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二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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灘地、各三分。
低窪熟地二分五釐。
荻草地二分。
草塌一分五釐。
草蕩一分。
其起科納糧者、免徵柴課。
有願徵糧、不願納課者聽○嘉靖二十七年奏準、一應蘆洲、除洪武永樂間、欽賜功臣、僧、道等處不動外。
其餘行巡江禦史、逐一查出。
委官丈量明白、召民承佃。
度地定課、量收租銀、十分之三。
各該附近府縣徵完、係本部原額者、照舊解部收貯支銷。
多餘銀兩、盡數解送戶部、以充邊用 計各處歲辦蘆課銀 應天府、上元等五縣、江淮等巡檢司六千七百七十六兩四錢 龍江左衛一百六兩八錢三分四釐二毫 橫海衛一百四十六兩七錢七分九釐二毫三絲七忽 江陰衛六兩五錢九釐三毫四絲二忽 水軍左衛五錢五分二釐 鎮江府、金壇等三縣、包港等巡檢司三千一百九兩六錢六分八釐二毫四絲一忽 太平府、繁昌等三縣、三山等巡檢司二千九百五十一兩二錢二分一釐六毫九微 揚州府、儀真等三縣、舊江口等巡檢司一千三百二十三兩四分四釐八毫二絲五忽三微一杪 安慶府、懷寧等六縣、小孤等巡檢司三千三百七十七兩三錢三分三釐五毫八絲三忽六微 安慶衛七百三十五兩一分三釐一毫八絲七忽四微 廬州府無為州、泥漢河巡檢司二千三十五兩二錢三分三釐六絲四忽七微七塵 池州府、貴池等六縣二千九十三兩四錢五分九釐八毫七絲 和州浮沙口等巡檢司一千一百二十九兩八錢一分一釐六絲一忽五塵 儀真衛一十六兩七錢三分三釐九毫二絲一忽九微 九江府湖口等三縣、龍門等巡檢司一千一百十八兩七錢六分六釐七毫九絲 九江衛一百八十四兩七錢二分五釐四毫五絲 南昌衛一百六十三兩六錢八分二釐七毫二絲 黃州府黃梅等縣二十六兩三錢四分九釐二毫 蘄州衛三百四兩七錢七分四毫八絲 凡南京光祿寺合用柴薪、每年呈會本部、行龍江瓦屑壩二抽分局關支。
應天府僉差坊長二名、督夫運納 凡南京神樂觀樂舞生合用柴薪、本部於南京司禮監、關填勘合、行龍江抽分竹木局關支 凡南京內外各衙門合用柴炭、俱由本司、行龍江瓦屑壩二抽分局關支 計該支柴炭 南京內織染局練染絲料、順木長柴、雜木(土商)柴四十萬斤。
烘機木炭一萬九千一百七十斤 南京惜薪司供應大庖造辦膳羞等項木柴四十萬斤 南京供用庫等衙門打油造酒等項。
並各衙門、內官內使人等、燒用、江東門等三處飯堂賑濟、把柴三百二十二萬四千一百斤。
炭二十萬斤 南京供應機房織挽等匠、每月支柴七萬六千三百八十斤。
炭七百四十四斤 南京中軍都督府炮煉調治患病軍士藥餌、每季柴三千斤。
炭二千斤 南京禮部成造曆日木柴一百六十六斤 南京太常寺各項祭祀木柴五萬七千二百斤。
五尺圍蘆柴一百三十四束 犧牲所養牲旗軍九十九名、每名月支柴一百斤 琉球國就學官生、每名日支柴五斤。
