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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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襄公十四年》:“伐秦,至于或林,為二國地也。
《襄公十七年》:“衛孫蒯田于曹隧,飲馬于重丘。
”注雲:“曹邑。
”《二十五年》:“同盟于重丘。
”注雲:“齊地。
”是二重丘,為二國地也。
《定公十二年》:“費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
”無注,當是魯地。
《哀公十三年》:“彌庸見姑蔑之旗。
”注雲:“越地,今東陽大末縣。
”是二姑蔑,為二國地也。
地名盂者有五。
《僖公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
”宋之盂也。
《定公八年》:“單子伐簡城,劉子伐盂,以定王室。
”周之盂也。
《十四年》:“衛太子蒯聩獻盂于齊。
”衛之盂也。
而晉則有二盂。
《昭公二十八年》:“盂丙為盂大夫。
”今太原盂縣。
《哀公四年》:“齊國夏伐晉,取邢、任、栾、高阝、逆、陰人、盂、壺口。
”此盂當在邢、洛之間。
州國有二。
《桓公五年》:“州公如曹。
”注:“州國在城陽淳于縣。
”《十一年》:“鄖人将與随、絞、州、蓼伐楚師。
”注:“州國在南郡華容縣東南。
” ○昌[A227]《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閱來聘,飨在昌蜀、白、黑、形鹽。
”注曰:“昌蜀,昌蒲菹。
”而《釋文》蜀音在感反,正義曰:“齊有邴蜀,魯有公父蜀,其音為觸。
《說文》:“蜀,盛氣怒也。
從欠,蜀聲。
’此昌蜀之音,相傳為在感反,不知與彼為同為異。
”今考顧氏《玉篇》有“[A227]”字:“:徂敢切,昌蒲俎也。
”然則傳之昌[A227]正合此字,而唐人已誤作“蜀”。
是知南北之學陸、孔諸儒猶有不能遍通。
《哀公二十五年》:“若見之君将之。
”今本作“[A11M]”,《廣韻》注曰:“《說文》從口。
”蓋經典之誤文不自天寶、開成始矣。
《襄公二十四年》:“日有食之。
”正義曰:“此與二十一年頻月日食,理必不然。
但其字則變古為篆,改篆為隸,書則缣以代簡,紙以代缣,多曆世代,轉寫謬誤,失其本真,後儒因循莫能改易。
”此通人之至論。
考《魏書》江式言:“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論語》、《考經》。
又北平侯張倉獻《春秋左氏傳》,書體與孔氏相類,世謂之古文。
”自古文以至于今,其傳寫不知幾千百矣,安得無誤?後之學者,于其所不能通,必穿鑿而曲為之說,其為經典之害也甚矣! 古之教人必先小學,小學之書,聲音、文字是也。
《顔氏家訓》曰:“夫文字者,墳籍根本。
世之學徒多不曉字,讀《五經》者,是徐邈而非許慎;習賦誦者,信褚诠而忽呂忱;明《史記》者,專皮、鄒而廢篆籀;學《漢書》者,悅應、蘇而略《蒼》、《雅》。
不知書音是其枝葉,小學乃其宗系。
”吾有取乎其言。
○文字不同《五經》中,文字不同多矣。
有一經之中而自不同者。
如“桑葚”見于衛詩,而魯則為“黮”;“鬯弓”著于鄭風,而秦則為“”《左氏》一書,其錄楚也“氏”或為“氏”,“箴尹”或為“針尹”,況于鐘鼎之文乎!《記》曰“書同文”,亦言其大略耳。
○所見異辭孔子生于昭、定、哀之世,文、宣、成、襄則所聞也,隐、桓、莊、闵、僖則所傳聞也。
國史所載策書之文,或有不備,孔子得據其所見以補之,至于所聞則遠矣,所傳聞則又均勻矣。
雖得之于聞,必将參互以求其信,信則書之,疑則阙之,此其所以為異辭也。
公子益師之卒,《魯史》不書其日,遠而無所考矣。
以此釋經,豈不甚易而實是乎?何休見《桓公二年》會稷之傳,以恩之淺深,有“諱”與“目言”之異,而以書日不書日,詳略之分,為同此例,則甚難而實非矣。
