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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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而母子之心安矣、奉 旨諸司職掌無盡封繼母之文止許封一人 ○論釋奠禮奏狀【釋奠】 禮部儀制清吏司手本內開 皇上于今年三月三日 幸太學釋奠 先師孔子、以臣為分獻東哲官、榮幸莫大焉、切觀儀注內一叚、開稱導引官導 皇上詣大成殿陛上、典儀唱執事官各司其事、執事、官各先斟酒於爵、候導 上至拜位、贊就位、百官亦各就拜位、四配十哲分獻官、各詣殿陛東西階下、兩廡分獻官各詣廡前、俱北向立、贊迎神、樂作、樂止、贊 上鞠躬拜、興、拜、興、平身、通贊百官行禮、同贊搢圭、 上搢圭、執事官跪進爵、樂作、 上受爵、獻畢、復授執事官奠于神位前、樂止、贊出圭、 上出圭、四配十哲、兩廡分獻官、以次詣神位前奠爵訖、仍以次出殿門外、東西、向立、典議唱送神、樂作、樂止、贊 上鞠躬拜、興、拜、興、平身、通贊陪祀官行禮、同導引官導 上繇中道出、分獻官以次退、若依此儀注則分獻官始終不拜矣 皇上拜陪祀官俱拜獨分獻官始終不拜恐非禮也臣愚以為分獻官拜位。

    當在殿陛之下。

    列于陪祀官之前。

    贊迎神。

     上在殿陛上拜。

    分獻官陪祀官俱在殿陛下拜。

     上獻畢、分獻官以次詣神位前奠爵訖、復退于殿陛下原拜位立定、贊送神、 上拜、分獻官陪祀官俱拜。

    似為近禮。

    臣讀禮記文王世子篇有曰凡學春官釋奠于其先師、秋冬亦如之、此言春官之釋奠。

    主于行禮。

    非報功也。

    故無幣。

    又曰。

    凡始立學者必釋奠于 先聖先師、及行事必以幣、此言立學事重。

    故釋奠必以幣。

    今 皇上嗣登大寶。

    初幸太學。

    緣引經術即所謂始立學也。

    臣愚以為釋奠當用幣。

    爵亦當三獻。

    今儀注內無獻幣之禮辨駁固為允當是行春官釋奠之禮非始立學釋奠之禮也似為未安或以為舊儀注如此。

    臣以為舊儀注是。

    則當從之。

    或有差誤。

    亦當更之。

    以求合乎宜。

    似不可以訛承訛也。

    乞下臣言于禮官。

    會同翰林院官議之。

    然後行事。

    則 聖明幸學釋奠之禮。

    庶幾合乎宜。

    而可以傳之于後矣。

     疏上準行分獻官拜禮餘仍舊儀 ○陳言輔治奏狀【陞賞冒濫】 祖宗朝宮府一體讀此疏猶有周制宦官統于冢宰之意 伏覩 祖訓條章內府各監局等衙門內官、俱有定員、各有職掌、洪武永樂年間、未嘗額外濫設、其太監等官、非歷練老成。

