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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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亭陳子龍臥子 宋徵璧尚木 徐孚遠闇公 彭賓燕又選輯
徐鳳彩聖期參閱
王端毅公文集(狀)
王恕
◆狀
參鎮守官參隨擾害夷方謝狀
乞嚴賞罰以禁盜賊奏狀
駕帖不可無印信疏
參提奪占南甸田地軍職奏狀
論中使科擾民得物件奏狀
議事奏狀
處置地方奏狀
駁議聽選官王瓚建言江北五衞免赴京操奏狀
言開河事宜幷乞先修舊塘水閘奏狀
處置運糧餘丁月糧奏狀
申明茶法奏狀
議封贈繼母奏狀
論釋奠禮奏狀
陳言輔治奏狀
議知州趙源乞開陞衙門奏狀
議修蘆溝河官不當陞職奏狀
議進士石存禮除官奏狀
○參鎮守官參隨擾害夷方謝狀【鎮守參隨】
臣仰惟我 太祖高皇帝統馭天下、慮恐大小官員軍民人等假托公差為名、前往外夷衙門生事擾害、需索財物、緻生邊患故降 勑諭金牌信符。
及勘合底簿。
關防詐偽。
以盡撫綏之道。
列聖相承。
率繇舊章。
故事當考每於踐阼之初。
換與勘合底簿。
勑諭昭昭篇首。
立法甚嚴。
是以臣民遵守。
不敢違犯。
夷人得以安生。
莫不慕義向化。
恪修職貢。
頃自太監錢能、到於雲南、侮慢自賢、罔遵 聖訓、不時差人前去外夷衙門。
假公營私、需索攪擾、失夷人心、職貢因之以缺、今灣甸州告稱前項京官節次要伊銀兩等情、臣再三體訪、委的是實、假差遣為名所至科擾然此輩之到雲南非特攪擾外夷衙門而腹裏地方無不被害人情大為之不堪、除給榜文發去該州禁約、及巳故知州景拙法、伊男承襲之事另行外、查得吳京官即吳源、係散官、江和即姜和、係指揮、鐵京官即鐵聰、係勇士、福安即劉安、與楊能、俱百戶、係跟隨錢能人員、錢能在雲南遣指揮郭景以玉帶龍衣私通安南王為端毅所擒景赴井死困劾能罪狀先朝任重大臣如此今人動言祖宗朝亦有鎮守內臣無損於治不知方今方鎮大臣中屠風節尚可施耶錢五係錢能義男、合無差官將各犯拏解到京、查金牌信符衙門勑諭事例、治以重罪、就將追出賍物給該州出銀人收領、如此、則法令昭明、而姦頑知所警懼、恩信不失、而遠人自然悅服、 ○乞嚴賞罰以禁盜賊奏狀【滇南官軍】
照得衞所官軍。
本為防姧禦侮。
緝捕盜賊。
征討不庭而設。
非徒費軍實。
張虛聲而為觀美也。
且雲南地方。
諸種蠻夷雜處。
其人兇悍好殺。
不以盜賊為恥。
盔甲鎗刀弓箭挨牌等項軍器。
家家有之。
動輒三五十人。
或一二百人。
結為羣黨。
各執軍器。
流刼村寨。
抄搶家財。
殺死人命。
或截路搶刼商旅貨物。
略無忌憚。
各處雖有哨堡廵司。
及廵捕官軍。
非惟賊眾軍寡。
不能抵敵。
亦繇馭之無法。
所以不能成功。
何也。
伏睹 大明律失悞軍事。
及主將不固守條內。
別無與賊對敵殺傷官軍。
罪坐管軍頭目之人損軍之令先賢多論之今巳變通矣況勝負兵家之常雖智如良平勇如信布亦不能保其必勝奈何近來庸愞不才頭目。
因向時領軍將挍。
或以輕進被參。
或以損軍得罪。
以此遇賊。
先以退縮保軍為心。
略無向前勦賊之志。
幸而稍得其利。
輒便虛增首級。
妄報功次。
以圖陞賞。
不幸而折損官軍。
就行隱匿不聞。
設辭遮掩以避其罪。
況進則有死而無功。
退則有生而無罪。
如此。
為將校者。
誰肯提軍出戰。
為士卒者。
誰肯奮不顧身。
此官軍遇賊。
所以不能成功者然也。
