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經世文編卷之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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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可完。
每人日給口糧二升。
該用糧米十萬二千七百九十餘石。
再看得雷公上下塘勾城塘陳公塘。
俱係漢唐以來古蹟。
各有放水減水閘座。
年久坍塌。
遺址見在。
近年以來。
止是打造土埧攔水。
隨修隨坍不能蓄積水利。
若每塘修造闆閘一座。
減水閘二座潦則減水。
不緻衝決塘岸。
旱則放水。
得以接濟運河。
以上四塘。
共造放水版閘四座。
減水閘八座。
除舊有磚石外。
約用硬石樁木等料價直。
幷匠作工價銀二千餘兩。
臣雖無識。
詢之於眾。
鹹以謂若將以上三件河道。
依前整理。
庶幾舟楫疏通。
永無淺阻風濤之患。
而為往來軍民無窮之便也。
但係前項工程浩大。
合用人力錢糧數多。
況揚州府地方。
連年災傷。
人民窮困已極。
倉庫錢糧不敷。
兼且邇來 玄象示警。
黠虜入寇。
人心驚疑。
如斯之役。
未易輕舉。
須候時和歲豐。
人力寬舒。
方可為之。
惟修理陳公等塘閘座一事。
既不起倩人夫。
止用前項工價。
為之頗易。
乞 勑該部計議。
合無於本府收貯解京船料銅錢內。
委官支給。
收買物料。
修造閘座。
亦可以蓄積水利。
接濟運河。
○處置運糧餘丁月糧奏狀【處置糧運】
近者以衞所官日貧而漕糧轉運交收較難故武弁之稍富者皆營脫運差而委之貧者貧者既不能治行則于點軍之時亦脫其稍有生業者以□□而役其赤貧者以緻在途多侵盜逃逸之患而運弁之到京得免罪者亦少矣此漕政之所以日敝也觀端毅公疏知今昔之不同 漕事完耗亦于此可見
廣東清吏司、案呈、抄蒙 欽差南京守備太監安寧等節該欽奉 勑爾等會同、將南京各該衛所旗軍、幷新江口等處寄操旗軍、查勘酌量選補運糧、若正軍數少、即將殷實餘丁點湊照依正軍事例免其一丁差使、幫貼月支米一石、養贍家口、行糧賞賜一體關給、欽此欽遵、除該年依 勑選補外、自是以後各衛所餘丁。
因見運糧者。
月支米一石。
又有行糧賞賜。
別差者。
無有糧賞往年衞軍樂于運糧近來衞軍營脫運糧近年有賠累也所以皆願運糧而不願別差衞所官吏受其親囑凡遇運糧旗軍逃故多不于正軍內選差輒將餘丁撥補。
甚有將在運旗軍捏故掣回改差。
就以餘丁更替。
及至逃故等項旗軍。
復役補役。
又不送去上運替回餘。
丁改差。
所以食糧餘丁一年多似一年在倉京儲一歲少如一歲又如在外衞所旗軍有月支本色米八鬥者。
有月支本色。
米六鬥者。
而運糧餘丁一例俱支。
米一石。
餘軍比正軍稍優者以餘軍不當差而差故稍優之然總計則倉儲費多矣故欲裁之比運糧正軍支米反多。
若不處置。
非惟錢糧妄費。
抑且恩澤不均。
乞 勑該部計議。
合無通行內外軍衛衙門。
今後不許將運糧旗軍。
捏故掣回改差。
果有逃故等項。
仍照先奉 勑書內事理。
先儘操備等項旗軍。
查勘酌量選補。
若正軍數少。
方許將餘丁點湊。
如運糧逃故。
正軍復役。
補役、即令上運。
替回餘丁改差在外衛所運糧餘丁若該衞所正軍食糧一石者。
亦與糧一石。
食糧八鬥者。
亦與糧八鬥。
食糧六鬥者。
亦與糧六鬥。
不可使餘丁食糧多于正軍。
其選補運糧旗軍餘丁。
俱于運糧完足回營之日選補。
仍將選過餘丁造冊。
