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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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亭陳子龍臥子 徐孚遠□□ 宋徵璧上木 顧開雍偉南選輯
錢穀子璧參閱
楊大司農奏疏(疏)
楊鼎
◆疏
通惠河舊道事宜疏
會議大同等處事宜
覆山東廵撫事宜
議覆廵撫漕運疏
○通惠河舊道事宜疏【通惠河舊道】
看得通州至京城四十餘裡、古有通惠河故道、石閘尚存、永樂間曾於此河搬運大木。
以此度之。
船亦可行。
先年曾奏欲於此河積水船運。
又有議欲於三裡河從張家灣煙墩橋以西。
疏挑二十裡。
灣泊糧船以避水患者。
二事俱未施行、今此河道通流。
其水約深二尺。
不勞疏挑。
惟用閘蓄水。
令運糧衛所。
每船二十五隻。
造一剝船。
自備米袋。
挨次剝運。
如此則運士得省腳費而困憊少蘇矣。
今蒙命臣等同參將袁佑等親詣昌平縣元人引水去處。
及宛平大興通州地方三裡河各河道。
因土命公訪求元時故道故回奏雲雲本二疏今各為一將行船故迹。
逐一踏勘。
及據元史并各閘見樹碑文所載事疏稽考回奏。
看得閘河原有舊閘二十四座以通水道。
元時宮闕尚在東北伹元時水在宮墻外。
船得進入城內海子灣泊。
今水從皇城中金水河流出。
難循故道行船。
須用從宜改圖。
除元人舊引昌平東南山白浮泉水往西逆流。
徑過 祖宗山陵。
恐於地裡不宜及一畝泉水。
經過白羊口山溝。
雨水衝截。
俱難導引外。
及勘得城南三裡河。
至張家灣運河口。
袤延六十餘裡。
舊無河源。
正統間因脩城壕、作壩蓄水。
慮恐雨多水溢。
故於正陽橋東南低窪處。
開通壕口以洩其水。
始有三裡河名。
自壕口三裡至八裡。
始接渾河舊渠。
兩岸多人家廬舍墳墓。
流向十裡迤南。
全接舊河流入張家灣白河。
其水深處止有二三尺。
淺處一尺餘。
濶處僅丈餘。
窄處未及一丈。
今若用此河行船。
凡河身窄狹淤淺處。
必用濬深開濶。
凡遇人家房垣墳。
所必須拆毀那移。
且以今寬處一丈計之。
水深二尺。
若散於五丈之寬止深四寸況春夏天旱。
泉脈易乾。
流水更少。
糧船剝運。
俱難行使。
兼且沿河堤岸。
高者必須剷削。
低者缺者必須增築填塞。
又有走沙。
急湍處俱要創閘。
派夫修挑。
倘水少又須增引別處。
水來相濟。
若引西湖之水。
則自河口迤西直至西河堤岸。
未免添置閘座。
若引草橋之水。
必須於大祀壇邊一路創鑿溝渠。
亦恐有礙。
況其源又止出彰義門外玉匠局等處馬跑等地泉。
亦不深遠。
大抵此河天旱則淤壅淺澀。
雨澇則漫散衝突。
徒勞人力。
卒難成功。
決不可開。
況元人開此。
曾用金口之水。
其勢洶湧。
衝沒民舍。
船不能行。
卒為廢河。
此乃不可行之明驗也。
今會勘得玉泉龍泉及月兒柳沙等泉諸水。
其源皆出於西北一帶山麓。
堪以導引。
匯于西湖。
見今大半流出清河。
若從西湖源頭。
將分水青龍閘閉住。
引至玉泉諸水。
從高梁河量其分數。
一半仍從皇城金水河流出。
其餘從都城外壕。
流轉通會。
流於正陽門東城壕。
再將洩入三裡河水閘住。