近來朝廷頗申此令於九邊但須□力行之耳設若臨陣奮勇。
與賊對敵而死者厚恤其家。
不罪領軍之官。
若能成功。
厚加賞賚。
其臨陣退縮。
不能奮勇効死。
緻賊猖獗。
殺害良民。
失陷地。
照依軍法處治。
設或鼓之再戰。
誰敢退縮。
誰不向前。
此馭之之法也。
如此。
則賊不期破而自破。
功不必成而自成矣。
且雲南強賊。
比之它處數加十倍。
雖曰習俗之使然其緻之也。
則有繇焉。
或土官令家奴紏合部民而為之。
近者普明昇亦沐民莊戶也或管莊之人。
招引無籍軍而為之。
盜以土官幷管莊之人為主人。
賍俱藏於其家誰敢前去搜捕。
此雲南強盜。
所以多於他處也。
況雲南去京萬裡。
非可以朝發而夕至。
若將問成該決強盜照依常例。
奏請至秋後。
然後行刑。
罰行宜速使人知所懼動經監候一年之上或二三年者。
亦有之。
比及奏 請至日或死于獄中而不受刑者多矣將何以警兇惡而快人心。
乞 勑該部計議。
今後官軍人等與賊對敵而死者。
官給銀物以卹其家。
本管頭目督軍同戰救援不及者不罪如或有功次。
量加賞賚、若遇賊退縮、不能奮勇不能督戰、及見同征軍士被圍故不救援者。
俱以軍法處治、土官幷管莊之人縱賊為非者、亦治以重罪仍將今後拿獲幷見問未結強盜、都布按三司會問明白同見監巳問結強盜、俱引赴鎮守總兵廵撫廵按等官處會審無冤委官押發市曹就便處決仍將首級發於打刼地方梟掛示眾然後具奏如此則賞罰當而官軍知所勸。
法令嚴而盜賊不敢肆矣。
○駕帖不可無印信疏【駕帖印信】
近聞雲南中衞百戶汪清、來自京師、賫捧 駕帖與刑部郎中鍾蕃、錦衣衞百戶宋鑑、臣竊有疑焉、伏聞駕帖下各衙門、則用司禮監印信、該科掛號、皇城各門、俱打照出關防印子、皆所以防詐偽也、今聞齎來駕帖、既無該監印信、該科字號、又無各門關防、此臣之不能無疑者一也、近該臣等題為外夷脫回中華軍丁事。
都察院覆本奏奉 聖旨是、各差的當官去、務要勘問明白、于礙錢能奏來處置、欽此、今原差郎中等官鍾蕃等、齎領前項 旨意公文、於本年九月初六日到雲南、提取犯人盧安等、到官鞫問間、百戶汪清、又齎 駕帖於本月十一日到、送與郎中鍾蕃等、此臣之不能無疑者二也、然臣之所疑者無他。
但為事體不一。
何則。
事體一則人皆尊信而無疑。
若事體不一。
非惟起人之疑。
且使投閒抵隙者。
得以行其詐而濟其私。
大臣深思遠慮之言設若 駕帖內有賜死重事。
而無印信可驗。
其人將死乎。
將不死乎。
果出于 上意而不死。
則是違君命而罪愈重。
若非 上意而死之。
未免含冤於地下。
繇是言之。
駕帖之出。
誠不可無印信。
臣以疏遠孤蹤。
劾奏炙手可熱之權要、何啻履虎狼之尾、撩虺蛇之首、真可謂不知量者也、但緣前項事情、非臣私家之事、于係地方之安危、生民之休戚、國體之輕重。
人心之向背、且如昔者交阯守鎮非人、因而失陷地方、騰衝一夫啟釁、以緻麓賊反叛、費無限之錢糧。
傷無限之生靈。
至今無老少。
言之莫不疾首蹙額。
酸鼻流涕。
公疏上 憲宗為召錢能止?帚安置南京自是黔公以下無不凜凜矣今日錢能等所為之事殆有甚焉將來之禍誠不可測 朝廷縱無按問之文。
部屬縱無訴告之詞。
臣廵撫其地。
風聞其事。
亦當為 陛下言之況交通外國之事。
兵部奏 準、行臣與禦史甄希賢會問、攪擾夷方之事、木邦等處節有緬書告訴、臣是以不得不從實 上聞。
其罪彼與否。
朝廷自有 祖宗法度在。
臣豈敢容私意於其間哉。
若臣不以實告。
則是黨權要而欺 朝廷也。
其罪將安逃乎。
縱使幸而免之。
亦豈忠臣孝子之心之忍為乎。
黨權要而苟利祿。
臣則不忍為也。
