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選舉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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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進士三百八十八人,諸科三百八十九人,省元李實,狀元張衡;制科一人(是歲,始定為間歲一科舉)。
四年,進士一百六十五人,諸科一百八十四人,省元劉摯,狀元劉煇;制科三人。
六年,進士一百八十三人,諸科一百二人,省元江衍,狀元王俊民。
八年,進士一百九十三人,諸科十一人,省元孔武仲,狀元許将。
英宗治平二年,進士二百人,諸科十八人,制科二人,省元彭汝砺,狀元同(始诏三歲一科舉)。
四年,進士二百五十人,諸科三十六人,省元許安世,狀元同(時神宗已即位)。
神宗熙甯三年,進士二百九十五人,省元陸佃,狀元葉祖泠;明經、諸科四百七十二人,制科二人。
六年,進士四百人,諸科四十人,省元邵剛,狀元餘中。
九年,進士四百二十二人,諸科一百九十四人,省元張嵫,狀元徐铎。
元豐二年,進士三百四十八人,省元先浚明,狀元時彥。
五年,進士四百四十五人,明經三人,省元劉絳,狀元黃裳。
八年,進士四百八十五人,省元焦蹈,狀元同(是歲,諒闇,不臨軒)。
哲宗元祐三年,進士五百二十三人,制科一人,省元章援,狀元李常甯。
六年,進士五百一十九人,省元鄒起,狀元馬涓;制科三人。
紹聖元年,進士五百一十二人,省元劉範,狀元畢漸;制科三人,宏詞科八人。
四年,進士五百六十四人,省元汪革,狀元何昌言;詞科九人。
元符三年,進士五百六十一人,省元李崟,狀元同(是歲,諒闇,不臨軒)。
徽宗崇甯二年,進士五百三十八人,省元李階,狀元霍端友。
五年,進士六百七十一人,省元吳倜,狀元蔡薿(是科為始,罷諸州發解,并省試,并從學校逐年貢士)。
大觀三年,進士六百八十五人,宗室上舍四十二人,上舍魁李彌遜,狀元賈安宅。
政和二年,進士七百一十三人,上舍魁師骥,狀元莫俦。
五年,進士六百七十人,宗子上舍十七人,上舍魁傅崧卿,狀元何{鹵木}。
八年,進士七百八十三人,上舍魁何奎,狀元王嘉。
宣和三年,進士六百三十人,上舍魁宋齊愈,狀元何渙。
六年,進士八百五人(是年,複省試),省元楊椿,狀元沈晦。
高宗建炎二年(以軍興,分路類省試),進士四百五十一人,狀元李易;四川、河北、京東進士八十七人。
紹興二年,進士二百五十九人,狀元張九成;四川進士一百二十人。
五年,進士二百二十人,省元樊光遠,狀元汪應辰;四川進士一百三十七人。
八年,進士二百九十三人,省元黃公度,狀元同(是年,不親策。
引見正奏名,與四川類省奏名參定編排)。
十二年,進士二百五十四人,省元何溥,狀元陳誠之;四川進士一百四十四人。
十五年,進士三百人,省元林機,狀元劉章;四川進士七十三人。
十八年,進士三百三十人,省元徐履,狀元王佐;四川進士二十三人。
二十一年,進士四百四人,省元鄭聞,狀元趙逵;四川進士十八人。
二十四年,進士三百四十八人,省元秦埙,狀元張孝祥;四川進士六十三人。
二十七年,進士四百二十六人,省元張宋卿,狀元王十朋(先時,四川類省道遠,趁赴殿不及者别奏名。