南京各衛送南京戶部。
在外衞所送所在有司查照收糧。
敢有不先儘正軍選補。
及將運糧正軍捏故掣回改差。
濫點餘丁頂替虛實錢糧者。
參奏拿問。
如此則錢糧不至于虛實。
而恩亦庶乎均一矣。
○申明茶法奏狀【茶法】
查得本部先於景泰五年、為因各處茶商人等、多將舊引、影射私茶、不行銷繳、查照清理鹽法事例具奏該戶部依擬奏 準、出榜曉諭、及行各處廵按廵鹽廵河廵江監察禦史監收船料提督洪閘郎中等官禁治搜撿、各批驗所追繳退引等因、已經通行遵守外、今照前項退引、累催不繳、其故蓋因批驗所不置簿籍、附寫茶商姓名貫址。
或不照茶商路引。
聽其冐名開報。
或將引繇賣賫產茶地方。
轉賣與人。
如此欲得的確名籍行追繳引。
難矣。
況茶貨出山。
經過官司。
既不從公盤詰。
又不依例批騐。
縱有夾帶斤重。
多是受財賣放。
彼何畏憚而不停藏舊引。
影射私茶。
又如南直隸常州廬州池州徽州、浙江湖州嚴州衢州紹興、江西南昌饒州南康九江吉安、湖廣武昌寶慶長沙荊州四川成都保寧重慶夔州嘉定州瀘州雅州等處、俱係產茶地方、相去前項三批騐所、遠者數千裡。
近亦不下數百裡。
若照引內條例聽茶商徑赴產茶府州納課買引照茶於人為便理必樂從誰肯不買引繇公犯茶禁納課遠近不同費用多少因之茶商少利不得不夾帶私茶矣今卻令茶商皆來此三所買引路途窵遠??山王?返不便欲其一一遵依不作前弊亦難矣況批騐所退引。
該與截角。
今前項三所。
郤管賣引。
不行批騐照退。
名實不稱。
有乖職掌。
臣等切惟印造茶引鹽引。
禁治私茶私鹽。
係是 太祖高皇帝舊制。
今官不修職。
民不守法。
茶禁廢弛。
一至于斯。
若不申明禁約。
非淮虧 國家之課程。
抑恐壞 祖宗之制度。
合無請給 聖旨榜文。
通行天下曉諭。
今後園戶賣茶。
及茶商興販茶貨。
造引給繇。
與夫批驗納課等項。
務要俱遵引繇內條例。
數內惟買引一事。
免其納錢。
隻照見行事例。
每引一道。
納鈔一貫。
中夾紙一張。
若如此議逕省多矣仍令前項產茶府州斟酌所管地方每歲可出茶貨若幹合用引繇若幹預先具數差人赴本部關領前引回還收貯出榜召商中買仍要辨騐茶商路引果無許偽。
即將其人姓名貫址附簿。
將引給與。
年終該府州各將賣過前引造冊。
就將收過紙鈔。
差人一同解繳本部。
鈔送該庫交收。
紙劄造引。
仍具數領關。
次年合用引繇。
各批騐所如遇茶商經過。
務依例逐一批騐。
將引截角。
如無夾帶。
即便放行。
若有夾帶。
就連人茶。
拿送本處官司問理。
年終將批騐過客商姓名貫址。
幷引數目。
及盤獲私茶起數緣繇、造冊申達所轄轉繳本部查考。
如有日前停藏舊引。
未曾繳到者。
榜文到日。
限三箇月以裏。
赴所在官司告繳。
與免本罪。
敢有不遵條件。
興販私茶者、許廵按廵鹽廵河廵江監察禦史監收船料提督洪閘郎中等官、及各該軍衞有司守把關隘人員拿問、挑擔馱載、及引領牙行停藏之家、俱依律治罪、盤獲私茶、幷盤車船頭畜等物俱入官、如將引繇照茶依例批騐截角賣畢。
隨將赴往賣所在官司告繳。
封送原引衙門通類解部查。
銷。
如此則職掌定而政務修。
法令明而姧蠹息矣。
○議封贈繼母奏狀【封贈繼母】
驗封清吏司案呈、奉本部送準南京吏部咨、開南京太僕寺寺丞文林、照例請給故父文洪、故母陳氏、故繼母顧氏、見在繼母呂氏、 勑命等因、到部送司、照得成化二十三年四月十七日、欽奉 詔書內一欵、兩京文武官員、未關誥勑者、七品以上至四品、若父母見在、先與誥勑封之、三品以上、俱與應得誥命、不為常例、欽此、續該本部查照天順年間、欽奉 詔書恩例、節比題 準各官父在兼贈其母、母在兼贈其父、共給 誥勑一軸、以省多費、事例具題、奉 憲宗皇帝聖召、照天順年間例給與、欽此欽遵、又查得本部見行事例、凡子應封父母者、繼母亦該受封、諸司職掌內、不曾開有繼母二人三人俱封贈常見宋大臣有三人並得贈者亦不曾開有繼母止封一人、止有應封妻者、繼室止封一人之說、今該前因案呈到部、看得子之於繼母。
