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 學校考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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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學者不患才不及,而患志不立,故曰希骥之馬,亦骥之乘,希顔之徒,亦顔之倫。
又曰锲而舍之,朽木不知,锲而不舍,金石可虧。
斯非其效乎!"時祭酒求更起屋行禮,溥曰:"君子行禮,無常處也,故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而行禮於大樹之下。
況今學庭庠序,高堂顯敞乎!" 右系鄱陽郡學事迹之見於前史者。
溥之言有味可書,《郡志》殊欠登載。
穆帝永和中,征西将軍庾亮在武昌開置學官,起立講舍,亮家子弟及參佐大将子弟,悉令入學。
四府博學識義,通涉文學經綸者,建儒林祭酒,使班同三署,厚其供給。
皆妙選邦彥,必有其宜者以充此舉。
近臨川、臨賀二郡,并求脩複學校。
若非束脩之流,禮教所不及,而欲階緣免役者,不得為生。
明為條制,令法清而人貴。
梁武帝選學生,遣就會稽雲門山,受業於廬江何胤。
分遣博士、祭酒到州郡立學。
後魏獻文帝天安初,立鄉學,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學生六十人。
後令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學生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學生八十人;中郡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學生六十人;下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四十人。
郡縣學始乎此矣。
北齊制:諸郡并立學,置博士、助教授經,學生俱被差逼充員,士流及豪富之家皆不從調。
備員既非所好,墳籍固不關懷,又多被州郡官人驅使。
縱有遊惰,亦不檢察,皆由上非所好之所緻也。
諸郡俱得察孝廉,其博士、助教及遊學之徒通經者,推擇充舉。
射策十條,通八以上,聽九品出身。
其尤異者亦蒙抽擢。
隋仁壽元年,诏廢州縣學。
(詳見《太學門》)
唐制:京都學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縣五十人,上縣四十人,中縣、中下縣各三十五人,下縣二十人。
州縣學生,州縣長官補,長史主焉。
每歲仲冬,州縣館監舉其成者,送之尚書省。
(詳見《太學門》)
武德七年,诏諸州縣及鄉并令置學,有明一經以上者,有司試冊加階。
元宗開元二十一年敕:"諸州縣學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九品子若庶人并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經已上及未通經,精神聰悟,有文詞史學者,每年铨量,舉送所司簡試,聽入四門學,充俊士。
即諸州人省試不第,情願入學者聽。
國子監所管學生,尚書省補;州縣學生,州縣長官補(州縣學生取郭下人充)。
諸州縣學生習正業之外,仍兼習吉兇禮,公私有禮事處,令示儀式,馀皆不得辄使。
諸百姓任立私學,其欲寄州縣受業者亦聽。
" 二十六年正月十九日赦:"古者鄉有序,黨有塾,将以弘長儒教,誘進學徒。
化人成俗,率由於是。
