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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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亭徐孚遠闇公 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周立勳勒卣選輯
宋徵興轅文參閱
梅客生奏疏(疏)
梅國禎
◆疏
為叛丁悖亂異常時事萬分可慮疏
第五疏
第八疏
加包邊堡疏
請罷榷稅疏
請復戰馬疏
再請罷榷稅疏
辨撦酋不助套虜疏
○為叛丁悖亂異常時事萬分可慮疏【寧夏哱賊】
近見邸報寧夏家丁劉東陽等、賊上擅權、據城掠堡此非常大變、視唐藩鎮之禍、猶有甚焉、最可恨者、逼使總兵張維忠、疏列廵撫黨馨罪狀、其二十餘條之內。
多係款虜以來。
題準遵行。
此其意葢隱然暴揚時弊。
以煽惑各邊其謀更不軌矣。
今之議者。
不過曰變起倉卒、眾由脅迫、緩之可散其乍合之黨。
急之恐堅其緻死之心。
不知各惡權勢巳成。
蓄謀非淺。
其心必不肯悔禍其黨又無敢先發遷延一日。
則禍深一日。
狂謀愈成。
黨與愈固聲勢愈大。
風聞愈遠脇從愈多。
人心愈疑既難以俟其自定。
又不可嚇以虛聲。
外有勾連、內有觀望。
近者蠶食。
遠者震驚、將來之患有不可勝言者矣。
為今之計非力勦無以定禍亂。
非分別無以宥無辜。
非詔赦無以安脇從。
非特遣無以重事權。
非破格無以用豪傑非便宜無以中事機非重賞無以作士氣科臣王德完、請羅豪傑、真為濟時之急昨見寧夏各堡、多為所制、而平虜參將蕭如薰獨能相持、則任將之明驗也。
以臣私計、求舊易于得人。
使功不如使過。
除各邊見任、及已經調遣不宜更議外。
若退閑可任。
則無如原任遼東總兵李成梁者。
屢經戰陣。
紀律嚴明。
李氏不當用之于遼東若用之別鎮使捕反者則先聲足以懾人其子李如松李如栢李如楨。
皆負大將之才。
李如樟李如梅又為少年之傑。
其家丁自各有官守之外。
尚多同心。
敢戰之人。
世受重恩。
必不自頹于末路。
屢經論列。
更思昭雪其前功年力未衰。
威名久著。
各邊將領。
誰不畏服。
上下相信。
父子同心不惟勇略足以成功。
亦且先聲可以奪氣若慮其權多分屬地非素歷。
宜于文臣中暢曉軍情。
實心任事者。
公舉一人。
監其軍事。
謀勇相資。
調遣隨宜。
他如閑住及戴罪將領、史宸、張應種、麻貴、馬孔英、倪敏政等、或素經戰陣。
或膽勇過人皆可隨軍使之自効。
若遼東未代曠日持久。
或令伊子原任總兵李如松。
先往料理。
勒限起行。
即未必刻期擒勦。
斷足以制其死命天威既臨。
不敢四出。
魚遊釜中。
勢必自亂。
附近營路。
恃以無恐。
他方觀望。
憚而自戢。
待首惡正法之後、大加賑恤。
使朝廷之威惠並行。
紀綱大正。
此機宜之當決。
宿將之當任也。
若失此不圖。
臣未見其得策矣。
然臣又聞之、鏬隙將成者。
當急為補塞。
琴瑟不調者。
必改而更張。
今寧夏之變、正罅隙將成之會。
而緻變之由。
則琴瑟不調之驗也。
