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選舉考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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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極谏之士,詣公車,朕将覽焉。
" 上盡召直言之士詣白虎殿對策。
元延元年,以日食、星隕、孛見,令公卿大夫、博士、議郎以經對,與内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谏者各一人(令公卿與内郡國共舉)。
孝哀帝元壽元年正月,以日食,有诏令公卿大夫與将軍、列侯、中二千石等,察舉賢良方正及能直言者各一人。
◎西漢舉賢良文學 晁錯(以太子家令舉,遷授中大夫) 董仲舒(以博士舉,遷授江都相) 公孫弘(以博士舉,遷博士待诏) 杜欽(以武庫令舉,遷授議郎) 嚴助(郡舉,擢授中大夫) 朱雲(以博士舉,遷授槐裡令) 王吉(以雲陽令舉,遷授昌邑中尉) 貢禹(以博士舉,遷授河南令) 魏相(郡卒史舉,遷授茂陵令) 蓋寬饒(以郎舉,遷谏大夫) 孔光(以議郎舉,遷授谏大夫) 谷永(以太常丞舉,待诏公車) 杜邺(以涼州刺史舉,不及拜官,卒) 何武(以太守卒史舉,遷授谏大夫) 轅固(以清河王太傅舉,尋罷歸裡) 黃霸(以丞相長史舉,遷揚州刺史) 朱邑(以太守卒史舉,遷大司農丞)
世祖建武六年十月,诏曰:"吾德薄不明,寇賊為害,強弱相陵,元元失所,永念厥咎,内疚於心。
其敕公卿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 七年四月,诏曰:"比陰陽錯謬,日月薄食。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大赦天下。
公卿、司隸、州牧舉賢良方正各一人,遣詣公車,朕将覽試焉。
"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诏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栗栗,不敢荒甯,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
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耗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遊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明政無大小,以得人為本。
夫鄉舉裡選,必累功勞。
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僞,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
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系閥閱,敷奏以言則文章可采,明試以功則政有異迹,文質彬彬,朕甚嘉之。
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 五年二月朔,日有食之,诏:"公卿己下,其舉直言極谏能指朕過失者各一人,遣詣公車,将親覽問焉。
其以岩穴為先,勿取浮華。
" 和帝永元六年三月,诏曰:"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
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昭岩穴,披幽隐,遣詣公車,朕将悉聽焉。
"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日有食之,诏公、卿、内外衆官、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之士,明政術、達古今、能直言極谏者各一人。
五年閏三月,诏曰:"朕以不明,統理失中,思得忠良正直之臣,以輔不逮。
其令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諸侯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達於政化、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行與衆卓異者并遣詣公車,朕将親覽焉。
" 順帝即位,诏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漢安元年二月,诏大将軍、公、卿舉賢良方正、能探赜索隐者各一人。
沖帝即位,诏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賢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京師地震,诏大将軍、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三年六月,诏大将軍、三公、特進、侯,其與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永興二年二月,京師地震,诏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者各一人。