有此情悃。
幹冐 天威、不勝戰悚、 ○參提奪占南甸田地軍職奏狀【中使科擾】
竊惟外夷之人、性如犬羊、馭之以道則歸順、馭之失策則背叛、故 祖宗時、因其慕義向化、臣伏中國、是以待之以誠信、撫之以恩義、嘗降 勑禁止官員軍民人等、不許假托公差。
前去夷方擾害非徒安外夷實所以安中國也若外夷安。
則邊方無事。
而中國自安外夷不安。
則邊方多事。
而中國亦不得安。
今外夷南甸宣撫司百夫長刁克蠻、告稱各官占伊前項村寨田地、以緻百姓逃竄差發拖欠節緣繇侵擾外夷地方事理內官隨從每多騷擾而于屬夷幹係尤非細故若不拿問處置。
誠恐失夷人心。
因而激變。
引惹邊釁。
不無勞師費財。
為中國憂。
所係甚大。
非但區區田土而巳。
查得尹指揮係尹泉、陳指揮係陳輔明指揮係明廣、尹千戶係尹銘、藺
及勘合底簿。
關防詐偽。
以盡撫綏之道。
列聖相承。
率繇舊章。
故事當考每於踐阼之初。
換與勘合底簿。
勑諭昭昭篇首。
立法甚嚴。
是以臣民遵守。
不敢違犯。
夷人得以安生。
莫不慕義向化。
恪修職貢。
頃自太監錢能、到於雲南、侮慢自賢、罔遵 聖訓、不時差人前去外夷衙門。
假公營私、需索攪擾、失夷人心、職貢因之以缺、今灣甸州告稱前項京官節次要伊銀兩等情、臣再三體訪、委的是實、假差遣為名所至科擾然此輩之到雲南非特攪擾外夷衙門而腹裏地方無不被害人情大為之不堪、除給榜文發去該州禁約、及巳故知州景拙法、伊男承襲之事另行外、查得吳京官即吳源、係散官、江和即姜和、係指揮、鐵京官即鐵聰、係勇士、福安即劉安、與楊能、俱百戶、係跟隨錢能人員、錢能在雲南遣指揮郭景以玉帶龍衣私通安南王為端毅所擒景赴井死困劾能罪狀先朝任重大臣如此今人動言祖宗朝亦有鎮守內臣無損於治不知方今方鎮大臣中屠風節尚可施耶錢五係錢能義男、合無差官將各犯拏解到京、查金牌信符衙門勑諭事例、治以重罪、就將追出賍物給該州出銀人收領、如此、則法令昭明、而姦頑知所警懼、恩信不失、而遠人自然悅服、 ○乞嚴賞罰以禁盜賊奏狀
本為防姧禦侮。
緝捕盜賊。
征討不庭而設。
非徒費軍實。
張虛聲而為觀美也。
且雲南地方。
諸種蠻夷雜處。
其人兇悍好殺。
不以盜賊為恥。
盔甲鎗刀弓箭挨牌等項軍器。
家家有之。
動輒三五十人。
或一二百人。
結為羣黨。
各執軍器。
流刼村寨。
抄搶家財。
殺死人命。
或截路搶刼商旅貨物。
略無忌憚。
各處雖有哨堡廵司。
及廵捕官軍。
非惟賊眾軍寡。
不能抵敵。
亦繇馭之無法。
所以不能成功。
何也。
伏睹 大明律失悞軍事。
及主將不固守條內。
別無與賊對敵殺傷官軍。
罪坐管軍頭目之人損軍之令先賢多論之今巳變通矣況勝負兵家之常雖智如良平勇如信布亦不能保其必勝奈何近來庸愞不才頭目。
因向時領軍將挍。
或以輕進被參。
或以損軍得罪。
以此遇賊。
先以退縮保軍為心。
略無向前勦賊之志。
幸而稍得其利。
輒便虛增首級。
妄報功次。
以圖陞賞。
不幸而折損官軍。
就行隱匿不聞。
設辭遮掩以避其罪。
況進則有死而無功。
退則有生而無罪。
如此。
為將校者。
誰肯提軍出戰。
為士卒者。
誰肯奮不顧身。
此官軍遇賊。
所以不能成功者然也。
近來朝廷頗申此令於九邊但須□力行之耳設若臨陣奮勇。
與賊對敵而死者厚恤其家。
不罪領軍之官。
若能成功。
厚加賞賚。
其臨陣退縮。
不能奮勇効死。
緻賊猖獗。
殺害良民。
失陷地。
照依軍法處治。
設或鼓之再戰。
誰敢退縮。
誰不向前。
此馭之之法也。
如此。
則賊不期破而自破。
功不必成而自成矣。
且雲南強賊。