其天下州縣,每鄉之内,裡别各置一學,仍擇師資,令其教授。
" 正元三年正月,右補阙宇文炫上言,請京畿諸縣鄉村廢寺,并為縣學。
并上制書事二十馀件。
疏奏不報。
後唐天成三年,宰臣兼判國子祭酒崔協奏:"請頒下諸道州府,各置官學。
如有鄉黨備谙、文行可舉者,錄其事實申監司,方與解送。
但一身就業,不得影庇門戶。
" 宋太宗皇帝太平興國二年,知江州周述言:廬山白鹿洞,學徒常數千百人,乞賜《九經》肄習。
诏國子監給本,仍傳送之。
先時南唐升元中,白鹿洞建學館,以本道為洞主,掌其教授。
又賜石鼓書院敕額。
書院唐元和間衡州李寬所建,國初賜額。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應天府民曹誠,即楚邱戚同文舊居,造舍百五十間,聚書數千卷,博延生徒,講習甚盛。
府奏其事,诏賜額曰應天府書院,命奉禮郎戚舜賓主之,仍令本府幕職官提舉,以誠為府助教。
八年,賜潭州嶽麓書院額。
始,開寶中郡守朱洞,首度基創宇,以待四方學者。
李允則來為州,請於朝,乞以書藏。
方是時,山長周式以行義著,八年,召見便殿,拜國子學主簿,使歸教授。
诏賜書院名,增賜中秘書。
右宋興之初,天下四書院建置之本末如此。
此外則又有西京嵩陽書院,賜額於至道二年;江甯府茅山書院,賜田於天聖二年。
嵩陽、茅山後來無聞,獨四書院之名著。
是時未有州縣之學,先有鄉黨之學。
蓋州縣之學,有司奉诏旨所建也,故或作或辍,不免具文;鄉黨之學,賢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規後随,皆務興起。
後來所至,書院尤多,而其田土之錫,教養之規,往往過於州縣學,蓋皆欲仿四書院雲。
仁宗即位之初,賜兖州學田。
已而又命藩輔皆得立學。
其後諸旁郡多願立學者,诏悉可之,稍增賜之田如兖州。
由是學校之設遍天下(皇祐四年,诏自今須藩鎮乃得立學,他州勿聽)。
慶曆四年,參知政事範仲淹等建議精貢舉,請興學校,本行實。
乃诏州縣立學,本道使者選屬部為教授,不足則取於鄉裡宿學之有道業者。
士須在學三百日,乃聽預秋賦,舊嘗充者,百日而止(見《舉士門》)
安定先生胡瑗,自慶曆中教學於蘇、湖間二十馀年,束脩弟子前後以數千計。
是時方尚辭賦,獨湖學以經義及時務。
學中故有經義齋、治事齋。
經義齋者,擇疏通有器局者居之;治事齋者,人各治一事,又兼一事,如邊防、水利之類。
故天下謂湖學多秀彥,其出而筮仕往往取高第,及為政,多適於世用,若老於吏事者,由講習有素也。
歐陽公詩曰:"吳興先生富道德,诜诜子弟皆賢才。
"王荊公詩曰:"先收先生作梁柱,以次收拾桷與榱。
"慶曆四年,
夫學者不患才不及,而患志不立,故曰希骥之馬,亦骥之乘,希顔之徒,亦顔之倫。
又曰锲而舍之,朽木不知,锲而不舍,金石可虧。
斯非其效乎!"時祭酒求更起屋行禮,溥曰:"君子行禮,無常處也,故孔子射於矍相之圃,而行禮於大樹之下。
況今學庭庠序,高堂顯敞乎!" 右系鄱陽郡學事迹之見於前史者。
溥之言有味可書,《郡志》殊欠登載。
穆帝永和中,征西将軍庾亮在武昌開置學官,起立講舍,亮家子弟及參佐大将子弟,悉令入學。
四府博學識義,通涉文學經綸者,建儒林祭酒,使班同三署,厚其供給。
皆妙選邦彥,必有其宜者以充此舉。
近臨川、臨賀二郡,并求脩複學校。
若非束脩之流,禮教所不及,而欲階緣免役者,不得為生。
明為條制,令法清而人貴。
梁武帝選學生,遣就會稽雲門山,受業於廬江何胤。
分遣博士、祭酒到州郡立學。
後魏獻文帝天安初,立鄉學,郡置博士二人,助教二人,學生六十人。
後令大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學生百人;次郡立博士二人,助教四人,學生八十人;中郡博士一人,助教二人,學生六十人;下郡立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學生四十人。