我朝事。
推論頗有原□自洪武以至嘉靖一時也自隆慶以至萬曆十八年一時也自十八年以至今日又一時也葢洪武以至嘉靖。
虜無歲不犯。
我無歲不備。
各軍雖有戰守之勞。
無剋削之苦。
嘉靖以至隆慶。
和議既成。
不修戰守。
各軍雖有剋削之苦。
而無操練之勞。
今時則異是矣。
外實修和。
而內欲兼戰。
修和則不免仍剋削以為媚虜之資兼戰則徒有操練而無首功之望臣前疏有雲。
不加矜恤而剋削是。
聞使之治生不給。
發身無階。
巳逆知其有今日之弊矣。
即總兵張維忠疏內所列、據臣所知、有載在會計錄者、有新經題準者、有係寧夏舊例、有在各邊通行、諸如此類、皆以節省為重。
以矜恤為輕。
暫行于無事之時。
尚難以得其心。
相沿于用武之日。
其何以免其怨。
廵撫黨馨、不能變通、而更為嚴峻、以緻叛軍借以為名。
鼓眾倡亂。
紀綱大壞。
人心動搖。
宜敕兵科會同彼處廵按禦史、逐欵清查、或係原舊有行、或係黨馨作俑、當因者、明著為例、當革者、即為調停。
此弊政之當清者也。
又如京營軍士、素稱虛設、有急則慮其孱弱而別為調遣。
閑暇則畏其訛言。
而不敢深求。
臣前疏中思有以鼓舞之。
而言不見用。
近見侍郎王基、條陳四事、悉切實用臣叩其議論、採之人情、慷慨敢為、人樂為用、若即以本官授之協理。
聽其主張。
而又明賞罰。
均勞逸。
察疾苦。
教技擊。
則數月而人心悅。
期年而神氣壯。
內之以護衛神京。
外之以風示遠近。
仍通行各邊督撫。
凡利所當興。
弊所當革。
悉心條議。
毋畏浮言。
毋沿舊習。
惠行而威令可施。
政平而驕悍自服。
其有處置失宜。
苟且塞責。
訪實參奏。
別選賢能、此皆救時之急務。
轉移之徼權。
伏乞採覽。
即賜允行。
不惟一方之悖亂可平。
而各邊之人心悉定。
撫督不至掣肘而外夷亦將落膽矣。
其餘有關大計、先為諸臣巳言者、臣不敢復凟也 ○第五疏【寧夏事情】
臣奉敕監督官兵、親詣討賊、除同總兵官李如松調兵前往外、近見賊情狡詐、嬰城自守、陽示卑順以緩我師、廣結虜眾以為聲援、意待秋高虜集、而後公然橫逞、其情甚明、而其勢甚急也、臣之所誓、在披肝膽以和將領之心。
同甘苦以作士卒之氣、宣威信以散賊虜之黨。
體主恩以全脇從之命。
至于攻取進止、在相度機宜、廣集眾思、難以預定、此皆臣之得以自盡者、其有勢不得自盡者、不得不望之 陛下也。
伏望敕部、覆議上請施行、一曰諭諸臣以急公義。
昔廉藺同心。
秦不敢侮。
以先公家之急。
而後私讐也。
今討逆諸臣自督撫以及將領。
皆負重望。
權各不同。
萬一各持意見。
不相協和。
則僨事不小。
須得嚴諭。
務以國事為重。
一切嫌疑禮數。
不得介意。
臣到之日。
與之歃血設誓。
有二心者 天地 祖宗是紏是殛。
至于用兵之際。
無分彼此。
或當其前或應于後。
或以攻城或以阻隘。
犄角相資。
首尾互應。
皆得論功。
庶師克在和。
而戰必勝。
攻必取矣。
二曰賞完守以鼓忠義寧夏之變。
各堡瓦解。
而平虜獨完。
如此則人自勸則論功當以蕭如薰為首而偏裨各軍之用力闔城士民之同心皆有不可泯者宜查功次大小。
即時行賞。
城內居民。
悉加賑恤。
其死于戰鬪者。
更宜優給其家。
庶人知忠厚之益。