竊疑“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此三語必有所本。
而齊、魯諸儒述之,然其義有三:阙文,一也;諱惡,二也;言孫,三也。
從前之一說,則略于遠而詳于近;從後之二說,則晦于近而章于遠。
讀《春秋》者,可以得之矣。
《漢書》言:孔子作《春秋》,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
弟子退而異言,及口說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鄒、夾之學。
夫喪欲速貧,死欲速朽,曾子且聞而未達,非子遊舉其事實之,亦烏得而明哉?故曰:《春秋》之失亂。
○紀履纟俞來逆女“何以不稱使?昏禮不稱主人。
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币,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
辭窮者何?無母也。
然則紀有母乎?曰:有。
有則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
”富平李因笃曰:“此言經所以不書紀侯者,以見母雖不通,而紀侯有母,則不得自稱主人,以别于宋公之無母也。
○母弟稱弟“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公羊傳:“其稱弟何?母弟稱弟,母兄稱兄。
”何休以為:“《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質家親親,明當親厚,異于群公子也。
”夫一父之子,而以同母不同母為親疏,此時人至陋之見。
春秋以下,骨肉衰薄,禍亂萌生,鮮不由此。
詩人美鸠均愛七子,豈有于父母則望之以均平,于兄弟則教之以疏外,以此為質,是所謂直情而徑行,戎狄之道也。
郭氏曰:“若如《公羊》之說,則異母兄弟不謂之兄弟乎?”程子曰:“《禮》文有立嫡子同母弟之說,其曰同母弟,蓋謂嫡耳,非以同母弟為加親也。
若以同母弟為加親,則知有母不知有父,是禽獸也。
” ○子沈子《隐公十一年·公羊傳》“子沈子曰”注雲:“子沈子,後師,明說此意者。
沈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
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
其不冠‘子’者,他師也。
”按傳中有“子公羊子曰”,子司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宮子曰”,何後師之多欤然則此傳不盡出于公羊子也明矣。
○谷伯鄧侯書名“谷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傳曰:“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
其稱侯、朝何?貴者無後,待之以初也。
”其義甚明,而何氏乃有去二時者,桓公以火攻人君之說,又有不月者,失地君朝惡人之說。
胡氏因之,遂以朝桓之貶歸之于天道矣。
○鄭忽書名“鄭忽出奔衛。
”傳曰:“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辭無所貶。
”傳文簡而難曉。
李因笃曰:“《春秋》之法,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
是則公、侯為一等,伯、子、男為一等也。
故子産曰:‘鄭伯、男也。
’遭喪未逾年之君,公侯皆稱子,如宋子、衛子、陳子之類是也。
以其等本貴于伯、子、男,故降而稱子。
今鄭,伯爵也,伯與子、男為一等,下此更無所降,不得不降而書名矣。
名非貶忽之辭,故曰‘辭無所貶。
