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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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須有益于天下文之不可絕于天地間者,曰明道也,紀政事也,察民隐也,樂道人之善也。
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來,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
若夫怪力亂神之事,無稽之言,剿襲之說,谀佞之文,若此者,有損于己,無益于人,多一篇,多一篇之損矣。
○文不貴多二漢文人所著絕少,史于其傳末每雲:所著凡若幹篇。
惟董仲舒至百三十篇,而其馀不過五六十篇,或十數篇,或三四篇。
史之錄其數,蓋稱之,非少之也。
乃今人著作則以多為富,夫多則必不能工,即工亦必不皆有用于世,其不傳宜矣。
西京尚辭賦,故《漢書·藝文志》所載止詩、賦二家。
其諸有名文人,陸賈賦止三篇,賈誼賦止七篇,枚乘賦止九篇,司馬相如賦止二十九篇,兒寬賦止二篇,司馬遷賦止八篇,王褒賦止十六篇,楊雄賦止十二篇,而最多者則淮南王賦八十二篇,枚臯賦百二十篇。
而于《枚臯傳》雲:“臯為文疾,受诏辄成,故所賦者多。
司馬相如善為文而遲,故所作少而善于臯。
臯賦辭中自言為賦不如相如,其文委〈骨皮〉,曲随其事,皆得其意,頗诙笑,不甚閑靡,凡可讀者不二十篇,其尤戲不可讀者尚數十篇。
”是辭賦多而不必善也。
東漢多碑诔書序論難之文;又其時崇重經術,複多訓诂。
凡傳中錄其篇數者四十九人,其中多者如曹褒、應劭、劉陶、蔡邕、荀爽、王逸各百馀篇,少者盧植六篇,黃香五篇、劉餘、崔烈、曹衆,曹朔各四篇,桓彬三篇,而于《鄭玄傳》雲:“玄依《論語》作《鄭志》八篇,所注諸經百馀萬言,通人頗譏其繁。
”是解經多而不必善也秦延群說《堯典》篇目兩字之說十馀萬言,但說“日若稽古”三萬言,此顔之推《家訓》所謂邺下諺雲“博士買驢,書券三紙,未有驢字”者也。
文以少而盛,以多而衰。
以二漢言之,東都之文多于西京,而文衰矣。
以三代言之,春秋以降之文多于《六經》,而文衰矣。
《記》曰:“天下無道,則言有枝葉。
” 《隋志》載古人文集,西京惟劉向六卷,楊雄、劉歆各五卷,為至多矣,他不過一卷、二卷。
而江左梁簡文帝至八十五卷,元帝至五十二卷,沈約至一百一卷,所謂雖多亦奚以為? ○著書之難子書自盂、荀之外,如老、莊、管、商、申、韓,皆自成一家言。
至《呂氏春秋》、《淮南子》,則不能自成,故取諸子之言彙而為書,此子書之一變也,今人書集一一盡出其手,必不能多,大抵如《呂覽》、《淮南》之類耳。
其必古人之所未及就,後世之所不可無,而後為之,庶乎其傳也與?宋人書如司馬溫公《資治通鑒》、馬貴與《文獻通考》,皆以一生精力成之,遂為後世不可無之書。
而其中小有舛漏,尚亦不免。
若後人之書愈多而愈舛漏,愈速而愈不傳,所以然者,其視成書太易,而急于求名故也。
伊川先生晚年作《易傳》,成,門人請授,先生曰:“更俟學有所進。
子不雲乎: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亻免焉日孳孳,斃而後己。
” ○直言張子有雲:“民吾同胞。
今日之民,吾與達而在上位者之所共也。
救民以事,此達而在上位者之責也;救民以言,此亦窮而在下位者之責也。
” “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然則政教風俗苟非盡善,即許庶人之議矣。
故《盤庚之诰》曰:“無或敢伏小人之攸箴,而國有大疑,蔔諸庶民之從逆。
”子産不毀鄉校,漢文止辇受言,皆以此也。
唐之中世,此意猶存。
魯山令元德秀遣樂工數人連袂歌于,玄宗為之感動;白居易為尉,作樂府及詩百馀篇,規諷時事,流聞禁中,憲宗召入翰林。
亦近于陳列國之風,聽輿人之誦者矣。
詩之為教,雖主于溫柔敦厚,然亦有直斥其人而不諱者。
