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一二·奏議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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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正其罪罰,而公為縱弛,則恐朝廷失刑,自此而始;武臣驕慢,亦自此而始;号令不行于下,紀綱遂壞于上,亦自此而始。

    夫古人所謂見于未萌者,智之明也。

    若事有萌而能杜其漸者,又其次也。

    若見其漸而興之,浸成後患者,深可戒也。

    臣前日為許懷德事曾有奏論,略陳大概。

    蓋以方今賞罰之行,隻據簿書法令以從事,而罕思治體。

    況如懷德,在法非輕,于事體又重。

    故臣複罄愚瞽,伏乞聖慈裁擇而行之。

     論茶法奏狀〈嘉祐五年〉 右臣伏見朝廷近改茶法,本欲救其弊失,而為國誤計者,不能深思遠慮,究其本末,惟知圖利,而不圖其害。

    方一二大臣銳于改作之時,樂其合意,倉卒輕信,遂決而行之。

    令下之日,猶恐天下有以為非者,遂直诋好言之士,指為立異之人,峻設刑名,禁其論議。

    事既施行,而人知其不便者,十蓋八九。

    然君子知時方厭言而意殆不肯言,小人畏法懼罪而不敢言。

    今行之逾年,公私不便,為害既多。

    而一二大臣以前者行之太果,令之太峻,勢既難回,不能遽改。

    而士大夫能知其事者,但騰口于道路,而未敢顯言于朝廷。

    幽遠之民日被其患者,徒怨嗟于闾裡,而無由得聞于天聽。

    陛下聰明仁聖,開廣言路,從前容納,補益尤多。

    今一旦下令改事,先為峻法,禁絕人言。

    中外聞之,莫不嗟駭。

    語曰:“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潰,傷人必多。

    ”今壅民之口已逾年矣,民之被害者亦已衆矣,古不虛語,于今見焉。

    臣亦聞方改法之時,商議已定,猶選差官數人,分出諸路,訪求利害。

    然則一二大臣不惟初無害民之意,實亦未有自信之心。

    但所遣之人既見朝廷必欲更改,不敢沮議,又志在希合,以求功賞。

    傳聞所至州縣,不容吏民有所陳述,直雲“朝廷意在必行,但來要一審狀爾”。

    果如所傳,則誤事者在此數人而已。

    蓋初以輕信于人,施行太果,今若明見其害,救失何遲?患莫大于遂非,過莫深乎不改。

     臣于茶法,本不詳知,但外論既喧,聞聽漸熟。

    古之為國者,庶人得謗于道,商旅得議于市,而士得傳言于朝,正為此也。

    臣竊聞議者謂茶之新法既行,而民無私販之罪,歲省刑人甚多,此一利也。

    然而為害者五焉。

    江南、荊湖、兩浙數路之民,舊納茶稅,今變租錢,使民破産亡家,怨嗟愁苦,不可堪忍,或舉族而逃,或自經而死。

    此其為害一也。

    自新法既用,小商所販至少,大商絕不通行。

    前世為法以抑豪商,不使過侵國利與為僭侈而已,至于通流貨财,雖三代至治,猶分四民,以相利養。

    今乃斷絕商旅,此其為害二也。

    自新法之行,稅茶路分猶有舊茶之稅,而新茶之稅絕少。

    年歲之間,舊茶稅盡,新稅不登,則頓虧國用。

    此其為害三也。

    往時官茶容民入雜,故茶多而賤,遍行天下。

    今民自買賣,須要真茶,真茶不多,其價遂貴。

    小商不能多販,又不暇遠行,故近茶之處,頓食貴茶,遠茶之方,向去更無茶食。

    此其為害四也。

    近年河北軍糧用見錢之法,民入米于州縣,以鈔算茶于京師。

    三司為于諸場務中擇近上場分,特留八處,專應副河北入米之人翻鈔算請。

    今場務盡廢,然猶有舊茶可算,所以河北和籴,目下未妨。

    竊聞自明年以後,舊茶當盡,無可算請,則河北和籴,實要見錢。

    不惟客旅得錢,變轉不動,兼亦自京師歲歲辇錢于河北和籴,理必不能。

    此其為害五也。

    一利不足以補五害,今雖欲減放租錢以救其弊,此得寬民之一端爾,然未盡公私之利害也。

    伏望聖慈特诏主議之臣,不獲前失,深思今害,黜其遂非之心,無襲弭謗之迹,除去前令,許人獻說,亟加詳定,精求其當,庶幾不失祖宗之舊制。

    臣冒禁有言,伏待罪責。

    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論監牧劄子〈嘉祐五年〉 臣所領群牧司,近準宣差吳中複、王安石、王陶等同共相度監牧利害事。

    竊以國馬之制,置自祖宗。

    歲月既深,官司失守,積習成弊,匪止一時,前後因循,重于改作。

    今者幸蒙朝廷因言事之官有所陳述,選差臣寮,相度更改。

    臣以謂監牧之設,法制具存,條目既繁,弊病亦衆。

    若隻坐案文籍,就加增損,恐不足以深革弊源。

    如欲大為更張,創立制度,則凡于利害,難以遙度,必須目見心曉,熟于其事,然後可以審詳裁制,果決不疑。

    蓋謀于始也不精,則行于後也難久。

    況此是臣本職,豈敢辭勞!欲乞權暫差臣,仍于吳中複等三人内更差一人,與臣同詣左右廂監牧地頭,躬親按視。

    至于土地廣狹,水草善惡,歲時孳牧,吏卒勤惰,以至牝牡種類,各随所宜,棚井溫涼,亦有便否,向何以緻馬之耗減,今何以得馬之蕃滋。

    既詳究其根源,兼旁采于衆議。

    如此,不三數月間可以周遍。

    然後更将前後臣寮起請,與衆官參詳審處。

    與其坐而遙度,倉卒改更,其為得失,不可同日而論也。

    臣又竊思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