炭二斤 凡各處解納丁字庫物料、俱由本司給單轉送計該納物料 廬州府、生漆一千八百七十五斤 池州府、生漆一千二百五十斤 漆園、生漆一千七百三十六斤一十四兩六錢 棕園、棕毛四千五百四十九斤八兩 【以上、俱三年一納】 桐園、桐油二千二百八十一斤四兩六錢 【一年一納】 凡營繕等司、送到上元、江寧二縣鋪戶、納過各色物料數目、係 內府上納者、本司會同科道官、係本部上納者、會同各司掌印官、照依時價、估計明白。
動支蘆課等銀給還。
月給、開數呈堂查考 凡營繕等司、會支龍江瓦屑壩二抽分局竹木等料、俱由本司比對原發號紙、及原會數目相同。
發該局覆查無異、方與關支 凡本部料造南京巾帽局起運闆箱、及造辦南京印綬監起運闆箱雨罩等項、俱由本司給單送納。
其巾帽局工價、於輕齎等銀內支納凡應天府收買南京內官監供應紙劄、南京司禮監年例紙劄、俱由本司轉行收買。
完日、仍與給單送納 凡各處查解寶鈔提舉司紙匠、俱由本司轉發、遇缺收補。
無缺、仍送本司批迴聽候 凡本部各司類行浙江等布政司、並直隸蘇州等府勘合、俱由本司承行 凡四司銀兩。
嘉靖十二年議準、建節慎庫一所、收支清查、俱同工部 都察院 國初、置禦史臺。
從一品衙門。
設左右禦史大夫、禦史中丞、侍禦史、治書侍禦史、殿中侍禦史、經歷、都事、照磨、管勾、監察禦史、譯事、引進使等官。
洪武十三年、改正二品衙門。
止設左右中丞。
十四年、改都察院。
正七品衙門。
止設監察禦史。
分設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十二道。
鑄監察禦史印。
文曰繩愆糾繆。
十六年、陞正三品衙門。
設司務。
十七年、始定為正二品衙門。
設左右都禦史、左右副都禦史、左右僉都禦史、經歷、都事、十二道監察禦史。
二十九年、置照磨所照磨、檢校。
永樂元年、改北平道為北京道。
十九年、北京道革。
添設貴州、交阯、雲南、三道。
宣德十年、交阯道革。
定為十三道
低窪熟地二分五釐。
荻草地二分。
草塌一分五釐。
草蕩一分。
其起科納糧者、免徵柴課。
有願徵糧、不願納課者聽○嘉靖二十七年奏準、一應蘆洲、除洪武永樂間、欽賜功臣、僧、道等處不動外。
其餘行巡江禦史、逐一查出。
委官丈量明白、召民承佃。
度地定課、量收租銀、十分之三。
各該附近府縣徵完、係本部原額者、照舊解部收貯支銷。
多餘銀兩、盡數解送戶部、以充邊用 計各處歲辦蘆課銀 應天府、上元等五縣、江淮等巡檢司六千七百七十六兩四錢 龍江左衛一百六兩八錢三分四釐二毫 橫海衛一百四十六兩七錢七分九釐二毫三絲七忽 江陰衛六兩五錢九釐三毫四絲二忽 水軍左衛五錢五分二釐 鎮江府、金壇等三縣、包港等巡檢司三千一百九兩六錢六分八釐二毫四絲一忽 太平府、繁昌等三縣、三山等巡檢司二千九百五十一兩二錢二分一釐六毫九微 揚州府、儀真等三縣、舊江口等巡檢司一千三百二十三兩四分四釐八毫二絲五忽三微一杪 安慶府、懷寧等六縣、小孤等巡檢司三千三百七十七兩三錢三分三釐五毫八絲三忽六微 安慶衛七百三十五兩一分三釐一毫八絲七忽四微 廬州府無為州、泥漢河巡檢司二千三十五兩二錢三分三釐六絲四忽七微七塵 池州府、貴池等六縣二千九十三兩四錢五分九釐八毫七絲 和州浮沙口等巡檢司一千一百二十九兩八錢一分一釐六絲一忽五塵 儀真衛一十六兩七錢三分三釐九毫二絲一忽九微 九江府湖口等三縣、龍門等巡檢司一千一百十八兩七錢六分六釐七毫九絲 九江衛一百八十四兩七錢二分五釐四毫五絲 南昌衛一百六十三兩六錢八分二釐七毫二絲 黃州府黃梅等縣二十六兩三錢四分九釐二毫 蘄州衛三百四兩七錢七分四毫八絲 凡南京光祿寺合用柴薪、每年呈會本部、行龍江瓦屑壩二抽分局關支。
