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一百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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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製造。

    有故違者、在內拏送法司在外拏送巡按禦史、從重問罪 戰車旗牌 凡戰車。

    天順八年、令造戰車。

    制如民間小車、但前增三面木闆、闊二丈二尺、高六尺、綵畫飛虎獸面。

    上開小窗。

    下三面、各留銃眼 ○成化二年、令每步隊、造小車六輛。

    每輛、二人推挽、七人放銃、軍裝俱載其上。

    行則為陣止則為營。

    空處張掛布圍、畫作獅頭牌狀、營外每車設木樁二根、絆馬索一條。

    又置布幕二扇、俱用旗鎗張掛、小紅纓頭、並生鐵鈴鐺 ○弘治十七年奏準、造戰車一百輛、送營操習 ○嘉靖十二年議準、團營收貯先年戰車、改造載銃手車七百輛 ○二十九年奏準、造戰車九百輛。

    火車五十輛。

    鹿角架五十副 ○三十年題準、造單輪車一千輛。

    雙輪車四百輛。

    單輪弩車四十輛 ○四十三年題準、京營該用兵車、每營四百輛、共四千輛。

    每輛、前帶鹿角木。

    上安拒馬鎗、迎風牌一面。

    兩傍偏廂牌二面。

    上下裹鐵葉二寸。

    前後車闆二副。

    竹桿鎗一根、約一丈五尺。

    鐵鍋一口。

    鐵索一條、約一丈二尺。

    每輛、可容步卒五人。

    給神鎗夾靶鎗各二、發營教演 ○萬曆三年奏準、造車一千二百輛。

    每輛、用二號佛朗機三架。

    鳥銃二架。

    地連珠二架。

    湧珠砲二位。

    快鎗一桿。

    大旗二面。

    小旗一面。

    木盾二面。

    虎□二枝。

    長鎗二柄。

    大砍刀二柄。

    布裙一條 凡旗牌。

    正統元年奏準、令旗令牌、在外不許輊造。

    閒常不許擅用。

    班師之後、照驗還官 ○弘治十一年奏準、成造令旗令牌三百面副。

    每旗用闊絹一幅、長四尺、闊一尺九寸。

    鎗連桿長六尺五寸、圍二寸三分。

    每牌、連臥虎蓋長八寸、厚七分。

    俱編令字一號起、至三百號止。

    火烙印記。

    仍置印信文簿一扇、開立前件。

    遇有征進、并內外鎮巡等官領用、即將原領字號、逐一附寫。

    後有事故、繳回奏換、就於前件項下、明白註銷。

    如有損壞、或比對原號、不用者、聽本部參究 ○正德三年、料造三百面副。

    自令字三百一號起、至六百號止 ○七年、料造一百面副 ○嘉靖十二年、料造一百面副 ○二十四年、料造三百面副 ○二十九年、料造三百面副 ○隆慶二年、料造三百面副。

    令字號數、接編如前。

    今至一千七百號止。

    俱題行軍器局造、造完收庫備領○近例、關領旗牌、凡總督京營、十一面副。

    協理京營、并各邊總督、及掛印總兵、各十面副。

    提督、八面副。

    贊理軍務、六面副。

    總兵、副總兵、各五面副。

    參將、遊擊各三面副 軍裝 洪武九年、令將作局、造綿花戰衣、用紅紫青黃四色。

    江西等處造戰襖、表裏異色。

    使將士變更服之、以新軍號、謂之鴛鴦戰襖 ○宣德十年定例、每襖、長四尺六寸、裝綿花絨二斤。

    褲裝綿花絨半斤。

    (革翁)鞋長九寸五分、至一尺、或一尺二分 ○今例、造胖襖褲、用細密闊白綿布、染青紅綠三色、俱要身袖寬長、實以真正綿花絨。

    (革翁)鞋亦要密衲堅完。

    衣裏開寫提調辨驗官吏、縫造匠作姓名、並價直寬長尺寸斤重裙幅數目。

    用印鈐蓋、限每年七月以前解到 國初定鍼工局造 長胖襖      袒朳褲 續定各處成造數目 浙江五千七百七十二副六分八釐、今三千七百九十七副 江西三千六百二十三副、今三千二百三十八副 河南六千七百八十副六分五釐、今六千一十五副 湖廣三千六百七十七副、今三千七百七十八副 山東六千三百一十副五分、今五千八百副 山西一千七百零六副、今一千七百零四副。

    其大同、平陽、潞安、及澤、遼、沁、汾、四州、俱存留本處 順天府一千一百二十四副五分一釐五毫、今一千一百零二副 直隸永平府三百一十九副、今三百九十二副 保定府七百一十五副、今六百五十一副河間府四百零四副八釐、今四百二十四副 真定府八百一十一副二分、今八百一十副 順德府一百七十六副半、今一百五十四副 廣平府三百八十九副八分七釐五毫、今三百九十一副 大名府五百七十四副六分六釐、今五百七十三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