併入大通橋閘河。
隨時開閉天旱水小。
則閉閘瀦水。
短運剝船。
雨澇水大。
則開閘洩水。
放行大舟。
況河道閘座見成不用增造。
官吏閘夫見有。
不須添設。
臣等勘時曾將慶豐平津通流等閘下闆七葉剝船巳騐可行。
若闆下至官定水。
則其船亦可通行。
止是閘座河渠。
間有決壞淤淺處要逐加脩濬。
較之欲創三裡河。
工程甚省況前元開創此河。
漕運七八十年。
公私便宜。
後來廢弛。
今若復興。
今此河亦僅通剝船耳則舟楫得以環城灣泊。
糧儲得以近倉上納。
在內食糧官軍。
得以就近関給。
通州該上糧儲。
又得運來都城。
與夫天下百官之朝覲。
四方外夷之貢獻。
其行李方物。
皆得直抵都城下。
若此事舉行。
實天意暢快、人心歡悅、足以壯觀我 聖朝、京師萬萬年太平之氣象也。
伏望聖明早賜裁處、乞敕各該衙門會計物料、量撥官匠、并各營見摻官軍人等、自山西玉泉一帶、并都城周圍壕土?斬、及大通橋直抵通州張家灣一路河道、分工、逐一修濬、如此則不惟省一時糧運之腳價。
實足以垂萬世無窮之利益矣。
○會議大同等處事宜【會議邊事宜】
廵撫大同甘肅等處都禦史殷謙等所奏事宜、一太原等府州縣、歲運邊方糧草、因山路險遠。
止是輕賫銀貨買納。
如薄收價貴。
則積蓄者高價以罔利。
如有收價賤。
則 納者侵欺肥巳。
宜令有司遇價賤。
則督令全買。
貴則使納至六七分。
其餘收銀。
給與官軍。
準作俸糧。
一山西新設威遠衛、與大同右衛相隣、右衛三面幾四百裡、威遠四面僅六裡。
難以種牧、宜令分廵官會同守備等官查量、以隣近大同右玉林二衛餘地內西南各撥二十裡。
東北各撥一十五裡。
給威遠衛軍種牧。
一陝西甘肅一帶官倉、近被官攢鬥級侵盜糧料、多至一萬三千餘石、少者二千有奇、蓋因監收官不相交代。
緻生姦弊。
況甘肅見有虜報、正積蓄備禦之時、其監收官宜二年一代、不許先期而還受代者亦不得託故延緩。
一甘肅當豪之家、多賂摠兵副參等官、占奪水利。
妨民灌溉。
宜令分廵官兼管其事、犯者治以
以此度之。
船亦可行。
先年曾奏欲於此河積水船運。
又有議欲於三裡河從張家灣煙墩橋以西。
疏挑二十裡。
灣泊糧船以避水患者。
二事俱未施行、今此河道通流。
其水約深二尺。
不勞疏挑。
惟用閘蓄水。
令運糧衛所。
每船二十五隻。
造一剝船。
自備米袋。
挨次剝運。
如此則運士得省腳費而困憊少蘇矣。
今蒙命臣等同參將袁佑等親詣昌平縣元人引水去處。
及宛平大興通州地方三裡河各河道。
因土命公訪求元時故道故回奏雲雲本二疏今各為一將行船故迹。
逐一踏勘。
及據元史并各閘見樹碑文所載事疏稽考回奏。
看得閘河原有舊閘二十四座以通水道。
元時宮闕尚在東北伹元時水在宮墻外。
船得進入城內海子灣泊。
今水從皇城中金水河流出。
難循故道行船。
須用從宜改圖。
除元人舊引昌平東南山白浮泉水往西逆流。
徑過 祖宗山陵。
恐於地裡不宜及一畝泉水。
經過白羊口山溝。
雨水衝截。
俱難導引外。
及勘得城南三裡河。
至張家灣運河口。
袤延六十餘裡。
舊無河源。
正統間因脩城壕、作壩蓄水。
慮恐雨多水溢。
故於正陽橋東南低窪處。
開通壕口以洩其水。
始有三裡河名。
自壕口三裡至八裡。
始接渾河舊渠。
兩岸多人家廬舍墳墓。
流向十裡迤南。
全接舊河流入張家灣白河。
