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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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襄公十四年》:“伐秦,至于或林,為二國地也。

    《襄公十七年》:“衛孫蒯田于曹隧,飲馬于重丘。

    ”注雲:“曹邑。

    ”《二十五年》:“同盟于重丘。

    ”注雲:“齊地。

    ”是二重丘,為二國地也。

    《定公十二年》:“費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

    ”無注,當是魯地。

    《哀公十三年》:“彌庸見姑蔑之旗。

    ”注雲:“越地,今東陽大末縣。

    ”是二姑蔑,為二國地也。

     地名盂者有五。

    《僖公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

    ”宋之盂也。

    《定公八年》:“單子伐簡城,劉子伐盂,以定王室。

    ”周之盂也。

    《十四年》:“衛太子蒯聩獻盂于齊。

    ”衛之盂也。

    而晉則有二盂。

    《昭公二十八年》:“盂丙為盂大夫。

    ”今太原盂縣。

    《哀公四年》:“齊國夏伐晉,取邢、任、栾、高阝、逆、陰人、盂、壺口。

    ”此盂當在邢、洛之間。

     州國有二。

    《桓公五年》:“州公如曹。

    ”注:“州國在城陽淳于縣。

    ”《十一年》:“鄖人将與随、絞、州、蓼伐楚師。

    ”注:“州國在南郡華容縣東南。

    ” ○昌[A227]《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閱來聘,飨在昌蜀、白、黑、形鹽。

    ”注曰:“昌蜀,昌蒲菹。

    ”而《釋文》蜀音在感反,正義曰:“齊有邴蜀,魯有公父蜀,其音為觸。

    《說文》:“蜀,盛氣怒也。

    從欠,蜀聲。

    ’此昌蜀之音,相傳為在感反,不知與彼為同為異。

    ”今考顧氏《玉篇》有“[A227]”字:“:徂敢切,昌蒲俎也。

    ”然則傳之昌[A227]正合此字,而唐人已誤作“蜀”。

    是知南北之學陸、孔諸儒猶有不能遍通。

    《哀公二十五年》:“若見之君将之。

    ”今本作“[A11M]”,《廣韻》注曰:“《說文》從口。

    ”蓋經典之誤文不自天寶、開成始矣。

     《襄公二十四年》:“日有食之。

    ”正義曰:“此與二十一年頻月日食,理必不然。

    但其字則變古為篆,改篆為隸,書則缣以代簡,紙以代缣,多曆世代,轉寫謬誤,失其本真,後儒因循莫能改易。

    ”此通人之至論。

    考《魏書》江式言:“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論語》、《考經》。

    又北平侯張倉獻《春秋左氏傳》,書體與孔氏相類,世謂之古文。

    ”自古文以至于今,其傳寫不知幾千百矣,安得無誤?後之學者,于其所不能通,必穿鑿而曲為之說,其為經典之害也甚矣! 古之教人必先小學,小學之書,聲音、文字是也。

    《顔氏家訓》曰:“夫文字者,墳籍根本。

    世之學徒多不曉字,讀《五經》者,是徐邈而非許慎;習賦誦者,信褚诠而忽呂忱;明《史記》者,專皮、鄒而廢篆籀;學《漢書》者,悅應、蘇而略《蒼》、《雅》。

    不知書音是其枝葉,小學乃其宗系。

    ”吾有取乎其言。

    ○文字不同《五經》中,文字不同多矣。

    有一經之中而自不同者。

    如“桑葚”見于衛詩,而魯則為“黮”;“鬯弓”著于鄭風,而秦則為“”《左氏》一書,其錄楚也“氏”或為“氏”,“箴尹”或為“針尹”,況于鐘鼎之文乎!《記》曰“書同文”,亦言其大略耳。