而各自思奮矣。
三曰分順逆以散虜黨。
賊之所恃。
惟在勾虜。
而虜之所以為賊用者。
非有骨肉之親。
情好之素也。
不過利其子。
女財帛耳。
夫受恩則朝廷為重。
計利則撫賞為多。
虜亦未必不見及此也。
但順逆不與分別。
則彼亦無以自白耳。
宜遣通官查問。
曉諭有原不助賊。
或始助中止者為一等。
即與嘉獎。
其效順有能擒獻賊首者為一等。
照依欽定賞格。
厚加封賞。
仍以各賊資財。
盡數給予。
其有諭之不改。
甘心從逆者。
又為一等。
是自取誅夷。
罪在不赦
多係款虜以來。
題準遵行。
此其意葢隱然暴揚時弊。
以煽惑各邊其謀更不軌矣。
今之議者。
不過曰變起倉卒、眾由脅迫、緩之可散其乍合之黨。
急之恐堅其緻死之心。
不知各惡權勢巳成。
蓄謀非淺。
其心必不肯悔禍其黨又無敢先發遷延一日。
則禍深一日。
狂謀愈成。
黨與愈固聲勢愈大。
風聞愈遠脇從愈多。
人心愈疑既難以俟其自定。
又不可嚇以虛聲。
外有勾連、內有觀望。
近者蠶食。
遠者震驚、將來之患有不可勝言者矣。
為今之計非力勦無以定禍亂。
非分別無以宥無辜。
非詔赦無以安脇從。
非特遣無以重事權。
非破格無以用豪傑非便宜無以中事機非重賞無以作士氣科臣王德完、請羅豪傑、真為濟時之急昨見寧夏各堡、多為所制、而平虜參將蕭如薰獨能相持、則任將之明驗也。
以臣私計、求舊易于得人。
使功不如使過。
除各邊見任、及已經調遣不宜更議外。
若退閑可任。
則無如原任遼東總兵李成梁者。
屢經戰陣。
紀律嚴明。
李氏不當用之于遼東若用之別鎮使捕反者則先聲足以懾人其子李如松李如栢李如楨。
皆負大將之才。
李如樟李如梅又為少年之傑。
其家丁自各有官守之外。
尚多同心。
敢戰之人。
世受重恩。
必不自頹于末路。
屢經論列。
更思昭雪其前功年力未衰。
威名久著。
各邊將領。
誰不畏服。
上下相信。
父子同心不惟勇略足以成功。
亦且先聲可以奪氣若慮其權多分屬地非素歷。
宜于文臣中暢曉軍情。
實心任事者。
公舉一人。
監其軍事。
謀勇相資。
調遣隨宜。
他如閑住及戴罪將領、史宸、張應種、麻貴、馬孔英、倪敏政等、或素經戰陣。
或膽勇過人皆可隨軍使之自効。
若遼東未代曠日持久。
或令伊子原任總兵李如松。
先往料理。
勒限起行。
即未必刻期擒勦。
斷足以制其死命天威既臨。
不敢四出。
魚遊釜中。
勢必自亂。
附近營路。
恃以無恐。
他方觀望。
憚而自戢。
待首惡正法之後、大加賑恤。
使朝廷之威惠並行。
紀綱大正。
此機宜之當決。
宿將之當任也。
若失此不圖。
臣未見其得策矣。
然臣又聞之、鏬隙將成者。
當急為補塞。
琴瑟不調者。
必改而更張。
今寧夏之變、正罅隙將成之會。
而緻變之由。
則琴瑟不調之驗也。
我朝事。
推論頗有原□自洪武以至嘉靖一時也自隆慶以至萬曆十八年一時也自十八年以至今日又一時也葢洪武以至嘉靖。
虜無歲不犯。
我無歲不備。
各軍雖有戰守之勞。
無剋削之苦。
嘉靖以至隆慶。
和議既成。
不修戰守。
各軍雖有剋削之苦。
而無操練之勞。
今時則異是矣。
外實修和。
而內欲兼戰。
修和則不免仍剋削以為媚虜之資兼戰則徒有操練而無首功之望臣前疏有雲。