是年,無不到)。
三十年,進士四百一十二人,省元劉朔,狀元梁克家;四川進士十六人。
孝宗隆興元年,進士五百四十一人,省元木待問,狀元同(是年,不親策,同紹興八年)。
乾道二年,進士四百九十二人,省元何澹,狀元蕭國梁。
五年,進士五百九十二人,省元方恬,狀元鄭僑。
八年,進士三百八十九人,省元蔡幼學,狀元黃定。
淳熙二年,進士四百二十六人,省元章穎,狀元詹騤。
五年,進士四百一十七人,省元黃渙,狀元姚穎。
八年,進士三百七十九人,省元俞烈,狀元黃由。
十二年,進士三百九十五人,省元邵康,狀元衛泾。
十四年,進士四百三十五人,省元湯璹,狀元王容。
光宗紹熙元年,進士五百五十七人,省元錢易直,狀元餘複。
四年,進士三百九十六人,省元徐邦憲,狀元陳亮。
甯宗慶元二年,進士五百十六人,省元莫子純,狀元鄒應龍。
五年,進士四百一十二人,省元蘇大璋,狀元曾從龍;四川進士四人。
嘉泰二年,進士四百三十五人,省元傅行簡,狀元同(是年,諒闇,不臨軒)。
開禧元年,進士三十八人,省元林執善,狀元毛自知。
嘉定元年,進士四百二十六人,省元朱停,狀元鄭自誠;四川進士四人。
四年,進士四百六十五人,省元周端朝,狀元趙建夫。
七年,進士五百二人,省元姚宏中,狀元袁甫。
十年,進士五百二十三人,省元陳埙,狀元吳潛。
十三年,進士四百七十五人,省元邱大發,狀元劉渭。
十六年,進士五百五十人,省元王胄,狀元蔣重珍。
理宗寶慶二年,進士九百八十七人,省元王會龍,狀元同(是年,諒闇,不臨軒)。
紹定二年,進士五百五十七人,省元陳松龍,狀元黃樸。
五年,進士四百九十三人,省元葉大有,狀元徐元傑。
端平二年,進士四百六十六人,省元楊茂子,狀元吳叔告。
嘉熙二年,進士四百二十二人,省元缪烈,狀元周坦。
淳祐元年,進士 人,省元劉自,狀元徐俨夫。
四年,進士 人,省元徐霖,狀元留夢炎。
七年,進士 人,省元馬廷鸾,狀元張淵微。
十年,進士 人,省元陳應雷,狀元方逢辰。
寶祐元年,進士 人,省元丁應奎,狀元姚勉。
四年,進士 人,省元彭方迥,狀元文天祥。
開慶二年,進士 人,省元李雷奮,狀元周震炎。
景定三年,進士 人,省元李珏,狀元方山京。
度宗鹹淳元年,進士 人,省元阮登炳,狀元同(是年,諒闇,不親策)。
四年,進士六百六十五人,省元胡躍龍,狀元陳文龍。
七年,進士 人,省元劉夢薦,狀元張鎮孫。
十年,進士 人,省元李大同,狀元王龍澤。
右宋三百一十五年逐科取士之總目,以《登科記》及《會要》參考,并省元、狀元之名具錄於此。
國初,殿試本覆試也。
唐以來,或以禮部所取未當,命中書門下詳覆,至宋,藝祖、太宗重其事,故禦殿覆試。
至雍熙四年,宰相請如唐故事,以春官之職歸有司,上從之。
次年,命宋知白知舉,榜出而謗議蜂起,或擊登聞鼓求别試,於是再行覆試,凡得數百人。
又明年,則知貢舉蘇易簡等不敢專其事,固請禦試,上從之。
自此遂為定例。
然是年以後,如陳堯叟、孫何、王曾皆禮部所取第一人,而禦試複以之冠多士,可見當時殿試,不過審覆其缪濫者黜之,而元在前列者,固未嘗别第其升降也。
景德以後,多别取狀元,然省元亦皆置之龜列,《石林燕語》謂:"故事,南省奏名第一人,殿試唱過三名不及,則必越衆抗聲自陳,雖考校在下列,必得升等。
吳春卿、歐陽公皆由是升第一甲。
