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關燈
讓無涉也。

     △經無天子之屍 《大雅既醉篇》雲:“公屍嘉告。

    ”《凫篇》雲:“公屍來燕來甯。

    ”舊說皆以屍為天子之屍。

    《毛傳》雲:“‘公屍’,天子以卿,言諸侯也。

    ”《鄭箋》雲;“諾侯有功德者,入為天子卿大夫,故雲‘公屍’。

    ”然則大夫之為諸侯屍者即稱曰“大夫屍”,士為大夫屍者即稱曰“士屍”乎?《朱傳》蓋已覺其不合,故改其說雲:“周稱‘王’而屍但曰‘公屍’,蓋因其舊;如秦已稱‘皇帝’而其男女猶稱‘公子’‘公主’也。

    ”然秦事不師古,故名多不正而言多不順,豈得以之例周!且周固稱“王子”“王孫”,何獨於屍必稱為“公屍”乎?此無他,以《大雅》中皆為天子祭祀之詩,故不得不委曲以為解耳。

    然馀細玩兩詩,惟多頌禱之詞,初無一語及天子,若《嘉樂》之詩者,何所見其必為天子之屍而非公卿之屍?《經》言“公屍”,吾知為公之屍而已。

    以《楚茨》、《信南山》例之,可矣;不必别為說以通之也。

    又按:《虞》、《夏》、《商》、《周》之書皆未有言祭之用屍者;《商頌》亦無之。

    《周頌》所稱祭品、樂器、牛羊、鐘鼓之屬詳且備矣,然獨無一言及於屍。

    其見於《二雅》者,《凫》、《既醉》二篇皆雲“公屍”,不雲“王屍”;《楚茨》、《信南山》二篇則卿大夫祭祀之詩也。

    且玩其詞意,皆不似成、康以前作。

    或以天子至尊,臣下不敢為之屍邪?抑屍本非聖人所制之禮,周末文勝,相習而成風邪?《儀禮》本非周公之書,亦無天子祭禮。

    《戴記》,後人所撰,尤不足據。

    學者缺所疑焉,可矣。

     △“國、家、室”之稱謂 天子,有天下者也。

    諸侯則以“國”稱;卿大夫則以“家”稱;士庶人則以“室”稱。

    故曰“十室之邑”,“百室之邑”,“千室之邑”,皆稱士庶人者也。

    曰“三家者以《雍》徹”,“三家未睦”,“因其十家九縣”,皆稱卿大夫者也。

    曰“七國同役而不同心”,曰“三國入函谷”,曰“六國連衡”,皆稱諸侯者也。

    然下不得兼上,上得以兼下。

    故天子亦稱“國”《詩》所謂“思皇多士,生此王國”,“王子出征,以匡王國”是也;亦稱“家”,《書》所謂“惟公勤勞王家”,“永不忘在王家”是也;亦稱“室”,《詩》所謂“王室如毀”,《書》所謂“乃心罔不在王室”,《春秋傳》所謂“王室實蠢蠢焉”是也。

    諸侯亦稱“家”,《傳》所謂“公家之利,知無不為”是也;亦稱“室”,《傳》所謂“三分公室”,“四分公室”是也。

    卿大夫亦稱“室”,《傳》所謂“三室如一”,“殺高厚於氵麗藍而兼其室”是也。

    卿之庶子亦稱“側室”故《傳》雲“卿置側室”,又曰“趙有側室曰穿,晉君之胥也”。

    其後相沿,凡庶子皆稱為“側室”,漢文帝《賜南越書曰》“朕高皇帝側室之子”是也。

    文帝,高帝之庶子也。

    後人不求其故,但見此文遂以側室為指薄後而稱妾為側室,失之遠矣! ○《洪範》補說 “天錫禹九疇”之文見於《禹上篇》,又見於《武王下篇》,皆末及詳疏其義。

    故今補之。

     “惟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

    ” △訪箕之故 按武王“亂臣十人”莫非賢聖,乃複訪於勝國遺賢者,何?蓋聖人之心常自以為不足;好問好察舜、武王無以異也。

    此所以唐、虞而成成周之盛治也。

     “王乃言曰:‘嗚呼,箕子!惟天陰骘下民,相協厥居,我不知其彜倫攸叙。

    ’” △不知攸叙之故 聖人者,本天以出治者也,故武王一啟口即曰“惟天陰骘下民。

    ”周自太王以及文王,治極盛矣,武王缵三王之緒,豈容有所不知,而此乃雲“不知彜倫攸叙”,何哉?聖人之心常自處於不知,聖人之志必欲追蹤唐、虞而後已,蓋聞箕子得九疇之傳,故殷勤而訪之也。

     “箕子乃言曰:‘我聞在昔,鲧堙洪水,汨陳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彜倫攸ル。

    鲧則殛死,禹乃嗣興;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彜倫攸叙。

    ’” 此原洪範之由。

     △九疇不見《唐虞書》 九疇錫於唐、虞之世,《唐》、《虞》之書豈容無一言及之;而竟缺焉者,《禹谟》、《九共》等篇,書之缺者多也。

    此可知唐、虞之善政,後人不得見者蓋亦不少。

    幸而武王有此一訪,否則九疇之學将至箕子而絕,後人不複得見之矣。

     “初一,曰五行。

    次二,曰敬用五事。

    次三,曰農用八政。

    次四,曰協用五紀。

    次五,曰建用皇極。

    次六,曰又用三德。

    次七,曰明用稽疑。

    次八,曰念用庶征。

    次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極。

    ” 此舉九疇之目。

     △釋九疇之目 “五行”者,九疇之一耳。

    水者,“五行”之一耳。

    然治水失宜,即五行皆失其正;五行失正,即九疇皆失其傳。

    故九疇必先以五行;五行必先以水也。

    “五事”以下皆言“用”者:五行者,天地自然之氣所生,故不言用;五事以下則皆人事之所當盡,故言用也。

    “五福”“六極”統於一疇者,禍福賞罰相濟而行之,不可分為二也。

     “一,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

    ” 此列五行之名。

     △九疇先五行 何以首五行也?天地之大用也。

    孟子曰:“民非水火不生活。

    ”宋子罕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

    ”故九疇先以五行也。

     “水曰潤下;火曰炎上;木曰曲直;金曰從革;土爰稼穑。

    潤下作鹹;炎上作苦:曲直作酸;從革作辛,稼穑作甘。

    ” 此推五行之義。

     △“土爰稼穑” “潤下”,“炎上”,“曲直”“從革”,皆所以表五行之性;而土獨系以“稼穑”者,何?稼穑者,養生之要務也,人非是不能生。

    故以此表土之用而雲“稼穑作甘”也。

     世所傳五行之術,非《尚書》意。

    說詳見《五行辨》中。

     “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視;四曰聽;五曰思。

    ” 此列五事之名。

     △五事與八政 何以次五事也?所以自淑其身者也。

    施於民者謂之“政”,故著於身者謂之“事”。

    身之未正,何以治民!故以五事先八政也。

     “貌曰恭;言曰從;視曰明;聽曰聰;思曰睿。

    恭作肅;從作又;明作哲;聰作謀;睿作聖。

    ” 此推五事之義。

     △言從與思睿 “言”何以曰“從”也?順理而成章之謂也。

    後世恣尚新奇,多求工於詞藻,而或不必盡合於理;三代以上不如是也。

    “思”何以曰“睿”也?人心之靈無所不通,苟能用之於正,則天地萬物之理皆可以思而得之,