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三·奏議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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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中用度奢侈,皆是虧損聖德之事。

    系于國體,臣合力言。

    伏望聖慈防微杜漸,早為裁損。

    取進止。

      論乞止絕河北伐民桑柘劄子〈慶曆三年〉 臣風聞河北、京東諸州軍見修防城器具,民間配率甚多。

    澶州、濮州地少林木,即今澶州之民為無木植送納,盡伐桑柘納官。

    臣謂農桑是生民衣食之源,租調系國家用度之急,不惟絕其根本,使民無以為生,至于供出賦租,将來何以取足?臣伏思兵興以來,天下公私匮乏者,殆非夷狄為患,全由官吏壞之。

    其誅剝疲民,為國斂怨,蓋由郡縣之吏,不得其人。

    故臣前後累乞澄汰天下官吏者,蓋備見其弊如此也。

    今澶州之民驟罹此苦,豈非長吏非才,處事乖缪所緻。

    兼聞澶州民桑已伐及三四十萬株,竊慮他郡盡皆效此,伏乞早賜指揮禁絕。

    其合用材木,仍乞下轉運司,令相度漸次那容準備。

    其澶州人戶經伐桑者,乞差官檢覆,量多少與權免将來絲綿綢絹之稅。

    竊以軍國所須,出自民力,必欲外禦契丹之患,常須優養河朔之民。

    若使道路怨嗟,人心離叛,則内外之患,何以枝梧?伏望聖慈特賜留意。

    取進止。

     論方田均稅劄子〈慶曆三年〉 臣竊見近有臣寮上言均天下賦稅,已送三司商量施行。

    臣嘗聞自前諸處亦曾有均稅者,多是不知均定之術,或嚴行刑法,或引惹詞訟,或奸民欺隐,或官吏誅求,稅未及均,民已大擾。

    臣前任通判滑州日,有秘書丞孫琳與臣同官。

    其人言先差往州肥鄉縣與郭咨均稅,創立千步方田法,括定民田,并無欺隐,亦不行刑罰,民又絕無詞訟。

    其時均定稅後,逃戶歸業者五百餘家,複得稅數不少,公私皆利,簡當易行。

    其千步均田法,自有制度二十餘條。

    臣在滑州時,因聞此事,遂略行體問鄰近州軍,大率稅賦失陷一半,方欲陳述,乞行琳等均田之法。

    今來已有臣寮上言均稅事,竊慮未得千步方田簡當之法。

    其孫琳見任滑州職官,郭咨為崇儀副使在外,欲乞召此二人,送三司令一處商量。

    取進止。

     論大臣不可親小事劄子〈慶曆三年〉 臣伏見兵興累年,天下多故,樞密之職,事任非輕,雖典兵戎,體均宰輔,至于大小機務,其繁文倍于中書。

    所以國家舊制,都、副承旨皆用士人,位比屬僚,事參謀議。

    祖宗之制,尤慎擇材,或取其曆職詳練者以為副使。

    自承平以來,綱紀隳廢,惟用人吏備員而已。

    當四方無事之時,兩府檢例行事,上下屍曠,恬然不怪。

    自兵戎既動,中外事繁,猶務因循,緻多敗誤。

    今承旨不親職事,惟署文書,凡百行遣,皆委諸房小吏。

    使、副大臣不免親臨細事,既不得精心思慮,專意廟謀,至于碎務繁多,又不能躬自檢察,遂使邊防急奏,多苦滞留,軍國密謀,動成漏洩。

    凡關事體,不便處多,皆由樞臣難自躬親,而承旨不能舉職也。

    臣今欲乞依祖宗舊制,承旨特用士人,如武臣中難得其人,即請于文官中精選材能,換與合入官資,責其舉職,仍令樞密使、副,條列常行事目,有可以分職責成者,悉以委之。

    使大臣專意廟謀,屬吏分行職事,時參國論,庶有裨補。

    既複朝廷之舊制,又于事體而合宜。

    伏望聖慈,特賜裁擇。

    取進止。

     論中書增官屬主文書劄子〈慶曆三年〉 臣伏見近來朝廷号令,煩數更改,又頻降出,四方多不遵禀。

    而朝廷之臣無專主者,亦不勾校稽違,考責實效。

    以不銳之意,行不信之言,宜乎空文雖多而下不畏聽。

    今百職廢壞,弊實由斯。

    臣竊見漢丞相官屬甚多,欲乞精選材臣,采漢名号,增置兩府官屬官一二員,使專掌政令之出者,置簿拘管,俟天下施行報應,校其稽違,舉行朝典。

    即不得以承受回申便為報應,須是施行實迹,具以條聞,旋行勾銷,以見能否。

    臣謂苟設此官,則天下知朝廷有責實之意,今後可使令出必行,官無曠職。

    如允臣所請,乞下兩府重議施行。

    取進止。

     論班行未有舉薦之法劄子〈慶曆三年〉 臣伏見朝廷選任百官,文武參用。

    文官在選者,各以舉主遷京朝官,其間雖容時有濫冒,然孤寒有才行之人,亦往往獲進。

    惟有武官中近下班行,并無賢愚分别,一例以年歲遞遷。

    自借職得至供奉官,須是三十餘年,使賢愚同滞,而國家緩急,要人使用,無由知其能否。

    或要人使,則臨時隻看腳色點差,多是不副所選。

    臣謂班行入仕之人雖多端,然其中亦極有才能可任用者,但國家舉選之法全未精博。

    臣欲乞将近下班行,比類選人,别立舉官之法。

    凡無人舉者,官有所止,更不例遷,有舉主者,方與遷轉。

    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