’”○祭公來遂逆王後于紀《桓公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後于紀。
’《九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
”從逆者而言,謂之王後;從歸者而言,謂之季姜,此自然之文也。
猶《詩》之言“為韓吉相攸”也,猶《左氏》之言“息妫将歸過蔡”也,皆未嫁而冠以夫國之号,此臨文之不得不然也。
而公羊以為“王者無外,其辭成矣”,又以為“父母之于子,雖為天王後,猶曰吾季姜”。
是其說經雖巧,而非聖人之意矣。
今将曰“逆季姜于紀”,則初學之士亦知其不通;又将曰“王後歸于京師”,則王後者誰之女?辭窮矣。
公羊子蓋拘于在國稱女之例,而不知文固有倒之而順者也。
傳文則有不同者,《左氏·莊公十八年》:“陳妫歸于京師。
”實惠後。
○争門《公羊·闵公二年傳》:“桓公使高子将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
或曰自鹿門至于争門者是也,或曰自争門至于吏門者是也。
”注:“鹿門,魯南城東門也。
”據《左傳》“臧纥斬鹿門之關出奔邾”是也,争門、吏門并阙。
按《說文》:“淨,魯北城門池也。
從水、争聲。
士耕切。
”是争門即以此水名,省文作“争”爾。
後人以“氵靜”字省作“淨”,音才性切。
而梵書用之,自南北史以下,俱為才性之淨,而魯之争門不複知矣。
○仲嬰齊卒魯有二嬰齊,皆公孫也。
《成公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嬰齊卒。
”其為仲遂後者也。
《成公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孫嬰齊卒于。
”則子叔聲伯也。
季友、仲遂皆生而賜氏。
故其子即以父字為氏。
生而賜氏,非禮也。
以父字為氏,亦非禮也。
《春秋》從其本稱,而不沒其變氏,其生也書“公子遂”,其死也書“仲遂卒于垂”;于其子也,其生也書“公孫歸父”,其死也書“仲嬰齊卒。
” 《公羊傳》:“仲嬰齊者何?公孫嬰齊也。
”此言仲嬰齊,亦是公孫嬰齊,非謂子叔聲伯。
故注雲:“未見于經,為公孫嬰齊;今為大夫死見經,為仲嬰齊。
”此漢人解經之善。
若子叔聲伯,則戰鞍、如晉、如莒,已屢見于經矣。
“為人後者為之子”,此語必有所受。
然嬰齊之為後,後仲遂,非後歸父也,以為為兄後則非也。
傳拘于孫以王父字為氏之說,而以嬰齊為後歸父,則以弟後兄,亂昭穆之倫矣,非也,且三桓亦何愛于歸父而為之立後哉。
◎隐十年無正隐十年無正者,以無其月之事而不書,非有意削之也。
谷梁以為隐不自正者,鑿矣。
趙氏曰:“宣、成以前人名及甲子多不具,舊史阙也。
”得之矣。
○戎菽《莊公三十一年》:“齊侯來獻戎捷。
”傳曰:“戎,菽也。
”似據《管子》“桓公北伐山戎,得冬蔥及戎菽,布之天下”而為之說。
桓公以戎捷誇示諸侯,豈徒一戎菽哉。
且《生民》之詩曰:“藝之荏菽,荏菽旃旃。
”傳曰:“荏菽,戎菽也。
”《爾雅》:“戎菽謂之荏菽。
”則自後稷之生而已藝之,不待桓公而始布矣。
○隕石于宋五《公》、《谷》二傳,相傳受之子夏,其宏綱大指得聖人之深意者凡數十條。
然而齊魯之間,人自為師,窮鄉多異,曲學多辯,其穿鑿以誤後人者亦不少矣。
且如“隕石于宋五,六退飛過宋都”,此臨文之不得不然,非史雲“五石”,而夫子改之“石五”;史雲“六”,而夫子改這“六”也。
谷梁子曰:“隕石于宋五,後數,散辭也。
”“六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其散辭乎?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其聚辭乎?初九潛龍,後九也;九二見龍,先九也。
世未有為之說者也。
石無知,故日之;然則梁山崩不日,何也?微有知之物,故月之;然則有雊鹆來巢不月,何也?夫月日之有無,其文則史也。
故劉敞謂:言是月者,宋不告日,嫌與隕石同日,書“是月”以别之也。