    縱有聰明才俊。

    亦不輕授。

    故事當考近年以來。

    則不然矣。

    前者 陛下將內官論年逓降葢矯往年濫陞之弊欲復 祖宗之舊制誠是也臣於病中風聞、近日又陞一起內官、其數頗多、不知是目前逓降者。

    不知另是一起也。

    前既以為濫而逓降之今何不以為濫而復陞之。

    似乎不可。

     陛下嗣位之初。

    人心歸向如古之二帝三王。

    本朝 太祖太宗復見於今日。

    莫不稱頌而愛戴之。

    蓋聞 陛下在青宮時。

    存心正大。

    不喜聲色。

    不貴貨利。

    及登 寶位。

    又罷貢獻織造。

    屏去一應珍奇玩好之物。

    治近習蠹國亂政邪術欺 君罔上之罪。

    孝宗聖德于此疏略載之迸逐刺麻番僧法王佛子國師。

    革罷傳奉冗員。

    追回濫賞莊田蟒衣等項。

    裁抑奢侈奔競。

    凡此數事。

    皆壞名器。

    損國體。

    傷民財。

    臣民所不欲而不能革。

    非一日矣。

     陛下一旦而盡革之。

    此天下臣民。

    所以稱頌而愛戴之也。

    夫何未久而又濫陞內官如此。

    若復濫賞莊田蟒衣。

    將見前數事。

    不數年復如舊矣言甚切直欲天下臣民稱頌而愛戴之如今日。

    恐不可得。

    此 天命去就。

    人心離合之畿也。

    可不慎與。

    況今北虜在邊。

    災異疊見。

    此正 君臣上下同加修省之時。

    而 國政如此。

    其何以服遠人。

    弭 天變。

    伏望陛下自令伊始。

    於出入起居之時。

    發號施令之際。

    務要惟精惟一。

    允執厥中。

    遠宗堯舜之道。

    近守 祖宗之法。

    決不可為巧言所惑。

    蹈襲前事。

    上拂 天意。

    下失人心。

    而為 社稷憂。

    臣誠激於中、詞不能婉、無任戰慄隕越之至、 ○議知州趙源乞開陞衙門奏狀【廣西土官】 看得廣西龍州土官知州趙源奏稱本州地方與安南國毗連、每遇交人進貢往來、係臣率領目兵迎送護持、其間官偽稱侯伯都督侍郎、假為此言欲改府治以便彈壓也勢張狐犬之威欺壓守邊官員、妄自尊大、乞照憑祥縣開設軍民府事例、將龍州改為龍州府土官知府職事、長牙爪精神固守地方一節、臣等竊聞書曰、監于先王成憲其永無愆詩曰、不愆不忘、率繇舊章、此古昔之格言、後世君臣之所當法守者也、緣前項地方自 國初開設州治、迄今一百二十餘年、自趙帖堅歸附為土官知州子孫世襲其職、至趙源已是四輩、未嘗改作、所以邊釁不生、境內晏然、今土官知州趙源、欲陛百餘年來巳定之州治而為府治凡馭土官當以故事裁之若輕狥奏請將來陳乞者紛紛無以裁之一與一否反為厲階矣若允所請恐邊境自此多事矣非地方之福亦非趙源之福合無行令廵撫都禦史今後如遇安南遣使入貢經過龍州地方。

    差官開諭來使既不從其陳請為此言以釋其意亦是駕馭機權也 近普氏亦以濫假州守之職遂緻生心土官嘗試朝廷張大聲勢率自此始務要遵守禮法毋得生事擾害仍戒諭知州趙源亦要安分循理遵守 祖宗成憲永享和平之福毋再妄生異議率意改作。

    以貽後日之悔。

     ○議修蘆溝河官不當陞職奏狀【河工濫陞】 切惟 朝廷置文思院官、幷把摠人匠、無非為營造設也、今副使潘俊等修築蘆溝河坼工完、雖曾効勞、是乃職分之當為、非分外事也、訪得天順年間幷成化初年亦曾修築河隄、本部查無陞官事例、止查得成化十九年六月、修築蘆溝橋決口工完、陞把摠袁狗兒等十二名、八月葢造恭慎夫人墳塋工完、陞把總柴甫成等四名、九月修理大慈恩寺殿宇工完、陞把摠金全等三十七名、俱文思院副使、是以濫陞匠官、幷欽天監太醫院等衙門官。

    日增月益。

    動以千計。

    大壞名器。

    虛費錢糧。

    物議為之沸騰。

    欲其革罷而未之能。

    迨至 陛下即位。

    因科道建言。

    一切罷去。

    人心十分痛快。

    仰望太平。

    且如營造 憲宗皇帝山陵。

    乃初政第一莫大工程。

    凡八閱月。

    所役軍夫匠作人等何止三四萬然後告成。

    中間豈無精通藝業。

    造作有方之人。

    亦豈無揀擇月日。

    修合藥餌。

    書辦文案之人。

    未聞有加陞職事者。

    如此折論輕重既得人自無辭今修堤之功不及山陵三分之一較其事之輕重奚啻百鈞之於一羽也書奏潘俊等遂奉旨不準陞賞觀 先帝時大工諸役陞賞之濫乃知大臣深惜國體如此也昔營造山陵工完未嘗陞官今修築河隄工完。

    若許陞官。

    不無有失輕重。

    況目今修城等項工程數多若工完之日俱照此例奏討陞官將何詞以拒之其為冗濫。

    又復如前日矣。

    豈不為新政之累。

    陞與賞之異即軍功且然何況他工役耶所據副使潘俊等隻可量加賞賚、以酧其勞、恐不可陞官、以開弊端也。

     ○議進士石存禮除官奏狀【除授京職】 照得目今六月本部大選官員、取至三甲進士內一員石存禮、年二十二歲、山東青州府益都縣人、照依甲第次序、本官該選知縣、臣等竊惟知縣、乃一縣之主。

    百責所萃。

    生民休戚係焉。

    非年少力弱者所能勝任。

    查得舊例中副榜舉人俱除教職、中間有年未及二十五歲、告願不就教職者、準送國子監讀書二十五歲以上、不願就教職者、不準、仍除教職、蓋以未及二十五歲者、年少未可為人師範、故準令不就教職、況知縣比之教職。

    責任尤重。

    今石存禮年方二十二歲氣質清秀、形體孱弱、若除授知縣使之宰百裡之地。

    居羣僚之上。

    督率眾職。

    分理庶務。

    加以送往迎來承上接下。

    勞苦百端。

    恐不能堪。

    看得行人司行人、亦係三甲進士該除官員、其職最簡而無勞事、如此可謂銓法若近者一定資格付之掣籤徒以避嫌謗豈大臣成就人材之道乎雖然若今者太宰欲于例外與人一京聀恐亦不可得矣欲將石存禮仍送該衙門辦事、候有行人員缺、另行除授行人、使本官讀書進學。

    日省月修。

    待其老成然後授以任事之職斯可責其成績 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十九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