     ○所見異辭孔子生于昭、定、哀之世,文、宣、成、襄則所聞也,隐、桓、莊、闵、僖則所傳聞也。

    國史所載策書之文,或有不備,孔子得據其所見以補之,至于所聞則遠矣,所傳聞則又均勻矣。

    雖得之于聞,必将參互以求其信,信則書之,疑則阙之,此其所以為異辭也。

    公子益師之卒,《魯史》不書其日,遠而無所考矣。

    以此釋經,豈不甚易而實是乎?何休見《桓公二年》會稷之傳,以恩之淺深,有“諱”與“目言”之異,而以書日不書日,詳略之分,為同此例,則甚難而實非矣。

    竊疑“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此三語必有所本。

    而齊、魯諸儒述之,然其義有三:阙文,一也;諱惡,二也;言孫,三也。

    從前之一說,則略于遠而詳于近;從後之二說,則晦于近而章于遠。

    讀《春秋》者,可以得之矣。

    《漢書》言:孔子作《春秋》,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

    弟子退而異言,及口說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鄒、夾之學。

    夫喪欲速貧,死欲速朽,曾子且聞而未達,非子遊舉其事實之,亦烏得而明哉?故曰:《春秋》之失亂。

    ○紀履纟俞來逆女“何以不稱使?昏禮不稱主人。

    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币,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

    辭窮者何?無母也。

    然則紀有母乎?曰:有。

    有則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

    ”富平李因笃曰:“此言經所以不書紀侯者,以見母雖不通,而紀侯有母,則不得自稱主人,以别于宋公之無母也。

     ○母弟稱弟“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公羊傳:“其稱弟何?母弟稱弟,母兄稱兄。

    ”何休以為:“《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質家親親,明當親厚,異于群公子也。

    ”夫一父之子,而以同母不同母為親疏,此時人至陋之見。

    春秋以下,骨肉衰薄,禍亂萌生,鮮不由此。

    詩人美鸠均愛七子,豈有于父母則望之以均平,于兄弟則教之以疏外,以此為質,是所謂直情而徑行,戎狄之道也。

    郭氏曰:“若如《公羊》之說,則異母兄弟不謂之兄弟乎?”程子曰:“《禮》文有立嫡子同母弟之說,其曰同母弟,蓋謂嫡耳,非以同母弟為加親也。

    若以同母弟為加親,則知有母不知有父,是禽獸也。

    ” ○子沈子《隐公十一年·公羊傳》“子沈子曰”注雲:“子沈子,後師,明說此意者。

    沈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

    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

    其不冠‘子’者,他師也。

    ”按傳中有“子公羊子曰”,子司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宮子曰”,何後師之多欤然則此傳不盡出于公羊子也明矣。

     ○谷伯鄧侯書名“谷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傳曰:“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