○王子虎卒《文公四年》:“夏五月,王子虎卒。
”左氏以為王叔文公者,是也。
而谷梁以為叔服。
按此後文公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鬥,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将死亂。
”成公元年,劉康公伐戎,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國,此必敗。
”明叔服别是一人,非王子虎。
○谷梁日誤作曰《谷梁傳·宜公十五年》:“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其曰:潞子嬰兒賢也。
”疏解其迂,按傳文“曰”字誤,當作“其日,潞子嬰兒賢也”。
《襄公十四年》:“伐秦,至于或林,為二國地也。
《襄公十七年》:“衛孫蒯田于曹隧,飲馬于重丘。
”注雲:“曹邑。
”《二十五年》:“同盟于重丘。
”注雲:“齊地。
”是二重丘,為二國地也。
《定公十二年》:“費人北,國人追之,敗諸姑蔑。
”無注,當是魯地。
《哀公十三年》:“彌庸見姑蔑之旗。
”注雲:“越地,今東陽大末縣。
”是二姑蔑,為二國地也。
地名盂者有五。
《僖公二十一年》:“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
”宋之盂也。
《定公八年》:“單子伐簡城,劉子伐盂,以定王室。
”周之盂也。
《十四年》:“衛太子蒯聩獻盂于齊。
”衛之盂也。
而晉則有二盂。
《昭公二十八年》:“盂丙為盂大夫。
”今太原盂縣。
《哀公四年》:“齊國夏伐晉,取邢、任、栾、高阝、逆、陰人、盂、壺口。
”此盂當在邢、洛之間。
州國有二。
《桓公五年》:“州公如曹。
”注:“州國在城陽淳于縣。
”《十一年》:“鄖人将與随、絞、州、蓼伐楚師。
”注:“州國在南郡華容縣東南。
” ○昌[A227]《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閱來聘,飨在昌蜀、白、黑、形鹽。
”注曰:“昌蜀,昌蒲菹。
”而《釋文》蜀音在感反,正義曰:“齊有邴蜀,魯有公父蜀,其音為觸。
《說文》:“蜀,盛氣怒也。
從欠,蜀聲。
’此昌蜀之音,相傳為在感反,不知與彼為同為異。
”今考顧氏《玉篇》有“[A227]”字:“:徂敢切,昌蒲俎也。
”然則傳之昌[A227]正合此字,而唐人已誤作“蜀”。
是知南北之學陸、孔諸儒猶有不能遍通。
《哀公二十五年》:“若見之君将之。
”今本作“[A11M]”,《廣韻》注曰:“《說文》從口。
”蓋經典之誤文不自天寶、開成始矣。
《襄公二十四年》:“日有食之。
”正義曰:“此與二十一年頻月日食,理必不然。
但其字則變古為篆,改篆為隸,書則缣以代簡,紙以代缣,多曆世代,轉寫謬誤,失其本真,後儒因循莫能改易。
”此通人之至論。
考《魏書》江式言:“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論語》、《考經》。
又北平侯張倉獻《春秋左氏傳》,書體與孔氏相類,世謂之古文。
”自古文以至于今,其傳寫不知幾千百矣,安得無誤?後之學者,于其所不能通,必穿鑿而曲為之說,其為經典之害也甚矣! 古之教人必先小學,小學之書,聲音、文字是也。
《顔氏家訓》曰:“夫文字者,墳籍根本。
世之學徒多不曉字,讀《五經》者,是徐邈而非許慎;習賦誦者,信褚诠而忽呂忱;明《史記》者,專皮、鄒而廢篆籀;學《漢書》者,悅應、蘇而略《蒼》、《雅》。
不知書音是其枝葉,小學乃其宗系。
”吾有取乎其言。
○文字不同《五經》中,文字不同多矣。
有一經之中而自不同者。
如“桑葚”見于衛詩,而魯則為“黮”;“鬯弓”著于鄭風,而秦則為“”《左氏》一書,其錄楚也“氏”或為“氏”,“箴尹”或為“針尹”,況于鐘鼎之文乎!《記》曰“書同文”,亦言其大略耳。
