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百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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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行引目、則用今邊商曠歲未中之引、各邊餉司、查該鎮邊商積年未中塩糧幾何、自四十四年以前。

    造冊填數報部、該運司亦造一冊報部、務與相同、其明歲四十五年、行今歲丙辰年引、未有本年倉鈔者、清查借用幾何、係何年塩務要填註引背、及造冊登報明白、俟邊商引價稍加、責令逐年補中二分、以待行用、俱要清楚查記。

    毋得混漏一引、此該司職業所係、廵塩禦史、憑此殿最、慎無忽畧、葢積引既銷。

    將用此引徵補壓課。

    儻漏報一引、則少一引正餘之價。

    混插一引。

    則紊一引應行之敘。

    又安可不慎重乎。

    此引補中。

    則邊商逐年所欠塩糧。

    不緻終逋。

    此引既行。

    則內商巳前停壓塩課。

    不緻缺額。

    此于國計不無少裨。

    而于裕商極為寬遠。

    俟一百七十萬逋課盡完之後。

    即與結絕。

    每年但行額引。

    不復加添。

    總之以損上益下為策。

    是易之明訓也。

     ◆揭 奸囤擅利權揭 ○奸囤擅利權揭【奸囤擅利】 原任戶部郎中、今陞疏理兩淮塩法道山東按察司副使袁世振謹揭為淮囤每歲巧奪國課一百數十萬、宜及此時返利權以歸 朝廷事、職世振備查先乍石楚陽先生故事、亦以山東副使管運司事、與職陞官正同、而竟不得其用、葢人以運長日之。

    難于展布故也。

    初部冊十議中、尚未見石公原案、故祗擬加秩管事、及見後來鮮終、乃知事宜慮始、於是備悉酌議上請、所以獎藉于職者、固甚優、所以責望于職者、尤甚厚、自奉 特遣道臣疏理之旨、而 主恩彌重、臣懼彌深矣、今敢復有他諉哉、顧惟囤戶一節、乃疏理首著、其間難處之情、有不得不一陳梗槩者、或謂處奸頑之法、從容以和、不宜驟與之較、此理誠然、切思奸頑二字、宜亦有辨、今兩淮囤戶、非頑民、乃奸民也、其所攘奪者、天下第一財利之權、 天子不得與之爭多少、其所挾持者、天下第一穩便之術、國課不得與之較盈虧、其所假借者、天下第一巧詐之談、智士不暇與之辨是非、葢國家每歲所取于兩淮者。

    餘塩不過六十萬。

    正塩不過三十五萬。

    而囤戶每歲所取于兩淮者。

    賣正引之價。

    淮南六十八萬引。

    每引以八錢五分為率。

    淮北二十二萬引。

    每引以一兩三錢為率。

    歲賣九十萬引。

    則巧賺國課銀。

    八十六萬。

    四千兩矣。

    又加以淮上良商。

    套搭預徵。

    刑拷無措。

    隻得將納過餘銀小票。

    賣與囤戶。

    每千兩止賣銀一二百兩聽其行塩。

    近日淮商上疏可證。

    此項取利無筭。

    每年又巧賺國課銀。

    奚啻數十萬兩。

    此視國課孰多孰少。

    豈非攘奪天下第一利權耶。

    且國課費無限刑併。

    尚有停壓逋欠。

    而彼之囤邊引也。

    必使之告而後買彼之收餘塩小票也必使之百方哀懇而後售凡每歲攘奪厚利。

    皆乘兩商極憊之時。

    求而受之。

    齎而送之。

    不費一毫追併之力。

    而坐傾 國家一百數十萬邊餉之利。

    此豈非天下第一穩便之術。

    國課不得與之較盈虧者耶。

    語雲十萬可以通神。

    袁疏理欲處置囤戶恐其肆為流言掣肘行事故上此揭豈有每歲攘奪國課一百數十萬、而不費數十萬金、安排布置、驅神使鬼、巧圖蒙蔽者耶、近年來、淮上明見塩法之敝。

    欲解套搭。

    而竟不能解者。

    有為之操縱者也。

    欲行新引。

    而竟為舊引所奪者。

    有為之掩飾者也。

    頃部議行之。

    兩淮內商邊商。

    皆不遠數。

    千裡來。

    舉手加額。

    或上疏。

    或具呈。

    惟恐部法不行。

    惟恐囤戶撓阻。

    則部法豈厲兩商者哉。

    而人從淮上來。

    即亦有謂部法不可行者。

    則有為之關說者也。

    近又倡為復三府之說遍布上下、頃本部巳力為發明、大抵一年不復、則且攘奪國家利權一年、十年不復、則且攘奪國家利權十年事本甚明而其說甚巧、故雖有明智之士、練達之才驟聞羣鬨、不免移情、豈暇與之辨是非耶。

    職將 陛辭行矣、本欲詳具一疏、為 皇、上陳之、猶恐赫然震怒洗滌一番不免大損元氣一番、即如往者大塩諸奸、傾家喪命、固其自取、然斵削巳甚、至今兩淮元氣未復故職反覆深念、惟望此輩幡然悔悟、毅然改圖思國家安邊之利、不可以匹夫久擅、痛二商皮骨之盡不可以血牙窮齕、如是、則彼既歸化。

    職何成心。

    所收倉鈔。

    職仍與之序賣也。

    所買餘銀小票。

    職仍與之序行也。

    其後塩法龍禦史具疏上疏理功跡雲道臣在部條陳十議及後受事又能不執前前議以通融之才濟其操持之法即此揭數語大意也倘更有良策。

    不必解套搭而人心悅從。

    不必行新引。

    而國商兼裕。

    超出乎部議之外。

    通利于上下之間。

    職仍為之虗受也。

    緣職此行。

    期于疏塩法。

    不期于行臆見。

    期于培兩商。

    不期于鋤囤戶。

    此職素心、實是如此、故近日淮商秦晉。

    吳昭慶等。

    上疏、為塩法疏通有機、奸囤阻撓可慮、科抄到部、久宜題覆然姑緩之者、仰體 皇上留神塩政。

    恐追筭前利禍將不測。

    此職之恤囤戶。

    何啻恤兩商也。

    而無奈諸囤方且蓄養天下神奸為之主文、為之結納于請、隻圖 朝廷法壞隻害二商困極、巧布流言、陰肆蠱毒、則塩法終難料理、九塞從此震搖、揆厥所由、罪無別諉、不知當此時諸奸囤。

    將欲持阿堵何往耶。

    談至于此、亦可以豁然自反矣、此輩誠能自反而 朝廷塩法立疏矣、 皇明經世文編卷四百七十六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