如曰“赫赫師尹,不平謂何”;如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如曰“皇父卿士,番維司徒,家伯家宰,仲允膳夫,聚子内史,蹶維趣馬,禹維師民,豔妻煽方處”;如曰“伊誰雲從,維暴之雲”,則皆直斥其官族名字,古人不以為嫌也。
《楚辭·離騷》:“餘以蘭為可恃兮,羌無實而容長。
”王逸章句謂:“懷王少弟司馬子蘭。
”“椒專佞以慢忄舀兮。
”章句謂:“楚大夫子椒。
”洪興祖補注:“《古今人表》有令尹子椒。
”如杜甫《麗人行》:“賜名大國虢與秦,慎莫近前丞相嗔。
”近于《十月之交》詩人之義矣。
孔稚《北山移文》明斥周容,劉孝标《廣絕交論》陰譏到溉。
袁楚客規魂元忠有十失之書,韓退之諷陽城作争臣之論。
此皆古人風俗之厚。
立言不為一時天下之事,有言在一時,而其效見于數十百年之後者。
《魏志》:“司馬朗有複井田之議,謂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業,難中奪之。
今承大亂之後,民人分散,土業無主,皆為公田,宜及此時複之。
”當世未之行也,及拓跋氏之有中原,令戶絕者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給授而口分,世業之制自此而起,迄于隋唐守之。
《魏書》:“武定之初,私鑄濫惡。
齊文襄王議,稱錢一文,重五铢者,聽人市用,天下州鎮郡縣之市各置二稱,懸于市門,若重不五铢,或雖重五铢而雜鉛,并不聽用。
”當世未之行也。
及隋文帝之有天下,更鑄新錢,文日“五铢”,重如其文。
置樣于關,不如樣者沒官銷毀之。
而開通元寶之式自此而準,至宋時猶仿之。
《唐書》:“李叔明為劍南節度使,上疏言道佛之弊,請本道定寺為三等,觀為二等:上寺留僧二十一,上觀道士十四,每等降殺以七,皆擇有行者,馀還為民。
德宗善之,以為可行之天下。
诏下尚書省議,己而罷之。
”至武宗會昌五年,并省天下寺觀,敕上都、東都兩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
天下節度觀察使治所及同、華、商、汝州各留一寺,分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
若此者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來,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
若夫怪力亂神之事,無稽之言,剿襲之說,谀佞之文,若此者,有損于己,無益于人,多一篇,多一篇之損矣。
○文不貴多二漢文人所著絕少,史于其傳末每雲:所著凡若幹篇。
惟董仲舒至百三十篇,而其馀不過五六十篇,或十數篇,或三四篇。
史之錄其數,蓋稱之,非少之也。
乃今人著作則以多為富,夫多則必不能工,即工亦必不皆有用于世,其不傳宜矣。
西京尚辭賦,故《漢書·藝文志》所載止詩、賦二家。
其諸有名文人,陸賈賦止三篇,賈誼賦止七篇,枚乘賦止九篇,司馬相如賦止二十九篇,兒寬賦止二篇,司馬遷賦止八篇,王褒賦止十六篇,楊雄賦止十二篇,而最多者則淮南王賦八十二篇,枚臯賦百二十篇。
而于《枚臯傳》雲:“臯為文疾,受诏辄成,故所賦者多。
司馬相如善為文而遲,故所作少而善于臯。
臯賦辭中自言為賦不如相如,其文委〈骨皮〉,曲随其事,皆得其意,頗诙笑,不甚閑靡,凡可讀者不二十篇,其尤戲不可讀者尚數十篇。
”是辭賦多而不必善也。
東漢多碑诔書序論難之文;又其時崇重經術,複多訓诂。
凡傳中錄其篇數者四十九人,其中多者如曹褒、應劭、劉陶、蔡邕、荀爽、王逸各百馀篇,少者盧植六篇,黃香五篇、劉餘、崔烈、曹衆,曹朔各四篇,桓彬三篇,而于《鄭玄傳》雲:“玄依《論語》作《鄭志》八篇,所注諸經百馀萬言,通人頗譏其繁。
”是解經多而不必善也秦延群說《堯典》篇目兩字之說十馀萬言,但說“日若稽古”三萬言,此顔之推《家訓》所謂邺下諺雲“博士買驢,書券三紙,未有驢字”者也。
文以少而盛,以多而衰。
以二漢言之,東都之文多于西京,而文衰矣。
以三代言之,春秋以降之文多于《六經》,而文衰矣。