延熹八年正月,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永康元年五月,诏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東漢舉賢良文學 魯丕(郡功曹舉,遷議郎) 申屠剛 蘇章 李法 爰延 崔傞 周燮(不就)劉瑜 荀淑 皇甫規 張奂 劉淑 劉焉
魏明帝青龍元年,诏公、卿舉賢良笃行之士各一人。
晉武帝泰始四年,诏公、卿及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直言之士。
摯虞舉賢良,與夏侯湛等十七人策為下第,拜中郎。
武帝诏曰:"省諸賢良答策,雖所言殊途,皆明於王義,有益政道。
欲詳覽其對,究觀賢士大夫用心。
"因诏諸賢良方正直言會東堂策問,曰(雲雲)。
虞對畢,擢為太子舍人。
阮種與卻诜、王康對賢良,俱居上第,即除尚書郎。
然毀譽之徒,或言對者因緣假托,帝乃更延群士,庭以問之。
诏曰:"前者對策所問,未盡子大夫所欲言,故複延見,其具陳所懷。
"種策奏,帝親覽焉,又擢為第一,轉中書郎。
按:試賢良而至於再策,始於漢武帝之待仲舒,而晉武之時亦有之。
蓋於對者數百人之中特拔之,而且再策之,可見二帝於策士之事究心如此。
後世亦不過付之有司,視以具文耳。
唐制,天子自诏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材。
其制诏舉人,不有常科,皆标其目而搜揚之。
試之日,天子親臨觀之,試己,糊其名於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與出身。
元宗開元八年,上親策應制舉人於含元殿,謂曰:"古有三道,今減從一道。
近無甲科,朕将存其上第,務收賢俊。
"仍令有司設食。
石林葉氏曰:"漢舉賢良,文帝二年,對策者百人,晁錯為高第。
武帝元光五年,對策者亦百馀人,公孫弘為第一。
當時未有黜落法,對者皆預選,但有高下耳。
至唐,始對策一道而有中否,然取人比今多。
建中間,姜公輔等二十五人;太和間,裴休等二十三人;其下如貞元中,韋執誼、崔元翰、裴垍等皆十八人;元和中,牛僧孺等;長慶中,龐嚴等,至少猶皆十四人。
" 容齋洪氏《随筆》曰:"唐德宗貞元十年,賢良方正科十六人,裴垍為舉首,王播次之,隔一名而裴度、崔群、皇甫鎛繼之。
六名之中,連得五相,可謂盛矣。
而邪正夐不侔,度、群同為元和宰相,而鎛以聚斂賄賂亦居之,度、群極陳其不可,度恥與同列,表求自退,兩人竟為鎛所毀而去。
且三相同時登科,不可謂無事分,而玉石雜糅,薰莸同器,若默默充位,則是固寵患失,以私妨公,裴、崔之賢,誼難以處也。
本朝韓康公、王岐公、王荊公亦同年聯名,熙甯間,康公、荊公為相,岐公參政,故有'一時同榜用三人'之語,頗類此雲。
" 天寶十三載,禦勤政樓試四科舉人,其詞藻宏麗,問策外更試詩、賦各一道。
制舉試詩、賦自此始。
憲宗元和元年,敕制舉人試訖,有通夜納策,計歸不得者,并於光宅寺止宿,金吾衛使差人監引至宿所,切加句當,勿令喧雜。
是年,策賢良,诏楊於陵、鄭敬、李益、韋貫之同考核。
賢良牛僧孺、皇甫湜、李宗闵條對甚直,無所畏避,考官第其策居三等。
權幸惡其诋讦,而不中第者乃注解其策,同為唱诽,貫之等皆坐貶黜。
緻堂胡氏曰:"制策亦以空言取人,然其來最古,得人亦多;至於末流,應科者既未必英才,而發問之目往往摘抉細隐,窮所難知,務求博洽之士,而直言極谏之風替矣。
要必深诏中外,精求方聞,有學行者勿令先獻所業,直召至殿廷而親策以當世之急務,與夫政事之阙失,使舉古治宜於今者,如其可采,則就加任使,以合於堯舜奏言試功之舉,則瑰玮傑特之才不困於簸揚淘汰,而國家收多士之實用矣。
" 文宗太和三年,賢良、前進士劉蕡對策切直,指陳時事,不避貴近,言辭激切,士林感動。
考官馮宿、賈餗、龐嚴等有所畏忌,不敢上聞,随例擯斥,議者不平。
谏臣或将其策白於宰臣,宰臣怯憚,亦不敢為之明白。
同對李郃抗表請讓官於蕡,不報。
按:既曰制科,則天子親策之,親覽之,升黜之權,當一出於上。
漢武帝之於董仲舒
" 上盡召直言之士詣白虎殿對策。
元延元年,以日食、星隕、孛見,令公卿大夫、博士、議郎以經對,與内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谏者各一人
孝哀帝元壽元年正月,以日食,有诏令公卿大夫與将軍、列侯、中二千石等,察舉賢良方正及能直言者各一人。
◎西漢舉賢良文學 晁錯
其敕公卿舉賢良方正各一人。
" 七年四月,诏曰:"比陰陽錯謬,日月薄食。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大赦天下。
公卿、司隸、州牧舉賢良方正各一人,遣詣公車,朕将覽試焉。
" 章帝建初元年三月,诏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栗栗,不敢荒甯,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
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耗亂,刑罰不中,可不憂與!昔仲弓季氏之家臣,子遊武城之小宰,孔子猶誨以賢才,問以得人,明政無大小,以得人為本。
夫鄉舉裡選,必累功勞。
今刺史、守相不明真僞,茂才、孝廉歲以百數,既非能顯,而當授之政事,甚無謂也。
每尋前世舉人貢士,或起甽畝,不系閥閱,敷奏以言則文章可采,明試以功則政有異迹,文質彬彬,朕甚嘉之。
其令太傅、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 五年二月朔,日有食之,诏:"公卿己下,其舉直言極谏能指朕過失者各一人,遣詣公車,将親覽問焉。
其以岩穴為先,勿取浮華。