不加矜恤而剋削是。
聞使之治生不給。
發身無階。
巳逆知其有今日之弊矣。
即總兵張維忠疏內所列、據臣所知、有載在會計錄者、有新經題準者、有係寧夏舊例、有在各邊通行、諸如此類、皆以節省為重。
以矜恤為輕。
暫行于無事之時。
尚難以得其心。
相沿于用武之日。
其何以免其怨。
廵撫黨馨、不能變通、而更為嚴峻、以緻叛軍借以為名。
鼓眾倡亂。
紀綱大壞。
人心動搖。
宜敕兵科會同彼處廵按禦史、逐欵清查、或係原舊有行、或係黨馨作俑、當因者、明著為例、當革者、即為調停。
此弊政之當清者也。
又如京營軍士、素稱虛設、有急則慮其孱弱而別為調遣。
閑暇則畏其訛言。
而不敢深求。
臣前疏中思有以鼓舞之。
而言不見用。
近見侍郎王基、條陳四事、悉切實用臣叩其議論、採之人情、慷慨敢為、人樂為用、若即以本官授之協理。
聽其主張。
而又明賞罰。
均勞逸。
察疾苦。
教技擊。
則數月而人心悅。
期年而神氣壯。
內之以護衛神京。
外之以風示遠近。
仍通行各邊督撫。
凡利所當興。
弊所當革。
悉心條議。
毋畏浮言。
毋沿舊習。
惠行而威令可施。
政平而驕悍自服。
其有處置失宜。
苟且塞責。
訪實參奏。
別選賢能、此皆救時之急務。
轉移之徼權。
伏乞採覽。
即賜允行。
不惟一方之悖亂可平。
而各邊之人心悉定。
撫督不至掣肘而外夷亦將落膽矣。
其餘有關大計、先為諸臣巳言者、臣不敢復凟也 ○第五疏
同甘苦以作士卒之氣、宣威信以散賊虜之黨。
體主恩以全脇從之命。
至于攻取進止、在相度機宜、廣集眾思、難以預定、此皆臣之得以自盡者、其有勢不得自盡者、不得不望之 陛下也。
伏望敕部、覆議上請施行、一曰諭諸臣以急公義。
昔廉藺同心。
秦不敢侮。
以先公家之急。
而後私讐也。
今討逆諸臣自督撫以及將領。
皆負重望。
權各不同。
萬一各持意見。
不相協和。
則僨事不小。
須得嚴諭。
務以國事為重。
一切嫌疑禮數。
不得介意。
臣到之日。
與之歃血設誓。
有二心者 天地 祖宗是紏是殛。
至于用兵之際。
無分彼此。
或當其前或應于後。
或以攻城或以阻隘。
犄角相資。
首尾互應。
皆得論功。
庶師克在和。
而戰必勝。
攻必取矣。
二曰賞完守以鼓忠義寧夏之變。
各堡瓦解。
而平虜獨完。
如此則人自勸則論功當以蕭如薰為首而偏裨各軍之用力闔城士民之同心皆有不可泯者宜查功次大小。
即時行賞。
城內居民。
悉加賑恤。
其死于戰鬪者。
更宜優給其家。
庶人知忠厚之益。
而各自思奮矣。
三曰分順逆以散虜黨。
賊之所恃。
惟在勾虜。
而虜之所以為賊用者。
非有骨肉之親。
情好之素也。
不過利其子。
女財帛耳。
夫受恩則朝廷為重。
計利則撫賞為多。
虜亦未必不見及此也。
但順逆不與分別。
則彼亦無以自白耳。
宜遣通官查問。
曉諭有原不助賊。
或始助中止者為一等。
即與嘉獎。
其效順有能擒獻賊首者為一等。
照依欽定賞格。
厚加封賞。
仍以各賊資財。
盡數給予。
其有諭之不改。
甘心從逆者。
又為一等。
是自取誅夷。
罪在不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