    其稱侯、朝何?貴者無後,待之以初也。

    ”其義甚明,而何氏乃有去二時者,桓公以火攻人君之說,又有不月者,失地君朝惡人之說。

    胡氏因之,遂以朝桓之貶歸之于天道矣。

     ○鄭忽書名“鄭忽出奔衛。

    ”傳曰:“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辭無所貶。

    ”傳文簡而難曉。

    李因笃曰:“《春秋》之法,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

    是則公、侯為一等,伯、子、男為一等也。

    故子産曰:‘鄭伯、男也。

    ’遭喪未逾年之君,公侯皆稱子,如宋子、衛子、陳子之類是也。

    以其等本貴于伯、子、男,故降而稱子。

    今鄭,伯爵也,伯與子、男為一等,下此更無所降,不得不降而書名矣。

    名非貶忽之辭,故曰‘辭無所貶。

    ’”○祭公來遂逆王後于紀《桓公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後于紀。

    ’《九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

    ”從逆者而言,謂之王後;從歸者而言,謂之季姜,此自然之文也。

    猶《詩》之言“為韓吉相攸”也,猶《左氏》之言“息妫将歸過蔡”也,皆未嫁而冠以夫國之号,此臨文之不得不然也。

    而公羊以為“王者無外,其辭成矣”,又以為“父母之于子,雖為天王後,猶曰吾季姜”。

    是其說經雖巧,而非聖人之意矣。

    今将曰“逆季姜于紀”,則初學之士亦知其不通;又将曰“王後歸于京師”,則王後者誰之女?辭窮矣。

    公羊子蓋拘于在國稱女之例,而不知文固有倒之而順者也。

     傳文則有不同者,《左氏·莊公十八年》:“陳妫歸于京師。

    ”實惠後。

    ○争門《公羊·闵公二年傳》:“桓公使高子将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

    或曰自鹿門至于争門者是也,或曰自争門至于吏門者是也。

    ”注:“鹿門,魯南城東門也。

    ”據《左傳》“臧纥斬鹿門之關出奔邾”是也,争門、吏門并阙。

    按《說文》:“淨,魯北城門池也。

    從水、争聲。

    士耕切。

    ”是争門即以此水名,省文作“争”爾。

    後人以“氵靜”字省作“淨”,音才性切。

    而梵書用之,自南北史以下,俱為才性之淨,而魯之争門不複知矣。

     ○仲嬰齊卒魯有二嬰齊,皆公孫也。

    《成公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嬰齊卒。

    ”其為仲遂後者也。

    《成公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孫嬰齊卒于。

    ”則子叔聲伯也。

    季友、仲遂皆生而賜氏。

    故其子即以父字為氏。

    生而賜氏,非禮也。

    以父字為氏,亦非禮也。

    《春秋》從其本稱,而不沒其變氏,其生也書“公子遂”,其死也書“仲遂卒于垂”;于其子也,其生也書“公孫歸父”,其死也書“仲嬰齊卒。

    ” 《公羊傳》:“仲嬰齊者何?公孫嬰齊也。

    ”此言仲嬰齊,亦是公孫嬰齊,非謂子叔聲伯。

    故注雲:“未見于經,為公孫嬰齊;今為大夫死見經,為仲嬰齊。

    ”此漢人解經之善。

    若子叔聲伯,則戰鞍、如晉、如莒,已屢見于經矣。

     “為人後者為之子”,此語必有所受。

    然嬰齊之為後,後仲遂,非後歸父也,以為為兄後則非也。

    傳拘于孫以王父字為氏之說,而以嬰齊為後歸父,則以弟後兄,亂昭穆之倫矣,非也,且三桓亦何愛于歸父而為之立後哉。

     ◎隐十年無正隐十年無正者,以無其月之事而不書,非有意削之也。

    谷梁以為隐不自正者,鑿矣。

    趙氏曰:“宣、成以前人名及甲子多不具,舊史阙也。

    ”得之矣。

    ○戎菽《莊公三十一年》:“齊侯來獻戎捷。

    ”傳曰:“戎,菽也。

    ”似據《管子》“桓公北伐山戎,得冬蔥及戎菽,布之天下”而為之說。

    桓公以戎捷誇示諸侯,豈徒一戎菽哉。

    且《生民》之詩曰:“藝之荏菽,荏菽旃旃。

    ”傳曰:“荏菽,戎菽也。

    ”《爾雅》:“戎菽謂之荏菽。

    ”則自後稷之生而已藝之,不待桓公而始布矣。

     ○隕石于宋五《公》、《谷》二傳,相傳受之子夏,其宏綱大指得聖人之深意者凡數十條。

    然而齊魯之間,人自為師,窮鄉多異,曲學多辯,其穿鑿以誤後人者亦不少矣。

    且如“隕石于宋五,六退飛過宋都”,此臨文之不得不然,非史雲“五石”,而夫子改之“石五”;史雲“六”,而夫子改這“六”也。

    谷梁子曰:“隕石于宋五,後數,散辭也。

    ”“六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其散辭乎?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其聚辭乎?初九潛龍,後九也;九二見龍,先九也。

    世未有為之說者也。

     石無知,故日之;然則梁山崩不日,何也?微有知之物,故月之;然則有雊鹆來巢不月,何也?夫月日之有無,其文則史也。

    故劉敞謂:言是月者,宋不告日,嫌與隕石同日,書“是月”以别之也。

     ○王子虎卒《文公四年》:“夏五月,王子虎卒。

    ”左氏以為王叔文公者,是也。

    而谷梁以為叔服。

    按此後文公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鬥,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将死亂。

    ”成公元年,劉康公伐戎,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國,此必敗。

    ”明叔服别是一人,非王子虎。

     ○谷梁日誤作曰《谷梁傳·宜公十五年》:“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其曰:潞子嬰兒賢也。

    ”疏解其迂,按傳文“曰”字誤,當作“其日,潞子嬰兒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