禮有斬衰三年之服。
繼母或一人或二人三人。
遇有大故。
為之子者皆當依例守制□情制禮俱封為□遇有恩典似不可止及一人今寺丞文林請給父母幷二繼母 勑命、揆諸天理民彜、似合給與、但往時未見有二繼母並受封贈者、所以再三躊蹰、未敢輕易與之奏 請、若照繼室止封一人例不與之奏 請、此論更透不審今後見在繼母奉養有缺及有所違犯宜何如治罪而其服制宜何如守也今因文林照例請給 勑命、若不與之講究陳 請定奪、非惟有孤 恩典。
大足為言?羕論之家且使為繼母者自分彼此而意有厚薄而其子之於繼母雖欲同一孝心而不能盡非所以均 仁恩、而勸慈孝也、合無準寺丞文林封贈父母幷二繼母共給 敕命一軸、以後遇有應請 誥勑官員或有二三繼母者、亦照此例一體請給、庶幾 恩典均
每人日給口糧二升。
該用糧米十萬二千七百九十餘石。
再看得雷公上下塘勾城塘陳公塘。
俱係漢唐以來古蹟。
各有放水減水閘座。
年久坍塌。
遺址見在。
近年以來。
止是打造土埧攔水。
隨修隨坍不能蓄積水利。
若每塘修造闆閘一座。
減水閘二座潦則減水。
不緻衝決塘岸。
旱則放水。
得以接濟運河。
以上四塘。
共造放水版閘四座。
減水閘八座。
除舊有磚石外。
約用硬石樁木等料價直。
幷匠作工價銀二千餘兩。
臣雖無識。
詢之於眾。
鹹以謂若將以上三件河道。
依前整理。
庶幾舟楫疏通。
永無淺阻風濤之患。
而為往來軍民無窮之便也。
但係前項工程浩大。
合用人力錢糧數多。
況揚州府地方。
連年災傷。
人民窮困已極。
倉庫錢糧不敷。
兼且邇來 玄象示警。
黠虜入寇。
人心驚疑。
如斯之役。
未易輕舉。
須候時和歲豐。
人力寬舒。
方可為之。
惟修理陳公等塘閘座一事。
既不起倩人夫。
止用前項工價。
為之頗易。
乞 勑該部計議。
合無於本府收貯解京船料銅錢內。
委官支給。
收買物料。
修造閘座。
亦可以蓄積水利。
接濟運河。
○處置運糧餘丁月糧奏狀
因見運糧者。
月支米一石。
又有行糧賞賜。
別差者。
無有糧賞往年衞軍樂于運糧近來衞軍營脫運糧近年有賠累也所以皆願運糧而不願別差衞所官吏受其親囑凡遇運糧旗軍逃故多不于正軍內選差輒將餘丁撥補。
甚有將在運旗軍捏故掣回改差。
就以餘丁更替。
及至逃故等項旗軍。
復役補役。
又不送去上運替回餘。
丁改差。
所以食糧餘丁一年多似一年在倉京儲一歲少如一歲又如在外衞所旗軍有月支本色米八鬥者。
有月支本色。
米六鬥者。
而運糧餘丁一例俱支。
米一石。
餘軍比正軍稍優者以餘軍不當差而差故稍優之然總計則倉儲費多矣故欲裁之比運糧正軍支米反多。
若不處置。
非惟錢糧妄費。
抑且恩澤不均。
乞 勑該部計議。
合無通行內外軍衛衙門。
今後不許將運糧旗軍。
捏故掣回改差。
果有逃故等項。
仍照先奉 勑書內事理。
先儘操備等項旗軍。
查勘酌量選補。
若正軍數少。
方許將餘丁點湊。
如運糧逃故。
正軍復役。
補役、即令上運。
替回餘丁改差在外衛所運糧餘丁若該衞所正軍食糧一石者。
亦與糧一石。
食糧八鬥者。
亦與糧八鬥。
食糧六鬥者。
亦與糧六鬥。
不可使餘丁食糧多于正軍。
其選補運糧旗軍餘丁。
俱于運糧完足回營之日選補。
仍將選過餘丁造冊。
南京各衛送南京戶部。
在外衞所送所在有司查照收糧。