獨範景仁避不肯言,等輩屢趣之,皆不應,至第十九人方及,徐出拜命而退,時服其靜退。
自此遂為故事。
"然則仁宗時,省元亦例在前列,蓋當時殿試雖曰别命試官,糊名考校,然賜第之時,往往亦參采譽望,乃定掄魁。
歐陽公作《蔡齊行狀》言:"凡貢士當賜第者,考定,必召其高第數人并見,又參擇其材質可者,然後賜第一。
及公召見,衣冠偉然,進對有法,天子以為無能出其右者,乃擢為第一。
"可見當時掄魁,未嘗不參取譽望,則文章冠禮闱者,就為狀頭,要亦此意。
後來無此法矣。
四年,進士一百六十五人,諸科一百八十四人,省元劉摯,狀元劉煇;制科三人。
六年,進士一百八十三人,諸科一百二人,省元江衍,狀元王俊民。
八年,進士一百九十三人,諸科十一人,省元孔武仲,狀元許将。
英宗治平二年,進士二百人,諸科十八人,制科二人,省元彭汝砺,狀元同
四年,進士二百五十人,諸科三十六人,省元許安世,狀元同
神宗熙甯三年,進士二百九十五人,省元陸佃,狀元葉祖泠;明經、諸科四百七十二人,制科二人。
六年,進士四百人,諸科四十人,省元邵剛,狀元餘中。
九年,進士四百二十二人,諸科一百九十四人,省元張嵫,狀元徐铎。
元豐二年,進士三百四十八人,省元先浚明,狀元時彥。
五年,進士四百四十五人,明經三人,省元劉絳,狀元黃裳。
八年,進士四百八十五人,省元焦蹈,狀元同
哲宗元祐三年,進士五百二十三人,制科一人,省元章援,狀元李常甯。
六年,進士五百一十九人,省元鄒起,狀元馬涓;制科三人。
紹聖元年,進士五百一十二人,省元劉範,狀元畢漸;制科三人,宏詞科八人。
四年,進士五百六十四人,省元汪革,狀元何昌言;詞科九人。
元符三年,進士五百六十一人,省元李崟,狀元同
徽宗崇甯二年,進士五百三十八人,省元李階,狀元霍端友。
五年,進士六百七十一人,省元吳倜,狀元蔡薿
大觀三年,進士六百八十五人,宗室上舍四十二人,上舍魁李彌遜,狀元賈安宅。
政和二年,進士七百一十三人,上舍魁師骥,狀元莫俦。
五年,進士六百七十人,宗子上舍十七人,上舍魁傅崧卿,狀元何{鹵木}。
八年,進士七百八十三人,上舍魁何奎,狀元王嘉。
宣和三年,進士六百三十人,上舍魁宋齊愈,狀元何渙。
六年,進士八百五人
高宗建炎二年
紹興二年,進士二百五十九人,狀元張九成;四川進士一百二十人。
五年,進士二百二十人,省元樊光遠,狀元汪應辰;四川進士一百三十七人。
八年,進士二百九十三人,省元黃公度,狀元同
引見正奏名,與四川類省奏名參定編排)。
十二年,進士二百五十四人,省元何溥,狀元陳誠之;四川進士一百四十四人。
十五年,進士三百人,省元林機,狀元劉章;四川進士七十三人。
十八年,進士三百三十人,省元徐履,狀元王佐;四川進士二十三人。
二十一年,進士四百四人,省元鄭聞,狀元趙逵;四川進士十八人。
二十四年,進士三百四十八人,省元秦埙,狀元張孝祥;四川進士六十三人。
二十七年,進士四百二十六人,省元張宋卿,狀元王十朋
是年,無不到)。
三十年,進士四百一十二人,省元劉朔,狀元梁克家;四川進士十六人。
孝宗隆興元年,進士五百四十一人,省元木待問,狀元同
乾道二年,進士四百九十二人,省元何澹,狀元蕭國梁。
五年,進士五百九十二人,省元方恬,狀元鄭僑。
八年,進士三百八十九人,省元蔡幼學,狀元黃定。
淳熙二年,進士四百二十六人,省元章穎,狀元詹騤。
五年,進士四百一十七人,省元黃渙,狀元姚穎。