應天府僉差坊長二名、督夫運納 凡南京神樂觀樂舞生合用柴薪、本部於南京司禮監、關填勘合、行龍江抽分竹木局關支 凡南京內外各衙門合用柴炭、俱由本司、行龍江瓦屑壩二抽分局關支 計該支柴炭 南京內織染局練染絲料、順木長柴、雜木(土商)柴四十萬斤。
烘機木炭一萬九千一百七十斤 南京惜薪司供應大庖造辦膳羞等項木柴四十萬斤 南京供用庫等衙門打油造酒等項。
並各衙門、內官內使人等、燒用、江東門等三處飯堂賑濟、把柴三百二十二萬四千一百斤。
炭二十萬斤 南京供應機房織挽等匠、每月支柴七萬六千三百八十斤。
炭七百四十四斤 南京中軍都督府炮煉調治患病軍士藥餌、每季柴三千斤。
炭二千斤 南京禮部成造曆日木柴一百六十六斤 南京太常寺各項祭祀木柴五萬七千二百斤。
五尺圍蘆柴一百三十四束 犧牲所養牲旗軍九十九名、每名月支柴一百斤 琉球國就學官生、每名日支柴五斤。
炭二斤 凡各處解納丁字庫物料、俱由本司給單轉送計該納物料 廬州府、生漆一千八百七十五斤 池州府、生漆一千二百五十斤 漆園、生漆一千七百三十六斤一十四兩六錢 棕園、棕毛四千五百四十九斤八兩 【以上、俱三年一納】 桐園、桐油二千二百八十一斤四兩六錢 【一年一納】 凡營繕等司、送到上元、江寧二縣鋪戶、納過各色物料數目、係 內府上納者、本司會同科道官、係本部上納者、會同各司掌印官、照依時價、估計明白。
動支蘆課等銀給還。
月給、開數呈堂查考 凡營繕等司、會支龍江瓦屑壩二抽分局竹木等料、俱由本司比對原發號紙、及原會數目相同。
發該局覆查無異、方與關支 凡本部料造南京巾帽局起運闆箱、及造辦南京印綬監起運闆箱雨罩等項、俱由本司給單送納。
其巾帽局工價、於輕齎等銀內支納凡應天府收買南京內官監供應紙劄、南京司禮監年例紙劄、俱由本司轉行收買。
完日、仍與給單送納 凡各處查解寶鈔提舉司紙匠、俱由本司轉發、遇缺收補。
無缺、仍送本司批迴聽候 凡本部各司類行浙江等布政司、並直隸蘇州等府勘合、俱由本司承行 凡四司銀兩。
嘉靖十二年議準、建節慎庫一所、收支清查、俱同工部 都察院 國初、置禦史臺。
從一品衙門。
設左右禦史大夫、禦史中丞、侍禦史、治書侍禦史、殿中侍禦史、經歷、都事、照磨、管勾、監察禦史、譯事、引進使等官。
洪武十三年、改正二品衙門。
止設左右中丞。
十四年、改都察院。
正七品衙門。
止設監察禦史。
分設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陝西、湖廣、山西、十二道。
鑄監察禦史印。
文曰繩愆糾繆。
十六年、陞正三品衙門。
設司務。
十七年、始定為正二品衙門。
設左右都禦史、左右副都禦史、左右僉都禦史、經歷、都事、十二道監察禦史。
二十九年、置照磨所照磨、檢校。
永樂元年、改北平道為北京道。
十九年、北京道革。
添設貴州、交阯、雲南、三道。
宣德十年、交阯道革。
定為十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