敢有不先儘正軍選補。
及將運糧正軍捏故掣回改差。
濫點餘丁頂替虛實錢糧者。
參奏拿問。
如此則錢糧不至于虛實。
而恩亦庶乎均一矣。
○申明茶法奏狀
或不照茶商路引。
聽其冐名開報。
或將引繇賣賫產茶地方。
轉賣與人。
如此欲得的確名籍行追繳引。
難矣。
況茶貨出山。
經過官司。
既不從公盤詰。
又不依例批騐。
縱有夾帶斤重。
多是受財賣放。
彼何畏憚而不停藏舊引。
影射私茶。
又如南直隸常州廬州池州徽州、浙江湖州嚴州衢州紹興、江西南昌饒州南康九江吉安、湖廣武昌寶慶長沙荊州四川成都保寧重慶夔州嘉定州瀘州雅州等處、俱係產茶地方、相去前項三批騐所、遠者數千裡。
近亦不下數百裡。
若照引內條例聽茶商徑赴產茶府州納課買引照茶於人為便理必樂從誰肯不買引繇公犯茶禁納課遠近不同費用多少因之茶商少利不得不夾帶私茶矣今卻令茶商皆來此三所買引路途窵遠??山王?返不便欲其一一遵依不作前弊亦難矣況批騐所退引。
該與截角。
今前項三所。
郤管賣引。
不行批騐照退。
名實不稱。
有乖職掌。
臣等切惟印造茶引鹽引。
禁治私茶私鹽。
係是 太祖高皇帝舊制。
今官不修職。
民不守法。
茶禁廢弛。
一至于斯。
若不申明禁約。
非淮虧 國家之課程。
抑恐壞 祖宗之制度。
合無請給 聖旨榜文。
通行天下曉諭。
今後園戶賣茶。
及茶商興販茶貨。
造引給繇。
與夫批驗納課等項。
務要俱遵引繇內條例。
數內惟買引一事。
免其納錢。
隻照見行事例。
每引一道。
納鈔一貫。
中夾紙一張。
若如此議逕省多矣仍令前項產茶府州斟酌所管地方每歲可出茶貨若幹合用引繇若幹預先具數差人赴本部關領前引回還收貯出榜召商中買仍要辨騐茶商路引果無許偽。
即將其人姓名貫址附簿。
將引給與。
年終該府州各將賣過前引造冊。
就將收過紙鈔。
差人一同解繳本部。
鈔送該庫交收。
紙劄造引。
仍具數領關。
次年合用引繇。
各批騐所如遇茶商經過。
務依例逐一批騐。
將引截角。
如無夾帶。
即便放行。
若有夾帶。
就連人茶。
拿送本處官司問理。
年終將批騐過客商姓名貫址。
幷引數目。
及盤獲私茶起數緣繇、造冊申達所轄轉繳本部查考。
如有日前停藏舊引。
未曾繳到者。
榜文到日。
限三箇月以裏。
赴所在官司告繳。
與免本罪。
敢有不遵條件。
興販私茶者、許廵按廵鹽廵河廵江監察禦史監收船料提督洪閘郎中等官、及各該軍衞有司守把關隘人員拿問、挑擔馱載、及引領牙行停藏之家、俱依律治罪、盤獲私茶、幷盤車船頭畜等物俱入官、如將引繇照茶依例批騐截角賣畢。
隨將赴往賣所在官司告繳。
封送原引衙門通類解部查。
銷。
如此則職掌定而政務修。
法令明而姧蠹息矣。
○議封贈繼母奏狀
禮有斬衰三年之服。
繼母或一人或二人三人。
遇有大故。
為之子者皆當依例守制□情制禮俱封為□遇有恩典似不可止及一人今寺丞文林請給父母幷二繼母 勑命、揆諸天理民彜、似合給與、但往時未見有二繼母並受封贈者、所以再三躊蹰、未敢輕易與之奏 請、若照繼室止封一人例不與之奏 請、此論更透不審今後見在繼母奉養有缺及有所違犯宜何如治罪而其服制宜何如守也今因文林照例請給 勑命、若不與之講究陳 請定奪、非惟有孤 恩典。
大足為言?羕論之家且使為繼母者自分彼此而意有厚薄而其子之於繼母雖欲同一孝心而不能盡非所以均 仁恩、而勸慈孝也、合無準寺丞文林封贈父母幷二繼母共給 敕命一軸、以後遇有應請 誥勑官員或有二三繼母者、亦照此例一體請給、庶幾 恩典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