其水深處止有二三尺。
淺處一尺餘。
濶處僅丈餘。
窄處未及一丈。
今若用此河行船。
凡河身窄狹淤淺處。
必用濬深開濶。
凡遇人家房垣墳。
所必須拆毀那移。
且以今寬處一丈計之。
水深二尺。
若散於五丈之寬止深四寸況春夏天旱。
泉脈易乾。
流水更少。
糧船剝運。
俱難行使。
兼且沿河堤岸。
高者必須剷削。
低者缺者必須增築填塞。
又有走沙。
急湍處俱要創閘。
派夫修挑。
倘水少又須增引別處。
水來相濟。
若引西湖之水。
則自河口迤西直至西河堤岸。
未免添置閘座。
若引草橋之水。
必須於大祀壇邊一路創鑿溝渠。
亦恐有礙。
況其源又止出彰義門外玉匠局等處馬跑等地泉。
亦不深遠。
大抵此河天旱則淤壅淺澀。
雨澇則漫散衝突。
徒勞人力。
卒難成功。
決不可開。
況元人開此。
曾用金口之水。
其勢洶湧。
衝沒民舍。
船不能行。
卒為廢河。
此乃不可行之明驗也。
今會勘得玉泉龍泉及月兒柳沙等泉諸水。
其源皆出於西北一帶山麓。
堪以導引。
匯于西湖。
見今大半流出清河。
若從西湖源頭。
將分水青龍閘閉住。
引至玉泉諸水。
從高梁河量其分數。
一半仍從皇城金水河流出。
其餘從都城外壕。
流轉通會。
流於正陽門東城壕。
再將洩入三裡河水閘住。
併入大通橋閘河。
隨時開閉天旱水小。
則閉閘瀦水。
短運剝船。
雨澇水大。
則開閘洩水。
放行大舟。
況河道閘座見成不用增造。
官吏閘夫見有。
不須添設。
臣等勘時曾將慶豐平津通流等閘下闆七葉剝船巳騐可行。
若闆下至官定水。
則其船亦可通行。
止是閘座河渠。
間有決壞淤淺處要逐加脩濬。
較之欲創三裡河。
工程甚省況前元開創此河。
漕運七八十年。
公私便宜。
後來廢弛。
今若復興。
今此河亦僅通剝船耳則舟楫得以環城灣泊。
糧儲得以近倉上納。
在內食糧官軍。
得以就近関給。
通州該上糧儲。
又得運來都城。
與夫天下百官之朝覲。
四方外夷之貢獻。
其行李方物。
皆得直抵都城下。
若此事舉行。
實天意暢快、人心歡悅、足以壯觀我 聖朝、京師萬萬年太平之氣象也。
伏望聖明早賜裁處、乞敕各該衙門會計物料、量撥官匠、并各營見摻官軍人等、自山西玉泉一帶、并都城周圍壕土?斬、及大通橋直抵通州張家灣一路河道、分工、逐一修濬、如此則不惟省一時糧運之腳價。
實足以垂萬世無窮之利益矣。
○會議大同等處事宜
止是輕賫銀貨買納。
如薄收價貴。
則積蓄者高價以罔利。
如有收價賤。
則 納者侵欺肥巳。
宜令有司遇價賤。
則督令全買。
貴則使納至六七分。
其餘收銀。
給與官軍。
準作俸糧。
一山西新設威遠衛、與大同右衛相隣、右衛三面幾四百裡、威遠四面僅六裡。
難以種牧、宜令分廵官會同守備等官查量、以隣近大同右玉林二衛餘地內西南各撥二十裡。
東北各撥一十五裡。
給威遠衛軍種牧。
一陝西甘肅一帶官倉、近被官攢鬥級侵盜糧料、多至一萬三千餘石、少者二千有奇、蓋因監收官不相交代。
緻生姦弊。
況甘肅見有虜報、正積蓄備禦之時、其監收官宜二年一代、不許先期而還受代者亦不得託故延緩。
一甘肅當豪之家、多賂摠兵副參等官、占奪水利。
妨民灌溉。
宜令分廵官兼管其事、犯者治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