《記》曰:“天下無道,則言有枝葉。
” 《隋志》載古人文集,西京惟劉向六卷,楊雄、劉歆各五卷,為至多矣,他不過一卷、二卷。
而江左梁簡文帝至八十五卷,元帝至五十二卷,沈約至一百一卷,所謂雖多亦奚以為? ○著書之難子書自盂、荀之外,如老、莊、管、商、申、韓,皆自成一家言。
至《呂氏春秋》、《淮南子》,則不能自成,故取諸子之言彙而為書,此子書之一變也,今人書集一一盡出其手,必不能多,大抵如《呂覽》、《淮南》之類耳。
其必古人之所未及就,後世之所不可無,而後為之,庶乎其傳也與?宋人書如司馬溫公《資治通鑒》、馬貴與《文獻通考》,皆以一生精力成之,遂為後世不可無之書。
而其中小有舛漏,尚亦不免。
若後人之書愈多而愈舛漏,愈速而愈不傳,所以然者,其視成書太易,而急于求名故也。
伊川先生晚年作《易傳》,成,門人請授,先生曰:“更俟學有所進。
子不雲乎: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亻免焉日孳孳,斃而後己。
” ○直言張子有雲:“民吾同胞。
今日之民,吾與達而在上位者之所共也。
救民以事,此達而在上位者之責也;救民以言,此亦窮而在下位者之責也。
” “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
”然則政教風俗苟非盡善,即許庶人之議矣。
故《盤庚之诰》曰:“無或敢伏小人之攸箴,而國有大疑,蔔諸庶民之從逆。
”子産不毀鄉校,漢文止辇受言,皆以此也。
唐之中世,此意猶存。
魯山令元德秀遣樂工數人連袂歌于,玄宗為之感動;白居易為尉,作樂府及詩百馀篇,規諷時事,流聞禁中,憲宗召入翰林。
亦近于陳列國之風,聽輿人之誦者矣。
詩之為教,雖主于溫柔敦厚,然亦有直斥其人而不諱者。
如曰“赫赫師尹,不平謂何”;如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如曰“皇父卿士,番維司徒,家伯家宰,仲允膳夫,聚子内史,蹶維趣馬,禹維師民,豔妻煽方處”;如曰“伊誰雲從,維暴之雲”,則皆直斥其官族名字,古人不以為嫌也。
《楚辭·離騷》:“餘以蘭為可恃兮,羌無實而容長。
”王逸章句謂:“懷王少弟司馬子蘭。
”“椒專佞以慢忄舀兮。
”章句謂:“楚大夫子椒。
”洪興祖補注:“《古今人表》有令尹子椒。
”如杜甫《麗人行》:“賜名大國虢與秦,慎莫近前丞相嗔。
”近于《十月之交》詩人之義矣。
孔稚《北山移文》明斥周容,劉孝标《廣絕交論》陰譏到溉。
袁楚客規魂元忠有十失之書,韓退之諷陽城作争臣之論。
此皆古人風俗之厚。
立言不為一時天下之事,有言在一時,而其效見于數十百年之後者。
《魏志》:“司馬朗有複井田之議,謂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業,難中奪之。
今承大亂之後,民人分散,土業無主,皆為公田,宜及此時複之。
”當世未之行也,及拓跋氏之有中原,令戶絕者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給授而口分,世業之制自此而起,迄于隋唐守之。
《魏書》:“武定之初,私鑄濫惡。
齊文襄王議,稱錢一文,重五铢者,聽人市用,天下州鎮郡縣之市各置二稱,懸于市門,若重不五铢,或雖重五铢而雜鉛,并不聽用。
”當世未之行也。
及隋文帝之有天下,更鑄新錢,文日“五铢”,重如其文。
置樣于關,不如樣者沒官銷毀之。
而開通元寶之式自此而準,至宋時猶仿之。
《唐書》:“李叔明為劍南節度使,上疏言道佛之弊,請本道定寺為三等,觀為二等:上寺留僧二十一,上觀道士十四,每等降殺以七,皆擇有行者,馀還為民。
德宗善之,以為可行之天下。
诏下尚書省議,己而罷之。
”至武宗會昌五年,并省天下寺觀,敕上都、東都兩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
天下節度觀察使治所及同、華、商、汝州各留一寺,分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