" 和帝永元六年三月,诏曰:"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
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内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昭岩穴,披幽隐,遣詣公車,朕将悉聽焉。
"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日有食之,诏公、卿、内外衆官、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之士,明政術、達古今、能直言極谏者各一人。
五年閏三月,诏曰:"朕以不明,統理失中,思得忠良正直之臣,以輔不逮。
其令三公、特進、侯、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守、諸侯相,舉賢良方正、有道術、達於政化、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及至孝行與衆卓異者并遣詣公車,朕将親覽焉。
" 順帝即位,诏公、卿、郡守、國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漢安元年二月,诏大将軍、公、卿舉賢良方正、能探赜索隐者各一人。
沖帝即位,诏三公、特進、侯、卿、校尉,舉賢良方正、幽逸修道之士各一人。
桓帝建和元年四月,京師地震,诏大将軍、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三年六月,诏大将軍、三公、特進、侯,其與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之士各一人。
永興二年二月,京師地震,诏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谏者各一人。
延熹八年正月,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永康元年五月,诏公、卿、校尉舉賢良方正。
◎東漢舉賢良文學 魯丕
晉武帝泰始四年,诏公、卿及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直言之士。
摯虞舉賢良,與夏侯湛等十七人策為下第,拜中郎。
武帝诏曰:"省諸賢良答策,雖所言殊途,皆明於王義,有益政道。
欲詳覽其對,究觀賢士大夫用心。
"因诏諸賢良方正直言會東堂策問,曰
虞對畢,擢為太子舍人。
阮種與卻诜、王康對賢良,俱居上第,即除尚書郎。
然毀譽之徒,或言對者因緣假托,帝乃更延群士,庭以問之。
诏曰:"前者對策所問,未盡子大夫所欲言,故複延見,其具陳所懷。
"種策奏,帝親覽焉,又擢為第一,轉中書郎。
按:試賢良而至於再策,始於漢武帝之待仲舒,而晉武之時亦有之。
蓋於對者數百人之中特拔之,而且再策之,可見二帝於策士之事究心如此。
後世亦不過付之有司,視以具文耳。
唐制,天子自诏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材。
其制诏舉人,不有常科,皆标其目而搜揚之。
試之日,天子親臨觀之,試己,糊其名於中考之文,策高者特授以美官,其次與出身。
元宗開元八年,上親策應制舉人於含元殿,謂曰:"古有三道,今減從一道。
近無甲科,朕将存其上第,務收賢俊。
"仍令有司設食。
石林葉氏曰:"漢舉賢良,文帝二年,對策者百人,晁錯為高第。
武帝元光五年,對策者亦百馀人,公孫弘為第一。
當時未有黜落法,對者皆預選,但有高下耳。
至唐,始對策一道而有中否,然取人比今多。
建中間,姜公輔等二十五人;太和間,裴休等二十三人;其下如貞元中,韋執誼、崔元翰、裴垍等皆十八人;元和中,牛僧孺等;長慶中,龐嚴等,至少猶皆十四人。
" 容齋洪氏《随筆》曰:"唐德宗貞元十年,賢良方正科十六人,裴垍為舉首,王播次之,隔一名而裴度、崔群、皇甫鎛繼之。
六名之中,連得五相,可謂盛矣。
而邪正夐不侔,度、群同為元和宰相,而鎛以聚斂賄賂亦居之,度、群極陳其不可,度恥與同列,表求自退,兩人竟為鎛所毀而去。
且三相同時登科,不可謂無事分,而玉石雜糅,薰莸同器,若默默充位,則是固寵患失,以私妨公,裴、崔之賢,誼難以處也。
本朝韓康公、王岐公、王荊公亦同年聯名,熙甯間,康公、荊公為相,岐公參政,故有'一時同榜用三人'之語,頗類此雲。
" 天寶十三載,禦勤政樓試四科舉人,其詞藻宏麗,問策外更試詩、賦各一道。
制舉試詩、賦自此始。
憲宗元和元年,敕制舉人試訖,有通夜納策,計歸不得者,并於光宅寺止宿,金吾衛使差人監引至宿所,切加句當,勿令喧雜。
是年,策賢良,诏楊於陵、鄭敬、李益、韋貫之同考核。
賢良牛僧孺、皇甫湜、李宗闵條對甚直,無所畏避,考官第其策居三等。
權幸惡其诋讦,而不中第者乃注解其策,同為唱诽,貫之等皆坐貶黜。
緻堂胡氏曰:"制策亦以空言取人,然其來最古,得人亦多;至於末流,應科者既未必英才,而發問之目往往摘抉細隐,窮所難知,務求博洽之士,而直言極谏之風替矣。
要必深诏中外,精求方聞,有學行者勿令先獻所業,直召至殿廷而親策以當世之急務,與夫政事之阙失,使舉古治宜於今者,如其可采,則就加任使,以合於堯舜奏言試功之舉,則瑰玮傑特之才不困於簸揚淘汰,而國家收多士之實用矣。
" 文宗太和三年,賢良、前進士劉蕡對策切直,指陳時事,不避貴近,言辭激切,士林感動。
考官馮宿、賈餗、龐嚴等有所畏忌,不敢上聞,随例擯斥,議者不平。
谏臣或将其策白於宰臣,宰臣怯憚,亦不敢為之明白。
同對李郃抗表請讓官於蕡,不報。
按:既曰制科,則天子親策之,親覽之,升黜之權,當一出於上。
漢武帝之於董仲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