○所見異辭孔子生于昭、定、哀之世,文、宣、成、襄則所聞也,隐、桓、莊、闵、僖則所傳聞也。
國史所載策書之文,或有不備,孔子得據其所見以補之,至于所聞則遠矣,所傳聞則又均勻矣。
雖得之于聞,必将參互以求其信,信則書之,疑則阙之,此其所以為異辭也。
公子益師之卒,《魯史》不書其日,遠而無所考矣。
以此釋經,豈不甚易而實是乎?何休見《桓公二年》會稷之傳,以恩之淺深,有“諱”與“目言”之異,而以書日不書日,詳略之分,為同此例,則甚難而實非矣。
竊疑“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此三語必有所本。
而齊、魯諸儒述之,然其義有三:阙文,一也;諱惡,二也;言孫,三也。
從前之一說,則略于遠而詳于近;從後之二說,則晦于近而章于遠。
讀《春秋》者,可以得之矣。
《漢書》言:孔子作《春秋》,有所褒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
弟子退而異言,及口說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鄒、夾之學。
夫喪欲速貧,死欲速朽,曾子且聞而未達,非子遊舉其事實之,亦烏得而明哉?故曰:《春秋》之失亂。
○紀履纟俞來逆女“何以不稱使?昏禮不稱主人。
宋公使公孫壽來納币,則其稱主人何?辭窮也。
辭窮者何?無母也。
然則紀有母乎?曰:有。
有則何以不稱母?母不通也。
”富平李因笃曰:“此言經所以不書紀侯者,以見母雖不通,而紀侯有母,則不得自稱主人,以别于宋公之無母也。
○母弟稱弟“齊侯使其弟年來聘”,公羊傳:“其稱弟何?母弟稱弟,母兄稱兄。
”何休以為:“《春秋》變周之文,從殷之質,質家親親,明當親厚,異于群公子也。
”夫一父之子,而以同母不同母為親疏,此時人至陋之見。
春秋以下,骨肉衰薄,禍亂萌生,鮮不由此。
詩人美鸠均愛七子,豈有于父母則望之以均平,于兄弟則教之以疏外,以此為質,是所謂直情而徑行,戎狄之道也。
郭氏曰:“若如《公羊》之說,則異母兄弟不謂之兄弟乎?”程子曰:“《禮》文有立嫡子同母弟之說,其曰同母弟,蓋謂嫡耳,非以同母弟為加親也。
若以同母弟為加親,則知有母不知有父,是禽獸也。
” ○子沈子《隐公十一年·公羊傳》“子沈子曰”注雲:“子沈子,後師,明說此意者。
沈子稱‘子’冠氏上者,著其為師也。
不但言‘子曰’者,辟孔子也。
其不冠‘子’者,他師也。
”按傳中有“子公羊子曰”,子司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宮子曰”,何後師之多欤然則此傳不盡出于公羊子也明矣。
○谷伯鄧侯書名“谷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傳曰:“皆何以名?失地之君也。
其稱侯、朝何?貴者無後,待之以初也。
”其義甚明,而何氏乃有去二時者,桓公以火攻人君之說,又有不月者,失地君朝惡人之說。
胡氏因之,遂以朝桓之貶歸之于天道矣。
○鄭忽書名“鄭忽出奔衛。
”傳曰:“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辭無所貶。
”傳文簡而難曉。
李因笃曰:“《春秋》之法,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其餘大國稱侯,小國稱伯、子、男。
是則公、侯為一等,伯、子、男為一等也。
故子産曰:‘鄭伯、男也。
’遭喪未逾年之君,公侯皆稱子,如宋子、衛子、陳子之類是也。
以其等本貴于伯、子、男,故降而稱子。
今鄭,伯爵也,伯與子、男為一等,下此更無所降,不得不降而書名矣。
名非貶忽之辭,故曰‘辭無所貶。
’”○祭公來遂逆王後于紀《桓公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後于紀。
’《九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
