直言極谏則置而不問,甚至惡聞而諱聽之,逐其末而棄其本乃至此甚乎,此士之所以莫應也。
餘勇不自制,妄有意於古人直言極谏之益,而性最疏放,勉從事於博習強記,終不近也。
恐其幸而得從晁、董、公孫之後,曾是弗察,而猥承彥古之羞,乘此暇日,取五十馀家之文書,掇其可以發論者,各數十百題,具如别錄。
間亦颠倒句讀,竄伏首尾,乃類世之覆物謎言,雖若不可知,而要終不可欺,戲與朋友共占射之,賢於博奕雲耳,實非制科本意也。
因書以自警雲。
" 按:制科所難者六論,然所謂四通、五通者中選,所謂準式不考者聞罷,則皆以能言論題出處為奇,而初不論其文之工拙,蓋與明經墨義無以異矣。
況有博B聞W強Q記如巽岩者,聚諸家奇僻之書,掇其可以為論題者,抄為一編,揣摩收拾,殆無所遺,然則淺學之士,執此以往,亦可哆然以賢良自名,而有掇巍科之望矣。
科目取人之弊,一至於此!然觀《邵氏聞見錄》言範文正公以制科薦富鄭公,富公辭以未習,範公曰:"已為君辟一室,皆大科文字,可往就館。
"以是觀之,所謂大科文字者,往往即巽岩所編之類是也。
以富公異時之德業如許,然應制科之初,倘不求其文而習焉,則亦未必能中選。
東坡作《張文定公墓銘》言:"天下大器,非力兼萬人,孰能舉之?非仁宗之大,孰能容此萬人之英?蓋即位八年,而以制策取士,一舉而得富弼,再舉而得公。
"蓋所以誇制科得人之盛,然制科之為制科,不過如此,則二公之所蘊蓄抱負,此豈足以知之乎? ◎博學宏辭科 紹興三年立此科,凡十二題,制、诰、诏、表、露布、檄、箴、銘、記、贊、頌、序,於内雜出六題,分為三場,每場一古一今。
試人先投所業三卷,朝廷降付學士院,考其能者召試。
遇科場年,應命官,除歸明、流外、入赀及嘗犯贓人外,公卿大夫子弟之俊秀者皆得試,每次所取不得過五人,若人才有馀,臨時取旨,具合格字号,同真卷繳納中書看詳。
推恩則例比舊制更加優異,以三等取人:上等轉一官,選人改秩,無出身人賜進士及第,并免召試,除館職;中等減三年磨勘,與堂除,無出身人賜進士出身;下等減二年磨勘,無出身人賜進士出身,并許召試館職。
大觀中,有詞學兼茂科,建炎初猶有應者,至是始更立焉。
自複科以來,所得鴻筆麗藻之士,多有至卿相、翰苑者。
紹興中,得十有七人;隆興至淳熙,得十有三人;紹熙,一人;開禧至嘉定,三人。
初,洪遵入中等,洪适入下等。
高宗覽其文,歎曰:"此洪皓子邪?父在遠,能自立,忠義報也。
"即以遵為秘書省正字,适為樞密院編修官。
詞科即入館自遵始。
後三歲,洪邁繼之。
真德秀、留元剛應選,有司書德秀卷曰"宏而不博",書元剛卷曰"博而不宏"。
甯宗喜其文,命俱寘異等。
其後有司值郡試,必摘其微疵,僅從申省或降旨升擢而已。
容齋洪氏《随筆》曰:"本朝宏詞雖用唐時科目,而所試文則非也。
自乙卯至於紹熙癸醜二十榜,或三人,或二人,或一人,并之三十三人,而紹熙庚戍阙不取。
其以任子進者,湯岐公至宰相,王曰嚴至翰林承旨,李獻之學士,陳子象兵部侍郎,湯朝美右史,陳岘方進用,而予兄弟居其間,文惠公至宰相,文安公至執政,予冒處翰苑。
此外皆系已登科人,然擢用者唯周益公至宰相,周茂振執政,沈德和、莫子齊、倪正父、莫仲謙、趙大本、傅景仁至侍從,葉伯益、季元衡至左右史,馀多碌碌,而見存未顯者陳宗召也。
然則吾家所蒙,亦雲過矣。
" 葉適論宏詞曰:"法或生於相激。
宏詞之廢久矣,紹聖初,既盡罷詞賦,而患天下應用之文由此遂絕,始立博學宏詞科。
其後又為詞學兼茂,其為法尤不切事實。
何者?朝廷诏诰典冊之文,當使簡直宏大,敷暢義理,以風曉天下,典谟、訓诰諸書是也。
孔子錄為經常之詞,以教後世,而百王不能易,可謂重矣。
至兩漢诏制,詞意短陋,不複仿佛其萬一。
蓋當時之人,所貴者武功,所重者經術,而文詞者,雖其士人嘩然自相矜尚,而朝廷忽略之,大要去刀筆吏之所能無幾也。
然其深厚溫雅,猶稱雄於後世,而自漢以來莫有能及者。
若乃四六對偶,銘檄贊頌,循沿漢末以及宋、齊,此真兩漢刀筆吏能之而不作者,而今世謂之奇文絕技,以此取天下士而用之於朝廷,何哉!自詞科之興,其最貴者四六之文,然其文最為陋而無用。
士大夫以對偶親切、用事精的相誇,至有以一聯之工,而遂擅終身之官爵者,此風熾而不可遏,七八十年矣。
前後居卿相顯人,祖父子孫相望於要地者,率詞科之人也。
其人未嘗知義,其學未嘗知方也,其才未嘗中器也,操紙援筆以為比偶之詞,又未嘗取成於心而本其源流於古人也。
是何所取而以卿相顯人待之,相承而不能革哉!且又有甚悖戾者,自熙甯之以經術造士也,固患天下習為詞賦之浮華而不適於實用,凡王安石之與神宗往反極論,至於盡擯斥一時之文人,其意曉然矣。
紹聖、崇甯号為追術,熙甯既禁其求仕者不為詞賦,而反以美官誘其己任者使為宏詞,是始以經義開迪之,而終以文詞蔽淫之也,士何所折衷?故既以為宏詞,則其人己自絕於道德性命之本統,而以為天下之所能者盡於區區之曲藝,則其患又不特舉朝廷之高爵厚祿輕以與之而己也,反使人才陷入於不肖而不可救。
且昔以罷詞賦而置詞科,今詞賦、經義并行久矣,而詞科迄未嘗有所更易。
是何創法於始,而不能考其終,使不自為背馳也!蓋進士、制科,其法猶有可議而損益之者,至宏詞則直罷之而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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