比之它處數加十倍。
雖曰習俗之使然其緻之也。
則有繇焉。
或土官令家奴紏合部民而為之。
近者普明昇亦沐民莊戶也或管莊之人。
招引無籍軍而為之。
盜以土官幷管莊之人為主人。
賍俱藏於其家誰敢前去搜捕。
此雲南強盜。
所以多於他處也。
況雲南去京萬裡。
非可以朝發而夕至。
若將問成該決強盜照依常例。
奏請至秋後。
然後行刑。
罰行宜速使人知所懼動經監候一年之上或二三年者。
亦有之。
比及奏 請至日或死于獄中而不受刑者多矣將何以警兇惡而快人心。
乞 勑該部計議。
今後官軍人等與賊對敵而死者。
官給銀物以卹其家。
本管頭目督軍同戰救援不及者不罪如或有功次。
量加賞賚、若遇賊退縮、不能奮勇不能督戰、及見同征軍士被圍故不救援者。
俱以軍法處治、土官幷管莊之人縱賊為非者、亦治以重罪仍將今後拿獲幷見問未結強盜、都布按三司會問明白同見監巳問結強盜、俱引赴鎮守總兵廵撫廵按等官處會審無冤委官押發市曹就便處決仍將首級發於打刼地方梟掛示眾然後具奏如此則賞罰當而官軍知所勸。
法令嚴而盜賊不敢肆矣。
○駕帖不可無印信疏
都察院覆本奏奉 聖旨是、各差的當官去、務要勘問明白、于礙錢能奏來處置、欽此、今原差郎中等官鍾蕃等、齎領前項 旨意公文、於本年九月初六日到雲南、提取犯人盧安等、到官鞫問間、百戶汪清、又齎 駕帖於本月十一日到、送與郎中鍾蕃等、此臣之不能無疑者二也、然臣之所疑者無他。
但為事體不一。
何則。
事體一則人皆尊信而無疑。
若事體不一。
非惟起人之疑。
且使投閒抵隙者。
得以行其詐而濟其私。
大臣深思遠慮之言設若 駕帖內有賜死重事。
而無印信可驗。
其人將死乎。
將不死乎。
果出于 上意而不死。
則是違君命而罪愈重。
若非 上意而死之。
未免含冤於地下。
繇是言之。
駕帖之出。
誠不可無印信。
臣以疏遠孤蹤。
劾奏炙手可熱之權要、何啻履虎狼之尾、撩虺蛇之首、真可謂不知量者也、但緣前項事情、非臣私家之事、于係地方之安危、生民之休戚、國體之輕重。
人心之向背、且如昔者交阯守鎮非人、因而失陷地方、騰衝一夫啟釁、以緻麓賊反叛、費無限之錢糧。
傷無限之生靈。
至今無老少。
言之莫不疾首蹙額。
酸鼻流涕。
公疏上 憲宗為召錢能止?帚安置南京自是黔公以下無不凜凜矣今日錢能等所為之事殆有甚焉將來之禍誠不可測 朝廷縱無按問之文。
部屬縱無訴告之詞。
臣廵撫其地。
風聞其事。
亦當為 陛下言之況交通外國之事。
兵部奏 準、行臣與禦史甄希賢會問、攪擾夷方之事、木邦等處節有緬書告訴、臣是以不得不從實 上聞。
其罪彼與否。
朝廷自有 祖宗法度在。
臣豈敢容私意於其間哉。
若臣不以實告。
則是黨權要而欺 朝廷也。
其罪將安逃乎。
縱使幸而免之。
亦豈忠臣孝子之心之忍為乎。
黨權要而苟利祿。
臣則不忍為也。
有此情悃。
幹冐 天威、不勝戰悚、 ○參提奪占南甸田地軍職奏狀
前去夷方擾害非徒安外夷實所以安中國也若外夷安。
則邊方無事。
而中國自安外夷不安。
則邊方多事。
而中國亦不得安。
今外夷南甸宣撫司百夫長刁克蠻、告稱各官占伊前項村寨田地、以緻百姓逃竄差發拖欠節緣繇侵擾外夷地方事理內官隨從每多騷擾而于屬夷幹係尤非細故若不拿問處置。
誠恐失夷人心。
因而激變。
引惹邊釁。
不無勞師費財。
為中國憂。
所係甚大。
非但區區田土而巳。
查得尹指揮係尹泉、陳指揮係陳輔明指揮係明廣、尹千戶係尹銘、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