八年,進士三百七十九人,省元俞烈,狀元黃由。
十二年,進士三百九十五人,省元邵康,狀元衛泾。
十四年,進士四百三十五人,省元湯璹,狀元王容。
光宗紹熙元年,進士五百五十七人,省元錢易直,狀元餘複。
四年,進士三百九十六人,省元徐邦憲,狀元陳亮。
甯宗慶元二年,進士五百十六人,省元莫子純,狀元鄒應龍。
五年,進士四百一十二人,省元蘇大璋,狀元曾從龍;四川進士四人。
嘉泰二年,進士四百三十五人,省元傅行簡,狀元同
開禧元年,進士三十八人,省元林執善,狀元毛自知。
嘉定元年,進士四百二十六人,省元朱停,狀元鄭自誠;四川進士四人。
四年,進士四百六十五人,省元周端朝,狀元趙建夫。
七年,進士五百二人,省元姚宏中,狀元袁甫。
十年,進士五百二十三人,省元陳埙,狀元吳潛。
十三年,進士四百七十五人,省元邱大發,狀元劉渭。
十六年,進士五百五十人,省元王胄,狀元蔣重珍。
理宗寶慶二年,進士九百八十七人,省元王會龍,狀元同
紹定二年,進士五百五十七人,省元陳松龍,狀元黃樸。
五年,進士四百九十三人,省元葉大有,狀元徐元傑。
端平二年,進士四百六十六人,省元楊茂子,狀元吳叔告。
嘉熙二年,進士四百二十二人,省元缪烈,狀元周坦。
淳祐元年,進士 人,省元劉自,狀元徐俨夫。
四年,進士 人,省元徐霖,狀元留夢炎。
七年,進士 人,省元馬廷鸾,狀元張淵微。
十年,進士 人,省元陳應雷,狀元方逢辰。
寶祐元年,進士 人,省元丁應奎,狀元姚勉。
四年,進士 人,省元彭方迥,狀元文天祥。
開慶二年,進士 人,省元李雷奮,狀元周震炎。
景定三年,進士 人,省元李珏,狀元方山京。
度宗鹹淳元年,進士 人,省元阮登炳,狀元同
四年,進士六百六十五人,省元胡躍龍,狀元陳文龍。
七年,進士 人,省元劉夢薦,狀元張鎮孫。
十年,進士 人,省元李大同,狀元王龍澤。
右宋三百一十五年逐科取士之總目,以《登科記》及《會要》參考,并省元、狀元之名具錄於此。
國初,殿試本覆試也。
唐以來,或以禮部所取未當,命中書門下詳覆,至宋,藝祖、太宗重其事,故禦殿覆試。
至雍熙四年,宰相請如唐故事,以春官之職歸有司,上從之。
次年,命宋知白知舉,榜出而謗議蜂起,或擊登聞鼓求别試,於是再行覆試,凡得數百人。
又明年,則知貢舉蘇易簡等不敢專其事,固請禦試,上從之。
自此遂為定例。
然是年以後,如陳堯叟、孫何、王曾皆禮部所取第一人,而禦試複以之冠多士,可見當時殿試,不過審覆其缪濫者黜之,而元在前列者,固未嘗别第其升降也。
景德以後,多别取狀元,然省元亦皆置之龜列,《石林燕語》謂:"故事,南省奏名第一人,殿試唱過三名不及,則必越衆抗聲自陳,雖考校在下列,必得升等。
吳春卿、歐陽公皆由是升第一甲。
獨範景仁避不肯言,等輩屢趣之,皆不應,至第十九人方及,徐出拜命而退,時服其靜退。
自此遂為故事。
"然則仁宗時,省元亦例在前列,蓋當時殿試雖曰别命試官,糊名考校,然賜第之時,往往亦參采譽望,乃定掄魁。
歐陽公作《蔡齊行狀》言:"凡貢士當賜第者,考定,必召其高第數人并見,又參擇其材質可者,然後賜第一。
及公召見,衣冠偉然,進對有法,天子以為無能出其右者,乃擢為第一。
"可見當時掄魁,未嘗不參取譽望,則文章冠禮闱者,就為狀頭,要亦此意。
後來無此法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