”從逆者而言,謂之王後;從歸者而言,謂之季姜,此自然之文也。
猶《詩》之言“為韓吉相攸”也,猶《左氏》之言“息妫将歸過蔡”也,皆未嫁而冠以夫國之号,此臨文之不得不然也。
而公羊以為“王者無外,其辭成矣”,又以為“父母之于子,雖為天王後,猶曰吾季姜”。
是其說經雖巧,而非聖人之意矣。
今将曰“逆季姜于紀”,則初學之士亦知其不通;又将曰“王後歸于京師”,則王後者誰之女?辭窮矣。
公羊子蓋拘于在國稱女之例,而不知文固有倒之而順者也。
傳文則有不同者,《左氏·莊公十八年》:“陳妫歸于京師。
”實惠後。
○争門《公羊·闵公二年傳》:“桓公使高子将南陽之甲,立僖公而城魯。
或曰自鹿門至于争門者是也,或曰自争門至于吏門者是也。
”注:“鹿門,魯南城東門也。
”據《左傳》“臧纥斬鹿門之關出奔邾”是也,争門、吏門并阙。
按《說文》:“淨,魯北城門池也。
從水、争聲。
士耕切。
”是争門即以此水名,省文作“争”爾。
後人以“氵靜”字省作“淨”,音才性切。
而梵書用之,自南北史以下,俱為才性之淨,而魯之争門不複知矣。
○仲嬰齊卒魯有二嬰齊,皆公孫也。
《成公十五年》:“三月乙巳,仲嬰齊卒。
”其為仲遂後者也。
《成公十七年》:“十一月壬申,公孫嬰齊卒于。
”則子叔聲伯也。
季友、仲遂皆生而賜氏。
故其子即以父字為氏。
生而賜氏,非禮也。
以父字為氏,亦非禮也。
《春秋》從其本稱,而不沒其變氏,其生也書“公子遂”,其死也書“仲遂卒于垂”;于其子也,其生也書“公孫歸父”,其死也書“仲嬰齊卒。
” 《公羊傳》:“仲嬰齊者何?公孫嬰齊也。
”此言仲嬰齊,亦是公孫嬰齊,非謂子叔聲伯。
故注雲:“未見于經,為公孫嬰齊;今為大夫死見經,為仲嬰齊。
”此漢人解經之善。
若子叔聲伯,則戰鞍、如晉、如莒,已屢見于經矣。
“為人後者為之子”,此語必有所受。
然嬰齊之為後,後仲遂,非後歸父也,以為為兄後則非也。
傳拘于孫以王父字為氏之說,而以嬰齊為後歸父,則以弟後兄,亂昭穆之倫矣,非也,且三桓亦何愛于歸父而為之立後哉。
◎隐十年無正隐十年無正者,以無其月之事而不書,非有意削之也。
谷梁以為隐不自正者,鑿矣。
趙氏曰:“宣、成以前人名及甲子多不具,舊史阙也。
”得之矣。
○戎菽《莊公三十一年》:“齊侯來獻戎捷。
”傳曰:“戎,菽也。
”似據《管子》“桓公北伐山戎,得冬蔥及戎菽,布之天下”而為之說。
桓公以戎捷誇示諸侯,豈徒一戎菽哉。
且《生民》之詩曰:“藝之荏菽,荏菽旃旃。
”傳曰:“荏菽,戎菽也。
”《爾雅》:“戎菽謂之荏菽。
”則自後稷之生而已藝之,不待桓公而始布矣。
○隕石于宋五《公》、《谷》二傳,相傳受之子夏,其宏綱大指得聖人之深意者凡數十條。
然而齊魯之間,人自為師,窮鄉多異,曲學多辯,其穿鑿以誤後人者亦不少矣。
且如“隕石于宋五,六退飛過宋都”,此臨文之不得不然,非史雲“五石”,而夫子改之“石五”;史雲“六”,而夫子改這“六”也。
谷梁子曰:“隕石于宋五,後數,散辭也。
”“六退飛過宋都,先數,聚辭也。
”“天下之達道五所以行之者三”,其散辭乎?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其聚辭乎?初九潛龍,後九也;九二見龍,先九也。
世未有為之說者也。
石無知,故日之;然則梁山崩不日,何也?微有知之物,故月之;然則有雊鹆來巢不月,何也?夫月日之有無,其文則史也。
故劉敞謂:言是月者,宋不告日,嫌與隕石同日,書“是月”以别之也。
○王子虎卒《文公四年》:“夏五月,王子虎卒。
”左氏以為王叔文公者,是也。
而谷梁以為叔服。
按此後文公十四年,有星孛入于北鬥,周内史叔服曰:“不出七年,宋、齊、晉之君皆将死亂。
”成公元年,劉康公伐戎,叔服曰:“背盟而欺大國,此必敗。
”明叔服别是一人,非王子虎。
○谷梁日誤作曰《谷梁傳·宜公十五年》:“中國謹日,卑國月,夷狄不日,其曰:潞子嬰兒賢也。
”疏解其迂,按傳文“曰”字誤,當作“其日,潞子嬰兒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