郡縣學始乎此矣。
北齊制:諸郡并立學,置博士、助教授經,學生俱被差逼充員,士流及豪富之家皆不從調。
備員既非所好,墳籍固不關懷,又多被州郡官人驅使。
縱有遊惰,亦不檢察,皆由上非所好之所緻也。
諸郡俱得察孝廉,其博士、助教及遊學之徒通經者,推擇充舉。
射策十條,通八以上,聽九品出身。
其尤異者亦蒙抽擢。
隋仁壽元年,诏廢州縣學。
州縣學生,州縣長官補,長史主焉。
每歲仲冬,州縣館監舉其成者,送之尚書省。
元宗開元二十一年敕:"諸州縣學生年二十五以下、八品九品子若庶人并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經已上及未通經,精神聰悟,有文詞史學者,每年铨量,舉送所司簡試,聽入四門學,充俊士。
即諸州人省試不第,情願入學者聽。
國子監所管學生,尚書省補;州縣學生,州縣長官補
諸州縣學生習正業之外,仍兼習吉兇禮,公私有禮事處,令示儀式,馀皆不得辄使。
諸百姓任立私學,其欲寄州縣受業者亦聽。
" 二十六年正月十九日赦:"古者鄉有序,黨有塾,将以弘長儒教,誘進學徒。
化人成俗,率由於是。
其天下州縣,每鄉之内,裡别各置一學,仍擇師資,令其教授。
" 正元三年正月,右補阙宇文炫上言,請京畿諸縣鄉村廢寺,并為縣學。
并上制書事二十馀件。
疏奏不報。
後唐天成三年,宰臣兼判國子祭酒崔協奏:"請頒下諸道州府,各置官學。
如有鄉黨備谙、文行可舉者,錄其事實申監司,方與解送。
但一身就業,不得影庇門戶。
" 宋太宗皇帝太平興國二年,知江州周述言:廬山白鹿洞,學徒常數千百人,乞賜《九經》肄習。
诏國子監給本,仍傳送之。
先時南唐升元中,白鹿洞建學館,以本道為洞主,掌其教授。
又賜石鼓書院敕額。
書院唐元和間衡州李寬所建,國初賜額。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應天府民曹誠,即楚邱戚同文舊居,造舍百五十間,聚書數千卷,博延生徒,講習甚盛。
府奏其事,诏賜額曰應天府書院,命奉禮郎戚舜賓主之,仍令本府幕職官提舉,以誠為府助教。
八年,賜潭州嶽麓書院額。
始,開寶中郡守朱洞,首度基創宇,以待四方學者。
李允則來為州,請於朝,乞以書藏。
方是時,山長周式以行義著,八年,召見便殿,拜國子學主簿,使歸教授。
诏賜書院名,增賜中秘書。
右宋興之初,天下四書院建置之本末如此。
此外則又有西京嵩陽書院,賜額於至道二年;江甯府茅山書院,賜田於天聖二年。
嵩陽、茅山後來無聞,獨四書院之名著。
是時未有州縣之學,先有鄉黨之學。
蓋州縣之學,有司奉诏旨所建也,故或作或辍,不免具文;鄉黨之學,賢士大夫留意斯文者所建也,故前規後随,皆務興起。
後來所至,書院尤多,而其田土之錫,教養之規,往往過於州縣學,蓋皆欲仿四書院雲。
仁宗即位之初,賜兖州學田。
已而又命藩輔皆得立學。
其後諸旁郡多願立學者,诏悉可之,稍增賜之田如兖州。
由是學校之設遍天下
慶曆四年,參知政事範仲淹等建議精貢舉,請興學校,本行實。
乃诏州縣立學,本道使者選屬部為教授,不足則取於鄉裡宿學之有道業者。
士須在學三百日,乃聽預秋賦,舊嘗充者,百日而止
是時方尚辭賦,獨湖學以經義及時務。
學中故有經義齋、治事齋。
經義齋者,擇疏通有器局者居之;治事齋者,人各治一事,又兼一事,如邊防、水利之類。
故天下謂湖學多秀彥,其出而筮仕往往取高第,及為政,多適於世用,若老於吏事者,由講習有素也。
歐陽公詩曰:"吳興先生富道德,诜诜子弟皆賢才。
"王荊公詩曰:"先收先生作梁柱,以次收拾桷與榱。
"慶曆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